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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伪科学种种-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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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君特承认德国是多种族的国家,但他认为纯北欧日耳曼人所占的比例比任何其他民族都大。他在他的著作中用了大量篇幅来解释北欧日尔曼人如何不同于劣等种族的人。例如,他们爱清洁。据君特说,肥皂和发刷都是北欧日耳曼人发明的。他们爱好运动(1936年在德国举行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上,当一些黑人得奖时,希特勒十分生气,拒绝和他们握手)。他们喜欢蓝色和淡绿色。北欧日耳曼女人长雀斑更显得好看,君特认为这是北欧日耳曼人的一个特征。但是歌唱“深棕色的少女”则大受谴责,因为皮肤黝黑的少女不是北欧日耳曼人。北欧日耳曼人的妇女端庄贤淑。她们在乘坐电车时,总是并拢双腿,这和其他种族的妇女不同。如华莱士·德尔在《希特勒统治下的人民》一书(上面的例子就是从这本书中引来的)中写的:“君特博士……在这个问题(坐电车)上显然花费了不少时间。”

  根据君特教授的说法,凡是种族混合体均属劣等。德国的希望就在于避免出现这种混合体,并提高北欧日耳曼血统的纯洁性。不幸的是,正是北欧日耳曼人的美德造成了他们的衰落。例如,他们非常英勇,因此很可能去当兵而成为炮灰。他们敢于冒险,因此便移居他乡。他们注重贞操,因此晚婚节育。他们天真无邪,便容易上当,与具有“魔力”的外族女人结婚。

  在希特勒的统治下,日益抬头的反犹太主义达到了顶峰,这当然是由纳粹党的宣传机器竭力鼓动,并由君特和让他一些人类学家提供了“科学”根据的。一个民族如此冷酷无情地、有计划地消灭另一民族,这在历史上是空前的。这里只须简略地重述一下现在已尽人皆知的恶梦般的恐怖史实。他们建立了一套等级制度,人们地位的高低取决于犹太血液的多少;严厉而复杂的法律,决定谁能与谁结婚。犹太人和雅利安人之间发生两性关系,要受到监禁惩罚。法律甚至保护妓女不受犹太主顾的“种族法污”。只有犹太人和雅利安人之间的商业接触还未被视为“种族耻辱”。跳舞和游戏之类的交往受到阻拦。犹太人吻了雅利安姑娘,即使是姑娘情愿,也要坐牢。有一次,法院在审理这样的案件时宣布,“犹太人吻雅利安姑娘,不仅仅是侮辱了姑娘本人,而且也是侮辱了整个德意志民族。”

  举世皆知,最后,犹太人进行职业和经商活动的权利也被剥夺,财产被没收,公民身份被取消。在仇恨达到歇斯底里的顶点时,便出现了集中营、毒气室和震惊世人的虐待狂医学试验。

  在这种疯狂行为不断加尉的情况下,德国的伪人类学也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赫尔曼·高克在他1934年出版的《种族研究的新因素》一书中写道,“非北欧日耳曼人处于北欧日耳曼人和类人猿之间。”再举一个典型的“科学”事实,尤利乌斯·斯特雷彻在1935年的一次讲演中说:“犹太人与北欧日耳曼人的血液构成完全不同。至今人们还不敢承认这个已由显微镜观察证实的事实。”人们当会记得,斯特雷彻主编的《前锋》是一份专门刊载关于犹太人的淫猥故事的黄色刊物,粗野、下流,鼓吹仇恨。

  希特勒所使用的“雅利安”一词,最后失去了一切合理的含义。例如,日本人在成为盟友后,也被宣布为雅利安人。有一个纳粹记者恰好有一位祖母是美国印第安人中的苏人,1938年,经过若干人类学审议,新闻协会规定印第安人中的苏人是正式的雅利安人!但没有查到有关其他印第安部落的规定。

  关于纳粹的神话,最突出的文字解释当然是希特勒的《我的奋斗》。其次使是由纳粹主义头号哲学家阿尔弗雷德·罗森堡为受过教育的德国人写的长达700页的著作《二十世纪的神话》。这本书可谓集十足狂人神经错乱特征之大全。正统的人类学和历史学被一笔勾销。所谓“神话”,就是德国北欧日耳曼人所自认的种族纯洁,并命定要统治世界。一切好的东西都贴上“雅利安”的标签。一切坏的东西都来源于犹太人、天主教徒、俄国人和正统的新教徒。甚至基督也是一个雅利安人,不过他的观点很快就被犹太人的影响所败坏。这本书毫无价值,问世后并未受到德国著名学者的重视。他们小看了这本书,没有想到它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没有一个国家能免除种族主义的毒害,美国也不例外。我们最大的罪愆,当然是对待我国有色民族的态度,这个罪想与种族问题上的伪科学是分不开的。甚至在北方各州,今天一般的白人也许还认为黑人的天赋略低。在南方,则几乎所有的人都相信这一点。根据现代人类学的观点,这和认为地球是扁平的观点同样幼稚,只不过有一个重要的区别,那就是这种观点会造成无穷无尽的灾难。如果黑人的环境与白人一样,他们同样会作出有创造性的、具有才智的成就。已经有人进行了成百上千次认真的有控制的研究,以便找出这两个种族之间在遗传学上的差别,来证实其中一个高于另一个,但都失败了。乔治·萧伯纳恰当地概括了美国的情景,他在《人与超人》中写道,“……目中无人的美国人……迫使黑人给他们擦皮靴,于是,便以黑人与皮靴一样只为理由、证明他们是低劣的。”

  在美国早期的历史上,当种族观念达到登峰造极之时,曾有许多书籍和小册子证明黑人低劣。然而很难找到一本是由一个专业的人类学家写的书。其中大部分都带有宗教性质,主要是以《圣经》为根据。内容五花八门,但这些拙劣著作的基本主题都是:上帝创造了不同的种族,他不想让他们通婚,黑人是注定做奴仆的一个种族。这个观点遍及整个南方。约翰·卡尔霍恩有一次宣称:“让我看看哪个黑鬼能解决一个欧几里得几何的问题或者分析一个希腊语的动词,我就承认他是个人。”

  在今天,看来任何有知识的人都不会再认为黑人是低等种族了,但是,甚至到本世纪初,这种看法在南方仍相当普遍。1867年,巴克纳·佩恩牧师用“艾利尔”的笔名,出版了一本小册子(后来扩写为一部较大的著作),书名为《黑人在人种学上的地位》。佩恩的结论是,黑人是一种没有灵魂的动物。而圣路易斯的一位居民查尔斯·卡罗尔则更给这个疯狂理论制定了明确的公式。他写的两本有关这个问题的书——《黑人是野兽》(1900年)和《引诱夏娃的撒旦》(1902年),创了种族文学的记录,恐怕以后再也没人能超过他了。

  卡罗尔认为,黑人是作为一种较高级的类人猿,与动物一同被创造出来的,目的是充当亚当及其后裔的仆人,在伊甸园里做体力劳动。他们和其他哺乳动物一样,有脑子但没有灵魂。引诱夏娃的撒旦,实际上就是一个黑人女仆。该隐从哪里娶到妻子这个古老的问题,获得了巧妙的解决。原来,该隐娶了一个黑人,在历史上开创了人兽混合这个滔天大罪的先例。除白人以外,所有的种族都是亚当世族与黑人动物的混血种。③

  这些混血后代有灵魂吗?卡罗尔甚至认为这也不是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他宣称,他们没有灵魂。他写道:“人类不能由黑人这种没有灵魂的生物来传宗接代。因此,所有的混血儿都没有灵魂。”黑人和白人的混血儿所取得的辉煌的学术成就以难不倒卡罗尔:他说,“仅凭小仲马有一个好脑子这个事实,决不能证明他有灵魂。”

  如果说红种人、黄种人、棕种人和一切黄种或棕种人后裔都没有灵魂的话,那么为什么还要费力气派传教士向他们传播福音呢?象许多怪诞的学者一样,卡罗尔出人意外地维持了自己论点的一致性,他争辩道:上帝从未想过把福音传播给这些混血种。这样做不过表明现代的教会已变得多么的罪恶深重、腐败堕落和“黑人化”。自从亚当和夏娃堕落以来,人类的几乎所有罪恶的根源,都是由于没有承认除了纯种的白色的亚当后裔以外一切民族都具有兽性。

  卡罗尔引用了杰出的人类学家的说法。他复制了脑子的重量表等等,企图为自己的观点提供“科学”证明。在他的前一本书中,有10幅恶意诬蔑黑人的讽刺画,拿它们与耶稣、圣母玛利亚以及男女白种人的画像相对比。卡罗尔毫不认为自己有任何“偏见”。他仅仅是一个恭顺地“为上帝工作的人”,进行着“将黑人从现在在人类大家庭中所处的反常地位上赶走,使之回到猿类中应有的地位。”他把反对他的人说成是“渺小的、心胸狭隘的顽固分于”,对《圣经》和现代科学同样一无所知。

  当然,我们希望,今日的南方再没有人相信黑人没有灵魂的说法。但是在一些宗教性的文章中,仍在利用卡罗尔在人类学方面的许多论据来证明黑人低劣。最常见的一个论据是,黑人的脑子平均起来比白人的略小。但是,白人的脑子比爱斯基摩人、波利尼西亚人、美洲印第安人和日本人的脑于都略小,更不要说与非洲的卡菲尔和阿马利萨这两个部落的人的脑子相比了。甚至连尼安德特人的脑子也比现代白人的脑子大。

  当然,就人类的智能而言,这种形体方面的人类学变异说明不了任何问题。但是数量惊人的所谓科学著作,常被人信以为真,那里尽是这一类的废话。例如,一个颅骨宽大的法国人类学家保罗·布罗卡,在1871年写了5卷书,证明头颅越宽大,脑子就越好,而法国人的头颅是特别宽大的。

  在无知的白人中广泛流传着一种民间信仰,据说有色人种比别的种族在构造上更接近了猴子,这是毫无根据的。每一个种族都有某些类似于猿的特征,人们往往容易对到别的种族的这种特征,而不容易看到自己种族的这种特征。黑人嘴唇厚、卷发、身上的毛少,这些都表明,他们比高加索人距离类人猿更远。类人猿就是薄嘴唇、直发、身上毛多。

  有一本书着重讲白人长得家黑猩猩。当它于1924年首次问世时,曾在英、美两国风靡一时。这本书的书名是《我们中间的蒙古人》。作者是一位内科医生,名叫弗朗西斯·克鲁克香克。1931年出版的最后一版,共有539页,并附有许多有趣的照片。克鲁克香克争辩说,人类种族主要分为三支;白人、东方人、黑人。白种人拉近于黑猩猩,东方人接近于猩猩,黑人接近于大猩猩。由于各种族间的繁殖,偶然出现了隔代遗传的返祖现象。蒙古人的白痴显现出“猩猩”祖先的特征。畸形小头的人和精神分裂症患者是“黑猩猩”血缘的返祖现象。黑人的呆痴,则是“大猩猩”特征的重新显现。不消说,这些都是再纯不过的伪科学了。

  在美国,最能迷惑人的种族主义作家,无疑要数两位律师——麦迪逊·格兰特和洛斯罗普·斯托达德。他们的著作比别人的更接近于纳粹人类学家的作品。二人都接受了北欧日耳曼人优越的神话。他们警告说,与外族混合将使北欧日耳曼人的血统退化。值得注意的是,在君特的一本书中,把格兰特和斯托达德的照片同戈宾诺和钱伯林的照片并列,作为北欧日耳曼人优越论的四大辩护士。格兰特的像是一座青铜半身塑像的照片,也许这是为了掩盖他皮肤是黑色(他并非北欧日耳曼人)这一事实。

  格兰特死于1937年,生前是一位纽约的律师、业余动物学家、美国自然博物馆理事。他的两本有关种族问题的主要著作是1916年的《伟大种族之没落》和1933年的《一个大陆的征服》。两书都由著名的生物学家亨利·奥斯本作序。这对于赞扬奥斯本的人来说,总是一件尴尬事。

  最足以说明格兰特这两本书特色的是这样的说法:即这两本书是对刻在自由女神像碑座上那几行诗句的最有力的抨击。这几行诗句是:

  交给我吧!把你们那些筋疲力尽、一贫如洗,

  困居在一起的渴望自由的人们,

  你们拥挤的海岸倾倒出来的可怜的废物,

  交给我吧!把这些无家可归,颠沛流离的人们④。

  格兰特认为,美国最早的居民是纯血统的北欧日耳曼新教徒(艾里斯,赫德利卡在1925年发表的论文《古老的美洲人》中曾对此说提出疑问)。格兰特接着说:不幸的是,这个本来能使美洲发展到顶峰的优秀种族,很快就被潮涌般移来的“异族”所“败坏”。结果我们变成了一个混合的民族,就象罗马帝国衰亡前存在的那种“种族混乱”一样。幸运的是我们还有百分之七十的北欧日耳曼人和百分之八十的新教徒。格兰特写道:只要我们能够制止这种“异族侵略”,我们仍然可以朝气蓬勃地成长,并实现我们的命运。

  格兰特认为,一切种族间的繁殖都是坏事。他说,“必须牢记,作为高等种族特点的特化现象,相对来讲是最近的发展,是相当不稳定的,而且一旦与一般的或原始的特点混合起来,就会趋向于消失。不管我们是否愿意承认,两个种族混合的结果,从长远看,会使一个种族倒退到更原始、更一般、更低等的类型。白人和黑人的混血儿是黑人;白人和印度人的混血儿是印度人,三个欧洲种族中的任何一个与犹太人的混血儿是犹太人。”

  上述说法当然丝毫没有科学根据。它们属于民间信仰,完全是一种神话,就象下面这种迷信一样:一对白人夫妇,如果其中一个有一点黑人血统的话,他们就会生出一个“黑孩子”来。

  黑人处于种族等级中最低的一等,这在格兰特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他写道:“……确实有证据表明,有色人种的知识和能力与他们的白人血统的成份完全成正比。……”甚至那些“流着”足够的白人血液的黑白混血儿,仍具“理智和感情上的特点”,这些特点“也许会不知不觉地使他们退回到他们的黑人祖先那里,也可能以同样的方式使他们成为白种人”。

  格兰特说,“南方人懂得如何恩威并施地对待黑人;而只要黑人保持与白人的正当关系,人们也会喜欢他们呆在南方。……”格兰特解决“黑人问题”的办法是,各州制定严格的法律,,禁止互相通婚(顺便说一下,现在已有3O个州制定了这种法律,其中有许多还禁止白人与蒙古种人结婚),尽一切可能防止社会融合;最后,教给黑人节制生育,让他们不冉繁殖得I如此之快。

  另一位美国律师洛斯罗普·斯托达德(曾获哈佛大学哲学博士学位)的观点与格兰特大部分相同。他最著名的著作《潮涌般发展的有色人种》于1902年由斯克里布纳公司出版。正如书名所表明的,有色人种(黑、黄、棕、红)就象巨大的浪潮不断上涨一样,简直要把优秀的白种人吞没。斯托达德写道,白种人就象克努特国王⑤一样,“坐在涨潮的沙滩上,命令浪潮停息。如果他能湿着鞋跑掉,就算是幸运。”

  根据斯托达德的说法,种族就是一种文化的“灵魂”。文明仅仅是躯体。他说:“如果丧失了灵魂,躯体也就衰亡了。……”是什么促使种族的灵魂丧失呢?是杂交繁殖。所有的种族混合都是坏事,特别是劣等种族卷入的话就更坏。斯托达德争论道:种族愈原始,其基因愈占优势。“这就是与黑人通婚毫无例外都会招致致命后果的原因。”

  他继续写道:“如果则在的趋势不改变,我们白人最终都将遭到厄运。……而那将意味着,显然被赋予最伟大创造力的种族,在过去已取得很大成就、而将来也最有前途的种族,就会消亡。随之而被带入坟墓的,是人类最崇高的希望赖以实现的那些潜在的力量。几百万年来人类的进化就会付之东流,地球上最高级的生物——人类,就会永远实现不了天赋的命运。”

  那些自认为本种族比一切其他种族优越的人们,在写文章时竞如此频繁地使用“命运”一词,实在是令人惊讶。斯托达德争辩道,如果美国要实现自己的命运,它必须以某些方式建筑“堤坝”,以便阻挡不断上涨的有色人种的浪潮。而只有当白人具备了一种“真正的种族觉悟”,并且认识到保持优越的遗传血统是头等重要事情的时候,才能做到这一点。

  斯托达德坚持认为:在这种新的看法中,有一个要素是基本的。“这就是血液。这纯净的、产生天才的血液,从古至今通过准确的遗传而流传下来,在某种有利的环境中就会成倍增加,解决我们的各种问题,使我们的命运进入更崇高、更高尚的境界。”

  1935年,斯克里布纳公司出版了斯托达德就同一问题写的另一本书《有色人种的汹涌浪潮》,“不断上涨的浪潮”,现在已变成了一片“巨澜——旋转翻滚的涡流和汹涌澎湃的浪潮汇成惊涛,互相拍击。”他虽然感到纳粹的新种族理论“很难评价”,但对纳粹人类学家君特的话却很赞赏,并加以引用。1940年,“迪尤尔、斯龙和皮尔斯出版公司”出版的斯托达德最后写成的一本书,描述了他在美国参战前不久德国之行的情况,书名是《走进黑暗之中》。该书虽然温和地批评了希特勒的种族和优生纲领,但给人总的印象是,作者对希特勒的种族主义的目的,在许多方面抱有同情态度。

  斯托达德当然不是什么受到专业训练的人类学家。他和格兰特一样是个律师。他们对所写的主题仅知皮毛。这种缺乏科学根据的情况,在下面一些更为幼稚的种族主义著作的作者身上,表现得更为突出:查尔斯·古尔德的《美国:一个家族问题》(1920年);欧内斯特·考克斯的《白人的美国》(1923年);詹姆斯·塞耶斯的《白种人能继续存在下去吗?》(1929年);肯塔基州列克星顿一位家财万贯的马场主威廉·斯托克斯的《出生于优等种族的权利》(1917年);以及这方面的大量英国著作,如詹姆斯·柯尔的《考验我们的时代》(1926年)等。

  这些作家中没有一个是“科学家”,这一点对我们的国家来说是件幸事。它表明,虽然我们的种族感情在普通群众中,特别是在没有受过教育的人们中间,是那样地强烈和普遍,但在这样的问题上,我们和纳粹国家还是完全不同的。没有一位有名望的人类学教授认为种族仇恨是合乎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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