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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丧尸的世界-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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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何况,现在的杨亦,也拥有了一些属于自己的想法,也准备付之行动。
  如果可以,杨亦还想将游hún者这个团队收到自己的麾下来。
  如此一来,杨亦又怎么可能答应江浙的邀请?
  杨亦摇头,果断地说道:“谢谢江队长的好意,我暂时没有这一方面的想法。”
  说起来,这已经是杨亦第二次拒绝江浙的邀请了。
  杨亦给出来的结果,让满是期待的江浙有些失望,不过他也没有气馁,在他看来,拥有真本事的人,都有着一股傲气,不是这么容易就可以请得动的。如果这么容易请得动,江浙未必会如此高看杨亦。
  “也好,杨兄弟你先考虑一下,如果什么时候改变主意了,我还是那一句话,游hún者的大门永远向你趟开。”
  杨亦笑起来:“会有机会的。”
  只是这个机会,在杨亦的心目中,还是如何将这个团队吞并到自己的手中。
  ……
  游hún者的根基还是在聚居地的内部,所以这些钢材,在进入聚居地的时候,同样不免会扣掉20%的税。
  杨亦随着车队进了聚居地,扛着大米回到家中,给自己下了半斤的米,在煮出来后,有小半锅也有一斤多的米饭了。别看杨亦瘦小,可是吃起来可不含糊,特别是分身融合之后,杨亦的饭量也跟着变大。
  平时只是吃个三五两就会很饱了,可是现在一顿就要一斤多,绝对是个饭桶。
  换了其他人每一顿要吃这么多,估计只有选择跳楼了,在末世里,谁也负担不起,现在不跳楼,以后也会饿死的份。
  大中午的,太阳虽说是毒辣,可有着阵阵风吹着,呆在阳台上,倒也不是很热。
  反正是光棍一个,也没有什么风度可言。杨亦捧着饭锅,上面是一大块半斤的腊肉,一屁股坐在阳台上,就用汤勺吃了起来。杨亦吃得有些急,不时被米饭搞得猛个翻白眼,又是狂灌一气的水。
  分身受伤,杨亦虽然没有感觉,可是含量会变大许多,饥饿感更强。
  “靠了,难道分身受伤,也会抽掉自己本体身上的能量不成?”
  杨亦想不通,这种事情还没有个结论,只能暂时将饥饿归类到了今天工作量有些大,消耗的能量过多,才会如此的饿。
  将米饭还有腊肉吃完,杨亦将锅一扔到阳台上,懒惰地靠在椅子上。
  家中的米倒不缺,可是腊肉却没剩下多少。
  像杨亦现在的生活,在聚居地来说,绝对是处于顶层的。多少人每天只能喝着粥,一个星期也未必能吃上一顿管饱的米饭。能有东西吃已经不错了,像菜这些就成了奢望,更不用说吃到肉了。
  在聚居地里,半年不知肉味的人,至少占了一大半。
  可是杨亦却不这么认为,他寻思着,应该怎么弄多点好东西,丰富一下自己的生活。
  “看来近段时间,还要出去一趟,让分身弄些真空封存的海味什么的,牛干牛巴也成啊。这里离海边不算远,要不可以试着去海里弄点新鲜的海鲜?”吃饱后的杨亦,明显开始思想神游了。
  半睁半眯着眼睛的杨亦,发现对面楼的住户,竟然是在阳台上用柴火煮着饭。
  浓烈的烟雾冲天而起,将他们住的房子变得浓烟滚滚,呛得里面的人不断地咳嗽,不时将脸帖在阳台的防盗网前,拼命贪图地吸着外面新鲜的空气。
  这种现象,老早就开始出现了。
  随着聚居地里的煤气渐渐消耗一空,幸存者们只能用柴火来代替。
  当然,也有团队弄到煤气回来,只是价格并不便宜,远非一般的家庭可以消耗得起的。
  市场永远都是供需求而生的,一些聪明的人,用自己的改造能力,制造出了一些燃烧汽油的炉具。用汽油来做饭,气味虽然不怎么样,可是在这末世里,谁敢奢求这么多?总比用柴禾要强上一些吧?
  “唉……让人纠结蛋痛的生活啊!”
  杨亦将思想收回来,用这一句总结性的话,给自己刚刚乱七八糟的想法做了一个定论。
  从阳台上回到房间里,杨亦也顾不得给自己洗一个澡,就是意识转移到分身上。
  和恶魔者的一战,分身的xiōng膛还被捅了个大窟窿,丧尸的自我修复是人类的数倍,可杨亦也不敢大意,天知道会剩下什么后遗症什么的。既然软体有加快修复的功效,杨亦当务之急,还是将这个大窟窿给补上。
  


 第七十六章 招兵买马

  次日清晨。
  杨亦有些疲惫地控制着分身站在一处高楼上,迎着早早升起的红色太阳远眺着。一个晚上几乎没有停止的杀戮,终于是将腰间的玻璃瓶给装满了软体。让杨亦遗憾的是,一个晚上都没有碰到进化丧尸,否则以进化丧尸的软体修复力度,一只一阶的,足够顶得普通丧尸上百只之多了。
  将软体用水清洗干净,分身坐在大楼边角上,像吃着青豆一样,一颗颗将软体扔进嘴巴中。
  软体化成了甘泉一般,进口既化,让杨亦有一种享受的清爽感。
  一个晚上,胸膛上的窟窿修复了一些,现在在软体的推动下,修复速度提高了十余倍,到达了肉眼可见的地步。
  将软体吃完,杨亦先是将楼顶的通道封死,用暴力将楼顶上的一个水泥水塔砸开,然后将分身藏在里面。
  分身的修复速度是快,但这么大一个窟窿没有一二天的修复,是没有办法完全愈合的。杨亦也正好趁着这一段时间的空闲,将自己的计划实施一下,以免让人捷足先登。
  将意识从分身上退出……
  杨亦匆匆吃了一些剩饭,然后将家中最后的两袋剩米扛上,随手提着冲锋枪,向外而去。
  两百斤扛在肩膀上,对于此时的杨亦,丝毫没有压力感。
  力量的传承,让看起来瘦弱的杨亦变成了大力神一样的存在。
  “还好,分身的大块头没有传承过来,否则自己变成了两米高,可不是一件好事情。然后再一次进阶,天知道分身会变得多大多高?”杨亦庆幸着,要真的像分身一样高大,以后的生活,可就难过了。
  清晨,总是可以看到聚居地上行色匆匆的人。
  经历了一个月的疯狂狩猎,聚居地里的贫富差距开始产生。
  每一个几乎都是一无所有,末世像是一个试练场,真金白银地试出一个人的能力。能力越大,他就越富有,拥有越多的粮食,成为末世里的人上人。而能力差,又胆小怕事的人,永远只能处于底层,终日俳佪在饥饿线上。
  最富有的一群人,说来讽刺,不是拼杀从丧尸手中抢夺粮食的一个个团队,而是聚居地的管理层。
  聚居地的官员们,他们才是处于这一场豪宴的金字塔顶端。
  接下来的,就是各团队的首领队长们,他们掌握着同样数量不菲的粮食和黄金财富。
  再排下来,则是各团队中的一些骨干成员。
  最底层的,就是得过且过的人,他们永远在饥饿来临时,才会出去临时客串一下,赚取一点粮食。一但有能吃几天的粮食,他们就会缩在窝里,等待下一次粮食消耗一空的到来。
  这一类人,就是最怕死的人,他们不敢面对丧尸,只要有吃的,就不会去面对丧尸。
  在杨亦看来,这一类人,一但出现粮食危机,最先死亡的,就是他们。
  讽刺无比的是,恰恰是他们,在死亡面前,也是最疯狂的一群人,在丧失了理智下,他们什么样的事情都会干得出来,也是混乱和杀戮的根源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扛着两袋大米的杨亦,大步向着聚居地外走去,引起许多人的侧目。
  对于旁人的眼光,杨亦懒得理会他们,依旧是我行我素。
  来到聚居地外,可以说,聚居地的四个方向,都变成了一个个临时的招聘现场,无数的团队会在这里招收团队,同样地,又有无数的人在这里寻找着团队。虽说经过一个余月来的磨合,这种寻找和需求有所下降,可还一样有缺人的团队,一样有寻找着团队的人。
  末世中,一个团队想要不死人,是不可能的,对人源的缺口,永远都会在。
  杨亦到达这里的时候,时间刚刚好,正是一个个团队整装待发的时候,这时候的人最多,热闹万分。
  杨亦四处张望了一下,寻找着一处最为显眼的地方。
  几经寻找,杨亦终于眼睛一亮,因为他发现在不远处有一处不知道谁人搭建出来的高台,极为的显眼,在这被推平的区域内,应该是除了聚居地围墙之外最高的制高处了。
  没有犹豫,杨亦走了过去,管他是谁搭建的,先用了再说。
  来到这个高台前,目测了一下,应该在六米左右,竟然没有阶梯可以让人上去。
  不过这并不能难倒杨亦,他将一袋大米放下,然后一手抓着另外一袋,一个深呼吸,然后提着这一百斤的大米,单手在这高台上攀爬起来。这种挑战,对于此时的杨亦来说,并不算挑战,轻松可以完成。
  几下就攀爬到了高台上,杨亦将这一袋大米扔到上面,又是滑下来。
  刚开始,没有人注意到杨亦,可是当杨亦单手抓起第二袋大米的时候,还是引起了旁边人的注意。
  在众多人的注视下,杨亦再一次单手提着上百斤的大米在高台上攀爬起来,像猴子一样的灵活,片刻间就攀爬到了高台上。
  “靠,这小子到底提的是米,还是棉花,用来作秀?”
  无数人发出这样的疑问,可惜杨亦不可能告诉他们答案,对于成功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也在杨亦的计划中,不可能到时候自己扯着嗓子,却没有人前来应聘吧?这样就成为一个笑话了。
  将两袋米运上到高台上,杨亦从身上将一支毛笔拿出来,拧开一瓶墨水,沾了沾,然后从高台上拆下一大块木板,在上面写了起来。
  片刻间,杨亦就将字写好。
  扔了毛笔,杨亦从肩膀上将56式冲锋枪取下来,对着天空就是扣动板机。
  “哒哒哒……”的扫射声,没有想象中制造出混乱,仅仅是引起人们的注意而已,在这末世里,枪声实在是太普通正常不过了。正是明白这些,杨亦才会大胆在这里开枪,如果不是人们司空见惯,杨亦还真的不敢这么做。
  见到附近的人都将眼光集中在自己身上,哪怕是杀戮过无数丧尸的杨亦,也是有些小紧张。
  给自己打了下气,杨亦一咬牙,没有怯场地走到高台边上。
  将刚刚写好的木板取过来,杨亦用绳子绑着,然后扔了出去,直接吊在高台上。
  在阳光下,木板上的四个大黑字,让旁边的人们都看得清清楚楚。
  “招兵买马?”


 第七十七章 送上来的威慑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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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亦弄出来的动静确实是大,招兵买马四个字一出,顿时引起一阵“嗡嗡”声响。
  站在高台上,杨亦举目四处张望。
  下面幸存者们的反应,总体可以分成三类,一类是莫不关心,一类是有些兴趣,一类则是带着好奇看热闹的表情。像第一类,杨亦知道他们应该是各团队队伍中的骨干人员,不会轻易离开团队。而第二类,就是杨亦需要争取的这一部份人,第三类就看杨亦接下来的待遇如何,才会决定他们的走向。
  议论声还在,对杨亦这哗众取宠不屑的人,开始随着他们所在的团队出发,开始新一天的狩猎行动。
  但这里的人还是太多了,高台迅速被这些带着好奇看热闹的幸存者们给围满。
  杨亦表情淡定地站在高台上,他相信自己开出来的条件,会让无数的人抵挡不住这待遇的压力。
  在这个末世当中,什么最重要?
  你询问任何人,答案只有一个:粮食。
  而杨亦的待遇,就是在粮食上下手。
  杨亦环抱着手,就这么站在高台上,冷眼望着下方涌动的人群,然后猛地吼道:“招兵买马,有没有人敢上来试一下?只要通过,待遇绝对是你们所想象不到的,记住,我招募的人员,必需是精英中的精英,有个人特长的人在此基础上优先。”
  杨亦的力量,配合着他的嗓音吼出来,和扩声器没有什么不同。
  下方的人只感觉惊雷在耳边上响起来,不得不惊叹于杨亦有一个惊人的嗓音。
  瘦小的杨亦,喊出这一翻话来,给人的感觉,就是狂妄。杨亦怎么看也是乳臭未干的小子,个子不算出众,还有些瘦弱,就这么一个人,还敢狂妄地说招募的人员,必需是精英中的精英?
  就凭瘦弱的他,如何能够带领身为精英中的精英份子?
  “哈哈哈哈……臭小子,你当精英中的精英是大白菜,随便就可以招募到?”一个粗犷的汉子在人群中爆笑,他近两米的身高,强壮的躯体,有着一股彪悍的气势。特别是他后背上背着的一柄巨斧,在阳光下,斧刃处反射着光芒,让人从心底就冒出寒气。
  仅仅是一眼,杨亦就确定,这一名汉子,绝对是战斗力彪悍无比的一名悍将。
  像这种人,他们之所以没有固定的团队,不受一些团队的邀请,就是因为他们有一股傲气,如果没有碰上让他们折服的个人或者是团队,他们一般都是游离在团队之外的一个个临时队员。
  杨亦最需要的,就是像这汉子的队员,威慑力强,让人生畏。
  “正想找一个展示品,马上就有一个如此强力的送上门来,不错不错。”杨亦暗地里高兴,想要招募真正的强者,不仅仅是待遇上,还需要展示自己的实力出来。
  自己在选择他人的时候,他人又何尝不是在选择自己?
  “哈哈哈哈……”杨亦同样是狂笑,突然遥指着这名汉子,说道:“像你这种外强中干的人,我一只手,就可以将你打趴下。”
  不得不说,杨亦这话太过于狂妄了。
  下面的人,无一不是发出哄笑,就杨亦一米七几的个头,又有些瘦弱,加上年纪不大,他凭什么敢说出如此狂妄的话来?在场的人,无一不是寻思着,需要花几拳几分钟可以将杨亦给打趴下,然后从高台上扔下来?
  粗犷的汉子,被杨亦这话给硬硬呛到,不断地咳嗽着,将两只眼睛睁得比牛眼还大:“外强中干?”
  怒火在汉子身上燃烧,对于拥有傲气的人来说,这是**裸的挑衅。
  猛地拔开人群,粗犷汉子大步走到高台前,什么也没有说,就是抓住高台的木桩,向上攀爬。在他看来,动嘴皮子,还不如用行动来告诉对方,自己现在的怒火有多盛,拳头有多想亲吻他的脑门。
  刚刚觉得杨亦炒作无趣的人,在见到粗犷汉子攀爬而上时,顿时间发出欢呼声,对于热门,国人没有谁会拒绝。
  “这不是有狮子王蒙吗?”
  “他就是狮子王蒙?传闻他性格狂暴,一但打起来,和狮子一样,讲究狂暴血腥,是一名绝世的悍将。可惜他的性格太过于高傲,好多团队想要招揽他,都被他给拒绝了。”
  “哈哈,这一下有热闹可看了,不知道这瘦弱的年轻人,吃不吃得住王蒙的一拳?”
  杨亦的耳力很出众,下方的讨论声,大部分他都可以听得到,从这些讨论声中,可以确定的是,这攀爬上来的汉子,可不简单。能够在末世里闯出一些名声来的人,都不是等闲之辈。
  等到王蒙一站定在高台上,杨亦笑起来,问道:“你就是王蒙?”
  王蒙点头,脸上带着狂态,说道:“不错,我就是王蒙。”
  “我可不管你是狮子王蒙,还是猴子王蒙,一样和刚刚说的一样,我一只手就将你这外强中干的家伙给打趴下。当然,冲着你的名气,我们打个赌怎么样,如果我输了,任由你处置,如果我侥幸赢了,你就是我第一名队员?”杨亦根本不知道王蒙是谁,不过像这种人,却是最容易上勾的。
  王蒙两只牛眼一睁:“小子,你说什么,我王蒙需要你让?你放马过来,只要我王蒙输了,任由你处置。”
  一场招募,却演变成了如同擂台赛一样的战事,也人意料,也让下面的人跟着起哄起来,他们才不管是不是招募什么的,只要有热闹可看就行了。像这种事情,人们总是乐此不疲。
  “好!”
  杨亦等的就是这一句话,也不理会王蒙会不会使用武器,人已经是在高台上一蹭,爆发出让人反应不过来的速度,向着王蒙冲了上去。
  既然是要拿这个王蒙来立威,达到招募更强队员的目的,就必需要速战速决。
  不管是王蒙,还是下方的人,都惊叹于杨亦此时的速度。
  快,实在是快。
  给人的感觉,就好像杨亦闪了一下,已经是出现在王蒙面前。
  王蒙近两米的身高,杨亦出现在他的面前,只是到他的胸膛上一点,显得无比的渺小。不和谐的是,瘦弱的杨亦的拳头印在王蒙的腹部,传承来自分身的力量,何其的强大,将高大的王蒙给硬生生推飞。
  “啪啦”的声响,王蒙的身体撞到高台的边上,将绑着木头给撞裂,然后向下摔落。
  但是在下一刻,再一次冲上来的杨亦,却伸手抓住王蒙的手,大吼一声,将近百公斤的王蒙硬生生从高台边缘提起来。
  将脑袋一片混沌的王蒙扔在高台上,刚刚轰在腹部的一拳,让他整个胃都抽搐起来,再也忍受不住,在高台上呕吐起来,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而杨亦,则是傲立在高台上,冷眼看向下方。
  “咝……”
  无数人抽着冷气,这一幕太过于出乎他们的意料了,瘦弱的杨亦,竟然一拳就将有着悍将狮子之称的王蒙给击败,这实在是太过于让人不敢相信。而杨亦的速度,更是让许多人还不明白台上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第七十八章 一战成名

  王蒙此刻的愤怒,让他忍着疼痛站起来,胃还在抽搐,可强大的忍耐力,让王蒙还是站了起来,发出震天的吼叫。
  “啊啊啊……”
  王蒙从来没有想到过,以力量为傲的自己,竟然在这里,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一个小不点一拳给放倒,狼狈地呕吐起来。“这是一个耻辱,天大的耻辱。”狼狈爬起来的王蒙,睁着两只血红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杨亦。
  杨亦还是淡笑,说道:“大块头,怎么,还不服吗?”
  “放屁,刚刚只是老子一时大意。”王蒙双臂一张,向着杨亦合抱过来。
  就凭王蒙的手劲,只要被抱住的人,他可以将对方的胸骨给压碎。曾经有个狂妄的小子,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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