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所幸,大家对这另类的衣服接受度颇高,估计是因为饭团还是孩子吧,若是大人,估计会说什么伤风败俗之类的话。还有一些小孩子见饭团穿着可爱,也回家闹着让他们娘给做一套。那些妇女们被闹腾得没法,只好上罗云初这请教衣服的做法。罗云初也不藏私,藏也藏不住,那套衣服简单,看一眼就能明白,遂一一和她们细说了。
“好看好看。”看着可爱的儿子,二郎眼里充满了笑意,不住地点头。
“饭团小心点,别掉下床了。”这炕床挺高的,要是摔下来就不好了。
“娘,我有看脚下哦,不会掉的啦。”他一屁股坐在坐上,撅着嘴说道。
“好好,饭团不会掉,是娘白担心了。”对这只宝贝小疙瘩,罗云初乐得哄他。
媳妇儿子热炕头,二郎觉得自己的心里胀胀的,满满的。
“二郎,明天你照着我测量的方法帮三弟量一量这些部位吧,趁现在空闲,把你们的衣服都做了。”她看着兄弟俩的衣服都挺旧的,有些还磨损了。既然要做衣服,就一起做了吧。布料有了,不过是费点儿功夫罢了。不过古代的忌讳就是多,量身会有肢体接触,还是让二郎去做吧。
听到媳妇连她兄弟的衣服也一道做了,他欣喜,“娘那头?”
“娘那边我今天已经去量了。”罗云初低头,记录刚才量得的尺寸。
女红针线就是这般,做习惯了速度自然就快了起来,所以后来的三套衣服,罗云初只花了两天时间就缝制好了。
“娘,娘,哥哥又拿青蛙来了。”饭团一只小爪子紧抓着装青蛙的布袋口,屁颠屁颠地跑到厨房,探头进去,在厨房没见着人,撅了撅嘴,转过小身子,往房间里跑去。可怜布袋里的青蛙了,一直在惨叫。由于饭团还是个小不点,那布袋比他腰际还长,他只好拖着走。
“娘,娘。。。”
“怎么了?”罗云初穿了件天青色的衣服,从房里徐徐踱出来。
“娘,看,哥哥让我拿青蛙回来。”说着,他吃力地将布袋举起来,“娘,我们去煮给花花它们吃吧。”扯着她的衣袖,就想把她拉到厨房。
罗云初接过,蹲下来,摸了摸他的脑袋,“你哥哥呢?”天孝已经有两三没出现在她眼前了。
“在那!”饭团转过头一指,顺着他所指的方向看过,果然看到天孝站在不远处,一脸踌躇,不敢靠近。
罗云初朝他招招手,天孝挪着步子,慢吞吞地走过来。
饭团口中的花花正是分家时他们分得的老母鸡,经过老母鸡的努力,他们家鸡的数量达到了十二只,每天这些小鸡崽就跟在老母鸡后面,在院子里四处刨食。罗云初前世在农村里呆过,知道喂食蚯蚓或虫子,鸡鸭长得特别快而且肥。虫子难得,蚯蚓易寻,于是罗云初每次到后面的菜园子翻地的时候,总会让花花领着它的徒子徒孙饱餐一顿,但菜园子也就那么点大,总有翻完的一天。
看着在院子里无聊的打苍蝇的天孝,罗云初想起了以前到田间钓青蛙的事来。于是便拿着破旧的布料做了两只布袋,再用竹篾做了个开口,教给天孝钓青蛙的技巧。孩子的好奇心和模仿力都是超强的,没两下,天孝就学会了。当时饭团在一旁看着,觉得好玩,闹着也要钓。罗云初没法,只好做了一只袖珍的布袋以及找了一副小型的钓杆给他玩儿。
第一天天孝钓了青蛙,不知有何用,全拿了回来给罗云初。罗云初给他口袋里装了一口袋的从货郎那买来哄饭团的糖,也不避他,将那些青蛙烫熟了剁成一块块来喂鸡鸭。天孝默默地看着,以后每天早上或晚上没事的时候总会到田间钓青蛙,后来大胖那些七八岁的娃娃们见着好玩,也有样学样地钓了起来。却又不知这青蛙的用处,于是全给了天孝,让他全带回来了。罗云初得知后,每天都会给他一些从货郎那买来的吃食,或给他两三枚铜板让他买些糖或零嘴和小伙伴们分着吃。
不过天孝自从知道了这青蛙的用途后,以后他钓回来的青蛙总是给她一半,然后拿一半回家。罗云初知道了,也仅是笑笑没有说什么。但她那大嫂却是个藏不住事的,得知了后将儿子狠狠地夸了一通,又到外头夸耀了一遍。这下好了,全村子的人都知道用这法子养鸡最是易肥。不过或许是罗云初大方,她家的鸡鸭都没缺过青蛙。
天孝默默地将刚才藏在身后的布袋拿了出来,递给罗云初,“二婶,给你,这是我自己的,刚才饭团拿的是大胖他们的。”
罗云初看着这个半大的孩子,笑问,“今天收获挺多的嘛。”罗云初掂量了下手中的布袋,大概有近两斤吧,往常只有一半这样。
“嗯,二婶,今天的全给你,你别生我娘的气好不?”天孝企求地看着她,“那晚她不是故意的,她只是被妹妹闹烦了。”
闹烦了就能拿孩子撒气吗?尽管恼怒她的行为,却也没有为难孩子的想法,她摸了摸他的头,微笑着说道:“天孝是个好孩子。”
“饭团,你的钱钱借娘一下好不好?”自打罗云初手头宽裕点后,她就喜欢往饭团兜里塞一两枚铜板。所以饭团从没缺过钱,每逢有走村的货郎到来,他总会问过娘了,才颠颠儿地跑去买糖的。至此,饭团也成了村子里最被羡慕的孩子。
“嗯嗯,给娘用。”能帮到娘的忙,饭团笑得一脸满足,一双爪子把肚子前的口袋撑开来,示意罗云初往里面拿钱。
接着她便在饭团的兜里掏了掏,掏出两枚铜板,“来,天孝拿着,去找大胖他们玩儿吧,记得有好吃的要一起吃哦。”
天孝拿了钱,看着罗云初欲言又止,明显心里还挂着刚才的问题。
罗云初叹了口气,“大人的世界,天孝不懂。天孝只要开开心心长大就好了,去吧,去玩儿。”
“饭团跟哥哥去玩吗?”
饭团摇摇头,指着布袋里的青蛙,奶声奶气地说:“不去了,在家,帮娘喂花花。”
“好,走吧。”捏捏他的小脸,站起来,牵起他往厨房走去。
“天孝,别想那么多,好好玩。”
天孝走出大门前,回头看了一眼,饭团正围着罗云初转,脸上的笑容就如天上的太阳那么明媚。突然间,他很羡慕饭团这个堂弟,虽然不是亲生的,但二婶待他的好却是大家都有目共睹的。虽然他娘也很疼他,但她有时候做的一些事总让他感到羞愧。而且二婶行事大方得休。自己的娘和二婶一比,就高下立见,虽然自己很不愿意承认,但事实就是事实。不过再怎么样,娘还是他娘,想到这,他在心底叹了口气。
晚上,收到新衣服的宋铭承很意外,他已经很习惯了,除了他娘会每年给他做上一两套衣服外,他之前的大嫂二嫂从不会关心他没有得穿的。而他,已经学会不再奢望与期待。想不到今天。。。。。
“二嫂,谢谢你。”捧着那衣裳,宋铭承真心地道谢,前天二哥拿着根绳子拉着他量来量去为的就是这个啊。他杵在那,想起自打这新二嫂嫁进来后,对他的照顾并不少。可以说,许多东西,他二哥有的,他也有。
“咱们是一家子人,客气啥。”罗云初不以为意。
一家人么?宋铭承有点怔忡地看着收拾饭桌的二嫂。说实话,他经历过几个嫂嫂,大嫂如何,他不予置评。他第二任二嫂的确是个地地道道的泼妇悍妇,除了自己血脉相连的兄弟侄儿,他实在很难对她们产生认同感。他已经好久没有感受到这么强烈的归属感了,呵。
“对了,一会你拿回去试试,不合适再告诉我,我改改。”因为宋铭承是小叔,不可能像她给二郎做衣服似的,半年品也可以让他穿上去试。做他的衣服时,她是一股脑按着那尺寸做的,也不知道偏差会不会太大。
“等等,还有,一会我让你二哥给你送羊奶过去,你看书也别看那么晚,油灯昏暗,仔细伤了眼睛。”她罗云初对宋铭承就像对自己之前的弟弟一样,见他晚上仍旧看书,关心的话很自然就说出口了。
“好的,我知道了。”宋铭承走到门口时,回头看了一眼犹在忙碌的二嫂一眼。心道,新二嫂是个好女人,希望这次二哥能幸福。
刚才罗云初的话完全是出自真心的,二郎在乎他这个弟弟,她完全出自于爱屋及乌的心理,况且她小叔这人真的挺不错。什么乡试在即要好好笼络他什么的,罗云初真没想那么多。
晚点罗云初给宋母送衣服的时候,趁她心情好,将那晚宋大嫂骂饭团的话委婉地转述了一遍。宋母听完后,脸上的笑容没了,将罗云初打发走后,狠狠地捶了床两下。想到宋方氏,她就牙根紧咬,她暗忖,这老大的媳妇,真是欠敲打!她或许会偏袒大儿媳,这都是看在儿子和孙子孙女的份上。但不代表她就能随意欺辱她另一个孙子!
达到目的的罗云初很高兴,步子都轻快了许多,哼,叫你欺负饭团!罗云初明白,像宋母这样的人,将儿子和孙子看得极重。说句妄自鄙薄的话,在宋母心里,十个她和大嫂加起来,都比不上他们一根手指头!可笑的是,她大嫂却看不明白这点,自以为得婆婆的意。
余府之事一过,罗云初也没大在意,本以为以后再无交集的,孰不知,宋余两家渊源颇深,不过这是后话了。
接下来一连几日,宋大嫂都是蔫蔫的,没什么精神。也是,一连几日被宋母指使着倒夜香洗猪栏什么的,连饭也不能好好吃一口,精神头能好得起来才怪。罗云初看着,暗自高兴。
不过宋母并没有往死里折腾,几天,意思意思就够了,还要顾及天孝他们的感受不是。缓过神来的宋大嫂看到一身清闲的罗云初更是暗恨不已,她可记得清清楚楚,那晚她这二弟媳刚送了新衣服过去,第二日她那婆婆就开始折腾她了。要说这事和她没关系,打死她都不相信!
于是,她见着了罗云初必定的白眼相加的。罗云初无所谓,白眼就白眼呗,反正于她又不会少块肉。她扔多少过来她就接收多少,来一只收一只,扔两只收一对!
不过某日,宋大嫂从镇上回来,对她的态度整个就变了。事有反常即为妖!罗云初心中警觉。
35、和谐生活 。。。
俗话说,饱暖思□,最近收入了一笔钱,地里又没什么重活干,于是,心情愉悦的宋二郎浑身的精力没有地方可使,晚上便努力耕耘起媳妇那块地儿来。
“呼,好累,我不来了。”无力的罗云初从二郎身上翻下来,也不理会他,丫的,她就是被他缠得不行了才答应用这个乘骑位的,呜呜,哪里知道这样好累。好吧,她承认,她就是一个懒女人,能躺着决不坐着,能坐着决不站着。在床上也是,属于那种出工不出力光享受的。
(此处河蟹一千多字,完整版的H放在某QQ空间里,连接和问题的答案请看底下的作者有话说,要不找不到肉哦,闻香识肉!!!)
在几下狂力的□后,在他的低吼声中,最后一记深刺,射出一波精华。
摊软在他怀中喘息着的罗云初察觉他的半疲软的硬硕弹跳了一下,把她吓了一跳,横了他一眼,哑着嗓子道:“你好了哦,再来的话,以后就不给你吃了。”
这话果然凑效,二郎的硬硕顿时软了下来,蔫蔫的,完全没有刚才雄纠纠气昂昂冲锋陷阵的样子。
“媳妇。。。”二郎小声的哀求,在品尝了她的美味之后,二郎实在不愿意再勒著肚皮过日子,哪天晚上不来场床上运动,他就觉得一天心里都落空空的。每天他都想尽快把活儿干完,然后晚上就可以抱媳妇睡觉了。
看着那双和饭团相似的黑漆漆亮晶晶的眼睛,露出小狗一样的乞求眼神,罗云初觉得心都要酥了。不过,为了以后的性福着想,她还是硬起心肠来拒绝他,“一晚最多两次!”
“那,,,那,,,”二郎眼睛一亮,刚才他只做了一次,是不是。。。
“今晚不行,从以后开始!”罗云初拉过被子盖住雪白的身子,凶巴巴地道。
“哦。”蠢蠢欲动的某部位顿时泄气了,老老实实的呆在家里吧,不能去媳妇家那里串门儿了。
“明天给我上山砍柴去!”省得你精力过剩。
家里没柴了么?这几天他打了好几担柴了啊,不过他习惯于一些小事上听媳妇的话了,当下答道:“哦,好。”
“你让让,我口渴,去倒杯水。”运动过后,果然很缺水分。
“媳妇别动,我去帮你倒。”二郎按下她,掀开被子下床去了。
对于他衣服也不披一件直接溜鸟的行为,罗云初很无语,幸亏饭团睡着了,要不然。。。
喝了水,两人熄灯安歇了。
“二弟妹,听说你前些日子在余府得了不少好东西?说出来让大嫂我眼馋眼馋呗。”刚从外头回来的宋大嫂,看到在一旁搅拌猪食的罗云初,停止脚步,一脸八卦地问。
“不就那两匹布么,当日我们刚到家你回来都见着了。”罗云初疑惑,都过去好几天了,她怎么好奇地问起这个问题来了?镇上镇上,莫不是谁和她说过什么?不过余府的事,没什么人知道啊,而且余府的人也不会满大街地去说嘴啊。对了,还有常叔,不过他也不是那种碎嘴的人。算了,懒得想那么多。
“除了这就没别的了。”哼,别以为她不知道。。。
“除了这哪里还有什么?”罗云初佯装一脸不解地反问。
既然开了口,宋大嫂索性就难开来说,“听说你手上有张做糖水的方子?就是前些日子你做的那个什么香芋绿豆冰的。把做法给我,我明天做给娘吃。”哼,你不给就是不孝!
“告诉你也没用,家里如今都没有香芋了,没法做。”材料都没有,你说要做,谁信啊。
“我看你是舍不得吧?”果然被常大嫂说中了。。。
“是又如何?”东西是我的,难道你要我就得双手奉上不成?
“哼!”得意什么?以后有得你哭的!见拿不到,宋大嫂也没多作纠缠,往东厢房走去。
这让罗云初纳闷了,她这大嫂不是应该死缠烂打的么,怎么那么爽快就走人了?不像她的秉性啊。算了,想不通就不想了,喂猪去,不纠缠更好。她又不是受虐体,人家不纠缠非得上赶着被恶心啊。
宋大嫂这几日老往镇上跑,孩子也不管,全扔给宋母,对宋母的板着的脸也视而不见。每天都乐呵呵的回来,满面红光,活似人生三大喜事发生了一样。罗云初注意到这一现象,有点不安,和二郎提了提。二郎听完皱了皱眉头,说会和大哥说说的。
罗云初遂丢开手,不去管这事了。转头忙碌起她弟弟的终身大事来。赵家嫂子相中了一个姑娘,叫曾宁清,那姑娘的娘和她沾了点亲戚关系。姑娘家里有四个姐妹,底下还有一个弟弟,她排行第三,基本是属于爷爷不疼姥姥不爱的。她父母也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只要求男方不是偷鸡摸狗之辈便可。听到了赵家嫂子介绍的罗德,觉得人不错,曾父曾母都很满意。只是,他们家穷,出不起什么嫁妆。若是男方这边不介意的话,可以去相看相看。
赵家嫂子也如实地和罗云初说了,她接着又了解了曾姑娘的一些基本情况,如身高体重容貌性情等,便决定抽空去见上一见。
挑了个双方都同意的好日子,备了些薄礼,罗云初携赵家嫂子出发了。曾家所在的村子离古沙村大约有三里路。走了几刻钟便到了,赵家嫂子领着她来到一处破旧的院门前。刚敲了门,来开门的是一个满头银丝身形矮小的老妪,那老妪见了她们,紧张的手抖了抖。
赵家嫂子略给她们做了个介绍,“二郎家的,这位是我堂舅妈,大家都叫她曾大娘,你跟着叫就行。舅妈,这位是古沙村宋二郎家的媳妇,你叫她宋二嫂子就成。”
“曾大娘好。”
“好好好,一起进去吧。”待他们进来后,她复又把门给掩上了。
进了来,罗云初才发现,这个家,真的很穷,非常穷!破旧的篱笆围墙,三间正屋也是矮矮旧旧的,东西两厢屋顶竟然是茅草盖的。到了客厅,罗云初打量了一下,发现这些桌椅用着都有些年头了,不是缺胳膊就是缺腿儿的,坏了又被人修了修继续用。
接着便有人给她们上茶,罗云初注意到上茶的姑娘很紧张,却仍力持镇定的样子,她留意了一下。这姑娘的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衣服虽破旧却很干净,靠近的时候也没有异味,显然是个爱干净的姑娘。她之前就得知曾三姑娘前头的两个姐姐都嫁人了,弟弟妹妹还小,想必这样就是曾宁清了。说实话,她对曾宁清的第一印象还算不错。
上了茶后,曾老实便让她到一旁站着去了。
接着双方聊了开来,都围绕着当事人双方的基本的情况以及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一些趣事,罗云初尽管把注意力都放在谈话上,但仍会时不时地关注曾宁清那边。文静娴雅,不多嘴,问到她问题,回答的时候声音虽然略小但吐字清晰,眼神也长得好,不错不错。
坐了小半年时辰下来,罗云初心中已经有了主意了。婉谢了曾家留饭的好意,两人便打算告辞。
此时一直很少说话的曾老实点了点手里的老竹烟杆,说道:“宋二嫂子,我老曾实话实说了,我对你家弟弟很满意。如果你们罗家不嫌弃的话,娶我女儿不需要什么贵重的聘礼了,只要面子上过得去就行。因为我家实在也拿不出什么好嫁妆来,我也只希望女儿能嫁个好人家,合合美美的过日子而已。”大家都是这几个村子里的人,彼此的情况都知道一些。罗德什么性情,曾老实都略有听闻。
“唉,我可怜的娃啊,投错了胎,跟着我们净是吃苦哇。”曾老实的一席话,惹得曾大娘红了眼眶。
罗云初看着也感触颇深,自己不也是因为嫁妆少才嫁到宋家当填房的吗?索性,她运气不错,二郎还是个不错的男人。
“曾大叔,曾大娘,这事我做不了主,我得回去和我娘商量一下,过两天给你们消息怎么样?”这事事关她弟弟的幸福,可不能草率了,尽管她对曾宁清挺满意。
“行,不管成不成,这都是她的命啊。”说着,曾老实撇过脸。
又说了一会子话,曾大娘就让曾宁清将她们送到门口。一路上,曾宁清挺害羞,也不多话,对罗云初亦不巴结谄媚,可见其心思纯朴无奸滑,甚至连回答罗云初的问题时都有些结巴。
回去的途中,赵家嫂子问起罗云初的想法,她实话实说了。
赵家嫂子听罢,点点头,“这个自然是要的,不过我这侄女确实是个好样的,不是我王婆卖瓜。她家那个样子你也看到了,以后嫁了人也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