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86读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别后再爱-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施粉黛,所以她气色显得有些憔悴,手里拎着东西,所以她无法招架狗仔的围攻,只能被动地夹在人群里,艰难地低着头躲着往前挤,逃避那无数对准她的摄像头,就像一只毫无抵抗能力的羊,被围在了狼群里。

    见状,向南原本温润的双眼此刻危险地眯起,目光如剑,周身散发出一股凌厉的戾气,似乎要将围在女人身边的狗仔全部撕碎。手下意识地就扣上了车门开关,几欲推门出去为女人解围,但下一刻,脑子里绷紧的弦制止了他的动作。

    当初是她自己选择放弃他,嫁给傅夜司,现在他和她只是陌生人,他没有任何立场帮助她。

    再看女人一眼,向南强迫自己移开视线,脚下油门深踩,车子便飚了出去,如同不曾来过这里。

 第3章

    天边晚霞似锦,夕阳最后一丝余晖透过窗户,斜照在室内,林夕专注的侧脸沐浴在带着余温的金色阳光下,如同文艺复兴时期的油画,精致,优雅。

    画完设计稿的最后一笔,她搁下工具,从窗边起身,将柔软的长发松散地在脑后挽成一个髻。她是仁恒的第二大股东,但是早就从一线退了下来,不管那些琐事,只在重大决策时参与,算是顾问,其余时间都用来画稿,打理她的珠宝设计工作室,以及四处看展。

    看一眼腕表,已经过了下班时间,林夕拿起搁在窗沿的手机,发现早上传给向南的短信他还是没回。犹豫片刻,她拨通向南的电话,那头响铃好一阵,却一直没有人接,无奈只好挂断,苦涩地扯了扯嘴角。向南只有在心情特别好的时候才会接她的电话,显然他现在不怎么愉快。

    身侧的窗玻璃上,映着她从拨出电话时小心翼翼,卑微的期盼,到挂断电话时,习以为常的失望。她心中惴惴不安,知道一定是出了什么事,否则以向南处变不惊的个性,不会无缘无故从公司消失一整天。

    但她没有头绪。

    微叹口气,她放下手机,走去厨房。

    从挂钩上取下围裙,在身上系好,再从冰箱拿出食材,麻利地挽起袖子,洗洗切切。只要向南人在帝京,晚上没有安排公司应酬的时候,她都会固执地准备晚饭。以前她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第一次学烧菜能在手臂上烫出好几个油泡,但现在向南爱吃的那些菜,她已经熟练得闭着眼睛都会做。

    尽管大多数的结局,都是她守着一桌饭菜空等。

    墙上的可视电话忽然响起,林夕过去摁下接听键,液晶屏上立刻显出一张嬉笑的脸:“夕夕,好久不见。”

    林夕不由莞尔:“桃芝。”

    阮桃芝是她的死党,唯一交过心的朋友。在她们的圈子里,要交到一个朋友容易,要交到一个真心朋友,却是难上加难。

    阮桃芝是next模特经纪公司的老板,她爸暮景盛是敦煌娱乐的总裁,许多一线女星都签在敦煌旗下,盛名无需多言。

    桃芝随母姓阮,因暮景盛出身不好,阮家又是书香门第,桃芝的外公不肯把女儿嫁给他,但无奈桃芝母亲已有身孕,和暮景盛又情比金坚,外公只能妥协,但要求孩子必须姓阮,因生出的是女儿,遂起名桃芝。

    阮桃芝兴奋地翘着嘴角,明亮的大眼睛在齐刘海下忽闪忽闪,肌肤瓷白,像极了人偶:“next模特选拔大赛刚结束,我弄了个庆功宴,你也一起来嘛,咱们好久没聚了。”

    林夕从可视电话前退开一些,扬了扬手里明晃晃的菜刀,微笑:“我去不了,在做饭。”

    阮桃芝这才看清林夕身在厨房,脸一下子垮了下来,失望道:“哦。”

    跟着想起什么,眼波微转,打量起林夕的神色来:“向南今天要回来吃?”

    林夕安静片刻,摇头:“不知道,但我还是得准备,万一他回来呢。”

    阮桃芝敏锐地捕捉到她说这话时,眉间一闪而过的忧愁,然而红唇微动,却什么安慰的话都没说出来。她能说什么呢?说让她等,他终究会知道她的好,会回来,会爱她?

    这种违心的谎话,她再也说不出口。

    于是两人之间短暂的沉默。

    林夕明白桃芝想说什么,当初她非要和向南在一起,即便被所有人反对,只有桃芝站在她那一边。然而几年之后,桃芝对她说,她后悔了,或许当时她也应该反对她和向南在一起,说她从不知道,人心能那样无动于衷。

    自那以后,她们之间便很少谈起向南,因为这并不是一个令人感到愉快的话题,因为无论有再多劝告,她始终学不会,如何不爱向南。

    半晌后,还是阮桃芝先开口,微叹一声说:“那好吧,你自己好好在家待着,回头我再约你。”

    林夕点头:“好。”

    挂断电话前,阮桃芝忽然想起什么:“对了,你还不知道吧,傅夜司出轨了。”

    *

    林夕平时很少看那些乱七八糟的新闻,打开电脑也只是处理工作,所以听阮桃芝说了之后,这才急急忙忙地去开笔记本。

    她忽然就明白为什么向南会消失一整天,不见踪影。傅夜司的妻子,就是向南唯一所爱的女人——温暖。现在傅夜司出轨,温暖一定很受伤,所以他才取消了所有会议,他会不会已经,去见过温暖了?

    思及此处,林夕立即拿手机打电话给向南,依旧无人接听。她忽然感到害怕,怕向南去找温暖,怕他就这样不要她了。

    电脑开机之后,搜索出相关新闻,发布外遇的时间是今天早上,短短几个小时后,就有傅夜司妻子的采访视频流出。

    林夕犹豫片刻,还是将那段视频点开,镜头中,温暖拎着两个塑料口袋从远处走来,旁边有记者杂乱的喊声:“就是她!”跟着画面变得颠簸,显然扛摄像机的大哥在朝温暖的方向狂奔。

    记者们跑到温暖跟前,逼问许多尖锐的问题,温暖只是低着头,躲着不回答。十年没见,她变了许多,梳得齐整的头发,安静地拢在耳后,身穿素紫色针织衫,加上不施粉黛的脸,让她看起来像寻常人家里的好妈妈,而不是豪门的阔太太,尤其是她微一抬头,憔悴的神色,泛红的眼眶,让人顿生同情。

    视频下的评论,舆情果然一边倒,群众纷纷痛骂傅夜司和那个没被挖出来的小三。

    林夕却没空关心这些,因为在那颠簸的镜头中,一闪而过的画面里,她看见了熟悉的车牌号码。

    尽管黑色的车窗隔绝了一切,林夕依旧能想象出向南坐在车里,视线寸步不离地注视温暖的画面,眼眶嗖地就酸了。十年来,她那么努力都走不进他冰封的心,然而那个背叛了他的女人,却能如此轻易地扰乱他的阵脚。

    深吸口气,林夕将眼泪硬生生逼回去,合上电脑,回到厨房继续做她没做完的菜。窗外忽然闪电,传来几声闷雷,暴风雨来临的前兆。

    *

    很快地,雨落了下来。

    林夕将菜摆盘上桌,站在客厅宽大的落地窗前,看瓢泼大雨洗涤整座城市,外面烟雨迷蒙,小区前的街道,一溜烟的红色尾灯。每到长时间下大雨的时候,这座城就会陷入交通瘫痪。

    不知道过了多久,身后的电梯门才传来开合的声音。

    林夕回身,向南步入玄关,两人视线在空中相撞,沉默。

    林夕嗫嚅了下嘴唇,想问他是不是跟温暖见过面了,但话到嘴边,却问不出口。不敢问,不想知道答案,一个问题的答案又会引出另一个问题,然而就算无休止地追问下去,也得不到她想要的那句:我爱你。所以索性就不问罢,假装不知道,不去想以后,还能维持现在仅有的相处。

    向南在玄关换鞋,浑身淋得透湿,眸子雾蒙蒙的,令人看不清真实的情绪。林夕掐了掐掌心,扬起微笑,故作轻松地朝他走过去:“怎么淋得这么湿?没开车么?”说着就去帮他脱西装外套,靠近他时,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

    向南沉默片刻,猛地伸手扣住她手腕,将她一把推了出去,林夕猝不及防,身子跌在旁边的鞋柜上,肩膀在柜子角磕得生疼,不知所措地望着他。

    向南站在她身前,居高临下地睥睨,脸上清冷的线条显得孤傲疏离,声音凉薄,没有一丝温度:“收起你那些惺惺作态的关心,越是这样,越是让我想吐。”

    林夕笼罩在他高大的身形投下的阴影里,捂着吃痛的肩膀站直身子,垂着眼解释:“我只是想让你把湿衣服换下来,免得感冒。”

    向南忍不住冷笑,墨黑的眼底闪着忽明忽暗的光:“你要是真这么关心我,当初就不该介入我和温暖。要不是因为你,她今天不会弄成这样。”如果不是因为她,温暖根本就不会变,如果不是因为她,温暖根本就不会认识傅夜司,更谈不上后来的结婚。

    林夕咬着下唇,微垂着头,对他的指控无从辩驳。

    向南看她那副楚楚可怜的模样,心底就无名火起,上前一步,用力扣住她下巴,强迫她将头抬起来:“现在装这么柔弱给谁看?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

    他手上的力道很重,根本没有控制,林夕疼得倒嘶一口冷气,皱着眉尖,向南眼底波涛汹涌的怒火,令她感到害怕。自从温暖婚后,他整个人就像喷发完的火山,陷入无限长的休眠期。十年来他都冷淡自持,没为任何事失控过,却在温暖这个名字再一次出现在他的视野后,变成现在这样陌生。

    向南唇角一勾,将她脸拉向自己,两人离得极近,几乎鼻息相闻:“你以为装可怜,我就会多看你一眼,把你放在心上么?”

    说这话时,他的鼻尖在她脸颊和耳畔慢慢游走,灼热的气息喷洒在她颈项,最后他的唇悬在她的唇上方,中间隔着一张纸的距离,林夕几乎以为他要吻她,下一刻,她整个身子都被他用力翻了过去,他从后方压着她,在她耳边冰冷地说:“别妄想了,你就只是床上的一件工具。”

    林夕艰难地咬住下唇,压抑快要涌出来的眼泪。她为他努力了十年,改变了十年,改得连她自己都不认识现在的自己了,可是对他来说,她还只是一件工具……

    挣扎着想要起身,却被向南死死地压住,跟着感到他右手撩起她的裙摆,将她的底裤粗暴地扯下,就那么生涩直接地从后面挤了进去,她痛得挣扎,却被他咬住颈项,像动物一般地完成了交|配。

 第4章

    次日清晨,林夕到点就醒,蹑手蹑脚地从床上爬起来,生怕影响向南休息。昨天他淋了雨,欢爱之后身子发烫,倒在床上就睡着了,到现在鼻息声还有些沉,似是仍在深睡中。

    将他额头的冰敷袋取下来,手贴在他耳后试了试体温,热已经退了,林夕这才起身下床,趿拉着拖鞋去卫生间洗漱。

    站在镜子前,看着里面的女人,素面朝天,脖子上还有浅浅的,尚未恢复的牙痕,刹那间,她有些恍惚。

    第一次遇见向南,是在十年前。

    那时她刚拿到驾照,干爹暮景盛在她十八岁的成人礼上送了她一辆火红色的保时捷。她那时年轻,各方盛宠,性格乖张跋扈,连驾照都没摸热,就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去飙车。

    开上山时,为了躲避路边突然蹿出来的小狗,她的车子失控冲出路面,掉进山内的湖里。那时她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最后在医院里醒过来。

    模糊的记忆里,她记得有谁救了她,但看不清那人的容貌。后来她问了当时在现场的桃芝:“救我的,是个怎样的人?”

    桃芝诡谲地笑:“是个长得很好看的男人,看起来也很年轻。”跟着拿胳膊肘捅她,眉开眼笑:“告诉你,你的初吻已经没了哦。”

    林夕一愣:“啊?”

    桃芝笑得满脸桃花开:“他给你做人工呼吸来着,嘴~对~嘴~”

    林夕怔了片刻,苍白的腮上慢慢浮起两团浅粉,手不由自主地抚上唇瓣:“什,什么嘛,你不要乱说。”耳朵里却听见越来越响的脉动,头也垂得越来越低。

    那是她的初吻,虽然她完全没有关于吻的记忆,但是残留在唇上的幻觉,却显得特别真实。从那以后,她就总是做梦,梦里有人将她从湖里温柔地救出来,轻轻地吻她。

    梦太美,以至于她无法忍受只能在梦里看见个模糊的人影,但是救她的那个人,据说只送到医院,谢绝了她父母的好意,然后就消失了。是她自己动用关系找到了他,然后见到他的第一眼,就彻底地爱上了。

    朝脸上浇了一捧冷水,林夕从往事的沉湎里回过神来。向南昨晚如此失控地对她,她虽然难过,但冷静下来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

    他是单亲家庭养大的孩子,自幼失去父亲,家境贫寒,令他变得敏感孤傲,什么事情都要做到最好,读书时成绩每年都是全年级第一,又是学校足球队的队长,外加样子好看,很受女生欢迎,自然就成了校里数一数二的风云人物。

    而温暖和他从小就认识,那么多女生喜欢他,他却只对温暖好,可是最后却被她抛弃,选择另嫁他人,这对自尊极高的他来说,是相当沉重的打击。从那以后,他就完全地封闭了自己。

    但林夕知道,内心深处,他从来没有真正地放下过温暖,他只是选择把那些情绪封存起来,不去处理。而当他看到温暖婚姻不幸时,所有的过去又跳出来铺在他眼前,逼他去重温,所以他才会喝醉,才会失控。

    想到这里,林夕不由暗自渴望,既然温暖伤他那么深,他应该不会傻得再去跟她纠缠,昨晚的失控应该只是一时想不开,况且温暖始终都还是傅夜司的妻子,和他根本没有可能。

    *

    刚把早餐做好,林夕就见向南已经穿戴整齐从卧室里出来,赶紧扬起笑脸迎上去:“怎么不多睡会儿,是不是我吵到你了?”

    向南扫她一眼,没有回答,表情恢复到以往的冷漠,看她的眼神没有爱,亦没有恨,古井无波,像看一件和他没什么关系的物品。

    擦过她身边,向南径直朝玄关走,仿佛昨天的失控完全没发生过,仿佛那些情绪的宣泄,完全都是幻觉。

    林夕在原地愣了会儿,跟着转身,厚脸皮地追上去:“吃了早餐再走吧,我熬了白粥,你昨天喝那么多酒,要吃点热的暖胃。”

    向南沉默片刻,薄唇微勾,讥诮:“怎么,你还真把自己当我老婆了?”

    林夕一滞,唇角的笑容僵住,一点点化去,向南没再看她,摁下电梯,头也不回地走了进去。

    下到车库,他把路虎开出来,赶在早高峰之前到了公司。

    瑞贝卡已经在秘书桌前等候,微一鞠躬:“向董早。”

    向南微微颔首,扔过去一把车钥匙:“帮我把车开回来。”

    车?瑞贝卡一头雾水,仍旧信心满满地点头:“好的,没问题,停在哪里?”

    向南略微沉默:“昨晚停在路中间,现在大概已经被交管局拖走了。”因为下大雨实在太堵,他没有心情耗在车里,就直接下车走人了,现在他也不知道车在哪里。

    瑞贝卡嘴角抽搐两下,还是毕恭毕敬地道:“那我打电话去问问。”

    向南嗯了声:“昨天取消的会议,另外找时间补回来。今天去沪城的行程再给我确认一遍,把时间表发到我邮箱。”

    “是。”

    向南交代完,这才走进办公室。电脑屏幕上,依旧放着傅夜司和陌生女子拥吻的照片,他昨天走得急,连电脑都没关。

    轻轻移动鼠标,将网页叉掉,他深吸口气,集中精神工作。以他今时今日的能力,完全可以替温暖平息舆论风波,但无论她现在处于多么风口浪尖的位置,那都是傅家的私事,轮不到他这个外人上赶子地去插手。

    *

    时至中午,罗城抱着一个箱子小心翼翼地走进他办公室,向南抬头瞄了一眼,复又低下头去继续忙碌:“装的什么?”

    罗城是他发小,读书时成绩不好,专喜欢在道上混。后来向南做房地产生意,黑白两道都需要人,罗城自然就成了他的左膀右臂,专门帮他打点一些上不了台面的事。

    将箱子轻轻放他桌上,罗城嘴角一勾:“古玩。”

    向南抬起头来,微一挑眉:“你带古玩给我做什么?”

    “你今天不是要去沪城打点关系么?听说规划局那老头最爱古玩,你带个过去,好讨他欢喜。”

    向南沉默片刻,眼睛微微眯起:“听说?听谁说?”

    罗城脱口而出:“嫂子说的。之前碰到她,跟她聊了两句你去沪城的事,她就拿了这个给我。”

    向南手指在桌面轻叩两下:“嗯?”

    罗城一愣,立马改口:“哦不,林夕说的。”

    向南视线变得有些危险:“所以背着我,你都是叫她嫂子?”

    罗城干笑两声,搓手:“南哥,林夕不挺好的嘛,当我嫂子合适!”

    向南眉头皱起,斥道:“少自作聪明。”

    罗城就蔫蔫儿地闭了嘴。

    其实罗城会这么买林夕的账,其中的道理向南明白。

    公司创业初期,很多政府关系都是林夕牵的线,该约谁,该在哪里吃,该送什么样的礼,一样一样,她都摸得门儿清,跟竞争对手抢地,拆迁,赊款等后续事宜,她也没少出谋划策。谁也想不到,年纪这么小的姑娘,眼光竟然这么准,城府竟然这么深,心肠竟然这么狠。

    不过这也不奇怪。客观地说,林夕敏慧冲怀,加上她父亲位高权重,自然要接待不少商贾政要,她成天耳濡目染,想不懂人情世故都难。罗城在这点上,是很服林夕的,加上她一向有笼络人心的手段,罗城向着她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儿。

    只是后来公司上了轨道,向南自己就可以运作那些关系,慢慢地,林夕的价值就变得薄弱,很多事他都不再过问她的意见。现在的她对他来说,还不可被替代的原因,就是她的身体。他是第一个占有她的男人,她也是他第一个女人,唯一的一个,干干净净,清清白白,为他量身定做,所以他才一直留着。

    尽管有时候,恨她都恨得牙痒。

    “南哥。”罗城打断他:“带吗?好歹是她的心意。”

    向南收起思绪,面无表情地道:“东西拿去还给她,让她以后少管闲事。”

    罗城撇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