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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绝爱:就做狐狸精-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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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Tiquetonne酒店出来,唐渊帮苏芷心拖着行李往前走,两个人拿着地图研究,看下一步应该走什么地方去坐车,辗转到她之前便租好的房子那里。

    手机响了起来,他将手中的地图交给小女人,接起来说不到两声便挂了。

    “是谁的电话?”

    唐渊沉默了会,笑笑,“没谁,那个城市的一切都与我们无关了,我们回家。”

    她笑着去牵他的手,只跟着他走,她喜欢他说“家”这个字时的样子。

    到达E马塞尔车站时,小女人惊叫一声,说:“我的手机落酒店里了,刚刚出门的时候,我好像放在前台上忘了拿了。”说着便要往回路走。

    “你站在这里,我回去拿,别乱跑,就在这里等着我好不好?”

    “我跟你一起去。”

    “不用!以后我不只要养着你,还要照顾你,所以我回去拿就好了,你就站在这里乖乖等着我好不好?”

    她看着他微笑,点了点头,“嗯!我就在这里等着你。”然后拍了拍自己的肚子,“我们一起在这里等着你。”

    他笑着吻了吻她的额头,又毫无顾忌地蹲下身去吻了吻她的肚子,“爸爸去一会就来,你们要在这里等着我哦!”

    苏芷心眨了眨漂亮的大眼睛,“他们说‘好的’。”

    他把手中的行李箱交给了她,地图也递到她的手上,“那我走了。”

    她点了点头,看着他微笑。

    往前走了几步,他牟然又回了头,“老婆。”

    “嗯?”

    “我爱你。”

    “老公,我也爱你,快去吧!我就站在这里等着你,哪都不会去。”

    阳光温暖的巴黎街头,唐渊站在人与人中,静静看了她一会,看她笑靥如花的容颜,看她青春的面庞和明媚的双眼。

    牟然转身的一瞬间,他的心突然洞空了一下,但还是义无反顾地往前走远了。

    苏芷心拖着个小行李箱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又抬头去看天,巴黎的,才要开始的夏天,美好的夏天。

    手上的那枚“戒指”还在,不论是昨晚还是今天洗手的时候,她都一直很小心,不把它弄花了,就保持最完整漂亮的模样,她甚至就想这样,留着它一辈子。

    盯着那枚“戒指”看了很久很久,她想,或许他们就这样一辈子在一起都是好的。哪怕以后的每一天都像这两天一样,虽然穷,但穷得开心,穷得快乐,穷得她整个人和整颗心都是满的。

    中午的太阳落了下来,天色亦越来越暗,可是该回来的人,始终没有回来。

    小女人有些茫然地看了看周围来来去去的人影,从这里到Tiquetonne酒店其实并没有多远,可是……他为什么还没有回来?

    是迷路了?还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心有些微微的疼,甚至开始出现了一点小慌乱,不知道他是不是发生了什么意外。

    正要寻回Tiquetonne酒店去找他,车站的工作人员却来告诉她,最后一班车就快开了,如果她再不上车的话,今天就赶不上到目的地的车了。

    “再等一会好不好?我在等我老公,他去帮我拿东西,他马上就回来了。我们说好要一起回家的,所以再等一会好不好?”小女人已经彻底慌乱了,赶忙拉住那名工作人员的手,求他们不要开车,她还要等唐渊,他们说好了的,他马上就会回来。

    工作人员抬了抬表,又冲她摇了摇头,意思是时间到了,他们必须开车了。

    “再等一会,就一会,他马上就会来的,他一定会回来的,我们说好了今天要回家的,再等一会好不好?”

    哭着追了那车一会,可是,最后一班车到底还是开了出去。

    她害怕极了,六年前的夏天,也是同样的场景,她曾经站在一间红茶馆的门口等着,等了整整一天。

    可是,该出现的人,到底没有出现过。

    慌乱找了间公用电话给他打了过去。

    关机。

    转身奔出了电话亭,行李箱也不想要了,只想赶快跑回去看看,他是不是又发生了什么事情。

    “心心……”再熟悉不过的声音。

    整个人一顿,她牟然回了身。

    “他走了,不会再回来了。”

    

 第213章看着你幸福(3000字)

    秦瑞临站在那些错开的光影里,看着那个哭得满脸花痕,甚至还有一些摇摇欲坠的小女人。

    可是出乎意料的,她看到他,甚至听到他说出来的话,亦只是冷冷静静地站在那里。

    秦瑞临快步走过去,一把将她抱进怀里,“我坐了一上午的飞机,刚刚才到这里。”

    “你说什么?你刚刚说什么?谁走了?你说谁走了?

    她推开了他,突然情绪激动地喊了起来。

    秦瑞临闭了闭眼睛,“唐渊走了,他不会再回来了,唐家的人已经把他带回去了。”

    “我不相信。”伸手揩干了自己脸上的眼泪,小女人回身便往Tiquetonne酒店的方向跑。

    “心心……”秦瑞临连忙快步追上去,“是真的走了!其实今天之前我一直都在K城,今天早上知道唐家的人要来带他走的时候,我就知道你可能会出事,所以第一时间就赶回来了,他走了,是真的走了!这辈子都不会再回来了!”

    “我不相信!我不相信我不相信!他让我站在这里等他的,我们说好的,他让我乖乖站在这里等他,他说他马上就会回来的!”又用手背去揩了一把自己脸上的眼泪,她不相信,她是真的不相信,那个义无反顾跟着她抛弃一切的男人,那个只会唱歌给她一个人听的男人,那个说过会爱着她养着她一辈子的男人,不会就这样丢下她自己走掉的,所以她不相信。

    “心心,你知道这两天K城那边发生了什么事情吗?就在今天早上,唐毅成当着所有董事的面,正式宣布任命唐渊为唐朝集团执行副总裁。也就是说,他现在的地位已经和太子爷平起平坐,距离最高的位置只有一步之遥了。一个有野心的男人,是绝对不会放弃只有一步之遥的最高位置的,所以……他回去了。”

    “你骗我!他说过唐家的一切和他没有关系了,他还送了只戒指给我,说会永远和我在一起,说会一直养着我,不信你看,你看你看。”

    伸了左手出去,可无名指的位置已经花了。

    苏芷心整个人一愣,慌忙用右手去揩那旁边眼泪的痕迹,可是,越揩便越花,无名指上的东西,甚至都已再看不清楚。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的?啊——瑞瑞,这是他送给我的戒指啊!怎么会变成这样啊?”

    “妮妮,算了吧!算了好不好?是我对不起你,是我给他打了那通电话,是我故意让他听你说爱他,是我想要成全你们的幸福,所以才让他带你走的。今天早上一听到唐朝集团的任命消息,我便马上坐直升机赶回来了,没想到他还是丢下你一个人,回去了。”

    “我不要听!我不要听!他不会丢下我一个人回去的,绝对不会!”

    “妮妮,我求求你,接受现实吧!他是真的回去了!”

    “他说过要养着我一辈子的——”

    “我知道我知道。”秦瑞临慌忙抓抱住已经有些失控了的小女人,紧紧闭着双眼,“对不起对不起,从此以后,我不会再随便把你丢给任何人,对不起……”

    “呜……我不相信……呜……”

    或许有些爱情,注定没有结局。

    原来她租的房子在里昂,法国东南部的一个大城市,位于索恩河同罗纳河的汇合处,到处都是中世纪的建筑和教堂。

    几天前她还以为,自己会一个人到这里来定居,然后安安稳稳地把两个人的孩子生出来,然后从此三个人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可是某个人来了,某个人又走了,除了给她留下满心的创伤以外,什么都没有留下来。

    瑞瑞和她一块搬了过来,不在书房里处理公事的时候,便陪着她在花园里散步。

    唐渊走了以后,那些幸福晃过的小小片段就成了她心底的一抹伤。

    也许人天生就是这样,没有希望,也就没有失望。

    又或许他的离开并没有什么不对。

    就像之前看过的一个故事:

    一位新闻记者去采访一位农民,说:“如果你有五百万,你愿意分一半给国家和党吗?”

    农民说:“我愿意。”

    记者又问:“如果你有两栋别墅,愿意分一栋给国家和党吗?”

    农民也说:“我愿意。”

    “如果你有两辆劳斯莱斯,你愿意分一辆给国家和党吗?”

    “我愿意。”

    “那如果你有两头牛,愿意分一头给国家和党吗?”

    “……我不愿意。”

    “为什么?你有五百万、别墅和劳斯莱斯都愿意分给国家和党,两头牛你就不愿意了呢?”记者惊奇。

    那农民支支吾吾了大半天,最后冒出了这么一句:“因为我真的有两头牛。”

    所以人有时候就是这样,什么都没有的时候,可以去想,有了以后要怎么样。可等到真的有了以后,其实很多抉择想都不用去想。

    瑞瑞陪着她待产的日子,她一天都没有再回过K城,也没有和那边的朋友取得联系,甚至也不允许瑞瑞关心除了她和工作以外的事。

    多的时候她经常一个人趴在床上哭,哭到肚子有些微微的发痛,经常三不五时地被送进医院。

    到是有人来这里找过瑞瑞,潘颜的哥哥潘夜阑,看到她的时候,目光有一些闪烁,好像想跟她说些什么,但又忌惮着,什么都没有说。

    瑞瑞自然是怒恨唐渊的,也不知道下了什么样的决心,某一天把在巴黎公司里的法律顾问叫到家里来,商商量量了大半天,最后依然与她一起,与世隔绝地呆在这里。

    潘夜阑和瑞瑞上了楼,苏芷心便一个人静静坐在小花园外的秋千上,抚着肚子,盯着一个地方长时间地发呆。

    “听说你要卖了‘临心’。”

    “怎么,你有兴趣?”秦瑞临亲手倒了一杯咖啡过来,放在潘夜阑的面前。

    “我的‘蛟龙会社’刚刚上市,一家小公司而已,吞不下你那么大的集团,不过有人想买。”

    “别说你是来给我当说客的,如果是卖给那个人的话,不可能。”他要卖“临心”的事情,已经放出消息去了,很多大公司都愿意出来跟他谈,出的价钱也诱人,只是他想寻个更好一点的价格,卖一笔庞大的数字,留给他想要留的人,养她一辈子,甚至包括她的孩子。

    其实唐渊想买“临心”不过是个借口罢了,潘夜阑知道他这么做的目的,但是为了潘颜,他不想他的目的得逞,所以第一时间来找秦瑞临,确保他们这根线断了,这辈子都搭不上头。

    不过就算真的避无可避,最终不得不搭上头,他也希望,至少是潘颜嫁给他以后,只要嫁了,就算搭上头了,他这辈子都不会同意他们两个离婚。

    “他出的价钱很诱人,只要你肯卖,再好的条件他也愿意开。”潘夜阑继续用着激将法,进一步确定秦瑞临不会再去找唐渊。

    “不可能!说了不卖给他就是不卖。卖‘临心’的钱我是要留给心心的,如果心心知道这笔钱是他的,更不会要,到时候我要是突然离开这个世界,谁来照顾他们母子三个?”秦瑞临说得激动,突然又开始咳嗽起来。

    潘夜阑再是冷漠的男人,看到好朋友变成这个样子,心里还是有了一丝不快。

    “那卖‘临心’的事情,你姐姐同意了吗?”

    “她知道从我给集团改名的那一天开始,秦家留给我的一切,最后我都会交到心心的手上,毕竟……她也是秦家的血脉。”

    潘夜阑沉吟了半天,才突然道:“到这里来以前,我在巴黎见过你的姐姐,她跟我提到过苏小姐的事情。其实这么多年来,她一直都很后悔,当初不应该说了那样的话,说苏小姐是意外,然后丢下一个才五岁大的孩子一走了之。

    “只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们互相痛恨的时间太长太久,所以已经不习惯再去友善地对待彼此之间的关系。

    “但她依然希望你能帮她好好地照顾她的女儿,她为能有你这个弟弟而感到骄傲。另一方面……她却希望我能提醒你,她是苏小姐的亲生母亲,而你姓秦,是她秦忆菲的亲弟弟。”

    秦瑞临闭上了眼睛,突地笑了起来,笑到剧烈的咳嗽,咳到嘴边都沁了一丝淡淡的血迹,却仍强自闭着眼睛,笑到有些崩溃,甚至笑到泪流满面仍不自知。

    “瑞临,其实就像我当年跟你说过的话一样。真心相爱的两个人,完全可以不用去在意其他的东西。你逃得太久了,背的东西也太重了。有没有想过,有一天,不去在意这许多事情,只为你自己,好好的自私一次,就一次就够了。”潘夜阑看着这个温润如玉的男子,莫名的有些无能为力。

    “太晚了。”单手撑在纯欧式单人沙发的扶手上,秦瑞临恍然睁开了没有焦距的眼睛,“因为从我第一天决定离开那个城市重新开始的时候,我就告诉过自己,这辈子,只要看着她一个人幸福就好了。”

    

 第214章挨打的原因

    潘夜阑没有再说什么,捏紧的拳头松了又捏紧。

    或许这样的选择对大家都好吧!

    断了苏芷心的后路,秦瑞临也不会再忍心推开她,或替她找所谓的幸福了。

    就让他们一辈子呆在这里,远离巴黎,远离K城,那大家都会越来越好吧!

    两个男人一块下楼,潘夜阑在临出门以前,看到秦瑞临突然皱了的眉,似乎并没在小花园的秋千上看到他想看到的小女人。

    放在门把手上的手顿了顿,见秦瑞临大步跨过去,拉开客厅通往小花园的玻璃门,转了一圈出来,仍然没有找到他要找的人。

    潘夜阑有一丝紧张,苏芷心的脾气他也是清楚的,绝对聪明却又绝对会因为爱情而不顾一切的小女人,她会不会已经离开了这里,独自返回K城去了?

    秦瑞临满屋子的找人,潘夜阑便定在原地,捏紧了那扇门的把手。

    正犹自想着接下来应该做些什么的时候,却见秦瑞临突然从厨房里面奔出来,怀中抱着的,赫然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晕在厨房地板上的苏芷心。

    陪他去了医院,认识秦瑞临这么久,潘夜阑也是第一次看到秦瑞临紧张慌乱成了这副模样。

    能和他成为朋友,还是这么好的朋友一直是种缘分,因为异国他乡相遇时,两个人眸中都有些阴郁惆怅的眼神。又或许,也因为那份爱而不得的感觉,让他们惺惺相惜。

    病床上的小女人醒了,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就看到坐在自己床边的秦瑞临。

    “有没有好一点?妮妮,有没有哪不舒服?你说,说出来我就帮你找医生看看,我们一定看到它不痛不难受了好不好?”秦瑞临紧张地扑到床前,替她缕了缕有些汗湿的额发。七月份的夏天,带着快八个月大的肚子,小女人又经常吃不下东西,贫血晕倒几乎成了司空见惯的事情。

    “我头很晕。”有些迷迷糊糊地抬手去抚了抚他的脸颊,“瑞瑞,你哭过了?”

    “没有。”一把握上她放在自己颊边的小手,他努力挤了一丝笑出来,“我是开心,每次看见你醒过来,我都很开心。谢谢你还没有丢下我一个人走掉。谢谢,真的谢谢……”抓过她的小手放在唇边吻了又吻,天知道她每次晕倒,他都有种马上要崩溃了的疯狂。

    从小到大,他们都在一起。

    秦家的大人相继过世了以后,他一直被托付给同父异母的姐姐秦忆菲抚养。

    只比他大十三岁的姐姐,当时也是个孩子,因为父亲临终托孤的关系,她只能带着他回家,跪在自家母亲的门前求了半天,才得以让他进门。

    那一年,他不过四岁,看着被姐姐突然抱回家的小女孩,看着被大妈同样不待见的小女孩,他很是惊奇地趴在小床边上看着她出神。

    苏芷心小时候就是个爱哭的孩子,一个人的时候会哭,要喝奶的时候会哭,尿裤子的时候也会哭。

    大妈和姐姐好像都极厌烦她当时的样子,所以能不管就不管,完全随便她去哭,于是她就经常一个人哭到嗓子都哑了,还在不停的抽泣,也没有人管。

    那时候巴黎的秦家总会寄很多很多的生活费过来,每次拿到生活费的时候,大妈就会给他五毛钱,美其名曰小孩子不需要用那么多钱,够他一天的早餐就行了,放了学就回来。

    那时候街边的棒棒糖也是五毛钱一根。

    不吃早餐的时候他就省下来,买一根棒棒糖,见她哭了,就剥开糖纸踮起脚尖伸到她的唇边。

    不知道婴儿吃糖好不好,但那时候,只要她哭了,他就用省下来的早餐钱给她买棒棒糖吃。看见她开心的笑了,他亦会笑得开怀。

    小舌头伸出来舔啊舔的,大多数有糖吃的时候她就不会哭了。

    他就趴在婴儿床的边缘看着她笑,“小心心吃棒棒糖,吃棒棒糖开开心心。”

    那是他以前常说的话,她亦常听。

    仿佛成了两个人之间的暗语,只要他说了,她就知道有糖吃,可以不用哭了。

    每次从床底下爬出来伸手去抓他手上的棒棒糖时,她都会一边抽泣一边跟他说:“长大以后,我要嫁给卖棒棒糖的哥哥。”

    他就笑着去揉她留着妹妹头的小脑袋,“傻瓜,卖棒棒糖的都是老叔叔和老爷爷,没有哥哥。”

    “那我就嫁给买棒棒糖给我的哥哥。以后谁给我买棒棒糖,我就跟他走。”

    其实说不清楚当时心里是什么感受。

    他总以为心心会说某一天长大了便嫁给自己,虽然他也知道,这根本就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但她居然一次也没有说过。

    某一次,他见大妈扯了她进屋,进去以后二话不说,就先赏了她一巴掌。

    心心这个爱哭鬼那一次居然并没有哭,十几岁的小女孩,抚着脸颊站在那里,模样坚定,就是任打任挨。

    他很想要冲进去问问看,她为什么要打她,不管她就好了,干嘛还要去打她。

    大妈的话成了当时最利的一把尖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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