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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被附体了-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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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以为无伤大雅的谎言,却在那天下午的继续早退后引发了伙计们的窃窃私语。
  ——“哎哎,你说老板是不是谈恋爱了?”
  ——“肯定啊,来福她多喜欢,要不是男朋友,怎么会把来福送别人家几天?”
  ——“我也这么想。”
  ——“难道老板男朋友不喜欢狗?”
  ——“啊,那老板是要狗还是要男人?”
  ——“还用说!老板快30了。”
  ——“哎呀,重色轻狗!”
  
  急着回家的小朱老板压根不知道,就这么会儿功夫,她已经从平常和蔼的光辉形象下降到了为爱情,为男人,为结婚“重色轻狗”的份儿了。
  店堂里一片哄笑,被笑的朱老板却在电动毛驴的快速中一点点狠下心来——还不信拉不出这狗了!
  
  噌噌噌上五楼,钥匙叮当作响。
  开门,大狗站在客厅,电视照开,它却对着开了的窗户发愣。朱笑华二话没说,关电视,不给任何机会地抱着狗脖子直接将它拖出了门。
  粗鲁吧,够粗鲁。
  爽利吧,够爽利。
  完了呢?
  当大狗安安静静真的让她抱着脖子拖到门外后 ,朱某人却傻眼了——它怎么不挣扎?它怎么不拉着屁股往后拽?它怎么不朝着我龇牙,咧嘴,大叫呢……
  那什么,连鄙视的眼神也省了?
  所谓狗眼看人低,比这更过分的就是——狗眼不看人!
  
  朱笑华手足无措,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恰好这时手机响了,她松了口气赶紧进屋,心里惦记着门外的狗,却不敢回头看它是不是真地跟进来。
  电话是朱爸爸打来的,人在省会街头,问她最近生意,又说:“我刚给来福买了个新项圈,要给你买什么?”
  这都同等高度了,要平时朱笑华早撅嘴大叫了:“老爸,你太偏心了,给来福先买才给我买,我……”扒拉扒拉扒拉。
  现在,听到老爸欢快的明显年轻的声音,朱笑华只觉得鼻子酸。
  来福……
  唉,无语望秋风。
  
  耳畔传来一个女人尖尖的嗓音:“朱自清——”朱爸爸连忙道:“有人叫,我先挂了。”
  朱笑华越发怅然。
  看来老爸的第二春快要来了,可她的第一春呢?
  
  叹气,回头。那狗还没进来,倒是听到楼梯上的脚步声,还有对门王珍的招呼声:“来福,没跟你妈出去玩啊?”
  话音落,人转进门来:“小华啊,我来付房租。”
  朱笑华忙请她进来,去房间拿了自己记下的时间,再出来,就看到客厅里的王珍从黑色皮包中拿出了厚厚一叠。
  “你这是……”
  不免奇怪了,她还有她那儿子,还有那拖欠的房租,明明昨天还哭啼啼,怎么今天这样子,好像要准备再租半年了?
  王珍从包里拿出两张纸,果然是要租半年,还殷勤地连租房合同都备好了。
  看到朱笑华的诧异,她的笑脸有一丝僵硬,又解释道:“昨天运气好,刚刚跟朋友做了笔大的,那,有钱了,反正房子房租差不多都这个价位,租生不如租熟,我就想续签好了。”
  这么一说,朱笑华释怀了,两人利落的一手交钱一手签订合同,很快弄好一切。
  
  临出门时,王珍犹豫了下,“明天我还要出门去深圳,可能很长,时间,房子……我一个外甥会过来住,他性格有点……总之你别……小心吓着了。”
  说话吞吞吐吐,让人觉得很怪。
  但她交代了朱笑华还是要表示一下:“这样啊,知道了。其实我这人不太会说话你放心吧!”
  王珍讪讪点头,说了句没头没尾的:“小华你人好,男朋友慢慢会交到的。有些男人别看着好,其实就是美女蛇。”
  这是怎么说的。朱笑华失笑,忙不迭点头,顺带连声祝福,“王阿姨,祝你到深圳生意越做越大。”
  “哎哎,承你贵言,承你贵言!”
  
  看她低头拿钥匙,后背微微岣嵝着进门,明明说大生意,给人的感觉却十分违和,再想到王珍那儿子,朱笑华就一阵惆怅。
  显然事实并不是眼睛看到的那样。
  那么大狗呢?漠视她,鄙视她,真的是它的真实?
  她叹了口气。
  “来福,回家吧!”
  她改了主意,但来福还是面向楼梯,表情呆滞。
  
  两分钟的沉默等待后,无可奈何的朱笑华原路将狗拖回了家。
  听到关门声,大狗浑身一震。
  抬头看朱笑华,目光尤为复杂,朱某人反而不自在,咳嗽着进卧室把钱放好,准备明天去小吃店放银行里。
  结果出来一看,那狗又固态萌发了——
  电视开着,狗头朝着窗。如果那窗不是防盗窗,而是一幕珠帘,朱笑华真怀疑,这是不是就一帘幽梦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章了,咳咳,有看法吗




☆、风情外甥

  
  一觉醒来,上天送来了美男。
  朱笑华措手不及。哦,原来王珍外甥这么美型啊。
  
  那是第二天清晨,她提着一袋早点上楼,他正好关门下楼。
  楼道狭窄,也就两人擦肩的宽度,他居高临下卡在了路中央。
  瘦高个,容长脸,一双眼细长,皮肤白细好得惊人。再加上一身材质上乘的衣裤,更衬出了一种清俊之美。
  四目相对,他微微一笑,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房东吗?早!”
  眉眼弯弯,恰似流云,隐隐透着一种别样的……风情。虽说男人用风情形容太怪,但那就是朱笑华对此人的第一印象。
  
  点个头,干巴巴回声“早”,朱笑华上了两级阶梯,料想着他让路,没想他动也不动,反而问:“你知道附近哪儿的早点最好吃吗?”
  又“哦”了声,更亲切地笑出一口齐整白牙:“忘了说,我是王珍的外甥。”
  “啊?哦,我知道,王阿姨说过。”
  “是吗?我昨晚刚过来。还没逛过周围呢?”显得很遗憾的样子。
  “……”
  朱笑华一时无语,听这意思,难道想她当导游?可惜她的性格注定做不出这么热情的事。何况,她还有一个无法对人说的秘密:只要一靠近帅哥,她全身的细胞都要死掉大半,后背冒汗,脑子休克,智商直线下降……
  那种紧张,别提了!
  可一想到人家那个远道而来……她指了指北边:“那个,咳,出北门,往西走,有家包子铺,人很多……包子不错。”
  说完收手低头向上走,却又在两步后止不住焦躁起来:快让开,小子!
  
  “是吗,那我可要尝尝看了。”男人唇带浅笑,目中一闪兴味。侧身让朱笑华上楼,却又在她堪堪过去时低柔感慨,“人生地不熟的,以后少不了麻烦你!”
  哦!别……
  “不客气。”
  心口不一,让朱某人在心里狠狠鄙视了自己一番。以最快的速度开门进屋,又深吸一口气,她迅速趴上了猫眼。
  那男人正转过楼梯转角,好似知道她在看,抬起了头,轻轻一笑……
  朱笑华握拳,“咿~”着怪声忙转身靠在了门上。闭眼间,感觉心脏“噗通噗通”跳得厉害,忙抚了上去,口里喃喃道:“要死了要死了,怎么老是改不了?”
  再睁开眼,就看到大狗站在三步外,似笑非笑,目露鄙视。
  朱笑华本就有点发热的脸“轰——”地着了起来,狠狠一跺脚,色厉内茬道:“看什么看,吃饭!”蹬蹬蹬走到餐桌边,将早饭一放,一溜烟跑进了卫生间。“嘭”地一关门,哇呀呀对着镜子怪叫:“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15分钟后再出来,已经面无表情,恢复理智……
  …………
  
  应着这个意外相遇事件,坐镇店堂的小老板朱笑华一天都没精打采。忙的时候还好,闲的时候,脑子不由自主就……
  唉,谁生下来是这样的,谁也不是啊!
  她想到了她的初中,那个蕴藏了她人生最美好的岁月,那青葱爱情的萌芽阶段,就因为那个人,那个帅锅童鞋……
  那只极品乌鸦……
  朱某人痛苦地皱起了眉,她稚嫩而纯情的心灵刚刚冒出的第一颗小豆芽啊,不但被人无情地踩踏,还碾落成泥,踏出了一身“病根”……
  ……
  厨师甲噌噌厨师乙:“诶诶,看,失恋了吧?”
  厨师乙:“可怜的老板,可以去赌场了。”
  小张:“你们俩小声点,说什么呢?老板都这样了还…………去赌场肯定输。”
  厨师甲乙:“噗——”
  服务员小李:“落井下石!说不定啊,是为了来福。”
  厨师甲乙:“可怜的来福……”
  小张:“昨天民企路上有条狗被压死了,好像也叫什么福……”
  厨师乙:“这我知道,就那下坡交界的地方,以前常出车祸,后来给禁止了,专门人行。”
  服务员小李:“可我怎么听说后来还死过人?”
  厨师甲:“太陡了呗~”
  小张:“叫我说,是那狗太笨,要换成咱们店里的来福……”
  服务员小李:“哪里说狗了,明明说人。”
  ……
  朱笑华回过神来,看了看墙上的钟——两点五十分,又看看坐在一角零星的几个顾客,朝这帮叽叽喳喳越说越响的伙计狂扫一眼,用力地咳嗽一声。
  活泼的小张姑娘立马觉悟,轻飘飘过来,凑到朱笑华身边狂眨眼睛:“老板,把来福接回来吧,好多老顾客都问它了……”
  扒拉扒拉扒拉~
  “……”朱笑华无语,脑子里忽然想起今天临出门时的决定——
  
  “来福,我以后再也不给你套项圈了。不过从明天起,你一定要跟我一起去上班。你好好想想吧!”
  虽然她不再丢弃它,却不代表她就安心把它独自放在家里。因为那天,她抓包后去查看因特网的历史记录时,那上面被删得干干净净。
  试问,如果它真是一条狗,又怎么会这么精准地删除掉当天的历史记录?
  所以当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她是把它当做一个人类看的。
  这一是为了以防万一,毕竟谁也不能保证它会当一辈子的狗,而她也不希望别人——不管它是“他”或“她”——通过屋子里的物品透彻了解到她的心灵。
  另外她还有个想法,如果她给它留一线,那么这条“狗”会不会对她坦诚——比如它上次被抓包,此刻肯定会再开电脑,而之后她回家,它会不会在电脑上故意留下某些线索——婉转地告诉她此事的前因后果呢?
  
  “……所以啊,找男朋友就要找个听话的。不肯?不肯就滚蛋!你养阿福还要看他——老板,你在听我说吗?”
  “唵,啊,听呢听呢!”顿顿,朱笑华才意识到什么,惊讶道,“小张,你今年才19吧,到我这里没半年,家里居然有男朋友了?那你现在……”
  “所以啊,”小姑娘脑袋一低,有些咬牙切齿,“要找就找爱狗的男人,像我那个吧,我就……不要了!”小手一挥,说得好潇洒的样子。
  朱笑华忍俊不禁:那你干嘛眉头皱得都能夹死蚊子了。忍不住逗起了小姑娘:“诶,那男的,咳,帅吗?你还想他吗?”
  “他……”小张扭捏了下,手抹抹嘴角,咽了口口水,“丑死了,我早忘了~”
  余音袅袅,万分怅然。
  真是别扭的小孩!
  朱笑华扭头抖肩,无声喷笑。就觉得面前一暗,一人爽朗问道:“小华,笑什么呢?”
  抬头一看,四十光景的卷发女子,可不就是她远房亲戚,表姐慧敏吗?
  忙摆手:“没什么没什么。”睃了眼店内,看两个客人起身,忙叫了声小张,又问慧敏,“怎么今天这么早来?”
  两人约定的,下午四点到晚上十二点才是慧敏的上班时间。
  慧敏笑:“你还不知道我,儿子住校,老公出海,我一个人在家哪里呆得住,主要还有啊……”她贼兮兮一笑,凑近道:“我听店里的人说,你谈恋爱了?我还不赶着过来。”
  “诶,谁说的?”朱笑华惊讶得眼珠子都快掉了。
  “别管谁说,就问你,真的假的?”
  “你不是一直知道?当然假的了。”
  
  在她交朋友的路上,亲戚慧敏可谓不遗余力。但几次介绍的对象,都高不成低不就。前一段时间又说了一个,是什么年轻有为的记者,可惜不凑巧,出公差了,估摸着也快回来了,到时免不了又一次相亲,朱笑华可不希望慧敏产生什么误会。
  慧敏掩嘴,面上尽是得色:“还得我操心吧?跟你说,这次一定要把握机会,那记者帅着呢,我看着都流口水。”
  朱笑华讪笑,低头看收银机,忽然觉得无趣极了。
  帅哥,帅?
  比早上那个呢?
  又想起那个人的笑,那一种撩人的风情……此刻他会干什么呢?逛街?看周围?还是……跟某个可爱的女孩子搭讪,让她当导游呢?
  
  不过,任她怎么想也想象不到的是,此时此刻,那个帅锅正拿着一把万能钥匙旁若无人地开起了她家的门。
  
                      
作者有话要说:  呼,其实还挺喜欢这个男的




☆、帅哥蹭饭

  
  有慧敏这么个滴滴嘟嘟会说话的,这一说就说长了,张三李四,直到近晚间吃饭时间,朱笑华才得以脱身离开。
  逛菜场,买喜欢的菜,虽说现在一个人,好歹要过得舒舒服服。
  优哉悠哉快六点回家,意外发现,大门被反锁了。
  朱笑华惊愕,钥匙插在锁眼里用力叮当几下。如果里面有贼?感觉不太可能。如果锁门的是来福,这会儿总会来开的,结果……没有。
  朱笑华趴上房门,听到里面的电视声音,忍不住大力拍起门来:“来福,来福!”
  
  门很快开了。不是别的谁,正是来福。
  朱笑华五味杂陈,瞪了眼那条旁若无人用屁股对着她的狗,将菜往餐桌上一放,径自冲向了卧室。
  
  屋子里出去的时候怎么样,现在也是怎么样。可以说纹丝不乱。
  摸了把网络连接器,不烫。想着开电脑又想到外面的狗,朱笑华抑制住冲动,僵硬着身体到厨房洗米煮饭。电饭煲的插头还没插上呢,门铃响了。
  她趴上猫眼一看。
  猫眼好像脏了,边上一圈模糊,中间出现王珍的外甥。朱笑华犹豫了下,开了门。
  
  那男人神清气爽,手里拎着两盒包装精致的糕点,面带微笑地递上:“外面带来的特产,送给你尝尝。”
  朱笑华一愣,连忙推辞:“这怎么好意思,你自己留着吧。”
  “房东小姐,你不会嫌我礼轻吧?”他笑嘻嘻地说。
  这话根本让人没法挡。
  朱笑华面皮微热。“当然不会。那,谢谢你了。”接过糕点。见他没动,又没话找话地问:“吃饭了吗?”
  “还没。你呢?”
  “喔,正准备烧饭。”朱笑华抬头瞟他一眼,无比渴望:‘走吧走吧,我要关门了。’
  虽然很不礼貌,但同这比起来,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的尴尬更是让朱某人无法承受。不过这男人好像完全没看到,完全不理解,还吃惊地反问:“你会做饭?”
  “唵。”轮到朱笑华吃惊了。
  无计可施,她只有先将糕点拎到了客厅茶几上。
  
  “米没下锅吧?”那家伙竟然跟了进来。言语间完全没有不熟悉该有的尴尬和生疏,“不客气的话,真想尝尝你手艺?”
  朱笑华有种搬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有心想窥他表情看看这话是真是假,又受不住那灼灼发电的目光,只有低头躬身,一边将那木头狗来福从客厅中央拖到临窗角落,一边笑应道:“什么手艺?只是家常菜。你要不怕难吃就,留下一起吧?”
  “你说真的?不会太麻烦吧。说起来,我有三四年没吃过家里的菜了,真是……想念啊!”他迟疑着,脸上的惆怅倒是无比真实。
  朱某人默。
  
  “不麻烦,反正我菜买得挺多的。那,你在客厅坐会儿,我很快的。”她指指沙发,走了两步又停下来,“那个,你有没有不喜欢吃的菜?”
  “没有,我荤素不禁。”
  他笑出一粒亮闪闪的虎牙,朱笑华迅速低头,后背冒汗。什么叫荤素不禁?这也太那啥啥了。忙拿了菜进厨房,加了一个人的饭量,上插头煮饭。
  麻利地洗菜时,就听客厅里的男人说:“你是不是叫来福啊,怎么这么安静呢?喂,大哈,你是公狗吧?……噢,母狗?……不理我?喂,小女生,是不是害羞了?……嗳嗳嗳,不是吧,瞪我?哈哈,好有趣!唔,难道我说错了,你其实……不男不女?”
  朱笑华听得额头打青筋,这都什么人啊?有这么跟狗说话的?
  
  换一桶水,继续洗菜,忽然感觉不对。回头一看,来福大狗面无表情地走了进来,冰蓝色的漂亮眼睛恶狠狠剐了她一眼,后腿一蹬,厨房门“咣”地敲到了门框。
  朱笑华咽口唾沫,回头:我没看到,我没看到。
  没个两分钟,厨房门又开了,王珍外甥走了进来:“要帮忙吗?”听朱笑华说不用,又看大狗,“你家的狗好有趣,它叫来福是吧?”
  “嗯。”
  “刚才我叫它,它一点反应也没有,真不给面子。”
  “……咳咳,可能,不舒服吧,咳,你知道,比起人,有些狗的脾气更怪。”
  “是吗,这么有个性?”他大笑起来,伸手拿起大理石台面上的豆角随意地摘了起来,“说起来,我以前有个朋友的狗也是这样。”
  “也……这样?”
  “呵呵,我是说脾气。你这狗吧,安静。他那条,完全相反。脾气臭,还好吃懒做、欺软怕硬,打不过别人,还龇牙咧嘴死不认输……”
  朱笑华失笑:“怎么那么像人啊?”
  “可不是,它属龙的,本来也不怎么的,就是下巴有三根须……”他摇摇头,“不好!”
  朱笑华奇了:“还有这说法?”
  “我也不清楚,我朋友说的。他说农村养狗讲究这个,还说,两根须的最好,能守家,会吃苦,朴素又实诚……”
  朱笑华忍不住笑起来:“这是农村妇女吧?”
  “哈,我当时也这么问他。”
  ……
  
  不知不觉,气氛竟出奇地融洽起来。
  然后,他知道她叫朱笑华,她知道他叫梁铮。
  然后,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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