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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小馆-第4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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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愁将笋头葱姜等配菜调料准备完毕,这才开始宰杀大鲵。

    大鲵曾被称为水中活人参,是一种高级的滋补保健珍品,本草记载中大鲵具有黑发美容、补溢疗虚、增进食欲等作用,且对贫血、霍乱、疟疾、癫痫等有一定的疗效,大鲵的皮、油是治疗刀伤、烫伤、枪伤、烧伤上好的药物。

    一般来说,为了减少大鲵珍贵血液白白流失,宰杀大鲵的时候大多会以烫杀的方式来进行,而且这样还能洗去鱼皮上的黏液和米粒状的颗粒。

    娃娃鱼的皮很厚,肉质白嫩q弹,某些比较经常运动的部位肌肉则呈现出樱肉一样漂亮的殷红,犹如玉质一样细腻。

    刀子破开肉皮之后其实还会有血液渗出,不多,而且几乎闻不到什么土腥味、血腥味和鱼腥味。

    用刀子就能感觉得出来,大鲵的肉特别紧实,几乎比得上某些走兽而非水中游鱼。

    ——事实上人家是两栖动物来着!

    林愁吸了口气,

    “真是漂亮的肉质啊,这种食材单单是食材本身就已经是最完美的调味。”

    黄大山接口道,

    “你们厨子一天天的感慨可真的多,老子就不信没滋没味的你就能咽到肚子里头去,汤无盐不如水知道吧?”

    林愁“……”

    呃,那个啥,刚刚我是不是被一个外行给像模像样的用我自己的话给教育了一回?

    这特么了就有点不开心了啊

    刚刚哔哔完汤无盐不如水的黄某某捏着个瓶子,

    “哎呦我去,这个盐是几个意思?长这么奇怪呢?”

    瓶子里的盐粒洁白如牛奶,宛如破碎崩飞的冰渣或是水晶,每一个角都尖锐颀长,即使外行人一眼看上去也会知道这种盐非常特别。

    林愁定睛一看,

    “我敲你丫给我把那玩意放下,我特么拢共就买着一瓶子盐之花怎么就让你那大爪子给逮住了!”

    林愁埋怨的瞪了一眼滚滚。

    这货,拿东西来的时候也不知道瞧一眼,可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贵,早晚老子被你们这几个败家货穷吃臧喝到破产!

    滚滚不禁往后缩了缩,努力将越发圆润的身体藏到大胸姐背后。

    大胸姐一挺胸脯,义气的道,

    “老板你抠我工资好了!不要为难血神大人!!”

    林愁“……”

    合着你们丫的都是好人,全世界就我一人儿是资本家、是万恶的反派对吧?!

    未免太伤人了——

    林某某的怨念突然升级,浓得比山爷牌密制烧烤酱还黏糊。

    黄大山“咄咄咄”的将烤得金黄流油的竹鼠切成寸段,讨好道,

    “那啥,林子,烤好了,整两块儿尝尝??”

    林愁瞄了一眼,嘴唇蠕动,

    “我减肥。”

    肥“”

    苏有容巴望着自家湿虎剁好的大鲵,

    “哇湿虎,你好像剁了个小孩子耶!你看辣个爪爪像不像小孩子的手,好吓人的!”

    林愁微笑我的乖徒儿啊,今天的土豆丝是不是还没切完呢?

    苏有容向后缩了缩,小声对大胸姐道,

    “湿虎今天是肿么了?怎么看起来有点怪怪的”

    林愁默默的在剁好的肉块上撒着盐,一如撒在自己的心上。

    大鲵肉撒过盐之后并不是要直接冲洗,而是以葱姜水反复揉搓,直至鱼肉血合部分变得更加殷红,而白肉部分则会呈现出晶莹剔透的质感。

    当然,这一步的主要目的其实已经不是去腥了。

    大鲵本身的腥味就不算重,只是林愁打算将其红烧想要换来更加紧实饱满的口感而已。

    林愁皱着眉毛在滚滚带过来的一大堆东西里翻来找去,

    “嗯?油呢?油去哪儿了”

    滚滚啊呜了两声,指指某个地方。

    林愁将那一坨白生生的玩意提溜出来“?”

    【叮,恭喜林老板喜提猪板油三斤八两。】

    得了,没什么可说的,?油吧。

    滋啦滋啦的炼了一坨猪油出来,盛出多余剩下的用来炒大鲵。

    下些香叶、几头干红葱、几瓣带皮大蒜,然后将大鲵一股脑倒进油锅里,

    “哗~”

    大鲵肉一下锅,那味道就像是活了一样,原本充斥着猪油甘香的大锅顷刻换了新颜。

    边上你争我夺啃着竹鼠肉的几人纷纷惊讶道,

    “这个鱼”

    “嘶哈嘶哈,好奇怪的味道哦。”

    “看起来斯斯文文的,想不到你居然是这样的鱼!一锅葱姜蒜都遮不住你的风骚!”

    林愁一平底锅就糊上去了,怎么啥好话到了黄大山嘴里,分分钟就特么变得诡异起来了呢。

    。

第一千零四十九章 独属于大灾变时代的奢侈() 
    大鲵肉炒至紧缩再下酱油和笋片——红烧嘛,主要自然是一个“红”字,其次就是“烧”了。

    大鲵烧上之后,林愁弄了一个大盆将鱼下水翻来覆去的冲洗干净,用醋搓洗过之后再撒上面粉狠狠的揉搓。

    洗净后的鱼下水以葱姜料酒佐盐浸泡,炮制十分钟后再淋一次醋,祛除最后一丝异味。

    这时候用来红烧大鲵的锅里已经传出难言的鲜香。

    非一般的鱼肉滋味,闻上去有骨汤和矿物质的味道,还有些像用老母鸡和蛇骨蛇皮炖出的高汤。

    羊角辫吸着鼻子,竹鼠也不吃了,一个劲儿的问林愁,

    “竹笋好吃嘛,竹笋好吃嘛,竹笋比竹鼠好吃嘛?”

    林愁无言以对。

    真的很想告诉这孩子竹笋不好吃、竹笋没有竹鼠好吃啊。

    “咳,马上就能吃了,别急。”

    林愁拿出一小碟事先留下的大鲵骨头,在平底砂锅里放了一些鸡枞油。

    ——没办法,没有鸡油,只能用油鸡枞代替了。

    小火慢焙,将鱼骨用低温煎至金黄,然后倒出多余的油脂。

    山爷心疼的恨不得将那点油全倒进嘴里喝掉,

    “败家啊。。。败家子啊。。。”

    大鲵骨为底,葱姜铺在上方,加水慢炖。

    不消片刻,砂锅里的汤就变成了浓稠的奶白。

    林愁将砂锅挪到火堆边缘,使锅里的汤处于将沸未沸的边缘,再取过处理好的鱼下水,将鱼肚切条、鱼肝切块、鱼肠切段后打成肠结,分别下到砂锅里,盖好盖子。

    “唔,这锅红烧的差不多了,筷子都拿起来吧,准备吃。”

    一锅大鲵烧好之后份量少了许多,不太出货但足够鲜美。

    怎么说呢,用比较夸张的方式来形容的话——连腾起的蒸汽都是美味的颜色。

    羊角辫也不嫌烫嘴,别别扭扭的用着筷子将一大块大鲵连皮带肉塞进小嘴里,

    “嘶。。。哇。。。好烫。。。emmm。。”

    小丫头被烫的额头沁出细细的汗珠儿仍然不肯松口,一张脸由于呲牙咧嘴变成了很古怪的形状,努力咬着,

    “啊。。。唔。。。”

    鱼肉与牙齿接触间尽显q弹爽滑,尤其是鱼皮,一口咬上去居然还有些弹牙感。

    那感觉就像是厚厚的鱼皮里饱藏着汁水一样,很让人担心咬破鱼皮之后会有滚烫的汤汁突然喷溅出来。

    羊角辫眼睛亮亮的,

    “哇,好滑。。。鱼皮好好吃。。。”

    小丫头的词汇量不怎么丰富,很显然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让她眼前一亮的美妙滋味,只能倾尽全力大口撕咬,活像一只小老虎似的。

    吴恪抓狂了,

    “这鱼肉怎么光吹不凉啊。。。”

    因为每一块鱼肉上都满布着稠厚红润的酱汁,将白皙晶莹的鱼肉包裹的严严实实。

    吴恪说,

    “太烫了,又很香。。。唔。。。这块是哪里?是鱼尾么!鱼尾可是活肉啊。。。真香。。。”

    黄大山不屑一笑,没有一点点礼貌可言的在大锅里翻翻找找,

    “啊哈可让我给找着了”

    黄大山筷子上的是大鲵的脚掌,圆咕隆咚肥肥大大,看上去蠢萌蠢萌的。

    “活肉?这特么才是活肉呢”

    这货张开血盆大口,准备将大鲵的脚掌一口吞掉。

    “嗖”

    筷子尖儿上东西一下子飞走,黄大山咬了个空。

    “???”

    滚滚熊掌虚托着小小的物件儿,黑漆漆的眼珠儿闪着光,仔细观察了一番,方才将其放在口中,

    “嗷呜”

    山爷无言,敢怒不敢言。

    只好弓着身子继续在锅里找,

    “啊哈”

    羊角辫和苏有容眼巴巴的凑过来。

    羊角辫嘴角挂着晶莹的口水,

    “次手手,次脚脚。。。”

    山爷痛苦的闭上眼,泪如泉涌。

    林愁随手在锅里一挑,将两条儿鱼唇扯在筷子上。

    黄大山艳慕的抱怨,

    “娘希匹,真他娘的会吃。。。”

    鱼唇乃八珍之一!

    入口鲜嫩滑润,那浓浓的胶质像是要将林愁的嘴唇直接粘在一起似的,滋味让人迷醉。

    林愁对大鲵的味道表示还算满意,吃过一点点之后就专心对付起砂锅里的东西来——那才是他所期待的。

    。。。

    事后。

    黄大山拍着肚子,照例抱怨道,

    “好吃是好吃,可也忒少了点,拢共加起来都不够你山爷我自个儿填饱肚子的。”

    吴恪歪着嘴,可鄙视了,

    “四道墙工地的大锅饭管饱管撑,你咋不去吃呢?”

    “你小子是不是欠抽?”

    “来啊,说得就跟揍我一顿你堂堂一四阶大佬有多光荣似的。”

    “。。。。。。”

    林愁晒然一笑,在一堆蔬菜里挑挑拣拣的清洗着。

    黄大山眼尖,

    “唔,林子,刚刚那个,是不是一只山参?”

    林愁说,

    “是啊,在竹林旁边挖的,十来年,还嫩着呢。”

    大多进化者都不爱吃这个东西,嫌苦,而且是年份越久越苦。

    在他们看来只有普通人才对野山参滋补的功效视若珍宝,对进化者来说即使上百年的野山参也没比大萝卜好到哪里去。

    (又不是异化魔植,有啥可宝贝的,嘁!没见过世面!)

    明光附近的山上这东西着实不少,除了偶尔有好这一口儿的进化者会拿山参泡酒之外,旁人即使看到了都不带采的。

    ——说起来这应该是独属于大灾变年间的另类奢侈了吧?

    林愁将手指粗细的山参削萝卜一样削掉灰黄的表皮然后切成长长的细丝,与舞茸一起放入砂锅里炖着。

    奶白的鱼骨鱼肚汤咕嘟嘟的冒着气泡,一股人参皂苷的独特气息渐渐弥漫开来,这味道在祖山葱翠掩映的山林中格外有仙气儿。

    林愁一边洗着手里的嫩菜尖儿一边说,

    “偶尔吃吃这个东西味道还不错,吃多了就不太好,进化者也是会上火的。”

    林愁清洗的嫩绿菜尖儿是荨麻的嫩叶,大多数人都没办法区分荨麻和藿香等野菜,而且几乎不会去食用它们。

    但其实这东西和鱼汤、火锅都是绝佳搭配,清鲜异常。

    即使只是简单的用滚开的汤汁涮上一下,再打个糊辣椒蘸水,就是送粥下饭最完美的利器。

    林愁舀出一小匙鸡枞油淋在汤上,盛出,

    “每人一碗啊,丑的没有!”

    洗好的荨麻在汤面儿上那么一摆,立刻被滚热的鱼汤熏软,融化一样缓缓浸没在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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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五十章 这些罗马人大大滴狡猾() 
“嚯~”

    几个人不由得发出一声惊叹。

    一小碗鱼汤在手,随着山上清风拂过,奶白浓郁的鲜汤表面微微起皱,然后迅速结出一层“奶皮子”。

    用筷子一挑,居然还感觉很厚实很端庄的样子。

    明显感觉鱼汤比较少,山爷这次也不心急了,放在眼前儿端详着,嘴里啧啧有声,

    “鱼肠肚汤?林子你倒是真一丁点儿没浪费啊”

    林愁鄙夷道,

    “不浪费?!”

    “这才是精华部分好不好!”

    当然林愁的理由肯定不会是一条大鲵有很多肉但是肠子只有一点点这么简单

    林愁说道,

    “很多食材看似无用的内脏其实比你想的更珍贵,比如鲍鱼肝、河豚肝、鮟鱇肝——自然也有大鲵的肝脏。”

    “噢~”黄大山眼睛一亮,运筷如飞在自己的汤碗里翻找着。

    林愁开始呵呵呵呵,

    “别找了,刚刚盛汤的时候我就特意关照把你碗里的都挑给几个小家伙了,毕竟不像河豚和鮟鱇大鲵的肝比较小,不够分啊。”

    说着,林某某抓了一把洗好的荨麻嫩芽扔进黄大山的汤碗里,

    “瞅瞅你胖的,血脂胆固醇什么肯定都高,多吃点这个,比豌豆尖儿还鲜亮呢~”

    黄大山“???”

    林愁说的没错,吴恪很快就证实了这一点。

    荨麻的嫩芽稍经鱼汤汆烫,绿意盈然荡漾开来由深绿化作浅绿,半遮半掩浸在鱼汤里的样子特别诱人。

    吴恪挑起一筷放进嘴里,

    “呼~”

    淡淡的草药香尝起来微有一点苦涩,随即在口中化开来的却是嫩芽表面黏连上去的稠厚鱼汤的甘甜,双方彼此刺激彼此交融,纺织一般织造出一口近乎不可能的鲜美。

    吴恪赶紧着吸了一口汤,翘起大拇指一个劲儿点赞,

    “我说愁哥你这个什么荨麻,太牛了!”

    林愁笑呵呵的说,

    “是吧,就说很好吃的,鱼片毋米粥时放上一点点,很鲜的。”

    黄大山抿过一口鱼汤,眯着眼睛说,

    “鱼片粥上次不是做过嘛,当时觉得简直是完美的味道,顺、滑、鲜,可今天和这个鱼汤一笔,简直唔,如果非要形容的这碗鱼汤的话,本人觉得一个润字就足够了。”

    “润喉、润胃、润肺,一口热汤下肚,整个人都是水润润的,特饱满的赶脚。”

    羊角辫也发表了意见,

    “甜甜的,真的好甜哦!”

    凡是小孩子,很少会用“鲜”来形容某物或某样食物,就像他们的字典里不存在这样一个字似的,他们说的最多的就是甜。

    也许可以代表鲜甜?

    白汤,尤其是猪肚猪蹄和鱼汤尤其配胡椒,并以白胡椒为妙。

    轻轻拧几下研磨瓶,胡椒碎刺激的辛香便可与鱼汤完美交融。

    闻一闻,神清气爽浑身通透。

    胡椒更能激发这汤汤水水的鲜美,一点刺激便犹如催化剂一般,催生出最剧烈的味觉体验。

    林愁品尝过鱼汤的鲜美之后,在碗中捞出一片雪白的肝尖儿。

    大鲵的肝有着上等鹅肝所没有的洁白,微黄反而是下等鱼肝,看不见一丝油脂但其每一寸组织都是满满的鱼肝油的味道,吃在口中嫩滑如蛋羹入口即化。

    黄大山奇怪道,

    “放胡椒?多清淡的鱼汤啊你放胡椒,难道就不会辜负鱼汤的鲜美”

    林愁不理,反倒是吴恪不乐意了,

    “胡椒怎么了,胡椒怎么你了?胡椒味道最香了好么!有好东西都不会享受,要搁在古代,想吃你还吃不着呢,嘁”

    有时候嘛,自己喜欢的东西是容不得别人放肆的——当然一般来说大前提是你的拳头够硬。

    “好东西??”黄大山的表情要多不屑有多不屑,就差捶吴恪一顿来表明立场了,“胡椒打什么时候起也能算得上是好东西了?”

    林愁接口道,

    “还别说,确实这东西在古代矜贵的很。”

    “在胡椒没有传进华夏之前就已经能称得上价比黄金,在古代有个叫罗马的国家,曾两次被哥特人和匈奴人围城,对方提出换取全城人性命的条件都是一吨重的胡椒,据说当时参与围城的双方将领最常抱怨的一句话就是这些罗马人他娘的大大滴狡猾,总是在给我们的胡椒里面掺金子”

    “唔,就是传入华夏之后它的身价依然坚挺,那时候要是从商人手里抢一把胡椒出来,其价值不亚于在现代抢劫一次银行。”

    黄大山咂咂嘴,诧异道,

    “真的?往胡椒里头掺金子?罗马这个鬼地方怕不是专门生产傻子吧!!”

    吴恪和林愁默默的叹气。

    羊角辫仰起头看着她的便宜亲王老爹,特别鄙视,

    “才不傻哩,金子只能用来当墙砖,胡椒可香啦!”

    众人一个趔趄——

    不过貌似在人家鸾山黄金唯一的作用好像真的就只有充当墙砖,其价值连黑曜石都不如!

    黄大山很想教导一下小丫头关于两个封闭区域价值体系的问题,但想了一下觉得还是不说为妙——万一哪天小丫头真的拆了女王大人的寝宫跑来林愁这个鬼地方换煎饼果子吃,女王大人怕是要抽了自己的筋做捆绑绳套来个龟甲缚神马的。

    算鸟算鸟,去球去球!

    林愁咳嗽一声,

    “唔,喝汤喝汤,要凉了。”

    再聊下去,怕是要彻底崩掉价值观。

    鱼肝爽滑、鱼肠脆爽、鱼肚厚实,综合来说,这已经是一锅获得好评的鱼汤了。

    即使撑到直打饱嗝,吴恪依然对鱼汤里烫熟的荨麻的滋味念念不忘,

    “为啥不多摘点呢?愁哥你也太偏向山爷了,我刚刚可眼瞅着你偷偷往山爷碗里抓了那么老大一把菜芽!”

    黄大山斜睨着他,

    “你特么属兔子的啊,老野草有啥可吃的,怪不得瘦得跟个小鸡崽子似的。”

    吴恪梗着脖子,忒坚挺,

    “憋说话,本科研员和你这种庸俗的肉食动物毫无共同语言!”

    “嗨呀小瘪犊子跟你山爷臭来劲是吧?”

    “咬我?”

    “呵,砂锅大的拳头见过没!”

    “呵呵,等比例平底锅倒模了解一下!”

    人啊,一旦皮上瘾那可是连身家性命都可以不要的。

    。

第一千零五十一章 海防线上的孤岛() 
吃饱喝足之后,山爷吴恪的眼神中就多了一种高僧看破红尘后的晨钟暮鼓。

    俩人咂咂嘴,

    “大鲵这个东西嘛,其实也就那么回事儿,一般般!”

    这俩货明显就是跟林愁这儿好东西吃多了,嘚瑟的。

    苏有容特别不乐意,手里握着把平底锅满脸跃跃欲试。

    谁知道林愁自己也说,

    “说起来确实是一般——看来有些大灾变前的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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