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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同人)电影风云同人之我是配角 作者:羞涩的药-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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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一想也就通透了,把刀留在此地,到时候想个办法把消息递给聂风,让他自行来取更为妥当,还可再见聂人王一面。
  于是便将雪饮刀摆在了那刻字的地方。
  完成了这一切,拍了拍脏污的衣裳,耙了耙凌乱的头发,昂首阔步,迈步向前。
  聂人王被火麒麟拖入的地方是凌云窟,之前从断甲口中套出火麟剑也在凌云窟,二者自己都见到了,那么眼下所在,毫无疑问就是凌云窟了。也就是说,离出口已经很近了。
  果不其然,再转过一个弯,秦霜就看到了一个水潭,水波粼粼,映在岩壁之上,光影摇曳。
  根据剧情,聂风就是在这个地方杀死了火麒麟的。手持雪饮刀一侧身,如泼墨般的长发下露出坚毅的眼神,这是秦霜当年印象很深的一个场景。
  闭上眼睛,电影画面便如走马灯一般在脑海中播放出来:孔慈死后,聂风伤心欲绝,日日在天下会借酒浇愁,烂醉如泥,雄霸假意派他来凌云窟为父报仇,实际上却暗令蝙蝠和麻鹰给他下了毒,想让他死在这里,以绝后患。然而就在那二人动手之际,火麒麟突然出现,烧死了他们。危在旦夕的聂风催动了冰心诀,开了主角的外挂,最终将火麒麟沉入了这个水潭。
  现在的发展已经偏离了许多:聂风明白地恨着雄霸,蝙蝠和麻鹰双双死于无双城,而火麒麟,也被自己先遇到了……
  一念及此,马上回过头去寻火麒麟,发现这家伙正蹲在自己脚边,看着自己发呆,真的仿佛一只忠诚而耐心的坐骑似的,不由得“噗”的一声笑了出来。温言向它道:“那,以后若见到一个长头发、很帅的青年上这来,记得躲得远远的,千万不要让他看见你,知道么?”
  火麒麟听到长句子总有些似懂非懂的,秦霜就颠来倒去地和它重复了许多遍,为了让它别认错人,还特地详细地形容了下聂风到底有多帅。
  他说得口干舌燥,看着那水潭就有些心动,想去喝一点,刚一迈步,就被火麒麟咬住了裤腿。
  不解地问了几句,火麒麟不吭声也不放,秦霜无奈,只得妥协:“好了好了,我不去便是了。喂,别扯了啊,裤子真的要掉了……”
  从火麒麟嘴里抢救下裤子,秦霜坐在岩石上休息,一边百无聊赖地四下张望,猛地发现上方和四周的岩壁上错落地生着一个个圆圆的果子,小番茄似的诱人的红色,在黑暗中发出微弱的荧光。惊叹道:“这……这就是血菩提了吧?”
  犹记得在电影里,与聂风坐着竹筏经过乐山大佛之前,那个原版秦霜就提到过这样东西:“江湖传闻,凌云窟中有一种神物叫血菩提,吃了它能增进功力。”后来聂风杀死了火麒麟,知道了雄霸的阴谋,回天下会复仇的时候也带上了,分给了恰好同时赶到的步惊云。最终风云际会能打败雄霸,既因为是天命所钟,和血菩提增进功力的效果也不无关系。
  秦霜回头向火麒麟笑道:“这个我总能吃了吧?”增进功力固然是好事,不过眼下主要是为了解渴,这东西看起来还挺鲜嫩多汁的。
  血菩提都是半嵌在岩壁里的,无根无茎也无叶,也不知是如何开花结果的。秦霜拿火麟剑挖下了两个,递了一个给火猴:“喏。饿坏了吧?”
  谁知火猴立刻别过了小脑袋,还是一副打死也不吃的坚决模样。
  秦霜莫名:“这不是水果么?为什么不喜欢呢?”一拍手腕,那两个咕噜噜打滚的血菩提蹦进了他嘴里。
  结果一咬就忍不住“呸呸”了几下,蹙眉道:“怎么一股铁锈味,好怪……”
  呆了一阵,已荣获“忠犬坐骑”称号的火麒麟又主动把秦霜送到了自己背上,足底生风。
  这一回,秦霜很快就看到了真正的出口。
  将额前的乱发拨开,听着耳边作响的风声,前面迅速扩大的白光就像是扑面而来的喜悦和希望。
  将手遮挡在眼睛上方的那一刻,豁然开朗!
  秋高气爽的天气,日薄西山的时刻,远山连绵,草木苍黄,乐山下的江水滚滚而过,江风呼啸,轰鸣之声不绝于耳。
  秦霜贪婪地看着听着,深深地呼吸着,恨不得用力抱住什么蹭一蹭。
  抬头一望,只见大佛正慈悲而安详地俯视着芸芸众生,一瞬间有一种泪流满面的感动:佛祖,我终于……重见天日了!
  只听背后“吱吱”一声,火猴也正为这久违的景色兴奋地上蹿下跳。只是一对上秦霜的眼睛,突然就安静了下来,有些落寞。
  它还燃着火,秦霜不能抚摸,就蹲下来与它对视:“没事的,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我们总是要分开的,不要这么难过啦。”
  说着自己的鼻子也有些发酸。从一开始的敌对,到友好的相处,再到重逢时的帮助,若不是为了自己,它也不会被困在地下。这一起同行的三个多月都还历历在目,自己也很舍不得。只是它有它的山野,自己也有不得不走的江湖路……
  顿了顿,大大方方地对它笑道:“那,你现在呢,没有少林寺的师父管着,想回花果山就回花果山,想吃啥就吃啥,不是好事么?对了,风师弟把小辫子的下落告诉了我,你也可以去找她。不过别把她爷爷的事告诉她知道么?让她一直快快乐乐的。还有,你自己也加倍小心,藏好别再被人抓住了。”
  他说一句,火猴就点一下脑袋,睁着大眼睛,像个小孩似的听着大人的嘱咐。
  秦霜还想多和它说说话,不过念叨了几句就没词了,垂下眼道:“去吧,你饿了这么久,一定怪难受的。”
  火猴“吱吱”了声,想要再碰碰秦霜却又不敢,伸出两只小爪子抱了抱他的影子,终于几个起落,窜进山林不见了踪迹。
  秦霜揉着鼻子,喃喃道:“日后天大地大,火儿,请你自由地……”
  他目送着火猴离开,回过身,果然那火麒麟还蹲在凌云窟口,睁着漆黑的眼睛望着他。
  “我也要和你告别了。若没有你几次救我帮我,我绝对活不成,更别说回到地上来了。”秦霜张开双臂,亲密地抱了抱火麒麟的大脑袋,“虽然这话我说了三次,但每次都是真心的:总之,谢谢你……”
  火麒麟闭上了眼睛,沉默着。
  “那,再见了。”秦霜与它对视了一会,终于还是转过了身。
  正在这时,他听到了一声轻轻的叫声。
  “咦,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混进来了……”秦霜突然站住,僵着脖子回过了头。
  背后没有其他生物,方圆百里内就只有这只火麒麟。
  它从来都没出过声,一开始秦霜以为是不屑,后来混熟了,又猜想可能它和长颈鹿一样,是没有声带的。毕竟没有一样科学告诉他,麒麟这种生物会不会叫。
  然而现在这只上古神兽就这样呆呆地恋恋不舍地望过来,再次动了动嘴,轻轻地低低地叫了一声:“咩。”
  秦霜捂住胸口,瞬间觉得自己的血槽全被萌碎了。

    【第五卷: 泥淖白霜】

  71

  秦霜在山上摘了些能吃的野果填了肚子;随后找着了一条小溪;上下洗了洗,总算把自己打理得不那么像个野人了。他现在身体里充盈着从火麒麟血液中带来的炎热内力;稍稍一发功,打湿的衣裳就干得暖烘烘的;十分舒适。
  中箭的伤口已经好得只剩一个疤。原先用来包扎的布条都是从右边的衣袖上撕的,他见火麟剑在阳光下红得耀眼;委实太过醒目,干脆就将整只袖管都扯下来;把剑包得严严实实的。
  《风云》中的江湖不比现代,人跑到深山老林中或是修炼、或是论剑、或是私奔都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在乐山下等着撑船的老艄公看到他从那上面衣裳不整地下来也没有很吃惊;只是笑呵呵地提醒道:“这位公子;你袖子断了。”
  秦霜立在船上,看看久违的水光山色,感觉恍若隔世,向那老艄公道:“劳烦问一声,最近江湖上可有什么动静没有?”
  “听说啊……咦?公子在山上呆了多久?”
  秦霜道:“三个月左右。”
  那老艄公笑道:“那三个月前刚发生的大事公子是不晓得了,听说啊,无双城倒了。”
  “倒了是什么意思?”秦霜一愣。独孤一方虽然死了,不还有独孤鸣幺?。
  “公子不知道,三个月前那里突然起了一场很大的地震,整座城都塌了大半呢!听说啊,正好那个时候天下会就在附近,趁乱过来一通杀,这不就把它灭了幺……”
  “不是吧?”秦霜睁大了眼睛。地震他是经历过,确实来之汹汹,但以无双城的实力,应对一场大天灾应该还是没问题的。而且当时步惊云不是只带了两百人幺?他和聂风还受了伤,怎么可能赢得了全城的人?
  “这话可当真?真是天下会做的?”
  那老艄公笑道:“公子别不信,无双城的地盘上现在到处插着天下会的旗,哪里还会有假?听说啊,拿天下会的帮主可是有神明保佑的,他早就料到无双城有大难,所以提前派了大批人马在那埋伏着啦。”
  杀人放火抢地盘,应该是雄霸的指示没错了,不过……秦霜皱皱眉,大批人马?这么说除了飞云堂,雄霸还加派了许多部下过来?可是为什么呢?任务不是仅仅只有暗杀和取刀而已幺?而且为什么这事还瞒着我呢?
  那老艄公撑着船,自顾自地感叹道:“唉,要说这姓独孤的也真够可怜的,百年的基业一下子都没了,就连命都保不住,听说啊,当时的死人多得哟,连附近的河水都全给染红了……”
  倾城于一旦,在电影里就是如此。秦霜叹了口气,只是没想到这回步惊云放过了他们,这些人还是逃不过被天下会屠杀殆尽的命运……全城的尸骨,都是熟悉的脸孔,却是死白的颜色,独孤鸣所经历的痛苦当是刻骨铭心的吧……
  他捡回了一条命本就庆幸,这样一想,对独孤鸣就更恨不起来了,反而不愿意他就此死了:“那你有没有听说无双城的城主还有个儿子?十五六岁的,他怎么样了呢?”
  那老艄公道:“公子说的是叫独孤鸣的吧?听说啊,天下会占了无双城,在附近搜了他七天七夜呢,最后也没发现人。”
  依照剧情,独孤鸣就是漏网之鱼,后来投奔他大伯剑圣去了。秦霜心道,幸好没被抓,否则步惊云一定一掌就把这熊孩子给拍死了。
  他还没来得及欣慰,就听那老艄公继续道:“噢,对了,同时他们也在找他们自己的人,听说啊,还是堂主呢,大人物啊!”
  秦霜觉得膝盖一疼,强笑道:“后,后来呢?”
  那老艄公道:“死的那个是真没找到,听说啊,还有个活的,不知怎么自己跑掉了。天下会可是发话了,谁要是能发现那个人,那赏银啊,啧啧……”
  秦霜这回觉得一个难以启齿的地方也跟着疼了:“活,活的那个叫什么?”
  “听说啊,”爱听说的老爷爷慈祥一笑,“叫步惊云。”
  秦霜在最近的码头下了船,走到小镇的市集口,果真看到在布告栏上贴着步惊云的画像,天下会悬赏。
  把满头乱发往脸上拨了拨,凑到那群围观的百姓中间,只见那上面写着不管是死是活,只要能提供线索,就赏银十万。
  雄霸平生最恨底下人反叛,这回估计真是气得狠了,连“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这么杀气腾腾的话都说了出来,整得跟通缉令似的。
  不过赏银还是一如既往的大手笔,同当初找他一样,都是十万。秦霜暗想,泥菩萨一死,雄霸那后半生的批命无人揭晓,那么在他的心里,风云永远都是助力,他也将一直都对他们看重了。
  再看了一眼步惊云的画像,心里一酸:那杀千刀的闷油瓶,现在在干什么呢?
  自己正打算回去找他私奔呢,他竟然选在这个时候离家出走了……想想那时候,自己掉了下去,他却还在昏迷,醒来听聂风一说,八成以为自己真死了。那样沉默而坚定的人,一定伤心透了吧?连天下会都不回,直接就在无双城失踪了。
  但他能去哪里呢?从小父母双亡,寄住的霍家庄也已经一把火烧了,老实说,他的记忆里没什么美好的地方。
  除了和自己在一起。
  可他连天下会都舍弃了。
  等等,脑海中陡然有一道灵光闪过:“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这句诗是在潜入无双城前自己教给他的,还因此想好了事成之后的去处——同样位于蜀地的锦官城。
  和自己在一起的话……如果不回过去,那就是去未来!
  秦霜身上还有些碎银,当下就在小镇上买了干粮和一匹快马。换上普通百姓的衣裳,又花了些心思给自己易容,为了拉开和原来相貌的差距,还想办法烫了满头的卷发。打点好这一切,就向着锦官城飞驰而去。
  要说这锦官城,是蜀地数一数二的繁华大城,人来人往的,找一个特定的人有如大海捞针,何况还不能声张。
  秦霜奔走了几天都是徒劳无功,便决定换个方法,在偏僻的地方租了间小院住着,每天四处出去打转,写接头暗号。
  为了让步惊云早点看到,秦霜去的最多的地方是饭馆。
  在这个世界,饭馆的白墙上是可以涂鸦的,碰上出手阔绰或者气度不凡的客人,小二还会主动来请留下墨宝,所以每一家的墙上都写满了“我是要成为XXX的男人”、“我要把你们一个不留地驱逐出去”之类的留言,气势逼人。
  秦霜琢磨了下,天下会也在找人,所以他绝对不能写“步惊云我没死,快来找我,幺幺哒”……
  提着毛笔,最后还是把那句诗写上了。可以确定,这句不属于这个世界的诗,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也只有他们两个人明白它的意义,只要步惊云看到了,就一定会晓得自己还没死。
  然后……就等着步惊云来找自己了。
  他寻人的能力比起自己来要好得多,说不定哪天回到小院,就发现他已经上门坐着了。
  这天秦霜也正坐在一家饭馆里练字,听到有人进了门,大声地一拍桌子:“把好酒好菜都给大爷拿上来!”
  他抬眼,见是两个虎背熊腰、带着兵器的汉子,显然都是江湖中人。
  小二忙迎上去招待:“哟,两位客官,请坐请坐!”他想把一人手中的礼盒接来放下,谁知刚碰到就被那人踹了个跟头:“吃了豹子胆了?这可是要送给天下会的礼!是你这脏手能碰的?”
  另一人道:“你也踹口气吧,金子雕的东西,还包得这么严实,怎么着都坏不了。”
  那小二爬起来,一边疼得龇牙咧嘴一边赔笑,被他挥挥手打发了。
  踹人的那人道:“老哥你可别这么说,咱还得千里迢迢地送去呢,一会都放松不得啊。雄霸嫁女儿这么大的事,这时候不去长脸,什么时候去?现在天下会在江湖上是什么地位?那可是呼风唤雨!咱只要能去搭上线,往后的日子可就光彩了!”
  另一人沉吟道:“若说一家独大,无双城一倒,天下会确实就再无对头了,但要说实力……”他笑了笑,“三个堂主,死了一个秦霜,跑了一个步惊云,现在还得分出人手去抓人,不比以前了啊!”
  踹人的那人摇头道:“就算只剩一个聂风,也够瞧的了,他那风神腿青出于蓝,谁不晓得?”
  另一人道:“我看啊,就是因为这样,雄霸才急着把女儿嫁给他的。”看了眼摸不着头脑的同伴,接着道,“一遇风云便化龙,现在打下了江山,也还得靠人替他守下去啊!雄霸他膝下无子,把女儿嫁给谁就等于让谁接任做帮主,那聂风还会像步惊云一样一走了之?谁舍得这么大的嫁妆!”
  秦霜在心里不屑:“小人之心!我的风师弟才不会这么势利!”
  他无意间听到聂风和孔慈要成亲的好消息,又是惊讶又是欢喜,想象里都是粉红泡泡,回过神,却见那受伤的小二正不住地往自己这瞟,一脸惊恐。
  顺着他的目光去看,就对上了那两个汉子的脸。
  踹人的那人正怒目圆睁,瞪着自己:“你小子听够了没有?”
  这世界以武为尊,江湖中人就是大爷,连带着也有些很霸道的惯例,比如他们在公众场合交谈,是不会放低嗓门的,周遭的百姓若是怕不小心听到什么惹了麻烦,就得自己乖乖地退散,不走的就要挨打。
  秦霜这才发现,就在方才脑补聂风和孔慈的时候,这饭馆里的人已经走得干干净净了,剩下个自己格外醒目。
  另一人的目光落在他的腰间:“哟,原来是个会使剑的。”
  秦霜腰间所配的正是火麟剑,一直用布包着,不漏形迹。
  踹人的那人也看了眼,冷笑道:“连个鞘都没有也配叫剑?还包着布,拿生锈的铁皮冒充的吧?”
  突然一跃而起,朝着秦霜扑来:“正好大爷手痒,让你开开眼!”
  他本是想夺了秦霜的武器再来嘲笑一番,谁知手上却探了个空。与此同时,一样东西点上了喉间,正是那把不起眼的剑。
  只是一招……
  那剑的主人左手持剑,气定神闲。
  顿时吓得一动都不敢动,眼睁睁地看着一滴冷汗从鼻尖上流下来。身后的那人也是愣住了,一时间都没了反应。
  秦霜手腕一转,把剑收了回来。
  他本想立刻就走,不惹事端,可对方非要动手,那就只能速战速决了。点头哈腰的事他会做,那是因为他遇到的多是真正的强者,但没必要迁就眼前这两个战斗力只有五的渣渣。就是以前武功低谷的自己,对付他们都是绰绰有余。而现在更是不同。
  自从下了乐山之后,他就不断地回忆起自己杀死独孤一方的那一招。他有意识地观察自己的身体,结果发现冥冥之中真的有一股力量在引导着左手,使出快速而精妙的剑法。他一边尝试一边练习,已经熟悉了几招,所以才会把火麟剑随身带着。
  那些剑招与自己这个灵魂无关,而是早就储存在这个身体里,属于原版秦霜的。记得文丑丑曾说过,他的父母秦宁夫妇就是有名的“鸳鸯剑”。
  只是有一点不是很明白,据说雄霸救回自己的时候自己衣衫褴褛,原本是个乞儿。可是未失忆前的秦霜明明是有功夫的,怎么还会过得那么可怜巴巴呢?
  看到秦霜将剑插回腰间,那二人齐齐松了口气。没动手的那人已经看出了差距,冲秦霜一抱拳:“是我这弟弟鲁莽了,多谢你……呃不,阁下高抬贵手。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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