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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疼了?”顾尚锦扯着轲华的耳朵。
轲华拿过她手中的狐皮帽,随意一抛就抛向了狼崽子们毛毯上,一群野兽崽子嗅到猎物的味道纷纷扑上去抓挠着,瞬间就将一顶华美的帽子抓得毛发纷飞,珠落满地的破败品。
他再一次把这个狡猾的女子搂在怀里,深深的吻了下去,搅着她的舌,吞没她的气息,一双大手紧紧的勒紧再勒紧。
顾尚锦气喘吁吁的推开他的脑袋:“你想弄死我吗?”
轲华舔着她红灿灿的唇瓣:“我怎么舍得。”
顾尚锦笑道:“那你到底舍不舍得把侧阏氏给废了?”
轲华的手在她腰间揉了揉,附耳轻声道:“还不是时候。”
顾尚锦对他翻了个白眼:“如果我死在了岐崀山上,你会如何处置她?”
轲华愣了愣,脸色瞬间阴沉了下来:“你要听实话?”
“自然。”
轲华腾得起身,疾速冲到郭莺面前,在她的泪眼中倏地掐住了她的脖子,狠狠的摔在了地上。
众人俱都吓了一跳,可没有人敢上前,安夫人叫得惨烈,只看到轲华双目赤红,发指眦裂,手背上青筋暴起,如被激怒的兽王死死的咬住了让他恨之入骨的猎物,随时随地就要见对方碎尸万段,尸骨无存。
郭莺面色由白变红,最后成了绛紫,她开始还挣扎着,待看清轲华那恐怖之际的神色时却突然明白了什么,摇了摇头,闭上眼,张了张嘴,最终闭合。
安夫人的尖叫几乎要撕裂了整个宫帐,武士们蜂拥的冲了进来。
众目睽睽中,每一个人都似乎被轲华那暴露的气息给威慑。现在的他像极了三年多以前那个血腥夜晚中,亲手将弯刀刺入老大君心口的男子,绝望、痛苦、愤恨,无尽的悲苦像潮水般铺面而来,瞬间将所有人都给冲打得麻木。
顾尚锦冷冷地看着,看着自己爱了多年的男子在她轻飘飘的一句话下发疯发狂,心底满溢的悲伤几乎要将她也吞没了。
她一直知道,方归云轲华爱顾尚锦;她也知道,顾尚锦一直忘不掉方归云轲华。
他们在那么长的岁月里相知相伴,不分彼此;他们爱得太深,恨也更加刻骨。
再见之时,顾尚锦不知道他的真心还剩下几分,她也不知道他还能够给自己几分,一直到此时此刻……
“放开她吧,”顾尚锦从背后拥抱着他,轻轻的喃喃,“我知道了,我已经明白了。”
她将脸庞贴在他的颈脖处,感受那肌肤下跳动的筋脉:“我在这里,轲华,我在你的身边。”
作者有话要说:有人要二更没?
☆、二四章
寂静如昔。
大合萨敲了敲手中的烟斗,率先走出了帐篷。
顾尚锦看着床榻上的轲华,现在的他就像无害的银狼,在最安全的洞穴里,头枕着手臂沉沉的睡着。他的眉间有道深深的沟痕,如老鹰般的眼眸也闭合了摄人的光芒,一脸平静,浑然没了早上那般疯狂的模样。
顾尚锦随着大合萨走了出去,两人一前一后往半山腰走去,青霜领着两个侍女远远的跟着,显然不是很放心。不同其他人的帐篷,大合萨喜欢靠着山壁居住,就像在草原上的时候一样,他的帐篷周围除了流淌的河流还有堆积成围墙的石头。
山谷外的强风依稀呼啸着,头顶的天空看上去白苍苍一片,没有一点眼色。
老合萨的背脊半弯着,一步一个脚印的循着小路上山,不时回头看一眼。顾尚锦不知道他是在看自己还是在看两人脚下如蜂巢般铺散开的帐篷群。
“在大君还小的时候就很少与自己的姆妈住在一起,他大部分时候都被自己的兄弟嘲笑,然后哄赶。大腊月的,只能跟我这个老头子挤在山腰的破帐篷里,一挤就是好几年。”
顾尚锦侧身,脚下的山风吹得裙摆烈烈做响,可她本人却像山路上竖起的碑石,屹立着一动不动,浑然有种坚毅的气势,在无声中俯瞰着山底的子民们。
轲华的身世顾尚锦知道些,不过不如她的生父赵王清楚。轲华少年坎坷,也甚少提及自己所受的苦难。顾尚锦的记忆里,依稀只记得初见时对方如幼兽般警惕的神色,还有拿简单粗暴而有效的攻击路数。
“大君比九王大了整整一轮,九王出生的时候,大君已经能够在草原上独自生活了。有时候出去打猎,还能给我这老头子偷偷带回来一两张完整的皮子。”
大合萨从腰袋里面抓出一把烟丝撮了撮,放在烟斗里点燃了,猛地吸了两口才继续道:“说起来,草原里的孩子大多都不幸,因为部落与部落之间年年征战,为了最肥沃的牧场,长大的男子汉们不得不举起刀剑去拼搏,一旦死了尸骨都找不回来。他们的女人就带着孩子改嫁的,抛下孩子另嫁的更加多。大君的姆妈原本是一位王妃,王死了,老大君就抢了过来,所以很多人都说大君不是苍蒙的种,这让他的日子格外的苦一些。”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大合萨苦笑了一下:“阏氏见过我们的奴隶吧?那时候的大君明明是皇族,却被人当作奴隶对待,打骂侮辱都是家常便饭。”他抽够了烟,又在石头上磕了两下,继续往山上爬。
“最后一次,他被自己的兄弟压在了河里,扒了衣服,说要阉割了他,然后在他身上挂着石头沉河。”
“他跑了!”
“对,跑了。他把三王子的眼睛给戳瞎了,用河边的石头。我给了他一些干粮,让他离开,谁知道他懵懵懂懂的跑去了秦山关。”
顾尚锦笑道:“那时候他就跟一条难以驯服的野狼一样,到处的咬人,每日里都要跟我打一场。”
老合萨轻轻笑了起来:“我知道,他都告诉我了。”老人家钻入帐篷里,开始翻找需要的药材,一边说,“不过他说得更多的是在你们大雁学到了什么,看到了什么,感受到了什么。他上过了真正的战场,遇到了善良的平民,还有”老合萨直起身子来,居然从一大堆药材里面翻出了一本枯黄的书,他抖了抖,意味深长的凝视了顾尚锦一眼,“还有包容一切的皇族。”
老合萨将药材和那本书都放在了她的手心:“苍蒙教会了大君何为生存之道,大雁却教会了他为人之道。”
顾尚锦抿了抿唇:“可是,大雁对他再好,他也依然要回来。哪怕拼了性命也要会到大草原,他是养不熟的白眼狼。”
“那是因为,大雁是羊,苍蒙是狼。狼只能在狼群里重新找回属于他自己的东西。”
顾尚锦离开之前,忍不住问老人家:“你说苍蒙是狼群,那是不是代表着随时随地有人会要推翻他?”
大合萨没有正面回答,他只说:“苍蒙人需要的并不是方归云轲华,他们需要的是能够带领他们走向繁荣强大的大君,不是那个少时被他们欺辱的奴隶王。”
现在,这位奴隶王正蹲坐在小路的尽头,看着顾尚锦衣袂飘飘的从山腰上下来。
顾尚锦将东西抛到他的手里,问:“怎么起了?”
“醒来就自然起来了。大合萨跟你说了什么?”
“一些过去的事情,比如你弄瞎了自己兄弟的眼睛。”
轲华呵呵的笑:“那是他咎由自取,他甚至想过要扒了我的皮做人皮旗幡,挂在自己的帐篷顶上,每天都可以看到我的人皮在风雨里面飘摇。”
顾尚锦耸了耸肩:“真够残忍的,不过他并没有那么做。”
“对,”轲华继续笑道,“他只是在打猎的时候,差点用箭把我射个对穿。”
顾尚锦问:“你的父亲不管你们?”
“他们都说我是野种,说的人多了大家都相信了。何况,父亲也不少我一个儿子。”
“那九王为什么生活得很好。我记得你说过,你的姆妈相当疼爱他,寸步不离的照顾。”
轲华无所谓地解释:“因为怀他的时候,我的姆妈只有父亲一个男人。”他拉着顾尚锦的手,在小路上晃悠悠地走着,“还要问什么?”
顾尚锦深吸一口气,反握住他的手掌,感觉掌心里传递来的温度:“听闻你亲手杀了自己的父亲,还有你父亲最宠爱的女子,包括他们的孩子?”
“不是传闻,”轲华说,“是事实。我杀了他们,一刀一个,在那些女人的面前砍了她们孩子的脑袋。”
顾尚锦停住了脚步。
轲华很镇定地站在她的身边:“对于草原人来说,兄弟之间互相残杀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那些女人到处说我是野种,不是父亲的孩子,是为了让我失去继承大君之位的权利。我知道我姆妈的身份,我也自认争不过,不过,这不代表他们可以欺辱我,诬蔑我,陷害我的理由。”他扬起头,“就算我真的是野种,对外而言我也依然是苍蒙的六王子,是苍蒙的皇族,是父亲的儿子。”
“可是那时候的苍蒙,没有一个人愿意承认我,他们甚至命令奴隶跟我称兄道弟!”
父亲不认,母亲不疼,只有大合萨收容了他。他就像一只被强行折断了翅膀的雄鹰,不止一次的震动着羽翅想要飞起来,证明给所有人看他也可以翱翔,可是别人都看不见,或者说,他们都选择了视而不见,一如既往的充当着强者打压着他欺辱着他。
“我必须杀了他们。如果放走一个,来年,他们的报复会比我跟恨,更加残忍。”
弱肉强食!
苍蒙如此,大雁也是如此。
顾尚锦闭了闭眼,问出最重要的一个问题:“郭家!”
轲华重重的哼了一声:“狼子野心路人皆知。他们永远站在胜利者的一番,就跟当初我方家一样,他们同时都在几个王子身上投注了兵力和财力,任何一个王登位成大君,他们都是首要大臣。”
顾尚锦再一次强调:“郭莺!”
轲华早就知道顾尚锦要问,只是等到她问出口的时候,轲华还是有点犹豫了,最终平板的叙说了当初的情景。
那时候轲华从赵王手中借了三千精兵,本是打算靠着这三千兵马杀回苍蒙,夺取大君之位。只是,到底胆识有余计谋不足,在尝试野外埋伏老大君时就被重创,是野游的郭莺救下了他,偷偷的藏匿了起来。
之后,郭莺以爱慕他为由,强行从郭家要来了一千兵马随他所用。一千兵马并不多,可是,对于轲华来说,能够在苍蒙部落随意走动的武士比异族来的大雁人更加容易获取胜利。
他混在这一千兵马当中,一起参与了当时的游猎。暗中命令大雁的骑兵个个击破其他王子的狩猎部队,自己则在大部队的酒水里下毒,领着那一千人堂堂正正的杀入了大帐,亲手杀了自己的亲生父亲。转头疾奔,领着剩余人马装作逃兵,回到了族群,将驻守部落的哥哥和皇族女眷孩子聚集在了一处,上演了泯灭人性的大屠杀。
一场夺权在短短几天内就让苍蒙皇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让郭莺成功的晋级为大君的女人。
面对面和心不合的苍蒙,轲华步步为营,隐忍的痛苦与屠杀的快意洒满了大君的宝座。
“他们要财富,我给他们财富;他们要荣华,我给他们荣华;我会等待,我会忍耐,我迟早会将苍蒙掌握在我一人手中!”
顾尚锦看着前方男子那宽阔的脊背,仿佛看到了一座高山,看到了山外的白云,还有那翱翔天际的飞鹰。
作者有话要说:凶悍野蛮的草原人,唉,我突然想念温文尔雅的大雁男子了QAQ
二更达成,要表扬!
☆、二五章
大合萨说大雁是羊群的话,顾尚锦一笑置之。
她一手翻阅着合萨给她的古书,一边将手中血淋淋的肉块抛到狼崽子们的身边,看着一群小野兽为了一块肉斗得你死我活。
在外人看来大雁是羊,可是又真的有几个国家从大雁手上讨到过便宜?
大雁,只是披着羊皮的狼而已。
这些日子顾尚锦都懒洋洋的不大想动,郭莺差点被轲华掐死的消息几乎成了苍蒙贵族间私下流传的秘密,这让不少想着挑拨是非的人斟酌了一下自身的份量,难得的,顾尚锦享受了一把被人又怕又恨的感觉。
佘小七已经把顾尚锦给他的药材都分了类,仔细辨认了番:“其实就是一些安神的药,有些可以制成香料,有些口服,能够凝神静气。”
“轲华这些日子睡得不安稳,你弄几副熬了给他喝就是。”顾尚锦扬了扬手中的书,“重点在这里,你们猜这本书里面写了些什么?”
佘小七正在将药材过秤,无所谓地道:“难道是苍蒙贵族名单?”
顾尚锦笑道:“那种东西,我手上都有,要别人给作甚。”不单是苍蒙的贵族和皇族们的喜好和弱点,甚至于草原上其他部落有头有脸的人物的所有家财奴隶有多少,顾尚锦也都一清二楚。
只是,她现在是收起了利爪的狐狸,准备在肉食充足的冬日里好好冬眠一番,虽然手上影卫们传递来的讯息不少,她却甚少有部署。她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将苍蒙阏氏这个身份名至实归到底。
哪怕在草原上,她顾尚锦的眼底也不止苍蒙这一块天空,她一直望得很远很远。
正发着呆,帐篷外就传来了轲华的说话声,还有帕琏的争论:“为什么不让我去?连赤那都是我的手下败将,我已经可以上战场了。”
“我说不行就不行!”轲华掀了帘子进来,看着顾尚锦懒洋洋的依在榻上一动不动,就转头对帕琏道,“赤那那是碍着你的身份不敢对你下重手,你赢得一点都不光明正大。”
帕琏一心扑在争吵上,也没有看清地盘,自然而然的抬脚进了帐篷,口里依然在争辩:“反正我是赢了。哥哥你答应了的,只要我赢了就让我跟着你上战场。”
“战场不是儿戏。”顾尚锦冷冰冰地插话。
帕琏一愣,下意识的倒退一步,面色白了又红:“你一个女人,知道什么!”
顾尚锦嗤道:“你一个毛孩子,又知道什么。”
帕琏挺起胸膛:“我已经是苍蒙的武士了!”
顾尚锦一指在称药的少年:“小七,你来会会这位新晋级的武士。”
佘小七只在轲华进来之时行了礼,之后是头也不抬:“阏氏,持强凌弱是不对的。”
顾尚锦大笑,帕琏越发面红耳赤,抽出腰刀就吼:“我们来决斗!”
佘小七难得地瞥他一眼:“一个连自己的刀都没有见过血光的人,居然敢跟人决斗,你拿什么来斗?”
“我拿我的命来斗!”说着,举刀就朝佘小七砍了过去。
这帐篷里,除了轲华两兄弟俱都是顾尚锦的人,不说每个人的武功都拔尖,至少都是在生死边缘挣扎过的人,显然的,一看帕琏那姿势就知道这娃儿根本不够看,他简直是被轲华给宠坏了。
只听到哐的一声,那柄弯刀就夹在了秤杆与秤坪之间,那只有小孩巴掌大的金秤硬是将那锋利的弯刀卡得一动都没法动,帕琏那一身蛮力在此处毫无用武之地。
顾尚锦好笑的捏着帕琏的肩膀,对方只觉得突然一股巨力压在身上,几乎把半边身子压垮了。
顾尚锦对轲华道:“如果你那时候也如九王这般不知天高地厚的话,说不定根本没法在秦山关活下来。”
轲华已经换了一身衣裳:“他初生牛犊不怕虎,闹着要跟我去打仗,也不知道谁给他出的主意,认定了只要上了战场就可以成为有用之人。”
顾尚锦轻笑,扯了扯帕琏的耳垂,轻飘飘地道:“那是,别人总以为战场是建功立业的地方。实际上,只有真正上过战场,在战场打拼过的人才知道,战场上只有两种人。”
帕琏不服气的问:“哪两种人?”
“活人,和死人。”
帕琏一震,只见刀刃被顾尚锦随意的捏起,连刀带人,将帕琏重重的摔了出去。
“你这点三脚猫功夫,上战场就是给别人送人头,让别人建功立业飞黄腾达的。想想看,随随便便一个小兵就可以砍下苍蒙的九王的脑袋,这是多大的功劳。”
帕琏面红耳赤,拖着刀爬起来,对着轲华吼道:“我一定会让你刮目相看的!”
轲华没吱声,顾尚锦倒是回了一句:“我们等着那一天。”
转头,顾尚锦就压在了轲华身上,相当倨傲地问:“打仗?我怎么不知道有这样的好事?”
轲华握着她的手:“在草原上,每年的开春草地都还不肥沃的时候,部落与部落之间为了生存下去就会发生小规模的争斗,为了抢夺更多的粮食和畜牧。”
“年年如此?”
“对。”
“我要去!”
轲华一愣:“你去干什么?”
顾尚锦干脆整个人盘腿坐在他的身上:“你不会以为我顾尚锦是那种安分守己呆在后方,给你们男人看孩子照顾老人的弱女子吧?”
轲华笑道:“你自然不是。”
“所以……”
“可我的后方照样需要你来看顾。你知道的,这里有很多贵族,就算许给他们再多的财富,也没法填饱他们的胃口。他们随时随地都想要蚕食苍蒙的一草一木。你得在后方防着他们。”
顾尚锦戳着他的鼻梁:“你糊弄我!你把他们的兵马都带走了,他们靠什么造反?”
“你的父王赵王,就算被大雁的皇帝调走了所有的兵马,也依然可以威胁到皇帝的宝座。这是一样的,岳父有私兵,苍蒙的贵族也有私兵,他们还有奴隶,为了活命,奴隶比武士们更加敢去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