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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夫养成记-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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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小婶啧啧称奇,北方这边鲜少做这样清炖的东西,没想到还能这么做!今儿也算学到了。

    草鱼只要炖着就可以了。李沁又弄起鲶鱼来。

    对于鲶鱼,北方人最爱的还是鲶鱼炖茄子。俗话说:“鲶鱼炖茄子,撑死老爷子。”由此可见这道菜之美味。用新鲜的鲶鱼和茄子一块炖制,鱼和茄子混在一起,使鲶鱼肥而不腻,茄子鲜香味浓,茄子粘了鲶鱼的香,鲶鱼有了茄子的味,荤素相得益彰。

    李沁把收拾干净后的鲶鱼放入滚开的热水中稍微烫了一下,捞出来之后放入凉水中浸凉,然后取出用筷子刮去表面粘液。

    姚小婶这会儿又看不明白了,好在及时发问。

    “这么做能减少鲶鱼的腥味儿。”李沁解释道,每种鱼的处理方法都不同,而鱼肉更不同于别的肉,腥味儿越少,鱼肉也就越可口。

    处理好之后,李沁把锅内放少许油,把事先用手撕好的茄条放进里面煸炒,待茄子变软之后,盛出备用。再在锅里放咸腊肉肉片炒到出油,接着放姜丝、葱丝爆香,然后加酒和酱炒香,最后放入鲶鱼、切条和热水炖。

    鱼是极易熟的食物,多煮些时候无非就是让它更入味儿,所以煮了差不多两刻钟,两锅鱼就同时出锅了。加上葛大婶拿来的各色拌菜、蘸酱菜,一桌子食物也是丰富的很。

    “颜色可真鲜亮!不说好不好吃,就冲这菜的颜色,我也能多吃两碗!”葛大婶乐得合不拢嘴,感觉李沁总能给她惊喜。

    “谁说不是呢,我做了这么多年鱼,到了小琴这里,感觉都白做了!”姚小婶也笑着答道。

    葛大叔便道:“那就吃吧!还等啥!”

    葛大叔一发话,大家便都不客气了,伸出筷子,大快朵颐。

    “真鲜啊!”姚小婶喝了一口清炖草鱼的鱼汤,然后道,“你说这做的跟我做的材料都一样,这味道咋就差这么多哪!”

    葛大婶也喝了一口,然后就不停地点头,“小琴这厨艺,还真是没得说了!”

    葛大叔还是对鲶鱼炖茄子更感兴趣,吃了一口又一口,简直停不下筷子,见两人发表意见,忙抽空插嘴道:“是好吃!我还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鲶鱼炖茄子,茄子味儿和鲶鱼味儿都很正宗,一点外味儿没有!”

    两个孩子是早就说不出什么了,小孩子么,有吃的就比什么都知足了。

    李沁夹了一块鲶鱼给于斐,“这个嫩,你多吃点!”

    于斐笑眯眯的不住点头,扒饭的速度也比平时快了几倍。

    两条鱼很快就被大家伙消灭掉了,就连汤水也都吃的精光。用葛大叔的话说,要是鱼翅儿能吃,他也恨不能吞进去了!

    李沁笑着道:“鱼翅儿也能吃,不过草鱼的不行,要大鲢鱼的,最好是十斤八斤往上的,整条的大鱼,吃完之后,剩下的完整的鱼翅儿,用火一烤,酥酥的,特别香!”

    “果真没你不知道的吃食!”葛大叔说完,大家一起都笑了。

    晚间躺在炕上,听着于斐均匀的呼吸声,李沁愈发觉得生活充实、美好。

    其实,她有很多时候会为于斐担心,重活一世,她自认比任何人都珍惜生命,就怕出现和前世不一样的地方。但是其实今天才发现,于斐要是混起来,根本就让人拿他没任何办法,就是齐大爷也不行!

    突然,李沁又想到了于斐说让小磊拿石头铆齐大爷的事儿,不禁笑出了声。想到齐大爷那时候的模样,真是睡觉都能笑醒了。尤其是后来回来的时候,小磊还跟他俩说,其实那时候他真的很想铆一下齐大爷,不过就是他反应太慢了,等反应过来,李沁已经抓住他的手了。

    李沁当然要抓住了。若是自己家的孩子还好,可小磊是姚家的孩子。不管怎样,他们之间的恩怨,还是不要带上小磊才好。而且,李沁也明白小磊当时脑子里天人交战的状态,他想铆齐大爷的心,她理解,可同样,他不能铆齐大爷,也是因为自小受的家教的缘故。小磊的礼貌,让她今天有了更深层度的认识。所以说,姚小婶这个朋友,还真是值得交的。

    再想到于斐白天对自己的维护,看看躺在自己旁边的这个身影,李沁勾着嘴角,把身子侧了过去。于斐睡觉的姿势很规矩,就是平躺着。李沁往他边上慢慢挪了挪,然后轻轻地,把自己的左手放到他勾着的左手里,又忐忑的看了看于斐,见他的没有任何醒来的迹象,才慢慢松了口气,安心地把手在他干燥而温热的大掌里。

    一夜好梦。

    可是醒来的时候就尴尬了。

    李沁瞪着眼睛看着正转头笑眯眯的看着自己的于斐,脸越来越红。

    她真的没想到就那么就睡着了!

    于斐见她完全醒了,也转过身来,手慢慢收紧,把李沁娇嫩的小手完全裹在自己的大掌里,翘着嘴角,任李沁挣扎了几下,都没有松开。

第96章 指甲() 
李沁愈发紧张起来,这样的时候,两个人躺着相互对视,又握着手,这太奇怪了!

    “出汗了!”李沁嗔道。

    于斐这才又握了握、捏了捏,依依不舍地放开。

    昨儿聚餐剩下的食物还是很多的,两人热了热,就当是早饭了。不过鱼汤、鱼渣什么的却是完全没有了。于斐有点叹息,“哪天咱们再去抓鱼吧!”

    李沁点点头,其实她也没吃够呢!

    白日里,李沁又跟着葛大婶和姚小婶上山采了许久的木耳,等到夕阳西斜,李沁的两大口袋木耳刚刚洗完晾上,于斐就提了一只狐狸、一只獐子和两只野鸡回来了。

    “今儿收获真是不少!竟然还有獐子!”李沁惊喜道。

    獐子也叫香獐,雄性的獐子脐部附近会分泌出一些东西,干了之后,是很名贵的香料、药材,所以通常大家会叫它麝,对它产出的香叫麝香。而令人欣喜的是,于斐捕到的就是一只雄性的獐子,无疑,这价钱上是要翻几倍的。

    “为了抓它,可没少费力气!”于斐也是难掩兴奋,主动给李沁讲起了抓獐子的经过。

    獐子这种动物说笨也笨,说精也精。因为它们的特殊气味和习性,一旦猎人进入它的领地,就会轻易把它找出来。但同样,獐子也知道自己的肚脐那里宝贵,所以在觉得自己逃不掉的时候,通常会将那里一口咬烂,让人什么都得不到。

    基于此,于斐又是第一次捉獐子,所以难免更加小心翼翼。他先是埋伏起来,然后和猎犬分别蹲守在三个方向,随后慢慢缩小包围,最后合力而上,大黄飞起一口,咬断了獐子的喉管,所以这堪比金疙瘩的麝香才被完整保留了下来。

    于斐做猎人也有两三年了,平日里和猎犬也会配合一些,但是没有一次是这样完美,所以整个人都兴奋的难以自持!捕到之后,立刻和葛大叔汇合,再没捕捉任何东西。

    李沁当然理解于斐的心情,而麝香名贵,自然也应该保护好。不过更让李沁想不到的是,于斐之后虽然没捕猎,但是却给她带回来一捆芰芰草!

    马上就要七夕了,七夕也叫乞巧节、女儿节,是少女的节日。这天,除了要对月乞巧之外,女儿家也都要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其中一项,就是要染指甲。

    在京里的时候,几乎家家都会种上几棵凤仙花,普通的人家,捣烂了花瓣之后,就把花汁涂抹到指甲上,包裹起来,一夜之后,指甲就染上了漂亮的颜色。而大户人家,会在凤仙花汁里面加入明矾等东西,让花色更加持久。

    可是在北方的普通人家,李沁是鲜少看见家养的凤仙花,每到端午或者七夕,倒是会去野外寻找一种叫芰芰草的东西。它的枝干很肥嫩粗壮,叶子宽大。把它整株地捣烂了敷在指甲上,就会出现淡淡的橙色。反复敷上几天,颜色就会越来越深,最后变成鲜亮橙红色,很有少女的气息。

    李沁最近太忙,早就忘了乞巧节涂指甲的事儿了,却没想到于斐能给他想着。

    于斐拿回来的芨芨草足有一捆,还带着根儿。粗粗一看,足够她敷到七夕了,而且只要放在水里养着,就不怕它们枯萎!

    “你怎么知道要采这个!”李沁很是惊喜。

    “我听姚小婶昨天走的时候嘟囔了一句。”

    姚小婶离开的时候,正牵着她家青青的手说话,李沁也没注意她们娘俩在说什么,想不到于斐听到了,还记下了。

    李沁心里很是感动,“那你今晚就帮我包起来!”

    于斐赶快点头,心里不知怎么就想着,要是可以一直捏她的小手,应该也不错。可是再看李沁那毫不在意的欢喜模样,又觉得自己的想法很不对,甚至有些邪恶。想着想着自己就脸红了,连和李沁说话都不好意思抬起头来。

    其实,芰芰草染出的颜色很挑人,因为大多是普通人家的姑娘,少不了做活儿,所以皮肤也就大多较黑。染上橙红色之后,更显得手指黑的发亮!

    好在,李沁相对还是皮肤较白的,倒是不怕撑不起这个颜色。

    晚间的时候,李沁把芰芰草用捣臼捣烂了,又掺进去了一些明矾,让于斐慢慢挑起来,均匀的涂到自己的指甲上,再用布条细细地包起来。十个手指都包好了,就歇下了。

    第二天一早,于斐又帮着她拿下来,果然已经染上了浅浅的橙色。

    如此三天下来,李沁手指甲的颜色已经很漂亮了,而他们也终于要再次出山了。

    李沁两人和葛大叔夫妇都要出山,所以家里就都交给姚小婶帮忙照顾。好在现在两只小猎犬和小猞猁都长大了很多,加在一起,也算是能够独当一面了。所以此番出门,李沁已经完全可以放心了。

    按说山里大多的珍惜东西,自打齐家兄弟明确分工之后,就一直是让齐老三联系买家的。可是“伤筋动骨一百五”,齐老三这才过去没几天,自然没时间帮于斐他们卖,而于斐他们也不想他帮忙。所以,这次就直接把昨晚才制好的麝香也一起拿着,打算出去看看能不能遇到合适的买家。

    等加入了队伍,李沁发现,原来好多人都带了家属,这下便放心了不少。

    队伍中,齐小二应该是唯一的一个小孩子,他骑在齐大爷的脖颈上,兴奋极了,不停地嚷着,直到看到于斐,立刻噤了声。李沁忍俊不禁,这还真是一物降一物了!

    这天出发的早,按照齐大爷的说法,大概夜里就能到镇上了,而大家统一去二道贩子家的时候定在了初九的早上。

    这样一来,所有人都要在镇上住一宿了。

    按理说,胡大山家离镇上不远,是应该回去住的。可是这次李沁带了许多木耳出来打算要卖,若是进了胡家,这钱恐怕也都要交待给胡家了。

    想想,两人便接收了葛大婶的提议,打算今晚在他家落脚。

第97章 团圆() 
李沁对于猎户在城里的生活一直都是耳闻而已,可真进了葛家的小院子,才真正知道了什么是城镇生活。

    葛大婶家住在镇上的东面。猎户和渔民的家通常都会选择这里。当然,这里再多点的,就是商户了。大抵这边的人比一般的人家条件要好,就连胡同,也比普通百姓聚集地的宽上一些,一条长长的胡同两边是一人高的院墙,进了朱红色的院门,里面就是一个大院子。

    院门正对着,是一个三间的砖瓦房。青砖、白灰,显得大气又立整。门窗都被漆成了朱红色,窗上的窗纸都是洁白透亮的,让人看了就舒服。

    院子到房门之间的小路是用大石头铺的,比旁边的泥地要高出来一些,这样下雨的时候进出也就不怕弄湿了鞋子。

    院子的左边摆放着码得整整齐齐的大材绊儿,旁边用木板钉了一个狗窝,一条威风凛凛的狼犬栓在哪里。

    “这玩意儿上山,可不如咱们家里的狗。也就是在城里吓唬人的。”葛大婶笑着给李沁介绍。李沁一看,果然,他们的几只猎犬进了院子,那本来还叫了两声的狼犬立刻夹紧了尾巴,在狗窝里蜷成一团,低低的叫着,根本不敢出来。

    右边是一个偏厦,里面存放着一些日常用的工具。偏厦的旁边,是一个两层的鸡架,底层是鹅和鸭子住的,上层是鸡住的。再上面顶着一个瓦盖,瓦盖下面放着两个草编的鸡窝。

    “没事儿他们要去城外弄些草食回来喂它们,自家养,总比什么都出去买强。”

    李沁点点头,这样才是普通百姓家应该有的样子。

    “厕所在房后了,你从鸡架这边的房阴头过去就是,晚间别走错了。”

    李沁记下了,这才跟着进了屋。

    他们到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几个小的都睡下了,是葛老大给他们开的门。

    到底时间晚了,大家伙简单说了几句,就都睡下了。

    毕竟是串门,第二天天蒙蒙亮于斐就给李沁叫起来了,他要先和葛长青出去卖野味,一会儿再一起回来吃早饭。葛老大也起来了,要跟着他们一起去。

    葛大嫂李沁是耳闻已久的,跟葛大婶在一起的时候,时常听它夸奖自己的大儿媳妇,说她如何心灵手巧,如何贤惠。这会儿一看,也是,才刚天亮,就起来给大家做饭了。

    饭做到一半,葛家的二姑娘葛晓英也起来了。她今年只有十五岁,但家里家外她没少操持。自打大姑娘葛晓芫嫁了、葛老大还没娶妻,她就一直管着家里的事儿,直到葛大嫂兰氏嫁进来,她才清闲些。不过她也早订了亲,明年年初就要完婚的。

    不管是葛大嫂兰氏,还是葛晓英,李沁都觉得人很随和、实在,不愧是葛家的人。

    做好了早饭,两个小的也起来了。

    说小,也不小。葛老二和三女儿葛晓芸是龙凤胎,自打生了他们,葛大婶落了毛病,就再没生了。如今,他们也十二岁了。

    他们两个虽然是龙凤胎,但是长的不太像。葛老二随了葛大婶,颇有些膀大腰圆的架势,葛晓芸就像葛大叔,个高腿长,和李沁同岁,却比李沁高了大半个头。

    葛老二得知老爹回来了,吵吵着要出去迎。葛晓芸却是稳当许多,直接抱住了葛大婶的胳膊,不停地撒娇。

    葛晓芸模样不错,有些小家碧玉的感觉,皮肤也不像山里的孩子那样粗糙,甚至说,比之先天条件很好、但干了许多活儿的李沁来说,也是能够一较高下的。不过因为她比李沁个子高,看起来可比李沁水灵多了。

    “你这孩子,才几个月没见,怎么长这么高了!再高点,都要撵上娘亲了!”葛大婶爱怜道,抬起一只手摸了又摸自己女儿的一头黑发,怎么也舍不得放开。

    “娘你也会说,都几个月没见了!”葛晓芸佯装气鼓鼓的,“是三个半月了!娘亲,自打我生日过后,你就再没回来过!”

    “哎哟!娘这不是给你攒嫁妆么!”说罢,又摸了摸她的长发,“头发也长长了,来,娘再给你梳梳头!”

    “这丫头天天嚷嚷我梳的头没你梳的好看,娘你回来就好了,她就不用再烦我了。”葛晓英笑着叹气,看似成熟的话语,却也掩不住在母亲面前撒娇的语气。

    “这么大了,还不学着自己梳头,将来可怎么办呀!成婚了还能让你男人给你梳头么?”葛大婶满是宠溺的叹了口气。

    “我这是让二姐锻炼呢!将来有了小孩,直接就能上手给梳头!”

    “这丫头!什么话都能说么!”葛大婶轻拍了一下葛晓芸的后背,“再不许这么说,让人听到了笑话!”

    “我也就在咱们家说说!”葛晓芸吐了吐舌头,“二姐你不会和我一样的喔?”

    葛晓英显然已经习惯了她的无赖模样,转过头去不理她,嘴角却又忍不住扬起。

    李沁看着葛家母女的互动,心里满是羡慕。温馨童年距离她已经很远很远了,甚至这样的情境在她梦里都不会出现了。尤其是葛晓芸的娇憨模样,让她不由想起前世遥遥见过的样子,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美好的让她不由自主地心生羡慕。

    给葛晓芸梳完头,葛大叔和于斐他们也就都回来了。

    葛晓芸立刻飞奔过去,“爹爹!”

    她站在葛大叔跟前,像朵亭亭玉立的花朵。

    葛大叔立刻伸出手,摸了摸她俏皮的刘海儿,“长高了!”然后又看看站在自己身边的葛老二,“比你二哥还高!哈哈哈哈!”

    葛晓芸得意的扬起下巴,“那是!”

    说完,又看向葛大叔身边的于斐,笑着道:“小斐哥哥,你来了!”

    于斐点了点头,算是应了。

    大家伙笑着进了屋,葛大婶迎了上去。

    “卖的怎么样?”

    “差不多还是原来的价钱。”葛大叔道,“倒是小斐的那块麝香,一直没谈拢价钱,到后来也不行,他们价压的太低了。左右今儿大家伙也不回去,不行我下午和小斐再出去看看,药材铺或者香料铺的,看能不能再给高点。”

第98章 遇见() 
猎户几乎都在城里安了家,难得回来一次,又有女人也都跟着回来了,大家就都想在家多呆一天,齐大爷也就同意了。这样的话,大家就是明天早上起早回去。

    葛晓芸真是家里的开心果。一早上的时间,家里的笑声就没停过。不过不知怎么,出于女人的直觉,李沁总觉得葛晓芸是瞧不上她的。就像是说话,她几乎能哄到每一个人高兴,甚至于斐都一直挂着微笑,可就是一次都没提到她。要是换做别人,李沁根本不会放在心上。可是作为一个李沁一直以来都羡慕、嫉妒的人,李沁难免不往心里去。甚至还会隐隐的,觉得她是因为出身太不好而瞧不起自己。

    吃过早饭,大家伙就要去兴隆寺祈福、逛庙会了。

    青山镇,名副其实,地处山区。因为是自古兵家必争之地,又距离国境要塞不远,所以号称屯兵十万。说是镇,却一点都不输郡上的繁华。越是军事重镇,人们就越希望平安,所以每年七月初九的兴隆寺庙会,就是整个镇子最热闹的时刻。

    兴隆寺地处北山,寺名由开国皇帝御赐,乃“兴国安邦、国运昌隆”之意。不过说是北山,其实连城都不用出。从葛家住的城东走到兴隆寺,也不过两刻钟的功夫。

    还没上山,就听到了鼎沸的人声,和那嘈杂中的梵音钟声了。到了寺前的广场,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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