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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来征夫几人回-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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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大君你……”
  
  轲华恍然大悟,点头道:“对!她们相当的弱小,就跟草原上的小羊羔一样。只要你碰了她们,就得担心她们随时给你一蹄子,踹断了鼻梁。”
  
  赤那隔着袅袅的香烟,盯着大君不停揉着的鼻梁看了又看,实在琢磨不透大雁这群羊羔到底是弱还是强。
  
  “还是我最厉害!”顾尚锦挥汗如雨的压着小狐狸的脊背,用缎带将小东西的四肢都捆缚了起来,最后揪起它的尾巴在脸蛋旁扫了扫,“唉,真想把你做成围脖啊!”
  
  “那公主你还要将它放生做什么?如果真的要放生,让我们把它丢出去就是,它自己有腿,没人拦着的话,不用半个时辰就跑出十多里了,谁都抓不着。”
  
  顾尚锦又咬了咬小狐狸的耳朵:“你们太天真了!你们以为这样一只小狐狸能够跑出苍蒙的地盘吗?他们可都是身经百战的猎人,看到野禽首先想到的不是放生,而是抓起来烤着吃了,皮毛留着做衣裳。”她指了指头顶,“回想一下郭氏脑袋上的那顶帽子,说不定就是这小狐狸的亲戚做成的。”
  
  “可就算这样,公主你也犯不着一个人跑出去啊?要是走丢了怎么办?”
  
  顾尚锦鄙视她们:“你们不是怕我走丢,是怕我逃跑吧?”
  
  青霜笑道:“我们才不怕呢,大不了公主你前脚跑了,我们后脚就跟着各奔东西,谁愿意呆在这种没有鲜果的地方,想吃点新鲜果子都只能到梦里去寻。”
  
  一屋子的侍女们唉声叹气,她们已经有些腻了天天吃烤肉,喝羊奶的日子。
  
  顾尚锦乐不可支,这种好心情一直延续到她一个人独自策马奔驰在夜晚的草原上。身上的披风在飞扬着,像极了即将展翅的飞鹰。
  
  她心情舒畅的呼了一口气,骑马越过溪流,视野中逐渐看得清岐崀山的山峰。崎岖的山顶如同尖锥一样戳向天际,峰顶的皑皑白雪更是银河洒落下的飞尘,一望无际,连绵千里,比秦山关的山更加壮阔,更加动人。
  
  她一个人走走停停,边走边看,累及了才找块干净的圆石坐了下来,将五花大绑的小狐狸从腰间解了下来,放在碎石中。
  
  身后有个熟悉的声音说:“它会跑掉的。”
  
  顾尚锦一边拆开锦带,一边笑着:“我知道。”
  
  男人问:“你要放生它?小狐狸在草原上可是很难抓获,何况是白狐狸。”
  
  顾尚锦双手举起小东西对着男子:“很珍贵是不是?”
  
  男人点了点头,“大君送你的?”
  
  顾尚锦轻笑:“我以为你们苍蒙的人都知道。你们的大君非常喜欢送人白狐狸,送得多了,也就没什么稀罕了。”
  
  显然,男人也想到了侧阏氏郭莺头上那顶招摇的白狐狸帽子。
  
  “最近都没见到你,被派去做其他的坏事了?”
  
  “没有。从你与大君成婚起,我就一直被闲置了,暂时没有接到其他的任务。”
  
  顾尚锦瞟他一眼:“你还真是什么都敢跟我说,也不怕方归云以叛国的罪名砍了你的脑袋。”
  
  男人很肯定:“不会。”
  
  顾尚锦给小狐狸一遍遍梳理好毛发,最后将它小心翼翼的放在不远处,推了推它毛茸茸的尾巴:“去吧,去山里。”
  
  男人隔着远远的望着她的背影,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总觉得那个身影比以往消瘦了些,手指苍白秀气,附在小狐狸的毛发里,几乎要融为一体。
  
  夜幕下,那一头被风吹拂的秀发凌乱而杂乱,与那披风的衣角半扬在空中,好像一个不小心,她就会被这草原的晚风给刮走了。
  
  他突兀的说:“你很伤心。”
  
  顾尚锦回头:“什么?”
  
  男人顿了顿,那裹在黑夜里的身影显得异常的萧索:“你不喜欢大君,你很讨厌他。”他看着那跑远的小狐狸,“你甚至不愿意接受大君的礼物。”
  
  “你觉得你就是那一只小狐狸,他抓住你,你却不想留。”
  
  顾尚锦大笑,拍了拍自己的衣裙:“连你都相信了‘新婚之夜,大君的虎狼行径几乎弄死了大雁公主’这种玩笑话?”
  
  男人挑眉:“难道不是?”
  
  “是!”顾尚锦点头,一步步走向他,“当然是!他得到了我。”
  
  男子身形微僵,只听到顾尚锦微笑着道:“不过,也就一夜而已,只有那一夜。从今而后,方归云再也没有胆量踏进我的帐篷一步。”
  
  男子瞪大了眼:“你故意挑衅他?”
  
  “是啊,”顾尚锦拂开脸上的乱发,“只有惹怒了他,我们才能做那名存实亡的夫妻。我不愿意他碰我,用那双拥抱过别的女子的手来拥抱我,那样会让我恨不得一刀捅死他。”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稍安勿躁嘛,现在男主越渣,以后才有的虐嘛,捂脸~~




☆、第九章

  驼铃叮叮当当,一路从遥远的夸邯沙漠摇晃到了郯其大草原,像极了遥远而古老部落中少女清脆的笑声,摇摇晃晃的飘荡在人们的耳边久久不散。
  
  随着那铃铛声,还有男子慵懒而浑厚的歌谣:“苍天下翱翔的雄鹰是我的方向,草原上牧羊的少女是我的梦想,我愿追逐你的身影围绕在白色的穹庐上……”
  
  男子半躺在骆驼上,翘着二郎腿随着驼铃一摇一晃,嘴中含着青草不时的将歌谣翻来覆去的清唱,引得路过的牧羊人驻足观望。他却浑然不知,由着武士们围绕着他,坦坦荡荡的行走向苍蒙大部落的方向。只是,不知为何,那嘴角的笑意却是越来越大,衬得那张棱角分明的脸越发爽朗明快。
  
  “呐,枯犊儿,你说苍蒙的斥候到了方归云的帐篷没?”
  
  “王子,你不要将苍蒙想象成真正的豺狼虎豹,他们的兵马并你想象中那么强壮,他们的伺候明显不如我们九华中人敏捷和机灵。如果方归云真的已经得到了消息,没道理到现在还没出来迎接你。”
  
  男子拍着膝盖大笑:“枯犊儿,你太天真了。方归云是苍蒙的大君,怎么可能亲自迎接我九华的一个小小王子。我乌朝阳?阿卜塔的身份没有那么贵重。”
  
  他身边的青年单掌放在胸前,低头道:“在我枯犊儿的心目中,阿卜塔王子就是九华未来的大君,是我宣誓效忠的唯一的主人。”
  
  阿卜塔显然听惯了这些话,他不以为意的继续晃荡着小腿,指着不远处的高坡上:“他们苍蒙人真有意思,男人都去打战,只能让女人来放牧了吗?”
  
  枯犊儿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的确,在不远处的山坡上,一群穿着奇怪的女人正围着一群羊慌乱的赶着。左边的羊群好不容易聚集在一块,右边的羊群又分散开了,一边的公羊在顶着羊角,一边的母羊蹲在草地上懒懒洋洋,而牧羊的女子们将长发高高的梳起,穿着奢华的绸缎长裙,在微风中如花蝴蝶般飞舞着,看起来焦急而忙碌。
  
  阿卜塔好奇地张望了一会儿,不由得道:“苍蒙的女人都长这模样?”
  
  枯犊儿瞄着她们那纤细的颈脖,凹凸有致的身段,还有那在裙摆下若隐若现的绣花鞋,不觉得咽了咽下口水。
  
  “喂,美丽的少女们,能不能告诉我你们苍蒙大君的帐篷在哪个方向?”
  
  一名女子从羊群里冒出头来,疑惑的观察了他们一会儿,回道:“我们没有去过大君的帐篷,你得去问其他人。”
  
  阿卜塔吹了声口哨:“汉人!你们居然是汉人。”
  
  那女子似乎惊讶了一下,显然没想到这突如其来的陌生人居然懂得大雁的汉话,踌躇着道:“你不是苍蒙人。”
  
  阿卜塔再一次惊叹,用拗口的汉话问她:“为什么?”
  
  女子抱起地上的小羊羔,笑道:“因为苍蒙人不屑于学汉话,我们也不喜欢他们的蛮话。”
  
  阿卜塔真心惋惜:“那样他们的一生中会少了很多乐趣,苍蒙以南的汉人可比他们聪明多了,你们汉人女子也比苍蒙的女人貌美聪慧。”
  
  谁都喜欢听到赞美,女子放松了些警戒,脸上浮起了淡淡的笑容。
  
  阿卜塔还待再探问,只听到那头枯犊儿一声大叫:“王子,小心。”还没转身,就感觉脑后飞卷起一阵狂风,他急忙掩住头蹲□去。
  
  一大片的阴影从头顶掠过,马的嘶鸣声,女子的娇喝声,长鞭抽打在马肉上的啪嗒声,一瞬间,阿卜塔似乎嗅到了秦山关那红色土地上特有的血腥气。他伏在草地上,头紧紧的贴在夏草中,地面在不停的震动,无数的马蹄在他周身飞奔而过,轰隆隆,轰隆隆,震得他帽檐上大鸨的翎羽都要飞了起来。
  
  待一切过去,他才慢悠悠的从草地上爬起来,摘下帽子拍了拍,推开枯犊儿的扶持,笑意盈盈的望向马群最前方的华服女子。
  
  相比羊群中娇媚如花的汉人少女,马背上的女子身姿显得英气十足。黑黑的长发被高高的束在脑后,胸前银制软甲恰到好处的包裹着她的身形,纤细而又有力的腰肢,挺直的脊梁,绷紧的双腿夹在马腹边端正得一如最娴熟的骑兵。
  
  她手握银鞭,眼神倨傲而冷漠的睥睨着闯入禁地的陌生人。
  
  “我收回我之前的赞美。”阿卜塔笑道,“你们汉人女子不单聪慧,还相当的勇敢。”
  
  女子不言不语,握着马缰的双手紧紧收起,胯-下的骏马焦躁的在原地跺着脚,对着他们喷着响鼻。
  
  “汗血宝马。”阿卜塔不由得上前一步,想要抚摸下马的鼻梁,指尖还没碰触,银鞭刷得抽了过来,在草地上划出一条深深的沟壑。
  
  阿卜塔嘴角含笑:“嗯,凶悍的汉女。比秦山关的汉子们凶蛮多了,也怪不得会被大雁朝送来这穷困无比的苍蒙。我没猜错的话,你们是‘陪嫁品’?”
  
  羊群中的少女们脸色俱变。她们没有想到方才还无比温和有礼的陌生人转瞬之间就会变成狡诈粗俗卑贱的豺狼。
  
  马上的女子将长鞭横在胸前,莞尔笑道:“在很久以前,我的先生抓到过一只小蜥蜴,说它们是一种很特别的野禽,跟世人一样,可以通过改变自己的肤色而伪装自己和攻击敌人。如果他觉得你有利用价值,他就会变成无害的神色逗你开心;一旦你危害到了他的利益,他就会变成了凶猛的野兽,毫不犹豫的吃了你。
  
  我的先生称呼他们为‘变色龙’。”
  
  女子意味深长的凝视着阿卜塔,用着最标准的苍蒙话反问对方:“不知道九华的贵客见过没?”
  
  枯犊儿喝道:“大胆……”
  
  女子高扬着头,冷笑道:“在苍蒙的领地上,挑拨苍蒙与大雁的和睦,是非常不明智的行为。或者,小女子可以以为这是你们九华在嫉妒和惧怕!嫉妒苍蒙有了强大的外援,更加惧怕苍蒙的逐渐强大,会威胁到九华在郯其大草原上第一大部落的地位!”
  
  枯犊儿突地抽出大刀,却被身边的人及时阻止。
  
  阿卜塔挺直着身子,眉目含笑地躬身道:“九华,二王子乌朝阳阿卜塔,请问姑娘芳名?”
  
  女子调转马头:“大雁的‘陪嫁品’而已,哪有资格得到九华王子的青睐,就此别过。”再不多言,高高的扬起马鞭,如来时一般,快如闪电的消失在了草原深处。
  
  女子一走,羊群中的少女们似乎也找到了理由,纷纷弃下羊群,招呼着骏马,奔驰而去。
  
  马蹄声声中,若有似无的木樨香随着微风飘散。
  
  当阿卜塔赶着一群羊出现在苍蒙的族群部落前时,轲华已经等待多时。一同等候的郭科尔笑骂道:“乌朝阳,这是送给我们苍蒙的贺礼吗?”
  
  阿卜塔讪笑:“自然不是。这些迷路的羔羊是我捡来的,因为在苍蒙境内,故而就领了过来。”
  
  轲华与他客套了两句,对身边的人吩咐道:“去看看,是谁家的羊群,顺道送过去。”
  
  阿卜塔笑说:“我见过羊群的主人,是一群穿着奇装异服的女子,瞧着不像我们草原人。”
  
  轲华嗯了声,率先领着众人进了帐篷:“王子你错过了我的婚期。在我们苍蒙,这些羊群的主人已经成了草原上最独特的风景,”他笑了笑,“是最美的风景。”
  
  阿卜塔哈哈大笑:“那我一定要见见苍蒙的阏氏。据闻她是大雁朝最尊贵的公主,愿意远嫁苍蒙,一定是久仰了大君远近闻名的风姿。”
  
  郭科尔插话道:“可惜了,王子你来得太不是时候。我们这位阏氏寻常人是不得见的,除了成亲当日,平日里她从不踏出宫帐一步,娇贵得很。”
  
  “哦,难道大雁的女子真的都喜欢躲在屋里绣花,不见外客?那我今日路遇的女子,当真不是大雁人?”
  
  郭科尔惊诧,刻意地询问了当时的情景,继而大笑道:“王子你不知晓,大雁人听不懂我们苍蒙话,更加别说骑着汗血宝马,领着野马在草原上奔驰。她们娇弱得很,坐在马车里都嫌弃马车晃动太厉害,颠簸得头昏脑胀。骑马,更怕跌断了她们那秀气的脖子。”
  
  轲华给自己斟上烈酒,与阿卜塔举杯:“无论如何,我得感谢王子的远道而来。虽然王子迟到了半个多月,也不知是为了何事耽搁了这么久。”
  
  阿卜塔叹口气:“大君心知肚明。没错,你的兄长,苍蒙的叛徒阿不尔斯已经逃到了我们九华,他被我的大哥奉若上宾,并且引荐给了我的父亲。”他猛地灌了一口酒,浓烈的酒液顺着咽喉吞入胃里,搅得肚子里火辣辣的疼。
  
  “父亲同意了阿不尔斯的提议,答应借兵,让他夺回苍蒙的大君之位,报仇雪恨。”
  
  轲华握着自己的腰刀,抚摸着上面一个个纹路:“好处。”
  
  “好处!”阿卜塔定定地对视着他,“自然是你们苍蒙另外一半最肥沃的草原。”
  
  “不。”轲华摇头,指着阿卜塔:“我是问你,你要什么好处?”                        
作者有话要说:好吗,男二千呼万唤出来了,虽然看起来又是一只狡猾的狼崽子
PS:JJ又抽了,死活不让我发文啊




☆、第十章

  大雁即将迎来硕果累累的秋收之时,郯其大草原上的夏日也已经远去,接踵而来的是岐崀山谷里时而呼啸而来的强风,还有逐渐变凉的白日。
  
  草原上没有秋天,只有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夏日还有白雪皑皑的冬季。
  
  河床的水位逐渐降低,不用多久,这片繁荣的大草原将再也见不到一只活蹦乱跳的野禽,干渴的土地里长不出一根翠绿的野草。每当这个时候,不论是哪个部落,他们的大君都必须带领着自己的族人往更北方的岐崀山脉迁徙,去山谷里寻找避风的谷口,重新安居乐业。
  
  岐崀山脉连绵几千里,山顶常年被冰雪覆盖,远处看去如同一条蛰伏的白龙沉睡在天地之间,翻过无数个山头,更远的北方将会是另外一番景象。山的那边有鲜嫩的野草,有攒动的河流,有肥硕的动物在欢快的奔跑。
  
  “再过几年,帕琏就可以带领着部落里的牧羊人一起,去山的那一头放牧,然后在隔年的春天再回来。那时候,你就会成为一个合格的牧羊人,同时也会更加强壮,更加的勇敢,等上了战场,你就会变成和大君一样的英雄,保护我们大苍蒙世代安定。”
  
  十二岁的少年咬着酒槽子,看着安夫人亲自给他的酒壶里灌满新酿的烈酒,含含糊糊地道:“我才不去放牧,我要跟着哥哥一起去战场。听说九华的二世子带来了阿不尔斯的消息,我要去砍下他的头颅,献给哥哥。”
  
  郭莺正在给他缝补新的长袍,少年的身量一天一个样,一个月前的衣裳再过两个月肯定就穿不下了。
  
  “那是武士们才能做的事情,你别偷偷跟着去。我会担心。”
  
  帕琏显然是没有听进去,郭莺像个真正的姆妈一样,抚摸着他一头粗短的发茬:“在苍蒙,每个人都有自己必须做的事情。强壮的男人保护我们的牧场,女人们为他们看护家园,孩子们尽快的长大,学该学的本领,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帕琏哼道:“那大雁来的女人做什么?”
  
  郭莺愣了愣,轻柔的笑道:“他是大君娶的阏氏,她什么也不用做。”
  
  “可你也是阏氏,你却什么都要做!”
  
  郭莺低垂着眉目,强颜笑道:“不同的,她是大雁的鸾凤,是大君心中唯一的齐娜,而我只是大君身边一个卑微的女仆,是一个奴隶。”
  
  “你才不是!”帕琏刷得跳起来,“我听安夫人说了,那个女人住着我们苍蒙最好的帐篷,吃着最鲜嫩的食物,骑着最高大的骏马,身为阏氏,却从来没有替我们苍蒙做过任何一件事情。”少年尖锐地嘲讽着,“我怀疑她连马奶都不知道怎么挤,她不配做我苍蒙的阏氏。”
  
  “帕琏……”
  
  “我讨厌她!”少年气呼呼的跑出了帐篷。他已经厌烦了郭莺一次再一次的提醒,告诉他大雁的公主多么的尊贵,告诉他大君有多么的疼爱着公主,告诉他,阏氏才是帕琏真正的嫂嫂,是他的家人。
  
  方归山帕琏一点都不喜欢大雁来的那个女人,他恨不得她立即滚出苍蒙,这样他心目中最善良最美丽的郭莺才能够成为哥哥唯一的女人。
  
  “赤那,你这又抬着什么东西?”气呼呼的少年看什么都不顺眼,直接在路过其他帐篷时,带着一行侍卫吼开了。
  
  赤那见了来人,半侧过身子躬身道:“九王,我奉大君的令,送些东西到阏氏的帐篷去。”
  
  “又送东西!”帕琏快走两步,强行打开后面盖得严严实实的木箱子,一股子寒气铺面而来。仔细看去,整个木箱子里面居然塞满了圆滚滚紫红色的葡萄,都被碎冰镇着,也不知道从多远的地方运送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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