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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许多似乎是奇怪的事情。
一个新的国家中最初的移民,通常都不要不宜立即耕种的土地。如果天生的植物可巧不是他们所要的那一种,则他们往往对这种植物的茂盛感到厌恶。不论经过细耕会变为怎样肥沃的土地,如果难耕的话,他们也不愿耕种。他们更不去耕种积水很多的土地。他们通常选择容易耕种的土地,这种土地只要用两把犁就能容易地耕作了,然后他们广泛地播种,所以,作物在生长时就可得到丰富的阳光和空气,并可从广阔的面积中吸收养料。
当美洲最初为人定居时,许多现在用马力机械做的农业工作,仍用手工去做;现在农民虽然非常喜欢平坦的草原,没有断树和石块,机器能容易操作而没有危险,但那时的农民也不大嫌恶山地。他们的收获在与耕作面积的比例上是小的,但在与种植作物所用的资本和劳动的比例上却是大的。
因此,直到我们知道一些关于耕作者的技能和进取心,和他能动用的资本和劳动的多寡,并且知道对生产物的需要使他以他现有的资源进行精耕是否是有利的时候,我们才能说一块土地比另一块土地肥沃。如果对生产物的需要使精耕有利,则给与大量资本和劳动以最大的平均报酬的土地,就是最肥沃的土地;否则,给与最初使用几剂资本和劳动以最好的报酬之土地,就是最肥沃的土地。肥力这个名词,除了与一定的时间和地点的特殊情况有关外,是没有意义的。
但是,即使有这样的限制,这个名词的用法还有一些不明确的地方。有时,注意力主要是在于土地对精耕产生充分报酬,和对每亩土地生产很大的全部生产物的力量;而有时则在于土地的生产很大的剩余生产物或地租的力量,虽然它的总生产物是不很大的:例如,按照前一意义来说,英国现在的丰饶的耕地是很肥沃的,而按照后一意义来说,牧地是肥沃的。为了许多目的,这个名词不论理解为哪一种意义,是没有关系的:但在少数情况下确有关系,因此在上下文中必须要有解释的语句。
第四节 因为人口压力的增加,贫瘠土地的价值通常比肥沃土地相对地增大。
但是,再进一步说,各种土壤的肥力大小之等级,是易于因耕作方法及各种作物的相对价值的变化而改变。例如,当上世纪之末,科克先生说明怎样用先种三叶草的办法,使小麦在轻松的土地上生长良好,因此,轻松土地的价值就比黏性土地相对地增大了;现在,这种土地有时虽然仍照旧习惯称为“瘠”地,但其中有一部分,即使听其自然,也比许多曾经细耕的土地具有较高的价值,而且实在较为肥沃。
其次,在中欧对于用作燃料和建筑材料的木材的需要之增加,已经使得有松树的山坡地的价值,比差不多其他各种土地的价值相对地增高。但在英国,由于煤代替了木材作为燃料,铁代替了木材作为造船材料,以及因为英国输入木材特别便利的缘故,山坡地价值的增高就受到阻碍了。又如,稻和黄麻的种植,往往使那种积水太多以致不能生长其他大多数作物的土地具有很高价值。再如,自从谷物条例废除以来,英国的肉类和乳品的价格,比谷物的价格相对地上涨了。如与谷物轮种就可盛产饲料作物的耕地的价值,比冷的黏性土地相对地增大了;永久牧地的价值比耕地相对地大大下降,但因人口的增加,这下降的价值已有一部分回升了。
对于普遍种植的作物和耕作方法之适合于特殊土壤的任何变化,姑且不论,也有一种不断的使各种土地的价值趋于均等的倾向。如果没有任何相反的特殊原因,人口和财富的增长会使贫瘠地达到肥沃地的价值。一度完全为人忽视的土地,由于投下了很多劳动,就可种植丰饶的作物;它在一年中所吸收的阳光、热和空气,大概与肥沃地一样多:而它的缺点能用劳动加以大大减少。
正像土地的肥力没有绝对的标准一样,良好的耕作也没有绝对的标准。例如,海峡群岛的最肥沃地方之最好的耕作,对每英亩土地也要花费极大的资本和劳动:因为这些地方靠近大的市场,而且在气候的没有变化和早熟方面得天独厚。如果听其自然的话,那里的土地就不会非常肥沃,因为,它虽有许多优点,但也有两个薄弱环节(缺少磷酸和碳酸钾)。但是,一部分依靠它的海岸上丰富海草的帮助,这两个薄弱环节就能加强了,因而这条链索就变为非常坚固。因此,精耕——或是像在英国通常称为“良好的”耕作——会使每英亩土地生产值一百镑的早熟的马铃薯。但是,美洲西部的农民如对每英亩土地也花费同样的支出,就会使他破产了;以他的情况而论,精耕不是良好的,而是不好的耕作。
第五节 李嘉图曾说,最肥沃的土地最先耕种;以他说这句话的意思而言,这是对的。但是,他低估了稠密的人口对农业所提供的间接利益。
李嘉图对报酬递减律的讲法是不精确的。然而,这种不精确大概不是由于思想的疏忽,而只是由于措辞的疏忽。无论如何,以他写作时英国的特殊情况而论,以及为了他心目中某些实际问题的特殊目的,他都认为报酬递减的情况并不具有很大的重要性,这一点大概已不成问题了。当然,他不会料到有很多的发明,而这些发明准备开辟新的供给源泉,并且依靠自由贸易的帮助,还可以革新英国的农业;但是,英国和其他国家的农业史,也许曾经使他特别着重某种变化的可能性。
他说过,一个新国家中最初的移民必然选择最肥沃的土地,因为人口的增加,逐渐地就对越来越贫瘠的土地也加以耕种了,他这样随便一说,好像土地的肥力有了绝对的标准一样。但是,我们已经知道,在不花代价可以得到土地的地方,各人选择最适合他自己的目的之土地,以及在考虑了一切事情之后会给他的资本和劳动以最好的报酬之土地。所以,他找寻立即能够耕种的土地,而忽略在肥力因素链索上有任何薄弱环节——不论其他环节怎样坚固——的土地。但是,除了必须避免瘴气之外,他必须考虑他与市场和资源基地的交通情况,而在某些情况下,对敌人和野兽的袭击的保障之需要,比其他一切问题更为重要。所以,我们不能期望最初选择的土地,常会成为最后被看作是最肥沃的土地。李嘉图没有考虑到这一点,因而受到凯雷和其他人的攻击,这种攻击虽然大部分由于误解了李嘉图的见解,但其中也有一些确实的东西。
在新的国家中,会被英国农民看作是贫瘠的土地,有时反而比他认为是肥沃的邻近土地先被耕种,这个事实,不像某些外国作家所认为的那样,是与李嘉图学说的要旨相矛盾的。这个事实的实际重要性是与这样的条件有关:在这种条件下,人口的增长势将造成对生活资料的压力之增加;这种重要性使研究兴趣的中心从仅仅是农民生产物的数量移转到它的交换价值,而交换价值是以农民邻近的工业人口所提供的与农产物交换的东西来表示的。
第六节 续前。
李嘉图和他同时代的经济学家从报酬递减律中推出以上这个推论,一般都过于草率;他们没有充分考虑来自组织方面的力量之增大。但事实上,每个农民都因为有了邻人——
不论是农民还是镇市居民——而得到帮助。即使大多数邻人都和他一样从事农业,他们也逐渐供给他以良好的道路和其他交通工具:他们并使他有一个市场,在这市场上他能以合理的条件购买他所要的东西,供他自己和家庭用的必需品、舒适品和奢侈品,以及农业上各种必需的用品。他们使他获得知识:给他以医疗、教育和娱乐的便利;他的胸襟日益开阔了,他的效率在许多方面都提高了。如果附近的市镇扩充为一个大的工业中心,他的利益就更大了。他的一切生产物更值钱了;有些他一向丢掉的东西也可得到善价出售。在牧场经营和园艺经营方面,他得到新的机会,因为生产物的范围渐广,他就采用轮种的方法,使他的土地一直可以利用,而不会丧失土地的肥力所需要的任何一种成分。
还有一层,我们以后就会知道,人口的增加势将发展贸易和工业的组织;所以,报酬递减律之适用于花在一个区域的全部资本和劳动,就不像适用于花在一块田地上的全部资本和劳动那样明确。即使耕作已经达到了某一阶段,在这阶段之后,用于田地的接连每剂资本和劳动,都会比前一剂产生较少的报酬,但人口的增加也许可能使生活资料有超过比例的增加。诚然,不祥的日子不过是推迟而已:但它确是推迟了。人口的增长,如没有受到其他原因的阻碍,最终必然为获得农产物的困难所阻碍,但是,虽然报酬递减律发生作用,但人口对生活资料的压力,在很长时期内,仍可为开辟新的供给范围、铁路和轮船交通的低廉与组织和知识的进步所遏制。
与上述相反的,必然是在人口稠密的地方,获得新鲜空气和阳光以及——在某些情况下——新鲜的水的困难日见增加。名胜之地的天然美具有不能忽视的直接货币价值;但是,为了实现男女和儿童能游玩各种美丽风景的真正价值,却要作一些努力。
第七节 渔场、矿山和建筑用地的报酬规律。
如前所述,经济学用语中的土地包括江河与海洋在内。在江河捕鱼方面,增加使用资本和劳动所增加的报酬,表现出急剧的递减。至于在海洋捕鱼方面,则是意见分歧。海洋的容积很大,鱼类非常丰富;有些人认为,人类能从海洋中得到实际上是无限的供给,而不会显著地影响海洋中剩下的鱼类数量;或换句话说,报酬递减律对于海洋捕鱼差不多是不适用的:同时,另些人认为,凡是竭力捕捉、尤其是用蒸汽拖网渔船捕捉的渔场,其生产力是下降的。这个问题是重要的,因为,将来的世界人口,在数量上和质量上,将会显著地受到可有的鱼类供给的影响。
矿山的生产物——石矿和制砖场也可算在矿山之内——
据说也是依照报酬递减律的;但这样讲法是令人误解的。除了只有依靠矿业技术的改良,以及关于地壳含有物的知识之进步,我们才能获得对自然蕴藏的更大的控制能力外,在获得矿产的进一步的供给上,我们会遇到不断增加的困难,这一点是确实的;而且毫无疑问,如果其他情况不变,对矿山不断使用资本和劳动结果会造成生产物的递减率。不过,这生产物不是像我们在报酬递减律中所说的报酬那样的纯产物。那种报酬是不断循环发生的收入之一部分,而矿山的生产物不过是从它蕴藏的财富中所取出的一部分而已。田地的生产物是土地以外的东西;因为,田地如被适当地耕作,仍然保持它的肥力。但矿山的生产物却是矿山本身的一部分。
这个问题也可以用另外一番话来说明。农产物和鱼类的供给是源源不断的河流,而矿产则好像是天然的蓄水池。蓄水池越接近乾涸,则从池中抽水所花的劳动就越大;但是,如果一个人十天能抽完池中的水,则十个人一天也能抽完:一旦抽完,蓄水池中就不再有水了。所以,今年正在开采的矿山,如在许多年前开采也许同样地容易:如果事先适当地订好计划,并准备好开采工作所需的专门资本和技能,则供十年用的煤,就可在一年中开采出来,而不会增加任何困难;但矿藏一旦开完,它就不能再有出产了。这种区别还可用下一事实来说明:矿山的地租与田地的地租是以不同的原理来计算的。佃农在契约上可以订明归还与原来同样肥沃的土地:但矿山公司则不能这样做;佃农的地租是以一年计算的,而矿山的地租主要是由“租用费”构成的,这种租用费是按照从自然的蕴藏中所取出的物品之比例征收的。
另一方面,土地在给人类以空间、阳光和空气方面——
有了它们人类可以生活和工作——所提供的服务,确是严格地依照报酬递减律。对于具有位置上的特殊利益——自然的或人为的——的土地所用的资本不断增加,是有利的。建筑物高耸入云;自然的光线和通风就以人为的方法来补充,而且电梯减少了房屋最高层的不便;对于这种支出,方便的报酬有了增加,但它是递减的报酬。建筑用地的地租不论怎样高,最后总要达到一个限度,超过这个限度,与其再一层一层地造上去,还不如支付较多地租以使用较大的面积来得上算;正像农民知道最后总要达到一个阶段,超过这个阶段,进一步精耕也不能抵偿支出,与其对原有的土地使用更多资本和劳动而得到递减的报酬,还不如支付较多地租以使用较大的土地来得上算一样。由此可知,地皮地租的理论与田地地租的理论实质上是相同的。这个和类似的事实现在就使我们能够简化和发展李嘉图与穆勒所提出的价值理论。
建筑用地是如此,其他许多东西也是如此。倘使一个制造商有(比方说)三台刨床,他就不难从它们得到一定数量的作业。如果他要从它们得到更多的作业,他就必须在平常工作时间内努力节省它们的操作时间,一分钟也不浪费,或许还要加班工作。这样,它们一旦被充分利用之后,接连每次对它们用力,都给他以递减的报酬。最后,纯报酬是如此之小,以致他觉得与其硬要他的旧机器做很多工作,还不如购买第四台机起来得上算:正像一个农民已经充分耕种了他的土地,觉得与其硬要现有的土地生产更多的生产物,还不如购买更多的土地来得上算一样。诚然,从某些观点来看,从机械所得到的收入多少带有一点地租的性质:在第五篇中再加说明。
第八节 报酬递减律和一剂资本和劳动的注释。
在这里我们不能充分考虑报酬递减概念的伸缩性;因为,这个概念不过是在投资方面关于资源之经济的分配之大的一般问题中的一个重要的细节而已,而这一问题是第五篇的主要论述之中心,实在也是全书大部分的中心。但是,关于这个概念,现在在这里似乎需要略加说明,因为在卡尔教授的有力和有启发性的倡导下,近来对这个概念极为重视。
如果一个制造商将他的资本用于机械方面为数过大,以致有很大一部分机械经常空着不用;或者用于建筑物方面为数过大,以致有很大一部分的地方没有充分使用;或者用于雇用职员方面为数过大,以致所用的职员中一定有一部分人的工作抵不过付给他们的工资;因此,在这一方面他的过度的支出,就不像以前的支出那样有利可图了,所以我们可以说,这种支出对他产生了“递减的报酬”。但是,这个名词这样的用法,虽然极其正确,但除非谨慎使用,否则就容易令人误解。因为,当用于土地的劳动和资本的增加所产生的报酬递减倾向,是被看作任何生产要素,在与其他要素的比例上用得过多时所产生的一般报酬递减倾向的一个特殊的例证时,人们就易于认为,其他生产要素的供给是能够增加的。这就是说,人们易于否认在一个古老国家中现有的全部可耕土地的固定性这个条件的存在,而这个条件是我们刚才考虑的关于报酬递减律之重要的古典研究之主要基础。即使当个别农民要在靠近他自己田地的地方增加十英亩或五十英亩土地时,除了能出高到令人不敢过问的价格,否则恐怕总不能得到它们。即使从个人观点来看,在这方面土地也是与其他大多数生产要素不同的。这种差别对于个别农民,诚然可看作是没有多大关系。但是,从社会的观点,从以下关于人口各章的观点来看,这种差别却是重要的。让我们就来研究这个问题。
在任何生产部门的每个方面,都要将资财分配于各种支出,而某种分配的办法能比其他任何分配办法产生较好的结果。管理企业的人越能干,他就越接近十分完美的分配;正像管理一个家庭所有的羊毛之原始社会的主妇越能干,她就越接近羊毛在家庭的各种需要之间的理想的分配一样。
如果他的营业扩大了,他就要以适当的比例来增大各种生产要素的使用;但不是像有时所说的那样,按照比例来增大。例如,手工操作与机器操作的比例,在一家小的家具厂里也许是适当的,而在一家大的家具厂里,这一比例恐怕就不适当了。如果他对他的资财的分配做到尽可能的适当,他就从他的各种生产资料中得到他的企业所能得到的最大(边际)报酬。如果他使用任何一种生产资料过多,他就从这种生产资料中得到递减的报酬;因为其他生产资料与它不能适当配合。这种递减报酬与农民所得到的递减报酬是相同的,如果农民对土地如此地精耕,以致从土地获得递减的报酬。倘使农民能以与付给原来土地的相同的地租而获得更多的土地,他就会租用更多土地,否则,他就会受到责难,被看作是一个无能的经营者;这就说明了以下的事实:从个别耕作者的观点来看,土地不过是资本的一种形态而已。
但是,前代的经济学家说到报酬递减律时,他们不但从个别耕作者的观点,而且从整个国家的观点来研究农业问题。
现在,如果整个国家发觉它现有的刨床或耕犁为数过多或是过少,它就能重新分配它的资源。它能增加它所缺少的东西,同时逐步减少过多的东西:但对土地它却不能这样做。它对土地可以更加精耕细作,但却不能获得更多的土地。由于这个理由,前代的经济学家力言以下一点是对的:从社会观点来看,土地的地位与其他人类可以无限制地增加的生产资料的地位,不是完全相同的。
毫无疑问,在一个新的国家中,还有大量的肥沃土地未加耕种,因此,现有的全部土地之固定性是不起作用的。美国经济学家说到土地的价值或地租时,往往认为它是随着土地与良好市场的距离而不同的,而不是随着土地的肥力而不同;因为,即使现在,在美国还有许多肥沃的土地未被充分耕作。同样地,他们不大重视下一事实:在像英国那样的国家里,谨慎的农民用于土地的劳动和资本一般所产生的递减报酬,与不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