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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曾和你一起靠近童话-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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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说,你轻点你轻点,这是我的秘密。
  伍东东,真的是个奇怪的人。
  但是,因为他总喜欢跟在我和林落落屁股后面绕来绕去,又长得纯良无害,我还是接受了和他做朋友的事实。我朱湘一向都是一个通情达理善解人意的好孩子。
  伍东东一定是像以前那帮臭男生一样,看上了林落落,又要装成一副文艺青年的样子,矜持又做作,要找我这样的朋友当挡箭牌。幸好我打架无数,亦脸皮够厚,才免了言情小说里可怜的女配角的皮肉之灾和流言蜚语最后还得不到一颗真心相对的困扰。我时刻明白我的身份,我是林落落的护花使者。
  我是怎么知道这一点的呢,我要分两点来说,第一,这是我多年经验总结所得。第二,伍东东跟我说话的时候总是目光飘渺,飘啊飘啊落在林落落雪白的鹅蛋脸上。


第39节:小猪妹,我们恋爱吧(4)

  但我不介意,我早已在追求林落落的男生里尝到过甜头,林落落不喜欢吃的玩的都落在我的兜里,但是我也曾受过委屈。那是有一次男生给林落落的情书没能及时送到她手里,而被我妈妈看到了,她狠狠地打了我一顿,义愤填膺地指责着该男生对我的描述是多么的浅薄。我没敢说这是给林落落的,我怕她爸爸像我妈一样彪悍地打她一顿。林落落细皮嫩肉的,让人心疼。
  国庆长假的时候,伍东东打电话给我,我在街头看到他时他羞涩的表情真是让我觉得受不了,他把一朵玫瑰花塞到我手里,然后支吾着半天没能说出话来。
  我说伍东东你别纠结了,我懂的。
  他似乎特别惊喜,感激之情从他黑黑的瞳孔里流露出来。
  我笑着说,好了,你回去吧。
  然后我去了林落落的家,在门口叫她的名字连叫了5声后,她穿着一袭长裙出来了,我将玫瑰花递过去,喏,伍东东送的。
  林落落欣喜地接过花去,脸色突然变得绯红,比那玫瑰花还要娇艳欲滴,她轻轻地说,宝贝,谢谢你。
  伍东东连送了7天的花,每次来,他都结巴一般说不出几句话来。真让人觉得纠结。而林落落收到玫瑰花的表情越来越像个幸福的小女人,甜蜜得就像蜂蜜一样。
  于是在最后一天,伍东东还是羞涩地看着我的时候,我对他说,这样吧,伍东东,你自己去送花吧,我觉得男孩子该有点担当。
  伍东东的脸色突然变了,皱了皱眉头望着我说,你说啥?
  我耸耸肩膀,我今天才穿了我妈年轻时穿过的一件特大号袖子的T恤,看起来我就像个唱戏的,而且我的头发已经三天没洗了,而且早上我还替我妈切了猪肉,我觉得我的手上现在还是一阵腥味,然后我拍了拍他的肩膀,我说,伍东东啊,你已经成功了一半,只要再跨出一步,你就成功了。来,我把林落落的地址和电话告诉你。你不要在她家楼下喊她的名字啊,她爸爸会拿着杀猪刀出来找你单挑的。你先给她在电话里说。
  然后我不顾他一脸愕然的样子,我又重重地拍了拍肩膀,特英雄气概地说,祝你成功啊!
  然后我折回头了,我妈说,要是今天我再不把我的裙子洗干净,她打死也不会让我去上学的。
  5.
  我后来没有问伍东东有没有亲自出马给林落落送花,我有很多事情要忙。譬如,我发生了一件特别让我瞠目结舌的事。
  有人,写情书给我妈。
  我看到的只有作案证据没有作案人的踪迹。那字写得可真漂亮,那叫一个刚劲有力,那叫一个潇洒自如,就像小时候我照着模仿却怎么也模仿不像的钢笔字帖上的字。
  情书是我从我妈的钱包里翻到的,被工整地折成四方块。我看完时心里小鹿乱跳,差点没栽过去。


第40节:小猪妹,我们恋爱吧(5)

  虽然我承认我妈长得挺美的,尤其在杀猪界绝对是数一数二的美人。这么多年来,还是常常有人给我妈暗送秋波的。林落落的爸爸就干过这事儿。但是我妈还没有一次是这么珍视男人们送来的情书的。
  我不得不承认,这情书写得真的很真情流露,很容易打动人。可是,我在害怕。我害怕我妈爱上这个我还未知的男人。
  我为什么要害怕呢。恐怕是16岁的我也说不清的了。
  我变得忧心忡忡,这样的一天我连吃猪肉都没有激情。更无暇去管伍东东是否追到了林落落这码子事。其实,我想到他们要是牵了手走到我面前,我还心生出几许落寞。
  没错,那种感觉,就像秋天住到了心里。
  伍东东突然请我们看电影。而且还是恐怖电影。
  在破旧班驳的老戏院里,稀稀拉拉地坐着几个观众。苍白的荧幕大大地耸立在面前,右边是一个走廊过道,狭小的空间里总是被吹进不知名的风。我们三个并排坐在里头,那位置次序有点奇怪。伍东东坐在中间,我在右边,而林落落在右。
  是个老片子。很血腥很惊悚。但是我却愣头愣脑看了半天没看明白。我想我是目睹太多我妈妈杀猪的恐怖场面以至于麻木了。倒是林落落吓得娇声尖叫然后一下扑进了伍东东的怀里。
  我用余光看到伍东东的眼睛在黑暗里亮晶晶的。
  那天回家,我突然觉得自己很忧郁,于是一路无话。伍东东一直在后面幼稚地装鬼吓我们,林落落咯咯地笑着,我第一次觉得她的笑声怎么这么像母鸡呢。
  “你怎么不害怕。”伍东东望着一脸平静的我,十分有挫败感。
  我看到林落落挨着他站着,虽然不算太亲昵,可我觉得我突然离他们好远。我该怎么告诉伍东东,我其实害怕极了,我真害怕,突然之间,他把林落落带离了我的世界,我妈突然找了个男人爱得死去活来再也不管我理什么头发穿什么衣服想不想吃红烧肉。
  那样子,我该怎么办呢。
  我一个人的话,应该会很冷吧。
  6.
  我没想到我被跟踪了,在离家还有几百米的地方,歪嘴女又冒了出来,那速度之快,就像是春天生长的小苗,嗖地就从土里冒出来一样。
  不过这次她没有带她的印第安酋长们,而是来了三个大块头。
  其中一个叼着一根烟,看起来就有碍社会主义和谐。我想起歪嘴女前不久就被我打在地上哭着说朱姐姐你放过我吧,觉得有点儿好笑。
  “朱湘。你这个小贱人!”她开口就骂,似乎好了伤疤忘了痛。我皱了皱眉头,心想这个习惯可不好。
  “我听说你和伍东东在交往!”
  “我冤枉啊。”我嚷嚷道,暗觉得好笑起来。我妈说了,喜欢我的男生全部都是没眼光的傻瓜。伍东东看起来品位很正常,所以他喜欢的人是林落落。


第41节:小猪妹,我们恋爱吧(6)

  “你还嘴硬,你们都一起看了电影!”她歇斯底里起来。
  我本来想老实交代,伍东东喜欢的是林落落。可是我转念一想,要是她去找林落落怎么办,尤其是我不在她身边的时候,她要是挨了个巴掌她会哭个没完没了把整个小城都给淹了的。我不能做出卖朋友的人,于是我嘴角一弯,我说,我乐意怎么着,我就乐意和伍东东交往,我就是喜欢他,怎么着。
  我一脸“就是要气死你”的表情,歪嘴女果然气得脸色发绿,她拽住旁边的胖子的胳膊说,哥,帮我揍她。她上次还打了我和我朋友。
  我不是个瞎子,也不是个笨蛋,虽然我能轻而易举地把歪嘴女撂倒,可是我知道我打不过这三个胳膊比我腿粗的胖子,于是我决定用我的头脑来战胜一切。
  我想想想想想,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于是我就跑。
  我小时候拿过短跑冠军,可是我没想到那几个胖子跑得比我还要快,身上的肉简直就跟在一起做加速运动,他们一边追我一边嚷着,臭丫头,看你往哪跑。
  我当然是往我家跑啦。我还没蠢到跑到荒郊野外被你们欺凌。可是我在家门口我摔了一交。
  歪嘴女得意地站到我的面前居高临下,做着她的招牌表情,朱湘我要一雪前耻。
  这时候一把大刀横在她的面前,顿时吓得歪嘴女一个踉跄然后哭倒在地上,几个小胖子惊恐地望着我举着杀猪刀一脸凶残的老妈,刀上还沾着血迹和动物的毛。
  我骨碌一声爬起来,十分狗腿地躲到她的后面。
  别忘了,我妈曾是街头大姐大啊,而且她最擅长的就是恐吓:“你们知道你们今天惹了谁了吗?你们惹了老娘的女儿!你们给老娘听着,老娘在你们这么大的时候已经砍过几百个人了,可不在乎多你们几个小屁孩。要是再让我看到你们欺负我家闺女……”她故意拖长音调,嘴角一抹阴冷的笑,手中的杀猪刀在空中飞快转了几圈,“我就把你们当猪肉给剁了!”
  话音未落,一阵尘土飞扬,三个胖子早就跑得没影了,而歪嘴女却在原地不动,我诧异并佩服她的承受能力,谁知她哇地一声哭出来,朱湘姐姐你放过我吧,我不是不想跑,我腿好软啊。
  我觉得我妈帅呆了酷毙了她简直就是我的终身偶像。我越这么觉得,我便感觉她要是离开我,我会很黯淡很黯淡就像是流星一样,掉到地球上,再也亮不起来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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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节:笑忘书(1)

  作者感悟:一个人的等候与遗忘。
  据说人在无法接受一些事实的时候会选择遗忘,比如一个人的错过,一个人的离去,一个人的永不回头。
  人总要在失去之后才知道什么是最不能失去的。
  也许是一封信,也许是一朵花,也许是一个疑问,万紫千红,你会不会只爱一种颜色?
  又也许是一支歌,歌里反反复复地唱:
  没没有蜡烛就不用勉强庆祝
  没没有退路问我也不要有思路
  没没人去仰慕那我就继续忙碌……
  是王菲的歌,歌名《笑忘书》,人总以为笑着说忘记就真的可以忘记,但是这世上有多少不愿意遗忘的人啊。 
  笑忘书
  文/青语
  从镜头里看这个世界,就像被割裂的岁月,满目支离破碎的欲望和诱惑。
  引子
  钥匙插进锁孔,转动,咔嚓,很轻微的一声响,就仿佛时光的脚步从很远的地方走过来,咔嚓,咔嚓,记忆之门应声而开。
  这时候周围很静,四下无声,早春的阳光喧闹地挤满每一个树梢的空隙,淡灰色的风轻轻吹过去,院子里落下碗大一朵木棉花,花与露的暗香在空气里氤氲。
  段小其深吸一口气,伸手推开门。
  这是一间摄影工作室,深色柚木地,上面铺了柔软的皮毛,浅棕色四壁镶了白色的边,窗户那块儿垂了墨绿的深绒窗帘,将阳光稳稳挡在外面。掀起窗帘的一角,外面是半球形窗台,窗台上挂串风铃,鲜红的玛瑙色,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制成,金色的阳光照在上面,被一点不漏地吸收掉,纯正的红,像霞光和鲜血的颜色,看得人心里一阵阴凉。这时候没有风,风铃也没有响的意思,段小其慢慢伸出手去——
  “你是谁?”从身后传来,那是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
  段小其一阵晕眩,恍惚中看见岁月的涟漪一层层荡漾开来,波光,云影,都近在咫尺。
  她再次深吸一口气,转过身去。
  一
  我叫许唯,是一名摄影师。从镜头里看这个世界,让我有一种陌生感,视野的限制和角度的选择可以让任何人任何事都变成风景,比如木棉。
  我不喜欢植物,但是我的工作室外面有一棵木棉,种下的时候不过半个人高,现在已经过人头,春天的时候繁花满树,夏天里亭亭如盖,有时候我和苏格在树下喝茶。
  苏格是个安静的女子,起初我们是同学,后来成了搭档,室友成皓笑称我们是“双煞”,可是她委实没有半点煞气。刚认识的时候我同她说:“所有的人都有自己的颜色,你是极淡的那种,淡白淡粉淡蓝,哪一样都像是你的原色。”那时候她站在窗前发呆,闻言偏一偏头,用很低的声音说:人世间百媚千红,你爱哪一种?
  是《霸王别姬》里的歌词:人世间有百媚千红,我独爱爱你那一种。
  我忘了我当时怎么回答,还是根本没有回答,总之不是她想听的答案,我从来没给过她想听的答案,哪怕是讨她片刻欢喜。


第43节:笑忘书(2)

  而现在,便是想说给她听也已经来不及了。
  我每天早上去邮筒里取信,苏格的信封是淡蓝色的,每天都来得很准时,可是从来不写地址,所以我不知道她在哪里,可能和我在同一个城市,也可能隔了千里之遥——你知道的,如果一个人成心不想见另外一个人,便是上穷碧落下黄泉,也是找不到的。
  所以我从来不找她,只每天在她种的木棉树下看她的信,也许她就在哪一个角落默默看着我,然后在每一天意外地出现在我的面前,眼帘微微低垂,笑容疏淡。
  “许唯,见字如唔……”苏格的信都以这样一句话开头。见字如唔,我习惯将这句话轻轻念出来,就好象我就真的看到那个女子,她坐在灯下写字,烟蓝色的墨汁,流利地写下去:“春天到了,河边开了满树的花……”
  风吹过去,碗大的一朵木棉花摇摇晃晃地落下来,在风里划出优美的弧,如果是从镜头里看过去,可能就像一个绵长的叹息。
  木棉花碎落在地上,这时候我听见极轻微的一声“咔嚓”。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段小其,她站在窗前,娉婷和明亮,早春的阳光那一点苍白的气质顿时褪色成无色无声的背景——仅一个背影就给我这么大的视觉冲击,她是第一个。
  我恍惚地想,觉得口舌干涩,可是竟然还是问出声来:“你是谁?”
  她转身来矜持地笑:“我叫段小其,魅丽本期的主打模特。”魅丽是成皓工作的杂志,我长期为他们拍摄封面,估计她的钥匙就是成皓给的。我一面咬牙切齿痛恨成皓这等不尊重人隐私的行为,一面不得不赞叹成皓的眼力。我从冰箱里拎出两罐可乐,随口问:“要喝点什么?”
  她看住我笑,说:“可乐。”
  我知道她在笑什么,所以也跟着笑了:我的冰箱里除了可乐还是可乐,虽然每次都假惺惺问人家要什么,其实并没有第二个选择。
  成皓说这是我的劣根性之一,永远不给人选择的机会。
  段小其伸手去推一下风铃,风铃叮当响起来,仿佛春水刚刚解冻的声音,并不十分清脆,可是意外的动人。段小其说:“声音很好听啊,怎么不挂到有风的地方去呢?”我眯着眼睛看了看那串风铃,古老的式样,风铃的坠子也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制成的,红若泣血,响声却如珠玉。应该是苏格喜欢的东西吧,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将它挂在那里……就在让它挂在那里吧。
  我耸耸肩说:“我们工作吧。”
  二
  段小其的这辑照片拍了整整半个月。
  她和以往的模特不一样,大多数模特的气质一眼就能看出来,可是她不能,无论站在哪一重风景里都觉得突兀,或者说委屈,本身的明丽在镜头里拍出来竟然平平无奇,完全不是我要的感觉。素来被称赞角度刁钻的我一时被难倒,从旧上海的公寓到青铜壁画作背景,一个一个的构想画出来,又一个个被枪毙,焦头烂额。


第44节:笑忘书(3)

  唯一的收获大概是身边多了一个人,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一起慨叹木棉花如燃烧一样的颜色。但是并没有更近,苏格在国外两年,这次主要是回来找人,她说她相信她爱的那个男子看到我拍的照片会再一次想起她。
  段小其的故事不算新鲜,在青春年少的时候遇上一个人,彼此相爱,后来她出国深造,他说我们分手吧。
  在这个浮躁的时代这样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演,一点都不希奇,奇的是段小其竟然在两年之后回来找他——都分手了还找他做什么。
  段小其说你不明白,这样说吧,如果一个和你生死相许的恋人不见了,你会不会上天入地地找她?
  我镇定地说不会。这时候苏格的信就在我手里攥着,汗水将烟蓝色的字迹浸渍开来,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舍不得放手,是不想还是不能。
  我甚至渐渐想不起苏格离开多久了。我清理信件的时候发现苏格的信已经多达几百封,因为我从来没有回过她的信,所以一直都是她在自言自语,我不知道她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话对我说,沿途的风景,偶尔听过的歌,萍水相逢的人,她说这是个匆忙的世界,每个人都匆匆地赶着自己的路,绝大多数的人之间都只有这样仓促的缘分,来不及爱,来不及恨,就过去了。
  我知道她其实是想问:许唯,你我的缘分也是这样吗?
  我很想告诉她不会的,我会一直在原地等她。可是我没有她的地址,所有的话都只堵在心口,无处着落。
  段小其说你应该去找她。她用一种很坚定的表情告诉我这是理所当然的事,为自己爱的人,天涯海角,海角天涯。我摊摊手说我不知道她在哪里。段小其固执地盯住我,她说:你知道的,你一定知道。
  我默然。
  我确实是知道的,苏格的信写得那么详细,细微的风景都立在纸上,栩栩如生。她沿着我少年时候走过的路一路行来,就仿佛走在我的记忆里,我知道她应该到了敦煌,应该到了丽江,应该抵达杭州的西湖……可是我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她。
  苏格,你与我的这一段过往,算不算是——爱情?
  我在苏格走后努力回忆我们之间发生的点滴,整个的过程就仿佛白开水一样平淡,我们从来不曾如小说中一样在星光下跳华尔兹,没有在春意盎然的时候出外踏青,没有在流星划过去的时候许愿,更没有指月盟誓此情不渝。与其说是恋人,苏格更象一个助理,她记得我几点几十分约见某一个人,记得提醒我在胃病没犯的时候及时吃药,帮我记下前任后任女友的生日和各种纪念日,一切都很好,很正常,可是她忽然走了,我甚至不知道她为什么离开,可是我开始明白思念的滋味,就在心口的那个位置,在每一个特定的时分忽然就痛起来。


第45节:笑忘书(4)

  我一直都知道她是爱我的,可是我不知道她会离开。我设想过无数个她回来的场景,某一个清晨或者黄昏,她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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