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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传:神一样的传奇-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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茿pple I最早定义了现代个人电脑的人机交互方式。

在Apple I的基础上,Apple II继续沿着革命的道路大踏步迈进。和Apple I以主板形式销售不同,Apple II有了一个漂亮的、塑料制成的主机箱。可不要小看这个塑料机箱,要知道,苹果之前的所有电脑,绝大多数都在使用冰冷、笨重的金属机箱,更简陋些的还在使用木质机箱。Apple II的塑料机箱第一次让电脑在外观设计上有了个人消费品的味道,拉近了电脑和普通消费者的距离。

更重要的是,Apple II内置了BASIC语言解释器。人们可以用语法近似英语的BASIC语言编写程序,而不再需要用二进制的0和1与计算机交流。Apple II之前,Altair 8800和Apple I虽然也支持BASIC语言,但必须从纸袋或磁带上加载BASIC解释器后才能使用。Apple II是第一台开机就能用BASIC语言的电脑。

说几句题外话,还记得为Altair 8800开发BASIC语言的人吗?那一年,有个大学没毕业的小伙子为Altair 8800编写了BASIC语言解释器,并因此创立了自己的公司。后来,小伙子的公司成了世界上最大的软件公司,小伙子也成了世界首富。小伙子创立的公司叫微软,小伙子的名字叫比尔·盖茨。

让人机交互更简单,让电脑更容易使用,让计算机成为大众消费品——这是体现在Apple I和Apple II身上最为重要的革命精神,这种精神贯穿苹果30多年,直至最新的iPod、iPhone和iPad,这正是乔布斯和沃兹赋予苹果的最独特也最有价值的DNA。

革命的产品自然会受到追捧。Apple II只用了短短6年就成了历史上第一部销量超过100万台的电脑。从Apple I到Apple II,是乔布斯和沃兹真正让普通人拥有了个人电脑,是他们开创了个人电脑的第一个黄金时代。

那么,20世纪70年代的乔布斯和沃兹,到底是怎样的两个小伙子,他们又是如何发明了革命性的苹果电脑呢?

乔布斯和沃兹的名字都叫史蒂夫,却是两个性格截然相反的年轻人。乔布斯在认识沃兹之前,是个我行我素的嬉皮士,长发、胡须、流浪、毒品、汽车、流行音乐乃至参禅悟道,这些年轻人用来显摆个性的东西一样不缺。沃兹则正好相反,是个内向、腼腆、闷骚、古怪,一门心思只愿意鼓捣电器元件的超级宅男。相貌上的差别也非常明显,乔布斯潇洒、倜傥,风度翩翩,沃兹则敦实、壮硕,憨厚可爱。

IT史上,双雄会的组合方式并不罕见。例如惠普公司的创始人威廉·休利特(William Hewlett)和戴维·帕卡德(David Packard),谷歌公司的创始人拉里·佩奇(Larry Page)和谢尔盖·布林(Sergey Brin)。但在硅谷所有二人组中,很少有像乔布斯和沃兹这样反差如此明显的联合创始人了。这种反差甚至从他们小时候就可以看出端倪。

乔布斯生于1955年2月24日,双鱼座。喜欢“天才转世论”的人不难发现,1955年正是爱因斯坦去世的年份,但乔布斯生下来,可没有表现出任何在基础物理学或宇宙学方面的敏锐直觉。他一出生,就被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无力结婚并抚养孩子的亲生父母送给旧金山的保罗·乔布斯(Paul Jobs)一家收养。没几年,保罗·乔布斯就带着全家搬到了后来的硅谷核心区——山景城(Mountain View)。

在山景城的蒙塔洛马(Monta Loma)小学,乔布斯虽然学习成绩不错,但绝不是个听话的好孩子,恶作剧是他的拿手好戏。在他眼中,做作业纯属浪费时间,听老师的话也完全是大人的无聊说教。他屡屡因为调皮捣蛋而被学校勒令退学。他还是个爱哭的、不合群的男孩子,被同学戏弄后,他会悄悄躲到角落里流眼泪。一位老师为了调动他的积极性,居然用钱来贿赂他,只要他做完作业,就给他5美元。

初中第一年,乔布斯是在山景城的克里腾登(Crittenden)中学度过的。和蒙塔洛马小学相比,这所学校简直就是地狱。小混混成群结队,无赖学生惹是生非,警察经常因为学生打架而光顾校园。乔布斯虽然顽劣、孤僻,但绝不是无赖,又没有《逃学威龙》里周星星的本事。忍无可忍时,年仅11岁的乔布斯毅然找到父亲保罗·乔布斯,告诉他说:

“这学校糟透了。我要是再读下去,非要混到监狱里不可。”

“可我们住在这里,按就近的学区,上这所学校最方便呀。”

“我不管,”少年的乔布斯已经显露出了个性上的倔强和坚持,“宁肯不上学,我也不要在无赖扎堆儿的地方读书。”

无奈之下,为了能靠近一个好学区,让乔布斯读一所好学校,保罗·乔布斯只好选择搬家。一家人搬到了洛斯阿尔托斯(Los Altos)的克里斯特路(Crist Drive)11161号。苹果迷们应该记住这条街和这个门牌号码,乔布斯一家搬到这里差不多八九年后,苹果公司就诞生在这所房子的一间卧室里。后来,大约在1983年,这所房子的门牌号被换成了2066号——如果今天去膜拜的话,记得不要找错了地方。

搬了新家,乔布斯也如愿以偿,进入了更好的学校。他先后在位于库比蒂诺(Cupertino)的两所中学——库比蒂诺中学和霍姆斯泰德(Homestead)高中读书。在中学,乔布斯参加了电子学兴趣班,接触到了不少电子学方面的知识,也跟着老师做了许多电路实验。

乔布斯的邻居拉里·朗(Larry Lang)是惠普的工程师,他经常带着乔布斯和一班小孩子到惠普,给孩子们讲电路原理,教孩子们用电脑。12岁的乔布斯在惠普第一次看见了电脑。他觉得,电脑真是个神奇的玩意儿。

有一次,乔布斯想组装一个电子设备,却又缺少元件。小小年纪的他居然想起,既然惠普是最好的电子产品制造商,那惠普的老板一定有办法帮他解决问题。乔布斯从公共电话本上查出惠普创始人威廉·休利特(就是HP两个字母中的那个H)的电话号码,抄起电话就直接打给休利特。

没想到,休利特居然真的接了电话。当休利特知道电话那一头不仅是个慕名求助的毛头小伙子,而且还是一个小小的电子爱好者时,他有些哭笑不得。但善良的休利特还是耐心地跟乔布斯聊了20多分钟,最后,休利特不但给乔布斯提供了元件,还为他安排了一份暑期在惠普实习的工作。这让乔布斯大喜过望。

“那年夏天,我在惠普学到了很多很多东西。”乔布斯后来回忆说。

说来神奇,乔布斯进入霍姆斯泰德高中时,另一个史蒂夫——史蒂夫·沃兹——刚刚从同一所高中毕业。两个同为霍姆斯泰德高中校友的史蒂夫,就这样擦肩而过。

史蒂夫·沃兹比乔布斯大5岁,狮子座,住在紧挨着库比蒂诺的森尼韦尔(Sunnyvale)。沃兹有个神秘的老爸,从记事时起,沃兹就只知道老爸是工程师,在洛克希德(Lockheed)公司工作,负责高度机密的军事项目。沃兹小时候凭着自己的聪明劲儿,偶然侦察出老爸当时从事的项目和著名的“北极星”潜射弹道导弹有关。军事迷们一定知道,“北极星”在潜射弹道导弹发展史上的地位,差不多相当于Apple I在个人电脑历史上的位置。有这么牛的老爸,沃兹从小就受益匪浅。他至少从老爸身上学到了两样东西:一是极度忠诚、守信的价值观;二是对工程技术的热爱。

一生对家人保守秘密并不容易。沃兹的老爸做到了。他告诉沃兹说:“我是个信守诺言的人。”他还告诉沃兹说:“撒谎比做错事更可怕,甚至和谋杀差不多。”这些话从小就在沃兹心里扎下了根。沃兹后来在自传中回忆说:“直到今天,我从没撒过谎,一点儿都没有。当然,善意的恶作剧除外。为了娱乐而开的玩笑不能算是撒谎。”

的确,沃兹一生心胸坦荡,既没有欺骗过别人,也没有因别人(包括乔布斯)的欺骗而怀恨在心。但正如他自己所说,善意的恶作剧除外——这是因为,沃兹虽然从小就害羞、内向,却像乔布斯一样,是个整蛊搞怪的大师。

沃兹在霍姆斯泰德高中读书时,就用废旧电池自制过一个看上去像是爆炸装置的圆筒,然后把它放进同学的衣帽柜。那个圆筒不但带着几根花花绿绿的导线,还会滴答滴答乱响。这起恶作剧的结果是,当时的霍姆斯泰德高中校长冒着“生命危险”捧着沃兹的杰作,把它丢到开阔的操场中间,然后打电话叫警察来甄别“炸弹”的真伪。

即便上了大学,沃兹也天性不改。在科罗拉多大学博尔德分校上大学一年级时,老师在课堂上用闭路电视教学,沃兹就自制了一个可以直接干扰闭路电视的遥控器藏在课桌里。结果,老师讲课时,闭路电视的图像总是不清楚,老师以为是电视信号的问题,就去调试电视机。没想到,老师只要抬起一只胳膊或一条腿,信号就恢复正常。沃兹的小把戏骗过了一位天真且富有奉献精神的老师,他为了保证教学质量,竟站在讲台上辛苦地悬空抬着一条腿,坚持把课讲下去。

玩闹归玩闹,因为有老爸的言传身教,沃兹从小在电子学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和天分可不是盖的。他七八岁时就了解了电流、电阻、电压之类的基本知识,在老爸的指导下弄懂了灯泡为什么会发光的物理学原理。据沃兹自己说,他六年级时做过一次智商测试,结果是惊人的200+!

很小的时候,当沃兹看到老爸在一堆电子设备前工作,努力使示波器显示某种特定波形的时候,他就很认真地想:“哎呀,老爸生活在怎样一个神奇的世界里呀!在这个世界里,人们知道如何把这些小元件组装起来,让它们协同工作,实现某种功能——这些人一定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

沃兹自己就是这群最聪明的人中的一员。

小学四年级时,沃兹从父母那里收到了一份圣诞礼物——一套业余电子爱好者的工具和电子元件套装。有了这些电线、晶体管和开关,沃兹不但学到了更多电子知识,还拥有了人生第一个宏伟的工程计划——帮自己和邻居小伙伴们开发一套房屋到房屋间的“远程”通讯装置。他和小伙伴们一道,集齐了所有必要的装备和工具,自己设计电路、搭接电线、调试信号。项目完成的那天,沃兹和小伙伴们兴奋得彻夜难眠。他们在午夜拿起话筒,相互拨通,然后对着话筒说:

“嘿,这玩意儿真酷!你能听见我吗?”

“嘿,按你那边儿的呼叫按钮,让我们看看那个按钮好使不。”

“试试我的蜂鸣器,呼叫我一次!”

“……”

一群十一二岁的小孩子,在沃兹的率领下,第一次体验到了工程师完成一个项目的满足感。很快,他们就把这套通讯系统改装成了和家长捉迷藏的工具。沃兹把蜂鸣器换成了闪烁的灯泡。午夜时分,小伙伴们互相用这套无声的通讯装置发暗号,一起爬窗户溜出家门,去外面骑自行车、聊天或是搞恶作剧。

第六章 双雄会

乔布斯即将开始霍姆斯泰德高中的最后一年学业时,两个曾经在这所中学擦肩而过的史蒂夫终于有机会完成他们人生第一次相遇了。在不久的将来因为电脑而声名鹊起的两个年轻人,第一次见面的机缘竟然也是电脑。像苹果电脑一样,这台促成两个史蒂夫会面的电脑,也有一个好吃的名字——奶油苏打水电脑。

当时,沃兹只在科罗拉多大学博尔德分校读了一年,就回到了老爸为他推荐的、更便宜且离家更近的德安萨(De Anza)社区大学读大学二年级。那个时候,沃兹在工程技术上的兴趣已经聚焦到了电脑设计和制造上。读书及暑期打工期间,他有机会深入观察、研究了通用数据(Data General)公司的Nova小型机。他尝试着用电器元件组装自己的Nova克隆机。为此,他甚至给通用数据公司写信,要回了几百页的内部文件。沃兹贪婪地学习着电脑设计和制造知识,梦想着有一天能造出比当时所有计算机都好得多的电脑。

沃兹的邻居比尔·费尔南德斯(Bill Fernandez)也是个电脑迷。没多久,两个小伙子就开始在费尔南德斯家的车库里设计和组装电脑。连续几个星期,两个人通宵达旦,猫在车库里挥汗如雨。最终的成品电脑比后来的Apple I原始不少,因为内存和计算能力有限,既不能玩游戏也不能做复杂的数学计算。但那的确是一台可以工作的、真正的电脑。造电脑的这几个星期里,两个小伙子喝得最多的饮料是克莱蒙特奶油苏打水。于是,两个人干脆将这台纯手工打造的电脑命名为“奶油苏打水电脑”。

为了炫耀自己的电脑设计功力,沃兹通过妈妈的关系,邀请了附近一家报纸的记者来参观奶油苏打水电脑。记者来到车库的时候,沃兹与费尔南德斯完全沉浸在幻想中,憧憬着自己可以登上报纸的头版头条。没想到,记者刚提完问题,拍完照片,就一脚踩在了电源线上,一股浓烟从电脑里冒了出来。

费尔南德斯当时还在霍姆斯泰德高中上学,和乔布斯同校。费尔南德斯和乔布斯有个共同的特点,他们都不大合群,属于孤零零站在人群外冷眼旁观的类型。正因为如此,两个人相互成了难得的知己。费尔南德斯知道,乔布斯对电子学、电路、电脑之类的玩意儿也很感兴趣,就请乔布斯到自己家的车库参观奶油苏打水电脑,以及会见电脑的主设计师沃兹。

苹果双雄的第一次会面并没有传说中风云际会的场面。据沃兹的回忆,费尔南德斯有一天对他说:“嘿,有个小伙子你必须见一见。他和你一样喜欢恶作剧,也和你一样喜欢鼓捣电子元件。”于是,在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白天,费尔南德斯把沃兹和乔布斯叫到自己家,两个史蒂夫就坐在费尔南德斯家门口的人行道边,聊了很久很久。聊的主要内容,是他们两个各自如何调皮捣蛋、整蛊搞怪的“劣迹”。当然,也聊了些如何设计电子电路之类的问题。

沃兹当时觉得,乔布斯和自己有不少共同点,至少,在整蛊搞怪上完全是同一类人。但很明显,乔布斯也有着沃兹所不具备的特殊能力。比如,沃兹能亲手打造复杂的电路,但拙于言辞,很难把自己的设计明明白白地讲给别人听,也很难告诉别人这个东西到底有什么好处。乔布斯似乎天生就有展示和推销某个物件的本领,任何一个设计只要被乔布斯弄懂了,他就能用最浅显、明白的话,把这个设计的原理、用途、优点讲出来,而且,他总是能第一个发现某项技术对普通人有什么用。

乔布斯觉得,沃兹是个典型的宅男。自己虽然孤僻高傲,但绝对算不上宅。而沃兹就像一只生活在电路板上的爬虫,除了电路设计和恶作剧,对其他东西毫不关心。当然,宅男通常都有超能力,沃兹的超能力不用说,就是设计和组装电子元件。即便高傲如乔布斯,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在此之前,乔布斯虽然也自己鼓捣过电路设计,但和沃兹亲手组装电脑相比,乔布斯玩过的所有技术活儿都变成了小儿科。

后来,乔布斯谈起两人相见的故事时,有一句流传很广的话。他说:“沃兹是我见过的第一个比我还懂电子学的人。”

这句话本身并不一定有什么错,但被媒体传播得如此之广,以至于大家多少都误会了其中的意思。乔布斯说沃兹是他见过的第一个比他还懂电子学的人,言外之意,自己的电子学水平,距离一个能亲手打造电脑的天才并不是很遥远。可事实上,这多半是出于乔布斯自负、孤傲的天性。

很多年后,双雄会的另一方,沃兹是这样评价乔布斯的电子学水平的,他说:“乔布斯不大懂电子学。”

不大懂电子学的乔布斯和精通电子学的沃兹在青年时代,难得有一个共同的爱好——恶作剧。两个人合作的第一个项目,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恶作剧——蓝盒子(Blue Box)。

两个史蒂夫见面后不久,沃兹已经靠暑期打工赚到了足够的学费,可以到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读大学三年级了。估计已经有细心读者发现了,沃兹因为学费问题,大学的头三年换了三所不同的学校。在中国大学里,即便是在今天,这也是件很难想象的事情。美国灵活的教育体制,为那些家庭并不宽裕的天才们提供了足够的宽容度和成长空间。更有趣的是,后来沃兹没有读大学四年级就去惠普公司工作,直到创立了苹果公司后很久的1981年,才又回到伯克利,用化名洛基·克拉克(Rocky Raccoon Clark)继续读完了大学的最后一年。我们不能不感叹,硅谷的天才们真的拥有世界上最好、最人性化的教育环境。

去伯克利读大三之前,沃兹在厨房里无意间发现了一本《时尚先生》(Esquire)的杂志。他信手翻开杂志,看到了一篇题为“小蓝盒子的秘密”的文章。文章从第一段开始,就一下子吸引住了沃兹。其实,那篇文章是以猎奇的口吻,介绍美国当时一群盗打电话的黑客。按照文章中的说法,这些神出鬼没的黑客只要在某个公共电话亭里摘下电话,拨出一串800或555的免费号码,然后用口哨或哨子模拟某种特定的电话拨号音,就可以控制电话交换系统。用这种神奇的方法,分布在美国各地的黑客们可以在任何时间免费拨打国内或国际长途电话。文中提到,有一位叫咔嚓船长(Captain Crunch)的黑客使用了一个名叫蓝盒子的装置,可以准确地发出不同频率的哨音,而且能在美国各地的电话机上使用。

既喜欢恶作剧也喜欢工程技术的沃兹一下子着了迷。直觉告诉他,这篇文章里介绍的盗打电话方法可能是真的。文章所说的蓝盒子,应该是一个能稳定发出不同频率声音的电子装置。从文章里的描述,甚至可以推断出盗打时需要使用的每种声音的频率和周期。沃兹心动了,能制造一个如此酷的电子产品,然后用它来盗打电话,这简直就是给自己和乔布斯量身定制的最佳恶作剧项目呀!

沃兹在第一时间打电话通知乔布斯,两人一拍即合,开始协同工作。他们一起研读文章,一起去图书馆查资料,学习电话交换和音频电路原理。两人搭建了基本的音频电路,尝试着寻找电话号码和不同频率声音之间的对应关系。终于,沃兹和乔布斯发现,《时尚先生》杂志那篇文章里提到的声音频率数据都是准确的:号码“1”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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