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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晋北府一丘八-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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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裕正色行了个礼:“多谢指教。不过我还有一个问题,我们的步槊如果以这样的威力突击,那必然会折断,但看你刚才的这根长槊,把树扎穿了居然还是好好的,这怎么可能呢?!”

    慕容南笑着看向了散落在一边的骑槊:“你对我的这杆骑槊也好奇了很久了吧,刘裕,你自己去看看这槊,就知道为什么了。”

    刘裕点了点头,策马前行几步,从地上捡起了这杆长槊,一入手就脸色一变,因为跟普通的步槊不一样,这槊拿到手里,感觉份量要轻了不少,不象是实木,倒感觉是竹制的。

    刘裕讶道:“难道这槊,是竹做的?”

    慕容南跟了过来,摇了摇头:“不,不是竹,竹子的韧性虽强,但硬度不足,我们用来做马槊的上等材料,首推塞北大鲜卑山的千年拓木。”

    “拓木生在那冰天雪地的苦寒之地,硬度与韧度极佳,是我们胡人做槊,做弓的上好材料,其实你们汉人也是用拓木做弓,你知道,四石以上的强弓,需要的不仅是硬,还要韧性十足,往往是要用拓木或者是檀木所制的,跟用这马槊是同样的道理。”

    刘裕点了点头,抚摸着槊杆:“可是硬木大弓,远比这个骑槊要结实,只怕一击之下,还是会中间折断,你这拓木又如何能做到如此地柔韧呢?”

    慕容南笑道:“这就是制马槊之法了,我们做槊,得首先把这千年拓木浸入油中,反复地泡,泡得不再变形,也不再开裂,方为第一步。”

    “浸油的过程往往需要一年,接下来,就把这些木条取出,放在荫凉透风之处,加以荫干,这需要数月时间。然后继续放回到油里浸泡,一年后再拿出来荫干,如此反复三到五次之多,也就是说要八到十年时间,才算是把枝条给造好。”

    “用三到五根这样的枝条,合在一起,外面以胶涂抹,就可以合成这样的一丈四尺到八尺不等的槊身,外面缠以麻绳,涂上生漆,裹上葛布,一层套一层,每一层生漆干结,就再裹一层葛布,如此裹上四五层,直到用利刀砍斫,能发出金铁之声,就象这样!”

    他说着,抽出马鞍上的一把马刀,对着刘裕手中的槊杆就是一刀上去,只听得“叮”地一声,槊杆之上火花四射,金铁相击之声震得刘裕的耳膜一阵鼓荡,他手中的长槊槊杆也感觉在剧烈地震动着,内行看门道,刘裕知道,这么重的马刀,一刀下来,就是几百斤之力,足以断金洞玉,即使是铁杆,也怕是难当这一击。

    但是他现在手中的槊杆,却是微微抖动,可是槊杆之上居然连漆都没有掉一块,他趁势挥舞了两下,一切如常,刘裕长叹一声:“以前曾经听说过南蛮之人,制作藤甲有这么复杂的工序,想不到你们北方胡人,做这种马槊,居然也能如此地讲究,我算是开眼了。也难道这样的骑槊,既有突击时的高强度,能穿透大树,又有这柔和的韧性,不至于把马上的骑士给倒撞回去。”

    慕容南点了点头:“不错,但是这槊身再硬,也毕竟是硬梆梆的,冲刺的那一下,也许不至于把骑手给撞飞出去,但如果一直夹着不动,马镫之力也是撑不住的,所以我突阵之时,就如刚才那一下,手腕一抖一转,让这槊头旋转,达到最大的冲击力后,就要果断放手,只有如此,才能保证你一直在马上。”

    刘裕看向了慕容南的身上,只见他原来裹得紧紧的右肩甲,那三根牛皮带子,已经绷断了两根,就连肩甲的模样也有些变形,可见这一下冲击力量是何等地强大,刘裕叹了口气:“这样冲阵,确实是杀敌十排,自伤肩臂,怪不得你右肩甲要裹得比左肩紧这么多,原来就是为了这个啊。不过…………”

    刘裕的眼中冷芒一闪:“你这样突阵之后,必须要弃槊,赤手空拳在敌阵之中,还怎么活呢?”

第一百七十五章 骑兵装备与战法() 
慕容南哈哈一笑,指了指自己的马鞍前的两个副武器钩子:“能不能活,就靠这些呢。”

    刘裕顺势看去,只见两个钩子之上,挂着几样兵器,除了刚才抽出的马刀之外,还有两根四尺余长的铁锤,一根长约六尺,盘在一起的皮筋,另一侧的马鞍侧后处,则挂着一个箭囊,五十根长杆狼牙箭,尽在其中。

    慕容南把马刀抽回了刀鞘之中,又拿起了一根铁锤,在空中挥舞了几下,虎虎生风:“看到没,冲阵之后,即使手中没有长槊,但靠了这些马刀,铁锤,照样可以砸人,有些力大的勇士,干脆挂上一个五六尺长的狼牙棒,给这东西一砸上去,直接脑袋就开了花。”

    刘裕笑道:“这就是了,如果是冲进阵中,步兵也不好举槊乱刺,因为人靠在一起,距离太近,也往往只能抽出腰刀,大斧,短槊这些副带武器来作战,你这铁锤,倒是很称手。在战场上,刀剑如果缺口,卷刃,反倒是这些钝器不会变形,可以一直使用。”

    说到这里,刘裕看向了那根长索,眉头一皱:“这长索是用来绑俘虏的吗?是不是太长了点,要绑人的话,两尺就够了,不需要六尺吧。”

    慕容南笑着拿起了长索,刘裕这才发现,索头居然是结了一个一尺见方的环,只见慕容南用长索在头上挥了挥,那个环就如同在他的头上旋转一样,挥了几下之后,猛地向前一丢,“啪”地一声,正好套中了路边的一根木桩,他手一发力,这根木桩便齐根而起,给直接带着出来,于马后一阵拖行。

    慕容南奔了十余步后,绕了个小圈奔回:“看到没有,这个叫套马索,不是用来绑人的,是用来套人套物的,对方马上的骑士,马下的步兵,给这么一套,再一收,就生生给绑住了,任你再强的武功,绑住了手脚,策马一拖,十条命也没了。”

    刘裕笑道:“套木桩容易,想套人可难了,真要你我打仗相见,你想套我,怕是没这么方便吧。”

    慕容南微微一笑:“你的武功高,反应快,不容易套,但其他的普通士兵就难避免了,再说战场之上,四面八方都可能有攻击,就算是你,也许防箭的时候,冷不丁就会给一个或者是几个套索给圈上了。刘裕啊,百战宿将也有马失前蹄的时候,不要过于自信了。”

    刘裕心中暗道,要是在这战场之上,有几十个人一起来套自己,还真的是没办法防,而且看起来这套马圈除了可以套人外,也可以套上放在阵前的拒马,鹿角这些防骑兵冲击的道具,若是给这样一套再一拉,那阵前的防御就完全失效了,看起来我大晋步兵有防御之法,胡人也有破解之道啊。

    刘裕点了点头,转而看向了箭袋:“箭袋好理解,你们在马上需要驰射,一个箭囊可能都有点少了。”

    慕容南微微一笑:“当然,打仗的时候,起码要有两个,一般是带三个,这样才能保证一次作战时不至于少了弓箭,至于大弓嘛,自然是背在身上,象现在这样。”

    刘裕笑着看向了慕容南背后背的那一具看着足有长约四尺,弓力高达四石两斗,三股兽筋合成的大弓:“这样的大弓,你有力气一战发一百五十箭么?只怕四十多箭下来,力气就不够了吧。”

    慕容南笑着摇了摇头:“在马上拉弓放箭有技巧,有时候可以借助马的冲力,再说我们北方人以骑射之道取天下,自幼就练这个,即使是女人小孩,也都精通射击,一般在战场之上,三袋箭全射完,也不是奇怪的事。”

    刘裕知道他并没有吹牛,点了点头,又看着他背后背着的一块直径约二尺的圆形木盾:“这盾牌要背在背后,如果你手上有弓箭,只怕无法取下吧。”

    慕容南正色道:“是的,我们这个是背盾,一般不取下的,你们汉军列阵时,总是前排持盾,后排顶盾,摆出一个乌龟壳一样的方阵,以防箭矢,但我们北方人在马上冲击的时候,是不列阵的,往往是伏在马背之上,这样箭矢落下的时候,是射中我们的背面,就得靠这个大盾来防了。”

    刘裕长舒了一口气:“原来如此,怪不得我一开始看你的这身装备很怪异,但听你这样一说,可都是为了作战而准备的啊。只是光靠这盾牌,能挡那漫天的箭雨吗?即使是你人可以挡,马又如何防箭?”

    慕容南微微一笑:“刘裕,你听过甲骑俱装吗?”

    刘裕奇道:“甲骑俱装,是你们慕容家名闻天下的骑兵吧,我以前听说过,但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难道,是让马儿也套上甲胄吗?”

    慕容南点了点头,一指自己的座骑:“是的,在战场上,光是人全副武装还不行,有经验的士兵都知道射人先射马的道理,所以,要长时间地作战,马也需要披甲,我们慕容家起于辽东,精通冶铁,几百年下来,摸索出了一套给马穿盔甲的方式,这就叫甲骑俱装。”

    “我们慕容家标准的马铠,由六个部分组成:面帘;鸡颈;当胸;马身甲;搭后;寄生。“面帘“是一块狭长的金属制的护面,上面开有眼孔,主要保护马匹面部;“鸡颈“其实是一副马颈部的护甲,由甲片缀成,前面有搭扣可以扣上;当胸;马身甲;搭后,就是马匹中后的大片护甲;而寄生比较有特点,是一个放在马尾部的向上翘的扫帚一样的东西,用途是保护骑兵后背的。”

    慕容南一边说,一边比划着,刘裕看得连连点头,眉头渐渐地皱了起来:“如果按我们人身上穿着的盔甲来计划,光这一套马甲,只怕就要有上百斤重,马儿本身已经载了个近两百斤的人了,还能带得动这一身马甲吗?如果是长途奔袭,穿这身怎么走?”

第一百七十六章 反目成仇将何处() 
慕容南哈哈一笑:“刘裕,现在你知道从骑,副马的重要性了吗?你行军时不会一直穿着盔甲,我们也一样啊,更别说马儿了!”

    刘裕恍然大悟,一边点头,一边若有所思地说道:“原来是这样啊,怪不得你们胡人一个人要骑几匹马,原来是用另一匹马来驮运这些武器辎重啊。”

    说到这里,他又摇了摇头:“还是有些不对啊,武器辎重可以平时放在副马之上,但是粮草怎么办?还有,光你这全套的装备,加起来也有起码两百斤重了,一匹马怕是驮不过来吧。”

    慕容南笑着摇了摇头:“人和马的盔甲,加上这些武器,加起来确实有两百斤左右,但是我们北方的战马,并不是你们南方的这种矮小驮马,看看你我现在所骑的马,明显比你们军中用来拉车的马要高大健壮许多,两百多斤的重量,对你们南方马来说,也许很重,但我们北方的高大战马,都是从上百万匹马儿中精选出来的,别说两百斤,就是平时再驮个一百斤,也不成问题。”

    “平时我们骑着主马,让副马去驮这些辎重和粮食,等到打仗的时候,就要全副披挂,以保证主马的马力,能全部用在战阵之上。刘裕,你明白了吗?这跟你们晋军之中,有战斗兵,也有辎重兵,还有辅助兵,是一个道理。”

    刘裕微微一笑:“以前一直以为胡人不如汉人聪明,只是靠着勇武剽悍,看来是我错了,这行军布阵,各种战法,你们一点也不比我们差啊。”

    慕容南点了点头:“是啊,想我慕容家,在辽东数百年,一直接受汉家王朝的封号,也经常有汉族士人,避难来我辽东,所以汉军的各种军规,战法,我们都是了如指掌。而你们汉人眼里,我们不过是蛮夷生番,根本不屑一顾,又怎么会费心思去知道我们怎么打仗呢?你们的孙子兵法里有云,知已知彼,方能百战不殆,这个原则,是不分汉人还是胡人的。”

    刘裕的心中一阵黯然,慕容南的话虽然不中听,但确实是事实,汉人躺在老祖宗的功劳和辉煌上太久了,对于周围强悍的蛮夷,就连军事上也不肯认真对待,这才是现在北方沦陷,多次北伐都不能收复的根本原因。若说永嘉之乱是因为八王内战,导致胡人趁虚而入,但现在这样,只怕到了战场上,仍然是北方胡骑铁马的对手啊。

    慕容南看着刘裕沉默不语,也多少猜到了一点他的心思,转而笑道:“其实你们也不必这样悲观啊,北方骑兵虽然在平原之上大开大合,所向披靡,可是到了你们这江南之地,水网纵横,饮食气候又是大不相同,就是你们南方人的天下了。我们北方骑兵也多次南下,不也占不到便宜了么,所以说上天是公平的,南北之隔,就是维持现在我们两边分界的最大原因,就算你们不能进取中原,但保这南方半壁,还是没有问题的。”

    刘裕心中一阵豪气上冲,朗声道:“慕容兄弟,这话我可不敢苟同。现在不是我们汉人要去夺你们胡族的塞外牧羊之地,而是我们汉人几千年来的故土,江山。如果有人夺了你们鲜卑人的大鲜卑山,你们也会这样熟视无睹吗?”

    慕容南脸上的笑容渐渐地消散,他的眼神中透出一股子忧伤之色,长长地叹了口气:“是啊,你们晋国虽然经历了永嘉之乱,但起码还有半壁江山,而我们大燕,可是,可是连祖宗的祭祀之地都落入敌手,起家的龙城,都成了异国敌邦的领地,叫我们这些子孙,有何面目去见祖先?!”

    刘裕看到慕容南的神色变得忧伤,也有些不好意思,毕竟人家是亡国遗民,这样勾起他的伤心往事,并不好,他打了个哈哈,说道:“好了,咱们同是天涯沦落人,现在就应该齐心协力,复我们的江山,上次不都说好了么,咱们联手灭了秦国,以后你们取你们的故居,我们复我们的河山,永为盟好,岂不快哉?!”

    慕容南直直地看着刘裕,眼中光芒闪闪,久久,才摇了摇头:“那是上面的大人物们定的事情,我们这些人,只能如风中浮萍,任人摆布,听命行事。刘裕,你这么恨胡人,我也是胡人,如果将来有一天,大晋和大燕起了冲突,你会杀我吗?”

    刘裕本能地摇了摇头:“不会,我们是朋友,我不会杀你的。”

    慕容南转过了头,幽幽地说道:“永远不要说不会,你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如果是谢大帅下令要你来杀我,你会不会执行?”

    刘裕的心中一阵茫然,这个问题他以前也想过,但总是不愿意往下深想,一方面,他并不是很喜欢慕容南,但又对此人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觉得他跟自己若即若离,时近时远,看似时不时跟自己嘲讽,斗嘴,争短长,但好像心里又一直维护着自己,这种感觉,是刘敬宣这样的袍泽兄弟们从没有带给自己过的,不知什么时候,他倒是发现,自己有些离不开这个鲜卑人了。

    但另一方面,他也无数次地提醒着自己,这毕竟是个胡族异类,现在跟自己也不过是在完成上面的交易而已,以后说不定哪一天就真的会反目而仇,以命相搏,你死我活,也未必不可能。

    所以,刘裕也一直刻意地跟着慕容南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就是为了以后真要有这么一天,碍于情面,下不去手,毕竟刘裕清楚自己,虽然对于仇人是冷酷无情,快意恩仇,但真要对有过交情的人下手,还是做不到,就象刘毅,如果真的害死了刘敬宣,他真的会向他寻仇吗?这个问题只怕他自己也无法回答。

    慕容南一直在看着刘裕,他突然笑了起来:“好了,开个玩笑罢了,你还认了真啊。这个问题你不需要回答,因为你就算回答了,以后也未必会这样做。起码现在,你是刘裕,我是慕容南,我们是一起抗秦的朋友,这就足够,至于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来,我们接着练骑术!”

    刘裕长舒了一口气,抬起头,勉强挤出了一丝笑容:“好的,继续练。”

第一百七十七章 秦国铁骑动地来() 
自从那天和慕容南聊天之后,刘裕就再没有见过慕容南,今天也是一样,已经三天了,他每天都来这个小树林转悠,但是慕容南的身影,却始终没有出现,就连他每天训练时带来的那一黄一褐两匹马,也是踪影全无,刘裕都有些想它们了,也不知道内心深处,想的是人,还是马儿。

    已过申时,眼看着太阳开始西落,刘裕叹了口气,摇了摇头,正准备向大营那里走,却听到谢停风那欢快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寄奴哥,寄奴哥,原来你在这里呀。”

    刘裕微微一笑,看向了谢停风,他是全队里年纪最小的,才十六岁,比那魏顺之还小了三个多月,尽管为人五大三粗的,但是嘴上的毛都还没长出来,一脸的稚气,看起来,倒是有几分象自己的弟弟,所以刘裕一直以来,对这个全队最小的军士,也是格外地上心。

    “小谢,你不去好好地操练,跑这里来做什么?哦,对了,今天应该是你去照顾阿寿吧。”

    谢停风“嘿嘿”一笑:“阿寿哥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前天就可以下床啦,李神医说了,明天他就可以恢复训练了。托了阿寿哥的福,这些天我可吃了不少小灶啊。”

    刘裕这些天来天天跟这慕容南练习骑术,倒是很少在营中停留,而刘敬宣自从上了他的那个灵药之后,也给转移到了西边的一家单独的营帐,这倒未必是因为他是刘牢之儿子的特权,医士营的李神医说过,对于任何重伤的军士,都有处单帐的权力,就连吃的,也是小灶,顿顿大鱼大肉,不知馋煞了多少军士。

    刘裕笑着一拳打在谢停风的胸口:“你小子,我说这些天怎么老是主动跑去照顾阿寿,原来在那里有好吃的,又可以不用训练,哼,这阵子我出来特训,阿寿又伤没好,给你们这帮小子偷懒的机会了,明天开始,我就要好好训你们啦,到时候可别想偷懒。”

    说着,他捏了捏谢停风那张没几两肉的脸:“看看,你小子这一个多月变白变胖了,都怪我没好好练你,可准备好要掉层皮了哦。”

    谢停风哈哈一笑:“要是寄奴哥能天天带我们训练,那我愿意把所有小灶都来拿给你吃。”

    说到这里,他左右看了看:“寄奴哥啊,你这回回来,怎么不要兄弟们了?天天都不管我们,每天一早就跑出来,三更后才回来,我们想跟你说句话都不行。但瓶子(檀凭之)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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