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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来征夫几人回-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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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比轲华的大动肝火,顾尚锦除了轲华离去之时的发呆发愣之外,依然毫无动作。
  
  直到第二日清早,入秋的阳光迟迟不肯露面的时候,轲华强制性的把顾尚锦拖到了练武场,指着满场打着赤膊的侍卫们宣布:“你们中间,不管是谁赢了阏氏,就可以从阏氏的帐篷里挑选一位侍女回去做妻子,君无戏言!”
  
  众人哗然。
  
  燕支更是急得眼角冒泪,抓着顾尚锦的衣袖,只喊‘公主,公主’。
  
  顾尚锦人都没清醒就被推到了一群臭汗的武士中间,十二分的迷糊:“谁说要给你们做妻子了?”
  
  轲华道:“为了公平,如果阏氏赢了,也可以随意挑选里面的任何一个侍卫回去给你放马牧羊。”
  
  燕支躲在顾尚锦身后,跺脚:“我们公主不稀罕。”
  
  轲华可容不得人反驳,一个眼色,就有跃跃欲试的武士挥舞着拳头招呼过来。他们苍蒙的汉子们自然不稀罕大雁的女人,不过他们倒是真的想要见识大雁的武功。在迎亲的那一日起,苍蒙部落就有人流传着这位新阏氏武功了得,能够跟大君比肩的谣传。
  
  如果赢了阏氏,那么是不是代表有可能从大君的手中夺犬苍蒙第一武士’的称号?
  
  结局,显而易见。
  
  顾尚锦一脚踹飞了赤那,看着地上躺着的十多个莽汉,抖了抖肩膀,直接剑指轲华:“让小兵替你冲锋陷阵有什么意思!真要从本宫手上拿人的话,得你自己亲自动手。赢了,本宫的侍女随你挑;输了……”
  
  “输了,我到你的帐篷前当一个月的门神!”
  
  顾尚锦冷哼一声,就知道这个野蛮人不会让她钻空子。
  
  再不多话,顾尚锦挽了一个漂亮的剑花,只取对方的胸膛。轲华手腕一抖,随身携带的腰刀已经出鞘,两种兵器在空中划出刺耳的吱吱声。两人靠得太近,轲华几乎可以嗅到她那带着木樨香的气息,沉笑一声:“火气真大,公平比试而已,你犯得着开局就使出杀招么?”
  
  顾尚锦力道不够,对着他啐了一口,单剑横划向他的颈脖:“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打算!告诉跌落尘土:“我苍蒙大君方归云轲华向格帕欠天神立誓!此战,若顾尚锦胜,我让其荣归故乡,绝不阻拦;若我方归云胜,”他盯着她,字字铿锵,“顾尚锦生,必须在我苍蒙;死,亦必须在我苍蒙,归我方归云一人所有!不得反悔,否则……”
  
  他咬紧了牙,盱衡厉色:“我必倾其一生,让你大雁永不安宁。”
  
  顾尚锦身躯猛地一震,只觉得周围的风中都夹带了血腥气,让她那颗平静的心也开始剧烈的跳动起来。她似乎看到了遥遥的秦山关上,那一片杀戮中的城墙,又似乎看到了无数将士的长枪划开敌人的胸膛,那飞溅的血珠,绝望的嘶吼,最后的挣扎都在她的眼前闪现。
  
  顾尚锦握紧了长剑,拇指在剑刃上狠狠一划,在誓言之血前大喝:“我赌!”
  
  血珠还未吹散,剑已经刺到了眼前,比上一次更恨、更快,也更决绝!轲华早已熟悉她的性子,在她立誓之时腰刀已经转了个方向,不再是刀刃背对,而是刀锋向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取她虎口。
  
  剑与刀的碰撞划出无数的火星,将两人眼中的战火彻底点燃,急招不行,变招再来。
  
  顾尚锦身形灵敏,长剑或直如大枪,或弯如水袖,剑剑走偏锋,刃刃夺咽喉;轲华银刀阔斧,大开大扩之间封死了对方所有的退路,只看得众人目瞪口呆。
  
  那双剑如同天空下最闪耀的光,划过轲华的脸颊、眼角、下颌,在他的肩膀上刺出艳丽的血花,每一次即将再深入一分之时,却总是被那腰刀或挑或顶。
  
  两人速度越来越快,出招越来越恨,似曾相识的比斗场景一一在眼前划过。
  
  每一次挑衅,每一次追逐,每一次刺探,每一次的伤痕累累都在心口刻出一道又一道的伤痕,经过岁月的沉淀,终于又重新暴露在了阳光之下,血迹斑斑。
  
  ‘叮叮叮’无数的碎响在耳瓣回荡,顾尚锦握剑的手越来越抖,只觉得对方每一次出刀都如泰山压顶,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她咬着牙,在即将退入人群的瞬间,剑尖霍地插…入厚实的泥土中,猛地一挥,无数的泥尘往轲华的眼中飞扬而去。
  
  顾尚锦毫不犹豫,另一柄长剑如雷霆之势直刺向他的胸膛……
  
  一切的响动都戛然而止,那微风的叹息声,花草的喃喃声,人们的碎语声都离他们远去。
  
  顾尚锦只看到轲华胸前那一片衣襟瞬间湿润,他单掌夹在剑刃上,刀刃贴在她的咽喉处只差毫厘,只要她吞下一口气,那锋利的刀刃就伸入肌肤,割开气管,让她回天乏术。
  
  无端的,顾尚锦胸口剧痛,只觉得有无数的巨石塞满了胸膛,让她吐不出一口气,也忘了如何呼吸。
  
  在这片广阔的大草原上,顾尚锦第一次失声痛哭,血泪盈襟。
  
  心底那一座巍峨的守城离她越来越远,那连绵几万里的官路上风雨飘摇,大雁皇城里春日的桃,夏日的牡丹,秋月的菊,还有那白雪皑皑中苦寒而来的红梅花香越来越模糊。
  
  轲华蹲下…身子,紧紧的抱住她,将她哭泣的脸埋入自己血染的胸膛,她那一声声的‘爹,娘’的呼唤,也被他用力的掩藏。
  
  他亲吻她的发顶,用着前所未有的真挚情感,告诉她:“尚锦,你是我的,你只能是我的!”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顾:听某人说,想要重写十一章,她觉得那一章表述有点问题
方:别重写了,再修文下去,我的肉就遥遥无期了
顾:你怎么老想着吃肉,多吃素才能长命百岁
方:我们草原人只有肉吃,也只爱吃肉;(张嘴)求投喂




☆、十三章

  金撒帐,帐帘上的穗子被紧紧的拽下,再拽散。
  
  郭莺躲在帐角,目光几乎凝在了远处的轲华身上。他只看到了大雁公主的泪,看到了她的苦,却丝毫没有留意到他的背后还有一个女子在深深的凝望,在等着他回头,等着他给予安抚的眼神。
  
  帐篷外,大雁公主的泣声终于渐渐掩了下去;帐篷内,无声的哽咽却胜过仰天的呐喊。
  
  郭莺浑身颤抖的将自己拥紧,捂紧了耳朵。
  
  安夫人从帐外进来,焦急地拥起她:“侧阏氏,别哭,郭将军来了。”
  
  郭科尔闷哼:“弱小、懦弱,哭能够让大君回头吗?”
  
  郭莺只是落泪,郭科尔大咧咧的坐在主位上:“大君的性子别人不知道,你难道还没看透?他可是苍蒙最狠心的男人,就算抱着最美的女人在怀里,他的心里装着的也是权势,是地位,是数不尽的财富。”
  
  “大君爱她。”郭莺弱气地强调。
  
  郭科尔冷哼:“妇人!如果大君不爱那个女人,他又怎么找大雁借兵,借粮食,明年开春后又怎么去跟九华打战。大君爱的是那个女人身后的大雁朝。”
  
  郭莺抬起头来,半信半疑的问:“难道我们郭家给他的还不够?”
  
  郭科尔几乎要指着郭莺的脑袋大骂:“我们郭家怎么可以把所有的身家都压在大君一个人的身上?我们的兵马去给他打战,谁来替你守住大君的老巢,守住我们郭家的荣耀?”
  
  他大气的挥手:“就是要让大雁的人来,让他们代替我们草原人去攻打九华。胜了,九华就是我们的;败了,我们郭家也没有丝毫损失。”
  
  郭莺咬着下唇:“如果大雁的人胜了,我们郭家在大君的心中还有什么地位?”
  
  “所以你才必须尽快生下世子!只要生了世子,苍蒙的一切迟早都是我们郭家的。”
  
  “可是,”郭莺偏过头,“自从大君娶了新阏氏,他就再也没有找过我,连我的帐篷他也不来了。”
  
  郭科尔猛地掰过她的下颌,直刺刺地盯着她:“我大草原的女儿什么时候变成这么的愚钝?拿出你的勇气和手段来,想想当初你是如何征服大君的,想想当年你是凭借着什么智谋从四大家族的女儿中脱颖而出,成为大君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侧阏氏。”他一把甩开她,“连一个男人都征服不了,你还算得上草原上最美丽的女人吗?”
  
  待到郭科尔走远,安夫人才扶着郭莺坐了下来:“侧阏氏,不得不说我们都太小瞧大雁那个女人的手段了。我听闻大君至始至终也只在她的帐篷过了一夜,也不知道她用了什么妖法让大君对她一直念念不忘。方才我看那个女人武功了得,说不定在床上也……”
  
  还未说完,帐篷隐蔽的一角钻出一个脑袋,一个少年轻声唤:“姆妈。”
  
  郭莺回头,惊讶:“帕琏,你怎么偷偷跑来了。”
  
  帕琏腼腆的笑了笑:“我想你了。”
  
  郭莺擦干了泪,温柔的召唤着他:“我也想你了,在大合萨那边一定吃了不少苦吧。”
  
  金撒帐里的眼泪隐藏在了心底,宫帐内的血泪已经干透。
  
  顾尚锦大哭特哭了一顿,人累了,心也累了,脑袋昏昏沉沉的由着轲华抱着她回了宫帐。
  
  青霜和燕支小心翼翼伺候着她重新梳洗了一番,在轲华的盯视中再狼狈的逃窜了出去。
  
  静静的帐篷里只听到两人细细的呼吸声,轲华看着她难得的安静只觉得回到了少年的时光。她与他闹着小别扭,一个人趴在小院里生闷气。轲华不知道她为什么生气,也不知道如何劝导,只好自己守在她的床榻边,一边听着她细细密密的的呼吸,一边看着门外春去秋来花开花落。
  
  秦山关的守城里,到处种着高大的乔木,四季常青。
  
  顾尚锦格外受到将军们的照顾,单独住在一个小院子。院子的东墙有棵梨树,到了四月的晚间,细小的梨花从树枝上飘落下来,像极了温柔的雪。到了清早,屋顶、窗沿、长廊上到处都是细碎的白白的花瓣,让人不忍践踏清扫。
  
  顾尚锦就爱在梨树下舞剑,灵动的剑锋从花瓣飞舞的缝隙中穿透划过,像极了老人口中的精怪,勾人魂魄。
  
  那时候,她的闷气可以一直从梨花开时延续到梨花败落。轲华笨拙的把小小的花瓣收集起来,用干净的麻布包捆着吊在她的床顶上,这样就算花落了,她也依然可以嗅到四月的梨花香,很久很久。
  
  大草原上没有梨树,轲华只能在香炉旁的案几上找香粉盒子,从里面抓了一把木樨粉末洒在了炉子里面,再盖上青铜的异兽盖子。又出去吩咐人送了干净的布条和药膏,还有换洗的水,一大堆东西放在了床榻边。
  
  他推了推顾尚锦的手:“我受伤了,得上药。”
  
  顾尚锦抱着被子盖住头。
  
  轲华自己解开长袍,他喜欢绀青色的袍子,可草原上尊贵的人大多着浅色,只有做粗活的奴隶和流血流汗的武士才穿深色,有的会深底上绣上艳丽的纹饰或者吉祥的图案。轲华的则是月白的袍子镶嵌绀青靛蓝的缎襟袖口,上面一针一线的绣了古老的咒语,腰间再系上长达十多尺长的赤金腰带,用结实的红绳扎紧,挂上玉坠、牛角等物,要解开这些东西颇费功夫。
  
  他自己折腾了半响,还是只能去推顾尚锦:“血都干了,估计伤口要结痂,再上药就迟了。”
  
  顾尚锦背对着他,踹了两脚。
  
  轲华继续道:“等下血飙在你的床上,弄脏了别怪我。”
  
  顾尚锦噔的跳起来,恨不得对着他半…裸…露的背部伤口再狠狠踹上一脚:“你赖在我这里干什么,滚出去!”
  
  轲华举着湿透的布巾子对着她:“这是我的土地,我不滚。”
  
  顾尚锦气极了,吼道:“那我滚!”
  
  轲华笑着抓住她:“你给我上药,弄完了我带你一起滚。”
  
  顾尚锦打开他的手,恨不得用布巾勒死他。轲华一点都不怕,他已经什么都不担心了,坦然的把伤痕累累的背部露给她:“最毒妇人心,你是真的差点杀了我。我死了,你会被苍蒙人给生吞活剥,所以我无论如何不能输。”
  
  顾尚锦冷笑,觉得他说的都是鬼话。
  
  轲华背后的伤口有大有小,相比胸口前那最狠的一剑,也只能是小巫见大巫了。顾尚锦的剑法太刁钻,那一剑差点要了他的命,到现在他依然脸色苍白,死撑着要她亲自来动手上药。
  
  除了顾尚锦给的新伤,他的身上还有很多成年累月的旧痕。战场上拼杀过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顾尚锦一点都不奇怪,也不心疼,上药的手更加算不上温柔。
  
  她就算对轲华有再大的怨恨,她也不能忘记自己的身份和责任,既然已经无法反抗,那么怎么生存下去才是正事。不过,这样也不妨碍她泄露自己的怒火和不甘。
  
  轲华由着她,像是已经吃饱喝足的狮子王,在阳光下坦然的敞露着自己的肚皮,由着母狮子用锋利的爪子在他的背上,胸口重新抓出无数的细小伤痕。
  
  两个人都折腾了一个早上,很累了,勉为其难的一起吃了午饭,轲华二话不说的脱了靴子,从后面抱住顾尚锦倒在了床榻上,他贴在她的鬓角,双手双脚固住她的挣扎:“我失血过多,很困,让我睡一会儿。”
  
  顾尚锦也很累,持续的打斗和哭泣耗费了她太多的心神,再也无力反抗,沉沉的睡了过去。
  
  一直候在帐篷外的吴越直到听不到里面任何的响动才安心的舒了口气,对一边的燕支道:“别担心,公主不是那么容易妥协的性子,就算暂时是大君占据了上风,也不代表公主的人全部都由大君说了算。”
  
  帐篷外一圈的侍女依然有点担忧,吴越颇有点深意的追加了一句:“当然,如果你们只是不想嫁给寻常的武士,而是苍蒙的达官贵人,或者是大君本人的话,则又另说。”
  
  燕支等人一惊:“嫁给那个杀人魔王?!”
  
  青霜在一旁凉凉地道:“吴大人你真的没听说过?苍蒙这位大君可是心狠手辣的主,对自己的父兄都下得了恨手,更别说对其他人了。现在看来大君对公主情深意切,可谁知道他到底是真的为了公主本人,还是为了公主身后代表的大雁朝。”
  
  吴越只能叹息一声:“只能等日久,见人心了。”
  
  天上的苍鹰发出嘹亮的啸声,一如既往的盘旋着,目光如炬的寻找着草原上的猎物,一旦寻得,即会展开巨翅,冲刺而下,像离弦的箭般一击即中。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方:总算抱得美人归了,不容易
顾(踹):谁让你上本公主的床的,本宫招你侍寝了吗?
方:招了!
顾:谁证明?
方(似笑非笑的环视一遍周围众人):谁都可以证明。
众人:……(冷汗,继续冷汗)




☆、十四章

  十月底,草原上的风已经割起了肌肤。
  
  轲华指着远处那连绵无际的岐崀山:“别看山就近在眼前,真正走到山底最少也要半个月。等安顿下来,葭月仲冬的雪也有膝盖那么深,所有的猎物都躲在洞穴里,冬眠了。”
  
  顾尚锦骑在马上,遥望着山顶上覆盖着的千年积雪:“那你们吃什么?”
  
  “奶酪,早就储备风干的肉。山里也有野菜,不过很难寻,采摘起来颇为功夫。”两人的身边是长龙般缓行的苍蒙人。
  
  这个季节,稍微力壮的男人们陆陆续续的赶着成群的牛羊越过岐崀山,翻过十多个山头,到山的另一边去放牧。女人带着孩子和老人,由武士们帮助着,一起迁徙到山谷里,躲避越来越严酷的冬季。
  
  顾尚锦想了想:“年年这样一个来回,多麻烦,为什么不造个城?既可以保护子民,也可以抵御外敌。”
  
  “像秦山关的守城?”轲华苦笑,“我也想,可是很难。我们草原人与你们中原人不同。我们生来就好斗,部落与部落之间,为了最肥沃的牧场,可以年年发起战争;贵族与贵族之间,为了获得更多的奴隶,可以想尽办法吞噬掉其他的家族;哪怕是平民百姓,也无法安然的居住在一个地方,因为草木会枯萎,河床会干涸,为了活下来,必须往更暖和的地方去居住,这样,外来者总是会被先来者驱逐,从而发生群斗。”
  
  他指着这辽阔的大地:“不要以为我们草原人很多。郯其大草原所有的部落加起来,总共都只有三百万人,可是你们大雁,只是一场战争就号称百万雄师。你们的皇帝是唯一的王者,你们的祖先早就统治了所有的汉人,你们不会自相残杀,你们一心对外,你们的子民可以安下心来一心一意的给朝廷纳贡,我们却不行。
  
  夺了草原人的牛羊就等于夺走了他们的性命,所以,部落与部落之间,只能为了牧场而拼杀,有了牧场,牛羊才能肥壮,草原人才能活下来。”
  
  顾尚锦十分平静:“听起来像咎由自取。”
  
  轲华问她:“你喜欢住在城池里?”
  
  顾尚锦嘿嘿奸笑:“我是个野人,喜欢去无拘无束的地方。”
  
  顾尚锦可不是傻子,她知道苍蒙缺什么,也知道大雁可以给苍蒙带来什么。可是很明显的,苍蒙需要繁荣,可大雁并不想看到它的繁荣,因为繁荣就代表着壮大,壮大会带来野心,野心就是杀戮。
  
  顾尚锦身上的责任,不是为了苍蒙的繁荣昌盛,而是为了大雁边疆的安定。所以,轲华的试探,顾尚锦就只当耳边风,偶尔吊吊他的口味,却不会给实际的利益。
  
  不过,预谋归预谋,等到真正喝着热奶茶,吃了干牛肉的时候,她还是会苦闷:“太硬了,咬不动。”
  
  轲华将她手中的肉块在火上再翻烤几下,撕碎了放在她的碟子里:“等到了山底,我再去给你打一些野味吃。”
  
  顾尚锦抖了抖肩膀上的露水:“那要等到什么时候?我冷,想要吃热乎乎辣烫烫的火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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