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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洗耳恭听,你知道,全美国所有的出版商和好莱坞的导演们,都怀揣着支票来拜访我,他们以为我最需要的是钱。他们错了,一个作家更需要的是故事,一个作家的价值在于组织文字讲故事的能力。”
“所以我就来了。”李思明对自己开场白的成功很是沾沾自喜。
“对,所以我对您的来意很感兴趣,还从来没有一个亚洲人写信对我说他要不远万里来到我的家里,讲个故事给我听。您的诚意让我不得不听您讲故事。”斯蒂芬·金面带微笑,补充道,“希望这个故事很吸引人。”
“先生,您习惯于写恐怖小说或者说恐惧小说,但是您有没有考虑一下写一个不一样的小说?”李思明试探着问道,他所要讲的故事其实就是对方将要写的,他不知道对方是否已经有了动笔的想法。
“您真是说对了。事实上,我的编辑们认为当我出版《魔女嘉丽》后,又写了《午夜行尸》,他们有点担心,原因是怕我被‘定型’为‘专写恐怖小说的作家’,后来,《闪灵》又大卖,编辑更担心‘定型’问题了。”
“就像一个人天天吃法国大餐,偶尔应该去唐人街品尝一下中餐?”李思明比喻道。
“是的,但是我对此并不排斥,吃一辈子法国大餐可以,偶尔吃顿中餐也可以。”金不置可否。
“事实上,我也是一个导演。我有一个故事,很有意思,但我想只有您才能让这个故事有更多的人知道它,并被它所吸引,因为您制造悬疑,渲染气氛的技巧是没有人可以复制的。”李思明道。
“我听着呢!”
“这是一个关于囚徒越狱的故事,你可以从中发现这更像是一个关于人生哲理的故事……”李思明细致地讲着故事。
……
“嗯,故事很不错,但是……李?”金发现李思明走神了。
“哦,对不起!金先生!”李思明在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他想起了他在劳改农场的日子。
当普通人进了监狱之时,失去了自由,才真正意识到它的价值,在绝望中奋发,才又拼命地去争取夺回来。希望、自由、友谊是我们最基本、最起码的感觉和需要,如果自己不珍惜,那么难道还祈求别人去珍惜和维系吗?自由是什么?自由就是能在阳光下悠闲自得地呼吸,自由就是在楼顶上惬意地晒着太阳喝着啤酒。对于我们而言,它就像空气,平常得让你根本不去想失去它会怎样,但是自由对于那些高墙内的囚徒,尤其是那些注定一辈子都要呆在那里的人们又是多么珍贵而又遥不可及。
与这个故事中那位受冤枉被判连续两次终身监禁的金融家的遭遇不同,李思明的那段牢狱生活,却是他在艰难岁月中的避难所。在艰苦的岁月中,他却看到了希望和远大前程,他没有悲观,也没有像故事中的主人公那样抗争,甚至有些庆幸,因为他找到一个可以避开各种运动的场所。但是他了解那些被限制自由的人的生存状态,当初劳改农场里的那些难友们正是这种状态最生动的写照,没有人能比他更理解高墙之内的那一群人。
“这个故事很让人感动,跟《基督山伯爵》中唐代斯也很相似,但我更愿意将主人公理解为《圣经》中犹太人约瑟和摩西,很巧妙很不错的构思,但是却让我感动的是其中人性的光辉:希望、自由和友谊,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珍重的东西了。可是我不明白,李先生,您为什么不亲自去写?”斯蒂芬·金厚厚的眼镜片后面闪动着光辉。
“这个……我刚才说了,只有您才能将故事写得更精彩,而且对于美国人的语言,我是无法做到准确把握。还有,我只是提供一个故事的大纲,具体的还要靠您去构思,如果您同意动笔的话。”李思明解释道,“这个小说您如果完成了,版权将归您全权所有,我只要电影改编权,您看如何?当然您也许对这个故事的经济价值并不太看重,但我真诚地希望您能考虑一下!”
“这对于我来说,并不存在任何问题,想到任何一个生动的故事,我都会忍不住将它变成一部小说。但是从经济的角度来看,您似乎吃亏了?”
“不、不,金先生,我说过,只有您才能让故事更有吸引力,您为此付出了劳动,因此只能署上您的名字。”李思明道。
“老实说,这个故事很精彩,也许这对于我来说,这一类型的小说,以后再也不会去写。其实我还是更喜欢写惊悚悬疑的小说。”斯蒂芬·金伸出右手,握住李思明的手道,“谢谢您的故事,我会马上动笔写的!”
“我很荣幸!”李思明此次美国之行获得了他想获得的东西,“请允许我下一个断言:每个美国家庭显然都至少有两本书,一本是《圣经》,另一本八成是您斯蒂芬·金先生的作品。”
“谢谢您的吉言。其实您是我所知道的最会讲故事的亚洲人!”斯蒂芬·金笑着说道。
……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归正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但悖逆的和犯罪的必一同败亡;离弃耶和华的必致消亡。”
这是《旧约·以赛亚书》中的话。据说这里就是“救赎”一词的起源。据粗略统计,在整部《以赛亚书》中,这个词一共出现了16次之多。很明显,它象征着基督思想的实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以至于到了宗教时代,“救赎”因其明确的指向性而一度成为了左右西方精神世界的关键词,如同我们中国人讲究“轮回”和“因果报应”之说。
既然如此,那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即“救赎”产生于特定的人群(基督徒)和特定的年代(宗教年代),而随着20世纪以来西方社会中信仰的缺失,人本主义代替了神本主义,这个词似乎也将不复流行。20世纪特别是战后,是一个信仰缺失的世纪,人们在日益繁华富足的世界中,在日新月异的大千世界中,人们不禁拷问着自己:什么才是我们应该珍惜的,什么是应该被救赎的,是谁来救赎自己。这是一个涉及到我们每一个人心灵深处的问题。
这将是李思明下一部电影要告诉大家的东西。搞定了美国的事情,李思明又马不停蹄地返回到了香港。
对于这次美国之行,李思明很是满意。原本的历史中,那部经典影片的导演花了五年的时间才得到小说的电影改编权,而自己只花了一张往返机票而已。这有些空手套白狼的味道,但是李思明对此已经是大发慈悲了,他不是将小说版权还给了原作者了吗?
第三十四章 记者不是老虎
曾智对于李思明的又一次不知天高地厚的举动,很有些不解。他不明白李思明为何如此不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现在手头上的这部电影还只拍了一半,成不成功还是另一码事呢?唯一的解释是,李思明的雄心壮志比任何人都要大,当然这也可以理解为狂妄自大。
袁晨这一个半月以来,一直在忙碌着,很显然李思明的要求极高,细致到了每一个细节,就拿那几十面鼓来说吧,一定要是唐朝的羯鼓,上面立着羯鸟,正体现出唐朝多民族文化交流的结果。这一要求不要紧,他必须得查找相关资料,绘出图形,力求大唐盛世文化繁荣的盛况。
布景的主体是一个360度的场景,将所有雕梁画栋全部以各式牡丹雕琢,中间制作一个为女主角起舞用的圆形舞台。牡丹坊的底座为三层玻璃,将18只蝴蝶文在了玻璃上。李思明对整个布景非常满意,他开始曾经建议将场景中所有的柱子中间放上灯,让整个牡丹坊亮起来,但是在操作中发现这样会造成藏在玻璃地面下的摄影机位穿帮,也和整部影片追求写实的风格不统一,于是最终只是把18只玻璃蝴蝶打亮,为小妹长袖善舞营造出一种氛围。
“牡丹坊”的服装属于典型的晚唐风格,服装师使用蓝色和绿色作为基本的色调,用花朵的颜色作为配色。每个人的服装上都绣有个性化的唐朝纹饰。当然花费也不菲。
整场戏共有103响的鼓声,击鼓的声音如果不好,整场戏魅力大减。整部片子中用到大量的音乐,让音乐烘托故事的发展,作曲唐家仁为此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将李思明提供的原始创意,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加工。他的活现在比较重,因为在“牡丹坊”中女主角长袖善舞,一曲《佳人歌》要唱得婉转回旋。在录音时要求那103响鼓声必须呈现出完全不一样的音色,而且要长短不一,力度不一。
“观众听上去的感觉不应该是鼓手打出来的声音,而是运动中用轻柔的绸子抽打出的声音,我们要把击打鼓皮、鼓面、击鼓的余震、引起其他鼓的共振以及小妹的长袖在空中运动的声音全部录制到影片中,声音错落有致,细心的观众则可以洞察到小妹和刘捕头通过击鼓来传递感情,为故事的发展埋下伏笔。”这是李思明对整个故事第一场戏音乐的要求。
齐琪穿着练功服在舞蹈老师的指点下,正在练功房里认真地排练着舞蹈。这一段舞蹈绝对是对个人的一次挑战,跳得不仅要好看,更要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让观众在前十分钟就会被吸引。这一段编舞也很有难度,“单腿劈叉”、“凌空飞袖”等高难度动作也是应有的内容。
齐琪觉得这是对她最大的挑战,她的练功服已经湿透了,但仍在练着,她的敬业精神让李思明不止一次的夸赞着。
“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嘛。时不时的夸两句,也是精神激励法,我又没什么损失!”李思明私下里对着小刀这样说道。李思明坐在一边的椅子上,看着场中不停地跳跃的齐琪,心中盘算着拍摄计划,他希望在春节前能将这段重要的戏拍完,好让大家都过个好年。
门外传来争吵声,有保安在门外喝斥着,自从回到香港的这些天以来,记者们不停地在公司外面骚扰着,他们对剧组大陆之行特别是北京之行特别感兴趣,各大报章对他们在北京的殊遇都有报道。但是好奇心还是让他们盯着不放,希望得到一些“内幕消息”。天下哪有那么多“内幕消息”,这在李思明看来,受到中央领导接见,本来就是一件比较平常的事,但在八十年代的香港,各种政治问题的不明朗让香港人感到很迷茫,所以由不得这些记者们不关心。
但是到目前为止,记者们也只能采访到那些剧组成员,而对于曾智和李思明两位最重要的采访对象,却无法采访到,所以他们每天都在公司外面盯着。但是今天,居然有记者混了进来,这让李思明感到好奇,因为保安还是比较称职的。李思明站起身来,走到门外,门外只有一位记者,正是《娱乐周刊》的吴MM。
“对不起,李先生,她是翻墙进来的!”一名保安带着歉意解释道。
“翻墙进来的?”李思明瞪大眼睛打量了吴MM,她的身上的衣服果然有被划破的痕迹,李思明脑海里立刻想象出一位受过高等教育的青春美女翻墙头的情景。
“李导演,请你接受我采访一次!”吴MM看到了李思明,急切地提出了要求,“就十分钟!”
“好吧。”李思明点头同意,要不接受她采访,这位敬业的记者小姐指不定会做出什么事情。李思明挥了挥手,让保安们走开,领着吴记者走向办公室。
“吴小姐,我不明白我们有什么值得你如此关照的地方?”李思明问道。
“谁让你们对外的口风如此紧,搞得像政治秘密。”吴MM抱怨道,“我们记者又不是老虎。”
“别的人我不敢说,你就是一只母老虎。”李思明打趣道。
“你才是母老虎!”吴MM对李思明将自己比作猛兽,十分气愤,不过人家能答应接受自己的采访,也是开恩了,她不敢将话说得太绝了。
李思明推开办公室的门,曾智这个公司不大,办公室却不小,李思明经常在与老刘讨论剧本到深夜时,就在这办公室的长沙发上躺一夜。眼下这长沙发正被曾智霸占着,全公司最清闲的要数他这个名义上的老板了,今天中午吃过饭之后,他就躺在沙发上小睡一会儿,说要养精蓄锐。
“着火了!着火了!”李思明突然大喊。
已经熟睡的曾智,立刻被惊醒,还睡眼朦胧的他根本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急促地大喊:“火、火,哪着火了?”
“哈哈!”吴MM被李思明的恶作剧逗笑了。
“你这个家伙,玩我啊?”曾智清醒了过来,看到美丽的吴MM站在李思明的身后,“原来是吴小姐大驾光临,我刚才正梦到仙女,原来真的是一位仙女光临敝公司!”
外表被人夸奖,吴MM自然是很开心,她不知道曾智早就在心里恨上了她,她在报上不止一次讽刺曾老板,要是能让曾智忘记那一定很难。
“首先,我很感谢曾先生和李先生能在‘百忙’中抽出时间接收我的采访。”吴MM开场白道,她将“百忙”两字咬得很清楚,似乎对曾智刚才睡觉的行为视而不见,“我预祝贵公司的影片能取得不俗的成绩!”
“不俗的成绩?我曾经在贵刊上看到有人说我们影片上映之日就是我的公司倒闭之时,不知道写那篇文章的人,吴小姐是否认识?我想请她喝茶!”曾智盯着她问道。
“嗯,这个嘛,我认为那是一家之言,当不得真的!”吴MM知道曾智明明知道是自己写的,故意拿话激自己,只好欲盖弥彰,“我认为人的认识是不断变化的嘛。就拿贵公司这部电影来说,贵公司封锁一切消息,让我们记者只能根据一些线索猜测,所以产生一些误解也是正常的事情。”
“这么说来,是我们的错了?”李思明反问道。
“也不能说错,不过对我记者敞开,对贵公司的影片也是一个宣传嘛?”吴MM说的振振有词。
“好一张伶牙俐齿,你今天想问一些什么,快点问吧,我还很忙。”曾智道。
……
晚上,李思明和小刀在别墅的客厅里看着电视。一口座钟靠在一边的墙角,那钟摆不知疲倦,一刻不停地摇摆着,时针已经指向了晚上十一点钟了。这时,曾智从外面推开门走了进来,嘴里哼着小曲。
“这么晚才回来,你不是送吴大记者回去吗?这一送就送到现在?”李思明问道。
“我这不也是工作吗?搞好媒体公关,也是保证公司发展壮大的必要条件嘛。”曾智虽然嘴里振振有词,但是却有些色厉内荏。
“好、好,我看你是不是想以身相许啊?”李思明认真地打量着他,让他觉得很不自在,“我们公司应该发你一个奖!”
“什么奖?还没挣钱就给我发奖,多不好意思!”
“特别贡献奖!”李思明道,“对你牺牲色相,讨好女记者的行为做出嘉奖!”
“我只不过陪吴记者吃了个晚饭,然后喝了杯咖啡而已。没必要上纲上线嘛。”曾智笑嘻嘻地说道,并不觉得难为情,“你要是真想发个奖,我也不介意接受。”
“你有没有把不该说的都说了?我怀疑你的立场不够坚定,美女勾了勾手,你就全招了!”
“哪能这样呢?我的警惕性还是有的,不该说的打死我也不说!”曾智保证道。
李思明表示怀疑。
三天后,最新一期《娱乐周刊》新鲜出炉,吴大记者果然一改口锋,将李思明这部还没拍完的电影隐蔽地夸了一番。让李思明怀疑,这还是不是那个他印象中的记者。
“怎么样,我的‘牺牲’没白费吧?”曾智得意地问道。
“别得意,你要是能将吴美女的心也夺过来,我就服了你!”李思明笑骂道。
第三十五章 五巨头重聚首
1982年2月4日,立春。
正月十五还有几天,春节的热闹还未散去,元宵节的气息却又迎面扑来。这是一年最让人留恋的时光:辛苦了一年的人们暂时丢掉过去的辛劳,可以全心全意地慰劳一下自己;对新的一年充满期望的人,正在谋划着未来的计划;年轻的学子计划考上心仪的大学;处于花季的男男女女,则计划追求心中的爱人;而小孩子们则希望来年得到更多的押岁钱。
在这样的日子,袁侯却只身一人来到了上海火车站。还在节日里,南来北往的乘客并不是太多,大多都是在因为公事而不得不出差的干部、职工,要是再过几年,那汹涌的人群就不会让他今天的心情如此好。他身上只有一个包,里面装着他换洗的衣服,和几件还看得过去的外套,再剩下的就是两条刚通过关系弄来的中华牌香烟。
袁侯手中紧捏着一张开往广东的火车票,不停地看着手腕上的手表,他觉得时间过得太慢。他第一次发现自己对家以外的一个地方充满期待,印象中,只有当年在北大荒时,一到了过年坐火车返沪时才会有这种心情。
“不知道他们这几年有没有变样?”袁侯在心里对自己问道。春节前他刚拿到上海财经大学的毕业证书,学的是会计。他们这一届同班的大学生,都分配到了很不错的工作,但是袁侯是个例外,准确的说在整个学校里的是个例外,因为他拒绝了任何体面的工作,而选择去深圳。要说家里父母哥哥们的反对那是绝对有的,但是袁侯还是勉强说服了家人。不去试一试,怎能证明自己错了呢,这是李思明曾经说过的话,袁侯认为十分有道理。
“五兄弟都知根知底,合在一起绝对有盼头!”袁侯对未来很有信心。
袁侯这些年来他一直和李思明等人保持着联系。在北大荒的岁月中,他们因为共同的理想或者命运的安排而成为朋友,在艰苦的岁月中,他们相互扶持,命运的酸甜苦辣共同去品尝。他们曾经一起大笑一起痛哭一起放纵一起悲伤,如今岁月的流逝,但这种感情却因为天涯相隔,而变得更加醇厚。
这似乎是老天的安排:在人生最绝望的时候,却给了我们最真挚的友谊。
几乎与此同时,李思明带着徐子健、张华赶往深圳。而曾智却计算着时日,在约定见面的当天才悠闲地从香港赶往深圳。
在相约的地点,五兄弟在离开北大荒以来,第一次真正地聚在一起。袁侯是这四年以来第一次和众人见面,一见面就大惊小呼地叫了起来。
“阿明、大帅、张华、曾智,见到你们太让人兴奋了!”还未洗去满面风尘的袁侯,远远地惊呼道。
“快来看啊,上海动物园里的猴子逃到深圳来了!”曾智冲着奔来的袁侯狂喊。
“呀,真的呀,这上海动物园也不管一管,要是让老虎狮子什么的跑了出来,多危险!”张华附和道。
“你们瞎说些什么呀,瞧,别人都看着呢!”大帅朝路边的行人撇了撇嘴,那些被曾智和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