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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通灵系统-第2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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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用擅计,且以诡计居多,为哄骗好汉入伙,不惜牺牲他人性命,清风山骗秦明,假扮秦明对百姓大开杀戒,结果落的秦明家破人亡。

    为哄朱仝落昔,不惜叫黑旋风杀死儿童,为骗卢俊义上山,好端端一个员外一个家庭,被拆的四分五裂,险些送了卢的性命等等,表面很好,心机非常重,得罪他,你就死的很难看。

    朱武个人认为非常不错,够义气,善排兵布阵,人也聪明,为救兄弟曾用苦肉计骗得史进,后与史进成莫逆之交。

    他这个骗,既没伤害到别人,又得到一位兄弟,这才叫大智慧,吴用根本不能比,在招安策略上,他早劝宋江就走宿太尉的路线,可惜吴用偏要走高俅路线,抓了又放,气死林冲。

    在战争时期,吴用根本不懂排兵布阵,遇到阵法皆是朱武看破。

    只可惜吴用是宋江心腹,当初力挺宋江第头椅,宋江和他关系不一般。

    朱武则是三山其中之一,是外族,被宋江和吴用打压,名声自然就小得多。

    郭嘉似乎也知道这件事情,朝着朱武说道:“朱武军师大才,可有什么策略?”

    “那曾头市内兵马奇多,并且还有不少富甲一方的豪绅在内,以我看来,不如咱们来一次公平的比斗如何?”朱武说道。

    “愿闻其详。”郭嘉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林家兄弟和晁盖大哥两人,各自派遣一支兵马,不管是谁赢了,或者是谁输了,这梁山上的交椅都得变变,比如晁盖哥哥若是先拿下这曾头市,那晁盖哥哥继续做大哥,但若是林家兄弟的话,那林家兄弟只需要选其一,做大哥,而晁盖哥哥便取之第二,大家意味如何?”朱武朝着周围看去。

    郭嘉拍手说道:“此计妙哉,这么一来也不伤和气,并且山寨之主,能者居之,这也是顺天请命,可以将整个梁山运作的更加美好,此计可成,不管是谁坐了这第一把交椅,那都是在给梁山好汉们谋福利!”

    被郭嘉这么一解释,在座的梁山好汉也纷纷赞同,晁盖说道:“的确,现如今梁山的规模越来越大,好汉也聚集的越来越多,是应该让其各方面都有所规范了,我看林贤弟身边也有不少英雄,比如一言不合就砍人的铁牛!”

    众人哈哈大笑了起来,倒是李逵满脸通红,娇滴滴的说道:“天王哥哥说笑了,俺铁牛就是喜欢上战场,其他没别的爱好!”

    “有智谋超人的郭奉孝!”

    “谢天王哥哥夸奖。”郭嘉恭恭敬敬的拜首。

    晁盖看向了许诸和典韦:“有两位力大无穷的猛士,许诸和典韦!”

    “多谢哥哥!”许诸和典韦相视一眼,同时拱手拜谢。

    晁盖哈哈大笑:“好好好,林贤弟,你需要多少兵马呢?”

    “当初我来到梁山的时候,带了两万五千人马,今天我就用这两万五千人马给哥哥拿下这曾头市!”我说道。

    晁盖站了起来:“你真有如此把握?”

    我微微一笑:“并不是把握,而是我对我手下的兄弟有信心兄弟齐心,其利断金!”

    一经商议,又是一顿吃喝,梁山什么都缺,但最不缺的就是醉鬼。

    一连数个桌子,一大群人都醉成了烂泥,但是我没罪,典韦也没罪,我说道:“系统,我为什么想吃醉都吃不醉?”

    叮咚,武力高的人,或者智力高的人,都比较擅长抵御酒精的侵袭,而宿主双向熟悉都高,故而不容易醉,若是宿主喝平时三倍的酒量,并且都是高度数的话,便能喝醉。

    我心说不喝醉也好,留着一些清醒,我便朝着后山腰的村子走去。

    忽然,走到了半路上,我看到了公孙胜正在路的中间,我说道:“公孙胜,你怎么在这里?”

    虽然说公孙胜归顺了我,但是我还是对他有些警惕的。

    公孙胜恭恭敬敬的说道:“哥哥,刚才我在聚义厅上,无法表达对哥哥的感谢,今次特地在这里等你,晚上真冷,哥哥吃喝到先还没有好,我都快冻僵了!”

    “兄弟不用客气,我想你也知道吴用是什么路道,所以咱们以后既然是兄弟,有些事情我也就明着说了,我如今来到梁山的目的你可知道?”我看着公孙胜。

    “知道,便是杀上京师,为死去的嫂嫂和家人报仇。”公孙胜说道。

    我双手负在身后,面朝一边的空地,还有上方的月亮说道:“没错,我不求能够颠覆整个大宋,但是我却要让那狗皇帝知道,要是将人逼急了,百姓都会站起来反抗他的!”

    “哥哥大义,如今天下奸臣四起,若是再没有人出来为百姓伸张正义,恐怕百姓的日子只会越来越难过。”公孙胜说道。

    我点了点头:“我和晁盖的打赌,你应该知道了吧?到时候不如你随我一起去曾头市如何?一来也是帮你洗清这一身罪孽,现在大家因为吴用的事情,对你是相当怀疑!二来是为你建立功勋,我需要你的智慧,也需要你的奇门遁甲之术!”

    公孙胜双目闪着晶莹泪光,他咬了咬牙说道:“原为主公左右!”

    稍微闲聊两句,他便离开了。

    而我顺道儿就来到了山腰的住处,这里便是梁山兄弟,还有众人家人的居住地,是一个巨大的村子,村子的规模,都可以比得上一个小镇了。

    男女老少加在一起,都有了一万多人,而其他人都是士兵,从天下各地来的,所以都在军营中休息。

    村子很大,一眼看过去大多都已经熄灭了,所以我也朝着自己的房子走了过去。

    晁盖给我分配的房子还是挺大的,和大哥的房子是隔壁邻居,自然而然的,条件也不差,是最近新盖起来的房子。

    梁山地方很大,方圆有八百里水泊,相当于是一个地级市的大小了,所以人多也是正常的。

    我来到了院子里,却发现貂蝉正蹲在旁边的羊圈里面,里面还有几只小羊,貂蝉正在看羊。

    我凑了过去,在貂蝉的耳朵上拨弄了一下,她以为是蚊子,扇了一下风。

    我窃喜一下,又拨弄了亦喜爱她右边,惹得她惊站起来,带着一脸的恼怒,但是看到了我之后,又笑了。

    我说道:“还不去休息?”

    “嗯,这不是等你回来么,金莲姐姐知道你晚些回来,所以给你熬了一些醒酒汤,你看看这些是嫂嫂给我们的羊羔,以后呢我们就在这里住下来了,这地方就是我们的家了,这几头羊呀,我们就看着他们慢慢长大!”

    

第514章 徐宁典韦入曾头() 
在梁山上,过了几天安生日子之后,还是到了起事的时候。

    晁盖等人,准备是直接攻城,一鼓作气,拿下整个曾头市,但是在我看来,这曾头市铜墙铁壁,直接攻打,显然是非常浪费的行为,所以我便想从内渗透进去。

    于是我和晁盖一内一外,相互较劲,我早早的就来到了我所在的城门口,要是说攻城的话,有厚实的城墙作为防御,一时半会儿也很难打开城墙,破入城中。

    所以在郭嘉的一番计策下面,我们一群人就都有了进城的借口。

    这曾头市,似乎是已经闻到了其中的味道,所以这几天的防守也是严格了起来。

    大队人马正在外面,而我们几个头领便已经来到了城门口附近,潘金莲也来了,她的毒也许能够派上什么大用场。

    “哥哥,消息打探到了,门口本来有四个小厮,现如今一个厮家里有事请假了,另外一个厮似乎是生病了,现如今就剩下一老一少,那少的还好,是个缺心眼,但是老的是个人精。”徐宁走过来说道。

    我们正在城门旁边的茶亭里面,一众兄弟都来了。

    我和大哥带头,之后是李逵、许诸、典韦、徐宁、凌震、汤隆、郭嘉还有潘金莲,一共九个人。

    我咬了咬牙,看了看太阳,现在正是午时时分,我说道:“走吧,再不走,那可就耽误大事了!”

    众人一阵商议,先是许诸和典韦上了去,两人扮作了卖艺的,也不惧扛着刀枪棍棒,我们的武器也都让他们带着了。

    门口那缺心眼的小厮立刻就注意到了兄弟二人,他上前一步,上线端倪了一下:“卖艺的?”

    “是,官爷。”典韦说道,相比较之下,典韦的脑子比许诸好使不少。

    小厮哈哈一笑:“我就说你们这些个跑江湖的,除了能够耍大刀,弄大枪之外,就没别的能耐了,而且十个里面有八个都是掺了水的!”

    一边的老兵没说话,一看就是个人精,显然是风雨经历的多了,最喜欢做的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许诸大怒,正要上前,但典韦却笑道:“官爷,我们也就是讨口饭吃,我们已经三天未曾吃饱饭了,还请官爷行行好!”

    “哼,还给洒家卖可怜?这样罢,小爷以前也是考过武状元的唔虽然是落榜了,但也算是一个好手,你们若是能够打败小爷,小爷便放你们离去,反之你们若是打不过小爷,小爷就让人抓住你们,现如今朝廷正在追缴梁山贼寇,洒家便说你们都是给梁山水匪运兵器的!”那门卫小厮说道。

    他话音刚落,我们这边茶亭一个个都惊动了。

    为啥呢?

    因为这小厮没说错啊,许诸和典韦肩膀上抗的,那都是我们的兵器,其中有大哥的丈八蛇矛,有我的方天画戟,重量都不轻,之所以让这两个粗汉子扛着,也是因为两人力气大。

    真要是除了什么幺蛾子,那恐怕在这门口少不了一场大战了。

    大战一旦开始,轻则小打小闹,重则就得见血!

    反正我们想要用计谋混入城中,本就不打算起什么纷争。

    典韦活动了一下肩膀,将那一捆兵器放在了地上说道:“那好,小哥哥请赐教!”

    说着他鞠躬引身,十分讲究的来了一个“童子拜观音”的姿势。

    那可是徒弟对师父才会有的重礼,显然那门口小厮也是见过世面,看出了这等姿势,得瑟的哈哈大笑。

    然而小厮也是情急之人,还没有等待典韦抬头,他举起了拳头,大喝一声:“呔!”

    立刻就朝着典韦一拳头杀了过去!

    典韦眼中闪现了一抹杀机,恰恰是那抹杀机,让我暗暗叫糟,这家伙一拳头,可是能够打死一头牛的,这会儿那小厮若是死了,我们的计划全盘皆输!

    想到这里,我站了起来。

    周围看热闹的人也很多,一个个都凑了过去。

    拳头杀过去,忽然典韦就抓住了小厮的手腕,他的另外一只手,手肘撞了一下对方的小腹,当小厮整个身体弓起来之后,典韦大喝一声,就来了一记脆生生的背投!

    好家伙,那小厮都飞出去了,摔在了人群中,七荤八素。

    小厮摇摇晃晃的起来,似乎没什么大碍,但是走了两步,哇的一声惨叫,稀里哗啦的吐了一地的东西!

    现场脏污不堪,叫人不忍直视。

    典韦拱手,然后伸出了手,走到了诸位看客的面前说道:“来来来,有钱的打赏一下,没钱的捧个场,谢谢诸位了,跑江湖不容易!”

    典韦拿着铜锣在周围一晃悠,还真就来了几个老百姓将铜钱丢了过去,典韦一脸谄笑,整个人都仿佛变了一样。

    小厮眼红那盘缠,立刻说道:“兄弟,洒家这边跟你演了戏,早上吃的馍馍都吐光了,你说”

    典韦恭恭敬敬的说道:“小的明白,这钱就是给官爷买酒喝的!”

    说着,将那二十多文钱全部递到了小厮手里面,小厮眉开眼笑:“进去进去!快点!”

    看到两人进去,我舒了一口气,额头已经一片大汗了。

    郭嘉吖了一口茶,对着徐宁、凌震、汤隆三人使了个眼神。

    三人也都是聪明人,立刻会意,也不知道从哪里招来了两百多人的官兵,身穿一身盔甲,尤其是徐宁,这人将家传宝甲也都穿在了身上。

    这宝甲穿在身上,一看就非常不凡,引得周围的人纷纷让开。

    他扮作了一个将军的模样,来到了城门之中,这时候那不长眼的小厮说道:“喂喂喂,你是何人,可有公干文啊?!”

    “唔?”徐宁淡淡的瞥了一眼,这一副将军的派头,那可不是说模仿就能够模仿的出来的。

    小厮依然不甘心,继续过来说道:“报上姓名?”

    旁边的老头儿捂着脸笑了起来,这老头儿是人精,他必然知道徐宁穿的这身盔甲的意思,这可是标准的金枪班教头盔甲,用现在来说,那就是中南海警卫队的总司令!

    如此的身份,老头儿怎敢阻拦。

    小厮上下看了看,而这时候凌震下来,一个耳光落在了小厮的脸上:“找打!你知道你是在跟谁说话么?”

    那小厮捂着脸,正要发火,但是他看了一眼老头儿,只见老头儿头上有了汗水,这让小厮全身一震,当即跪在地上:“小的,小的不知道是大人公干过来,最该万死!”

    徐宁哼了一声,根本没有正眼看那小厮,而是大大方方的带着人马就这样进城了。

    我也在一边看的瞠目结舌,不住惊叹。

    “哈哈哈,果然让徐宁做自己的老本行,那是最合适的!”大哥林冲笑着说道,“这都是军师的主意?”

    “如今这曾头市防范可谓是相当的严格,你仔细想啊,现如今曾头市和梁山交恶,如此的局势下,这些守卫岂能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人?”郭嘉摸着胡须说道,他带着笑意站了起来,来回走了几步说道,“所以要硬闯,那根本不可能,搞不好就会提高整个曾头市的戒备,兵法有云,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战无不胜!”

    我哈哈大笑:“果然不愧是奉孝,真是宝刀未老!”

    “看,现在徐宁已经进去了,就了轮到李逵兄弟了!”郭嘉说道。

    我这时候也立刻意识到了,李逵已经失去了踪迹,我慌忙道:“这铁牛做事情不经过脑子,万一搞出什么幺蛾子,那岂不是坏了我们的大事?不是应该让铁牛跟着军师一起么?”

    军师却笑了:“李逵自然有李逵的用处,你且看着吧!”

    

第515章 有钱难买灵前悼() 
我饮了一口茶,正要说话,忽然就听到了耳边叮当作响,我本来还以为是系统声音,却不料,这似乎是一阵铃铛声音。

    我也纳闷,是来了马了么?一般马车前面都挂这个铃铛,这也是人之常情。

    但这铃铛却又脆又响,根本不是寻常的马挂銮铃,况且如果是马挂銮铃,那都应该伴随着马蹄声,但现在却没有。

    所以我就放下了茶杯,朝着远处看去,来了一个面目狰狞的恶汉,长得和正常人不一样,并且是满脸的毛发,看起来恐怖非常!

    “李逵?”我惊讶的说道。

    郭嘉笑道:“这是夜不收!”

    “夜不收?”

    “八百里加急。”郭嘉淡淡的说道,“通常八百里加急的人,便叫夜不收,也就是说,他们传递重要的公文,排的都是一个脚程迅疾的人,白天赶路,晚上也赶路。”

    仔细一问方才知道了来龙去脉,原来这得牵扯到紧急军情速递。

    如今传输靠的是驿站,普通每隔20里有一个驿站,一旦需求传送的公文上注明“马上飞递”字样,按规则请求每天300里,如遇紧急状况,可每天400里、600里,最快达800里。

    传送紧急文件时,每个驿站都用快马,这样,固然不是千里马,但每匹马都死命跑,也能够一日千里,“六百里加急,八百里加急”用来表示状况紧急水平。

    然后有时候如果马匹来不及,就得人跑,当然人跑的速度不快,但是极度强横,传递军情的过程中,一旦有人挡路,哪怕是皇帝的儿子,被撞死了,那也是活该!

    这是自古的规矩,军情速递,关系一个国家的国运国脉!

    在各种驿里退役的人,普通叫做“驿丁”、“驿夫”,或称“驿卒”、“驿隶”。

    从称号来看,他们的身份比拟低下,陆路上的驿丁,也同样遭到煎熬,他们在烈日之下,在寒风寒冷的冬天,在倾盆大雨之中,都毫无例外地要身背文书袋,匆匆飞驰在驿路上。

    而现在李逵所扮演的正是驿丁的这个身份,一路狂奔,头上戴一顶红辣椒一般的帽子,上头的红毡子倒拔到了额头的跟前,两边乱甩。

    帽子勒住了李逵那厚实的额头和下巴,头上的尖儿还是玩下来的,看起来倒是和西方的小丑差不多模样。

    配合那张恶魔般狰狞的面孔,看起来就像是地狱出来的鬼差一样吓人。

    周围的百姓,看到了李逵这般模样,一个个仿佛是耗子见了猫一样,纷纷躲开,要知道被“夜不收”撞死的人,那死了白死,分文都赔不到,甚至于军情要是出了什么岔子,全家都得牵连责任。

    人们看到了李逵假扮的夜不收,纷纷躲闪,一个个表情极为精彩,叫人目瞪口呆,瞠目结舌!

    李逵飞快的跑着,穿青挂皂,腿底下打着绑腿,结结实实的,将一条条腿上的筋线都给暴露了出来。

    他身上还背了个信篓子,一只手紧紧贴住了,露出了几根鸡毛,那是野鸡尾羽,长长的,非常明显,色泽还怪鲜润的,但这其中却贴了三条。

    我连忙说道:“军师,这一根鸡毛叫做鸡毛急信,两根鸡毛叫做百里加急,这三根是什么意思?”

    军师微微一笑:“三根便是生死攸关的紧急军务,或者是陛下亲谕!”

    我拍了一下手:“好,不愧是军师,如此妙计!”

    “跑得快,夜不收,晚上也不许休息,啧啧啧,李逵不会口头上对付人,但只要有这一身装束,还有这张恶脸,谁敢去挡他的路?!”大哥也交口称赞。

    在李逵的胳膊肘,脚踝还有身上,挂了整整十个铃铛,故而一路过来,铃铛作响。

    寻常人看到了,一般都会躲闪,除非是笼子。

    问了一下郭嘉才知道,原来李逵这厮刚在不再茶亭,是在茶亭后面去出汗了,脸上抹了泥灰,然后原地跑步跑出了一身大汗,到了汗水鼎盛的时候,再跑去成本,那模样,可不就是八百里加急的驿丁么。

    叫人意外的是,李逵跑进去之后,两个守卫立刻就躲到了一边,伸头瞧看着,竟然也没有去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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