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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婚之宠妻如命-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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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冷静地与绑匪周旋,甚至将他们拖在闹市,这种胆量和智谋都不是普通女人能够做到的。
    “下去吧。”
    戚晓淡淡开口,看着空荡荡的卧室,轻叹一口气。
    当日顾毅君救了她,她却担心康炎安危,这一举动定然伤了这位骄傲君王的心。
    但就算退一万步,此情此景再现,戚晓也绝不会做出另一个选择。
    即使再爱,也要先对得起良心。
    若是当日康炎未被及时救出,恐怕日后的戚晓,一辈子都要在后悔中度过。
    人情债最是难欠。
    戚晓看着镜子中眼圈微红的女人,原本明媚动人的双眸下有一圈黑影,病西子似的憔悴,往日红润的唇微微泛白,看起来的确不怎么好。
    “果然,还是爱上不该爱的人了吗?”
    擦拭着嘴唇,怔忪地看向被铺得平整到没有一丝褶皱的双人床,想到此前顾毅君半抱着她,深夜时霸道又令人脸红心跳的模样。
    轻轻叹了口气,戚晓重新看向梳妆镜,用一根简单的皮筋将脑后发丝松松扎了起来,马尾一晃一晃,若不是眸中的冷静睿智以及身上特有的娴静气息,这般看来说不定会被误认为大学生。
    走入厨房后,正在忙碌的女佣看到戚晓后不禁愣住,急忙屈膝。
    “夫人,午餐马上就好。”
    戚晓点了点头,温柔的说着:“不碍事,我暂时不饿,你先出去,厨房借我用一会。”
    女佣看向戚晓的目光满是光彩,她们家的夫人长得好漂亮,也好清纯啊。
    只是在听到对方的话语后有些诧异得眨了眨眼,结结巴巴道:“您想吃什么,我来就好。”
    哪有让主人下厨的道理。
    “没事,这些事我也是做惯了的。”戚晓朝着女佣微微点头,露出令人愉悦的笑容:“不用担心我把厨房点了。”
    略显俏皮的话语明显让女佣放松下来。
    “去吧。”
    戚晓略一催促,女孩也只好转身离开。
    戚晓看着厨房中的各类高档厨具,露出怀念的表情。
    曾经在大学住宿的时候,周末不愿回家,除却兼职就是和同寝的人去逛超市,买一些价钱不贵的蔬菜肉类,回到寝室后用一个电饭煲就能煮出不少美味,只可惜随时要防着宿舍阿姨的查寝。
    悦耳的切菜声从厨房中传去,在外面又等了一会的女佣看着戚晓娴熟的模样,松了一口气。
    转眼就看到正在花园中修建枝桠的好友,年轻的女佣抑制不住心中的冲动,轻轻拍了一把。
    “小雅,你猜我刚才看见谁了?”
    “谁啊?”
    “我看到夫人在做饭,哇,好厉害有没有。”女孩做出捧心的夸张表情,表达对戚晓的崇拜:“而且长得漂亮,身材也好棒,为人也特别和蔼可亲呢。”
    小雅咳嗽一声,“我们不能随便议论主人,要是被管家听到可就惨了。”
    “有什么关系啦,他又不在,夫人真的好美腻好厉害啊,我以前都以为那些千金小姐连方便面都不会煮的。”
    小雅不禁笑着刮了刮好友的鼻子:“你呀,大惊小怪,而且她们这样的身份又怎么会吃方便面呢。”
    “对喔。”女孩敲了敲脑袋,颇为懊恼自己说了蠢话的模样。
    “你们两个很闲吗?”
    晴天一声霹雳,严肃的声音自身后传来,两个女孩立刻转身站好,愁苦地看向地面,一副任凭打骂的模样。
    天,管家怎么神出鬼没,走路走没有声音的,花园中这么多的树叶,王楚就不会踩到吗?
    两人在心中腹诽,却明白今天挨一顿骂都是轻的,说不好就要被赶出去。
    好不容易找到这样高薪又不算太辛苦的工作,夫人脾气也好,先生虽然平常冷着张脸,却也不会和她们计较。
    她们刚才的话既然被这位甜面无私的管家听到,后果肯定惨了……
    正在脑海中转过种种悲惨念头,两人都已经做好打包回家的准备后,王楚却忽然看向从厨房走出的女佣。
    “你刚才说,夫人进厨房了?”
    女孩被问的一愣,不敢和王楚对视,只怯怯回答:“是,夫人在做饭。”
    做饭,戚家的千金竟然还能洗手作羹汤?
    不得不说,戚晓再一次让这位管家吃惊了。
    想要圈住一个男人的心,就要圈住男人的胃,这样的道理早已流传上百年,却很少有千金小姐能做到。
    本来嘛,从一生下来就被人服侍着长大,对她们来说饭菜永远应该热腾腾摆在桌上,学做饭神马的真的不靠谱,就算去学习茶道和插花,恐怕也很少有人愿意学厨艺,毕竟厨房的油烟太大,很有可能就会伤害到砸了重金在美容院保养的肌肤。
    “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王楚板着脸训斥道,站在面前的两位小姑娘眼中迸发出惊喜光芒。
    看来没事了?
    果然自从夫人来到别墅中后,就连管家的脾气也好了很多了呢。
    两人舒一口气,看着王楚逐渐离开的背影。
    “不怎么去美容院,反倒愿意下厨?”王楚喃喃自语,对于他这样一位好奇心浓重的管家来说,戚晓与大家闺秀几乎完全背离的举动时常让他疑惑,偏生这位夫人身上有带着大家闺秀独有的气质。
    假装不经意地路过厨房,鼻子不由自主抽动,使劲嗅着内里芳香扑鼻的饭菜。
    做饭讲究色香味俱全,无论真实品尝后的味道如何,这香味绝对能勾起旁人腹中馋虫,偏头远远看了一眼,色泽也是打扮适宜,仿若艺术品般艳丽,甚至连摆盘手法都用上了。
    唔,认错的态度倒是蛮好,先生应该会很开心吧。
    王楚笑着离去,顺势用孺子可教的目光看了眼戚晓。
    ——
    低气压笼罩在青荣集团上下,今天的总裁似乎心情特别恶劣,虽然冰山脸早已是常态,今日却比往常更胜一筹。
    从早间会议将两位男性主管以不带一个脏字的语句训得差点剖腹自尽,临近文件发现财务科的纰漏狠扣整个部门奖金,已然到了中午用餐时间,公司的食堂却空空如也,就连做菜的大师傅都在疑惑。
    原因只有一个,全公司上下为了能让有钱又任性的顾总满意,只能拼命完善手中的案子,不敢偷懒片刻。
    就连那些往日最为清闲,总是喜欢议论公司琐事的部门也不得不闭起嘴巴,努力做事。
    身为距离总裁最近的秘书处,苏悠悠等人表示压力好大。
    “总裁,这份文件需要今天下午四点半前签字,请您过目。”
    说话间不由自主地颤抖,战战兢兢得将手中文件递了过去,顾毅君看了一眼,幽深而狭长的眸光差点将苏悠悠吓得后退。
    好、好可怕。
    冷气释放比以前至少足了百分之五十。
    难道是因为那个准备了三个月的案子失掉了吗?还是因为戚晓最近没有来公司上班……
    “拿来。”
    冷冽恍若冰山的声音打断苏悠悠的思想,女人手一抖,差点将文件扔到地上。
    “是。”
    好在专业素养救了她一命,越发小心得将文件放到办公桌上,刚准备离去,就听到总裁放在桌上,似是特意等谁来电的手机开始震动。
    用眼角余光偷偷看了一眼,管家……
    果然BOSS是财大气粗的贵族啊,一边感慨着,一边因为总裁没有发话,不敢离开的苏悠悠努力站在一边,缩小存在感,电话那端的声音听不太清,却能清晰发觉办公室中的气温渐渐回升,适才冷的让人几乎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怀疑来自于西伯利亚的冷空气逐渐回流,压抑在心底的气息渐渐散去。
    “嗯,知道了,啰嗦。”
    虽然这样说,顾毅君唇畔却带了点点笑容。
    挂断电话,男人看一眼苏悠悠,后者立马开口。
    “总裁,如果没什么事我就先出去工作了。”她绝对没有半点偷听电话的意思啊,千万不要杀人灭口。
    “嗯。”顾毅君淡淡地应了声,明明与之前语气相差不多,却让苏悠悠松了口气。
    “让公司的人先去吃饭。”
    手放在门把手上的苏悠悠吓了一跳,几乎要以为听错了。
    君王大赦天下的激动感是怎么回事。
    “是。”
    苏悠悠走出办公室,背后已然出了密密一层汗。
    冰火两重天,就是这么刺激。
    “总裁让公司的人先去吃饭。”
    “总裁终于正常了吗?苍天啊,你终于听到我的呼唤了吗?”
    “不,应该说总裁变得慈祥。”
    “慈祥这样的形容词,能用在咱们顾总身上?”
    “总裁被什么东西附体了咩?”
    压抑着的欢呼声从各个办公室传了出来,经历了噩梦般的一上午,此时此刻的心情不亚于在洪水即将淹没身体的时候,忽然看到前来搜救的搜救艇,绝对的激动万分。
    顾毅君坐在办公室中,骨骼分明的灵活手指转着一直黑色水笔,眸光从电话中缓缓移开,幽深的瞳孔划过异彩,远远望去似是起了涟漪的湖,分外透彻。
    唔,准备做午餐来赎罪?
    看来这个女人还不算太蠢。
    只是当顾总等了几乎一个下午,都没有等到“午餐”后,终于明白恐怕新婚小妻子精心准备,根据管家形容色香味俱全的午餐,是给别家男人准备的!
    于是乎,青荣集团陷入了悲惨的另一轮地狱生涯,在暴君顾毅君的低气压下,整个公司的人主动“加班”,以比寻常晚了两个小时的时间才从公司珊珊走出。
    苏悠悠揉着酸痛的腰肢走出大门后,看着最高层散发着明亮灯光的窗口,深深咽着口水。
    到底是谁这么有胆量,竟然敢招惹顾总。
    ——
    戚晓对这一切浑然不知,事实上在做午餐的时候她也曾经想过,要不要给顾毅君也顺带着送了过去,毕竟康炎为她受伤虽重,顾毅君也伤了一条胳膊嘛。
    只是这个念头刚刚在脑海中转了个圈,就被戚晓驱散出去。
    先不说按照管家的妥帖性子,定然能给顾毅君无微不至的照顾,单单顾大BOSS的性格,恐怕看到自己的手艺就会冷嘲热讽,何况他都已经决定一个月住在公司,戚晓自然不愿意用自己柔嫩的脸蛋去贴顾暴君的冷臀部。
    来到医院后,刚准备像医生询问康炎的身体状况,恰好就在病房外碰到了。
    好在虽然全身多处骨折,脑袋上也缝了针,但因为救治及时,加上康炎平日里勤于锻炼,身体素质不错,恢复的倒是不错,旁人总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康炎却差不多一个月就能下床了,只要短时间内不从事激烈运动,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不知是不是戚晓多心,总觉得医生说话时的口吻怪怪的,似是意有所指。
    “谢谢医生,那我去看看他。”提着多层饭盒的戚晓推门而入,医生咳嗽一声,追加一句。
    “床事也算剧烈运动,近期最好克制。”
    戚晓脚一滑,差点摔倒。
    转身想要解释,尴尬的医生以百米跑的速度离开了,也难怪他这句话,分明将戚晓和康炎当成一对。
    毕竟男才女貌,那姑娘又是从一开始就对小伙子的病情极为关注,除了情侣还有谁能做到这份上。
    自以为猜中的医生完全忘记救命恩人这样的桥段,戚晓闹了个大红脸,讷讷坐在康炎床前,看着男人似笑非笑的表情,窘迫得差点钻到地缝里。
    “给你带了点饭,尝尝。”戚晓将饭盒放在桌上,一掀开盖子,扑鼻的香味就传了出来。
    因为考虑到康炎现在的情况,戚晓选的都是比较素雅的菜肴,却也诱得人食指大动。
    汤羹在最下层,腾腾热气更是将菜肴的味道催到极致,康炎看向戚晓,毫不吝惜地称赞着。
    “没想到我们晓儿还是大厨。”
    戚晓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哪里,也就会做几道家常菜,你尝尝味道,不毒死就好。”
    说完后就觉得有些尴尬,按照康炎现在木乃伊的情况,也就勉强能挪动不超过三公分的距离,吃饭这样高难度的动作,简直是准备谋杀病人。
    “咳,要不然叫护工进来?”戚晓看着桌上的菜肴,有些犯难。
    康炎的笑容一点一点淡去,眸中的光彩逐渐消失。
    “如果真的这么讨厌我,那就让医院的人办吧。”
    看着康炎这幅模样,戚晓心中最为愧疚的一块又被狠狠纠起,脑海中回荡着某个声音。
    学长为了你连命都不要了,你还这样伤他的心。
    叹了口气,戚晓认命地拿起勺子,吹了吹凉。
    “张嘴。”
    康炎面上浮现笑意,张大嘴发出啊的声音,好似等着大鸟喂养的小雀儿般,让戚晓更是不好意思。
    “真好吃。”
    每一口都认真地嚼咽,康炎表情非常认真,眸光带着朦胧的笑意,似是一江春水,波光粼粼的色彩。
    男色当前,戚晓却意外地没有红了脸。
    现在顾毅君,在公司干什么?
    这个想法一出现,戚晓就知道要遭。
    抬起头,正对着康炎渐渐敛去的光泽。
    “我自己来吧。”
    胳膊艰难得抬起,想要从戚晓手中接过筷子,却将自己累得满头大汗,戚晓急忙按住男人。
    “你别把自己再弄伤。”
    叹了口气,戚晓也知道刚才的想法出现太过不合时宜,只能默不作声得继续喂饭。
    “晓儿,总有一天我会让你知道,我并不比顾毅君差。”
    看着手中干净地仿若镜子似的饭盒,戚晓默然无语。
    康炎几乎贪婪得将每一粒米饭咽了下去,不得不承认,若是换一个女人,定然会爱上他。
    “我知道,我相信。”
    康炎在学校的时候就是人尖子,中清这样汇聚了全国顶尖学子的地方都能脱颖而出,康炎并不是靠着康家才能混下去的纨绔子弟。
    只是优秀不优秀,向来无关爱情。
    多少优秀的女神将一生耽误在渣男身上,也有不少平庸女孩跃上枝头,爱情,本来就和条件无关。
    “时间不早,你好好睡吧,我明天再来看你。”
    渐渐到了黄昏,温度有几分冷,戚晓小心翼翼得给男人掖了掖被子,转身出了病房。
    张了张嘴准备挽留,最后却什么也没做,只看着戚晓的背影越来越远。
    黄昏的交错尽头,一线黑暗渐渐浮了上来,康炎年轻的面颊笼在暗处,干净而清爽的轮廓缓缓沉了下来。
    从男孩到男人的成熟总是一瞬间,或是因为爱情,或是因为生活,或是求而不得,爱而不能的悲剧。
    ——
    轻轻合上病房房门,戚晓叹了口气,手中提着空空如也的饭盒,一转身却和旁人撞了个满怀。
    带着浓烈香水的味道,娇软的身子,戚晓急忙道歉,再抬头就看到一张艳丽妩媚的面颊。
    波浪长发垂到腰侧,一只手扶着墙,另一只手狠狠推开戚晓。
    “走路怎么也不小心点?”
    虽然是责怪的语气,声音却软绵绵,似是没有一丝力气。
    “是、是你?”
    戚晓站直身体,瞠目结舌地看向对面,这样熟悉的面颊,却用全然陌生的方式出现在眼前。
    “晓儿?”
    对面也是一愣,眼神上下打量着戚晓身上昂贵的衣物,换了副笑脸。
    “看来你现在过得不错嘛。”
    戚晓揉了揉被撞得有些疼痛的膝盖,笑容明亮地看向对面,带着久违重逢的喜悦。
    “好久不见啊,艳艳。”
    秦艳艳,戚晓大学时的室友,是曾经一起偷偷用电饭煲煮饭,熄灯后讨论彼此小秘密的那个女孩。
    只是相隔没多久,戚晓不曾料到,曾经素净文雅,和异性说话总会脸红的女孩,竟然变成这般模样。
    一个无比熟悉的人,却用如此陌生的面孔出现,似是在诠释沧海桑田四个字的真正含义。 “真没想到,一晃眼这么长时间,晓儿你还是这么美丽。”看着戚晓浑身上下价值不菲的名牌,即使在光线并不强的医院中都显得熠熠生辉,秦艳艳眸中闪过意味不明的光泽,越发亲热。
    “也没有多久,我们也才从学校出来一年多。”戚晓也同样看向秦艳艳,有些不习惯对方如此表现。
    记忆中的秦艳艳是努力学习拼命拿奖学金,和异性说话就会脸红女孩,此刻眼前的女人却神态自若,俨然多了几分流于世俗的圆滑。
    “瞧你说的,这一年时间变化还不大啊,咱都不是象牙塔中的公主,在社会一年可顶的上学校四年呢。”秦艳艳打了个哈切,将手中小香包朝着肩上一搭:“我今天有点累,要不咱们留个电话,改日再聚吧。”
    戚晓挑眉,有些不解:“咱们毕业时可是留了电话的,我说这么长时间没联系,你是不是忘了我,怎么现在电话号码都没有。”
    秦艳艳面颊有着一闪而过的难堪,而后解释似是摇了摇头:“之前机子丢了,换了个号码,想着我们可以通过企鹅联系,也就没再问你要号码。”
    这样的解释并不让人信服,在此次偶遇之前,秦艳艳还从未联系过戚晓。
    女孩曾想着打电话,看看昔日好友现况如何,只是号码拨出后怎么也打不通,这时候戚晓才发觉,虽然在大学时两人形影不离,但只要没了手机,两人之间联系的那根线就此断了。
    “那留一下现在电话吧。”戚晓拿出手机,刚输了个开头,秦艳艳就大惊小怪地看了过来。
    “天哪,晓儿,你怎么现在还用着大学时候的手机,太土了吧。”
    十分不习惯这位曾经的好友用这般夸张语气说话,戚晓也只是微微一笑,没有多做辩解。
    虽然管家买了整整几个衣柜的衣服,甚至配套的手包和帽子以及各类佩戴珠宝也买了不少,偏偏手机这般私密的东西没有考虑在内,戚晓更是不曾换过手机,一来这部手机更有纪念意义,虽然机子不是最新款,但也是曾经辛苦打工挣来的,看到这部手机,戚晓仿佛就能回忆起曾经的大学生活,二来也是没有必要,现在手机的各种功能虽多,戚晓却不是一个甘愿当“低头族”的人,在她看来,电话只要有打电话和看短信的功能就好。
    戚晓不愿解释,秦艳艳的面颊却露出诡异笑容,女人重新打量着戚晓身上衣物,有些感慨得说着:“其实现在好多白领都和你差不多,真的太贵,买假的装个门面也不错嘛。”
    眉头不着痕迹得皱了皱,戚晓将电话输入电话簿,正欲保存,曾经的备注闺蜜二字却迟迟打不出来,半晌后换上秦艳艳三个字。
    从无话不说的好友,变成无奈的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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