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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的秩序也是如此!
本质上来说,社会的发展进程越快,人道的秩序也同样会随之发展的越快!
人们的道德标准也会随之社会的发展而不断的提高!
所谓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本身就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任何人都不会愿意轻易的舍弃对于自己来说很重要的一笔财富去做善事,但是如果一个人只需要花费极少数的财富去做一件对别人有帮助的事情,那么恐怕绝大多数的人,都是会愿意去做的!
曾经有人提出过这样的观点,一个捐出自己全部财产的乞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比捐出自己万分之一财产的土豪更加值得尊敬,因为他的善心更加值得敬佩
这样的观念虽然并不正确,但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却也可以看得出来,从很多人的角度上来看,捐献对于自己很重要的一笔财富,和捐献对于自己不太重要的一笔财富,前者比后者更加的高尚,也更加的难能可贵,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当然,实际上一个人究竟是做到多大的善行,和他们究竟有多么高尚,并没有直接的关系,简单来说,捐钱更多的人,总是能够达成更好的行善的效果的,如果富人能够自己做慈善,自然是毫无疑问比穷人捐钱更加有实际意义的事情
哪怕富人仅仅只拿出极少数的财富用来做慈善,只要合理的规划这笔财富,就远比一百个一千个乞丐捐献的财富更加具有实际的意义
而物质资源越是丰富的情况下,人们能够用来自由支配的财富也就越多,而越多的能够自由支配的财富,也往往就意味着更多的能够多余出来用来帮助其他人的资源
在举手之劳的前提之下,恐怕么有多少人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会冷漠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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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是社会上的碰瓷事件一样!
本质上来说,人们并不是丢掉了自己的道德,只是因为扶起一个老人,存在理论上被讹诈的风险,即使最后没有被讹诈钱财,但是做了好事却又惹了一身骚,自然不是一件让人心情愉快的事情
而为了避免这样的麻烦,所以人们对于这样的事情,自然是避之不及的,说到底,还是法律和舆论的导向,使得人们在价值观念上偏向于不救助那些可能讹诈自己的老人
说到底,并不是人们没有善心,而是善心往往很难得到应有的保障
而反之,像是网上的众筹,为什么总是能够筹集到善款?
其实原因很简单
因为对于网友来说,向一个遭受着痛苦和苦难的人,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尽一下自己的绵薄之力,本身就是一件举手之劳的事情,捐钱几块钱不嫌少,几十块钱几百块钱也不嫌多,在这样的大前提之下,人们觉得帮助他人并不会对于自己产生什么负面影响的时候,自然而然是愿意选择慷慨解囊的,毕竟并不是需要真的一口气拿出多少多少钱来解决对方的问题,只是尽力去做而已
这样的情况下,自然是更加容易筹集到善款的!
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什么人,没有人会因为一个人捐钱的多少而对这个人产生什么看法
捐得多了会得到赞扬,但是就算是捐得少了,也不会被人鄙视挖苦,每一个人的善意都可以得到应有的回应,在这样的前提之下,人们自然是愿意去做好事的!
而反之,在现实之中的很多捐款,往往都是面子工程,捐款者之间也往往会有横向的对比,同样是献出自己的爱心,捐钱少的人往往会被鄙视会被挖苦,明明是做好事情,但是却又很难得到认同,很难产生满足感,所以最终就往往不愿意去捐钱
就像是子贡的那个故事一样,鲁国人为什么最后不愿意再去赎人了,就是因为不愿意和子贡这样的道德楷模一起放在一边让人评头论足(。)
第一千九百五十九章 所谓人道十五()
乱石神殿。
高尚的道德水平,自然是值得其他人敬佩的
但是,过高的道德水平和道德标准,却往往会让人望而生畏!
很多时候,道德绑架之所以让人厌恶,根本的原因也就在此!
道德绑架本身,其实单纯从道理上来说,并没有什么错误可言
就像是子贡赎人的故事一样,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可以算得上是高尚的行为,但是恰恰是因为这种行为被公开化了,所以反而形成了一种反效果,使得绝大多数的人,都会觉得这是一种道德绑架,从而产生对于这种行为的厌恶情绪
这也就是一些真正意义上的好人,更加倾向于做好事不留名了!
像是大名鼎鼎的雷锋,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同样作为一个乐于助人的典范人物,雷锋比子贡更加的清醒和智慧,他很清楚自己的道德水平,是比普通人要更高出许多的,普及自己的善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不仅仅不会让社会的风气变好,可能反而会产生反向效果!
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他做好事从来不会去留名,也不会去宣传自己的功劳,他很清楚,自己愿意做好事是一回事情,自己愿意舍己为人是一回事情,但是如果说将自己的舍己为人定义成为了道德层面上的标准的话,那么恐怕能够达到这种标准的人,是不会太多的,这样一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说反而是降低了社会的道德水平,因为达不到道德的标准,人们就会自然而然放低自己的道德水平,所谓的破窗效应就是来源于此!
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雷锋选择了一种做好事但是不留名的方式来实践自己的善行!
而恰恰是这样的一种认知和行为模式,才会使得雷锋成为了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
他的出名,其实并不仅仅是建立在他做好事的基础之上,同样也是建立在他对于人道秩序的清醒认知之上,他很清楚自己应该怎么做,才能够真正意义上的为社会做出贡献,而不像是向子贡那样进行道德层面上的绑架
而事实上,雷锋的精神,也确确实实影响到了一代又一代的人,并且起到了极其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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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水平高于普通人的道德楷模,自然是值得表彰的,但是任何人,都不应该用这样的标准去衡量其他的普通人,如果带有这样的想法,那么人道秩序则反而会因为这样的情况而变得混乱
同样的道理,拾金不昧也同样是一个广受争议的话题
在过去的精神文明建设之中,人们普遍认为拾金不昧是一种比较高的道德水平的体现,并且鼓励人们更多的这样去做
但是实际上,这样的鼓励本身就是违反人道秩序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无条件的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寻找失物和失主,这本身就是不符合人性的做法,很多人并不是不愿意去做一些举手之劳的事情,但是如果这些举手之劳的行为,并不能得到任何善意的回应,甚至可能还会受到质疑和猜疑,并且给自己带来麻烦的时候,那么恐怕没有多少人会愿意去做这样麻烦的事情
就像是丢失钱包这样的事情
对于捡到钱包的人来说,其实钱包里面,真正有价值的,无非就是其中的现金而已,除了现金之外,钱包之中的其他物品,比如说银行卡身份证之类的东西,其实对于捡到钱包的人来说,都是毫无意义的东西!
然而,对于丢失钱包的人来说,实际上钱包之中的钱才是最没有用的东西,身份证也好,银行卡也好,这一类的物品,对于丢失钱包的人来说,才是最麻烦的东西!
对于丢掉钱包的人来说,绝大多数的人,恐怕都是愿意将钱包之中的钱交给那些捡到钱包的人,只要自己的钱包和里面的卡能够换回来,绝大多数的人,对此都会感到满意了
而反之,对于捡到钱包的人来说,如果失主愿意将钱包之中的钱全部留下,只拿回自己的钱包和各种证件的话,那么绝大多数捡到钱包的人,都是乐于积极的联系失主,并且归还失物的
事实上,这也恰恰就构成了对于双方来说都是双赢的状况
对于钱包的主人来说,拿回了对于自己来说更加价值的物品,自然是值得高兴的事情,而对于捡到钱包的人来说,获得实际的金钱奖励,作为自己善行的一种补偿,自然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如果这样的制度推广开来,人们在丢失自己钱包的时候,被找回的概率,就会最大限度的得到提升,只要钱包不是被偷走的,而是被捡走的话,那么钱包就有很大的几率可以被找回来
而反之,对于捡到钱包的人来说,这也相当于是自己的善行得到了应有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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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反之,如果鼓励所谓的拾金不昧的行为,那么绝大多数捡到钱包的人,恐怕就不会那么积极的想要归还钱包的,毕竟归还钱包本身也不也不见得有什么好处可言,甚至遇到一些恶劣的失主,还要被怀疑是不是小偷,甚至要被质疑自己的动机,遇到这样的情况,自然是很难有主动归还钱包的想法了
说到底,钱包丢失这一件事情之中,失主本身是属于弱势的一方,归还失主的失物,更多的属于一种义务而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责任,而如果强行要让每一个人都做到拾金不昧,那么实际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反而会促使社会风气向着相反的方向发展!
人的道德观念和行为习惯,很多时候都是可以通过一方的方式去进行引导的!
强行的约束人的行为,拔高道德的标准,进行道德绑架的话,只会让人产生反感而已
而反之,如果通过法律的手段,保障捡到失物的一方的利益,并且严惩那些捡到失物据为己有的行为,就可以相对简单的扭转人们在捡到失物时候的第一反应和态度
在一些国家,对于随地吐痰或者乱扔垃圾,甚至在一些不能抽烟的场合抽烟等等,都有相对严格的规范,违反这些规范的,都要受到重罚!
而在这样的国家之中,人们就能很容易的感觉到对方的道德水平普遍比国内的情况要好得多!
实际上,这并不是道德在约束他们的行为,只是单纯的因为法律的制约而已!
行为规范本身,是不足以约束人的道德水平的,更多的时候,只有用法律的手段,才能真正约束人的行为模式和思维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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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法律的约束,并不是养成道德最好的方式,最理想的养成道德观念的方式,说到底还是要回归到人道的角度上来!
所谓的强扭的瓜不甜,就是这样的道理!
用法律作为模具,来扭曲各种瓜果类植物的形状,虽然可以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实际上并不是一条正确的道理
只有让人从内心之中,认同一种行为,才能真正意义上的让人自然而然遵守秩序
不过,在人道秩序发展到一定的高度之前,适当的使用法律的力量来约束人的行为,自然也是一件不可不避免的事情
就像是很多教育界之中的人,都有这样的一种理念
所谓的教育,如果想要达到最好的效果,单纯的让孩子去学习,要孩子去学习,逼孩子去学习,本身就很难达到最高的效率,而只有让小孩子发自内心的自己想去学习,才能达到最高的效率!
所谓的要我学和我要学,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概念!
前者是法律的约束,是家长的命令,而后者则是自发的学习的兴趣,是一种主观能动性的体现!
而对于家长来说,对于学校来说,激发小孩子的这种求知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才是教育最好的一种方式,用严格的规章制度来制约学生的生活和学习,固然可以在一段时间内提升学生的学习质量,但是却可能会因为过度的严格,从而让学生产生逆反的心理!
就像是减肥选择节食减肥或者吃药减肥,或许在一段时间之内会有实际的效果,但是这种效果却不可能持续太长的时间,只要时间一长,总是会有反弹的一天的,甚至哪怕是运动简单,本质上来说,也是如此,只要之后不动了,恢复以前的生活习惯,反弹也只是分分钟钟的事情而已
而最想要真正的减肥,就绝对不能只是单纯的以减肥作为兴趣,只有真正的爱上运动,热衷于运动,习惯于运动,并且享受运动本身带来的快乐,才能真正意义上的实现减肥,才能拥有真正健康的身体
而同样的道理,从人道的角度上来说,用法律的去惩罚那些犯错的人,本质上来说,并不能真正意义上改变人心的邪恶,法律只能约束人的行为,但是却不能约束人的本性!
是的,不能约束人性!
很多时候,人们不去犯罪,不去违法,并不是因为他们不想这样去做,只是单纯的因为他们明白,那样去做会让自己遭遇的麻烦,仅此而已!
而当他们不畏惧那些麻烦的时候,或者说内心之中的冲动冲破理智枷锁的时候,他们就不会再压抑自己内心之中的**,而是会随意的将这些**释放出来,甚至对于一些高智商的犯罪者来说,他们的犯罪,往往并不是冲动的结果,只是当他们的理智告诉他们,通过精密的思考之中,他们认为自己的犯罪计划并不会让自己有任何的麻烦,在这种时候,他们就会肆无忌惮的违反规则
然而,人道却不同!。
第一千九百六十章 所谓人道十六()
乱石神殿。
人道和法律区别就是
人道是一种人的思想和行为的集合
法律只是规定一件事情究竟能做还是不能做
但是,人道却代表着一件事情究竟是想做还是不想做!
法律本身是没有什么对错是否的概念的,无非就是违法或者合法
有些时候,违法的行为反而是合情合理,而合法的行为,却又反而显得不合情理
但是,人道却不同
人道永远都必定是合情理的!
有些时候,就算一个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不去这么做,但是他自己却一定知道,这么做才是正确的,这也就是所谓的人道!
举一个的简单例子来说!
在大街上看到老人摔倒在地的时候,不去把人扶起来,是因为社会风气又或者是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是内心之中,绝大多数的人,却都会知道,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把老人给扶起来送到医院去,才是一种正确的行为!
是的,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