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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下五千年智慧故事-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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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深夜,参加婚宴的客人纷纷散去。杜有美脱掉衣裳准备就寝,忽然想到白天周生对韦生的谈话,疑心他一定还在书楼上。好在新房就在书楼下,于是只着了短衣裤摸黑登楼,准备悄悄观察动静。见一人靠着楼栏杆,心想这一定是周生了,便蹑手蹑脚走到他背后,用双手遮没他的眼睛。那人猛地兜转身子,用手下死劲扼勒住杜有美的喉咙,不一会,有美昏死过去。
  且说新娘慧娟到了杜家新房,正想今天新婚之夜,丈夫不知要对自己怎样温存体贴哩,心里就像吃了蜜糖似的。忽然看见丈夫穿了短衣裤登上书楼,不知什么缘故,便吩咐丫头为他准备浴水,她要洗澡换衣。忽见一个男人匆匆冲进洞房,从衣着鞋子看完全像杜有美。那男的吹灭蜡烛,搂抱着慧娟上床。慧娟又惊又骇,默默想到:有美素来温文尔雅,怎么会如此粗暴迫切?这人肯定不是有美!于是她竭力抗拒,那人见不能得手,便抢夺她头上的金钗和腕上的金钏。这时婢女已将浴汤送到。慧娟大喊:“点蜡烛!”那男人便跳下床夺门逃去。众人对此大为惊疑。
  一会儿,忽从书楼上传来呻吟之声。慧娟即同婢仆拿了蜡烛登楼照看,只见杜有美赤身露体躺在地板上,好像死去一样。大家将有美救活后,有美一五一十将昨日周生的谈话和夜来之事讲了出来,还说:“我被扼住喉咙,失去知觉。醒来也不知什么时候,看到自己一丝不挂,才知他是剥了我的衣裳逃去了。”
  慧娟也详细叙述了夜来险些被强奸的事,夫妻相对惊诧叹息,想周生是时下名士,德性竟是如此,总算玉身未被玷污,杜有美考虑友谊为重,不想多事,就隐忍下来不加声张。
  再说周生对韦主的谈话本是无心的玩笑话。等婚宴之夜饮酒,他竟酩酊大醉,呕吐狼藉,衣裤给污染。众人帮他脱去,扶他躺睡在书房内。韦生等周生不醒,径自离去。周生醒来时发现客人都已散尽,看见自家污秽的衣服,非常难为情,就着了短衣,乘着夜色昏暗跌跌撞撞走出杜家。看门人说是要去诸主人借些外衣给他,周生说“不必”,径自出门去了。天亮后,看门人向主人报告,杜有美将情况印证对照,更加相信夜来强暴之事是周生所为。
  慧娟回娘家时将此事透露,父亲卢公大怒,逼杜有美告官,有美不肯,卢公就自行报案。县令同周生友好,接案后私自召见周生询问。
  周生大惊,说:“我决不会做出此等事。”
  县令相信周生的为人,便派人向卢公委婉劝说撤销诉讼。卢公更加愤怒,要向上司申报。
  县令郁郁寡欢,忽然寻思道:“真凶犯既然扼勒杜有美喉咙,又剥下他衣服自穿,那他的衣裳必然丢在书楼上。”
  县令立即派差役前去杜家书楼搜索,果然在书柜下搜得衣裤和通知赌博的信件一封。原来真凶是杜家乳母之子,名叫阿笨,原在杜家当仆人。由于品行不端,早被驱逐。可他并不死心,所以乘婚礼纷乱之机混入,企图抢掠财物作赌本。最后,阿笨被追捕归案严办,周生的冤枉也就得到昭雪。  

王百期一笑顿悟
 
  清代浙江海宁东门外有座庵堂,内有大小尼姑七人。有个世家大族的厨师常常前去宿夜,同尼姑通奸。后来这厨师因偷窃财物给主人辞退,只得暂时寄住在尼庵里。尼姑们开始见他带来的行李厚实,内有若干财物,答应让他寄住,并继续与之通奸。久而久之,财物看看用尽了,尼姑们就对他白眼相加,厨师便恨恨离去。
  一天,尼庵的住持一旱起来,带了个女徒进城。傍晚回来,只见庵门大开,一只看门狗被刀砍死在庭院,大吃一惊,叫喊数声也无人应答。住持情知不妙,进入内庵,只见一个尼姑给砍下头颅,倒毙在殿堂上;一个尼姑死在穿堂上;一个尼姑死在后面的殿院内;一个尼姑仰卧在床上,头颅和身躯已经分离;还有一个徒弟的尸首,在厨房中找到,她和佛婆两个肚子都给砍裂开来了。
  海宁知州叫王百期,接到住持报案即刻前往查验。他想,财物都没有丢失,凶犯作案动机肯定不是仇杀,就是奸杀,便问住持:“你们尼庵过去同男人有无来往?”
  住持掩饰道:“没有。”
  王百期又询问四邻,邻居答道:“不知道。”
  这时,一个十来岁的女孩斜着眼睛“扑哧”朝王百期一笑。王百期若有所悟,叫差役把她领到台阶上来,和颜悦色地问道:“你是哪家的女孩啊?”
  女孩指着台阶下站着的一个男人说:“我家是庵堂邻居,他是我爹爹。”
  王百期便叫那男的走上台阶,说:“你女儿生得端庄,今后必有福气,可做我的义女。”随即吩咐家丁用轿子将她抬回官署,嘱咐夫人好好款待她。
  晚上,王公离开官署进入内院,见夫人已为女孩换了衣服,牵着手坐在堂上。女孩见了王公立即站起喊“干爹”,按礼节跪拜。王公笑着扶起,对她十分疼爱,便叫所有丫环婢女回避,单独悄悄地询问道:“在尼庵时你为什么对我笑?”
  女孩说:“我不笑干爹,是笑大师太对您说谎啊!”
  王公说:“住持对我说什么谎?”
  女孩说:“她庵里常同男人来往,她说‘没有’,不是撒谎吗?”
  王公问:“常来往的是哪些男人?”
  女孩答道:“我常到庵里去采花,见一个厨师在庵里住了一个多月,几天前他同尼姑大闹一场,气愤愤走了。”
  王公说:“他走后,又回来过吗?”
  女孩面色顿时变得骇怕异常,抖抖颤颤说:“昨天中午我恰巧在门外,看到他带着四五个人一直闯入庵内,他们都生得凶恶丑陋,叫人害怕。我赶紧逃走,不知他们什么时候离开的。”
  王公想:“杀尼姑的一定是这个厨师。”急忙升堂,连夜提审两个尼姑,怒喝道:“有个厨师曾住在你庵内,你为什么隐瞒?!”
  住持顿时面孔变色,结结巴巴说:“厨师是住在我们庵中一个多月,前几天已经离去。”
  王公又详细询问那厨师的姓名、籍贯和住家地址,即派差役前去逮捕了厨师,并获得厨房用的菜刀一把,他的衣裤上都有血迹。将他用链子锁住带归公堂,命尼姑验视,果然是那个凶犯。到了天亮时,王公审问厨师,他把杀死尼姑的经过讲了出来。  

张治堂马褂觅疑
 
  清朝的张治堂在担任南昌同知时,奉命审理广昌县盗贼拒捕犯杀死失主、又在按察使司推翻供词的案件。
  缘由是这样的:该犯入室偷窃,失主发觉即紧抱该贼不放,该贼慌急用刀连连猛戳,失主登时松手倒毙。县令派差役捕捉到该犯,审讯时该犯供认了上述经过。县府即把案犯和追获的物证:血污短衫一件、无血青缎羊皮褂一件、凶刀一把一同解送府里复审,再由知府转送按察使司审批,谁知该犯竟然翻供,只好发还重审。
  张治堂细细阅读案卷,其中记载的血衣凶刀都是当场缴获的,该犯是真正的元凶无疑。可是提审时,该犯竟说:“血污白布短衫是失主的,不是我的,衣上有三个刀戳破裂处可以为证。凶刀也是差役后来上交的,并不是从我身上搜出来的。我不是盗贼,更没有杀人,是差役怕不能及时破案遭到责罚凭空陷害我的!”
  张治堂命左右查验血污短衫,果然有刀戳破痕三处,确是失主被杀血衣,而且是贴身穿的,既然受刀伤血污和破损,不值得剥取,何况失主被杀之时,该犯正在逃命,哪有时间剥取血衣?死后剥衣已很难让人相信,杀人犯再身穿血污之衣难道可能吗?这当中自有可以翻供的理由,以致该犯连凶刀也抵赖掉,不但不能使他承认自己是杀人犯,而且要弄清他杀人的动机都不可能。那么,那无血的羊皮马褂呢?张治堂当着凶犯询问差役:“有没有穿羊皮马褂的小偷啊?”
  差役愣住了,不能回答。
  张治堂又转问嫌疑犯:“恐怕这件马褂也不是你的,是借别人的吧?”
  那人答道:“这件马褂是我的。我从来不借衣穿,人家也不借我的衣穿。”
  张治堂又问:“你的马褂有无标记?”
  回答道:“领口后背合缝处有线绣的‘万’字,靠近领口的扣绊还是去年新换的。”
  一查,确实是他的。张治堂又将马褂反复细看,只见缎里陈旧,皮面泛黄,里子和皮面似乎都有用水擦洗的痕迹,唯独胸前一块皮面硬梆梆的并露出水印,便盘问道:“怎么会有水的?”该犯答道:“是雨水打湿的。”
  张治堂冷笑道:“为什么天雨只打湿胸部?”
  那人面色苍白,结结巴巴不能回答。张治堂继续追问,凶犯说:“这是擦洗油腻弄湿的。”
  张反驳道:“油腻不是水能擦得掉的。”
  那人低头不答,已显窘迫之状。根据他的慌张神色和理屈词穷,未尝不可以定案。但擦洗血迹这一点终究还不够扎实,难以使犯人心服口服,即使招认,难保他不再翻供。张治堂再一细想擦洗不是拆洗,水分浸湿皮服,血污一定不会少,而且胸前出风处毛黄色重,估计里面贴边布定有鲜血渗入。果真如此,案情就大白了。随即拆看,白布贴边果然有大血点四处。张治堂随即叫凶犯自己看自己回答。凶犯面如死灰,只得将他拒捕杀人经过一五一十供认出来。不靠刑讯,只靠事实和深入的盘问查出真相,让犯人伏罪,此案再也不能翻供了。
  追究犯人翻供的原因,都是因为办案的县官、府官为了少费口舌和思索功夫,把死人的血衣当成犯人的血衣,同凶刀一起上报,好让上级早些审批下来。谁知犯人却抓住办案的破绽翻供,反而拖延了时日。可见,即是真案也马虎不得呀。  

唐若瀛断风流案
 
  浙江新城县有个30 多岁的女人孙叶氏,10 多岁时她嫁给一个姓黄的,10多年后黄某死去。之后,她再嫁一个姓孙的,不多久,孙某又死去,孙某留下前妻生养的一个幼儿,以及田产20余亩。孙叶氏就守着田产和孩子过活,并雇请了一个短工秦某料理内外。
  没多久,孙姓家族对此很有非议。孙叶氏的侄孙孙乐嘉认为,叔祖母年轻,与青壮农工一起生活难免有瓜田李下之嫌,便劝请她辞退秦某另请雇工。孙叶氏当面答应,却迟迟不动。孙乐嘉就去盘问,秦某以“女主人欠工钱”为借口滞留不走。
  于是,族长孙某与乐嘉商议,再次“以人言可畏”为理由劝请孙叶氏改嫁。孙叶氏推托说,改嫁难以寻到稳妥可靠的对象,请求稍微迟缓一些日子。恰巧邻村周某新近丧妻,族长与乐嘉商议,要为孙叶氏作媒与周某撮合。秦某听到消息急忙告诉孙叶氏,孙叶氏即命秦某写状纸控告孙乐嘉等人逼嫁。等到县府批复追查此事,族长等人就去找秦某评理,秦某自知理屈,连夜逃走。族长等就斥责孙叶氏不该胡乱告状,孙叶氏把责任推到秦某身上,但当夜却悬梁自尽了。
  事情闹到了县府,县府按照有关逼迫叔祖母转嫁的刑法,判处孙乐嘉等杖刑和徒刑。但知府驳回县里的判决,说是:孙叶氏虽是再嫁女,既不愿改嫁,就不能强迫。孙乐嘉等应按照威逼寡妇改嫁自杀的条律给予充军流放的刑罚。可是案件上报到巡抚衙门后,巡抚陈公认为孙家族长等商议逼嫁,一定是在图谋孙叶氏的家产。于是,便委托钱塘县令重审此案,钱塘县令判处族长绞刑、乐嘉流放。判决上报后,巡抚又认为量刑老是变动,改派湖州府同知唐若瀛再审此案。
  唐若瀛即细细查阅有关卷宗,觉得历次审讯记录的情节都很离奇,唯独某次查尸记载甚为明确:孙叶氏面抹脂粉,上身着红衬衣,下身着绿裙、红内裤、花膝裤,脚上穿红绣鞋。楼上卧室一间,内里是孙叶氏的床,中间隔了一块木板,没有门,靠外即是秦某的床。有人看了案卷对唐公说:“历次判决都错了,对孙乐嘉等只要稍加惩罚,打顿屁股关押数日,就可以结案了。”
  唐公惊问:“为什么?”
  那人答道:“孙叶氏的后夫死了,不满一年就面敷脂粉,身穿艳装,哪像守寡的样子?她丢得开与前夫结发十多年的夫妻恩情,却丢不开与后夫很短的夫妻情义硬是守节不嫁,这道理讲得通吗?所谓守贞,不过是舍不得秦某罢了。秦某是因为家里清贫而受雇于孙叶氏,决不会因领不到工钱而长期替别人白干活。孙乐嘉劝请孙叶氏转嫁,秦某并没有坚决反对。族长孙某等商议作媒请孙叶氏改嫁给周某,并没有当面对孙叶氏说,称不上‘逼嫁’。到县府告状打‘逼嫁’官司的是秦某,真相揭穿后,他理亏逃走了。孙乐嘉等向孙叶氏追问秦某下落并斥责他不要乱告状,也算不上‘威逼’。孙叶氏轻生自杀,主要原因是秦某离开了她。事情原委只有抓住秦某才可彻底清楚。”
  唐公便派差役捉拿秦某到案。经过审讯,秦某承认是与孙叶氏通奸。结果孙乐嘉等人分别只受到杖刑和关押数日的处分。地方人士都认为判得公正合理。  

彭永思拾虫窝石
 
  彭永思任楚雄县的知县时,某官员解送一批饷银到达省会,打开贮藏饷银的木箱大吃一惊,发现木箱中有一块石头,清点便发觉少银子二百两。地方官怀疑是挑木箱的役卒从中做了手脚,便下令将役卒捆绑起来,送往省府,刚好彭永思在省城,上司就把此案交给彭永思处理。彭永思察看那块冒顶银子的石头,发现上面有虫做的窝,觉得此事很蹊跷。他想:石头有虫窝说明此并非道路上的石头,那么此案可能并非役卒而作。他用手掂掂那石头的分量,忽地又想起一个关键问题,便问那役卒:“石头比银子轻,你肩上担着银子,左右轻重必须保持平衡。你什么时候感到倾斜过?”
  役卒经他一提示,猛醒道:“是的。今天早上从客店出来上路时,就感到担子倾斜了。”
  彭永思一听,心中有了底,对地方官说:“你们一行人随我同行。”说完就关照备轿,将那块石头装于轿中,沿着地方官来的那条路往回走。
  一路上,彭永思细心察看路边的石头,只要遇到与它有些相像的石头,就拾起来,居然拾了十几块,拿来比较,却又不相像。
  走着走着,便到昨夜地方官打点住夜的客店。店主外出迎接,一见地方官等人,面露惊慌之色,但随即正常。这一闪的神情已被彭永思看在眼里,但他丝毫不露声色。
  傍晚,彭永思装作散步,在客店旁踱来踱去,忽见竹林处有人私语,细窥,只见地方官的侍从正和店主在窃窃说着什么。彭永思仍不惊动他们,转到后屋见角落处有堆乱石,上面有许多虫窝。上前捡起一块石头细瞧,心中大喜:此石与饷银箱中的极为相似。
  彭永思把石头带到客店,当即吩咐手下就地升堂,并唤来店主和地方官的侍从。
  众人到齐,彭永思正色道:“关于饷银失窃一案,本官已有眉目。今日且看我审问石头。”
  众人不解。石头何能语言?如何审得?
  只见彭永思微微一笑,取出饷箱中的石头,和那一路上捡到的石头,叫地方官的侍从和店主一一比较,都说:“不像。”
  彭永思又拿出刚才捡到的石头给他们看,问:“像吗?”
  两人则都说:“像!”
  彭永思听罢厉声说:“这种石头为什么出在你的后屋呢?”店主顿时失色,无言以对,只得伏罪招认:原来他和地方官的侍从是共同盗窃银子的罪犯。  

县官找失踪新郎
 
  清朝,山东某县有户人家,颇为殷实。有一年父亲娶了小妾,生了一个儿子,正妻所生的两个儿子,与这个小兄弟很不和睦。因此,父亲和长子、次子的关系也不怎么好。
  过了几年,小妾所生的幼子长大成人,做父亲的就忙着给他娶媳妇,完毕婚姻大事。办喜事的那天,亲朋咸集,贵客盈门。正当花轿进门,新郎新娘要拜堂成亲的时刻,才发现新郎不知去向。于是合家上下,乱成一团,到处寻找。一连几天,也没有找到下落。过了一些日子,尸臭溢出,才从柴草房里找出幼子的尸首。即时报官,经过忤作勘验,死者颈部有缢痕,显然是被人勒死的。
  幼子被人勒死,大家都怀疑是死者的长兄、次兄两人所为。父亲也向县官叙述了平时兄弟之间争吵不睦的情景。县官就把长兄、次兄拘来询问。各种刑罚用过之后,两人招认了谋杀亲弟弟。案件至此告一段落。
  不久,县官调走,新县官上任,取来案卷审阅,产生了疑问:这哥俩谋害亲弟弟,什么时候都可以下手,为什么偏偏要选择新婚之日亲朋聚集之时下手呢?其中必定还有另外的情节,如果不详细审问,很可能造成冤枉。
  新县官与办喜事当天上门贺喜的客人逐个谈话。后来,问到一个做瓦工的邻人,此人是最后去贺喜的。
  新县官问:“娶亲之日,你为何迟迟才去?”
  那个瓦工答道:“他家娶亲之日早晨,小人正替人家检修屋漏,所以去得迟了。”
  新县官道:“你在房上,能望见他家吗?都看见些什么呢?”
  瓦工答道:“能望见,那天我看见某某廪生与新郎的侄女,携手进了柴屋。随后又看见新郎拿着手纸,走过柴屋门前去上厕所。这时,小人整瓦完工,就下屋,换了衣服,过来道喜,别的事情就没看见了。”
  新县官道:“凶手有了!”即派差役将廪生及新郎的侄女拘来。在堂上一问,两人都招供了杀死新郎的事实。原来廪生和新郎的侄女早有私情,分别多年,一直没有机会相会,这天都来贺喜,见面之后,两人就到柴屋来幽会,慌忙中竟忘了闭上柴屋的门。不巧又遇着新郎上厕所,冲撞了两人的好事。两人为了免得丑事泄露,就动手将新郎勒死,塞在柴垛下面。杀完人,两人就像没那回事似的,还随着众人忙乱地找了一阵失踪的新郎。
  真相大白,新县官判了两人死罪,释放了蒙冤的两兄弟。  

胡县官断替罪案
 
  河北省有一位姓胡的县官,某天受理这么一桩奇案:有个瞎眼的中年男子来到县衙门,声泪俱下地说,自己在狂怒中不慎失手打死了年老的父亲,要求胡县令给他治罪。
  胡县令随即去现场查勘。进门一看,只见一位白发老翁面朝黄土,倒在血泊中。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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