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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要地老天荒-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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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家为了这件事,有了一次大动荡。后来,他就出现了。”

“然后呢?”

“没有然后了,”沈家明笑笑,转开了话题,“我记得你从比利时回来,就不能再出境了。常年在云南住,会不会觉得很没乐趣?”

她摇头:“也不会很无聊,如果你有机会去云南,我带你去看现场版的3D警匪枪战片。”

沈家明肃然看她:“我不去,我最怕的就是你哥哥南淮。”

南北递给他个鄙夷眼神。

后来的几天,程牧阳再也没有出现过。

就在她以为,就此不会再见时,沈公却忽然告知她行程有变,要从海路返台。老人家话里有话,并没有说的很明白,只说自己先要留在台州等着捐赠仪式,会有个“朋友”和她一路先行。

她直觉上,猜到那个“朋友”或许就是程牧阳。

天漆黑的时候,她带着行李箱等在老宅的大门外,等着人来接。

雨太大,即便是站在门口避雨,依旧躲不开飞溅的水滴。老宅并不在人口密集的地方,附近也没有什么人走动,更没有车往来。

吵闹的只有雨声。

大概十分钟后,远处终于有白色的车灯照过来。

一辆接着一辆的梅赛德斯S600 Pullman Guard,不间断地从面前驶过,完全相同的款式颜色,唯一不同的只有车牌。她饶有兴致地看着,开始还去数车的数量,到后来也分不清是第几辆了,终是有辆车脱离车队,平稳地停在了青石台阶前。

副驾驶座上有人跑下来,打开伞。

南北把行李交给那个人,躲到伞下,三两步就上了车。

坐在车里的程牧阳看她。

他穿着简单的休闲式样的白衣黑裤,脸孔被黄色的灯光映衬的轮廓鲜明,像是染了浓墨重彩,光线并不十分足,更显得那双眼睛颜色颇深。

她第一句话是:“有拖鞋吗?”

程牧阳打开隔音玻璃,让前座的人,递来双白色的拖鞋。

“谢谢,”南北低头把湿漉漉的鞋子脱掉,穿上拖鞋后,终于觉得惬意,再看向他的时候,发现他仍旧看着自己。两个人的眼睛,被光映的很亮。

三四秒后,她忽然笑起来。

旧友重逢,此时才算真正的相认。

“雨很大?”他问她,声音有些低。

“嗯。”

“到今晚住的地方,会需要五到六个小时,”他说,“路途有些远,坐汽车不会轻松,做好准备。”

“去哪里?”她透过玻璃去看后方车队,“你这里一共有几辆车?”

“千岛湖。这次来的车,大概有四十辆。”

四十辆?

她笑叹:“这样走在路上,会堵车吧?”

如此谨慎出行,她还是第一次见到。

“应该不太会,”他始终是偏着身子,一只手搭在座椅靠背上,另外那只手则搭在自己膝盖上,“这里每辆车行驶在路上,都是间隔五十米,不会离的太近。”

距离很合适,即便有车遇袭,也不会牵连到其余的车。

“可如果有人留心,记住你上了哪辆车呢?”

他笑了声:“每隔十分钟,队伍最后的车,会加速行驶到车队的最前方。”

她顺着他的话,仔细想了想。

四十辆完全相同的车,保持不近不远的距离,每隔十分钟都会悄然挪后一位,恐怕连司机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第几辆。

如果有人想要知道程牧阳坐在哪辆车?可能性几乎为零。

可即便是万分之一的几率猜到了,这样的车,也很难在瞬间突破。

她记得这款梅赛德斯S600Pullman Guard的防弹车,早已达到北约VR7的安全极限。哪怕以半打M51手榴弹同时爆破袭击,也不会有实质损害。

不过这里毕竟是中国境内,还算安全。

程牧阳看她不再发问,以很舒服的姿势靠回到座椅上,闭目养神。

这个人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开始频繁出入她在的宿舍、教室和图书馆,两个人从陌生到试探,再到互相熟识、习惯,用了几个月的时间。

和这样熟悉的人同路,她没有丝毫的不习惯,就这么靠着座椅,用手在玻璃上按下了一个印记。

透过清晰的手印,可以看到玻璃外的道路。

应该是开上了高速公路,很单一的灯光,不间断地延伸到视线的最远处。

“你女朋友呢?”

她忽然想起了那个戴走玉镯的女人。

“她不是我女朋友,”他的声音里有些遗憾,“是我一位堂兄的遗孀。”

               

作者有话要说:通常开头几章,我都会改的比较厉害。。。。

☆、第三章 程氏程牧阳(3)

她说了句抱歉。

“她也是我表姐。”

南北把这两句话在脑子里绕了圈,似乎,不算近亲结婚?

那天因为台州的大雨,前半程车开的都不是很快,等到开了三四个小时后,才开始慢慢加速行驶。真正到千岛湖的时候,已经接近五点,比他预估的慢了整整两个小时。

如此的时长,她下车都已经双腿有些发肿。

落脚的地方是私人住宅,只有她和程牧阳,还有他们车上的司机,和那个始终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男孩子,四个人进了庭院。

整栋房子只有两个老婆婆,除了穿在身上的旗袍是黑白区分,余下的竟没有什么不同,相同的样貌,虽然已难免年迈老态,却连挽髻的方式,都毫无分别。

她们并不像那两个人称呼程牧阳为小老板,而是用地方语言,在叫他“程程”。

起初她听这名字很有脂粉气,后来在花洒下终于反应过来,程程,程程,不就是那个冯程程。《上海滩》里让人印象深刻的大小姐?她记得读书时,特意让人带来国语版电视剧,就是个唇红齿白的当红小生,扮演黑社会老大。

由于过于梦幻,她只把这片子当日韩偶像剧来看。

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个黑帮大哥总喜欢叼着根烟,用来塑造角色形象。折让她不由想起哥哥南淮,还有程牧阳,似乎都不是喜欢烟草的人。

她洗完澡出来,正是黎明时,远处的天泛出浅淡的潮红色,程牧阳就坐在套房的客厅里打电话。她诧异看他,刚才进来时就发现这里是两间卧房,本以为一间肯定是空置的,难道他住在这里?

他看见她出来,示意她不用管自己,回房去休息。

南北看见天亮了,倒也不想再睡,索性就走过去,在他身侧单人沙发坐下来。

他在用俄语讲电话,她曾经听同住的俄罗斯女孩说俄语,可并不觉得非常好听。

程牧阳倒是说的很好,弹舌音很清透,偶尔不经意地停顿下来,过了很久,才会继续说几句。

因为说的慢,突显语调的冰冷柔软。

她终于相信了喀秋莎说的话,比起西语,俄语更适合漂亮的男人。可以慵懒,可以单纯,但又决对不会抹杀所该有的男人味和风度。

她听了会儿,忽然冷不丁地用中文说了句:“是不是以前喀秋莎打电话,你都能听懂?”

那时室友断定两个人听不懂俄语,从不避讳。

现在想来,他还真是会伪装。

“差不多,不过没有认真听过什么。”他也用中文回应她时,电话还没有挂断,谁知道连线的那边是谁?不管是谁,他都已经坦然交待了两句,断了连线:“还不睡?”

南北略一皱眉,很快又舒展开。

“想要说什么。”他问她。

“你这几天都要和我住在一间套房?”

“我一直住在这间房,已经习惯了。”

“那我换客房?”

他笑起来:“如果我告诉你,这间房始终会有第三个人,你会不会觉得,和我住在一起也不是那么为难了?”

程牧阳说完这话,露台上的藤木摇椅里,忽然就伸出一只手。

晃了晃,复又收了回去。

那个男孩子是蜷在椅子上睡觉的,如果程牧阳不说,她还真的注意不到。

他站起来:“在比利时,我们曾睡在一辆车上,刚才在路上,你也在我身边睡着了,这样想着,是不是觉得睡在一间套房也还可以接受?”

“好吧,”她低声说着,站起身从他身前走过,“记性还真不错。”

并非是问句,而是随口的自语。

刚才走出了三两步,就被程牧阳拽住了小臂。南北回头,他说:“北北,我记性始终不错,这里,”晨光里的他举起右手,用两根手指,碰了碰自己的太阳穴,“一直记得你。”

这样的距离,能清楚嗅到他身上的薄荷香气。

离得太近了,她看着他的眼睛,不知道如何反应。沉默了会儿,终于扯起个微笑:“你不觉得,你认识过的我,和我记忆中的你,都完全是假的吗?”

那时候的程牧,也喜欢穿着质地柔软舒适的白衣黑裤,说话总是慢条斯理,有时候心不在焉,有时候又认真的不行,是个行走在大学校园里,在图书馆睡着了,都有小姑娘偷拿手机拍照的男孩。

现在这个叫程牧阳的人,却完全不同。

他嘴角一动,像在笑:“南北?”

“嗯?”

“南北?”他笑一笑,清水似地。

“……”

“东南西北的南,东南西北的北。姓氏很特别,名字也很特别,听一次就会记住。”

程牧阳一字一句重复当年的对话。

她再次哑口无言。

幸好他也只是这么说着,最后还是松开手放她去睡觉。

就在南北关上房门时,露台上睡觉的大男孩悄悄探出头,张望了程牧阳一眼,乐不可支。

依照程牧阳的安排,她和他会在这里住两三天,等到沈家的事情都结束后,再一同出海。她睡醒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走到楼下看到两个老阿姨坐在庭院里,低声闲聊着,她礼貌地隔着玻璃点头招呼,其中一个老阿姨打开玻璃门,把她带到庭院里。

另外那个端来了一碗饭。

看起来是青菜和腊肉炒出来的,闻起来味道很奇怪。她拿着筷子,琢磨着会是什么味道,迟迟没有吃。黑旗袍的老阿姨笑起来:“囡囡快些吃,很好吃,程程小时候很喜欢的,这叫‘菜饭’。”她点点头,扒拉了一口,味道不错。

青菜和腊肉的香气,混着饭的味道,很农家。

“不是什么好东西,旧时候都是乡下人吃的。但程程很奇怪,特别爱吃这些最家常的,他喜欢的,总要都让你尝尝,”白旗袍的阿姨说话声音更细些,普通话也不是非常好,“这次时间很急,下次来我教你怎么做,以后程程去俄罗斯那种地方,就随时能吃到了。”

这话,倒真是把她当自家人了。

南北想解释,可又想想,反正也没有什么机会见到,误会就误会了。

两个老阿姨边笑眯眯看着她吃,边用普通话夹杂着地方话,给她说起过去的事。

“程程的曾外祖父,可是当时上海有名的银行家,取了个外国女人,所以啊,你看他的眼睛那么漂亮。他小时候啊,白瓷一样的皮肤,黑色的头发软软的卷在耳朵下边,可像个西洋的布娃娃了。”

西洋布娃娃?

南北忍不住笑起来。

“看,看,小姑娘还是笑起来好看,”黑衣服的老阿姨拍拍她的手背,“你不笑的时候也好看,可惜眼角是扬起来的,有些吓人。还是这样好,弯弯的,像个——”

“中国的布娃娃,对伐?”南北学着她们的话,开了个玩笑。

两个老人家同时颔首:“说起来,还真是像。”

她忍俊不禁。

中越边境的被外人传说可以生啖人肉的南家人,和中俄边境与俄罗斯黑帮抗衡的程家人,在两位老人的眼里,竟然都成了柜台里的精致洋娃娃。

她和两位老人家正说得开心,那个和程牧阳形影不离的男孩子就走进庭院,比了个手势。白旗袍的那位老阿姨就笑著起身:“程程让人来接你了。”

南北站起来,男孩子又做了个手势,老阿姨马上心领神会,让南北去屋子里换身轻便的短衣短裤。南北依言去房间里换了衣服出去,男孩子就站在路边替她开了车门,她想要问他什么话,男孩子直接龇牙笑笑,摇头,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又摇摇头。

她懂了他的意思。

这幢私有房产本就是临着湖,车开出去后就始终沿着湖边开,一路风情一路景。最后停靠的地方反倒没什么人,只有一艘快艇,几个人坐在上边笑著闲聊。

程牧阳就在其中坐着,戴着墨镜和黑色渔夫帽,右手捏着个非常眼熟的银质小酒瓶,在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酒。烈日毫不留情地照射在几个人身上,更突显他的皮肤白,他听到车声的时候,摘下了墨镜,向这里看过来。

南北走近了,所有人忽然都站了起来。

只有他仍旧坐在哪里,背靠着金属的栏杆,继续看她:“我记得你说过,你会潜水?”

“学过一段时间,”南北看了眼平静无波的湖面,有些意外,“你要潜这里?”

会潜水的人都知道,那些海岛之所以受欢迎,就是因为海水的光线折射极好,无论珊瑚或海鱼,都清晰可见,还能看到水中浮动的透明海洋生物。可除了考古的人,谁会潜到湖底?她看着远处的湖面,能见度很差。

最多深入水下五米,肯定是漆黑一片。

别看现在烈日当头,下去说不定是刺骨冰寒。

“我带你去看一些好景色,”他倒是没否认,“可能是你以前从没见过的。”

他说完,站起来,开始穿戴潜水服和专业器材。

所有人都笑著看南北。

她刚才说过自己会潜水,总不能把程牧阳的好心当面拒绝,只得走过去,在他的帮忙下穿上潜水服,边穿还不忘追问:“这水下有多深?是不是抗压的潜水服?保温吗?”

问着问着,就觉得额头冰凉。

程牧阳用小酒瓶轻敲了敲她的额头:“问题宝宝,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勤学好问?”说完,扭开瓶盖,把瓶口递到了她嘴边:“你可以喝口酒,壮壮胆色。”

她太明白这酒瓶里的酒精含量,闻都不闻:“算了。”

☆、第四章 南氏的南北(1)

他们身旁,有个陌生人同时穿好了潜水服,看那人裸|露在外的皮肤,明显比四周人要黑和粗糙些,应该是程牧阳的向导。快艇迎风破浪,一路疾行了许久,终于在有黄色浮标的地方停下来,向导不说二话,翻身直接进了水里。

程牧阳示意她先入水。

她在船舷处坐下来,背对着水面,向后仰了过去。

瞬间的水压从四面而来,她下沉了两三米,终于开始舒展开身体和四肢。视线里,更深的水底那处,始终有灯光在等待着她和程牧阳。

水深超过八米后,能见度已经极差。

潜水镜虽然有夜视效果,可这样的湖底,除了不断穿梭往来的鱼群,再没有任何特别。

超过三十米之后,程牧阳明显表现出了惊人的水下平衡力,大多时候都在等待她调整自己的潜游状态。她回过头,看了看身后的程牧阳,想不通他所说的“以前从没见过的景色”会是什么。

三四分钟后,她终于看到了完美的答案。

沉寂在水底黑暗中的古旧老城。

在这样的水域里,竟能有如此诡异的存在。尤其在夜视镜的效果下,整个古城都以单调的颜色勾勒而成,宛如“海市蜃楼”。

当初学潜水的时候,教练曾经开玩笑地说,失重是最能让人兴奋和恐惧的感觉。

而真正能让你体会到的,除了太空行走,就只剩了潜水。那时她下到海底,触摸到各色生物都不觉得有教练形容的那样兴奋。

可只是这几秒内,

她安静地漂浮在深水中,从老城的“上空”扫视过街道、房屋,甚至还有真实残破的砖墙,由心底涌出了这种感觉。几十米以下的水底,存在着这样的老旧城池,砖瓦犹存,建筑未破。它活生生的存在,也在以同样的沉默,静静地审视着你。

这样的深水纵然吃力,她还是很卖力地游到四五层楼高的“孝节”牌坊上方。用手去触摸牌坊上的石狮雕饰,虽隔着厚厚的潜水手套,却能感觉到凹凸的精细棱角。

忽然就有一只手伸过来,握住了她放在石雕上的手。

她知道是程牧阳,却不知道他又想做什么。后者用戴着黑色潜水手套的手,把她的手平铺开来,用手指很慢地在她手心拼写出:“like?”

她呼吸难定,简直爱死了这里的风景,很快就反握住他手,用同样的方式把他的手心铺平。伸出食指轻轻划了个“A”,随后又写下一个小写的“a”。

俄罗斯室友曾教过她一些简单的俄文,很多都忘得差不多了,惟独这个字太有趣,难以忘记。这是俄文里的“yes”,写出来的“да”简直像极了“Aa”。

程牧阳既然精通俄语,那么即使她写的不标准,他也必然猜的出。

为避免他看不懂,南北还刻意重复了两遍。

他们隔着潜水镜对视,她努力想要表现出自己真的很开心。可惜,这样的地方,真是什么也做不到。不过程牧阳似乎感觉到了。

很快就放开她的手,以右手手掌掌心抚在自己的左胸之前,非常绅士地,做了个抚胸礼。

因为水压,动作并不算标准,却仍旧让她笑起来。

两个人自街道、石牌穿过,跟着向导游遍了整个水下古城。出水时她累得整个手臂和大腿都开始酸软,下水前的一艘快艇变成了两艘。

来时的男孩子开着单独的快艇,载着他们两个离开了大部队。

因为长时间穿着保温的潜水服,出水又耽搁了十几分钟,程牧阳脱下潜水服时,脸颊上已经有了些汗。身边的男孩子替给他大桶的矿泉水,他直接就站在船舷上,一手拎着水桶,探出身子,直接用桶里的水冲洗着头发。

大片的水倒落在湖面上,水花四处飞溅。

“你怎么知道水下有古城?”她不停敲打着自己的大腿,以免明天有什么不适,“对我来说,这里就是‘农夫山泉有点儿甜’的发源地。”

“刚才你看到的是狮城,再远些,还有个贺城,”他把水桶放到负责驾驶快艇的男孩子身边,“小风,不好意思,把你喝的水用完了。”

男孩子挥挥拳头,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个按扁的塑料杯,用两指撑开杯子,把桶里剩余的水都舀出来,喝了个干净。

“解放前这里是千山乡,后来为了建水库,将所有居民都遣散去了内陆各省,放水淹没了这两座千年古城,”程牧阳看见南北被阳光晃的厉害,把自己的渔夫帽盖在她头上,“招待你的两位老阿姨,就是这里的人。”

“千年古城?”她算了算朝代,“岂不是遍地古董?”

“差不多。”

“可惜了,”她舒展开双腿,再也顾不上骄阳烈日,只觉得这么坐着就是天底下最享受的事,“要不然明天再下次水?我去搬几块宋代的地砖做纪念。”

他笑起来:“没有问题。你不怕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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