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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墙-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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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时候忽然怀念起学生时光,我就会在晚饭后到店里去一次,和瑞芹说说话。吴瑞芹对我的态度,仍然是当初在班级里的那样,敬而远之,而且现在更严重了,因为我头上多了另外一道光环:雇主。
  在我心中,爷爷是个怪癖老头儿,除了抽烟,没别的嗜好。他不像村里其他老人那样喜欢扎堆儿,他只是干活儿,除了干活,不会别的。晚上一个人在院里坐着,有滋有味地抽旱烟。老爷子的话奇少,一天也说不了几句,不像老妈,总是喋喋不休,我挺服他的。他不喜欢我晚上出去,去三店也不行,只准陪他坐,哪怕只坐一会儿,然后回屋去写我的日记。
  一老一少的日子太沉闷了,本来不应该这样的。我知道爷爷的一生有许多精彩的故事,总盼望他讲出来,可他从不提过去的事儿。我断定人要是老了,连回忆也懒得去想。可是他不讲不等于我不知道,爷爷的传奇早已不是秘密,他年轻时的辉煌已经铭刻在历史的丰碑上了,谁也抹不去。他戎马半生,做过国共两军的高官,但因为是先国后共,所以,他就只能呆在山沟里了,而他的许多老战友如今正享受着荣华富贵。爷爷的威望很高,在村子里德高望重,而且还举足轻重。也许正是因为有着这样复杂的背景,他老人家才低调,保持着沉默。我自信骨子里也有爷爷的钢和直,有他坚强不屈的基因,这种高贵的基因铸就了我的自信,使我对生活充满了偏执的爱。
  爱是个复杂的字眼儿,我收集的爱的信条里,有许多爱的词组,仁爱、博爱、挚爱、衷爱、恋爱……我应该属于……现在想来,应该属于乱爱的那种,爱的太傻。
  这份爱中当然少不了少年萌动的情爱,它的力量是最大的,常常拨动着我每一根神经,做出些匪夷所思的事儿来。比如我最近对电影没了兴趣,而对三店的吴瑞芹有了感情。她窗子里透出的灯光,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这个磁场非常神秘,搅得我心神不宁。吴瑞芹不仅仅是吴瑞芹,她还是我光怪陆离的中学时代,我不会放弃与她接近的。当别人都去看电影时,我就躲进三店的门里,和她聊到电影散场。
  吴瑞芹的小屋是温馨的,她的物品完全遮盖了屋里的单调,坐在她的小床上,我感觉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其实屋子里除了女孩子的衣物,并没有太多的东西。她已经不像刚来时的拘谨,只是多了些疲惫,但只要看到我,这些疲惫也会一扫而光。吴瑞芹每次和我说话都很规矩,与我形成强烈的反差。我是坐不住的,常常站起来在她身后转悠,而她却能始终一个姿势坐到底。
  女大十八变,只是一个多月的时间,吴瑞芹变得好看了,她的好看并不是容貌上的,是脸上自如的笑和得体的语言和动作。在她面前,我越来越觉得不自在,少了许多自信,不敢正视她的眼。我发现她并不是我印象中的土掉碴的女孩子,她比别的女孩新潮。那个年代,在乡下,胸罩是稀罕的,吴瑞芹却用上了,而且拥有不同花色的胸罩和胸衣。与她在一起时,我的目光常常不自觉地停留在这些物品上,后来我还大胆地盯视她衬衣里隐约的凸起。但我绝不会产生非份的想法,我不能亵渎她的美丽,我们之间还要保持一份矜持,身份和地位是看不见的分水岭,不承认它不行。
  我们谈话没有主题,海阔天空,瞎侃一通。
  海阔天空的话题中多是理想与抱负,更多的是探讨读书与升学的问题。我们最一致的观点是:还是读书好,在社会上太累。吴瑞芹更热衷于这个话题,她中考的分数很高,可以升重点高中的,可她的母亲却剥夺了这份权利,因为她还有三个弟弟上学,供不起。吴瑞芹并不甘心,她仍然没有放弃读高中的念头,小屋的桌上和床头散乱地堆放着中学课本,这里边还有高中的课本。我说你真得这么想读高中啊,她说那当然了,只有读书时我才能找到快乐。这丫头竟然这么执著和高尚。
  此后我再去看她时,总会捎些自己用过的书本,有时也带一些好吃的给她。我的书本令吴瑞芹很惊奇:“你挺爱护课本的,这么新,一点儿不像用过的。”
  我和吴瑞芹刚刚有了个良好的开端,她却出事儿了。
  出事的祸源仍然是电影。那晚散了电影后,有人发现三店异常,大家马上意识到不妙,冲进去后,看到吴瑞芹昏倒在柜台外的货架子旁。我和爷爷赶到三店时,凌嫂子已经招呼人把吴瑞芹送往南坡卫生院去了,随后赶来的老妈是和公安一起到的,他们真的很有办案水平,不到两个小时,就把事情理出了头绪:两个外村的男人进屋抢劫,吴瑞芹和他们拚了命。这个线索是村里人提供的,他们说亲眼看到的。
  可是他们当时为什么不去帮忙?说不清。
  我去医院探望吴瑞芹时,已经过了三天,是老妈安排的,她的本意是不准我们家里的人去探视,怕到时发生不愉快的争执。
  这件事情导致的后果是老妈丢了官,还陪了一笔钱,吴瑞芹则结束了她的“上班”生涯回老家去了。后来听说她学了理发,在村子里开了个理发店。
  好在三店并没有改变性质,仍然由我们家经营,只是苦了老妈,她白天靠在三店,晚上却要返回南坡的家照顾弟弟。爷爷说搬回来吧,让小亭子(我的小弟)走读就行了,老妈没有答应,但也没有反对。那些日子家里的气氛很压抑,老妈的脾气也特别坏。姐姐回来的次数增多,她越来越像家的主人了,好多事情都是她最终定夺,最后回来那次,姐找我谈话,说:你该上学了。
  正文 十九、高中一年级
  为什么偏要上学?我刚刚适应了没有书本的生活,刚刚有了点成人的感觉,刚刚对自己说了算,却又要回到围墙里去。可我别无选择,她们的口气不容置疑。
  姐姐托了好多关系才把我落实了,去的学校是十一中——南坡高中,普通高中。
  姐反复训导说你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胡混了,否则现在的生活就是你未来的写照,拉锄钩子就是你的下场。你还有三年的时间转变自己,三年后,我可帮不了你。
  三年,好久远啊。
  说到情深处,姐动了真感情,把她为人处事的哲学全兜售给我,总结起来,是几个要和几个不要:一定要和周围的人友好相处,对老师要尊敬,因为老师为我们付出着血汗;一定要对同学有礼貌,因为他们如同亲兄弟一般,他们会给你安慰与快乐,给你以帮助与支持。一定要学会忍和让,你能和他们在一起,成他们中一员,你应该觉得幸福。……绝对不要去打扰学习优秀的人,也绝对不要招惹那些不上进的差生儿,不要瞧不起没有学历的老师,在任何地方遇上他们,都要恭敬地问好,不要……
  我听得不耐烦,截住她的罗嗦:“姐你怎么越来越像……老妈了。”我知道这句话会深深伤害她。姐气得脸色铁青,恼火地盯着我,眼晴里折射着极度的伤心与无奈。她站起来想离开,却又坐下了,望着我不说话,我一边胡乱收拾自己的东西,一边垂着脑袋说我懂,你说的再多也没用,我知道怎么做能对起大家。
  姐张了张嘴,把想说的话又咽了回去,沉默了几分钟,她尽量以平和的语气结束了训示:在学校你要少说话,缄默择言,检点自己。
  姐给我上的这堂课总算结束了。
  这个晚上我早早睡去,做了一夜乱七八糟的梦,全是学校里的人和事,最后一个梦是我和吴瑞芹的爱情——我爱上她了吗?我睡意朦胧地脱下精洗的内裤,摸索着套上一条粗布短裤,尽管很不很舒服,却也只能这样了。
  1983年8月25日,我走进了十一中的大门,成为十三级一班的学生。
  班主任姓孔,是个胖老头儿,他对我的印象还是不错的,因为我是插班生,在桌位的安排上很费了些周折,最终他牺牲了一名好学生的位子,让我坐到了前排,他对同学们的解释是:王连杰需要补课。
  我却一点感觉也找不到,不论从哪个角度审视自己,都不像一个学生。黧黑的脸,粗壮的胳膊,手心的老茧,光脚丫子被锄划开的伤刚刚结痂。我还能嗅到发际里散逸出的浓重的麦糠味儿。更糟糕的是我无论如何也融不到同学中去,我感觉他们就像一年前的我那么幼稚和单纯。好在学业还没完全生疏,课也听得进去,凑合着坚持了一天,熬到放学时,我的心像出笼的鸟儿一样朴朴楞楞飞到天上去了。
  十一中的围墙很长,花墙很低,但并没有花藤缠绕,只有墙外高大的榆树站成一排,在熏风中笨拙地摇晃。学校建在南坡镇东头,面对着空旷的麦野,极目远眺,还能看到崂山隐约的影子。
  入学没几天,我就接二连三地收到老同学的来信,他们的来信,给我找回了一点自信。鱼干的信最能煽情,他满怀深情地回忆了我们一起战斗的那些日子,最后还热心地鼓励我:逆境中奋斗,奋斗啊!
  给男同学的回信最好写,我无一例外地套用同一首诗,诗的内容我不记得了,无非是叹号、破折号、省略号的堆砌,当然,诗句多是口号。我真正期待的并不是他们的音讯,我期待另一个惊喜——会不会有女生的来信,特别是林政她们的。
  高一的学习并没有我想像的那么紧张,我得以拿出一半的时间放纵自己的思绪。我在文科方面是个天才,几乎不用消耗太多的脑细胞就能掌握课堂上的所有内容。语文课的大多时间我都在开小差,人在教室,心早回到老家去了,惦记着岭顶的那一亩半地瓜,该翻蔓了,苞米也该喂了(施肥),不知道爷爷能不能忙过来……吴瑞芹现在干嘛?上学了还是上班了?
  老妈对我的学习情况非常重视,每天放学后,她都要细细过问我的学习情况,更上火的是,我不住校,本可免去晚自习之苦,可晚饭一过,老妈就把我赶回学校。我安份守已地上了一周的晚自习,感觉实在无聊,就跑出去看电影,九点一过,“放学”回家就是了。自从公社换镇以后,南坡一天比一天热闹,一天比一天繁华了。好光景多的是,我给自己的学习日程增加了一个项目:每周五下午,尽可能离校到镇街上逛逛,如果有好节目,肯定不能放过。这几天,掖县的“莱州杂技魔术团”到镇上演出,我看了两场,还不过瘾,决定下午再光顾一次。如果我看完节目马上返校,什么事情也不会有,可是出了杂技场,偏偏又遇上出大殡的,那场面,比赶大集还热闹。四里八村的老少爷们聚齐了,人山人海。
  我挺费解的:这不是迷信吗?
  我挤到最前面,近距离打量那些拉大杆子(吹长号的)的,这些吹手算不算艺术家?他们的水平这么高,可惜了。“迷信!迷信!”人堆里冒出这样的评论,声音还挺大的,不知谁捅我一把:“你个学生也来看,不怕让老师逮着?”我说怕什么,不就是迷信吗我正看看他们的表演,也好写批判文章咧。为了表示自己坚定的立场,我竟然朝吹手们吐了口唾沫。
  这样,事就大了,我还在洋洋得意时,人堆里冲出几条汉子狠狠扁了我一顿,打法挺熟悉,我从流血的指缝里认出,揍我的竟是金刚头。我非常惊恐,从未有过的害怕:他还这么凶?
  打架的事儿(准确的说是挨打,他们是死死按住我痛打的)很快引起连琐反应,老妈气病了,躺在炕上哭得声音老大,我蹲在炕旮旯里陪了她一天。直到爷爷进了家门,我才解放出来。
  第二天一上课,班主任就狠狠地批判了我,让我在全班做了检讨。然后让我收拾书本,搬到最后排的课桌。又是这一招!
  最后排的学生并不一定是差生,他们是因为个子高才坐到了后排,而我呢?我的个子是全班最矮的,让我到后排,是什么意思?
  给我什么样的处罚我都能接受,唯独受不了这样的“待遇”,我觉得受了莫大的污辱。
  正文 二十、做个好学生
  同桌叫王林国,细得麻杆儿似的,三角脸,丹凤眼,上唇两撇师爷胡子,漂亮的雀斑团结在鼻梁周围。又是一个鬼精灵,天分聪颖,好动,滑皮,属于顽劣透顶、顽固不化的主儿。他在班里很受宠,又身兼数职,自然是老师的宠儿,校长对他也有三分好感。与他相比,我显得畏缩。不过,王林国富有爱心,他对我的关怀,无孔不入。有时我感觉自己就是他的宠物,他看我的眼神儿经常透着爱怜。我怀疑这小子变态,因为他会在不恰当的场合做出些令人涕笑皆非的举动,比如开班会时,他会突然掏出脏兮兮的手绢仔细檫去我面颊上的一点灰尘,或者轻轻拈去我额头上的一根头发。真他妈的恶心。
  恶心也得受着,因为关键时刻,他总能救我于水火。有那么几次,我被点名回答问题时,王林国马上就成了我的大脑,给我最正确的提示;还有,课堂上我看小说时,他为我望风,当然,更多的是替我撒谎,如果哪天我溜出学校,他就会编一个滴水不漏的瞎话骗过老师,往往他落了一身不是,我却脱了干系。我对他的回报,是维护他的人身安全。这小子常常惹事生非,被同学追打得无处躲藏,这个时候,我成了他的保护神。当然,我从没动过手,只要他奔着我来,以求避难,我就会默默站起来,把他挡在身后。这个时候,追击者大都知趣而退。我也不知道他们怕我什么,或许怕的是我这张永远不苟言笑的钟馗脸。后来大家学乖了,换了一种打法,这种打法充分诠释了现代军事哲学——发射各类飞弹,最常用的武器是蓝球,嗖一声飞过来,哐一声砸到门上或墙上,精确度极差。
  王林国的学习成绩从来没掉下班级前十名。他就是聪明,聪明得不可思议,我并没有看到他用多少功,而且听课的认真劲儿还不如我,可他就是考得好。真他妈邪了门了。
  我文科好,王林国理科棒,互补。高一的考试相对宽松,监考不严,我在后边蜗居着,抄袭是轻而易举的事。这样,就使我保持了学习成绩的中游,老师对我的印象也越来越好了。
  周六下午孔老师喊了几名同学到男生宿舍开会。王林国是其中之一。据可靠消息:他们将是新一届班干部。果然,是任命职务,不过,不是班干部,而是成立了通讯小组。我心里酸溜溜的,通讯?我是以写“著名”,凭什么没我的份儿?整整一个下午我没理王林国,我瞧不起他。
  第二天早上升国旗仪式结束,刚刚回到教室,满腔的爱国热情还在我心里澎湃时,孔老师点了另一拨同学的名字,这里面有我。我挺直了腰杆儿很有派地走过大家羡慕目光,若是往常,我多是从后门溜出来,而今天不同,我必须大摇大摆地从大家面前走过。
  我也当官儿了,官儿不大,却比通讯组的人好多了,我被任命为团支部宣传委员。上任后的好些日子我的感觉都是飘飘然,而且每天都盼望有行施权力的机会,可是什么也没有。校内找不到表现的机会,校外却很容易找到。我在放学的路上做了两件很对得起我身份的好事,一件是扯着问路盲人的棍子送他们到了镇政府,另一件是帮一个推自行车的女孩儿装上掉落的链子。
  我从来不怀疑自己人性之善。在小学时我就常在中午偷偷去浇学校的菜地,当下午劳动课大家去劳动,发现已无事可做时,我就会感动莫大的光荣,唱着《学习雷锋好榜样》返回教室。怎么样?小时候的我还可以吧?
  那几天,最幸福的还是老妈,她脸上毫不掩饰地挂满笑容,为我的表现,她还专门打电话给姐报告喜讯,姐在电话那头非常兴奋地、狠狠地褒扬了我一通。
  有了身份,我的心态也产生了微妙的变化,我的日记中充斥了高尚的思想理念:世界应该是绚丽多彩的,应该永远罩在和平友好的气氛中,何必要出现一些勾心斗角的事呢?若整天泡在结帮拉伙尔虞我诈的环境里去“奋斗”,倒不如我去当和尚好了。(我的这种博爱思想从此产生)
  我强烈怀恋起初中的时光,更强烈地思念起赵琳琳。小弟现在已经升入南坡中学,对我的作用更大了,许多信息都是从他那儿得来的。这小子在研究情和爱方面和我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他的情书比作业本还厚,可他的学习成绩却直线上升,真不知道这小子怎么混的。他对赵琳琳的兴趣比我还浓厚,使我产生了阵阵不安。每次谈起赵琳琳,他都眉飞色舞,气得我真想痛扁他一顿,可有时候我也非常羡慕他,他每天都能看到琳琳。他常这样描述赵琳琳:“特别有名,学习很用功,很能吃苦,纪校长经常在全校大会上表扬她,她很好看,许多男同学追求她……她的确,很美……”我听不下去时,就不耐烦地截住他:“小屁孩儿懂什么?你美吧,不用学习,看老妈怎么收拾你。”“你这人真不讲道理,我是为谁啊!……”他的火气真不小,把课本全划拉到地上。
  我想,我还是应该主动出击,最好能尽快与琳琳取得联系。这个念头使我高兴得一夜没睡好,反来复去地构思怎么样才能实现这个宏伟计划。
  我选择了写信。
  我写了整整两节语文课,王林国的眼几乎没离开过我的笔尖,他的脖子本来就长得很夸张,为偷看我的秘密,他又抻长了足有两公分。我只得写一行,用课本遮盖一行,我极力控制对他的反感,这种情况下不能招惹他,我怕他宣扬出去,他可是个惹祸的主儿。我写得挺吃力,因为我一直确定不了主调,信写得既要委婉,还要让她感受到我对她的挂念,更要让她知道我现在是多么的优秀。看我冥思苦想的样子,王林国急了,课间他回了趟宿舍,一会儿夹了一本小册子回来,上课后悄悄塞到我面前,是一本《怎样写情书》。
  写完了,封好了,王林国说我给你送到邮局,今天是我值日,到街上给伙房挑酱油。事已到此,也不便瞒他,我感激地将沉甸甸的信封递到他手里,王林国郑重地塞到贴心的衣兜里,那感觉,就像《鸡毛信》里的海娃。
  等啊盼的,梦里醒了好几回。思恋的滋味真是很折磨人。终于等来了回音,传达室的老大爷拦下我说中午有个挺漂亮的小闺女送了东西给我。老头儿对我特别好,原因很简单,我送过几次知了狗给他,他好吃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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