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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行纪-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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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活该!”

“活该挨揍!”

“总不能是我们白白挨打吧?这是报应啊!”

“对啊,医药费自理,他们是活该!”

“和我们有什么关系?我们是正当防卫!”

“对啊,没死人。我们就连防卫过当都算不上!”

“安啦,这算什么啊?这能算什么事情?完全不算事情嘛!”

“对啊,打伤几个人嘛。这算什么大事?我们是没那个实力揍人,所以我们才是斯文人!”光头胖子给一干酒友的话做了最后的赤裸裸的总结:“如果我们有你林逍兄弟这么厉害的身手,我们干嘛做斯文人哪?这个,你今天打倒了那几个家伙,那是完全应该的,完全顺理成章 的!林逍啊,是他们先在你脑袋上砸了一酒瓶,你可别忘了这事!”

“可是!”林逍还是有点犹豫,他已经比较信任这个光头胖子。毕竟他来到了这个叫做地球的星球,碰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他,更可以说,是这个胖子收留了林逍!这胖子很有点江湖救急地义气,这份情谊,林逍是欠了他的。但是,对于胖子以及胖子的朋友们说的话,他还是有点踌躇,他是否要全盘的接受他们的意见?

“男子汉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哪。”胖子看着林逍,摇头晃脑的告诫道:“林逍兄弟,就算你是你所说的那个神仙好了。你要找你的药儿师姐,你带着这种脾气去可不成!你想啊,今天是一个酒瓶子砸在了你的头上,你自然不怕。若是下次砸中你脑袋的,是翻天印这样的法宝呢?啪咭一声,你的脑袋就成了烂西瓜这,你还能找你的师姐么?”

林逍猛的一惊,他背后一片冷汗渗了出来。

“人无伤虎意,虎有害人心。林逍哪,你这样行走江湖可不成!若是人家看中了你的钱财。看上了你的美貌,看中了你雪白细腻的身躯”光头胖子怪笑道:“人家非要主动地抢你、害你、下迷药迷了你,你说不定就一辈子做了人家的兔宝宝,你还怎么去找你的师姐啊!”

林逍再次一惊,他地耳朵抽了抽,脸颊疯狂的跳动起来——黑冥府的三位斧头和百灵崖的枯青老龟、幻心湖的迷元仙子,他们用阵法计算自己一行人,岂不是和光头胖子说的事情一般无

“还有,就算是上面的事情没有发生,你实在是倒霉到了极点,哪位失恋的男人或者被始乱终弃的女人非要迁怒在你的身上,非要对着你捅一刀砍一剑,你莫非还能和他们说仁义道德不成?”胖子摇着头,继续的给林逍灌注一些他酒醉后的胡言乱语。胖子的几个酒友也不甘示弱的连连点头称是,将他们平日里玩文字游戏时构思出来的各种异想天开的情节都套用在了林逍身上。每一条情节,都能让林逍这种老老实实、心慈手软的迂夫子死无葬身之地。林逍听得是浑身大汗淋漓,身体都不由得颤抖了起来。

一缕极淡的血光在林逍地眸子里闪了闪。一缕执念在林逍的元神中扎下了根。

“为了找到药儿师姐,我不能死!我不能死,我就不能让他们说的那些话成为现实!”

光头胖子兄弟几个没有想到,他们仅仅是无意中的一番调唆,最终让林逍的心里产生了多大的变化。

执念入心,心魔则生。心魔和林逍识海中陨界之主加持的精神禁制交融一起,变成了一片朦胧的淡血色雾气,飘荡在林逍的识海之中。

林逍觉得他似乎悟通了什么东西,却不知道,他的个性正被缓缓的改变。

这种改变是好还是坏。一时间没人说得清。

但是可以想象的就是,和修道界的那些心里没有多少坏心眼,就算是邪道魔修都坏得那么纯粹的人物比起来,这些满肚子坏水、满心里都是心眼的宅人,却是太坏、太坏了。

在林逍离开地球之前,他还将和这些人共处很长一段时间!

就算是宇宙的造物,也无法说清,林逍会被他们带成什么样子。

站在圆筒形商场的最高层,林逍居高临下地俯瞰着整个商场。敏锐的六感仔细的探查着商场中无数人的一举一动。双耳轻轻的颤动,捕捉着商场内任何细微的声响。只要商场内有任何不和谐的杂音,林逍都会火速赶去处理。

淡灰色的制服穿在林逍身上,和他格外英挺高大的身躯配合着是异常地英气勃勃。俊朗的面容,虽然在那光头胖子一伙人的建议下,用各种化妆品狠狠的涂抹了一层,遮盖了七八分的颜色,但依旧是能招惹不少人的目光。长发则是被剃成了薄薄的板寸,显得格外的利落、格外的精神抖擞。踏着一双刀子赠送地半新不旧的黑色皮革作战靴,林逍只是简简单单的往那商场最高层一站,只要注意到他的人都会有一种错觉——这个人的气场,似乎将整个商场都包裹在了里面。

现在,林逍是这个商场的保安。一个林逍动用了一点点小手段做了几张假证件,稍微的显示了一下自己的格斗能力后顺利取得的职位。做保安的薪水不高,一个月地收入甚至还不够光头胖子他们一伙人折腾一晚上的酒钱,但是林逍自得其乐,对于这个工作很是满意。

其一,他不用再跟在光头胖子身边蹭吃蹭喝。他能通过自己的劳动,存下一点点现金,为他以后游历四方做准备。

其二,他能够在这个商场内。观摩到世间的众生百态,他能看到很多以前不注意的东西,他能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

在商场内工作了一个月,林逍身上的气质为之一变,以往出尘的、不可接近的气息早就消散得无影无踪。如今的林逍脸上经常挂着淡淡的笑容,有如邻居家的大哥那样极有亲和力的笑容。他说话的语调也变得富有热情。甚至他行走的时候,也都不再有那些高高在上的修道人特有的不慌不忙、优哉游哉的逍遥味道,而是风风火火的充满了生机活力。若说以前的林逍是一颗长在悬崖绝壁上的青松的话,如今的他,已经变成了实实在在的一个人。

世俗红尘,有时候就是能这样的改变一个人——尤其是,当林逍的身边还有光头胖子一伙损友的时候。

耳边传来了细微的吵闹声。林逍眉头一皱,快步地走向了一架电动扶梯,朝商场的下一层赶去。电动扶梯的速度不快,林逍几个跳跃就顺着扶梯蹦到了下一层楼面,双目紧紧的盯住了一个身穿有点脏兮兮的淡青色运动服,脚踏一双运动鞋的瘦小青年,脚下加速,朝他快步的追了过去。那青年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正若无其事的一边行走一边四处张望。猛不丁的他眼前一黑,林逍已经从他身后擦身而过,拦在了他的面前。两柄老虎钳一样有力的大手死死的扣住了那青年的肩膀,林逍低声喝道:“钱包交出来!”

青年呆了一下,他奋力的扭动身体,三角眼狠狠地瞪了林逍一眼,低声喝骂道:“小子,你别管闲事!”

林逍的指头略微用了点力气,青年的肩膀发出咔吧一声响,林逍差点就捏碎了他的锁骨。青年的脸一抽,惊骇的望了林逍一眼,右手从裤子口袋里抽搐,指尖上正勾着一个精巧的粉红色皮革钱包。青年低声嘀咕道:“兄弟,哥们认栽了。得,高抬贵手”

林逍瞪了青年一眼,随手从那青年手上抢过钱包,反手一耳光抽在了那青年的脸上,打得他身体一旋,摇摇摆摆的冲出了好几步远。林逍下手极重,那一耳光就好像一块铁板轰在了那青年的脸上,几个呼吸的功夫,那青年的脸就肿了起来,肿得是青里泛红,红得发紫,一只三角眼都被肿起来的面颊肉挤成了一条细线。青年哼都不哼一声,跳起来撒开双腿就往商场楼下冲去。

冷冷地笑了笑,林逍望了望那青年的背影,低声嘀咕道:“猪头说除恶必尽,嗯,刀子说诱敌深入,一网成擒,这可真好。”

第107章 … ~生涯~

一间门店门外,一个容貌精致、衣着时尚的少女正惊惶的拉着两个朋友的手,不断地叫道:“我,我的包?”她的两个朋友也是一阵的手足无措,只是不断地拉扯着少女身后背着的一个白底红花的双肩背包——背包上被刀片划出了一条不长的缝隙,她的钱包就是被方才那青年从这里掏走的。三人都心慌了,根本就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样的情况。

“嗯,三个菜鸟!被偷了包,第一时间找保安,第二时间找警察嘛!唉,若非是我耳目聪明,发现了这边的事情及时赶到,你们耽搁了抓捕贼人的最佳时机,这钱包可就找不回来了!”

林逍摇头感慨的语气,已经和光头胖子他们一伙人有八九分神似,就是那种懒洋洋的、吊儿郎当的、近乎有点痞气的模样。

他走到那少女的面前,将钱包往她面前一送,笑容灿烂的说道:“小姐,这是你的钱包么?嗯,这个钱包很精致、很漂亮,和小姐你很是相配啊!不过,下次可要小心了,逛街的时候,背包还是挂在胸前的好。”

随手将钱包往那少女手中一塞,林逍用大拇指揉了揉鼻子,轻声笑道:“如今世界,总会有些不和谐的人和事,小姑娘出门,还是当心点好。”

少女手忙脚乱的抓紧了钱包,仔细的打量了一阵,惊惶的脸上突然露出了笑容。她抬起头来,正待和林逍说点什么,林逍已经很潇洒的转过身,大步的走向了最近的一座电动扶梯,又施施然的往顶楼行去。少女呆了呆,反过手去抓了一下自己破开了一条大缝的背包,突然撒开脚往林逍追了过去。她的朋友一把没抓住她,也只能跟了上去。

林逍背着双手,很有限地在商场最高一层的走道上往来行走。他双耳竖得高高的,聆听着商场内的一切动静。他低声哼唱着从光头胖子的电脑内学来的古老的歌曲,那一副悠闲自在的模样,好似他不是在工作,而是在郊外踏春。

他以刀子等几个出身军警的酒友教授的法子,用眼角余光打量着身边往来的游人,根据他们的衣着打扮和举止风度,猜测他们的出身来历和从事的职业;更从一些成群结队地游人行走之时他们的表情变化、在队列中的前后位置以及举止动作之间地细小差别,猜测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他们是什么身份,他们来这里是纯粹的闲逛还是有目的的购买物品。

地球和修道界是两个极端,地球世俗到了极点,修道界却是出尘到了极点。

在地球短短的两三个月,林逍所见的、所听的、所遇的。比之以往都复杂了百倍。他以旁观者的角度观摩人心世态,其实也就是在用这些人心、这些世事当作雕刻刀,慢慢地雕琢自己的心。他没有因为地球的万丈红尘忘却修道界的因缘纠缠。但是他已经不再是以前的他。

胳膊上突然一紧,一个娇脆的声音大声喝道:“那个偷我包的贼呢?”

林逍回头,那容貌精致地少女正气鼓鼓地抓着他的胳膊。跳着脚地大声喝问他。林逍微微一笑,一张嘴就是大片地谎话飞了出来:“唔。他跑得太快,我追不上他。只是从他手上抢下了钱包。他就跑得不见影子了。嗯,这位小姐。你还有什么问题么?”

“呃?”少女傻眼了。她犹豫地问道:“你。追不上他?”

林逍用力地点了点头,一本正经地说道:“是啊!人家穿着打扮是全套的运动服。我穿着紧邦邦地制服,怎么可能追上他?”

“这个……”少女迟疑了片刻,轻轻地点了点头,低声道:“也有理!我还以为,你把他故意地放走了。”

“怎么可能!”林逍用力地指了指袖子上的保安徽章 ,微笑道:“我怎么说也是一名人民保安。虽然不是人民公安,但是打击犯罪维持社会治安的义务都是相同的。我怎么可能故意地放走他们呢?小姐,能拿回钱包就是很幸运的事情了!你地背包被划破了。就当作一个教训吧!你们小姑娘以后出门哪。那得多多小心才是。嗯。可不要再被偷了东西去了。”

林逍的笑容里有着一种说不出地让人信任的魅力,少女看了一眼林逍。不由得俏脸一阵晕红,急忙点了点头。仓皇地回了林逍一声。转过身,抓着两个朋友飞一样地逃了开去。

林逍微微一笑,摇头道:“小丫头,就算我抓了那小贼,你能打他一顿还是怎么的?呵呵,刀子说得没错,对这些小女人啊,还得哄着骗着的好,否则,会纠缠不清的。嗯,说谎,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嘛!”

浑然不觉自己已经被一帮损友潜移默化变得越发邪恶的林逍自得的吹了声口哨,慢吞吞的背着双手,又顺着这圆形的走道慢慢的踱起了步子。

他行过一间茶座,茶座门口一名美丽的少女正狠狠地对着一个青年的脸蛋抽了一耳光,大声的叫骂了几句后,那少女将手上的拎包一丢,转身就快步离开。青年呆了好一阵子,这才手忙脚乱的拣起拎包,大呼小叫的追了过去。

游人们好似没有看到这边的事情,他们依旧是谈笑着,悠闲的逛过一间间门店。

林逍笑了,他看着那青年的背影,低声笑道:“唉,让我猜猜,他是在外面勾搭美女被女朋友发现了,还是干脆他是一个同性恋?啧啧,真是,那帮子家伙脑子里的东西,怎么都是这么乱七八糟的?嗯,或者,这小姑娘是朵百合,她的男友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所以小姑娘为了她和她的真爱,故而愤然动怒?”

手指轻轻的挠了挠下巴,林逍眯着眼睛怪笑道:“不成,赶紧存点钱了。从这帮混蛋身边离开!否则,我会彻头彻尾的被他们带坏了!啊呀呀呀,这不好,这非常不好!我林逍可是修道之人。可不能和他们一样在红尘里瞎折腾。”正在自言自语呢,林逍腰带上别着的一个二手手机突然响起了奇怪的铃声,那是一头吃饱喝足的猪打哼哼的声音。

脸蛋微微一红,林逍急忙抽出手机接通了电话:“喂,说了在我上班的时候不许打我手机!这个铃声,你叫我以后怎么见人哪!你们这帮混帐,再不教我怎么更改铃声,可就不要怪我下手太狠了!我真会扒光了你们把你们丢去黄浦江去!”

“什么?晚上又有饭局啊?多少人啊?初步预计七八人,远景规划二三十人?成。只要不是我买单,随便你们折腾多少人呢?”

“成啊,不就是喝酒么?我林逍生平还没醉过。我怕你们谁啊?”

“不过,今天估计得晚点跑去。我这里出了点事情,我总得把事情首尾给了结了吧?”

“什么事?唉,小事一桩,我这里抓了个小偷,抽了他一耳光放他走了,我看看他等一阵子会不会拉了人来揍我一顿。我这不是做好了准备等着挨揍么?你们看,我这多有职业精神,都下班了。还给工作单位义务解决未来的治安隐患呢。”

“什么?我太邪恶?猪头啊。这些手段是谁教我地?”

“成了,不废话了,我正上班呢!”

合上手机,林逍想了想,干脆将手机的电池取了出来,这才微笑着点了点头,继续在商场中漫步游走。

林逍当班的时间是早晨八点到下午四点。等得接替他的人到了,林逍去了商场的员工更衣室,洗了一个滚水澡。换上了自己日常穿着的衣物,和几个当班的保安打了个招呼,拎着一个小包走出了商场。

小包内,是林逍给胖子带的一点日用品——自从林逍开始上班后,原本半个月出门一次采购日用品的胖子干脆就全盘蜷缩在了租借地房子里。除了呼朋唤友大吃大喝的时候,胖子根本就懒得下楼,所有的日用品和平时所需地食物、啤酒,都是每天林逍下班的时候给他捎过去。

这个胖子活得很懒散,但是也很纯粹——那是一种很纯粹的、很纯净的懒散。

而且他那种天塌下来都和他无关的心态。林逍居然觉得,这种心态和他修道之人也有几分相似。

这是一个有趣的胖子,一个让人头疼却也觉得可爱的胖子。

晃了晃手上包括了两条毛巾、十二支牙刷、八支牙膏、四瓶洗发水、五瓶沐浴露、二十四条内裤的小包。林逍察觉到了马路对面的几道充满恶意的目光。微微一笑,林逍转身进了商场旁边的一条小岔道。

这条岔道是商场和另外一栋大楼之间的缝隙,宽不过一米五,长却有两百多米,岔道内光线昏暗,灰尘极多,是一个拍板砖、砸闷棍的好场所。

脸颊还肿得老高的小偷青年带着四个凶神恶煞一样的同伴快步冲进了岔道。他们刚刚朝前追了两三步,就愕然看到,林逍正好整以暇的斜靠在墙壁上,很热情的朝他们抛着媚眼。“刀子说过,心情好的时候,就哄老婆玩;心情差的时候,就找那种欠揍的人打着玩!”

“我现在心情很差!很差!非常差!”

“你们要理解!一个人从仙境被丢进了一个大茅坑,每天闻着臭气,喝着臭水,就连阳光都是紫外线超标的货色,我的心情,很憋屈!”

“更让我憋屈的就是,我的朋友还不知道如今是什么样了。虽然我相信她们不会有危险,但是我心里还是很挂记!偏偏我如此的挂记她们,却死活找不到回去的方法!这样我的心情就更加恶劣了!”

“最最让我恼怒的就是,我林逍自幼就家教森严,所遇见的人都是正人君子。偏偏如今我要和一群地痞流氓混蛋无赖厮混在一起!我本来是多么纯善纯朴的一个人,却被他们带坏了,被他们带得酗酒、抽烟、设套子揍人、说谎话哄小姑娘!我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也变成了小半个地痞无赖,这样地心情,你们能理解么?”

“当然了。还有一件比最最让我恼怒的事情更加让我恼怒的就是——我的薪水太低!虽然是,如今可以混吃混喝的跟着那帮子家伙蹭饭吃,但是我林逍何曾欠过人家这样大的人情?若是我的储物戒指还在,还他们这个人情是极轻松的。偏偏我身上如今一根草都没有,这份人情欠下了。以后心中又是一份魔障虽然我有紫雷天火护体,普通魔障对我不起作用,但是我心里也难受哪!”

“可是不跟着他们混吃混喝,就我这点薪水,我要存多久才能存够让我到处寻访名山大川、拜访高人隐士的费用?你们要理解我的心情,一个薪水不高的落难之人,偶尔有点心情低落、想要找几个人揍着玩,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事情。”

林逍絮絮叨叨的用极快的语速说完了这一长串话,那追上来的小偷和他的同伙还没能说出一个字。林逍就有如下山的猛虎,朝他们扑了上去。学自刀子的军队搏杀术被林逍轻描淡写的挥出,几个青年惨哼了几声。双臂、双腿的关节被他扭得纷纷脱臼,痛苦地倒在地上拼命的挣扎抽搐。

林逍站在他们身边,重重的吐出了一口气,仰天自言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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