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饮朝露与浅水,有时又同自己的羚羊伴侣鼻对鼻地嗅来嗅去。这是交流情感还是传递信息,人们不得而知。羚羊孩专食草叶,对疼痛和寒冷没什么反应。同羚羊一样,他躺在泥中打滚,用自己的尿水和粪便标明自己的领地。
这个男孩的外表像人,但举止行为都和野兽无异,看到他那白森森的牙齿,再联想到向阳村母子遇害被吸血的惨案,审讯室外围观的人们禁不住打个寒颤。
他的吼叫声像熊,举止也模仿熊的习性,很可能长时间的和熊生活在一起。
从外表上判断,男孩大概有十七岁,肤色很深,就像是河底淤泥晒干后的黑褐色,他的指甲又长又钩,头发脏得打结,手掌、肘部和膝盖都生着厚厚地老茧,脚趾严重变形。
操蛋局长对身边的画龙说:就算他杀了人,我一点都不想揍他,你呢?
画龙说:局长,你不一定是他对手。
梁教授说:接下来,我们得确认一下他是不是凶手。
包斩说:很简单,做个咬痕对比就是了。
苏眉说:怎么获取他的咬痕呢?
这个兽孩极具攻击性,并且力气很大,长期的野外生活使他迷失了心智,丧失了人性。他有着非常坚硬而锋利的牙齿,手指甲和脚指甲长得像野兽的爪子。他喜欢吸血,具备徒手杀死一对母子的能力,几乎每个人都相信他就是凶手。
苏眉用电脑根据受害人母子身上的咬痕制作出了牙齿模具,只需要和这个兽孩的咬痕对比一下,如何完全符合,基本上就可以确认他就是凶手了。
第四十四章 野兽之孩(2)
法齿学就像痕迹里面的指纹一样,有着独一无二的特异性,每个人的咬痕都不相同,认定价值很高。在一些强奸杀人案中,丧心病狂的凶犯会咬受害人,咬痕往往是刑侦突破的关键。例如宇杭市“11。30”、“2。25”、“7。8”三起强奸杀人案,凶手在夜间把骑自行车的女性推倒,拖至路边的隐蔽地带奸杀,把尸体与自行车绑在一起抛到河中。这名凶犯的特点就是喜欢咬受害人,警方根据提取到的咬痕将三起案件并案侦查,最终锁定了目标。
然而,这个兽孩并不配合,提取他的咬痕颇费周折。
包斩用绳子系住一个苹果,丢进去,试图让他咬一口,可是他会跳跃着把苹果丢出来。这个兽孩被锁在审讯室里,脾气狂躁,特案组想尽了办法,也无法获取他的咬痕。只要有人接近他,他就呲牙咧嘴,口中发出威胁的低吼声,非常骇人。特案组决定使用麻醉针剂让他昏迷,但是这穷乡僻壤根本就没有麻醉针剂,操蛋局长想到了一个最快捷最有效的办法。
操蛋局长说:小逼灯,你立功的时候到了!
小逼灯预料到不是什么好事,有些害怕,问道:局长,让我干啥子嘛?
操蛋局长说:我们需要对比一下齿痕,你去让他咬你一口,这是命令。
小逼灯摆着手说:不要不要,我不想死,他可是吸血怪。
操蛋局长说:身上没点伤痕,还想当英雄,还想破大案?
小逼灯说:要不我们把吸血怪打晕吧,要不就饿他一星期,等他没力气的时候……
操蛋局长说:我先一脚踹死你,欠削是吧!
操蛋局长粗暴的在小逼灯屁股上踢了一脚,督促他快去。小逼灯不知道从哪找到一个头盔戴在头上,脖子缠着厚厚地白毛斤,还穿上了一件羊毛坎肩,全身上下都被包裹着,只有胳膊露在外面。
小逼灯对老逼灯说:我让他咬我胳膊,咬一下就行,你们准备救我啊。
小逼灯把胳膊平举,挡在身前,保持这个姿势战战兢兢走进审讯室,老逼灯拿着一根铁棍跟在后面给他壮胆,其他几个民警在门口严防死守,避免兽孩趁机逃走。小逼灯刚一进去,兽孩就扑了过来,老逼灯扔下铁棍就跑,审讯室里传来小逼灯的惨叫。
操蛋局长的手搭在额前,趴在窗口观看,他喊道:咬住你了没?
屋里传来小逼灯大叫的声音……
苏眉将小逼灯胳膊上的咬痕拍照,传进电脑,与受害人母子颈部的咬痕进行对比,结果大失所望,兽孩的牙齿与死者身上的咬痕并不吻合,无论是上下颌牙齿的形状和排列特征,以及皮肤凹陷各中心点间距,两者对比完全不符。
兽孩不是吸血凶手!
案情陷入了僵局,警方千辛万苦抓到的兽孩是无辜的,他和向阳村吸血案无关。
那个力大无比杀人吸血的变态凶手依然逍遥法外,侦破再次从零开始。
操蛋局长颇为踌躇,不知道怎么处理兽孩,究竟是放回深山,还是送到什么科研机构,让他回归人类社会。特案组整理了一下当地失踪儿童的名单,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线索,塔林县白桦镇有个村子叫十里屯,大概在十年前,村里有户人家的孩子丢失了。当时,母亲因躲避计划生育带着7岁的孩子逃进深山,孩子在山上失踪。村里的很多人后来都帮忙寻找过,然而这个孩子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一直找了很久都没找到。
这个兽孩会不会就是当年那个丢失的小孩子呢?
民警找到了丢失孩子的夫妇,他们提到这个孩子,除了掉泪之外,不愿意说更多的话,他们也无法相信自己的孩子会变成了兽孩。
这对夫妇,丈夫叫熊腮,老婆叫海燕,他们丢失的孩子名叫熊六一,乳名小蒙圈。
民警觉得,从年龄上判断,这个兽孩有可能是那个失踪的孩子。
熊腮夫妇前去辨认,他们看到第一眼的时候,心里受到了很大的冲击。他们记忆中的孩子,还停留在七岁,天真可爱的形象,怎么也无法和这个野人联系在一起。
母亲敲敲窗户,喊了一声乳名,蒙圈,小蒙圈。
兽孩转过头,看着窗户,眼神茫然,狂躁的他安静了下来。
第四十五章 归家之路(1)
七岁的那一年,抓住那只蝉,以为能抓住夏天。
十七岁的那年,吻过他的脸,就以为和他能永远。
就像五月天的歌中唱的那样,十七岁是一个美好的年龄。
每一个少年都光芒四射,有着无可抗拒的诱惑力。那么阳光,但是一种莫名其妙的伤感情绪又在雨天蔓延;多么忧郁,冷得像冰,然而心里有火焰在日日夜夜地燃烧。人生中的第一次恋爱也许就是在十七岁的时候,悄悄地经历了多少惊心动魄的心事,那个双子座的滑板少年,在夜里,在晚风中,在花瓣凋落的街道上,穿过如水月光下的公园,路过亮着灯的便利店,一直来到你的楼下,只为了和你说几句废话,然后吹着口哨在你面前走过。
用陨石撞击地球般的勇猛只为给你蝴蝶亲吻花朵似的温柔。
星座又能说明什么,两个同年同月同日生的人,命运却截然不同。
小蒙圈生于1995年的六一儿童节,父亲没有文化,随随便便的给他起名叫熊六一。
DNA检测结果证实了这个兽孩不是吸血凶手,而是熊姓夫妇十年前丢失的孩子。
他七岁那年迷失在深山,在原始森林里渡过了十年,十七岁的时候,被特案组误当成吸血怪物抓获,后来被父母领回了家。确切的说,应该是捆绑着抬回了家,小蒙圈已经迷失了心智,丧失了语言能力,多年的野外生活,使他成了一个兽孩,和野兽没有什么区别。
故事要回到十年前,从这个孩子失踪时说起。
山村偏远,有电,但是没有自来水,他家院子里有个压水井。篱笆边种着向日葵,牵牛花已经攀援到了晾衣绳上,一棵白杨树长在墙角,树高过屋檐,枝叶四下舒展,遮蔽了红砖平房的一角。
这里就是他的家,他在荒山野岭游逛的时候,是否常常想家,又是如何忘记的呢?
父亲叫熊腮,这并不是真名,而是个外号。父亲卖豆腐为生,性格憨厚,比较窝囊,村人们是这样开玩笑的——用手掌猛地在熊腮的脑袋上撸一下,然后说道:瞅你那个熊腮。
七岁的小蒙圈不解其意,只是会笑起来。
父亲熊腮骑着自行车卖豆腐,车后座绑着个木头槽子,槽子里的豆腐盖着白布,周边的每个村庄,每个清晨,都能听到他的吆喝声,他提高了嗓门,拖长了声音喊:豆粉,卖豆粉。
他们家总是吃豆腐,白菜炖豆腐,茄子炖豆腐,豆腐土豆汤,小蒙圈有时说,妈,咱能不能不吃豆腐了。
迷失在大山里之后,他吃的是蚂蚱、青蛙、鸟和鸟蛋。他那么害怕蛇,却不得不吃蛇。他吃树根的时候,是否会怀念家里大铁锅炖的豆腐?
小蒙圈非常怕黑,那时候,他家借了一笔钱,被人追债。债主每天晚上都来敲门,母亲捂住他的嘴装作家中无人。母子俩呆在黑暗中,大气不敢喘,很怕债主会破门而入。在荒山野岭生活的十年里,他忘记了家,忘记了豆腐,却记住了敲门的声音,即使是啄木鸟敲击树干的声音,都能让他产生恐惧。
这是他对人类生活残存的回忆。
那天夜里,敲门声再次响起,这次不是债主,而是镇上来的计生委干部。小蒙圈的母亲怀孕了,镇计生委要把她带走,强制流产。母亲曾经问过小蒙圈,你是想要个弟弟还是个妹妹?小蒙圈还没想好的时候,计生委干部就来了,母亲带着小蒙圈到亲戚家东躲西藏,每个村子的墙上都用白灰刷着标语,摘录几条,可见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之艰难。
一人结扎,全家光荣。
宁可血流成河,不准超生一个。
打出来!堕出来!流出来!就是不能生下来!
镇计生委暗中监视,终于将小蒙圈母子俩堵在了家里,他们有礼貌的敲门,没有回应。
一名计生委工作人员说:别装犊子了,都摸清了,知道你在家里。
另一名计生委干部隔着屋门说:海燕呐,你都有个小子了,咋还想生呢?
他们失去了耐心,破门而入,熊腮拦住众人,母亲海燕带着小蒙圈趁乱跑上了山。
母子俩在山上提心吊胆躲藏了一夜,第二天,母亲海燕发现,小蒙圈不见了。
当时,小蒙圈掉进了一个山坑里,坑很深,地形复杂,遮蔽着藤萝枝叶。这样的山坑在大兴安岭很多,每一个都深不见底,所以,第二天,村人们上山寻找孩子,一无所获。
小蒙圈侥幸的活了下来。
我们不知道这个七岁的孩子用了多久爬出了山坑,一个星期,还是一个月?
山坑之上就是漫无边际的大兴安岭,他已经忘记了回家的路。
第四十五章 归家之路(2)
那么一大片原始森林,即使是一个成年人迷路后也很难走出来,更何况一个小孩子。他想要回家,却越走越远,一边走一边在森林里大哭,没有人能帮助他,只有恐惧和无助伴随着他。很快,他就流干了眼泪。他所害怕的一切,他都必须要接受。
春天,他捕捉蛇,一口咬掉蛇头,吸吮血液,这个小孩子是那么害怕蛇,但是他不得不吃蛇为生。
夏天,他爬上树躲避野猪和狼,从一棵树攀到另一棵树,像荡秋千那样拽着藤萝跳过山谷,只为了避免被野兽吃掉。
秋天,他学会了爬行,他用四肢爬行的速度非常快,这样更方便他隐藏在草叶灌木中捕捉猎物。
冬天,为了御寒,他睡在山洞里,从某些生活习性来看,他体态动作与熊十分相似,可能与熊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
十年来,他的内心只有荒草丛生。
我们在原始森林里生活十天,也许能体会到他这十年是怎么过来的。
人的成长环境至关重要,一个七岁的孩子在野外生存,要么死掉,要么成为野兽。
他渐渐地成长,活动范围也越来越大,十年过去了,他外表像人,但和野兽无异。
有一天,他来到了一个地方,这里的土地非常平坦,气味也不同于他已经熟悉的丛林,这里有些四四方方的大石头,他隐约看到很多动物从石头缝里缓缓地的走进走出,身影绰约可见,那些动物和他有些相似,即让他感到恐惧又使他觉得有一丝亲切。事实上,他只敢攻击比自己身体小的动物,他可以徒手捉住斑鸠和野鸽子,他在夜间捕食的时候,发现这里的斑鸠和野鸽子非常温顺,个头也要大一些。
后来,那些动物抓住了他。
小蒙圈失踪时已是七岁,他曾经会说话,天性未泯,与人类社会有过短暂的接触,保留着生命最初的印象,包括父母的爱。母亲海燕敲击窗户的声音,让他从心底的深处唤醒了残存的一丝记忆。时隔十年,父母把他带回了家,最初,他还会偷村里的鸡,四肢爬行,像恶狗一样猛得窜向空中,捉住鸡鸭。父亲熊腮只能把他关在家里,让他慢慢适应人类的生活。
母亲海燕发现,孩子对敲门声感到非常恐惧。
每当敲门,他就会很害怕,安静下来,一动不动,这时,母亲便耐心的给他洗澡,喂饭,教他走路和说话。母亲像照料幼儿一样照看着已经十七岁的孩子。
村小学距离他家不远,那是一排红砖平房,校园里竖着一杆红旗。
两扇铁门,刷着绿漆,整日开着,村小学里并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校门口有两个杂货摊,左边是个驼背老头,右边是个老太太,很多乡村学校门口都有这样的杂货摊,很多孩子对童年的回忆就和这种杂货摊有关。一年后,也就是小蒙圈十八岁的时候,卖杂货的驼背老头和老太太看到了奇怪的一幕。
有一对父母领着儿子来上小学,儿子是成年人,个头比父母还高。
老师在教室里对同学们说,今天,我们用掌声欢迎一位新同学。
第四十六章 白毛老怪
你的不在就像无奈的石碑,将会使许许多多个黄昏暗淡。——博尔赫斯
最初,他的背部起了很多红疙瘩,像癞蛤蟆的皮肤一样,奇痒无比,他用痒痒挠把疙瘩都抓破了,过了些天,慢慢结痂,他以为自己的病好了。但是,脱了一整层皮后,背部出现了很多白色的洞,密密麻麻的孔,每个孔洞里都有肥嘟嘟的虫卵,像玉米粒一样镶嵌在背部的肌肤之中。
特案组再次梳理了案情,向阳村母子被害一案与多年前该地区发生的两起凶杀案手法相似,具备并案侦查的条件。然而,三起杀人吸血案件合作在一起侦查,侦破难度极大,案情走向也会变得错综复杂。
特案组捕获的唯一犯罪嫌疑人——兽孩小蒙圈,并不是杀人凶手。
侦破进度回到起点,凶手杀人作案的时间跨度有十几年,如果不能尽快抓获,很可能成为悬案,尘封在档案袋里。
凶手杀人吸血的动机难以揣测,超出了人类所能理解的范畴。
凶手的活动范围很广,至少换过三次居住地点。
几起案子的诡异之处在于,凶犯的手指就是凶器,这究竟是不是人类犯罪行为,真的存在一个神秘莫测的吸血鬼吗?东北地区广泛流传的猫脸老太也许并不是空穴来风。
包斩说:吸血案极其罕见,我们以前的侦破经验现在根本用不上。
画龙说:主要是我们人手太少了,只有老逼灯和小逼灯两名森林公安,警力不足啊。
梁教授说:吸血案一般都会保密,资料不多,讳莫如深,主要是担心引起社会恐慌,不仅是中国,西方国家也是这样。
苏眉说:国外的恐怖传说中,吸血鬼很诡异,既不是神,也不是魔鬼,更不是人。吸血鬼是死后从坟墓里爬出来的尸体,袭击牛羊,或者村庄里的人类,吸血鬼永远不死。西方有着大量的关于吸血鬼的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小说《DRACULA》里的吸血鬼能看透信封,改变火焰的形状,驱赶狼群和像蜘蛛一样在天花板爬行。在电影《暮光之城》中,吸血鬼有着帅气的外表,巨大的力量,极快的速度。
画龙说:我倒是很想和吸血鬼打一架。
梁教授说:我们必须得大胆的明确一点,凶手杀人就是为了吸血,劫财只是顺手牵羊。
中国建国以来发生的吸血案件并不太多,摘录两起案例。
甘肃某县一个小学,校长经常以打扫卫生为名,把学生叫到办公室,然后用刀片割破学生的颈部和下腹部,供其吮吸鲜血。据调查,被这变态校长吸血的学生多达三十多人,吸血的时间跨度有六年之久。六年来,这名吸血校长一直没有被告发,每次吸血,他都是用刀片不小心割破学生,然后假装疗伤为学生吸血,完后还包扎伤口。学生那么小,有的还心怀感激。案发后,恐怖行径令人发指,学校如同地狱。家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欲言又止,写了一张纸条给媒体,上书:“为了不影响孩子以后的生活,有更加严重的情节不便启口。”
四川宜宾人伍勇可以称得上很有创意的抢劫犯,他最早引起关注是2008年抢劫收费站的视频。他穿着老式军装,头戴钢盔,红色袖章和红领巾,走路带风且果断地对空扫射。他的镜头感不错,临走时还对着摄像头喊话。伍勇的视频截图贴满了大街小巷,宜宾老百姓只知道有个戴红领巾的人抢劫很拉风。
2009年,伍勇再次抢劫作案,这一次他带了两个同伙,穿得还是一样拉风,浑身挂满诡异又零碎的小装饰。两个同伙戴大盖帽,穿类似交警那种闪亮的橘色马甲。三个古怪的抢劫者引发了警方内部热烈地讨论和猜测。
伍勇落网后交待了一起杀人吸血案,2002年7月10日,伍勇邀约患有精神病的高中同学唐正方共谋作案。下午5时许,两人见12岁男孩和10岁女孩小兰在铁路边玩耍。伍勇用木棒击打男孩头部致死,女孩小兰跑掉。伍勇杀人的目的是为了让同伙唐正方喝童子血治病。
特案组试图找到凶手杀人喝血的原因,然而对这类变态凶手无法按照正常人的思维进行推理和分析,警方一筹莫展,案情僵持不下的时候,吸血凶手再次作案!
这次的受害人是一名护林员,遇害地点在荒山野岭,有个叫做大春子的护林员侥幸还生。
这天早晨,两名护林员天没亮就出发了,他们的工作职责是巡查森林,制止捕猎和破坏森林资源。按照规定,护林员每次巡查都是五天,这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