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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时空之绝色神偷(1,2,3)-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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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呢?〃   
  〃都被打折了狗腿。〃   
  顺着他的目光,我看到连同那名千总,那一行人都痛苦地在地上呻吟。呀,真是绝世高手哇!眨眼功夫就把一切给摆平了。   
  〃我对你的敬佩之情真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我丢出一句周星星的经典名言,他愣了一下,微笑:〃小兄弟说话真有趣。在下纳兰容若,小兄弟尊姓大名可否告知?〃   
  纳兰容若?这名字好熟悉,蛮好听的,可是本小姐实在历史知识贫乏,想不起他是历史上的哪位名人。   
  我说:〃我叫小季子。〃   
  纳兰容若点头:〃相请不如偶遇,我请小兄弟去喝一杯,如何?〃   
  喝酒我水平一般,但是吃饭却是大大的有兴趣啊,眼看天色已晚,我的肚子已经饿得不行了,而身上的碎银子我都已经给了小英父女俩,看来真的只有搓一顿饭吃了。   
  (5)   
  我的肚子已经饿得呱呱叫了,可是这位不姓谢的像小谢的纳兰公子竟然一点都不着急,几乎把整个小镇找遍了,才找到一处他认为勉强还算风雅的小酒馆。   
  这处小酒馆有一面朝着奔腾的江水,可以看见点点的渔火,天上依然还有着晚归的青鸟的痕迹,纳兰根本就不曾问我要吃什么酒菜,跟酒保说了一大堆,说什么鸭舌头只要舌尖部分,鱼只吃鱼头,辣椒要看不见,变成沫渗进菜肴里,等等……至于酒水,只喝窖藏了18年的女人红。   
  呀,不就吃一个饭吗,有必要搞得这么排场吗?唉,骨子里还是一个纨绔子弟,只是用风雅包裹了而已。   
  我才不会承认自己的庸俗呢!   
  奶奶的麻花,我现在只想吃一碟油腻腻的猪手……一想到猪手,我就激动起来,喊住要走的酒保:〃先给我上一碟猪手,撒上葱花,要新鲜点的,个越大越好。〃   
  纳兰公子淡淡一笑,不以为意,他走到栏杆旁,取下那只绿箫,说:〃小季子,你喜欢听哪首曲子?〃   
  我愣住了,哪首曲子?我只爱听流行歌曲,《千里之外》: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沉默年代,或许不该,太遥远的相爱……我哼了几句,他皱眉:这个曲子我是第一次听到,不过,很滥俗,用词直白了点。这样吧,我吹一首浣溪沙罢!〃         
   
第6节:第一章 穿越的轮回里,如何再让我瞥见那熟悉的容颜(6)         
  我晕,这还直白啊,这在流行歌曲里已经算最含蓄最优美的歌词了。唉……   
  他乌拉乌拉地吹起来,江风把他的衣裳吹飘起来,犹如在舞蹈一般,眼见他眼中似含着无尽的忧愁,眸子里水汪汪地仿佛要流出清泪一般。   
  我叹了口气,心想,文人都是这般多愁善感的吧,一颗心仿佛随时可以捏得出水来。吃饭也要讲究情调,吹曲也要讲究意境,简单的生活硬是要弹出复杂的曲调,这又有何意义?   
  如果可以,我宁可和小福子做一对什么都不要多想的粉红小猪,我们可以不会唱歌,不懂音乐,我们甚至可以不用住很大的屋子有很多的RMB,我们只要简单相爱,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就是人生最莫大的幸福了。   
  猪手来了,我抓起一个,啃起来。真是的,都是被这个爱吹曲子的人给折腾的,弄得我也多愁善感起来。   
  〃真这么好吃吗?〃他放下箫,走过来,离得有几步远,生怕油水飞到他的白衣服上。   
  我拉他坐了下来:〃吃饭就吃饭,要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别弄得跟个娘们似的,你好歹也是武林高手,长得又那么像谢霆锋,就洒脱一次好了。〃   
  我的油手不客气地在他的衣服上印了一个掌印。他有些尴尬:〃让你见笑了,我于吃饭和吹曲都甚为讲究,如今既然你我这么投缘,那就破例一次。对了,你说的,什么风?是谁呢?难道我和他长得酷似?〃   
  〃那个……他是我们家乡的一位明……名公子,很风流倜傥的,很多女子爱慕着他。〃   
  纳兰公子淡然一笑:〃小季子,你是外地人吧?你不识我么?〃   
  〃你以为你真的是谢霆锋啊,不认识,不认识,今日是第一次见到你。〃   
  纳兰公子斯文地吃了一口猪手:〃唔,味道确实不错,只是如此吃来,颇失斯文,不如让店家切成小丁……〃   
  〃哎,别,别,这样就失去了猪手的原味了。你呀,就要像我这样,〃我埋下头,狠狠地啃了一大口,吃得满嘴流油,他看得目瞪口呆。   
  呀,真是一个乡下人啊!这都不懂。还是我的小福子好,虽然在人前斯文,在我面前可是野蛮男友。   
  〃对了,小季子,你打算去何方?〃   
  〃我要去京城。〃   
  〃是吗,那我们正好同路。〃   
  我暗暗叫苦,和这么一个处处讲究斯文礼仪的男子同路,固然长得英俊,可是和唐僧可真有一比啊!我怎么也得把他给甩了。   
  〃小季子,你去京城做何事,也是为了赶考而来吗?〃   
  〃赶考?不不不,不是,我呀……〃我压低声音:〃我是想去京城找皇上。〃   
  〃皇上?圣上是比你我二人还要年轻一些的少年,你和他可有什么渊源?〃   
  〃他哪里比我二人年轻?〃我算了算了,顺治可比我大四岁呢!   
  〃你今年贵庚?〃   
  〃桂根?你要桂树的根?〃我纳闷了。   
  他笑起来:〃你多大了?〃   
  〃19岁了。〃   
  〃哦,我比你年长一岁。皇上,今年才17岁。〃   
  我吓了一跳,嘴里的猪手突的吐了出来:〃你说什么……皇上……17岁??他怎么称呼来着?〃   
  再淡定从容,纳兰也忍不住了:〃小季子,我自认不把权贵放在眼里,可是与你比起来,真如荧火之对皎月……〃   
  我真恨不得拿猪手堵住他的嘴巴:〃行了行了,别拽文了,快告诉我知道。〃   
  〃是先帝的三子,玄烨,如今的圣上康熙是也。〃他悄声说。   
  〃啊!〃我从椅子上摔了下去。他赶紧扶起我:〃出什么事了?对了,既然你我如此投缘,不如我们就在此结拜为兄弟,如何?〃   
  我哪有心情和他结拜啊,我现在恨透了张先生,如果他现在在我面前,我一定要再踢他一脚,把他那半边眼镜片也踢碎,奶奶的麻花,什么科学家,简直是一个糊涂虫,时空穿梭机又出现故障,把我给送到康熙年间来了。距离顺治年间,已经好几年了。   
  我整个人已经云里雾里了,现在只想摆脱这个唐僧先生,马上回到时空穿梭机那里去,回到现代,然后再重新发射一次。我多想再见到那只在梦里出现过的熟悉的容颜啊!         
  
第7节:第二章 恍恍惚惚,谁是谁的梦里人(1)         
  所以,我任由他摆布,和他磕了几个响头,结拜为兄弟,我想,我们这次结拜等于白结,你以后再也看不到我了。   
  他从箫上取下一块绿宝石,递给我,说作为结拜的信物。   
  哎,总算没白来,这块宝石,换算成rmb应该总值个十万八万的吧!可是我送给他什么好呢?   
  我摸摸衣服,从口袋里取出一元钱硬币,呀,这还是我从现代带来的呢,在古代也算稀罕的物品了。我送给他,胡诌:〃这个,是我家乡人最心爱之物(本来也没错吧,谁不爱钱呢?),送给你做纪念吧!〃   
  看他当宝贝一样收起来,我心里暗笑。   
  〃天色已不早了,我们就此别过吧!〃我催促他。   
  〃你不是要去京城吗,我们可以同路而行,我父母大人均在京城,此去京城,正是催我赶考的。〃   
  〃我还有一件要事需要办理,不如以后去京城之后再与大哥好好团聚。〃   
  纳兰虽然罗嗦,可是还是表现得很有教养,果然不再追问我的急事,也不再勉强于我。他喊酒保埋单,却见酒保端上了砚台,身后跟着掌柜的。   
  掌柜的拱手:〃才听酒保说,公子竟然是天下闻名的才子纳兰容若,小店微小,还肯请公子能留下一幅墨宝,当成酒资如何?〃   
  什么,他是才子?我说怎么这个名字这么耳熟咯,原来纳兰容若是闻名遐迩的才子,呀,还是古代尊重文化人啊,我想起在地铁站遇到的那个晓丹叮咚,虽然是个作家,可是每天要啃着烧卖去上班,迟到的话单位还要扣20块钱,可怜的穷文人啊!哪像古代,一幅墨宝就可以抵一顿饭钱。   
  谁知道纳兰却变了脸色:〃我的墨宝难道只能抵这区区几两纹银?掌柜的也太小看于我了。〃他扔下银子,把砚台毛笔给扔到江水里去了。哎呀,真是浑身都是冒臭酸气的书呆子。   
  走出店来,我们依依惜别,目送他离开之后,我踏着点点星光,急急朝来路赶去。   
  大家都低着头,唯有我悄悄地抬起头瞥着他。是他,是我的可爱的弟弟玄烨,虽然他已经长大了,眉眼已经长开,可是那份天生的俊秀洒脱之气还是无法改变的,还多了一些威仪和庄重。恩,对,他生天花以后脸上落了几点麻子,可是一点也不阻碍他的龙颜。   
  第二章 恍恍惚惚,谁是谁的梦里人   
  (1)   
  好在我走得不是太远,估计走一整夜,应该可以回到时空穿梭机的身边。   
  夜已经很深了,幽暗的天幕尽头,坠着几点如钻玉一般的星辰,有薄薄的雾气在身边飘荡,不知名的夜鸟依然在树梢上轻声嘀咕,整个世界已经沉浸到睡梦中去了。   
  夜晚有一些的寒冷,我身上的薄裘有些盖不住寒气,但是因为我不知疲倦的赶路,身上已经汗透。   
  透过微薄的星光,在离明月镇不到三里地一处荒凉的田野里,我隐约见到草地上卧躺着一具躯体,饶是我胆子大,现在浑身的汗毛也竖起来了:〃是谁……谁在那里?〃我壮着胆子问。   
  那躯体一动也不动。   
  怎么办?   
  唉,奶奶的麻花,死就死了,不知道是鬼还是人,可是,我季嫣然从来没做亏心事,不管是鬼还是人都应该不会来伤害我吧!   
  我悄悄走上去,终于看清楚,躺在地上的,是一个人!一个浑身都是血迹的人。我将他的身体扳转过来,不禁吃了一惊,他正是小英的老父亲,此刻,他的身上插着一把刀,已经断气多时了。   
  忽然,一张黑色的大网从天而降,等到我发觉的时候,已经被大网罩住了,从草地上一跃而出几位彪形大汉,领头的是一位二十多岁的精壮男子,身形矮小,甚至还有一些驼背,看上去其貌不扬,他向我拱手:〃小英雄,我是奉军命行事,多有得罪了,左右,拿下。〃   
  〃你是谁?你们为何要拿下我?我跟你们无怨无仇的……〃   
  驼背男子说:〃你会知道的。〃他拿黑布蒙上了我的眼睛堵住了我的嘴巴。我被人绑起来,横卧在马背上。   
  该死,在顺治朝历经艰险的我,没想到初到康熙朝,就经历了比以前更惊险万分的劫难,究竟是什么人想谋害我呢?         
  
第8节:第二章 恍恍惚惚,谁是谁的梦里人(2)         
  我终于明白是谁了。   
  此刻,在火烛下,取掉蒙布的我,一眼就看到了受伤被包裹得很紧密的那位千总大人。   
  而一同被绑在他面前的,还有小英。她瞪大眼睛盯着我,眼里流出泪来:〃公子,我连累你了,父亲被这伙贼人给杀死了。〃   
  千总冷笑着对我说:〃你想当英雄吗?我这就送你去九泉之下当英雄,你也不打听我穆尔玛是何人,当今四大顾命大臣之一,满清第一巴图鲁鳌拜鳌少保大人的侄子,我捏死你,还不如同捏死一只蚂蚁吗?〃   
  这时一直站在我身边的那位驼背汉子开口:〃大人,他们只是小百姓,您何苦和他们一般见识,不如放了他们,咱们赶路要紧……〃   
  〃你给我住嘴,魏敏亭,你算老几,别仗着自己有点战功就呼喝老子,给我滚一边呆着去。〃   
  魏敏亭讪讪退下,他总算还良心未泯,只是看来他地位卑微,根本就说不起话。   
  穆尔玛盯着我狞笑:〃瞧你长得细皮嫩肉的,味道一定不错。大爷我很久没挖过人心下酒了,拿刀来,我要剖开这小子的心,〃   
  什么,天啦,古代人太野蛮了,张先生呀,我要被挖了心了,〃你还是不是人啊,人心有什么有好吃的,猪心很好吃的,放点红辣椒,放点梓元,味道很不错的……要不,吃猪手……〃   
  穆尔玛让人扶着,走近我:〃你现在求饶也晚了……〃   
  〃谁想求饶,我只是不甘心我的心被你这样没心肺的人给吃了。〃我硬着头皮说。身边的小英说:〃大人,求求你,他只是一个过路的人,和我们非亲非故,求大人放了他一命,你,你要我做什么,我都答应你……〃   
  穆尔玛阴森地说:〃你以为你现在做什么还能自己做主吗?告诉你,你以后还得多谢我呢,看你长得有几分姿色,我打算把你送给我叔叔做礼物,你若得宠,以后还少得了富贵?至于这小子,那只能算他命歹,得罪了本大爷的人都别想活下来。〃   
  他用刀刷地划开我的衣襟,红色肚兜露了出来,他呆住了,问:〃你是女人?〃   
  哎,没想到临死前还得这么出一次丑,让自己美丽洁白的躯体暴露在这些野蛮人的眼中。算了,以前还穿过比基尼游泳呢,这次就等于穿比基尼给这帮老土的古代人看了,不就是眼睛吃个冰淇淋吗?好在本小姐的身材还不算太差。   
  他端祥着我,忽然哈哈大笑起来:〃我正愁送给叔叔的礼物太单薄了,这下可好了,两个美人,这可是一份厚礼。叔叔一定会很满意的。只可惜了,小美人哦,我没福气消受了。〃   
  他收起刀,命魏敏亭把我们带下去。   
  我们被关在一个小房间里,魏敏亭送来了几样精致的小菜,对我们说:〃你们不要害怕,性命无虞了,但是不要想办法逃跑,我们这位大人翻脸无情的,你们不要硬来。〃他瞅着我:〃我知道你有点小本事,但是你该多为这位姑娘想一想,她受了伤,即使逃也逃不远的。〃   
  等他走了以后,我走到小英面前,查看她身上的伤口,幸亏不是很严重,被人胡乱涂了点药。只是魏敏亭说得对,我虽然可以撬门而逃,可是小英怎么办?我季嫣然可绝对不会做只顾自己逃命的小人的。   
  我问她究竟出了什么事。   
  她含泪告诉我原委,原来,昨日白天,他们父女逃出明月镇以后,原以为逃离了魔爪,谁知道魏敏亭奉命带了一伙高手来追赶他们,父亲在抵抗过程中被人杀死。   
  〃我一定不会放过杀我父亲的凶手。〃小英说:〃只是连累姐姐你了,不知道姐姐如何称呼。〃   
  我告诉她我的名字,安慰她让她不要害怕,去了京城,天子脚下,相信这个野蛮人穆尔玛也不敢乱来的。   
  或许是太累的缘故,我很快就睡着了,在梦里,我仿佛又见到了小福子,我向他告状,说穆尔玛的坏话,小福子安慰着我,眉目似远又近……   
  (2)   
  我终于重新回到了京城,按照清朝的时间,这一次距离我那次离开小福子,已经有好些年头了,当初四五岁的玄烨,如今已经是17岁的少年。幸亏时空穿梭机没把我送到玄烨六十岁的时候,在我心里,他始终是那个顽皮的讨饭少年,是我的弟弟,如果他白发苍苍的出现在我面前,我想我的心脏是无论如何也承受不了的。         
 
第9节:第二章 恍恍惚惚,谁是谁的梦里人(3)         
  我和小英被人捆住手脚藏在一辆马车里,耳听到马车外鼎沸的人声,我想如今的京城,只怕比那次我来更加热闹了几分。   
  想起那次进京,不多久就在烟花地里邂逅了小福子,内心一忽儿甜蜜,一忽儿悲凉,季嫣然虽然是一个闯荡江湖的小偷,可是说到底也是一个小女儿家家,怎么可能那么快就忘情呢?   
  马车终于停了下来,我们被人拉下来,顿时惊呆了。   
  面前这幢官邸,可比那时候我的阿玛鄂硕府阔大了许多倍,装饰中也透露着几分霸气和军人的粗犷,就连镇守府邸的护卫,也一个个身材高大,模样威猛,门前的石狮子也比一般人家雄壮很多。   
  本来不可一世的穆尔玛,此刻仿佛也成了温驯的小白羊,在等候的大厅里,他虽然伤口还未愈合,可也不敢坐下,规矩地垂着手站立着,默默垂下头。等待着他的巴图鲁大叔来接见他。   
  我可管不了那么多了,是他的大叔又不是我的大叔,就算是顾命大臣是少保又怎么样,我又不是从他那里领薪水的。   
  虽然被缚住了手脚,也不妨碍我大大方方地坐在椅子上,小英也学着我,摆起了〃如夫人〃的架子。   
  耳听到内堂传来囔囔的脚步声,一个身材伟岸的老人慢慢走了出来。此刻,他穿着普通的衣裳,可是那股威猛的军人气质依然掩饰不住、呼之欲出,尤其是那标志性的大胡子,简直让人无法忘记,那如铜铃一般大的眼睛,从任何人身上扫射而过,都能令人不寒而栗。   
  我吃了一惊,愣愣地看着他,这就是闻名天下的满清第一巴图鲁鳌拜吗?   
  鳌拜却望都不望我,眼睛只逼视着自己的侄子。   
  在外不可一世,没想到在自己的亲叔叔面前,穆尔玛竟然明显有些怯场:〃叔父大人……侄儿给您请安了。〃   
  鳌拜哼了一声:〃我不是命令你一个月内必须赶到京城吗?你看看你耽误了几日?这若是在行军打仗中,你延误时间可是要杀头的,明白吗?〃   
  〃是,多谢叔父大人教诲,侄儿之所以来迟,是因为侄儿替叔父大人准备了两份厚礼……〃他指着我和小英:〃侄儿知道叔父大人是英雄,自古英雄爱美人,这两位美人都带着刺,侄儿想,只有这样的美人才会被叔父大人这样的盖世英雄所折服的……〃   
  鳌拜皱起了眉头,这才朝我们这边看来,他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久久没有离开,只见他的脸上顷刻间阴云密布,猛然拍响了桌子。   
  桌子在他大力之下,顿时变成两截,垮塌了,所有的人浑身一颤,都不由地跪了下去。   
  穆尔玛跪在地上,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叔父。   
  〃你干的好事!!〃鳌拜走到他面前,抬腿就给了他一脚,竟然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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