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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获-2006年第4期-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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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元递烟了。王春元当时是“五·一六”学习班的成员,正在受审查。所谓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集团”,是中国科学院在“文革”中,斗争最酷烈、持续最久的运动。先是姚文元在《评陶铸的两本书》一文中,点了所谓“五·一六反革命组织”之名,“请同志们注意:现在有一小撮反革命分子也采用了这个方法,他们用貌似极‘左’而实质极右的口号,刮起‘怀疑一切’妖风,炮打无产阶级司令部,挑拨离间,混水摸鱼,妄想动摇和分裂以毛主席为首的无产阶级司令部,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罪恶目的,所谓‘五·一六’的组织者和操纵者,就是这样一个搞阴谋的反革命集团,应予以彻底揭露。”全北京传达,“五·一 六”是“建国以来最大的反革命集团”,于是抓“五·一六分子”的运动,便在进驻中科院哲学社会科学部的军、工宣队领导下全面展开,办了多个学习班。 
  那段时间里,我和大何、王保生、栾勋等聊过,大家觉得不应该与学习班的人搞得那么剑拔弩张。栾勋与王春元的关系最先缓和下来。我与春元的关系也因一件事得到了缓和。那一次他被派去“中心点”挑石灰膏,半路上就歇了下来。我对王信说:“王春元怕是吃不消了,我去接他。”于是我一人跑去了,到跟前一看傻了眼,原来他挑了满满两铅桶石灰膏,足有一百二三十斤。小名叫“小黑子”的王春元,本来并不白的脸上呈现出灰白色,这时他已是大汗淋漓,气喘吁吁。我二话没说,将他的担子一肩挑到了工地。王春元后来跟我说,他转变对我的看法,就始于这件事。可见患难见真情还确是至理名言。 
  不久,干校领导想到了砌窑烧砖。原先在离我们住处半里路的地方,就有一座窑,比较小,一次只能烧三四千块砖。这座窑像所有的窑一样,是椭圆形的,我们砌的一座窑却是长方形,不知是哪位工程师设计的。窑砌到三四米高时,四周的土都培好了,突然那个窑轰然倒塌了。文学所的人命真大!出事时幸好是中午时分,大家都回去吃饭午休了,不然一定会砸死几个人。后来在近代史所附近又砌了一座窑,改为椭圆形的了。给窑培土时,我和王信见大何一人拖一板车土,往窑上直跑,几步就跨到了窑顶。等大何下来休息时,王信开玩笑问:“是大何厉害,还是一条毛驴厉害?”我应答:“肯定是大何厉害。”大何回了我俩一句国骂。大何是关西大汉,一米七八的个头,五大三粗,挑豆荚能挑两百多斤,拉板车也跑得特快。记得有一次往息县方向一个窑拉砖,大家都是拉二百块砖,我怎么都赶不上大何,不仅因为我比大何矮,力气也不如他。那天下午还去了二十五里外的包信拉高粱秆。拉砖是坐卡车去的,去包信则是步行,来回足有八九十里。 
  1970年下半年,小蒋庄的孩子狗蛋来我们的厨房玩。那时他七八岁光景,脑后拖着一撮“胎毛”。烧锅炉的正好是蔡仪先生。蔡先生是美学家,他觉得小男孩留着“胎毛”实在不美,就想办法给他“美发”。知道硬来不行,就先给狗蛋一只馒头,再说服狗蛋同意剪掉那多余的“胎毛”。没料到,狗蛋的家人得知后急冲冲要来问罪,后来总算被人劝阻住了。蔡先生的“审美”观在这里遭遇如此“挑战”,好心办好事居然险些酿成大祸,这是大伙儿当时都有点始料不及的。时隔三十五年后的2005年7月1日,息县召开“思想家顾准九十周年诞辰纪念会”,大何、王保生顺便去了一趟小蒋庄,人们围上来时,保生还问了一句:“狗蛋来了没有?”人们指着一位妇女说:“她就是狗蛋媳妇。”她回答道:“狗蛋去浙江义乌打工去了。”听王保生说,他们这次重回息县,受到县政府的隆重接待,当年的“劳改队员”,出入均警车开道,这真是此一时彼一时了。 
  1971年正月二十九,我回句容探亲。在家待丁半个月。回河南后,得知妻怀孕的消息。那时我们已经有了儿子和女儿,又想到生活实在不易,所以决定不再要孩子了。我让妻去做手术,可我母亲坚决不同意而作罢。那时当小学教师的父亲与一直漂泊在外的我,两人工资加起来每月不足百元。年迈的母亲因为坚持要这个孩子,为减轻家里负担,自妻怀孕时起就下田做工。我记得第一年她就挣到了一千八百个工分,足够她的口粮了。第二年春节后我又回乡探亲,小女儿小军睡在摇篮里,那时她三个多月,我一逗,她就笑了,长得挺漂亮。爷爷奶奶特疼爱小军。1992年她在南大上班,第一个月工资一百四十七元,她特地给奶奶买了一身衣料,她知道没有奶奶就没有她。 
  这年的3月中旬,文学所杀了一头猪。只养了五六个月,就出了二百多斤猪肉。猪大、小肠洗过以后,放在煤炉上,煮了一个晚上。到清晨一看,只剩下一锅油,不见肠子的影子了。我当时回家探亲还没有回来,之后听说了这事,直叹一群书生,好东西没有捞到好吃啊。 
  1971年4月,据说是中央认为学部干校抓革命不力,搞生产耽误了抓“五·一六”,于是让大家又搬到京广线上一个叫明港的小站去。我们住在离明港六七里路的一个废弃了的军营里。军营有一二十栋平房。这时军宣队领导都换了,一开始就学延安整风时的文件,规定“大部不捉,一个不杀”,另外对“主犯”与“从犯”、“被胁从”与“受蒙骗”也进行了区别。我在班会上认为,“主犯”与“从犯”是敌我矛盾,“被胁从”与“受蒙骗”是人民内部矛盾,属敌我矛盾的在文学所只有极少数,其余全是人民内部矛盾。有些人不同意我的看法,坚持认为“四类人”都是敌我矛盾。想不到“晚点名”时,指导员不点名地批判了我,说我以“抓‘五·一六’的专家自居”。我是有倔脾气的,以后一直不理这位指导员。 
  到明港后,军宣队开始单独领导学部的运动,来了一个天津附近驻军的参谋长。他倒谨慎,规定办“五·一六”学习班必须经过指挥部批准。当时所内极“左”派,还想抓二套的“五·一六”,即抓“大批判指挥部”的所内头头,可一直没有得到指挥部的批准。在明港抓“五·一六”考古所死了一个人。自1969年以来,学部抓“五·一六”已死了十几个人,他们绝大多数都是三十岁左右的青年。 
  在明港我们所与经济所合一个食堂,由经济所给张闻天当过厨师的大师傅掌勺,那里的副食品很便宜,鱼、虾、鸡等均只有三四角钱一斤。吃了几个月,我的体重增至一百三十八斤,这是空前的。因为是兵营,都是几十平方米的大房间,小家庭住不合适,只好用芦席一间一间的隔开,不时有男欢女爱的事传出来。董易与陈士修及他们的儿子大雷,在一个大房间里隔了一角。一次,老董请我与王保生等吃饭,让我到明港买菜,我买了一条有七八斤重的胖头鱼,还不到三块钱。 
  9月13日,林彪摔死在蒙古温都尔汉。这年国庆没有游行,我们就有点奇怪,觉得必有特殊事情发生。到了中旬,传达林彪摔死的中央文件,先在党员里传达,只见散会后他们一个个表情严肃,铁青着脸。一了解才知道“毛泽东同志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林彪死了。作为接班人的林彪,可是写进1969年4月14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这恐怕也只有在“文革”中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里才能如此写。江青在一次会议上强调说:“林副主席的名字还是要写上(党章),写上了,可以使别人没有了觊觎之心!”在后来传达的林彪罪行的中央文件中,有黄永胜的交代材料引用唐人章碣的《焚书坑》绝句:“竹帛烟销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对于诗中的“祖龙”典故,许多年轻人不懂,便请教吴晓铃先生,吴说:“大概是指秦始皇?”说得不十分肯定。这时天冷,钱锤书先生正在哮喘,呼呼地大口喘气,斜躺在床上(吴与钱的床一字排开)。听到吴先生的回答,他答腔了:“晓铃啊,你说得对,就是指秦始皇。出典在《史记·秦本纪》。秦始皇去世前一年派使东出函谷关,回来见华山上有‘明年祖龙死’的字。第二年,秦始皇东巡,果然暴死沙丘宫。”林彪一死,理应结束一个时代,但“四人帮”还在,这个时代结束不了。林彪死后,人们的思想特别活跃,许多以前不敢讲的话,现在都讲出来了,议论江青成为家常便饭。 
  到了1972年夏,各所钓鱼、虾和老鳖成风。我的拿手好戏是钓鳝鱼。有一次吃过中饭,与大何、王保生、徐兆淮八人去水田里钓鳝鱼,我钓到二三斤,徐兆淮也钓到几条,其余人收效甚微。此后,我与徐兆淮几乎每晚吃过晚饭以后都去钓鳝鱼。这里的老乡不吃鳝鱼,就像北京大兴县的老乡不吃刺猬一样。我估计一个多月里,至少钓了一百斤鳝鱼。在即将离开明港的7月初,最后一次吃鳝鱼,由劳洪掌勺,是做得最好吃的一次。 
  离开东岳时,何其芳、俞平伯、吴世昌已经回所。到了明港后,约1972年春夏之交,钱锤书等也回所。这样人心也就不稳了。“看涨”(回京)与“看落”(不回京)的议论成为压倒一切的中心话题。到了7月初,终于等到了佳音。经周总理批准,学部各所全部回京。学部干校在中央部委中,可能是回京最早的一批。 
女英国病人
姜 丰 
  1月17日,那是星期三。先生还在德国,公公婆婆开了一个小时的车到剑桥,来送我到诊所检查。下午回家。公婆走了不到半个小时,验血结果出来,医生打电话,让我直接到Addenbrooke's医院的某病房。 
  立刻打电话叫出租汽车,对方说十分钟到,结果五分钟车就到了家门口。我还什么都没来得及准备。我想自己可能会留在医院打一夜点滴。当时因为腹部积水,步履艰难,更难以负重。索性拿上一把牙刷,和一个平时用的小钱包,就出门了。 
  经过初步检查,我被留院治疗。我已经吊上了输液袋。护士用轮椅推着我,走过长长、长长的走廊,把我送到D6病区,我的床前,说了声takecare转身就走了。她是个非常耐心和善的女孩,推了我半个下午了,做各种各样的检查。 
  没有人知道我住院了。简直就不会有人注意到。我没有任何课要上,平时都是一个人在家里做论文。只不过手机关机,家里电话没人接,或许常联系的朋友会发现我在MSN上消失了几天,或者以为我去度假了。我没有办法联系别人,似乎也无必要。我就这样失踪了五天。 
   
  一 
   
  百忙之中我只带了一本书,克拉考尔(Sigfried Kracauer)的《电影的本性——物质现实的复原》,是我当时正在读的一本书。这种英文理论书,本来就是只能坐在桌前一行行认真读且读得很慢的书,这会儿根本读不下去;其实我举都举不动这本书。那时是病痛最严重的时候,行动(或者叫移动)本来就很困难,带着点滴就更费劲。每个病床都有可以随意调整位置的悬挂的液晶屏幕,集电话、电视、广播、上网等功能于一体。我连手都不想伸,也没心思研究这个新事物,索性就在分分秒秒的折磨中呆坐病床。 
  这是一个大约有六十平米的病房,有七张病床,除了我以外的六位都是年长的女士。我因为百无聊赖,观察同居一室的女英国病人们,成了我唯一可做、也不得不做的事。 
  我是八号病床,在病室最里面靠窗的一角,在我看来毫无疑问也是最好的位置:更宽敞,有三米宽的朝阳大窗,窗外是典型的英格兰田园风光。我开始是痛苦着自己的病痛,连看别人一眼的精神和心情也没有。紧挨着我的是九号莫琳——每个病人的名字和主治医生、责任护士的名字都写在床头。她最早引起我的注意。因为她是我唯一的近邻,更因为她的爱美。已经做了祖母的莫琳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有型有款,晚上睡觉前还会小心地把头发用发卷卷起来。早上居然还化妆,涂上鲜红的口红,换上淑女的一步裙,长筒丝袜!我只能用“不可思议”来形容自己的惊异和敬意,同时还有些许的感动。而自己,在医院里完全是蓬头垢面,自暴自弃。右手二十四小时挂着点滴,挪到洗手间已经百般不易,刷牙洗脸都只能用一只手,还是左手;刷牙刷的好像不是自己的牙,只是走形式;第一天晚上睡觉前连洗脸都免了。衣服更是从早到晚都是医院提供的睡衣——一种后面开口的长袍。反正我也没带自己的衣服;后来我有机会终于拿到自己的衣服,我整天穿的也还是睡衣,只是医院的睡袍换成了自己的睡袍。我是病人啊,一天到晚躺床上,还不什么舒服就穿什么;腰都直不起来,就一只左手,还洗什么脸。但是,我还是打心眼里敬佩莫琳。真正见识莫琳的淑女本色,还是她做手术后。那是一个全麻的腹部手术,据此推测不是很小的手术。手术第二天,莫琳居然还能涂上口红,笑容可掬,神采奕奕地示人,只是没有再穿丝袜长裙,而是换了一件漂亮的晨袍。 
  最引起我注意的是,这六位女士不约而同地都有着美丽优雅的晨袍(dressing gown),我很快就根据衣着暗暗为这几位女士命了名。这六位女士无一例外都是祖母级的年龄。我斜对面的是七号床,我叫她“粉红女士”:穿一件漂亮的、质地优良的粉色大花晨衣,配软软的绒绒的粉红拖鞋,手里拿着一团粉紫色的毛线在织,跟她旁边的六号床穿着雍容华贵银灰色晨袍的女士轻声探讨着手里的毛线。其他几位女士都在静静地各自捧本书读。“粉红女士”显然是几位女士中最女性化、也最市井的一位,她最爱跟别人搭话,但声音总是轻轻的,轻到斜对面的我从来没有听清她在讲什么,所以她虽是爱讲话,但是却从不扰邻。“雍容华贵”是最早出院的。就在我入院的第二天,早饭刚过,就惊见她拿出一双咖啡色的时髦皮靴——实在是比我见“口红”在医院穿丝袜还要吃惊得多,难道她要在病房里穿高统皮靴?但见她把帘子一拉,再出来,已经换下层衣,穿戴整齐,那双漂亮的皮靴也穿上了。中午过后,“雍容华贵”的丈夫来了,接她出院。难怪她一早就开始穿着打扮。紧接着,“粉红女士”也出院了。临走前,她哭了。原来是她出院比原定的时间晚了一天,最后医生证实手术切除的肿瘤是良性的。“粉红女士”是喜极而泣。她出院前,还特意踱到我的床前,轻轻安慰我:任何事情发生了,都不是世界末日。你一定没事的。可能是她看到我不时就一个人呆坐着掉眼泪的缘故吧。其实,我哭主要是忍受不了一时的病痛,跟伤心、悲痛、自怨自艾等精神因素都无关。 
   
  二 
   
  刚一入院,护士就发给我一双白色中筒袜,看起来像尼龙的,很紧。我很纳闷。低头看看自己脚上的每天换洗的棉袜,很干净啊,不至于被嫌弃。再看看别的病人,也都穿着一样的中筒白袜。我决定不理。一声不响,闷闷不乐地继续呆坐。过了一会,又一个护士进来,督促我穿上白袜子。我说不舒服。护士和颜悦色地说,那是帮助防止血栓的,很重要;我一听,事关重大,赶快点头同意。因为一只手挂着点滴,护士帮我把白袜子穿上。 
  医院里的时间和外面的世界是不同的,一天无比漫长。 
  第一天夜里,护士进来至少十次,给我量血压,抽血。每每刚有一点朦胧的睡意,就见护士打着很小的手电筒悄无声息地走进来。我就知道那一定是来找我的。早上六点钟,病人们没起床之前,护士来为所有人量体温和血压。七点左右,电视里的新闻渐渐地响起,音量始终很小。然后病房的灯亮起来。一天就这样开始了。 
  早上通常是最忙碌的时候,医生们来查房,尤其是前一天刚做过大手术的病人。但是不同的病人有不同的医生,同一个病人也会有不同的医生来看。因为每个病人是由一个医疗团队负责,同时有责任顾问和责任护士。第一天早上有三拨医生带着护士来看过我,我均愁眉以对。医生似乎并不太热衷问我的感受,而是相信和依赖各种检查报告。医生通常自我介绍,然后跟病人握握手,聊两三分钟,如果病人没有更多问题,就会转身轻声交代护士几句,然后离开。没有特殊情况,这一天不会再见到医生。病房主要是护士的天下。所有的医疗行动都是通过护士来执行的。 
  医生的等级也是很分明的。最高一级的顾问不叫“Dr.”(医生)而是叫“Mr。”(先生),可能这里Dr。太多了,Mr。才能表达足够的敬意吧。在负责我的蓝队里,有个看上去像是印巴裔的年轻女孩子,该是刚毕业的新医生或见习医生吧。可能总担心自己没有医生的权威,她小小年纪总是板着脸,不苟言笑。但一看她就是很好学上进的好学生。一天中午,她端着一次性的注射用盒子走进病房,冲我而来。我的直觉就是她要拿我练手!问题是,抽血都是由护士来做的,她是医生,抽血肯定不如护士熟练啊。我一惊,赶紧说,我今天早上不是刚抽过血了吗?她睁大眼睛,“是吗?”一听她这都搞不清楚,我更怕她给我抽血了,赶紧坚定地说,是的是的,我已经抽完了。“好学生”端着针头悻悻离去。 
  后来她在走廊里看见我,居然一改冷峻严肃,主动跟我嘘寒问暖,我简直受宠若惊,加倍微笑回她。隔了一天,“好学生”一大早又端着注射盒子来找我了。这回我无话可说了,我的确还没有抽血。我挣扎了半天,想拒绝由她抽血,可我实在说不出口。那时候我也只好横下一条心,把自己当成菜板上的鱼肉,由着这小姑娘拿我练手了。 
  果然,第一针扎下去,没血出来!看着她手套也没戴,用带着残留指甲油的小黑手在插着针头的血管上摸来摸去,我真不知道自己当时什么嘴脸,几乎就要喊出来了!她连说对不起,拔出针,又扎第二针,针还在里面拐了几拐,我连声大叫。这次总算有血出来,一管很快满了;可是还需要一管,她发现刚才没成功的一针已经用掉了那个试管,她还需要一个,显然是有点慌了。她的手按着针头,不得脱身,居然叫我按铃叫护士。拜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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