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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曾和你一起靠近童话-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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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葛天说,听我妈讲,那人不正经,你以后要当心点呐。我不知道哪来的怒气,不耐烦的赶他走,葛天莫名其妙的问我怎么了。我把他推到门口,我说葛天,你先回去吧。
  那天晚上我没睡着。午夜的时候有女子高跟鞋的哒哒声,然后是敲门声,我扯过毯子,钻在里面,像是鸵鸟。我啪的拉了灯,四周陷入黑暗。仿佛看到你逼近的脸,你说,不是所有你心心念念的那个人那段感情都会在原地等你的,发现早已经物事人非,这话时的表情是痛苦之后的云淡风轻,可是我知道,那个人势必已经长成你心上永远难以平复的纹路。
  我开始想象,你在爱情之初的模样,一定同我一样诚惶诚恐,在后来遇见伤害之后,你又是摆出怎样寂寞的姿态。我突然痛恨起我们隔着的11年光阴,若我与你年纪相仿,我定会走过去,在你无助的时候抱抱你,给你直抵人心的力量。
  5.[与你有关的梦境。]
  秋天来的很快。天开始逐渐阴凉。
  我还是那样乖乖牌的呆在学校里,不忤逆老师的意思,偶尔抄作业,起哄的时候混在人群中笑的很开心。和葛天不闲不淡的处着。只是偶尔在上课的时候,对你的想念会铺天盖地的涌过来。
  出入你屋子的女人开始越来越多,妖娆的清纯的凛冽的可爱的,每次我都装做漫不经心的看 她们一眼,然后想起自己的样子,突然觉得自己很卑微很渺小。
  我听到你的吼声是在那天放学,你未全部关上门,你暴躁的说,滚,不是我要的效果。然后一个穿旗袍的略显风尘的女人跑出来,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骂你一句神经病。你沾有颜料的画笔从门缝里嗖一声飞出来。那女人尖叫着跳起来,然后跑下了楼。颜料理所当然的弄的我洁白的校服上全是。


第33节:逃不过此间年少(6)

  我推开你的门,你抱头坐在角落里,我说,经河,让我来试试看穿旗袍。做你的模特。好不好。你抬起眼,里面都是血丝,你说这是要参展的画,这是一次重要的机会,你不想一辈子都翻不了身。
  我握着你的手,经河,让我来试试看。我回家翻箱倒柜,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两年前妈妈帮我做的一条旗袍,素色的白,旁边镶着蓝边,素色的小花,柔软的面料。我又拿了妈妈当年的发簪别在头上,偷偷的抹了一些唇彩,整个人顿时光华四溢起来。
  我重新返回你屋子后,你已经收起情绪,为刚刚的烦躁和我道歉。我看到你抬头的一瞬间,眼睛里像是装满了钻石一样璀璨。你说,是你要找的那种感觉。我的心里像是大雨过境之后的那种潮湿。
  你让我随意的坐在红木的椅子上,神情要自然些。我说好,却始终不知道手脚往哪里摆。你准备好画笔,有一搭没一搭的同我讲话,讲你去过的城市遭遇过的人。我渐渐的进入了状态,看着你画画时专著的样子,有一瞬间觉得离你很近。
  万家灯火都亮起来的时候,你终于对我颔首,说谢谢,差不多已经完成。我才惊觉自己已坐了几个小时,手脚发麻。
  你扔了画笔就跑过来拥抱我,像是孩子一样欢腾,你缓慢的说,流连,很奇怪,看到你我就觉得灵感都从四面八方涌过来了。我咯咯的笑,反手环住你的腰,把脸埋在你的脖子里,经河,那么我愿意一直当你的模特。
  那晚,你执意要请我吃饭。你骑摩托车带我,途径路口的时候,葛天不管不顾的冲出来,像是一头倔强的小兽。葛天把我喊下车,他拉着我的手说,流连,这个家伙出现后你就变的的反常。
  我后仰着脑袋,漫天的繁星。他扳过我的肩膀,流连,这个人迟早会把你害死的。我趴在他的耳朵边说,葛天,谢谢你。然后决绝的离开。我听到身后有什么东西碎了一地。
  谁在爱情里都是白痴,当局者迷。葛天也许是看的最清楚的一个,他看见我在急速的陷入一个叫陈经河的旋涡。可是有什么关系呢,我不害怕。一切都是我甘愿的。我只是在遵照自己内心的想法走。
  我们去了路边大排挡,你要了啤酒,一杯杯的喝。你问我,是不是打扰到了我?我连忙摇头,没有没有。你戳我的脑袋,傻姑娘。我拿起你喝过的啤酒,咕哝咕哝的喝,啤酒瓶见底的时候我豪迈的往桌子上一扔,大声喊老板再来一瓶。你在旁边看着我微笑,你说,流连,看到你就想到那时候的自己。
  我渐渐觉得头发胀,脸发烫,我絮絮叨叨的和你讲了很多话。我已经不记得我讲了些什么,只记得你看着我时哀伤心疼的眼神。我把这个眼神刻在心里,支撑我日后对你绵延不断的爱。
  后来我对你唱了歌。林忆莲的《失踪》。我的声音在风里氤氲,我找不到能爱的人,宁愿居无定所的过一生。然后推开你,吐了一地,有眼泪簌簌掉下来。
  我忘记是怎样回了家,但是,但是,我一直记得,那天晚上,你亲吻了我。我一直不敢向你要一个肯定的答复,我怕我只是在做一个与你有关的梦境。
  6.[谁是爱情里的勇士。]
  本文连载到此结束,更多内容请关注花火精装版之《谁曾和你一起靠近童话》……


第34节:你是我的全世界

  你是我的全世界
  文/风声晚凉
  2009年1月21号 多云 心情:由阴转晴 个性签名:有没有那么一种永远,永远不改变。
  因为天气阴冷的缘故,人也变得很消沉,很抑郁,很想家。所以很自然地,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劲。中午休息的时候,同事传给我一部宫崎骏的动画片《魔女宅急送》,看着看着心情就变得漂亮起来。
  奇奇只是个十三岁的小女孩,却孑然一身,离开父母,去往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修行。遇到过暴雨,遇到过白眼和冷遇,丧失过魔法,犯过错误,但她都坚强地一一挺过来了。
  宫崎骏的动画片总是很可爱,颜色很漂亮,景色很美丽,非常亲近大自然,里面的人物也特别可爱。我尤其喜欢里面的小女孩,对什么都充满天真的好奇心和探寻的勇气,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能勇敢地生活下去,对生活充满热情,而且不怕受伤害,不怕被拒绝。
  因为这个小女孩,所以一个人在异乡的我,也变得充满了勇气。
  小女孩奇奇离家的时候,他爸爸说,不论什么时候,遇到事情了,想回来就随时回来。
  听见这句话的瞬间,我突然很想哭。我的家人没有对我说过这样的话,因为她们希望我坚强,希望我能独立,希望我就算是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可以抵抗外面世界的狂风暴雨,那样她们即使不能在我身边,也可以放心。
  但是这个世界上有那么一个人,他曾经对我说过同样的话。不论我遇到什么事,不论我开心还是难过,失败还是沮丧,他总是对我说,别担心,一切有我呢,要是不开心了就随时回来。
  因为他,我才充满了面对一切的勇气,因为我知道我不是一个人,无论什么时候,总有一个人站在我身后。
  是他让我相信爱情。而他对我的意义,又不仅仅是爱情。他是我的好朋友,是我的伙伴,是我的知己,是我的亲人。他陪伴我,支持我,了解我,懂得我,包容我的所有。
  C,因为你,整个世界都变得美好起来,因为你就是我的全世界。


第35节:手心上的洁白花朵

  手心上的洁白花朵
  文/苏络离
  (苏络离,写手,文字散见各种青春校园刊,花火精装第一辑曾刊登她的文章《空欢喜》。)
  2009年1月25号 阴 心情:一般 个性签名:拥抱真是很奇妙,虽然两颗心靠得很近,却看不见对方的脸。
  十三岁时拥有三个很好的朋友。 
  每天一齐看小说漫画,挽着手去上厕所,下课很大声地讨论八卦,放学时轮流载着彼此回家。 
  两辆自行车,后座上坐着两个傻头傻脑的女生。 
  也曾笑嘻嘻地讨论过隔壁班哪个男生最好看,甚至约定绝对不要喜欢上另外三人喜欢的男生。 
  因为那样的剧情很狗血。 
  九点半下晚自习,慢悠悠地晃出校门,三个人跑进对面的冷饮店买奶茶,留下猜拳输掉的女生守着自行车,一面踢着脚下的石子,一面耐心地等她们把奶茶买回来。 
  两杯香芋,两杯原味。不放黑色的珍珠,放乳白的椰果。 
  四个人挂着书包坐在围栏上边,头顶是黯蓝色的新月形屋顶。她们吮着奶茶摇着腿,安静地听我唱歌。 
  那首歌我到现在仍记得,是网络上极喜欢的小孩儿乐团。里面的歌我会唱两首,《预言》,以及《小孩儿,看,都在变》。 
  背景音乐是吉他简单的旋律,而我只能清唱。 
  她们很认真地听。 
  那天回家时,自行车脱了链条,我们只能推着车走。 
  戴黑框眼镜的莉莉张喜欢讲笑话,也不知她说了什么,竟惹得其余三人毫无形象地俯身大笑。 
  自行车翻在地上,没人拣。 
  塑料袋里的课本掉出了页,没人瞧。 
  我们笑得肚子发疼,妍子干脆整个人都靠在我身上。 
  那样单纯明亮的笑声,好似将一生的快乐都用光了。 
  而后来的我们,真的再也不曾有。 
  作者感悟: 写字4年,一直喜欢青菜配白粥的小文。感动是淡淡的,人物是平凡的,相遇是传统的,结局,无论是悲欢还是离合,都变得云淡风清了。写这篇稿子,纯粹娱乐,但依旧很羡慕女主角,她看起来身世薄凉,却命中遇到贵人,受到很多很多爱,无论是朱一一的爱,还是伍东东的,还是林落落的爱,都可以将她单薄得人生撑得饱满充实。
  如今19岁的我,命中贵人尚未出现,将一切希望和畅想寄托于编织故事上,起码换得半晌欢愉。
  你们谁做我的贵人,给我一个适时的拥抱吧~


第36节:小猪妹,我们恋爱吧(1)

  小猪妹,我们恋爱吧
  文/Q点调皮
  1.
  我妈说我长得不漂亮。所以我在青春时代,是没有资格谈恋爱的。即便有男生喜欢我,我也不能和他们玩。因为我妈说了,他们若是喜欢我,证明他们还是审美观没发育好的笨蛋。
  我虽然很伤心,但还是接受了这个恐吓。十五年里我一直是短发人生,粗着嗓子说话,充当女生的护花使者,瞪一双鱼泡眼,就像全世界都欠了我500万。我还会打架。因为我妈,以前是混西坊街的大姐大。但我妈说了,那都是过去的事。以前跟着她出生入死一起追男打靓的那群姐妹花,都成了良家妇女,每天煮煮饭说说东家的八卦西家的娃是否漂亮。
  只有我妈,形单影只。
  其实我觉得我妈很美。起码我是这么觉得的,我见过她年轻时的照片,美得那叫一个令人垂涎欲滴啊。可是我妈现在再没,也不过是一个40冒头的杀猪女人。
  我不觉得,我作为一个杀猪专业户的子女有啥不光彩的,所以每次有人嘻嘻哈哈地对我指手画脚地说哟她家是杀猪的时候,我总是可以云淡风清地一笑而过。我觉得很好,起码每天我都可以吃到红烧肉。
  但是林落落就不一样了,她就是一个特别反感杀猪这门艺术的人。没错,她家也是杀猪的,只不过她家负责这个养家糊口的大责任的是她的爸爸。她和我一样,是单亲家庭。她妈妈早些年跟人跑了。林落落说起这些的时候总会红了眼睛抽抽搭搭的。但我觉得她还不算惨。最起码比我好。我连我爸是谁我都不知道。我每每问,我妈就会举起那把杀猪刀,冲我嚷嚷,再烦老娘将你当猪肉剁了。
  当然我妈也只是吓唬吓唬我,她从小落下的毛病。我听一个当年跟她闯的阿姨说,你妈以前,尽喜欢唬人,老唬得我们一愣一愣的。
  我便眨巴着眼睛表示赞同。我问我爸在哪这个深奥的问题不知道多少次了,我妈每次都说再问我剁了你,可这么多年我身上的肉却只见增不见少。
  我叫朱湘。一个又老土又俗气的名字。拜我那小学都没毕业的老娘所赐。
  2.
  我和林落落邻居了十几年了,她比我大两个月,但看起来柔柔弱弱娇娇滴滴的,不像个杀猪家庭的小孩,倒像电视里演的大小姐。
  十几年前我们还穿开裆裤的时候,她就跟我混迹。那时候的我虽然不够强壮,但因为我妈的调教我已经变得特别彪悍。
  所有骂我们是没娘或者没爹的小孩,都挨过我的拳头从此对我避而远之,老远看到我就如惊弓之鸟见到猎人似的。
  我继承了我娘的好身手。
  但这些停在上高中的前一天。
  那一天我妈没有杀猪,而是在家里整整对着镜子打扮了一个晚上,然后她拖起我来,指着我的脑袋说,你看你看,朱湘你有没有点女孩子的样子,你就不能像落落那样文文气气漂漂亮亮?你是投错胎了还是怎么的,我真想剁了你!
  我很好奇,于是我的嘴巴O起可以塞进一个鸡蛋。哦不,也许是恐龙蛋。因为我妈以前一直嫌弃林落落娇娇滴滴的样子,她喜欢我特别彪悍的样子,并鼓励我扬长避短。
  但是今天,她突然往我头上浇冷水,然后将我拖了出去,强迫我脱下我的运动裤,几乎是逼我穿上一件粉红色的背带裙。将我一头乱七八糟的头发剪成了短版波波头,还硬要别上一枚HELLO KITTY的发夹。在我十分万分别扭地望着镜子里陌生的自己时,我妈突然给了我一个香吻,欣喜地好象在夸奖自己的作品,真好看。


第37节:小猪妹,我们恋爱吧(2)

  真好看。她从来没给过我这样的评价。而事实上她对任何人都没有过这样的评价。只有卖家送来猪的时候她偶尔摸着它们的皮毛然后特别后妈特别巫婆地说着,这猪,真好看。所以,在听了这样的评价以后,我有种要被送到屠宰场被白森森的刀子架在脖子上的感觉。
  我真怀疑,她是养我到了16岁,突然意外发现,我是个女的,而不是她以为的儿子。
  我可以原谅她,我为她找的理由是,她杀猪杀得太投入了。
  3.
  果然,林落落在看到我的时候吓了一跳。准确地说,是一大跳,她尖叫地指着我说,你你你……你是朱湘吗。
  我无奈地点点头,我知道,现在的林落落的感觉一定和见了鬼一样。我觉得特别抱歉。但是,我很无奈啊,我妈总说,你不听我的,我就剁了你。
  我的高中看起来很友好。我像往常一样坐在林落落的身旁,她挽着我的手百媚生娇。很多人投过眼神来看我们。那眼神,就像我妈看着待宰的猪时,叫我浑身不自在极了。
  我没想到。竟然有人过来找我们搭讪。确切地说,他是来找我搭讪的。但是,我以为是对林落落。所以,除了在他问你们家是做什么的时候,我接过话匣说,杀猪,其余的,我一言未发。
  但我没想到,我短小精悍的两个字,可以叫对方有这么强烈的反映。
  他先是一惊地合不拢嘴,然后一拍手,好看的眉头舒展开来,大笑道,你——真的很有趣!
  我笑了笑,我知道我是个妙趣横生的人。
  但我不知道,校园是那么的复杂。嫉妒心就像是一种最可怕的瘟疫,竟然连我这样的金刚之躯都敢侵袭。
  放学后我和林落落被拦截在了门口的小巷子里。有个抽着烟歪着半边嘴角使劲嚼着口香糖的女生为首,身后是6个头发五颜六色的女子,穿着怪异极了,短裤子,厚袜子,大热天还在脖子上围一条围巾,这让只有乡下人观念的我特别接受不了。
  “今天伍东东跟你说了什么了!”她一下子拍在我的肩膀上。
  我在心里赞叹道,哇,这女人,很有我妈当年的风范嘛!真拽!可是,她说的这个伍东东是何方神圣?
  我于是看看吓得哆嗦得跟筛糠似的林落落,你认识吗?
  林落落晃晃脑袋跟吃了摇头丸一样。
  我于是学着她冲着歪嘴女摇着脑袋,我们不认识。
  “还嘴硬!”歪嘴女十分不爽地瞪着我,好象我就是一块跟她结了仇怨的红烧肉,恨不得一口把我吃了似的。
  “给她点颜色瞧瞧!给她点颜色瞧瞧!”其余的几个印度安酋长打扮的女孩子举起手来表示支持。
  三分钟后,林落落已经停止了抖动,她的下巴昂得跟孔雀屁股似的。


第38节:小猪妹,我们恋爱吧(3)

  而那7个女生,全蹲在地上,举起双手。歪嘴女的歪嘴疾病好象被我医治好了,她哭丧着脸说,朱湘姐姐我知道错了。
  我笑起来,知错能改,是好事。只是我真的不知道伍东东是谁噢。
  4.
  我终于知道了伍东东是何方神圣了。就是那个跟我们说话然后指着我好象我是个小丑一样笑的男生。笑起来总有一口白牙晃花我的眼。
  而且全世界似乎都很喜欢伍东东,很多女孩子几乎是把他当成天神给供起来了。我总是听到她们向小麻雀一般议论着,亲昵地私下里唤他为东东。我跟林落落说,真恶心。我听了这个称呼就好象吃了没去毛的猪肉一样。
  林落落撇撇嘴,轻轻推了下我的脑袋。弄乱了我妈颇为喜欢的波波头。
  伍东东家是做什么的呢?他看起来那么有钱的样子。这个成为很多女生讨论的关键问题。她们一定把他想象成钻石王老五了。没错,钻石王老伍。
  可是,有一天伍东东突然凑到我跟前,轻言轻语地说,朱湘,你想不想知道我家是做什么生意的?
  他搞得神神秘秘地,让一向对他家的职业趋向不感兴趣的我也撩拨起了好奇心。我望着他,我说,是干嘛的咧。莫非你家是盗墓的。原谅我,我最近除了还是一如既往地热爱猪肉,就是喜欢看盗墓书。
  “我家,是养猪的。”伍东东弯了弯嘴角,用在我看来有些羞涩的表情望着我。而我当时正在喝可乐,我“扑”地一声喷得他满身都是。
  然后我嘻嘻哈哈地说伍东东你别开玩笑了,你家养的是熊猫还差不多。
  真的,看职业也要看相貌气质的呀。
  我的余光里,旁边的人看到伍东东雪白的衬衫上被喷了一身的可乐,都皱起眉头向我投来怨恨的目光,尤其是那个在门口拦截我的歪嘴女生,正用一种要杀死我一百次的眼神望着我,我一回头,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声低了下去。可是伍东东不生气,他只是说,你轻点你轻点,这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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