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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乃伊-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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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冷让我的两条腿变得不听使唤。
  那样又走了大约十来分钟,雨一下子大了起来,豆大的雨珠劈头盖脸砸了一身。幸而这时一排仓库远远出现在了我们面前,那对于我来说无异于天赐的福音,所以也没问斐特拉曼要不要过去避避雨,拔腿就朝那方向奔了过去,可没跑出几步脚下突然一滑,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想再站起来,却已经没了可能。我四肢关节都发硬了,冷冷的雨水把衣服冷冷包裹在我身上,把我冻得像快冰箱里的猪肉。
  抱着肩膀猛打了几个寒颤,发觉斐特拉曼已经走出很远,我只能破罐子破摔地让自己滚到地上,再借着肩膀的力量把自己从地上撑了起来。一抬头,却看到斐特拉曼不知什么时候已返回到了我边上,手一伸抓着我的衣领把我从地上拖了起来,拎鸡崽似的。我挣了下没能挣脱,也就由着他一路把我拖进了那排仓库。
  仓库可能是隶属于之前那片厂区的,但被废弃了很久,没有看守没有电,窗户上的玻璃也没有几块是完整的。几只野猫蹲在里头吃食,听见我们的动静喵的下就散了,留下一堆骨头,还有半尾红烧带鱼。所幸地上是干燥的,还堆着几板包箱纸,斐特拉曼把我丢到了那些厚纸板上面,自己在一旁坐了下来。
  身体碰到纸板的时候特别难受,又冷又湿,但我没办法计较这些,因为我很累,累得要死,累得很想能把自己浸在一盆热水里然后一头睡死过去。可是偏偏又睡不着,潮湿和寒冷对抗着疲劳,两者固执地僵持着,固执地折磨着人的身体以及神经。
  于是在强迫自己闭了会儿眼睛之后,不得不又爬了起来,靠在身后的机器上把自己衣袋摸了个遍,摸出最后一根皱巴巴的烟,含进嘴里掏出打火机啪啪点了两下。
  没把潮湿的烟头点着,却不禁嗤笑了一声。真叫累糊涂了,明明手里有打火机却不知道生个火热热身,对着支香烟倒点得起劲。
  当下一咕噜翻起来,四下随便一搜罗,弄了点断椅子破桌子,往中间一罗,用纸头引燃了,不出一会儿,一大蓬热烘烘的火焰就在那些断木头中间烧了起来。
  不消片刻周围暖了许多,升高的温度让我稍微恢复了点体力,于是三下五除二剥光了衣裳,丢火上烤,一边稀泥似的在火堆边趴了下来。
  正想闭上眼,却看到斐特拉曼在一旁望着我,一边用外套包扎着他手臂上那两道伤口。意识到我的目光,他很快移开了视线,火苗舔着柴火啪啪爆裂出许多火星,洋洋洒洒在空气里,绕着这男人的脸稍纵即逝,将他那双眼睛映得格外的蓝。
  我从地上拾起那支被我丢到一边的香烟,抬起头时,发觉他又朝我看了一眼,于是扬了扬手,问他:“要不要试试?”
  他眉头轻轻一挑:“你似乎很喜欢吸这东西。”
  “因为它能让我放松。”收回手,把烟放到火堆上,看着熊熊的火将它前端烫亮。随后重新趴到地上,将它塞进嘴里用力吸了一口。
  “你现在很紧张?”然后听见那男人再次问我。
  微苦的烟团在喉咙里滚了个来回又滑进了肺里,再从肺里挤出,这过程令我疲惫不堪的神经稍稍得到了一些平静。我朝火堆边又挪了挪身子,将脸凑近那团缓和的光线:“是很累。”
  “那睡会儿。”
  “睡不着。”
  “是在担心那东西追来么。”
  我没吭声。继续吸了口烟,透过边上那团跳动的火焰,我知道他仍在看着我。有时候看着我的背,有时候看着我的脸,有时候是身体的某个部位。
  “它们碰过我的血,暂时不会找到我们。”继而他又道。说话的时候喉结微微滚动,很漂亮的弧度,我用手指比了下线条,却没想到他突然站起身,几步走到我面前一把将我从地上拖了起来。
  “干什么?!”我吃了一惊。
  过大的力道猛然间令我手臂疼得像要断掉,我刚一挣扎,却又不动了,因为那瞬间我看到就在刚才我趴着的地方不到半步远的距离,一条绿尾巴长蛇正盘在那里。
  斐特拉曼突如其来的动作不但惊到了我,也惊到了它,它忽地朝上直窜而起,笔直像根拐杖似的,朝我嘶的声吐出道细细的红信。
  却没有继续朝我的方向窜过来。因为它七寸部位处夹着斐特拉曼的两根手指,就像他当初用它们夹着我的喉咙。
  “怎么不提醒我,”将蛇穿上铁丝架到火上去烤的时候,我问那个男人。“我还以为你又要……”
  “又要什么。”
  “没什么。”
  转着手里的铁丝,我看着那男人走出门去看了看外面的天气,随后又走了进来,背对着我把身上那件潮湿的衣服脱了下来。之后似乎感到舒服了很多,他轻轻吸了口气。
  我也吸了口气。
  喉咙有点干燥,我摸到刚才抽剩下的小半支烟头,重新点燃,将它塞进了嘴里。
  “就那么喜欢抽这东西么。”听见动静回头朝我看了一眼,他问我。
  我点点头:“最后一支,明天开始准备戒掉。”
  “既然它能让你放松,为什么要戒。”
  “有一种饮料,它叫咖啡,很香很醇,喝一口也能让人放松。”喷出一口烟,见斐特拉曼似乎在仔细听我说的话,于是收回逗留在他侧面轮廓上的视线,我继续道:“从小到大他们总说我很聪明,聪明源自于我记忆力,我记忆力高过常人,但那也意味着需要比常人更大量地耗费我的脑细胞,透支我的精神。所以有一段时间,我常常感到头疼,疼得无法入睡,也没办法集中一点精神去做任何简单的思考。后来发觉,咖啡这东西不错。好闻,好喝,并且可以缓解我的头疼。经常一喝,头就不疼了,那样持续了好几年,有一天突然发觉,一旦我不去碰咖啡,头疼得会变本加厉,疼得好像要裂开一样,于是决定戒掉它,因为,它已经渗透进了我整个生活里。”
  “这东西也是?”
  “是的。”
  “所以要把它戒除。”
  “没错。无论什么,一旦上瘾,一旦介入你的生活,它就成了你的弱点,你无法简单拒绝它们,它们给予你的任何抚慰,任何愉悦,任何快感,乃至任何毒素。”
  “那就戒了吧。”
  简单丢下这几个字,那男人站起身重新走到了门口,抬头看着天,似乎那漫天的雨丝是令他所唯一感兴趣的。
  我躺在地上继续看着他的背影,他背部□的□的优雅的每一根轮廓的线条。
  直到烟头烫到了我的手指。
  我把它丢到地上。转了个身朝向火光,火光温暖的热度却令我喉咙的干燥似乎变得更加厉害了一些。
  如果现在走过去抱住他,吻他背上那些线条,他会拒绝么。
  我想应该不会。
  但我不会那么做,因为他只是将我当成另外一个女人。
  这世上,有些东西很容易戒,比如烟酒,比如咖啡。有些东西想戒却难,并且很容易被重新诱发。比如海洛因。
  那女人就是他的海洛因。
  令他生,令他死。令他在无比痛苦的死亡以及漫长的孤独之后独自醒来,仍对她念念不忘。
  FUCK……我突然发觉我在嫉妒那个女人。
  有点儿嫉妒。
  天亮时雨已经停了,一顿蛇肉加上一晚上的好睡,总算让人恢复了点元气,我俩出了那间废弃的仓库,穿过农田找到公路,沿着它继续开始前行。
  之后发觉原来我们其实离南桥镇已经很近,大约又走了三十来分钟就已经看到了指向路牌,之后搭上了去镇上的车,一路进了南桥镇。
  进镇后头一件事就是去店里买了两套衣服,用的是在黑店里跟老板兑换的人民币。我和斐特拉曼身上那些衣服是难以在街上大模大样地走动的,因为早已破得不成样子。
  之后找了家客人比较多的小餐馆坐下,一来准备吃点东西填填肚子,二来,我想在电视新闻里看一下,自从昨天出了那档子事之后,新闻里是不是会说到些什么。
  但一直到新闻结束,始终没有关于昨天那家招待所里有人离奇死亡的事件被播报出来,自然,关于那家店里当天不翼而飞的两名可疑客人的报导,也就不可能有的了。
  我不知道这对于我俩来说究竟是幸还是不幸。
  为什么会没有报导呢?一家旅店里突然死了两个人,而且死法那么诡异,纵然这家店是个黑店,也没理由不被人捅出这新闻来的。所以,这事没有被报道出来,不能不说是件古怪。
  正琢磨着,店伙计把我要的两份菜饭端了过来。服务倒也周到,不仅碗筷摆得工工整整,还将我面前那张本就干净的桌子抹了又抹。
  我抬头冲他说了声谢谢。
  他笑笑,站在一旁没有走。
  我再对他说了声谢谢。
  他依旧没走。
  不禁奇怪。于是抬头又朝他看了一眼,他却放下手里的抹布在我边上坐了下来:“A小姐是么。”
  这几个字令我脑子一个激灵。
  几乎是从凳子上直窜而起,手却被那人轻轻按了按住:“别紧张,A小姐,我只是想跟你聊几句。”
  边说,边从衣袋里掏出了样东西放到桌子上,同那些碗碟一样,工工整整推到我面前:“鄙姓钱,你可以叫我小钱。联邦调查局驻华第36号探员。”
  

☆、第五十五章

  没去看摆在我面前的证件;我只是打量了下这个自称是FBI的男人。
  他看起来就像个刚从学校里毕业的学生,面孔白晰,理着中规中矩的板寸头,鼻梁上一副黑框眼镜。一套水蓝色的牛仔装让他看起来有点土,除此,五官倒还算清秀;细鼻子细眉细眼,一团和气。
  “你认错人了;我不姓A。”半晌,我对他道。
  他脸刷的下就红了;挠了挠头,有点不好意思地朝我笑笑:“他们都叫你A不是么,我琢磨着这样叫我俩距离可以近些。”
  “谁跟你距离近?”
  这话很显然令他尴尬了起来;轻轻咳嗽了一声,他保持着一如既往的笑,对我道:“不如我们谈正事吧。”
  “先等等。”我把证件朝他推了回去:“除了这,你还能拿什么来证明你是FBI,钱先生?”
  “叫我小钱。”收回证件,朝我看了眼:“别的证明,我也不知道拿什么给你,不过如果你需要点安全感的话,我们可以去就近的派出所聊,这次你的行踪就是他们帮忙提供的线索,我想,那应该可以证明我的身份了吧。”
  我吸了口气。
  扭头朝周围扫了一眼,周围人来人往,吃饭的吃饭聊天的聊天,每个人看起来都很寻常,而每个人似乎一瞬间都因为他刚才那句话,而变得有些不寻常起来。
  我的行踪是警方提供给他的?
  他们什么时候开始掌握我行踪的。是从那家黑店开始,还是前边那批FBI的人逮捕我的时候,或者,更早以前?
  “怎么,还有什么问题么?”见我迟迟不吭声,这男人又道,并且朝我对面的斐特拉曼看了一眼。“忘了问,这位是?”
  “我旅伴。”由始至终斐特拉曼一直侧头看着窗外,不说话,也没有因为这调查员的突然介入而有所表示。我觉得有必要引开一下这调查员的注意力,大白天的,他脸上还没长好的地方难保不会引起有心人的注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于是随便扒了两口饭,我抬起头再道:“如果你确实是FBI,我倒的确还有个问题要请教。”
  “什么问题?”收回视线他将目光重新转向了我。
  “我不知道你们那边究竟派了多少人过来,你之后,还会再有其他人过来找我么。”
  “什么意思?”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他目光有些疑惑。
  “前两天刚有一批FBI找过我,你是第二批。”
  “呵,这不可能。”
  “哦?”
  “同一宗案子同时由两方人负责,程序上不太可能。即使有这特例,两方人都应该被通知到位,以免调查时起冲突。不过,你是怎么确定他们就是FBI的?”
  “我检查过他们的证件。”
  “那为什么我的证件没办法得到你的信任?”
  “因为我疑惑了。”
  扑哧一声笑,小钱朝斐特拉曼肩膀上用力拍了一把:“你女朋友很有意思不是么。”
  我一愣,因为没想到他会突然这么做。
  斐特拉曼似乎也怔了怔。转头朝小钱看了一眼,我不确定小钱会不会因此看到他那半边伤口有点明显的脸。他对小钱笑了笑。
  小钱随即将目光转向了我:“那么他们来找你是为了什么事。”
  “他们?”随手朝衣袋里摸了一把,然后想起最后那根烟已经在仓库里被我抽掉了,于是问他:“有烟没?”
  “我不抽烟。”他笑笑。
  “好吧,反正也准备戒了。”说归说,烟瘾上来了总是有点难受的,特别是在这种让我有点费神的时候,于是抽了根筷子塞进嘴里,用力嚼了两下。“先说说你来找我又是为了什么事,钱先生。”
  “叫我小钱。”一边说,一边坐了坐正:“这次上头派我来找你,实不相瞒,是为了一块战国时期的锦帛而来的。”
  闻言一怔,我朝他看了看:“战国时期的锦帛?”
  “是的。”
  “中国的古董,它跟美国有什么关系。”
  “没什么关系,但它同我们调查了很久的一桩案子有关系。”
  “什么案子。”
  “先不管是件什么案子,我们先谈谈那块锦帛好么。”
  虽然心存疑惑,但我还是点了下头:“行。但我术学不是专攻的中国史,所以……”
  “没关系,你父亲不是这行的专家么。”
  “我父亲?”
  突兀听见他提到我爸爸,我不由得一个激灵。
  为什么一个联邦调查局的人会提到我死去那么多年的父亲?
  “找到你之前我专门做了点调查,关于你,以及你家人的,希望你不要介意。”边说边从衣袋里抽出只纸袋,打开,里头是一小摞照片,我父亲的照片。
  “不如说你专门调查了我父亲。”翻了翻那些照片我对他道。
  他朝我笑笑。“他在圈子里很有名气,特别是九十年代的时候。我手头有几本书就是他写的,不过,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就是你父亲。”
  “你也喜欢考古。”
  “是的,有点兴趣。”推了推镜架,继续道:“九十年代初他所带领的一支考古队在长沙挖掘到了一座西汉时期的古墓,是么。”
  我点点头。
  “那你一定知道那座墓内部有个流传已久的别称,叫什么。”
  “西汉疑冢。”
  “是的,西汉疑冢。那座墓的主人是个女人,外界所知她是汉武帝时期长沙轪侯的一名夫人,不过据我了解,这个女人的真实身份可能是汉武帝刘彻身边的一名祭司。”
  这点我是知道的。墓主人的身份有两重,一重是长沙轪侯的夫人,另一重是从随葬的那些册子记载里推断出来的,还包括一些陪葬时的器皿、御赐物品,种种迹象显示,她可能是一名御用祭司。但推断不代表事实,虽然当初爸爸他们为此研究讨论了很久,最终对外界宣布的还是她轪侯夫人这一身份。
  没想到这FBI连这些也都调查了,那他到底为什么要调查这些东西?它们同他来找我,这两者之间又究竟存在着些什么样的关系?
  琢磨着,听见他继续又道:“无论怎样,那是一次收获极大的挖掘,那女人的陪葬品无论数量还是质量,在当时的女性墓葬中可说罕见。仅钟、鼎、钫、壶、盒、奁、盘、杯、木俑、屏风等漆器就达六百多件,同样的数目,现在已知的能数得上来同她一比的,只有马王堆辛追墓。”
  “你不会专程跑来找我,就是为了给我补充中国考古课的吧?”听到这里我忍不住打断他的话。
  他一如既往带着那种彬彬有礼并略带腼腆的笑,摇摇头:“而后来,大约是九十年代末二十一世纪初,接手那批文物保管的人员发现,在所有那批罗列出来的出土文物中,独缺了一样东西,而那样东西就是促成你我现在坐在这里,进行这番交谈的原因。”
  “那块帛?”
  “是的。”
  “我不知道它同我们的交谈有什么关系。”
  “那你知道云锦么。”
  “云锦?”听名字有点耳熟。仔细想了想,似乎想起来了,当年在长沙的时候听我爸爸和他的队友们谈到过这个词,并且好多次。当然彼云锦并非是指我们现在所知道的那种南京云锦,它只不过是一种称谓,称作为云锦,可能同它周边所秀的云状花边有关。那是块保存得很完好的缎子,或者丝棉之类的东西,依稀记得虽然已有两千多年历史,那块东西颜色依旧非常新鲜,光照下五颜六色的,十分漂亮。“是的我知道。”
  “那名轪侯夫人的墓志铭里记载,当年的汉武帝曾一度非常沉迷于巫术,并为此专门暗地建造了一座地下庙廊,安置那些擅长巫术的人在那里为他提供服务。而他所需要的服务是为他炼制一种丹药,一种人吃了以后可以长生不死,或者死而复生的秘药。但这药却不是为他自己而炼的,他所作的这一切只是为了一个人,一个对于当时的大汉,对于他,都不可或缺的人。”
  “霍去病。”
  “对,霍去病。当年霍去病突然病倒,之后遍寻名医都无法治愈,汉武帝只能寄希望于巫术,他网罗了当时所有那些有名望的巫医术士来到宫里,专门为霍去病炼药。内中有一个,巫术尤其高明,就是这个墓主人。据那上面所写,她能白日操纵傀儡,夜晚对话鬼魅,几乎就有操纵生死的能力。只可惜眼看丹药就要炼成的时候,这巫女不知为什么突然暴毙了,之后连夜被运回长沙,丰厚下葬。而因为没有弟子传人,她所掌握的一切巫术从此绝了后,唯有一本自战国时期就留传下来的医书保留着,怕被汉武帝的人搜走所以跟她的衣服绣在了一起,于是与尸体一同被埋进了坟墓。这就是关于那块帛,和它主人的故事。”
  “当然了,关于这种记载,难免带有夸张性,所谓的长生不老的丹药之类,但那块锦帛却是真实存在的,并且在出土后不久就失去踪迹。所以,现在我想问问艾教授的女儿,作为当时亲历考古现场的一员,你自然也见过那块锦帛了,那么身为他的女儿,你是否可以告诉我,现在那块帛的下落。”
  一口气听他把话说完,我轻轻吸了口气。
  原来是这样,为了一块当时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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