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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论-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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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世纪的历次对外战争,也许是历史上费用最大的战争了,维持这种战争的基金似乎很少依靠流通货币、私人家庭的金银器皿或国库财宝的输出。前次对法战争使英国花费了九千万镑以上,其中不但有七千五百万镑新募的国债,而且还有每镑土地税附加二先令的附加税,以及从还债基金中每年借用的款项。这项费用中有三分之二以上用在外国,即用在德意志、葡萄牙和美利坚,用在地中海各口岸,用在东印度和西印度群岛。英格兰国王没有累积的财宝。我们从来没有听说有非常大量的金银器皿被熔解。那时人们一向认为,国内流通的金银不超过一千八百万镑。但自从最近金币改铸以来,大家相信那种估计未免过低。因此,我们不妨按照我记得曾经看到或听到过的最夸大的统计,假定我国金银合计达三千万镑。如果战争是用我国的货币来进行的,那末甚至根据这个统计,在六、七年期间内也一定曾经把这数目全部运出运回一共至少两次。如果可以作这样的假设,那就能提供最有决定性的论点来证明政府没有必要注意货币的保存,因为根据这一假定,国内的全部货币一定曾在这么短的时期内在两个不同的时间行着无事地有了往返。可是,在这期间内流通渠道并不显得比平常更空虚,有资力换取货币的人,很少感到货币缺乏。在整个战争时期,尤其是在战争将要结束的时候,对外贸易的利润确较平常为大。这种情况在英国各口岸引起了往往会引起的一种普遍的营业过度现象。这种现象又引起了对货币稀少的不满,而这种不满常常是跟着营业过度现象出现的。许多人缺少货币,因为他们既无资力可以换取,又无信用可以借贷,而且因为债务人觉得难于借贷,债权人也就觉得难于收回。不过,拥有可以换取金银的价值的人,一般都能以他们的价值换取金银。
所以,上次战争的巨大费用的支付,一定主要不是靠金银的输出,而是靠英国某种商品的输出。在政府或政府工作人员同一个商人订约汇款至外国时,这商人就向国外来往通汇处出一期票,他为了支付这张期票,自然会尽力把商品而不是金银运出国外。如果那个国家不需要英国的商品,他就会设法把商品运往别国,购买一张期票,来付清所欠那个国家的款项。把商品运往宜于销售的市场,总可取得相当的利润,但运金银出国,却很难得到任何利润。当这些金属被运往外国以购买外国商品时,商人所获得的利润不是来自商品的购买,而是来自回程货的售卖。但如果他只是为了还债而运出金银,那他就不能换回商品,因而不能得到利润。所以,他自然会绞尽脑汁,用输出商品而不是用输出金银的办法来偿还外债。《英国现状》的作者指出,在上次战争期间,英国输出了大量货物,但没有运回任何回程货来。
除上述三种金银外,在一切大商业国中,还有大量金银块交替地输入和输出,以经营国外贸易。这种金银块象国币在国内流通一样地在各商业国之间流通,可以被看作大商业共和国的货币。国币的流动及其方向,受流通本国境内的商品的支配,大商业共和国的货币的流动及其方向,则受流通于各国间的商品的支配。二者都用来便利交换,一则用于同一国家的不同个人之间,一则用于不同国家的不同个人之间。也许曾动用这大商业共和国的货币的一部分来进行上一次战争。在一场全面战争的时候,人们自然要认为,这种货币的流动与方向和承平时期不同,它在战场周围流通得更多,交战国军队所需的饷结和食粮都要在交战地点周围及邻近国家购买。但英国每年这样使用的大商业共和国的货币无论多少,一定要年年购买,而用以购买的,或是英国商品,或是以英国商品换取的其他物品。所以归根到底,仍是商品,仍是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才是使我们能够进行战争的基本资源。人们认为,每年这样大的费用一定从巨额的年产物中支付,那是很自然的。例如,1761年的费用便在一千九百万镑以上。任何金银的累积都不会能够维持每年这样大的费用。即使是金银,其年产额也无法维持这样大的开支。根据最可靠的统计,每年输入西班牙和葡萄牙的金银一般不会大大超过六百万镑;就某几年来说,还不够支付上次战争四个月的费用。
军队派往遥远的国家,其饷给和食粮要在远地购买。购买这些东西或买进大商业共和国的货币以购买这些东西,要输出若干商品。最宜于为这目的而输出的商品,似乎是制造得比较精巧的工业品,即体积小价值大,因而能以不大的费用运到遥远地方的制造品。一个国家,如果它的产业每年生产这种大量剩余的制造品输往外国,那末,即使它不输出大量金银,甚至没有如此大量的金银可供输出,也能进行一场费用浩大的对外战争好多年。诚然,每年剩余制造品的很大部分必须在这种情况下输出,而它虽给商人带回利润,却不给国家带回任何利润,因为政府向商人购买外国期票,以便在外国购买军队的饷给和食粮。不过,总有一部分剩余制造品的输出,仍可带回利润。在战争期间,政府将对制造业提出加倍的要求。第一,由于购买军队的的给和食粮,政府向外国出了期票,为了付清期票,政府就要求制造业制造商品,以便运往外国;第二,国内通常已经消费掉的外国货物,仍须向外国购买,为了换回这种货物,政府又要求制造业制造商品运往外国。在破坏性最大的对外战争中,大部分的制造业往往会极度繁荣;反之,在恢复和平的时候却往往会衰落下去。它们可能在国家衰落时繁荣,而在国家恢复繁荣时衰落。英国制造业的许多不同部门在上次战争期间和在战后一段时期的不同状况,可作我上面所说的例证。
借土地原生产物的输出而进行费用浩大或旷日持久的对外战争是不相宜的。把大量原生产物运往外国以购买军队的饷给和食粮,费用太大。而且没有几个国家所生产的原生产物,除了足够维持本国居民生活所需外,还能有大量剩余。因此,以大量原生产物输往外国,实无异夺去人民一部分的必要生活资料。至于制造品的输出,情形就有所不同。制造业工人的生活资料仍保存在国内,所输出的仅是他们产品的剩余部分。休谟屡次注意到往昔英国国王不能不断地进行长期对外战争的事实。那时英国除了土地原生产物和若干最粗陋的制造品,就没有其他东西可以用来购买远地军队的饷给和食粮。但原生产物不能从国内消费中大量节省下来,粗制造品和原生产物的运输费用又过于巨大。所以,他们不能长期对外作战,并不是因为缺少货币,而是因为缺少比较精巧的工业品。英格兰的买卖在那时和现在都是以货币为媒介的。那时货币流通量对通常买卖次数和价值的比例,必定和现在相同,更确切地说,必定比现在大,因为那时没有纸币,现在纸币却已代替了大部分金银。在商业和制造业不甚发达的国家,遇有非常事件发生,臣民对君主很难有多大援助,其理由我将在下面说明。所以,在这样的国家里,君主都努力累积财宝,作为预防不测事件的唯一手段。即使没有这种必要,君王在这样的情况下也自然会倾向于为累积所必需的节俭。在那样简朴的状态下,甚至君主的消费也不受爱好宫廷豪华的虚荣心的支配,而用于赏赐佃户,款待家臣。虚荣心几乎总是导致浪费,但赏赐和款待却很少引起这种结果。因此,每一个鞑靼酋长都有财宝。查理十二世有名的同盟者乌克兰哥萨克酋长马捷帕的财宝据说很多。梅罗文加王朝的法兰西国王都有财宝。在他们分封儿子时,也把财宝分给他们。撒克逊君王以及征服后最初几个国王,也似乎曾经累积过财宝。每一个新朝代所做的第一件事通常就是夺取前王的财宝,作为获得继承权的最重要的手段。先进的商业国家的君王,却没有累积财宝的同样的必要,因为他们在非常事故发生时,通常都能得到臣民的特别援助。他们累积的倾向也没有那样厉害。他们自然地、也许必然他仿效那个时代流行的办法,他们的消费和领土内各大业主的消费一样,会受豪华的虚荣心的支配。宫廷中毫无意义的装饰一天比一天华丽,其用费之大,不仅阻止累积,而且往往侵及预定供更必要的用途的基金。德西利达斯关于波斯宫廷所说的话,可适用于欧洲一些君主的宫廷。他说:他在那里只看到许多富丽的东西,看不到什么力量;看到许多奴婢,看不到几个军人。
金银的输入,不是一国得自国外贸易的主要利益,更不是唯一利益。经营国外贸易的任何地方之间,毫不例外地都可从中得到两种不同的利益。那就是,输出他们所不需要的土地和劳动年产物的剩余部分,换回他们所需要的其他物品。通过以剩余物品换取其他物品来满足他们一部分的需要并增加他们的享受,这种贸易使剩余物品有了价值。利用这个办法,国内市场的狭隘性并不妨碍任何工艺或制造业部门的分工发展到十分完善的程度。由于给国内消费不了的那一部分劳动成果开拓了一个比较广阔的市场,这就可以鼓励他们去改进劳动生产力,竭力增加他们的年产物,从而增加社会的真实财富与收入。对于彼此进行对外贸易的所有不同的国家,对外贸易都不断地从事完成这些伟大而重要的工作。当然,经营国外贸易的商人一般总是较多地注意供应本国人民的需要和输出本国的剩余物品,较少地注意供应别国人民的需要和输出别国的剩余物品,所以最受国外贸易的利益的,是商人所在的国家,但通商各国也都得到巨大的利益。以金银输入没有金银矿山但又需要金银的国家,无疑是对外贸易业务的一部分,但这是最不重要的一部分。单为了这种打算而经营国外贸易的国家,恐怕在一世纪内还没有机会装满一船金银。
美洲的发现之所以使欧洲变得富裕,并非由于输入金银的缘故。因为美洲金银矿山丰饶,这些金属的价格降低了。与十五世纪相比,现今购买金银器皿所需付给的谷物或劳动,约为当时的三分之一。欧洲每年花费同量的劳动和商品,就能买到大约三倍于当时的金银器皿。但是,当一种商品跌到从前售价的三分之一时,不仅原来有资力购买这商品的人可购买三倍于此的数量,而且许许多多原来没有资力购买这商品的人也能购买;现在有资力购买金银器皿的人数,也许比从前增加到十倍以上,也许增加到二十倍以上。因此,欧洲现有的金银器皿,不仅可能比设若美洲金银矿尚未发现而甚至在其目前进步状态下所会有的金银器皿多三倍以上,而且可能多二十倍乃至三十倍以上。直到现在为止,欧洲无疑地已经获得了实在的便利,不过那确是一种微不足道的便利。金银价格的低廉使这些金属不象以前那样宜于充作货币。为了购买同一东西,我们必须携带较多的金银,并在口袋里带一个先令而不象从前那样只带四便士的一个银币。很难说上述的便利和不便利,哪一种较不重要,这两者本来都不会使欧洲的情况发生任何根本的变化。然而美洲的发现确曾使欧洲的情况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美洲的发现给欧洲各种商品开辟了一个无穷的新市场,因而就有机会实行新的分工和提供新的技术,而在以前通商范围狭隘,大部分产品缺少市场的时候,这是决不会有的现象。劳动生产力改进了,欧洲各国的产品增加了,居民的实际收入和财富也跟着增大了。欧洲的商品对美洲来说几乎都是新奇的,美洲的许多商品对欧洲来说也是新奇的。于是发生了一系列以前从未想到过的新的交易,它当然对旧大陆有利,但自然对新大陆也同样有利。由于欧洲人蛮横地侵害别人的权利,一件对所有国家本来都是有利的事情,却成为若干不幸的国家遭到摧残和破坏的根源。
几乎同时发生的经由好望角至东印度的航道的发现,也许开辟了一个比美洲更大的国外贸易市场,虽然距离更远。美洲当时只有两个在各方面都比野蛮人优越的民族,它们在被发现后不久就被消灭了。其余的都不过是野蛮人。但是,中国、印度斯坦、日本等帝国以及东印度的几个帝国,虽然没有比较丰富的金银矿山,在其他各方面却比墨西哥或秘鲁更为富裕,土地耕种得更好,一切工艺和制造业更为进步;即使我们相信西班牙各作家关于那些帝国往昔情况的夸大记载,也仍得承认这一点,其实这些作家的话显然是不足置信的。文明富国间交易的价值,总会比文明富国与未开化人和野蛮人交易的价值大得多。但欧洲从美洲贸易所得的利益,却一向比它从东印度通商所得的利益大得多。葡萄牙人独占东印度贸易几乎达一百年之久,其他欧洲国家要把任何货物运到东印度去或从东印度购入任何货物,都须间接经过葡萄牙人之手。上世纪初叶荷兰人开始侵入东印度时,他们把全部东印度的商业交由一家独占公司经营。英国人、法国人、瑞典人和丹麦人随后都仿效他们的先例,所以,欧洲任何大国都没有享受到对东印度自由贸易的利益。这种贸易之所以不及美洲贸易有利的唯一原因是,美洲贸易、即欧洲几乎每一国家对其所属殖民地的贸易是其一切臣民可以自由经营的。那些东印度公司的专营的特权、雄厚的财富,以及这些财富为它们从本国政府获得的惠益和保护,已经引起不少嫉妒。这种嫉妒心理使人往往把它们的贸易看作是完全有害的,因为经营这种贸易的国家每年都输出大量的白银。有关的方面回答说,由于这种不断地输出白银,他们的贸易一般说来可能使欧洲陷于贫困,但对于从事贸易的具体国家来说,却并非如此;因为,通过输出一部分回程货到欧洲其他国家,这种贸易每年给本国带回的白银数量远远超过输出的白银数量。反对者和答辩者都以我刚才一直在考察的流行的想法为根据。所以,关于他们任何一方,我们都不必多所论述了。由于每年有白银输往东印度,欧洲的银器也许比另一种情况下稍为贵一些,银币所能购买的劳动和商品大概也多一些。在这两个结果中,前者所受的损失很小,后者所得的利益很小,两者都微不足道,不值得社会任何部分的注意。东印度的贸易由于为欧洲商品开辟了一个市场,或者用近似的说法,为那些商品所购买的金银开辟了一个市场,就一定会增加欧洲商品的年产量,因而也增加欧洲的实际财富和收入。它们至今增加得很少,也许是因为那种贸易处处受到限制的缘故。
关于财富存在于货币或金银之中这一流行的说法,我认为有必要作详尽的考察,虽然这样做难免令人感到沉闷。我已经说过,按照普通的说法,货币往往表示财富;这种词义的含糊使这一流行的见解在我们听来非常熟悉,甚至那些确信这种说法是谬论的人也往往会忘记自己的原则,在推理的过程中把它当做确定不移的、不可否认的真理。英国有几个研究商业的优秀作家在开头就指出,一个国家的财富不仅在于金银,而且在于它的土地、房屋和各种各样可消费的物品。但在他们推理的过程中,他们却似乎把土地、房屋和可消费的物品统统忘记了;他们的论证往往认为:一切财富在于金银,增加那些金属是国家工商业的巨大目标。
但是,财富在于金银,以及无金银矿山的国家只有通过贸易差额、即使输出价值超过输入价值才能输入金银这两个原则既然已经确立,那末,政治经济学的巨大目的就一定变成尽量减少供国内消费的外国商品的输入,尽量增加国内产业产品的输出了。因此,使国家致富的两大手段就是限制输入和奖励输出。
输入的限制有二种。
第一,凡能由本国生产的供国内消费的外国商品,无论从什么国家输入,都一律加以限制。
第二,在对某些外国的贸易中,如果贸易差额被认为不利于本国,那就几乎是无论何种货物。只要是从那些国家输入的,都一律加以限制。
这些不同的限制有时采用高关税的方法,有时采用绝对禁止的方法。
奖励输出的方法,有时是退税,有时是发给奖励金,有时是同主权国家订立有利的通商条约,有时是在遥远的国家建立殖民地。
在下述两种不同的情况下允许退税。已纳关税或国产税的国内制造品,在输出时往往将课税的全部或一部发还;输入时已经课税的外国商品,如再输出,则有时将课税的全部或一部发还。
奖励金的颁发,用以奖励某些新兴的制造业,或用以奖励被认为应受特殊照顾的其他一些工业。
通过有利的通商条约,本国的货物或商人在某一外国获得了其他国家的货物和商人所不能享受的特权。
在遥远的国家建立殖民地,不仅使殖民地建立国的货物和商人享有某些特权,而且往往使他们取得独占权。
上述两种限制输入的方法连同四种奖励输出的方法,乃是使贸易差额有利,以增加国内金银量的六种主要的手段,为重商主义所倡导。我将在以下各章分别加以讨论。对于这六种手段有没有所说的把货币输入到国内来的倾向,我将不再多加注意,而主要考察这些手段的每一种对于国家产业的年产物可能有什么影响。这些手段既然会增加或减少国家年产物的价值,显然也一定会增加或减少国家的实际财富和收入。

第二章 论限制从外国输入国内能生产的货物

以高关税或绝对禁止的办法限制从外国输入国内能够生产的货物,国内从事生产这些货物的产业便多少可以确保国内市场的独占。例如,禁止从外国输入活牲畜和腌制食品的结果,英国牧畜业者就确保了国内肉类市场的独占。对谷物输入课以高额关税,就给与谷物生产者以同样的利益,因为在一般丰收的时候对谷物输入课以高额关税,等于禁止它的输入。外国毛织品输入的禁止,同样有利于毛织品制造业。丝绸制造业所用的材料虽全系产自国外,但近来也已取得了同样的利益。麻布制造业尚未取得这样的利益,但正在大踏步向这一目标迈进。还有其他许多种类的制造业同样地在英国完全取得了或几乎取得了不利于同胞的独占权。英国所绝对禁止输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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