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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学徒1 麦凯琳复仇-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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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一片茂密的森林,要不就是一个宏大的城市,里面有数不尽的高楼大厦和绚丽的都市灯光。这才是我心驰神往的景致。

但是,月光下静静矗立着的吊死岭,有时候也会让我毛骨悚然。从远处欣赏吊死岭是惬意的,但是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接近它。也许从它的名字你就能知道它有多可怕。

传说在曾祖父生活的年代,这里爆发了一场惨烈的战争,当地几乎所有的男人都参加了这场战斗。这场战争使许多原本幸福美好的家庭一夜之间支离破碎,妻离子散,和睦友爱的兄弟手足反目成仇,刀戈相向。

战争期间的最后一个冬天,在村边上,也就是北边一两公里的地方,进行了一场最后的决战。战斗结束以后胜利的一方把所有的俘虏带到了吊死岭上,全部绞死在北面山坡的树上。他们甚至还绞死了一些自己人,说他们是胆小鬼,面对敌人的时候不敢战斗。也有人说是因为这些人拒绝参加战斗,因为他们认为那些敌人根本就不是敌人,而是他们的乡亲,所以不愿意参战。

杰克一向胆子很大,但即便是他,也从来不愿意在接近边界篱笆的地方干活,甚至我们家的狗都不敢走进那片森林。特别是我,能感觉到一些别人所不能感觉到的可怕东西,所以即使是在北边的牧场上我都不敢停留。站在那片牧场上我仿佛能听到那吊着死人的绞索在吱吱作响,树枝也被压得低声呻吟,甚至那些人垂死时所发出的毛骨悚然的喘息与呻吟。

妈妈曾经说过我们家人长得很相象。不过,我认为妈妈在某些方面和我更相似。因为我知道,她也能够看到一些普通人所不能看到的东西。记得有一年冬天,那时我还很小,所有的兄弟都还住在家里,晚上从吊死岭上经常传来奇怪的声音,即便是在卧室里都清晰可闻。虽然我的哥哥们什么也听不到,但是我听的很真切,晚上都无法入睡。当我因害怕而大声叫喊时候,妈妈总会上来看看我,即使是在她要很早起来做家务情况下也是如此。

最后,她说要到森林里去看一下,以把那些叫声彻底解决掉。妈妈说到做到,有一天晚上她勇敢的独自一人去了吊死岭上的树林里。当她回来的时候一切都安静了下来,并且在随后的几个月内再也没有听到任何叫声了。

不过,有一点我就不像妈妈了,那就是妈妈要比我勇敢的多。

第二章在路上

离天亮还有一个小时我就起来了,但妈妈比我起得更早,忙着在厨房里给我张罗早饭,做我最爱吃的熏肉和煎蛋。

当爸爸从楼上下来的时候,我都快吃完了,正用最后一片面包抹盘子,好把残余的汤汁吃进肚里。在我要向他辞行的时候,爸爸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放在我的手中。那是一个小小的火绒盒,这可是爸爸最心爱的东西,也是我们家的传家宝。在我印象中,好像是从曾祖父手中一代代传下来的。

“汤姆,这个就给你了。”爸爸说道,“没准儿什么时候你能用得着呢。有空就回家看看。你走了,我们大家都会想你的。”

“孩子,该动身了。”妈妈一边提醒我,一边走过来和我拥抱道别。“驱魔人史布克已经到院门口了。我们可不要让他久等啊。”

我不喜欢那种拖泥带水的道别方式,说过再见后,我就一个人走出了屋子,往院门口走去。

史布克一个人静静地站在院门外,天还没有全亮,他的身影看得不是很真切,只能看到一个黑色的轮廓。他戴着兜帽,站得笔直笔直的,身材还是那样高大,依旧是左手握着那根手杖。我拎着我的小包袱,径直朝他走过去,心中极为忐忑不安。

出乎我意料的是,史布克并没有站在那儿等我走过去,而是推开院门迎了上来。“好了,小伙子。”他说道,“跟我来,我们要上路了。”

我们并没有沿着门前的路走出去,而是一路往北朝吊死岭走去。很快我们就穿越了北边的牧场,而我的心也开始扑通扑通地跳了起来。在抵达边界的栅栏时,史布克像小伙子一样,很轻松地跳了过去,而我却愣在了那儿。当我把手搭在栅栏上时,我听到了吱吱的声音,好像是吊着死人的树枝被压弯时发出的。

“怎么啦,小伙子?”史布克回过头看着我问道。“要是你对自己家门前的这座山都这么怕,那你对我又有什么用呢,不如趁早回家算了。”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然后笨手笨脚地翻过了栅栏。我们吃力地朝山顶走去,越往上走,树木就越茂密,光线也越来越暗,直至最后一丝晨曦被树阴完全吞噬。越往上走,寒意也越来越浓,我忍不住打起冷战来。这种寒意足以让你浑身起鸡皮疙瘩,感觉后脑勺的头发都一根根竖了起来。这不是什么好兆头,可能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以前我就有过这种感觉,似乎某种并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离我们越来越近了,我甚至都能感觉到它就在我身边。

当我们到达山顶的时候,我仿佛看见那些吊死者的冤魂就在我下方,足足有上百人,有的甚至是两三个人同时吊在一棵树上。他们穿着统一的军装,系着宽大的皮带,穿着大靴子,在树枝上地摇来晃去。

就在我看着的时候,我突然感觉到一阵强劲的风迎面吹来,这风是如此的寒冷和凄厉,仿佛不是来自自然界,而是从遥远的地狱深处吹来的。树木都被吹得弯下腰去,枯叶纷纷飘落。过了一会儿,所有的树枝都变得光秃秃的了。又过了好一阵,风才停息下来,史布克把他的手搭在我的肩上,带着我走近那些吊死者。在离吊死者不到一英尺的地方我们停了下来。

“看着他,”史布克命令道,“你看见了什么?”

“一个死了的士兵,”我回答道,感觉自己的声音开始颤抖起来。

“他看上去有多大?”

“顶多十七岁吧。”

“好,不错,小伙子。现在告诉我,你还害怕吗?”

“有一点儿。我不喜欢离他这么近。”

“为什么?这有什么好怕的呢?这里没有任何东西能够伤害你。现在你想像一下他那时会是什么样子,你要把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他身上,而不是在你自己。试着体会他当时的感受,你感觉一下对他而言,什么才是最可怕的事情呢?”

我竭力想像自己正是那个士兵,想象着那慢慢死去的感觉:窒息的痛苦和垂死的挣扎固然可怕,但还有比这更可怕的事情……

“更可怕的事情是他知道自己正在慢慢地死去,再也回不了家了,再也看不见自己的家人了。”我对史布克说道。

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感觉一阵悲凉从心头涌过。这种感觉消失后,那些吊死者的幽魂就像幻影一样慢慢消散,直至最后消逝在空气中,只剩下我和史布克孤零零地站在半山腰上,落到地上的叶子又都重新长回到树上。

“你现在感觉怎么样?还害怕吗?”

我摇了摇头。“不,我只是感觉有点儿难过。”

“不错,小伙子,你学得很快。我们都是在家排行老七的父亲所生的第七个儿子,因而我们具有某种特殊的天赋,能看见别人所看不见的东西。但这种天赋有时也会给我们带来麻烦。如果我们害怕它们,它们就会利用我们的恐惧,让我们惶惶不可终日,寝食难安。而消除恐惧的惟一办法就是只关注你所看见的,而不要去想自己的感受。对我来说,这可是个屡试不爽的好点子。

“刚才那幕的确挺恐怖的,不过,你要记住它们只不过是些游魂而已。”史布克接着说道,“它们不能把我们怎么样,到一定时候它们自己就会慢慢消逝。大约百年之后,它们就会无影无踪了。”

我很想告诉他,妈妈曾经处置过它们,但我还是忍住了,我怕自己这么冒失会让他不高兴。

“不过,如果它们是幽魂的话,那就不一样了。”史布克接着说道,“你可以和幽魂交谈,告诉它们一些事情。通常来说,幽魂在尘世中迷失了自己,被困在地面,无法回归地府,所以经常处于痛苦的煎熬中。此外,也有一些幽魂则是冤魂不散,怀着明确的目的留在世间,希望向你倾诉些什么。但游魂则不同,它们是已经得到超度的灵魂所遗留下的躯壳而已。孩子,它们就是几具躯壳罢了,没什么可怕的。你看见这些树的变化了吗?”

“树叶凋落了,说明那时是冬天。”

“不过现在叶子又长出来了。你刚才看见的只是一些过去的事情,只不过是以前发生在这里的一些恶行所留下的痕迹而已。不过通常只要你胆子够大,它们就看不见你,也感觉不到你的存在。游魂就像是水塘中的倒影,影子的主人走了,影子却留了下来。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点了点头。

“不错,那这件事情就到此为止吧。以后我们同死人打交道的日子还长着呢,所以你得学会习惯它们。好了,我们继续上路吧,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呢。从现在开始你来拿这个。”

说完,史布克就把他的大皮包递给我,然后头也不回地径直朝山顶走去。我跟在他后面翻过山头。我们穿过树林下了山,然后沿着山下的一条小路继续前行,小路弯弯曲曲地向南一直延伸出去,最后隐没在绿色和棕色间杂的田野之中,从远处看,它就像茫茫旷野上一道长长的灰色疤痕。

“以前常出门吗?”史布克边走边回过头来问道,“都去过哪些地方?”

我告诉他,我活动的范围只局限在我家农场方圆六英里的地方,去得最远的地方也不过是当地的集市而已。

史布克一边低声地嘟哝了几句,一边摇了摇头。很显然,他对我的回答并不是很满意。

“嗯,那今天你可算是出远门了。”他说道,“我们要往南走,去一个叫赫尔索的地方。离这儿大约有十五英里远,我们得走快点,好在天黑前赶到那儿。”

赫尔索这个地方我以前听说过。它是一个小村庄,有本地最大的煤场,拥有几十家煤矿。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去那儿,而我也不知道史布克跟这样一个地方有什么关系。

史布克走路很快,步子很大且走起来毫不费力。我在他后面跟得挺吃力。一开始,我拿着自己装有衣服等物品的小包裹时还赶得上他,现在我还要提着他的大包,所以越走越觉得步履艰难,手里的包袱也好像越来越重。更糟糕的是,老天居然下起雨来了。

到了中午大概十一点的时候,史布克突然停了下来,转过身来很不高兴地看着我。这时我已经落下一大截儿了。我的脚很疼,走路时已经有点儿一瘸一拐。这条路窄窄的,像铁轨一样,被雨一淋,很快就变得泥泞不堪了。正在我拼命想赶上他的时候,突然被什么东西给绊了一下,结果脚底一滑,差点儿摔倒在地。

史布克摇了摇头,嘴里发出不满的啧啧声,问道:“你是不是犯晕了啊,小伙子?”

我摇了摇头。我想把他的包放下来,让自己的手臂休息休息,但周围到处泥泞一片,我总不能把他的包放在泥地上吧。

“那好啊,一个人要是总犯晕,可就完全不值得相信了。你一定要记住这一点。”史布克似笑非笑地说。恼人的雨水顺着他的帽沿儿往下滴,挂在了他的小胡子上。

“我并没有犯晕。”我有点儿不服气地争辩道。

“没有?那肯定是你的靴子有问题了。你这种靴子不适合我们的工作,要知道我们可是要经常赶远路的。”史布克扬起他的浓眉说道。

我的靴子和爸爸、杰克的靴子一样,很结实,而且很适合在到处是泥泞和畜粪的农场里干活,不过这种靴子得穿上近两个星期才会不磨脚。在这段时间里可是挺遭罪的,脚上很可能会被磨出一大堆水泡。

我低头看了看史布克的靴子。他的靴子是用很结实的、质地很好的皮革制成的,而且靴底是加厚型的。这样的靴子肯定花了不少钱,但对于那些需要走很多路的人来说,这钱花得绝对值。这种靴子一点儿不卡脚,我敢保证,第一次穿的时候就会觉得很舒服。

“一双好靴子对干我们这行的人来说非常重要。”史布克说道,“我们不可能依靠人力或畜力,把我们带到我们要去的地方,我们只能靠我们的双腿,而这才是最可靠的。所以,如果我最终决定收你为徒的话,我会帮你弄一双和我脚下这双一样好的靴子。到那时,你想走快走慢,就可以随心所欲了。”

到了中午,我们停下来稍微休息了一下,在一座废弃的牛棚里避了避雨。史布克从他的口袋里掏出一个用布包着的小包裹,打开后,露出一大块黄色的奶酪。

他掰了一小块递给我。这一路把我累得够呛,而且我也饿坏了,于是接过来就狼吞虎咽地把它吃掉了。史布克也只吃了一小块儿,然后把剩下的又裹起来,塞回口袋里。

雨终于停了下来,史布克把他的兜帽推向后面,终于露出了他的真实面目,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地观察他。除了满脸的络腮胡子和恶狠狠的眼睛外,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鹰勾鼻,鼻端尖锐且弯曲,非常像鹰嘴。他的胡须十分浓密,当他闭上嘴巴时,整张嘴几乎完全隐藏在胡须中。他的胡须乍一看似乎是灰色的,但只要仔细观察(当然我装得尽可能像平常一样,这样就不至于引起他的注意),就很容易发现他的胡须居然是彩虹色的集合。深浅不一地分布着红色、黑色、棕色,当然最显眼的还是灰色。不过后来我才意识到,他的胡子是什么颜色完全取决于光线,光线的强弱就会映射出不同的颜色。

“相由心生,尖嘴猴腮的人,肯定好不到哪儿去。”父亲经常对我这么说。他还说过一些人留胡须,只不过是为了隐藏自己的真实面目。在仔细观察史布克的时候,我发现除了他的胡须和下颚比较长外,还有一口非常锋利的黄牙,看起来挺像某种食肉动物,而这种牙齿更适合用来大口啃生肉而不是小口小口地吃奶酪。

想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个寒战,一个念头在我脑海里一闪而过。狼!对了,是狼,他就像一头狼,不仅仅外表看起来像,还因为他有着昼伏夜出的习惯。他属于某种食肉兽。天天吃奶酪充饥让他看起来像狼一样总是饥肠辘辘而又无比警觉。等我学成之后,我肯定也会变得和他一样。

“你还饿吗?”史布克一边看着我一边问。他那像狼一样绿幽幽的眼睛直盯着我的眼睛,让我觉得很不舒服,甚至都有点儿头昏眼花了。

当时我的确很饿,而且全身上下被浇得像只落汤鸡似的,脚也疼得很。我点了点头,满以为他会再给我一点儿奶酪,可他只是摇了摇头,自言自语地嘟哝了几句,然后用严厉的目光看着我。

“饥饿对干我们这行的人来说可是家常便饭,这个你也要学会适应。”史布克说道。“我们在工作的时候不可能都吃饱;如果任务很艰巨的话,那在干完之前我们可能什么都吃不上。饥饿可以使我们的意志变得更加坚定,会增强我们自身在面临邪恶势力时的抵抗力。所以,你不妨从现在开始就练习适应它。当我们到达赫尔索的时候,我要初步考验你一下。你要在一栋闹鬼的房子里独自呆一个晚上。到那时我就知道你到底适不适合做驱魔人了。”

第三章水街13号

当我们到达赫尔索的时候,正好听见远处教堂传来的阵阵钟声。已经七点了,天色开始暗淡下来。天气糟透了,寒风夹杂着冷雨打在我们脸上。虽然在沉沉暮色里看得不太真切,可是直觉告诉我,教堂这地方绝不是我想呆的地方,哪怕只是一小会儿,我都不愿意。

赫尔索是个小而丑陋的地方,到处黑不溜秋。它坐落在山坡的南面,山坡一片荒凉而又潮湿,只有几十间矮小的房子,背靠背地挤在一起,远远看上去就好像一片绿地上的一块牛皮癣。整个地区因采煤而挖得坑坑洼洼,赫尔索就位于这个地区的中央。沿着村子再往上走,可以看到一个巨大的矿渣堆,告诉你这是是一个煤矿的入口。在矿渣堆的后面是几个煤场,那里储存着大量的煤炭,足以保证本地那些大城镇漫长冬天的供暖需要。

我们很快便走到狭窄的鹅卵石街道上,满载着潮湿大煤块的马车不停地来来往往,我们只能贴着肮脏的墙壁行走,好给它们让路。当那些煤车经过的时候,你还可以看到煤块上面附着闪闪发光的雨滴。郡里高大的马儿们吃力地拖着煤车,蹄子在光滑的鹅卵石路上不时地打滑。

在这条街上,行人稀少,可每栋路边房子的窗帘后头似乎都有一双窥视的眼睛,当我们经过的时候,窗帘就被迅速地合上,似乎什么也没有发生过。那时,我们还碰见一伙脸色阴沉,拖着疲惫的步伐,赶着去山上煤矿上夜班的矿工。在离我们较远的时候,他们还在大声地交谈,可当他们一看见我们,就一下子全都不说话了,表情严肃起来。原本乱糟糟的一群人,居然排成一队,贴着街道另一边的墙壁走了过去。他们中间有一个人,还用手在胸前划了一个十字以求上帝保佑。

“小伙子,慢慢你就习惯了,”史布克满腹牢骚地说,“虽然人们需要我们帮助,但他们却不喜欢看到我们,这还算好的,有些地方比这还邪门。”

最后,我们转过一个拐角,来到了一条地势低洼,路面崎岖不平的街道上。当你第一眼看到它的时候,你立刻就知道,没有一个人住在这里。因为这条街上房子的窗户,不是破了就是用木板钉起来了,虽然天几乎全黑了,整条街上却没有一丝灯光。在街的尽头是一个废弃的谷仓,可能是以前某个做谷物生意的商人废弃的。谷仓的两扇大木门敞开着,斜倚在已经生锈的铰链上。

史布克在最后一所房子的外面停了下来,那是在街道拐角处离谷仓最近的一间房子,也是街上惟一有门牌号的房子。门牌是用金属做的,刻着数字,用钉子紧钉在门上。门牌号码居然是十三,是这个世界上最晦气、最倒运的数字。在门牌的正上方是一个街名牌,用单独一根铆钉钉在墙上,这根铆钉已经生锈了,街名牌钉的很正,几乎与鹅卵石路面垂直,上面写着“水街”二字。

不过,和这里别的房子相比,这栋房子倒还是有玻璃窗户,发黄的窗帘低垂下来,上面布满了蜘蛛网。我想这就是师傅说过的那间鬼屋。

史布克从他的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打开房门,领着我径直走进去黑洞洞的屋里。起初我还挺高兴,觉得终于可以进来避避雨了。但当他点燃一根蜡烛,放在小前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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