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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记得,”钱大华笑声惊动云霄,“等咱们一回国就补上。”
陆筠暗自心惊,凝视照片。照片里的女孩子除了头发太短皮肤太苍白之外,真是非常甜美可人。她恭维:“钱工,你女儿很漂亮。您夫人一定是个美人。”
钱大华貌似不满的摆手:“小陆,你的意思是我长得不好看了?”
“哪里哪里,小敏的眼睛很像您呢,温柔和善,睿智聪明。”
这番恰到好处的恭维让钱大华喜笑颜开,哈哈大笑。陆筠照片转交给一旁的两位工程师,又看了一眼周旭;周旭会意,低声解释:“我也是回国的飞机上才知道,钱总的女儿自小就有再生障碍性贫血,这十几年基本上都是在医院长大的。他也不年轻了,自愿来国外工作,都是为了挣钱给女儿治病。”
陆筠心里的复杂感受真是一言难尽。原来这个笑得像个弥勒佛一样的钱工程师背后也有这么令人扼腕的隐情。为人父母者,无不心力交瘁。
正想着,忽然眼前一花,原来是周旭拿着一串佛珠在她面前晃动。
陆筠眨眨眼,看着那一颗颗饱满的珠子,问:“这是什么?”
“佛珠啊。”
周旭把佛珠塞到她手里,开始解释来历:“过年的时候去白木寺,求了签,签上说我今年坎坷不顺,我妈吓得要死,就去买了这个保平安,因为开过光,挺不便宜。我想你可能也需要,也给你买了一串。”
陆筠笑得打跌:“求签?这个你也信啊。周旭啊周旭,你让我说你什么好。”
“我无所谓,我妈是说,宁可信其有。而且白木寺的签据说很灵。”
“灵不灵这个事情都是传出来的。真要说灵验话——”陆筠眼珠子一转,做了个自以为很潇洒的捋胡须动作:“来,把你的左手给我,让本大仙给你算算。”
周旭忍着笑,配合着把手伸了出去。
陆筠捏着他的手指,眉毛一挑,从容道来:“每个人手心的掌纹都代表着不同的含义,预示着你这一生需要走过的道路。你的生命线绵长明朗,说明你健康而长寿;你的爱情线支线繁多,说明你桃花运很不错,这里有个结,大概是指你两年之内必定结婚,而且这辈子只结一次婚,有两个孩子,一个儿子一个女儿;财运很好,你看,这里的四条纹路组成了一个米字,这里还有一个!周旭啊,我以后就靠你吃饭了!”
周旭一边听一边笑。
她说得头头是道,乍一听非常能唬人,于是一桌人都被她吸引过去。一旁的严工也笑着伸手过来:“帮我算算。”
然后事情就一发而不可收拾。她喝了点酒,因为周旭回来心情好转,简直是这几天最愉快的时候,于是说起话起来简直没法刹车,而且她只编好话,虽然没人真的把她的话放在心上,不过依然不妨碍在坐诸人心情大好,气氛活跃到了极点。
吴维以看到她潮红的脸色和笑出来的两个酒窝,视线一转撇到她手攀那串佛珠,今天一天内发生的事情浮上脑海,不由得心思一动,伸左手给她:“帮我算算。”
话音一落,大家开始叫好,他身边的钱大华立刻让出来一个位子。
陆筠不得已,只得去他身边坐下,小心翼翼的握住他的手指,低下头去看他的手心。这不是她第一次握着他的手,但是却是第一次那么仔细的观察。那是属于男人的一双手,中指食指布满厚厚的老茧,定是多年的写字画图结果。手指修长有力,手掌宽阔,漂亮非常,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握上去。
撇开一堆乱七八糟的想法,她装模作样咳嗽一声,开始说:“吴总,你的掌纹很复杂啊。我可能看不太明白。不过感觉上,恩,我只说我的感觉,大概早年坎坷,中年之后就很平顺,事业将有大成。这也是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吧……你的爱情线也不错,比周旭的还要好,简直不能比,不过你说巧不巧,我看,你也是两年之后结婚。”
她一边滔滔不绝的叙述,一边辛苦而努力转动大脑瞎编这些看似正确实则技术含量极低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好在在场的大家很给面子的捧场,纷纷说:“两年后结婚?我可是记住了!到时候一定要去喝喜酒。”
吴维以不以为然地微微一笑,问她:“你给自己算过没有?”
陆筠得意的摇头:“好歹我也看过几本地摊上的周易和紫薇算经,算人者不自算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
也许是因为喝了酒头晕又或者是因为气氛太好,又或者是她明丽动人的微笑脸庞,总之,吴维以判断,自己真的是昏了头。可惜领悟到这点时为时已晚。他听到自己的声音:“来而不往非礼也,把你的手给我。我也送你一卜。”
说完之前就开始震惊和后悔。
可随着陆筠那声悦耳如银的“好啊”,她的右手已经递到了眼前。
'十九'
陆筠没有想到吴维以看着她的掌纹那么久却不发一言。
起初他还是微笑着,示意她用力把手绷直让手心的纹路变得更清晰;不过很快,他的脸陡然变得僵硬,嘴角下压,眉头深锁,笑容消失殆尽。那时一种无法用语言准确描述的表情。震惊、诧异、恐惧、怀疑。好像平地一声惊雷,又或者是夏日暴雨前忽然的天昏地暗。
带着这样的表情,他格外镇定的开口:“很平常,看不出来什么,再把左手给我看看。”
陆筠愣了愣:“什么?一般不都是男左女右吗?”
仿佛是觉得解释是个天大的麻烦事,吴维以干脆抓起她的手,抬头看她:“手心摊平。”
他动作迅速,加上力气罕见的大,她没有反应过来且挣扎不开,当即傻了眼,心脏颤动犹如急弦。在座诸人也没有想到吴维以会在众目睽睽之下抓一个女孩子的手,更没有想到他会流露出这样的阴沉神情。他虽然一句话没说,那个样子,即使是最气恼的时候也不曾有过。
察觉到目光探照灯一言聚拢在她和吴维以的身上,陆筠勉强一笑,轻轻挪了挪手腕:“吴总,怎么了?我的命太好了?你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吴维以放开她的手腕,久久地凝视她,轻轻动了动唇角,却没有声音出来。他眉毛漆黑修长,眼深如井,眼睛里一点光都没有,盯着她不语。他眼珠本来就比别人黑,墨如点漆,专注的看人时总让人觉得无法招架。陆筠在心里苦笑,任何一个女孩被他这样看着,大概一辈子都没办法忘记吧。认识他这么久,原以为可以对他的目光免疫,可还是修炼不够。
心急的钱大华自然不可能了解吴维以在想什么,只觉得他看着陆筠的目光怪异得让人不安。吴维以这个人,在男女关系上一向分得极其清楚。当着所有人的眼睛都不眨一下的看一个女孩子,这绝不是他会做的事情。若是这个场景发生在别的时间,他会打趣这两个人,用言语刺探一二,可是今天时机不对。他想起以前的一些事,隐约的不安浮上心头,可还是笑着开口:“吴总,怎么不说话了?”
吴维以被这一拍,纷乱的思绪略略清晰,他收回目光,静静思考半晌后问:“顺便问一句,你的生日是哪一天?”
陆筠显然不明所以,还是照常说了。
“什么时候出生的?”
“大概是凌晨十二点的样子。”
闻言,他双手痉挛似的剧烈一抖,力气瞬间消失无踪。他手指在颤抖,仿佛连一片鸿毛都托不去来。陆筠心怀疑虑的把手从他手心抽回,同时小心翼翼地觑着他的脸色,仿佛久病的人那样,青青白白。
察觉吴维以变化的自然不止陆筠一个人。大家放慢吃饭的速度,饶有兴趣的打量她,露出了看电影前奏时才有的神情。除了周旭,他盯着他们看,表情阴沉可怕,看上去在烦恼些什么。
为了缓和气氛,陆筠存心说笑:“什么命都没什么关系,你都可以说的。反正命运这个东西,我是一点都不信。更不要提算命什么的。大学的时候我看了本书,就是说江湖上的人是怎么骗人的。不过是把已知的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加上一点合情合理的揣测就可以唬人了。就比如我刚刚给你算命,说你早年坎坷,两年内结婚,都是我瞎编的。也不能说是不负责任瞎编,是在了解你的基础上说的。你的性格啊,你的爱好啊,只要知道这些,合理的预测未来,绝对是可能的——”
“陆筠,给我安静点!从头到尾都是你一个人的声音,少说两句就那么不舒服?”吴维以硬生生打断她的话,低沉的声音,说出来极有力度,也丝毫不留情面。他拍桌,霍然站起,厉声呵斥,“说到底,你知道什么?你又了解多少?”
冷冷扔下一句话,掉头就走。
仿佛上了开关一样,屋子忽然安静下来,真的是一点声音也没有。所有人面面相觑。
她一瞬间傻了眼,脸火辣辣的,下一个瞬间褪去血色,迅速的青白一片。他何曾对她这个态度?平时他就算偶尔严肃,就算指出她错误的时候都从来没那么跟她说过话。
是啊,我的话是多了一点,但也只是为了活跃气氛。你的表情那么阴沉,我想让你放松一点。我那些开玩笑的话,怎么会让你发那么大的火?陆筠咬着唇,觉得视野收缩到了极点。感受到之前从未体验过的尴尬和委屈。那种感觉,仿佛在大庭广众之下被扒去了衣服一样,无处可逃。颜面无存是小事,更是因为说出这番话的人是他。
周旭看到她肩头都在抖,夹了菜到她碗里,轻声安慰她:“也许是你刚刚有什么话触动到他了,他一时心情不好。”
所有人都表示同意,三言两语的开始劝她。严工摇摇头:“咱们搞工程的人就是直肠子。有时候呢,稍微有点考虑不周。”
“是啊,吴总事情多,一时心急了也是难免的。”
陆筠垂首沉默了片刻,勉强换上一张笑脸:“哎,我知道了。也有可能是我刚刚的胡说八道让吴总心烦了,言多必失,还真是这样。”
钱大华盯着吴维以离开的背影,一脸匪夷所思:“我认识吴总六七年,没见过他这么失态。也许是你刚刚什么话有问题,但无论如何他也不应该跟你发脾气。我估计,没准一会就会回来跟你道歉了。”
仿佛为了印证他的这句话似的,下一秒吴维以出现在了食堂门口。
他看起来冷静多了,神态表情恢复如常,是那种大家见惯的模样,和数分钟前那个冷落、烦躁、生气样子的吴维以判若两人。
待他走进后,钱大华想开口询问原因,却发现他摆了摆手,示意他先不要说话,然后坐回原位,正对惊愕而沮丧的陆筠,诚挚地,同时也是一字一句地开口:“对不起,陆筠。刚刚是我不对。请你不要跟我计较。的确是因为你的话让我想起一些私事,忍不住情绪激动,让你见笑,也让大家见笑了。”
这番话他在外面演练多时,此时说出来,宛若宛若黄公大吕金石之音,虽说不上震聋发馈,但解开芥蒂回答迷惑绝对绰绰有余。
可到底是心里有事,吃了两口饭之后只觉得前所未有的难以下咽,跟众人略一点头就离开;他一走,仿佛带走了阴沉的低气压,饭桌上僵硬的气氛好起来,虽然不能回到一开始的高涨情绪里,但也还不错。水电人,要的就是这份乐观的精神。
只不过对陆筠而言,这顿饭同样不知其味。她大多数时间都低着头,目光不和任何人撞伤,必要的时候还是正常人般的说笑,周旭发现她神态的异常,回宿舍的路上关切的问:“没事?”
“没有,”她无比肯定,“放心好了。”
不予多谈的样子。周旭心中一叹,也不再问。
回到宿舍,继续看资料和图纸,天气很冷,独自一人枯坐着,冷得笔都握不住,写出来的字鬼哭狼嚎。她烧了热水,灌满了热水瓶和热水袋后终于暖和了一点。这时敲门声响起来。
通常这么晚还登门拜访的只有周旭一个人,陆筠起身着起身去开门,正想说一句“什么事情”时没了声音,门外那个高个子修长身材的人,除了吴维以,还有谁?
陆筠怔怔,半晌之后才想起让开半边身子,摆了个请他进屋的动作:“吴总,请进。”
屋子里没有多余的椅子,陆筠让出椅子,给他倒了杯热水后坐到了床沿。吴维以抱着水杯,也不喝,打量这间屋子。颜色灰暗,四壁空旷,除了最基本的几样家具和书之外,毫无特色个人特色;是那种见惯的宿舍模样,以前不觉得如何简陋,可看到她抱着热水袋坐在那里,笑盈盈的,眸光闪动,一对酒窝时隐时现,那种毫无做作的俏皮怎么也藏不住——吴维以猛然生出一种极不搭调的怪异感觉。
她不应该在这里。
与此同时,陆筠也在想着半年前吴维以第一次领她到这间屋子的情形。今天是他第二次进这间屋子吧。也不知道为了什么。他穿着大衣,可看上去仿佛有点冷。头发稍显乱,脸色微微发红,像是被风吹的。
她把热水袋递给他:“吴总,好像你很冷。”
吴维以慢慢垂下目光去看那个粉红色橡胶热水袋,白皙细小的手腕让他想起一件事情,开口:“我不冷,你留着。对了,上次你在格拉姆买的那条手链,好像一直没有戴?”
原来他都记得。陆筠不知道是感动居多还是震惊居多,轻声解释:“画图的时候,带手链很不方便。”
实际上是要还有别的办法可以想,怎么都不会解下来的。那条手链就在她枕头底下压着,很多个晚上睡觉之前都会拿出来看看,一遍遍的回想在那盏安静的路灯下,他三两下打出那个漂亮的结的所有动作,也曾试过多次,可无论如何也不能系得像他一样好。
“也许是有些影响,”吴维以仿佛才想起这件事,“不带在手腕上带在身上也可以,周旭给你的那串佛珠,以后都随身带着。”
陆筠骇笑:“为什么?”
吴维以看她,淡淡开口:“这是一个建议,而我也没有开玩笑。”
他那个态度完全是十足十的工作状态,相处这么久,陆筠也明白根这样子的他是没办法争论的,只好点点头。
沉默太久气氛会变得尴尬,吴维以提起正事:“我来,是因为晚上的事情跟你道歉。”
“那个啊,不是都解释了吗,”陆筠摆手,“没事的。你不用再特地跟我解释的,我理解。”
“真的?”
他声音很轻,低沉的嗓音却温柔迷人得不可思议,好像有了重量,坠入心里深处,引发了一阵阵的战栗。陆筠想了想,抬头去看他的脸,被那双光泽流转的眼睛吸引,仿佛受到了蛊惑,缓慢而艰难地说:奇Qīsūu。сom书“也不能说完全没事……我从小到大,最怕的,就是被人否定。”
在她生命里的最初十五年,是被骂着长大的。批评和指责是家常便饭,每天都会发生。父亲是教师,长年担任班主任,对学生犹如春天般温暖,可对自己的女儿却犹如冬天般严寒。
陆筠顿了顿,又说:“小的时候,我身上都是一团团被皮带、扫把打出来的红印,所以哪怕是夏天我都穿长衣长裤,我还记得啊,大概是五年级有次期末考试,我成绩退步了,我爸就在校门口给我一耳光,全年级的同学都看到了。我怕疼,怕得要死,每次看到我爸就浑身紧张哆嗦,为了避免皮肉之痛,我什么都要做得最好。不过这个世界上总有聪明的人,天天玩还可以考满分,可我不行,拼了命也只能考九十五。聪明的学生我爸这辈子见了不少,再回家看到我,对我不满意,恨我为什么不给他争脸,因此,我快高中毕业了还在挨打。”
后来的阿姨谈不上什么坏人,不是那种人们想象中虐待孩子的那种后妈,但是也不能说好。对她的态度无非是“多了个人多一副碗筷”的存在,保证她能吃饱喝足,除此外也就什么都不管了。
陆筠也不知道自己的话为什么这么多,她只是觉得这辈子所有的委屈都堆积到了胸口,再不说出来就要死过去。
“其实说来最好笑的是,我爸口口声声的望女成凤,可当我申请到了留学资格可以去美国的时候,他又说没钱送我出去,那时他当了副校长,有钱再去买一套一百多平方的大房子。”
“你原谅你爸爸?”
吴维以抱着水杯的手指一动。目光里难得的出现了困惑和不理解。
“谈不上原谅,”陆筠渐渐镇定,慢慢地莞尔一笑,“是我太苛求了。他思考问题的角度和我不一样。”
“这样积极的态度,很难做到。”他的语气似有感悟,可陆筠去深究的时候,早已无迹可寻。
“也许不是我积极,”陆筠说,“是因为伤害得还不够深。我爸留给我的,也不全是糟糕的记忆。毕竟打我的是他,病了连夜背着我去医院的人也是他。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
水杯里的热水快要凉尽,吴维以喝了一口,再把杯子小心翼翼的放到书桌上,开口说话。
“有些事情,你没有猜错。”
'二十'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
那是一个百废待兴的年代。
“两个凡是”的观点得到了纠正;陈景润进一步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高考制度研究生制度开始恢复;农业体制逐渐改革,实行保产到户;几十万“右派分子”的帽子摘除;还有,下放农村十余年的知青开始大规模返城。
这些消息通过各种各样的渠道传到西南地区的汉谟混杂的沅西时,在这个偏僻的地方挂起了一丝一丝的涟漪。
初秋的沅西正处在是一年之最美丽的时节——漫长的夏季刚刚过去,秋天的到来没有改变这漫山遍野的绿色,相反,只属于这个季节的特色渐渐露出了端倪。
水稻已经收割,明晃晃的水田里里只剩下三三两两的堆放的稻梗,稻梗是金色的,歪歪斜斜的扎堆捆在一起;田边的筒车安静的在夕阳中沉睡;沅西的地势跬步皆山,山脚下是一条生机勃勃的沅河。所谓的依山傍水,白色的河水映衬着层层的稻田,这是别的地方看不到的风景。
那年的吴维以,刚刚三岁。
虽然小,但也记事了。越过水田,在山的背后,是一片一片长得高大的桐树林,一颗颗饱满成熟的桐子悬在枝头。男人挑着箩筐,女人背着竹篓穿梭其中。小小的男孩穿着看靛青色布料的衣服,坐在母亲背后的竹篓里面,仰头看着母亲手持竹竿精准地把一颗颗桐子打下来,拍拍手笑了。
三岁的小男孩眼睛又大又圆,皮肤细如白瓷,每个人看到都会惊呼,这么漂亮的小阿哥啊!抱住就不肯放手,只要手里还有一点可吃的,就会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