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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兽不如的穿越女-第1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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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差别呢?

    因为阿布是一个有实力的老雇佣兵,他的武艺,他的三寸不烂之舌,他毫不在乎今天自称是哪一家的信徒,他的敏锐感官,他的运气还有不管在哪里都纷争不断需要武力的现实环境,都使得他不论到哪里,不管在哪个神明的统治下都能成为信众们的座上宾,就跟现代的军火商一样发财,而奥拉布大叔不过是个被抓来的奴隶罢了。

    所以,后世的某些专业人士,会津津乐道“那时候,拉卡德人的文明到达了一个新的高度,绘满图画的房屋到处可见,音乐和舞蹈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某某总督开创了一个新的风气,就是让女奴们穿上男人的衣服跳舞”并极力推广这种“不抹黑”的“科普”,让无数人对穿越到拉卡德当个“文明人”心向往之。至于奥拉布大叔和他伙伴们的命运。那根本不值得一提——只有在非常冷门的古代经济史上——还是在表示不重要的小字部分——才会有这样一句话,隐约提到纽斯特里亚人在拉卡德的遭遇:“那时特卡德港是拉卡德最大的港口。主要进出口物资是香草、药材、盐、牲畜和从异教土地上俘获的奴隶。”

    可惜的是,路易所能听到的,只有奥拉布大叔的故事,他所能看到的,是伙伴米拉伊的举止,所以他原本还有的那么一点向往真理之心,此刻也全部烟消云散了——这真是值得可惜的一件事,因为后世无数人籍此来证明他的愚蠢。和自己要是穿越到他身上一定会坚持真理,继续前往真理土地享受文明生活的聪明睿智。

    但愿这些穿越者美梦成真,也但愿他们拥有阿布那样的武艺、三寸不烂之舌、敏锐感官和比阿布更加好的运气,因为他们看起来并不像阿布那样能把信仰当抹布,脏了不顶事了马上换一块的样子。

    没离开纽斯特里亚的大魔王并不知道路易已经在为自己的幼稚和轻信感到懊悔了,她这时候忙着寻找失踪的安娜公主,虽然安娜又调皮捣蛋,又不热爱学习,又没有什么数学天赋,没有任何一点看起来比她哥哥适合当继承人。可是她年龄比路易还小,又是女孩子,又不像路易那样好歹有几个同学陪伴。所以罗怡对她的失踪比对路易的失踪更加心焦。

    “在找到她之前你就别指望任何经费拨款和人员配备的提议会被我同意了!”在对参谋长口吐这样可怕的恐吓之后,她又飞奔去对总主教加以威胁:“给我好好地找!别以为安娜也没了我就会哼!小孩子多的是,大不了我从街上拉一个!”

    总主教对她的言论一头雾水,不过他对应付这种场面早就驾轻就熟了,身为魔王的头号仆人,他可不会像秉持无神论的参谋长一样当面对魔王陛下不敬,而是毕恭毕敬地一鞠躬,赌咒发誓,一定会“动员最大的力量”去寻找失踪的安娜公主。让憋足了劲要和他吵架的大魔王愣是挑不出错来,又哼了一声就走了。

    魔王一走。他立即吩咐人找来红发前修女,把寻找失踪公主这个“光荣又艰巨”的任务当面交给了她。

    “大人!光是在阿罗纳埃尔。就有三百五十九个孩子面临失学,有一百七十三个孩子需要住院但是交不起住院费,有三十二个孩子被他们酗酒的父亲赶出家门需要安置现在你告诉我,叫我放下手里的这一切,去寻找一个被惯坏了的公主???”

    “没错。”

    红发修女恶狠狠地盯着她厚颜无耻的上司:“但是!公主和庶民的灵魂都是平”

    “我不要听你的什么但是——你给我听好了!你可以一边替孩子们募捐、家访一边顺便寻找公主么!”

    “哼!”

    看着那头鲜艳的红发跟来的时候一样迅速地消失在了门外,总主教耸耸肩:“这是我能够动员到的嗓门力量最大的了,陛下,您该满意了吧。”

    “你找格拉瑞尔小姐?”

    “恩,我和她约好了的。”露茜点了点头,她满怀期待地看着对方,阿罗纳埃尔正在飞速发展,无数的店铺和工场像雨后春笋一般兴建起来,这个城市里有很多机会,吸引着全纽斯特里亚甚至科洛姆纳和圣奥美尔等国的民众,但是这些机会里能有多少留给像她这样既未成年,又因为受伤住院很久、没有吃多少有营养的食物而显得苍白瘦弱、连走路都一瘸一拐的小女孩呢?她不是阿罗纳埃尔的本地人,得不到招工的第一手消息,和每天走长路涌入阿罗纳埃尔寻找机会的年轻农家姑娘相比,她又没有她们的健康活力。

    因此,她把最大的希望,寄托在曾经给予过她帮助的人们,比如格拉瑞尔,可是她实在很忙,昨天,露茜才在她乘车而过的时候跟她搭上了一句话,约好今天见面。

    “抱歉,她刚才被总主教召去做事了,今天恐怕回不来呢。”

    失望一下子写满了少女的面庞:“谢谢,请转告她一句,我”

    本来以为会有好机会的这下要怎么和妈妈、哥哥说呢?她已经不愿意去想父亲的样子了,即使没有这件事,他也早已垮掉了,一点都看不出原来是个富裕有名望的包买商人露茜满怀心事地站在街边,看着车水马龙,熙熙攘攘富有生机和活力,可是和她没有关系,她找不到工作,家里又是那样贫困。

    “嗨,小妞,想赚钱吗?”

    “想。”她想也不想地脱口而出,转头看到一个黑黑壮壮的男人站在她的身边。

    年纪这么小,看起来这么清纯,回答得这么爽快,女人真没有一个是好东西,就知道拜金,等下光玩了还不够,一定要往死里揍她,叫她知道守妇道,黑汉一边想,一边斜着嘴笑道:“想赚钱啊,那就跟我来。”

    “恩。”年幼的露茜根本不明白这种问答的险恶,她糊里糊涂地跟着对方走进了那条黑暗的小巷。

387 为政不易() 
“陛下!我等一定不负所托!”

    在艾米丽等人退下以后,大魔王罗怡紧皱的眉头一点也没松下来——是的,她为了找到安娜公主,所做的可不仅仅只有威胁参谋长和总主教而已——她一点儿都不认为那两个人会在见识过安娜公主的“才能”之后,还会因为她这个女王的命令,尽心竭力地帮助她寻找公主,这两个人可不是岳飞那种忠臣啊!

    且不提建议她马上趁年轻再生一个更聪明的继承人的参谋长,总主教当面虽然跟她赌咒发誓,但是指望他去找公主?啊,找是会找的,但是要指望他找到,还不如指望已故的布拉德男爵全力投入农业,培育出杂交水稻呢!

    也许有人会认为这是大魔王对下属控制力不够的表现,但是,当年那位赫赫有名的“独裁者”,有天想吃最喜欢的红烧肉,吩咐厨师做了,准备好好犒劳自己,不幸,江女士正好路过:“医生说了,不行!这种饮食不健康!对主席的身体有害!”

    当晚,“独裁者”面对餐桌上的“健康”菜,目瞪口呆

    连吃一道喜欢的菜都会遭遇这等意料之外的状况,像发动长征,渡江、朝鲜战争乃至xx大革命,又有哪件事能像穿越小说主角那样大事小事,无不登高一呼,下属百应?质疑、反对、装病、扛着红旗反红旗倒是屡见不鲜

    可见某人虽然缔造了不少匪夷所思的奇迹,但是抛开他“极端女权”(现在部分认为当全职主妇才是真女权的人认为他让妇女走出家门、给予妇女离婚自由乃是极端男权的表现,故此打引号)的表现,就这点来说,离穿越者的距离真是十万八千里但是有谁能说他对下属没有控制力呢?

    多疑的,穿越过来这些年已经见惯了这世界的节操下限的大魔王认为。要是她毫无理由地命令总主教或者参谋长去干掉对方,他们一定高高兴兴地接受命令,冲锋在前地完成。顺便把凡是和对方有往来嫌疑的家伙们也统统干掉,但是让他们用身家性命去扶助一个显然烂泥扶不上墙的家伙——罗怡还没自信到觉得这种命令都会被下属百分之一百地、保质保量地完成的地步。

    也怪不得她疑心病一年胜过一年。如果她是个身高八尺、腰带十围,武艺高强到能像弗朗西斯那样在长枪阵里轻轻松松杀个来回的女将,怕是早就自信膨胀到觉得可以命令下属去干任何事,然后某天逃到教堂里去避难随即被软禁终身,或是在打猎的时候被几支长矛刺进腹腔却没有任何一个人能指认凶手——这些事情在这个时代虽不常见,却决不是没有先例——罗怡还在布拉德领地当男爵夫人的时候,科洛姆纳国王就是这样“升天”的,而他的妻子。至今还“自愿”在女修道院里当一个感动科洛姆纳王国的“最美修女”

    当女王虽然又累又辛苦,但是罗怡对被长矛刺进腹腔,或者当一个感动纽斯特里亚的“最美修女”都毫无兴趣,既然她要坚持在王座上坐下去,也就不可避免地一年比一年多心,甚至演变到了往参谋长的后脑勺投掷裁纸刀的地步。

    现在,她表面上对参谋长和总主教这两大情报机构的首脑大光其火,百般恐吓,好像非靠他们不可,其实是虚晃一枪。回头就把艾米丽等城市执法系统的人找来,命令他们派出专门侦缉普通案件的包打听,去寻找公主的下落——她这样做。是看在这些人不参与上层政治,不晓得公主是个什么样子——不晓得公主将来会大大威胁他们自己的——基础上。

    艾米丽等人,对命令的理解是,要寻找女王陛下失踪的女儿,而不是一个不成器的未来女王。

    “唉!”罗怡在没有穿越之前,总觉得下属么,都是任由统治者操控的木偶,叫他们往东就往东,叫他们往西就往西。等到自己靠妥协、收买、威逼利诱、大军压境等办法登上统治者宝座的时候,却发现满不是这么一回事儿!不说别的。找自己的“亲生”女儿,居然还要和两个最亲近的下属两面三刀。绕开他们去从基层抽调人手组建“寻找安娜特别行动小组”,这离她原先想象的高高在上的统治者生活差距实在有点大。

    这时候,她发现那个曾经让她头疼万分的qq系统好友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好处的!

    要不是对方多年如一日,不管罗怡是刚穿越人生地不熟的男爵夫人,还是已经绑架了教皇,兵锋阴影直指永恒之城的纽斯特里亚大魔王,都永不止息地劝她早日嫁人,辞职、宅斗、生娃还一定要生一窝,穿越前并没有什么政治野心的罗怡恐怕坚持不了当女王这么又累又危险的工作!

    但是,每当她想到“哎,我太累了,我要歇歇”的时候,qq好友都会在梦里告诉她,另外一条道路有多么“美妙”,使得她“美梦”一醒,就立马精神抖擞地去和内外敌人,哦,是敌人和下属斗智斗勇去了!她可不想跟商业奇才以斯帖一样,在没有破腹产的条件下生孩子以至于痛苦地死在产床上!那可是比几把长矛捅进腹腔还让她敬而远之的结局!

    毕竟几把长矛捅进腹腔后再强壮的人也坚持不了多久,而在这个年代,难产而死那是几天几夜的事情!

    要是对方不在她放松地享受新发明(其实是复制)出来的美食,或者在欣赏美颜的时候,也跳出来要求她宅斗生娃,那那她就对系统非常满意了!

    现在,她刚刚布置完寻找安娜的工作,又必须马上埋头去为即将打响的战争作准备了!

    下一个要处理的,就是珍妮递交的文件,罗怡刚刚组建军队的时候所提议要设立的拒马长枪阵,终于被研制成功了。

    “原来是这样做的吗?”罗怡自己在经历了初次军演,得到了一个可笑的失败后就将它抛之脑后了,没想到珍妮居然默默地带人研究出来,只不过它的条件

    ps:恩,qq好友的作用有谁在这章前面猜到过呢?

388 因地制宜() 
书接上回——上回说到罗怡大魔王当初听信论坛帖子组建的长枪阵,被人当了笑料以后再没捡起,倒是珍妮不声不响地将其开发出来,便有看官说:“说话的,你错了,大魔王不是有个外星qq,可与好友联络,瑞士长枪阵怎生练法,多百度百度几本兵书也就有了!”

    看官,这书说了这么多回,你还不晓得好友脾气?试想一下,罗怡大魔王开了qq,对好友道:“亲,身处乱世,赶紧与我找几部西洋冷兵器兵书来,再来一部大炮铸法”

    “亲,你莫傻了,不管什么时代,女人要紧的就是嫁人、生娃、宅斗,读兵书有毛用?待我发几部宅斗妙法与你观摩,记得给我写读书报告,共同探讨怎么绑住男人,收拾各路男女小三、提防不安好心的闺蜜”

    “呃——娃我已经有了,男人与闺蜜也都不必提防——都躺地里了,速速发兵书与我!”

    “你莫强装,哪有女主小说男人死了的,我与你说,枯木总会逢春,你只要对守活寡的现状淡然处之,男人玩腻了、玩不动了、玩出一身花柳毛病下面烂完了,总会有回头想起老妻,需要老妻端屎捧尿的一天,我再发几部精妙的古今宅斗之法与你,包你遇到的每个男女小三——不管是他从路上捡来的女乞丐,坟地里骗来的狐狸,还是从青楼里追来的表子,路上强过的难民,戏院里玩过的小唱,都有来无回,最后天天给男人换尿布擦口水喂三餐的肯定还是你”

    “呕!”

    先前罗怡大魔王也曾求过现代资料,遭遇大抵如此。所以只有自力更生,什么瑞士枪阵、轻重骑兵、土改水利、教会高炉,半个字儿也不与qq好友提。横竖那头千篇一律,只会发些宅斗一百零八法、生子三百六十五式等“古今通用。女人最要紧之物”过来,还不如去看看公元前科技大全,捡些在这个时代还算超前的拿出来实验实验,搞不好还能更进一步,弄个女皇当当,再多收些又美貌又能干的男女朝臣

    之所以还要试验,是因为大魔王已经发现,并不是科学就一定适用。比如有人曾经发表过这样的见解:“男尊女卑没什么,女人不打仗,平均寿命长,相比男人的“尊”其实自有优势,刚强易折,盲目追求平等是蠢。”

    “女人寿命长”是现代科学证明的,但是在男尊女卑的古代适用吗?不适用。

    因为很多女人,根本活不到天然老死,因为男尊女卑的缘故,一部分出生的时候就被溺死。还有一部分一直吃剩饭、被虐待在古代,因为生孩子而死亡也十分常见,有个墓志这样记载一个富裕的北宋官宦小姐的一生——她生了四个孩子。全部夭折,她自己在生最后一个孩子的时候难产而死,死的时候不过二十多岁——这个白富美还没活到当时的平均寿命。

    女性平均寿命超过男性,还是近代的事情了,1953年新中国第一次人口普查,经历了几十年战争后,男性比女性多两千万!

    这就是“自有优势”!

    刚强易折,不够强则可能落地即死,根本没有“柔弱者长生”的机会

    连现代科学。在古代环境下都不一定适用,公元前的科技武技。在实践前更得好好试验了,否则。真是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比如,罗怡就曾经跟许多人一样,以为拉几个流民,发几支长枪,训练一下步法,就能组成“瑞士枪阵”,结果可想而知——训练对瑞士方阵来说固然重要,可是随便找几支长枪,练出赤卫队的可能性都比练出瑞士枪阵的可能性大。

    因为,瑞士枪阵所用的长枪,是长达20英尺(六米)的变态货色,也许有人对“六米”这个数字没什么概念,这么说吧,现在一层楼的楼高,也就三米不到,所以,一支瑞士长枪竖起来,很有可能会把三楼阳台上晒的衣服挑下来,枪头为防劈砍还包裹了一米长的铁皮,根本不是两三米长的红缨枪那种就比士兵高一点,就枪尖是铁头的轻巧货色就是身强力壮的蒙古族pla,要想拿着这种变态武器走路,也不是一天能做到的,更何况瑞士长枪的用法,也非常有讲究,对敌的时候,不是像狮心理查对付阿拉伯轻骑兵那样,将长矛尾驻地,矛尖上挑对敌,而是相反,士兵双手举长枪,长枪尾在最高位置,枪尖向下对敌,此外,通常所说的“瑞士方阵”,其实是由三个小方阵组成的,他们的惯用战术,就是当敌人攻击“品”字形瑞士方阵的第一个小方阵时,另外两个方阵从侧翼运动向前,包围对手,这需要各方阵很高的配合,一个方阵“遇敌如风”或是“友军有难不动如山”,就得不到胜利。

    所以,训练一个瑞士方阵,真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办到的,也难怪现代的梵蒂冈教皇卫队,拿的还是瑞士兵早期用的长戟而不是长枪(也有可能是那种变态武器实在太长,拿了不方便在城市里活动,一不小心就会把朱丽叶阳台上的花盆打将下来或是长枪不利近身肉搏,不能像戟兵那样方便与刺客搏斗的考虑)。瑞士人使用长枪,也不是因为“便宜、省铁”,他们早期刚做佣兵的时候更穷,连铠甲和头盔都置办不起,是有名的无甲兵,然而用的长戟,是斧头加矛尖,用的铁并不少,后期改用长枪的时候,部分瑞士人已经宽裕到可以配备头盔与胸甲甚至当时被认为最好的、很多骑士都买不起的米兰甲了,可见,“便宜、省铁”不是瑞士人用长枪的理由,之所以改用长枪,是长枪比长戟长一倍,更能对付重骑兵长枪的缘故。

    而罗怡在观摩过后,也发现它在对敌的时候有很大的限制,首先机动力不足(相对轻骑兵而言)不能胜任侦察、断敌人粮道等工作,其次就是远程不够,跟马其顿方阵一样,需要骑兵与远程兵种的配合,否则就会被动挨打,当然,这种刺猬阵的杀伤力还是挺大的,也难怪兵书称瑞士人为最好的佣兵(虽然也有兵书说,意大利人认为他们“最好”是因为他们从不逃跑)不过要是指望光靠他们去横扫啥,那是想多了,他们自己还需要其他兵种配合呢,肆虐意大利的雇佣骑兵,最后还是被法国骑兵横扫的。

389 我要当皇帝() 
其实不光是瑞士枪阵,世界上哪一支有名的强军是由单一兵种组成的呢?侦察、遮蔽、掩护、突击、攻坚、占领、断后诸兵种各有擅长,平原、山区、水泽各兵种自有用武之地,便是蒙古铁骑,后面也跟着他们俘虏和招募的工匠组成的工程兵队伍,否则不能一再击破城池。偏偏有一些人,不知有意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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