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末世小馆-第9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如果从鼹鼠的角度望去,六爪哈士奇独特的、刀锋一般扁平的六肢在云层折射黄光的映照下近乎与周围的景物融为一体。

    就是林愁,也只能勉强看个大概,如果不仔细的话,大约会以为是硕大一坨狼躯就那么漂浮在空中。

    鼹鼠立起来的身高也只有十几厘米,它们还是在地面爬行的。

    从技术角度来讲,超过一米高的物体就已经不在它视线观察范围之内,更何况鼹鼠的眼睛比在眼眶里放俩玻璃球也灵敏不到哪里去。

    鼹鼠既是瞎子又是笼子,判断周围环境因素主要依靠震动和嗅觉。

    六爪哈士奇脚下没有一丝一毫的声音发出来,浑身覆盖着干结的淤泥遮蔽了自身的气味。

    恩,现在满场都是老鼠屎和淤泥的腥臭,林愁和赤祇已经快疯了。

    但鼹鼠们却是一副甘之如饴很享受的模样,看起来哈同学的伪装相当成功。

    “咄。”

    一声传不出五米的轻响,六爪哈士奇骨甲覆盖的脚爪轻易折断了鼹鼠的脖子,没有一点皮毛破损,没有一点血腥味传出,鼹鼠更像是睡着而不是死去。

    小心的将它平放在地面,六爪又盯住了另外一只目标。

    “哎??”

    果然老祖宗说的都是正确的啊,关于这一点,上古时代的先贤们早已经给了我们答案。

    所谓狗拿耗子。。。不对。。。狗咬狗一嘴。。。呸!

    。。。

    数十上百只哈同学顷刻间撂翻了数倍于己方数量的鼹鼠。

    林愁感动得泪流满面,,老子要养一只哈同学!谁拦着也不好使!

    太t了,太t了!

    林愁回头问赤祇,“你感动么?”

    “感动!”

    反正只要不让老娘加班,你说啥是啥。

    “你感动么?”

    林愁一扭头,正面对着先前哈同学的那张嶙峋脸。

    狗脸懵逼,

    “嗷嗷,嗷?”

    (哈同学:老子当然是不敢动啊,瞧你一副猥琐的样子,说,是不是要抢老子的狗粮?)

    哈同学用爪子拢了拢脚底下躺尸一排的白尾鼹鼠,就差趴下像只珍珠鸡孵蛋一样把它们保护起来了。

    林愁觉得受到了伤害,本帅慈眉善目、丰神俊朗,看起来像是会抢你丫狗嘴里耗子的模样么?

    别说是耗子,就是象牙本帅都不稀罕。

    林愁心中碎碎念道:

    通通都是在以恶意的眼光在揣测本帅,麻辣鸡!

    莫愁前路无知己,何必单恋一枝花?

    就让这些二货,静静的去吧。

    正在林愁松了一口气打算开上一瓶冰凉的啤酒,老神在在的看这群免费的劳动力将院中的鼹鼠斩草除根时。

    一辆粉红色的小型越野车停在门口,车上的装甲犹如少女的裙裾一般恶趣味且可笑。

    “这谁的车,居然漆成了粉红色?”林愁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头发颜色愈发鲜艳的盆栽从车上跳下来,恩让人看了就很像原谅她的发色。

    盆栽手里还牵着一条金属链,金属链链的那头,一只足有两米高毛色雪白的隽秀巨犬跟着从车上跳了下来。

    盆栽笑眯眯的刚要招手,一院子的哈士奇目光瞬间在她身上对了焦。

    “呃。。。”

    盆栽似乎是被吓到了,半晌才干巴巴的挥挥手,道,

    “愁~哥~哥~!你看人家的新宠物,漂不漂亮?”

    “嘶嘶。”

    所有哈士奇同时耸动着鼻子嗅着空气中的味道,眼睛里湛蓝的光几乎向巨犬的眼神让人有种不妙的联想。

    当它们饿狼一般的目光随着那条金属链子转到盆栽身上,盆栽的手,颤抖了。

    这种是扒衣服还是扒皮都分不清的目光,但凡跟雌性动物沾点边的性别就会产生本能的恐惧感。

    盆栽牵着的巨犬也感受到了,它先是一夹尾巴,身体前倾低吼一声。

    随后就立即高昂起头,眼睛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露出洁白无瑕的下巴和随微风轻拂不住摆动的颈间毛发,它的每一根胡须在光芒的折射下都泛着金黄色,周身的皮毛光洁柔顺,前掌并拢在一起,看起来就像是堕入凡躯的公主。

    “嗷,嗷嗷!!”

    所有哈士奇仰着头发出粗犷的呼唤,仿佛在这一刻,时间已经回转到上古时代,一轮明光人从未见到过的巨大满月当空,月光凄凄。

    上百条哈士奇的嚎叫当时就让林愁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这种声音林愁上次听到,还是巷子里的野猫半夜成群聚集在一起的时候。

    用不会变成***符号的方式表达出来,就是,这群哈同学,***了。

    空气中一种诡异的味道渐渐弥散。

    盆栽喃喃,

    “完,完了。。。。。姑奶奶还一直天真的以为空气中荡漾着荷尔蒙的味道是个传说来着。”

    她的目光看向旁边的巨犬,小声为刚拐回来的巨犬小雪祈祷:

    “去吧,皮卡丘,十万伏特,保护本姑奶奶!!”

    一把摘下项圈和金属链子扔掉,盆栽扭着小翘臀钻进车里。

    “轰,轰轰!”

    “亲爱哒愁~哥~哥~!伦家改天再来看你啦,今天看起来不太方便呢!”

第二百四十八章 你们都太天真了() 


    我顶你个肺啊不方便,不方便你大爷!

    要是搁在大灾变前,某原谅盆这种性格,铁定就是个卖国贼的货色,该被一刀刀割成一千零二十四块的技术整数,然后大锅硬火炒键盘,吃了之后敲出来的代码都是连贯的i';orry。

    林愁越想越觉得不对,仔细看去,盆栽带来的那条巨犬虽然毛色不同,但无论从脸型骨架上来看,那狗分明就和满院子的哈同学属于一个品种。

    等会,这不是原谅盆的宠物么,说丢就丢了?

    她带狗来这里干什么,她知道哈同学能治鼹鼠?不对啊,她连小馆闹鼹鼠都不知道啊,盆栽已经很久没来过他这里了,巧合么?

    赤祇忽然感叹道,“真是怀念啊。”

    “恩?”

    “在我们血神部族,把这种狼叫做螳狼或者刀狼,看见它们镰刀状的六肢了么,部族中的智者认为那就是专门为了捕捉鼹鼠类野兽而进化形成的,鼹鼠天生就是瞎子,在加上刀状骨甲的折射和反光,让鼹鼠根本无法发现它们。。。。刀狼的肉非常好吃,和鼹鼠一样,都是部族里难得一见的美味。”

    “哦?天坑里还有这玩意?”

    赤祇笑了笑,“刀狼非常喜欢阴冷的地方,天坑里经常有它们的踪迹,不过它们实在它强壮也太团结了,很少有强者能够捕捉到它们。”

    林愁刚要说话,就见气氛变得危险起来。

    每一只哈同学的眼睛都蒙上了一层猩红的颜色,口鼻中喷出带着火星的烟雾,恶狠狠的瞄上了周围的同伴。

    林愁斜眼看着赤祇,“这就是你所说的团结?”

    赤祇愤愤然道,“果然都是肮脏龌龊的雄性生物,浑身都弥漫着恶心的味道,就跟部族中的智者说的一样,只有被切掉累赘的男人才是最好的苦力——在我们血神部族,捉到外面的男人,要先割掉累赘物,然后放他们去干那种最累的活。”

    林愁顺着赤祇的眼睛看去,某只哈同学身下嘟噜噜一坨,甩啊甩啊的。

    割掉。。。累赘。。。

    卧槽!

    林愁大叫一声,“真是活该滚滚拆了你们的天坑!”

    随着林愁的声音,上百只哈士奇就像是疯了一样,疯狂的撕咬成一团,嚎叫声此起彼伏。

    是真的、招招致命的撕咬,刚才还肩并肩手牵手的好伙伴如今已成不死不休的敌人,喉咙、眼睛、肚腹,专门找这些脆弱致命的地方下口。

    看得林愁一阵皱眉,这哈士奇,对自己的同类也这么狠毒么,虎毒且不食子。

    这他娘的不科学啊,按理说一个族群应该都是同一只雄性或者雌性首领的后代。。。。

    林愁再仔细一看,好家伙,这群上百只哈同学中,根本就没有一只雌性,全是带把的!

    别说这时候来的是同类雌性,就是这帮家伙看见同样毛茸茸双眼皮的毛牛都会觉得它美的清新脱俗!

    。。。。

    这时,体型和力量的优势就显现出来,六爪哈士奇明显高过其他同类一个量级,片刻功夫,能站起来的,就只剩下一只四爪。

    正是刚刚离林愁最近的那一只,虽然没有进化出镰刀状的六爪,但它却在最短的时间内抓到了最多的鼹鼠。

    两只不怀好意的六爪同时瞄上了已经受伤的四爪,四爪嘴里发出“呜呜”威慑性的低吼,踱步向后缓缓退去。

    “吼!”

    两只六爪同时嚎叫一声,扑了上来。

    林愁歪了歪脑袋,这只四爪,又聪明又能干还会吵架,看起来就是为本帅准备的啊!

    唔,本帅的平底锅呢?

    正要出手来一回英雄救好汉,只听耳边一声厉喝,

    “该死的雄性生物!”

    只见大胸姐凌空将两只六爪薅了下来,轰然砸在地面,两只六爪同时惨嚎,张口露出五公分长短的尖牙向大胸姐咬来。

    “果然都是一样的龌龊!”

    大胸姐一巴掌将一只六爪满口狗牙击碎,口中怒斥。

    “猥琐!”

    再一拳,这只六爪的头颅彻底变形。

    “不堪!”

    “哐!”

    另一只六爪像破麻袋一样被举上半空,在大胸姐的巨力面前,挣扎显得那样可笑。

    “下流!”

    然后向下抡去。

    “血神的荣光照耀下,你们,就该,公平,对决!”

    大胸姐的手没有松开,同时用力,单膝半跪在地,六爪的脊椎与她的膝盖重重撞在一起。

    “咔嚓。”

    一根齐眉棒,瞬间变成双节棍。

    林愁一阵恶寒,看向大胸姐的眼神多了几分严肃。

    赤祇将两只死狗拎在手里,擦了擦脸上被溅到的鲜血,认真的对林老板说道,

    “老板,这是我打的猎物,要归我。”

    “。。。”

    大胸姐看了一眼缩在一旁舔舐着伤口的四爪,

    “跟我来,小狗狗。”

    四爪抬头,看向已经混战成一团的六爪和满地的四爪尸体,

    “嗷。。。汪!”

    一瘸一拐的跟着大胸姐向椰树小屋走去,就这,还不忘带上自己的猎物鼹鼠。

    林愁喳喳嘴,“小四啊,小心被大胸姐炖了吃掉哦!”

    “嗷嗷嗷啊!”

    。。。

    最终的胜利者是一只体型格外庞大的六爪,它浑身满是鲜血和伤口,半蹲在地上足有两米半高,颈子已经生出了狮子一般的鬃毛,看起来极其雄壮。

    它嘴里咬着一只体型最大的六爪的尸体,缓缓走到一直在旁从容观战的白毛哈士奇旁边,放下战利品。

    “嗷!”

    六爪伸出骨甲覆盖的镰刀状前肢,似乎要轻拍白哈士奇的肩膀或是什么。

    小雪瞳孔微缩。

    林愁的真视使他能够清晰的看到,小雪的眼中有着某种冷冽的光,就像看到一只猫在向自己求爱。

    它根本就没把这种长着六只骨爪的怪物当成自己的同类!

    “砰!”

    一声巨响,六爪半颗头颅飞出数十米远。

    白毛哈士奇施施然走上山来,绕着篱笆转了一圈,然后发出“嗷呜嗷呜”的吼声——撒了一泡尿。

    它绕着林愁走了一圈,然后不屑的转头。

    小心翼翼的避开满地的鲜血,生怕那些颜色沾染到自己洁白的毛发。

    最终,她选定了相对凉快一些的树屋银杉作为暂居地,转了转,躺下了。

    那里有毛球用猪笼草叶子捣鼓出来的草窝,干燥又舒适。

    “哞!哞!”

    “嗷呜!”

    随后就是毛牛急促的惨叫。

    林愁感觉胸前口袋一轻,笑着摇摇头,

    “天真。”

    no zo no die ,y yo try?

    当他走进小馆时,一朵灰色的蘑菇云从银杉脚下爆发开来。

    毛球好歹算是彼此留了个面子日后好相见,只是将小雪抽飞数百米,饶了它一命。

    毛牛得意的哼哼着,粉红色的大舌头殷勤的给自家老大清理着浑身菌丝,直到毛球变得湿漉漉时,尾巴团成螺旋状将毛球推了上去。

    午睡时间,到了。

第二百四十九章 杏仁脑花(上)() 


    一片狼藉的院子被林愁和大胸姐打扫干净,将那些哈同学的尸体收进冷库吊起来保存。

    离地悬挂时,狗体内多余的血水会由伤口沁出,而一部分血液也会缓缓的进入到肉质中,类似于牛排的干式熟成,这样狗肉的肉质不会随着它们死去的时间而变老,相反,相比于刚刚宰杀时的肉质,是另一种程度上的鲜嫩。

    处理完这些,林愁忽然有点放松。

    貌似自己已经很久没有闲下来,专门为自己做上一顿美餐了吧?

    现在,正是值得庆祝的时候。

    上古时代的人们常用“渴饮其血、生啖其肉”来形容对一个人的痛恨,说起来是有点抽象和小暴力的。

    当然这种行为转移到鼹鼠身上时,就变得如此顺理成章。

    看着一排码放的整整齐齐的白尾鼹鼠,林愁嘴角露出冷笑。

    这些鼹鼠都是从死去的鼹鼠堆里挑出来的,个个膘肥体壮,首尾长达二十厘米左右,总共是一百只。

    鼹鼠的处理方法非常简单,小尖刀刺喉,开出一厘米长的小口,烧一大锅水,水温达到85度时停火,放入鼹鼠

    浸泡。

    三分钟后,锅内的水已经被鼹鼠脖子上开出伤口中流出的血液浸染变成淡红色,浸泡后的鼹鼠取出用手一抹,体表的毛发就会立刻褪掉,露出白白胖胖的表皮。

    一百只鼹鼠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林愁和赤祇忙了一个小时才将它们清理完成。

    去除体毛的鼹鼠看起来就可爱了许多,又白又嫩。

    用小刀沿下颚开口一直割到两条后腿中间,顺便挑掉大胸姐所谓的“累赘”,恩,大约有半颗米粒大小的玩意。

    掏出所有内脏丢进饲料桶,稍后可以给植物们加餐。

    再次一只只的清洗干净后斩掉鼠头,放旁备用。

    鼠头才是林愁要用到的材料,而鼠躯也不会被浪费。

    用两根竹签由前后肢横向贯穿,支撑起鼹鼠的躯干,让其摊开,不得不说,这样的造型有点像风筝。

    在后院点燃一堆干稻草,之所以选用干稻草,是因为干稻草燃烧出来的火焰是“黄火”,温度稍低,正适合熏烤鼹鼠。

    一只只将鼹鼠烤到表皮发黄沁出油脂后,用绳子串成一大串,挂在房檐下。

    一个半月后,这些鼹鼠就可以变成美味细腻的腊鼹鼠。

    。。。。

    而林愁今天要做的菜,还在案板上等待着他。

    这是属于一个厨师才有的奢侈,因为林愁要用这整整一百只鼹鼠做成一道菜——那些腊鼹鼠跟林愁要做的菜比起来,只能算是边角料了。

    细说起来,上古时代某些地方的人们也有着食用鼹鼠的习惯,甚至很有一些餐馆打出的招牌就是鼹鼠制作的菜肴。

    这些餐馆每天要用掉大量的鼹鼠,而鼹鼠的脑袋上着实没有什么可以食用的地方,看起来也不那么美观。。。咳咳,事实上剥了皮露出森森白牙白骨和肌肉的鼠头看起来会让绝大多数人倒尽胃口,大多数的餐馆会选择将其丢掉。

    那时的鼹鼠大多是十厘米左右的小鼹鼠,没有大灾变后鼹鼠这样巨大的体型。

    但那个镇上就有一家餐馆的老板是个十足的小心眼,心想,鼹鼠都是论斤买来的,丢掉脑袋不就平白多了一份损失?

    于是他就琢磨了这么一个办法,取鼠脑后以水煮脑花(多用猪脑)的方法烹饪。

    烹出的鼠脑花大小如杏仁,别具香味,客人品尝之后赞不绝口,当地镇上“杏仁脑花”的名气便传了出去。

    因处理方法繁复且极耗时间,想要吃杏仁脑花的客人每日里排起长龙,这道菜也因此身价倍增,颇有些反客为主的意思。

    。。。

    鼹鼠的头约有半只拳头大小,林愁沿尖鼻靠近眉心的地方避过鼠脑切开,在脑后硬骨的地方切上一刀,轻敲几下,稍一用力,就能将鼹鼠的脑袋分成两瓣。

    小心翼翼的取出鼠脑,放进盘子里。

    鼠脑约有常见瓷勺去掉勺柄一般大小,形状也比较相似。

    林愁示意了两次之后,大胸姐立刻学会,于是两人一同处理鼠头。

    取出鼠脑后,还要撕去鼠脑表面的淡红色筋膜,这种筋膜腥味很重且会影响调味料与脑本身的互相渗透,必须小心又仔细的全部撕掉,稍不注意,脆弱的大脑就会变成碎块。

    撕去筋膜的全部鼠脑用冰水过几遍,洗去残余的血水即可。

    取一块林愁之前做好保存在恒温箱中的花生小豆腐划成两厘米的方块,焯盐水后放在一边晾凉备用。

    花生小豆腐林愁做的极嫩,即使焯了盐水,在稍后烹饪的过程中也会有所破碎,不过这正合林愁的意。

    新鲜魔鬼椒和老姜切碎末装在一个碗中,蒜切末,顺便采几根青蒜苗切小段,干辣椒切段。

    热锅冷油,干花椒炝锅后加入姜末和魔鬼椒,翻炒几下出香,加入少量猪骨高汤。

    高汤不必过多,能够浸没食材即可。

    烧沸后点入几滴酱油和香油,拔出并巩固脑花的鲜味。

    在汤中渐次加入盐,胡椒粉,极少一点的糖,勾入水淀粉打一个薄芡。

    勾芡在这道菜的制作中尤为重要,脑花极易受热变老,而勾芡会加重汤的浓度,当汤汁的密度大于脑花表层密度时,脑花中含有的水份和汁液就不会被析出,从而保证了脑花的鲜嫩。

    随后将脑花和豆腐轻轻滑入锅中,以防破碎,一边用勺子圆润的部分轻推锅中的脑花豆腐,一边轻掂炒锅。

    改微小火,煮三分钟,脑花即熟。

    出锅装入碗中,一小把青蒜苗堆在脑花豆腐表面。

    再另起一锅,倒入一大勺清油,油开始冒青烟时放入干青花椒爆出香味,加入蒜蓉和芝麻不停搅动防止糊锅。

    油温再次升到一百七十度以上时,加入干辣椒段炒出辣味,当辣椒表面开始出现微焦,起锅泼在脑花豆腐上。

    “呲啦!”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