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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妇之盛世嫁衣》
简介
五年爱恋,三年婚姻,于一句“她回来了”戛然而止。
她以为自己终于一脚踏进了他的心,却原来都是自己的一厢情愿。
他说,“三年了,该给你自由了。”
离婚协议书上,她一笔一画端端正正的写好自己的名字,手意外的竟没一丝颤抖。
【片段摘录】
“小姐,你已经有一个月零二周的身孕,难道你自己不知道?”
轰--宛如当头惊雷,杜若息脸色刹那惨白如纸,“什么?”
怀孕?
跟商之轻离婚不过短短十日时间,她竟然怀孕了,但是他从未与她共度过鱼水之欢,何来的孩子?
蓦然,她瞪大了眼,死咬着下唇,身子颤抖犹如风中残荷,孩子不是他的,是那个人?竟然是那个晚上……
那个残忍的魔鬼。
*********************
“唐叔叔,你非常想爬上我妈的床吧!”
杜帛凉坐桌子上翘着二郎腿啃着苹果,笑得一脸无邪。
“噗-”
某男刚喝进去的水一口气全喷了出来。
“唐叔叔,你说我们要是把这事添油加醋的告诉我妈,你猜她会怎么样呢?”
杜帛栖帅气的耍着枪还不忘煽风点火。
“咳咳……”两只恶魔有备而来,他要顶住啊,顶住啊……
*********************
三年后,商之轻的订婚典礼上。
她手挽他表哥的手朝他款款走来,温软微笑宛若清莲绽放,“恭喜商先生,冷小姐喜结良缘。”
他呆愣当场,心中腾起的无名之火几欲捏碎手中的高脚杯。
“哦,对了,这是我的两个孩子。”她从身后拉出两个孩子,“凉儿,栖儿,叫叔叔阿姨。”
“叔叔好,阿姨好。”
两个三岁的孩子长相一模一样,精致秀丽绝伦,黑葡萄般的眼珠子却透着天真的邪恶,“叔叔,你长得跟这位阿姨真是绝配,难怪当年我妈要甩了你。”
她甩了他?他薄唇紧抿,双眸喷火。
*********************
--两只恶魔四岁
“唐叔叔要杀的人就是他?”
车门大开,男子身姿慵懒的倚坐在豪华车内,优雅清贵,狭长眼眸微眯,唇角勾起的弧度似笑非笑,眉梢轻挑隐隐透着邪肆的残忍。
在他身前几百米处,两个五官一样精致的孩子正穿着一样修身的白衬衫黑领带黑西装,双手拿枪正指着他。
杜帛栖拧眉对身边的杜帛凉道:“他怎么长得那么像你。”
“笨蛋,他长得也很像你。”杜帛凉撇嘴。
杜帛栖又细细的盯着男子看了一阵,确实蛮像的,但是可惜了是唐叔叔要杀的人,咬了咬牙狠声道:“不管了,帮唐叔叔杀了再说。”
“恩。”杜帛凉重重点头。
声落,杜帛栖扣动手枪砰砰砰扫射,杜帛凉却眼珠子一转,双枪一插后腰,转身便朝小巷子飞奔逃跑,“弟弟,你先顶着,我去找人支援。”
熟悉某逃跑小孩秉性的男孩顿时怒了,“杜帛凉,你这个混蛋。”
……
莫侍单手高高的拎着男孩的后领,看着这个与少爷百分之八十五相似的小脸,想着他前一刻居然对少爷下杀手,嘴角微微抽搐,请示:“少爷,这孩子怎么处理?”
男人漆黑的眸子闪烁着危险的潋滟锋芒,含笑开口,语意却寒澈,“有胆杀我,就要有命来还。”
*********************
“Earl,真是令人难以置信你居然为了一个女人花费三天三夜的时间设计一件嫁衣。”
三天三夜,不眠不休,她的盛世嫁衣他希望由他亲自打造。从构思到亲自动手,每一个线条,每一个微小细节他都仔仔细细反反复复的勾画,修改,直至完美无缺,甚至连嫁衣的选料、剪裁、配饰、钻饰等等他都详细解析标注在旁。
一张巨大的嫁衣设计图前,面容俊美的男子还在不断的咂舌:“听人说你还找了世界最顶级的刺绣大师,最顶级的造型大师,最顶级的手工制作大师等等一系列世界最顶级的大师,你不过取个女人而已,用得着比人家娶皇妃还隆重。”
“我的女人当然要世界上最好的。”
沙发上,闭眼假寐的Earl睁开眼,眼角眉梢不显疲惫反倒泛着妖冶炫目的魅惑风韵。
“我靠。”
站在设计前的男子不知道看到了什么,酸味十足道:“Earl,我舍得Z国四分之一财产问你买都不肯卖我的那颗钻你居然拿去镶你老婆的裙摆。”
Earl 挑衅的挑眉,“怎么,我愿意,我乐意,我喜欢,不行吗?”
“行……当然行。”
几乎咬牙切齿,他今天总算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奢侈,什么才是真正的暴遣天物,要是被他老婆知道她天天想夜夜想都想得那颗钻只被镶在一个女人裙子最不显眼的地方估计会吐血。
好文推荐:腹黑丞相的宠妻
《腹黑丞相的宠妻》——尉迟有琴
【简介】
痴恋四年的爱人一夕反目,大兴国婧公主下嫁丞相病弱长子。
大婚当日,一袭火红嫁衣的她,附在烂醉如泥的男人耳边轻声道:“我什么都可以给你,除了……我的心。”
喜榻之上,原本酣然睡去的男人猛地睁开眼睛,沉黑的眸子精光迸射,凌厉如冰。
——
◆你有没有在最纯真的年华里爱过那样美好的一个人?百里婧说,有的。
不仅有,还执念如此之深。以至于得知他背弃诺言时,她锋利的剑毫不犹豫地刺向他怀中的娇弱美人,却最终伤了她自己。
一夜之间,曾经嚣张跋扈的皇室嫡公主褪去少女情怀嫁作人妇,昔日的青涩娇憨全然不见,只剩淡漠性情狠毒手段。森森丞相府,巍巍大兴朝,此方斗罢彼方登场,她的蜕变让人心惊。
◆本以为所嫁的夫君只是个病入膏肓随手可弃的废物,谁知他竟藏得那么深,蚕食鲸吞无所不用其极,随时准备将她拆吃入腹——
◆◆◆公子墨问◆◆◆
丞相长子,因先天不足久病失语,困居相府偏院。传说他命中带煞,三位妻子过门不久相继病逝,从此再无人肯替他做媒。忽一道圣旨从天而降,天之骄女嫁他为妻。
人人都知他不能言语,知他体弱无用,却从不知他的真实面目。对他的妻子,他宠着爱着,不动声色地将那个男人自她心上一点一点拨弄走……温水煮青蛙,他先把自己烧滚了,陪她慢慢熬。
他温柔时会握着她的手,告诉她,“婧儿,你心里的伤痛和委屈,不论是谁给的,以后都由我来负责。”
他阴鸷时会狠狠摔了杯子,对她冷哼:“百里婧!你可以有你自己的选择,你可以一去千里不复返,你可以倔得十匹马都拉不回,没关系,你不用回头,我陪你走你的不归路!”
他怒不可遏地将她压在身下,咬着她的耳垂嗤笑:“百里婧,别忘了,是你先招惹了我……”
◆女主执着淡漠,步步成长。男主腹黑强大,绝非良善。
有琴出品,结局一对一。
◆配乐:汪东城《假装我们没爱过》
——现代文《娇宠》尉迟有琴
◆十年前,她八岁,他十八岁——
她是无家可归的落魄孤儿,他是意气风发的年轻总裁。
那一晚,命运让他们偶然相遇,从此,她叫他哥哥,他叫她宝宝,纯粹只把她当做一个宠物。
然而,他没有想到,宠物有一天也能爬到他的头上去:她一天要制造五个以上的事端,让他时时刻刻担心惦记:中断会议,改变行程,酒会退出,艳遇不成……十年如是。
◆十年后,她十八岁,他二十八岁——
她还是亲昵地叫他哥哥,还是家里“顶天立地”的大小姐。
他还是习惯叫她宝宝,可是,那份习惯经过岁月的沉淀早已经变质,不是变淡,只是入血入骨。
但是,年龄越增长,心思便越多,当他的宠爱小甜心不再像个小猫咪般黏着他念着他,当她因为上大学逃离他越来越远,当她被越来越多的人惦记着,当她有一天害羞地告诉他,她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子…
恶魔的醋意上涌,独占**一发不可收拾。他调教了十年的宝贝怎么能让别人占了便宜?
◆于是,在他二十八岁生日的晚上——
“宝宝……”他叫她。
“嗯?”她窝在沙发上看电视,两条白嫩的小腿架起来,一点淑女的样子都没有。
“今天是哥哥的生日,你的礼物呢?”他燥热地扯了扯衣领,慢慢走近她。
“呀!哥哥,我忘了!怎么办?”她急得从沙发上跳了起来,可怜兮兮地看着他,“哥哥,你要什么,我现在去准备!”
“不用准备了。”男人一把拉住她,再微一用力将她扯进了臂弯。
“哥哥?”她明亮的眼睛无辜而茫然地看着他。
“从现在起,宝宝是我的。”男人深邃的眼睛盯着她,爱意汹涌,将她小小的身子打横抱起,朝卧室走去……
……
◆男主冷酷霸道,狠绝强大,非善类。
女主患有轻微自闭症,性格双面,偏激自私小腹黑。
【当一个女孩任性到极点,招惹了一个又一个的大“麻烦”,男人,你还愿意包容她么?】
◆“偏爱”系列文之《十年,娇宠》,豪门童话,甜蜜宠文,小三小四神马的都是浮云。
◆主题曲:吴虹飞《再不相爱就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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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三年婚姻
虽是三月末空气仍有些寒意,旁晚时分,杜若息从超市出来紧了紧了身上的衣服,一步步朝公交亭走去。
等车的人熙熙攘攘的,比较多,她找了个人流稀少的地方等着,一如三年期间里的每一天。
她才二十一岁,却已经结婚三年了,自从十八岁那年一个男人的决定改变了她本该读大学的命运。
商之轻。
她爱他,他却不爱她,她一直都知道,就算是结婚也不过他那时的一气之言,她却认认真真的答应下了。
他爱的一直都是冷方语,那个毅然出国深造的女人,她至今都难忘那年他站在校操场撕心裂肺的呐喊声:“冷方语,你若是敢走出这道门,我立刻就去注册结婚。”
冷方语的脚步顿了下,他以为她犹豫了,却听女子冷声说道:“愿意跟你结婚的女人一大堆,你要去的话尽管去好了。”
说完毫不停顿的朝前走去,他气极,随手便拉了离他最近正在上体育课的她,“好,我今天就结给你看。”
他拉着她飞奔,几乎比冷方语还快上一步的出校门,拦了出租车便冲民政局而去。
车上她呐呐的问他:“你真的要娶我。”
他那时甚至连她姓谁名什么都不知道,而杜若息却在高二那年便对他心生爱慕,一直一直在背地里偷偷望他。
少女般羞涩的恋情从未开始或者表白却要与他结婚。
他看她,眼眸却毫无焦点,“你不愿意。”
“不……”杜若息却因为他的相望红了脸,低垂头认认真真道:“我愿意。”
这一声很轻,却很认真,很坚定。
她十八岁,他十九岁,两人不是领证的年龄,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不给他们办,商之轻却发了狠一定要拿到证,甚至不惜打电话给他姐姐帮忙疏通。
最后证件拿到手,他看也未看的装进裤兜,神色也比先前好多了,对她说道:“你退学了吧,以后我会养你。”
连一丝拒绝的机会不给她,说完就走。
商之轻出身豪门,父母早亡,只有一个商场上雷厉风行的姐姐,物质上从来不缺钱,三年来依他当日所言确实给了她优越的生活。
就这样,他们结婚了,甚至婚礼都没举办过。
女人对婚姻,对婚纱都有梦寐以求的憧憬,她也不例外,然而他们却连婚纱照都没拍,她虽然失落却想人生有失必有得,她能与他在一起已然非常幸福了。
她为他洗手作羹汤,放弃学业与梦想,不顾母亲的哀求与他在一起,三年来,他们住在一个屋檐下,他对她相敬如宾,并不亲近也不疏远,晚上同床共枕却从不亲密。
她有时甚至在想,他这般守身如玉可是为了冷方语。
单亲家庭下长大使得她的性格有点寡言,淡漠,不善表达情绪,很多事情即使失落、嫉妒、伤心她也不会表现在脸上,不吵不闹,只愿埋在心里,想来也是她这般淡若清风,宠辱不惊的性格,他即使在外面受了气也不曾回家对她发过火。
“嘟嘟--”
喇叭声一声声传来,不是公交车,一辆黑色的奥迪正停在她身前,车窗摇下的瞬间,男子轮廓俊美的侧脸便出现在她眼前,“上车。”
她微微有些发愣,他这是来接她吗?三年来他学业加事业双重繁忙习惯独来独往,甚至很少回家,而她也从未搭乘过他的车,两人除却在家偶尔的见面,在外几乎完全碰不上。
许久没听见动静,他转头望她道:“不上车吗?”
她如梦初醒,拎着袋子自发的坐到了后座,后视镜里,男子拧了拧眉却没说什么。
车子平稳的朝前开去,车内的气氛有些压抑。
她舔了舔唇想说什么却震慑于他冷漠的气场不敢开口。
想来是受到冷方语出国的刺激,商之轻这三年来性格变了不少,除却面无表情的冷酷,已经很难在他脸上看到以前的阳光爽朗。
随着他这般变化,杜若息心镜也在不知不觉中起了变化,当年之所以爱上他,不就是因为那阳光爽朗的笑容,而今再难见到,她很多时候都有些迷茫自己如今对他的感情里面爱情还剩下多少,亲情又有几分。
“你妈生日是在后天吧?”
前面红灯,他停了停,适时的开口。
“是的。”
她想跟他说的便是这事,她想后天回家为母亲庆生,难得他还每年记得她妈的生日,每年都会买了礼物让她带去。
“后天我正好没事,我送你去。”他淡淡开口,语气平静无波。
“谢谢。”
“不客气。”
他们明明是夫妻,却是那般泾渭分明。
她的心不疼是假,但是再疼她也不敢显露一丝情绪。
回家后,她去厨房做饭,他进屋洗澡,两人互不干涉。难得的见面他们却如旧淡然如水,惊不起丝毫波澜。
做好晚饭,摆好碗筷,她想进屋叫他,他已先一步出来了,穿着白衬衫正准备打领带,手肘挂着西服。
“要出去吗?”
商之轻淡淡的恩了一声,他身姿挺拔,面目冷峻,薄唇紧抿,打领结的手骨修长而好看。
她自然而然上前接手他打领带之事,他很高,所以她必须要踮起脚尖才能细致的打好那条领带。
她近在咫尺,女子身上特有的幽香漂浮在鼻端,他垂眼细细的打量她,她并不算很美,乌发披肩,五官顶多算得上清秀,皮肤不是很白却很细致几乎看不到毛孔,她的眼睛乌黑而清澈如水,看着它心中烦乱莫明的便安定下来了,她的唇厚度适中,从未涂过口红却一直透着粉润的光泽。
这一瞬,他几乎有些愧疚,有些心动,三年了,他不是没有心的木头人,她的付出,她的执着,她的乖巧……他一一都看在眼里,她无怨无悔的为自己付出青春,他是否该回应她给予的感情?
“好了。”
她后退一步,看着他轻声说道:“晚饭已经做好了,不吃了再走吗?”
不……
半个音都没吐出,他随意扫了眼餐桌,看着冒着香气的饭菜,意外的点了点头。
本是客道话却没想到他会应下,她受宠若惊的陪他吃完饭,有些奇怪他不符一贯风格的反常。
十分钟后,他终于走了,她瘫坐在椅上,疲惫的犹如打了一场大战,久久无法回神。
他不在,屋子空荡荡的,她会感到孤独,会难受,会想念,他回来了,看着他,对着他,她又反倒浑身不自在起来,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摆放。
她坐了许久直至心绪平复才起身开始收拾碗筷,客厅的电话却在这时响起。
知道这号码并且打这家里电话的人并不多,她小跑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