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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是只老狐狸-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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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爷,找我什么事?”李青提心吊胆。

    “嗯,有事问你。你出来。”他说完,转身向外走去。

    大胡子副官同情地拍了拍李青肩膀:“将军保重。”

    一个尖嘴猴腮的小兵藏在人后,细细地尖叫道:“明年的今天,我们会给你多烧些,放心去吧!哈哈哈!”

    李青苦着脸。

    到了外面,见林少歌站在一株柳树下,面色似乎不大好。

    他极少看见过世子爷皱着眉头。

    “爷……我们并不是经常赌钱喝酒的,今日…今日……”

    林少歌摆了摆手。

    “李青我问你。”

    李青点头哈腰,摸到他身旁。

    “我让你种花,让你做菜……”

    “爷!我不委屈!我心甘情愿!”李青急急剖白。

    心中又惊又怒,哪个小王八羔子,敢背后告黑状?不过是喝醉时候牢骚两句,怎么就捅到世子爷那儿去了!

    林少歌转过头,奇怪地看他一眼。

    李青双腿发软,“爷,我真的没委屈啊。”

    林少歌再次点了点眉心,“你怎么还没媳妇?”

    “啊?!”李青目瞪口呆。这……

    他挠了挠后脑勺,仔仔细细看了看林少歌的脸色,终于确定他不是在讥讽自己,话语中也没什么机锋,大约就是字面的意思。

    “你会种花,会做菜,为什么还没有媳妇?”林少歌再次认真地问道。

    “爷…这跟媳妇有什么关系?”

    李青瞟了瞟林少歌的脸,见他真正是一脸茫然。

    “小二不提成亲的事,莫非是因为我不会做菜?”

    李青一大口气卡在了喉咙和胸腔之间,想咳不敢咳,想笑不敢笑,憋得睚眦欲裂。

    他迷茫地看过来,“李青,你怎么看?”

    李青气沉丹田,沉着应道:“婚姻大事,自当是父母作主的。”

    “嗯。”

    林少歌眯了眼睛,轻轻点着头,踏着月色缓缓飘走。

    “咳咳咳咳咳!噗哈哈哈哈哈哈!”

第106章 二弟

    林少歌当即回到书房,提笔修书一封,欲发往歧地。

    取火漆封口时,他目光一顿。

    盒子下方,静静躺着一页黄纸。

    燕七。无归。

    他犹豫片刻,捡起来看了看,然后将两封信收进暗格。

    起身回到卧房。

    见挽月踢开了被子,伸长手臂,似乎想要去搂什么东西,却扑了个空。

    她不悦地扁着嘴,皱着眉。

    少歌脱下外袍,轻轻抬起她那条胳膊,躺在她身旁。

    她向他靠了靠,口中低喃着梦话:“公子正……”

    少歌呼吸一滞,只觉五雷轰顶。

    却听见她接道:“……欺负我。少歌……他欺负我……”

    他暗暗舒下一口气,平了平心跳,轻轻将她揽到怀里。

    “会报仇的。”

    她的呼吸里全是兰花的香气,他搂着她,思绪渐渐飘向远方。

    次日。

    挽月醒时,见屋中放了两只包袱。

    林少歌坐在其中一只包袱旁边,抱着手沉思。

    见她醒来,他笑道:“带你出去玩。”

    挽月有些担忧:“带这么大两包东西,要出远门吗?这种时候能离开京城吗?轩辕去邪会不会派人来追杀我们?”

    “昨日难道不曾告诉你,他向我求和?”少歌笑道,“安心。如今他自顾不暇。皇帝忌惮他,静妃要对付他,公子荒再有两日便抵达京城,他们有些私人过节,这些事够他焦头烂额。”

    “那我们为什么不落井下石?”挽月皱起眉头,“少歌,对付这样的敌人,千万不能心慈手软,讲什么道义。”

    少歌失笑:“小二,为夫看起来像是……正人君子吗?”

    “不像。”

    “他视我为平生劲敌,我亦如是。不过…此时若是和他拼个两败俱伤,倒叫渔翁得了利去。”他唇畔浮起狡诈的笑意。

    “嗯?!”挽月双眼放光,“对了少歌,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忘了告诉你。轩辕去邪,他真的中毒了。”

    “嗯?”

    “我对他下毒的时候,随手探了探他的脉。他确实中毒了,慢性的致命剧毒,需要定期服解药。”

    少歌瞳孔一缩,“当真?”

    “千真万确。只是,我并不知道那是什么毒。”

    “哦?”少歌弯起眼睛,“天下竟然还有神医小二没见过的毒?”

    挽月无语:“我有几斤几两,你还能不知道?蝉怨表征特殊,百日消香潜伏一百日发作,在脉象在表现得十分明显。所以我才能诊断得出来。”

    “小二我问你,你如何知晓那八音对应八毒?”

    “老神仙告诉我的。”

    “那,若是其他的毒物,或者药物,你如何分辨它们属于那八音之中哪一音?”

    挽月细细一想,不免有些心惊:“我并不能分辨。少歌你的意思是……老神仙教给我的,其实只是最皮毛的东西?”

    他轻轻点头:“嗯。”

    “我竟从未深想过!只听老神仙说,其他药草属性杂,用起来麻烦,便从来没有往这方面想。属性杂,那究竟是什么属性、怎样杂,我根本不会分辨!其实……我根本算不上懂医术!”

    “不要妄自菲薄。”他笑着揉了揉她的脑袋,“日后,你专注研习医术,其余的事情交给我,你看戏就好。”

    “嗯,”她若有所思,“我的确很喜欢这些玄乎的东西。你这么一提,倒像是有一点方向了。”

    “换上男装,我们出发。”

    ……

    有没有……

    这样一个人……

    他身陷泥沼……

    却将你托向蓝天……

    ……

    今日的马车赶得特别不好。

    从歧王府到淮河码头,竟然掀了五处菜摊子。

    到了地儿,那“车夫”嘿嘿一笑,竟是谢倾宁。

    “林老弟,意外不意外?惊喜不惊喜?咦?这位小哥是……”

    “小二。”林少歌目光呆滞。

    “小二哥?小二弟?二弟!”他作势要拥抱,惊得挽月跳到了林少歌身后。

    “谢倾宁你鬼鬼祟祟跟着我们做什么?!”挽月踮起脚,从少歌肩膀上探出眼睛。

    “二弟认得我?是了,像我这般……”他一身马夫打扮,却掏出一柄镶金玉骨扇,一张一合,檀香味扑面而来。

    少歌急忙竖起手掌制止他自吹自擂:“谢兄,你这是?”

    “嘿嘿,前几日,如卿传了张花笺邀我见面。见过面……之后,非逼我上门去提亲,我这不躲着她呢嘛。今日好不容易从她眼皮子底下溜出来,本想找老弟你吃酒,到得门前,听你那赶马小厮说你要出远门,于是……嘿嘿。”

    “谢兄,我的小厮如何肯依你?”

    谢倾宁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我让身边那几个,将他硬拖去吃花酒了……”

    挽月将眼睛藏在少歌背后,心中暗想,王府门口发生这样的事?有问题……

    少歌也隐隐生疑,不过也并未十分在心。毕竟谢倾宁身家清白,又不会武功,并不需要顾虑太多。

    其实果然是二人想多了。

    歧王府负责门禁的一向是李青。

    昨夜李青见到少歌那样……蠢萌的一面,心中说不上什么滋味,回到住处,忍不住又启了两坛好酒,今日睡过头了。

    “谢兄,”林少歌似笑非笑,“如今,你已知晓我正是杀害你姨母的凶手,还能若无其事?”

    “!”谢倾宁摆着手道:“也就是唬唬旁人,我还能不知道静妃就是姨母了?”

    少歌脸色微变,将手慢慢探向腰间。

    却见那谢倾宁一屁股坐在了车辕上,“林老弟不是我说你,有闲心管这些破事,弄不好惹一身骚!像老弟这样的风流人儿,怎么也学人家拍起皇上马屁来?就算捞个什么封号,也没甚趣味。”

    少歌和挽月对视一眼,双双发懵。

    “他们两个的事啊,我母亲早就知道了。劝也劝了,骂也骂了,那二人不听。母亲出宫后,姨母还舔着脸来求过一回,想要母亲帮她假死,好名正言顺跟着皇上,我母亲当即把她打了出去,就是那一回,她找皇上哭闹,讨了昭国长公主这封号。所以这一回,一听到这事儿,我就晓得,定是老弟你帮助他们两个!”

    “呵,呵呵。”少歌干笑,“谢兄洞若观火,小弟佩服。”

    谢倾宁极谦逊地摆了摆手,一副“被你们崇拜我早就习惯已经麻木不仁了”的姿态。

第107章 鸿门宴

    三人登上一只乌篷的铁皮运货帆船。

    船不大,加上船老大,一共四名船夫。个个晒得黝黑,手臂和小腿上凸起嶙峋肌肉。

    他们爬上爬下,放好桥板,助林少歌三人登上船,然后扬起帆,向着下游驶去。

    挽月拍了拍船帮,拉过一只麻绳马扎坐在船边,伸手去够淮河的水。

    “小二,当心点。”

    “嗳。”她头也不回,只盯着船下淌过的碧绿起伏的河水,偶尔有大朵的浪花高高溅起来,就伸手去抓。浪底下,时不时见鱼群穿梭嬉戏。

    见她玩得不亦乐乎,有些淘气,又女里女气的模样,谢倾宁脸上渐渐显出恍然大悟的神色。

    “林老弟,这位二弟莫非是你的……”谢倾宁举起两只大拇指,猥琐地往一块凑了凑。

    少歌皱了皱眉,忽然想到什么,用食指虚虚点了点谢倾宁,“嘿嘿,谢兄知道便好。晚间……”

    “我懂,懂。晚上我睡外边,自己睡!”谢倾宁笑道:“他们都说林老弟你看上沈辰那个丑妻,我却知道老弟你这是故意闹个大风声,来掩盖秘密。呵呵,呵呵呵呵!”

    少歌扶额:“谢兄太英明。”

    “!”谢倾宁意兴阑珊:“聪明过头,其实也没什么意思。高处不胜寒。寂寞。”

    挽月手上玩起了皱皮,终于恋恋不舍回到舱中。

    一坐定,就发现气氛有些奇怪。

    见她进来了,少歌笑道:“谢兄,你这样不声不响跑出来,国公爷那儿如何交待?”

    谢倾宁噗嗤一笑:“我爹巴不得我多避一阵子!他盼着我娶无邪表妹,可又不能把颜太师得罪狠了,只等求了皇上赐婚的圣旨,才好告诉颜太师如卿若是要嫁,也做不得正妻。”

    “可把你美得。”挽月坐到少歌身旁,“颜如卿干嘛非得嫁给你?还给你做小妾?”

    “嘿嘿,”谢倾宁的脸笑成一朵菊花,“人都是我的了,不嫁我,嫁谁?”

    少歌双眼一亮:“不错。”

    一只手不动声色探向挽月,将她整只小手包进掌心。

    挽月心尖一颤。

    “嗯…”少歌说道,“还有三日路程,无趣得很。小二,很久没听你讲故事了。”

    他一边说,一边用手指摩挲她的手背。

    挽月心知少歌故意逗她,想叫她讲些才子佳人的爱情故事来应景儿。

    眼珠一转,想起他纵了轩辕去邪一事,便清了清嗓子,缓缓开口。说的是鸿门宴。

    “恰逢乱世,暴秦无道,天下英雄群起而攻之。当时呀,第一个带兵打进秦国都城的人,叫做刘邦,破了城之后,他身边的谋士劝他不要占领都城,他倒是听进去了,没有杀秦王,也没有霸占秦王的美人,反倒是安抚百姓,收买了好多人心。”

    “咦?”谢倾宁瞪大眼睛,惊奇道:“这个刘邦,既然已经把皇帝的老巢打下来了,为什么不当皇帝?”

    “因为当时还有一个人,更厉害。叫做项羽。刘邦有十万大军,项羽有四十万。要论战斗力,完全不在一个级别。这时候刘邦犯了傻。有人对他说,只要派兵把守住进军秦地的必经关卡函谷关,这块秦地,就是你的了!刘邦果然派重兵守住了函谷关。就好比,他进了一间屋子,不敢动屋子里面的东西,却把门给反锁上了。”

    谢倾宁不解:“他既然知道项羽厉害,不敢做皇帝,怎地又敢守这函谷关?”

    挽月怒:“你这个人,别人讲故事你老插嘴,怎么和上次那个谁一般话多?!我哪儿知道刘邦哪根筋搭错了?!”

    话一出口,和少歌急急对视一眼,二人都微微皱起眉头。

    “谁?”谢倾宁疑惑道。

    “说故事。”少歌淡淡发声。

    “然后项羽的四十万大军浩浩荡荡就开过来了,轻轻松松就破了这函谷关,还要杀刘邦。项羽有个叔父,叫项伯,他和刘邦的谋士张良有些特殊的关系,所以他帮刘邦劝项羽,说,这刘邦关上门呀,并不是拦着项羽,而是防盗匪呢!项羽便有些信了。到了第二日,刘邦只带着几个亲信,到鸿门拜见项羽。项羽设了宴,在那宴席上,刘邦装足了孙子,解释说他是替项羽守着函谷关,这屋里的东西,一样没动,就等着项羽来接收哪。项羽之前便被项伯说动了大半,见到刘邦这孙子样,自然是信了十分。”

    “项羽有个军师,叫范增。他见项羽这熊样,便知道事情不妙了,赶紧唤了一个叫项庄的人来舞剑,其实是要趁舞剑的机会杀了这刘邦。偏偏那项伯,就是前面帮着刘邦劝项羽的那个,这项伯想要帮人帮到底,于是也舞起剑来,处处相护,不让舞剑的项庄杀刘邦。”

    “而项羽呢,觉得刘邦真是一点威胁都没有,动动小指头就能碾死,便不把他放在心上,任那军师范增怎么使眼色,他也视而不见。就这样,明明能杀了刘邦的,偏偏让他平平安安回去了。”

    “再后来,刘邦韬光养晦,没过几年,就把项羽逼到乌江边自刎了。喏,大约就是这样的江”挽月伸手指着窗外。

    “所以说,纵虎归山,后患无穷哪。”挽月摇头晃脑。

    “没有刘邦,也有别人。”少歌笑道。

    “唔?林老弟有何高见?”

    “须臾数年,”少歌敲了敲木桌,“竟败给了数倍弱于自己的敌人。显而易见,项羽无治军用人之能。乱世之中,异军突起,若我猜测不错,这项羽应当天赋异禀,可逞匹夫之勇,而无治世之才。”

    他略沉吟,又续道:“他瞧不上眼的,随手放过的,又何止刘邦这一个?这一段故事之所以能流传,只是因为最后刘邦胜了而已。项羽败,并非败在鸿门,也并非败在乌江。他败在实力不足以支持他的野心。”

    “小二,”他的脸上绽开一个大大的笑脸,“所以我不会败。”

    挽月目眩神迷。

    这个人,怎么好像动不动就会发光……

    见她痴痴傻傻盯住林少歌,谢倾宁尴尬得绞起手指。

    “谢兄,”少歌打岔道:“我们此行,需隐瞒身份才有趣。从今日起,唤我七公子。”

    “嗯!”谢倾宁极为赞同,“报出身份,那些人点头哈腰,实在是烦得很。我便叫做宁大少。”

    他又指向挽月“二爷!”

    “噗!哈哈哈!”挽月笑痛了肚子。

    二爷……

    少歌抿着嘴,摇头不止。

第108章 乌癸镇

    三人闲话一阵,闻到外头飘来清香。

    出去一瞧,见船老大在船头支起铁皮火炉,炉子上架一只铁锅,煮了一大锅又白又浓的鱼汤。

    乳白色的汤上面,几只红枣浮浮沉沉,还飘着碧绿的大葱和香菜。

    一个船夫又收上一网鱼来,将那些不足他手掌长的小鱼捡了,抛回河里,然后把网中的大鱼噗通噗通扔进船老大脚边的水桶中。

    然后再将那网兜挂到船舷上。

    “船家,这样就能捉到鱼了?”挽月颠颠蹭到船舷去看。

    那黑红脸的船夫见她面貌清秀,一身好布料,便有些局促,搓着手,回道:“这个网网,里面有好几层横隔,横隔上面都留着一个洞。鱼进了网网想逃跑,只会往深了钻,跑着跑着就到了最里边,逃不出去喽!”

    他边说边拎起那网兜,指给挽月看。

    正好有一条落网之鱼,果然如船夫所说,它越挣扎陷得越深,很快就落到了网兜的最底下。

    “这只太小。”船夫伸进手,将它捏出来扔回河里。

    他比了比手腕附近:“不到这么大的,就放了。祖辈传下来的规矩,说是只捉大鱼,放掉小鱼,子子孙孙才能都有鱼吃。”

    “啧啧!厉害!”挽月赞叹不已。难怪随便捞一捞都是鱼,原来渔民的先祖懂得生生不息的道理,一辈辈传了下来。

    见挽月赞叹,船夫黑黑的圆脸上笑出两行白牙,“厉害什么,贵人公子笑话了。来尝尝看,虽然比不得你们京城的饭菜,但这鲜味儿保准你们没吃过!”

    “哦?淮河的鱼我是吃过的,只是没放盐。”挽月笑笑的望向少歌。

    “不一样的。”船家摆着手,“煮鱼的水,就是从河里打上来的。河水煮河鱼,这叫……叫……就地取材!”

    “那真得好好尝一尝。”

    说话间,船老大已经煮好了鱼,用几只大的陶碗装了,端进船舱。

    “不够吃叫我!我叫杨老三。”

    谢倾宁举起木筷,夹下一块鱼肚皮就往嘴里送。

    挽月看了看少歌,见他也开始吃,就知道船夫都是知根知底的放心人,于是捧起大碗,吹了吹,先尝了一口汤。

    果然是鲜美异常!

    她再去夹那鱼,鱼肉莹白剔透,既酥,又不烂。

    入口即化,鲜甜得叫人想吞舌头。

    只吃了一口,挽月便叫道:“杨老三大哥!再来十份!”

    少歌失笑,从桌下拎出一只木桶。

    桶盖一掀,竹叶的清香味道溢散开来,原来是一桶碧绿色的酒。

    三人吃鱼喝酒,好不快活。

    “林……七公子老弟!还是你会玩!跟着老弟,这才叫人生乐趣啊!”谢倾宁摇头晃脑。

    “乌癸镇的田蛙,那才叫一绝。宁大少到时候可要小心,别吞下舌头。”林少歌笑道。

    “乌癸镇?”谢倾宁双眼发直,“怎么……我们要去乌癸镇?!”

    说罢,两眼一翻,竟然直直晕厥过去。

    挽月眨了眨眼。

    “乌癸镇怎么了?为何我从未听说过这个地方?”

    “他醉倒了。”少歌狡黠一笑,拉起挽月坐到船尾。

    月亮慢慢从水面升起,照着远山。

    淮河似也睡着了,像一面安静的大镜子,映着一轮月。

    顺流而下,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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