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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故事-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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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的手才碰到房门,忽然掩面而泣。

我们都静下来。

玫瑰硬咽,“我怕,我怕我没有赎罪的机会了。”

忽然之间,我们身后扬起一阵豪迈的笑声——“哈哈哈哈,好,好。”

我们转过头,一见之下,如雷击般呆在那里,作不得声。

这不是爹爹?

法兰绒西装,贝壳粉红的衬衫,容光焕发,神采奕奕,我们个个如呆鹅似站在他面前,作不得声。

玫瑰脸上的泪珠还没有干,她颤声着:“德庆。”

爹爹张开了手臂,把她搂在怀里。

我马上明白了,怪叫欢呼,“姐姐,姐姐,这老奸巨滑装病吓我们,把我们这班鬼灵精唬得一愣一愣地。”

大姐刮打我的背部,“你这死鬼,口没遮拦。”

她随即说:“爹爹,你把我们吓疯了。”

玫瑰揽住他的腰,闭着眼睛,一言不发,只是流泪,也顾不得有这么多人看着,她将脸紧紧靠在爹胸前,爹用手摸着她的头。

小姐姐大大地松了一口气,瘫痪在沙发上。

大姐喃喃说:“爹真是的,装病,罗德庆爵士怎么会有这种锦囊妙计!”

大姐夫说:“虚惊一声,好叫你们晓得老爷子的重要。”

“真的,”大姐说,“我只觉得一颗心如要在口腔中跃出来一般,控制不住,真有什么事,我头一个……”。

爹笑,“这事迟早要发生的。”

“迟好过早。”我说,“但凡人,都懂得逃避现实,躲得一时是一时。”

爹点点头,“你们都很好。”

“不要脸,”我犹自不服气,“出到装病这一招,好不低级趣味,简直离谱,为老不尊。”但我心中犹如放下一块大石,好不快活。

爹笑,“有时做人要出点绝招?否则你们到得齐全?”

我说:“姜是老的辣。”

大姐说:“没辙。”

小姐姐说:“被他吓死了。”

老黄笑眯眯地进来,我揪住他,“我不放过你,你这老头!”

大姐说:“老黄,你忠心耿耿得很。”

老黄吃吃地笑。

小姐姐:“最可怜的是张医生与王律师,无端端给咱们骂个贼死。”

爹说:“暖……这可是我的未来媳妇,怎么冷落了这个宝贝蛋儿?过来我瞧瞧。”

我赌气拉住小曼,“别过去。”

小曼笑眯眯地挽住我的手走过去。

爹上下打量她,点头,“很好,可是你要多多包涵我这个儿子,他——”

我插嘴,“算了,你别教训我,爹,我以后什么都听你的。”

小曼瞟我一眼,“戒酒呢?”

我举起双手作投降状,“我决心做老婆奴,戒戒戒。”我握紧她的手。

我充分明白了,经过这次,我了解到,在父亲与玫瑰之间,我选的是父亲。我爱过,爱去了,我又恢复了自己,我想我不是情圣,我不能像老庄那样,一辈子痴缠一个人。

我不是那块料子。

谢谢主我不是那块料子。

忽然之间我浑身轻松起来,一切烦恼一扫而空,在爹身边转来转去。

小姐姐朝我瞪眼,“怎么?你不避开爹爹了?”

我眨眨眼,不出声。

爹说:“要成家立室了,做人父亲了,他自然不想他儿子也避他。”

玫瑰一直不出声。

但事情再明白不过,爹爹已胜利,赢回了玫瑰。

爹爹,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罗德庆爵士。

但我没有再见到庄国栋,他闷声不响地走了。

玫瑰一日与我详谈,我带着惭愧、害羞,又坦然的神情坐在她对面。

她声音低不可闻,但我侧着身子聆听她。

她说:“真糊涂,竟犹疑了那么久。”

没头没尾,但是我留神地听下去。

“直到知道德庆说他病了,我蓦然发觉,我生命中不能缺少这个人。”

“我也是。”我说,“我不能没有爹爹。”

“于是我对庄说,我将永远是罗家的人,以前是以前,过去是过去。”

做得太对了,玫瑰。

“可是……”她柔情似水地说,“那些美丽的日子啊,我与他度过,刻骨铭心的思念,十年如一日,我悄悄伤神,现在想起来,只觉如一本爱情小说的情节一般,遥远而美丽,却与我本人无关,但因这个人,又明明转变了我半生的命运,如今我只知道,我爱的是罗德庆,这是他,不是别人,他不能失去我,我也不能失去他,我们将白头偕老。”

我很感动,玫瑰的真挚,令我又一次的感动,我发觉我的眼睛红了。这个女人真是祸水。

“老庄呢?”我问。

“我不知道。”

“你不问他?”我着急。

“我怎么问他呢?”玫瑰诧异地说,“他既与我无关,我何必还关注他的喜怒哀乐。”

玫瑰说:“庄是一定痛苦的,而我的安慰一定是虚伪的,干嘛要多此一举?”

我呆住了,只有至情至性的人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我为父亲庆幸获得这样好的妻子,但是一将功成万骨枯,可怜的老庄……

“他现在何处呢?”我急如热锅上的蚂蚁。

但玫瑰可不理那么多,她笑吟吟的,毫无心事般,跟着老爹到百慕大晒太阳去了。

我真不明白这女人,这个可怕的女人,一切可怕的女人,老庄呢?

我愤恨地把这个故事告诉小曼。自然,像所有的人一样,以罗生门方式倾诉,隐去自己的过失,一笔勾销,一言不提,单单攻击别人。

我说:“你想想,老庄哪儿去了?他会不会有所不测?你了解他,以他那独一无二的性格,不留下片言只字而失踪,你想想……”我不敢想下去。

小曼不出声。

后来我发觉,她是不便出声。

尽管以后大家都过着幸福的日子,我心中对老庄仍具歉意。

姐姐与姐夫们仍回英国去协助老爹的事业,老爹与玫瑰形影不离,是城里人公认最美丽的一对。而小曼,渐渐崭露头角,开始出锋头,做杂志封面,名牌时装穿在她身上,相得益彰。新一辈的名媛来不及与她交往,因她是罗德庆爵士的未来媳妇,我则与小曼维持着长期订婚的状态,因目前流行这样的关系——有什么不愉快呢?一切十全十美。

但该死的,我挂着老庄。

他仿佛是消失在空气中了。

很久很久之后,我收到一封信,在印尼泗水寄出。

小曼把信交我手中,诧异地问:“谁认识猎头族的人?”

我装个吹毒箭的样子吓她,“呼,呼!”心中也奇怪。

把信拆开来,熟悉的字迹,竟是老庄写的。我怪叫起来。

信中说:“震中,如果世上尚有人记挂我,那应该是你。你以为我已杀身成仁了吧,而事实并不如此,添张恐怕是我们之间,唯一大智大勇的人。我现住泗水,每日在街上游荡,替水手们做导游,又为外国通讯社做些散工,以图温饱。偶尔想起你,震中,真是感慨万千。我一生失去玫瑰两次,也属福气。自此以后,我看不出发愤图强有什么好处,为了我所爱的女人,我再不能做一个正常的人,但是你放心,我会活至老死。他们说,当你走下坡时,速度是快的,我已四十二岁,快了。国栋。”

我用拳头擂着桌子,喃喃地说:“老庄,老庄。”

情海变幻莫测,情可载舟,亦可覆舟,可是请问谁又愿置身一池死水之中,永无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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