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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上古当酋长-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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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句话比灵丹妙药还管用,立即令风和像打了鸡血似的,他表情立变走到象怡的近前道:“呵呵,这个事啊!你说你说!”

    “想听是吧?那你亲亲我!”

    “啊!”风和盯着那张半嗔半怪的脸,一时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不亲是吧,那你自己去问我母亲吧!”说着象怡装作转身要走的样子。

    “好吧,你赢了!给我过来!”风和要亲象怡,也是一幅施舍的样子。

    气得象怡的眼泪差点再发洪水,不过这一次她气极反笑,笑着骂自己怎么这么下贱。

    她能不骂自己吗?

    心里有一万个不情愿,身体却在移向风和,到了风和面前把双眼一闭,等着风和这只禽兽的侵占。

    风和苦笑一声,轻轻地在她唇上似蜻蜓点水一般点了一下,然后急切地问道:“这下该告诉我了吧?”

    “我没感觉到,重来一次!”其实象怡是刚才过于紧张,而风和的动作却又很轻,她那能感觉到。

    何况象怡刚才一直在想她的初吻,就这么被这个无情无意的混蛋占有了,而且还是自己上杆子爬着求人家吻的。

    呜呜!

    她的心里在哭,哭完了却又笑,她都不知道自己是否正常。

    风和再一次在她的唇上点了一下,这一次较重,象怡终于感觉到了,她的脸刷地红了。

    两个人就那么默默地站在那里,谁也没有再开口说话。

    这个时候,风丽从外面回来了,见二人傻愣地站在那里,纳闷地问道:“往日里见了面是又掐又闹的两个人,今天这是怎么了?都发神经了吗?”

    忽然,风丽看到象怡哭红的眼惊呼地问道:“象怡你老实说,我家大哥是不是欺负你了,你快告诉我,我给你报仇。”

    这那里是在替象怡报仇,象怡听后更加委曲地别过脸去不看风丽。

    风丽也没有招了,对着风和把双手一摊,那个意思你自己惹得事自己解决吧!

    过了一会,象怡看风丽走开了,还是把帝都会议的结果告诉了风和,再怎么说她还是个明事理,不会意气用事的女孩。

    帝都议会的结果果然不出风和所料,他的借刀杀人之计已经初见成效。

    原来,风和离开帝都后,节曲立即派了帮手们前往离帝都较近的几个氏族,去请其他三位议政大臣。

    这样加上留在帝都常年主政的四位议政大臣,总共有七位议政大臣到场,只有两位较远的议政大臣没到。

    可这已经足够了,决议可以得到联盟氏族的认可了。

    这些议政大臣分别是公工氏的叔融,栗陆氏的节穷,骊连氏的过龙和阴康氏的吉贞,这是帝都常驻的四大议政大臣。

    在他们后面的是葛天氏的震柯,柏皇氏的年尚,薮魁氏的汲尔扎。

    为了保密,也是排除在外,祝融氏的敏苏当然没有去请。

    在听了风和从战场上得到的消息后,反应最激烈的是葛天氏的震柯和阴康氏的吉贞。

    葛天氏自古与伏羲氏最为交好,现任葛天氏酋长震柯与风和的母亲可是老相好,不过没有男女之间的那层关系。

    他在听了娲姬的劣行之后,气愤填膺地说:“一定要扼杀女娲氏的祸心于摇篮之中,不能任其发展做大!”

    吉贞则与娲姬关系尚好,她不同意震柯的意见,提出了劝和的主意。

    然而,在坐的大臣都知道劝和肯定不行,娲姬的野心极度膨胀,不是劝和就能了事的。

    又经过了几次三番地讨论后,节曲见时机成熟,适时地提出了自己的主张。

    她认为氏族联盟对待女娲氏,不能再像从前一样迁就和忍让,针对女娲氏的嚣张一定要给予无情的打击。

    同时她也告诫各位大臣,联盟的决策只能是暗中进行,不能引起娲姬的猜忌,以免娲姬被逼急了狗急跳墙。

    在叔融等人的支持下,节曲的意见最终成为帝都会议的最终达成协议。

    这个协议就是要孤立女娲氏,联盟的决策不能再传达给女娲氏。

    吉贞知道娲姬私通异族,是对联盟伤害极大的一件事,是不能融私情的,所以她提意见归提意见,会议结束后她只字没有向女娲氏透露。

第六章前生今世之生计() 
象怡把消息传达完毕后,还想要风和再亲她一下,可是少女初次的羞涩怎么也令她开不出第二次口。

    现在的风和不比前世的风和,他可是拥有着八千年后的一颗高级智慧的大脑。

    看问题的角度和出发点就完全不同,也导致他对象怡的态度开始发生转变。

    他见象怡欲言又止的样子,就猜透了她的心思,可是他自知此时此刻对象怡,他所能表达的只有感激。

    象怡冷不丁地发现风和说话的语气转变很多,反而是有些不适应,便找了借口想回帝都去。

    风和知道与象怡的关系改善不是一蹴而就的,这可是冰冻三日非一日寒,是长期积累下来的,所以他安慰了一下象怡后便送走了她。

    送走象怡后不久,风和在回家的路上,却遇到了一群穿着兽皮,拿着石插石刀等狩猎的人。

    这些人是有巢氏,从他们打着的“飞鹰落树”的旗帜就能认出。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示一下,这个时期的旗帜是大多数是用麻或者植物纤维粗乱编织而成。

    然后,人们在上面用彩色颜料画上图案,再绑在一根长长的木棍上,就形成了旗帜。

    风和从有巢氏族人的走向判断出,他们这是要返回有巢氏的聚集地巢湖。

    从他们手中捕获的诸多猎物来看,他们这是在出外打猎。

    风和依据自己掌握的地理知识判断,知道这群人还要走上半个月才能回到他们的聚居地。

    在这个荒蛮的年代,很多氏族为了追赶一群猎物,可以跋山涉水千百里地。

    等他们打到猎物,再次回到氏族营地之时,长的时候需要数月甚至是年儿半载的。

    令风和惊讶的是,有巢氏人群中,似乎还抬着一具被切割开来的大型动物。

    猛犸象!

    不会是看花眼了吧,他们这是去了那里?

    太行山以北?

    前世的孟然,曾经研究过这个时期的猛犸象的栖息地,应该是在太行山以北。

    这个时期,只有那里还生存着猛犸象。

    风和凭借对上古时期的研究,知晓在伏羲氏晚期的小冰河时期之前,猛犸象还生活在脚下的大地之上。

    后来冰河来临,它们都踏着太平洋上的坚冰,渡过了大洋到了美洲和澳洲。

    再后来,这些猛犸象由于不适应当地的环境,随着气候转暖灭亡了。

    而就在猛犸象迁移美洲的路上,每个氏族都派出了捕猎的队伍,他们一直追着兽群到达了美洲。

    不过,氏族群猎一般针对大群的猎物,如果是少量的猎物则不需要这么兴师动众的。

    他这么思索着,就走到了有巢氏族人面前。

    见到有巢氏的猎人后,风和算计了一会,还是决定不打招呼了。

    他扎了扎腰间的麻绳,正了正狗皮裙,他可不想被有巢氏的女人看到下体。

    因为有巢氏的猎人里面,大多数是女性。

    母系社会里女人当家,战争,捕猎和种植等等,那一样也离不开女人。

    其实,无论任何时代的人们,采用的是任何一种社会模式和生活方式,都是为了生计。

    为了生存下去,人类只能利用所处的时代提供的条件和环境。

    人类如此,野兽何尝又不是?

    否则,猛犸象等大型动物为什么要跋山涉水,不远万里跑到美洲和澳洲去谋生?

    触景生情,风和由人及已想到了自己,他的思绪飘回到八千年后的世界。

    前世的孟然是一介寒门书生,家里穷徒四壁。

    在他三岁时,作为传统中医的父亲,就因一次去深山采药而离奇失踪,十岁时,不甘贫苦和寂寞的母亲,因为生计撇下他,远嫁异国他乡。

    从此,他只有与祖父二人相依为命。

    品学兼优的他,从小就梦想着考上国府一流的名牌大学,然后为祖父养老送终。

    谁知,名牌大学到是考上了,却因为一分之差,只能选择考古专业。

    怀揣着一肚子梦想的他,从此只能扎到死人堆里,整天与古墓为伍。

    他的祖父也没有能等到他飞黄腾达的那一天,就在他入校的一个月后,咽尽了尘世间最后一口气。

    他痛苦流涕,整日茶饭不思。

    如此境遇,令很多势力眼的同学看不起他,还不时地在背后说他的坏话。

    这些人里面,大多数是是出身名门的纨绔子弟,当然也不泛其他的妒忌者。

    纨绔子弟游手好闲,不好学上进,却看不得一个穷苦孩子比他们优秀

    每当孟然得到了奖学金和荣誉时,这些人都跳将出来,讽刺,挖苦和穿小鞋,就成为他们打击孟然的手段。

    多少次,他的脸盆找不到了,他的鞋子少了一只,论文被修改的面目全非。

    更甚至是,当着女同学的面,这些人也不给他好脸,导致他的第一任女友离他而去。

    可好,他的苦难日子没过多久,就遇到了他一生的挚爱曾秀。

    曾秀的出现,似是给他打了一针强心剂,燃起他对生活无限美好的憧憬。

    这个看起来泼辣的女孩,有着一颗温柔体贴和善良正直的心,让孟然觉得有了一种家的温暖。

    渐渐地,这种温暖的感觉又转化成了对曾秀的依恋,这种依恋说起来很微妙。

    这不是一般的恋人之间的依恋,他对她犹如对待母亲一样。

    曾秀也是极爱他的,什么事情也依着他,惯着他。

    这令一介贫穷小子,在同学面前风光无限,同室好友都是羡慕嫉妒恨。

    要知道,曾秀可是出身名门望族,他的家族可是背景很深。

    然而,好景总是不长,在与曾秀相处了三年之后的一天,曾秀出现了意外。

    据导师和校领导说曾秀是穿越了,可同学们只相信她是失踪了。

    导师和校领导也是三缄其口,人前从不提及此事。

    孟然在曾秀失踪的一年里,再次陷入了人生的低谷,他又开始了无依无靠的生活。

    他对人生悲观失望,他厌倦了尘世……

    从前世的回忆中收回思绪,他又想到了这一世的风和。

    这个时代原本的风和更是如此,虽说出身于酋长之家,却在母亲死后处处被娲姬等人打压。

    这种生活上的相似,令穿越过来的孟然唏吁不已。

    他不知道原本的风和,是如何在这个艰难的环境中成长为一代大帝的,他也不自信自己是否会以一个穿越者的身份,来完成前世风和应该创造的一切。

    可是他转眼一想,想那么多干什么,既来之则安之,生于斯就要长于斯,拥有孟然的灵魂的风和难道还不比上单一的风和?

    这一世能得遇如此良机,定要在原本风和所创造的伟大业绩之上,努力地过上逍遥快活的好日子。

第七章离子机() 
与有巢氏的相遇,看起来是件不起眼的小事,却深深地触动了风和的神经。

    他在想了很多之后,也考虑到这一世的生计问题。

    是的,穿越过来的他不得不面对当前的处境,对自己的未来有一个美好的规划。

    思前想后,他逐渐地认清了当前的形势,在利用借刀杀人之计获得了帝都的认可之后,接下来所面临的可就是血雨腥风的生活了。

    他要向以女娲氏为首的反对派挑战,也要重新建立“父系天下”,而这一切都要以物质为保障。

    物质保障的第一步,首先要做到的是解决温饱问题,然后才能大力发展生产力。

    此刻在他内心深处,初步有了一个想法,解决温饱问题不只是解决他一个人的温饱,而是要让全氏族的人都解决温饱问题。

    只有解决了温饱问题,族人才有战斗力,他们也才会拥护自己,未来才能逐步登上族长,酋长,然后才有势力向氏族联盟大酋长的地位发起挑战,才能打败娲姬等。

    他能这么想非常好,可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迈出的第一步从哪里着手就很重要了。

    嘀嘀嘀!

    腰间传来一声声电子产品的鸣叫声,风和的思绪被拉回到眼前。

    他稍微怔了一下,便顺手向腰间一摸,手触碰到了一件手表大小的东西。

    太好了!

    当风和从腰间取下一只单手就能攥过来的小玩意时,脸上露出了欣喜的表情。

    可惜的是,风和看过之后才想起自己并不会用。

    这个物件是最后一次考古时,导师送给他的。

    导师说让他回去好好研究一下,里面的功能很多。

    目前为止,风和只知道这个仪器的名称是:等介离子机。

    他也只跟导师学过两个基本的功能:发电,照明。

    手持着离子机,他对自己开玩乐地说:看起来,在这个漆黑的时代,自己也算是牛逼的有电一族了。

    突然,他再也笑不起来,笑容就那么僵直在那里。

    因为他想起了夜宿山洞时,那个梦里的山神送给自己的礼物正是这个离子机。

    我去哦!

    风和把玩着离子机,心说怎么这么多天,自己一直光着身睡觉就没有发现离子机的存在呢?

    好家伙,这么说来这离子机经山神转手后,被带到这个世界里还拥有了隐身功能。

    他尝试着再次挂到腰间,结果真如其所料。

    搞笑了!

    还真有隐身功能,只有从腰间取下来才会显身,而且挂在腰间只有手触摸到才会感觉到它的存在。

    风和也是笑晕,此刻的他开始感受到了这种幸福来得太突然。

    本来他穿越过来后,就后悔没有把前世的先进工具和电子产品带过来。

    不过,即使他有这些想法很不实际,因为他当初连自己是如何穿越过来的都不知道。

    嘀嘀嘀!

    腰间的离子机又响了,风和又取了下来拿在手中,他这才发现显示仪上显示着没电了。

    按动一个红色触摸式软点之后,离子机瞬间启动发电。

    玩弄着离子机,他没有回到氏族驻地,而是信步走向了伏羲氏土寨所在山前的野鸡岗。

    到了这里,他不自觉地就想到了野鸡。

    夜晚,这里是野鸡们的家。

    待天黑得再深一些,那些野鸡便会从山林中回到密布草丛的野鸡岗。

    这里有很多品种的野鸡,口味都不错。

    想到这里,风和的口水流了下来,也感觉到了饥肠辘辘。

    不行,拥有了发达头脑的风和,不能再过吃糠咽菜的生活,身体能受得了,意识可够戗。

    还是准备上一些战备蓄粮,免得回到家,又要天天饱受忍饥挨饿的罪。

    穿越过来的他,其实是能适应这种艰苦的环境的,因为他自小就吃不饱穿不暖,忍受同时代的小伙伴们难以忍受的苦难。

    本来正在为迈出第一步而焦虑的他,,此刻眼前一亮。

    他想到了鸡都怕黑的,漆黑的夜晚中投来一束强光即可令鸡暂时出现夜盲,而这不正是离子机的价值所在吗?

    目前为止,离子机在风和的眼里只是一只能发光的机器,所以其价值也就只能这样了。

    就这样,离子机也令风和手舞足蹈了好一阵,他的脑子里全是那花花绿绿的野鸡的身影,再后来那些身影变成了一只只肉香四溢的烤鸡。

    ……

    晚风袭来,野草伏动,虫呜蛙叫。

    野鸡岗上的树影黑幽一片,参差不齐地立于一片片艾蒿和毛草丛中。

    风和站在野鸡岗上,面对着盛夏的晚林,也顾不得欣赏,他的心里只有美味的野鸡。

    他坐的地方地垫较高,前面却是一座草丛,挡住了他的视线。

    看着那片极大的草丛,风和的目光没有移开。

    按照风和以往出来捕猎的经验,如果有草丛的地方,野鸡出现的几率很大。

    只是很多时候,猎物和猎手会同时出现。

    果然,就在他等待了一个时辰之后,草丛那里传过来一阵咕咕咕的声音

    草丛很深,他不敢冒然过去,况且风和也不知道里面都有什么,如果只有野鸡还好。

    细细斟酌之后,他猫着腰悄无声地靠近那片草丛,很快目标就出现在他眼前。

    野鸡!

    果真是野鸡!

    真是漂亮,看那花花绿绿的修长鸡毛,再看那红的如血的肥大鸡冠,这在不久的将来就会见不到了。

    他认识野鸡也是由于考古的原因,整天研究伏羲时代的野生动物。

    这应该是在伏羲时代快要绝种的富丽***这种的鸡的块头大肉质鲜嫩,味道极美。

    据一个导师说,在当时,人们以能捕获这种野鸡为荣。

    这说的不仅是其肉香味美,更是指的它们身上的羽毛,可是被用来当作很多氏族的爱情信物。

    草丛的前面是一片较矮的石头,石头的下面埋在泥土里,只露出一个头在地面上。

    此时是夜里,暗淡的虚光弱到一逼。

    风和潜到草丛前面的时候,由于操之过急,脚被露出地面的石头绊到。

    他一个狗吃屎趴到了地上,嘴巴还差点被一支长满尖刺的草戮到。

第八章打野鸡(幼苗待长,施肥浇水,求收藏)() 
受到惊吓,咕咕咕的声音停止了,接着听到很多翅膀扇动的声音。风和惦记着野鸡的味道,他那里能让他们跑掉。

    夜晚,是捉野鸡的绝佳时机,天越是漆黑无比,逮到野鸡的几率越大。

    可是一般情况下,一个人在漆黑的夜晚,是不敢到荒郊捕猎的,因为凶猛的野兽,也会出没于丛林之中。

    风和经过刚才这一跌,自然也是小心起来,他不敢再把动静搞大。万一惊动了附近山林中的野兽,把它们吸引过来,那可就不是好玩的了。

    野鸡在晚上是飞不起来的,因为鸡类的眼睛在晚上是夜盲,可是鸡被逼急了的时候,就算眼瞎了,也是会扑楞扑楞的。

    风和进了草丛,也是看不到前面的路,他习惯性地摸了摸身上。

    咦!

    等介离子机!

    对啦,刚才真是跌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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