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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用书公共基础知-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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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指资产或资本的组织形式和运营方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就其本性看,具有适应和促进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潜能,要使这种潜能充分发挥作用,关键是能够找到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完善,解决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改革日趋深化,探索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显得更加迫切,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已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现实。这里分析四种较常见的形式。    
    1租赁制    
    租赁制就是在一定时期内把企业的资产有偿出租给职工个人或其他单位使用,国家收取资产使用费。与承包制相比,租赁制中两权分离的幅度更大,经营的独立性更强。这种形式虽能满足市场经济对企业产权独立性的要求,也不影响资产的公有性质,但却是以公有产权的削弱为代价。所以,租赁制主要适用于小型企业和农业,国有大中型企业不宜采用。    
    2承包制    
    承包制就是把小型企业承包给职工个人或其他单位,可以采取上交利润承包、减亏承包、利润分成承包等形式,是一种以承包经营合同形式确定国家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使企业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制度,强调的是建立科学的经济责任制体系,解决企业经营方式和利益调节机制问题。承包制虽起过积极作用,但却难以理顺国家与企业的产权关系,不能解决政企不分问题,也不能满足公有制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要求。所以,承包制不宜作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的方向,只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和公有小型企业。    
    3股份制    
    股份制是以投资入股的方式,把分散的、属于不同所有者的生产要素集中起来,合理经营、按股分红、自负盈亏的企业组织形式。股份制着眼于理顺企业的财产关系,解决国有企业产权关系模糊化的状况,与租赁制、承包制相比,无疑是一种实现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结合的较好形式。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应将股份制作为一种主要的实现形式。    
    4股份合作制    
    股份合作制兼有合作制与股份制两种经济形态。合作制是既不同于合伙制,又不同于股份公司的企业形式,是以本企业或合作经济实体内的劳动者平等持股、合作经营、按股本和劳动共同分红为特征的企业制度。合作制企业是劳动者自愿、自助、自治的经济组织,外部人员不能入股,这一点与股份制区别开来。在股份合作制经济中,职工既是企业的出资者,也是企业的劳动者。股份合作制是实行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相结合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是我国人民在改革开放实践中创造的一种新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使劳动者有了决策参与权和监督权,成为真正的主人。股份合作制特别适用于国有小型企业、乡镇企业和各种形式的集体经济。    
    七、非公有制经济    
    1个体经济    
    个体经济是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直接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济形式。个体经济具有资金少、规模小、工具设备简单、操作方便、经营分散灵活等特点。因而在发展生产、活跃市场、方便生活、积累资金、换取外汇、拾遗补缺、扩大就业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我国现阶段生产力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个体经济在相当广泛的范围具有公有制经济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前提下,个体经济的生产经营活动,必然受公有制经济的影响和制约,为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服务。但个体经济是一种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小商品经济,具有自发性和盲目性,产生一些消极作用。国家需要通过立法、税收、行政管理等手段,加强对个体经济的监督和管理。既保护其合法权益,又限制其消极作用,引导它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2私营经济    
    私营经济是以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和雇佣劳动为基础、以获取利润为生产经营目的的私有制经济。在私营经济中,生产资料归私营企业主占有和支配,生产过程由私营企业主通过雇佣劳动来实现,劳动产品也归私营企业主占有和支配。    
    我国现阶段的私营经济具有其存在的客观经济条件:①公有制经济在现阶段还没有覆盖整个经济领域;②一批个体劳动者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较多的货币资金,要求扩大经营规模,必然需要雇佣更多的劳动者;③随着一系列社会经济改革措施的推行,城市有大量下岗工人和需要安排工作岗位的适龄青年,以及其他闲散劳动力,农村中存在大批过剩劳动力,需要向非农产业转移。在这种情况下,私营经济的发展可以吸收一部分劳动者就业,搞活市场,为国分忧。    
    3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    
    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是指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按照我国法律在我国大陆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中的外商和港澳台投资部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我国同外商或港澳台投资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由外商或港澳台投资者出资金、设备,我方出土地、劳动力合作经营的企业。这种企业在合同期内,外商或港澳台投资者可用提取折旧费的办法收回投资,并分享企业利润;合同期满后,企业归我方所有。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商或港澳台投资者经我国批准,在我国境内租赁土地、独自投资、独自管理、自负盈亏的企业。    
    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大多数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投资。因此,境外和海外资本家的投资属于资本主义性质。但这些企业是在社会主义国家的管理和监督下进行生产和经营,同社会主义经济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所以,我国的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不是一般的资本主义经济,而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国家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中还包含着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其中相当部分还是由国家和集体控股的,具有明显的公有性。    
    在一定范围内发展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对于加速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它可以弥补我国资金的相对不足,建设一批国民经济急需项目;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我国的生产技术和经济管理水平;可以增加国家和地方的财政收入,积累建设资金;还可以扩大就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扩大出口,增加外汇收入等。但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也会带来一些消极作用,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限制其消极作用,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使之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二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    
    □大纲要求    
    1重点掌握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的客观必然性。    
    2掌握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及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个人收入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因。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的特点。    
    3了解按劳分配以外的其他分配方式。    
    4理解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是分配理论的重大突破,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5掌握“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制度的含义。    
    □要点速记    
    一、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客观必然性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具有客观必然性。    
    (1)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决定了必须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决定消费资料的分配形式。因此,公有制为主体决定了个人收入分配中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除作为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以外,还有其他非公有制经济,这就决定了在按劳分配方式以外必然存在其他分配方式。    
    (2)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决定多种分配方式。即使在同一种所有制经济中,也存在多种实现形式。如全民所有制经济,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的原则,根椐企业的性质、规模和技术特点,分别实行国家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股份制经营等多种实现形式。在这些不同的实现形式中,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的职能、利益存在差别,他们获得收入的方式也必然不同。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也要求实行多种分配方式。市场经济要求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市场竞争中取胜的企业可以获得一部分超额利润,并加入职工的收入分配,体现了不同企业的不同收入,产生了多种分配方式。另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各类市场活动也给人们带来多种收入。如房地产市场活动带来的资产收益,资金市场活动带来的资金收益,还有市场竞争中获得的机遇收益、风险收益等。    
    总之,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这种分配制度适应现阶段我国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分配关系上能够调动各方面进行投资和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二、社会主义个人收入的按劳分配原则    
    1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    
    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是:凡是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必须参加社会劳动,社会在作了各项必要的扣除以后,根据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    
    2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个人收入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因    
    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个人收入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是由其客观经济条件决定的。    
    (1)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前提。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劳动者成为生产资料和产品的主人,这就排除了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进行剥削的可能性,使社会产品按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进行分配,劳动成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尺度。所以,按劳分配既是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必然结果,也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分配领域的实现。只有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才能体现出坚持了社会主义公有制。    
    (2)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物质条件。分配方式本质上毕竟要取决于可分配的产品数量,最终取决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在社会主义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没有达到使产品极大丰富的程度,还不能满足社会和劳动者一切合理的需要,还不具备按需分配的物质条件,只能实行按劳分配。    
    (3)社会主义社会劳动的特点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直接原因。劳动的特点包括劳动差别的存在和劳动作为个人谋生的手段两个方面。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受旧的分工和科学文化教育发展水平的限制,还存在着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熟练劳动和非熟练劳动、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的差别等。这就决定了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也有明显差别,按劳分配是体现和缩小这种差别的唯一有效手段。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阶段,劳动还没有成为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仅仅是个人谋生的手段,劳动者还不可能不计报酬地为社会劳动。在此情况下,以劳动作为分配个人收入的尺度,承认不同劳动者之间的差别,把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同他获得的劳动报酬联系起来,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总之,按劳分配是由社会主义的客观经济条件所决定的,是社会主义特有的经济规律。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的特点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社会主义发展尚不成熟,与马克思设想的按劳分配是在全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和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的条件下实行的分配方式相比,按劳分配的实际内容虽然未变,但实现形式发生了变化,表现出不同的特点。    
    (1)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的原则,还不可能在全社会范围内按统一标准实现。马克思设想在商品、货币关系已经消亡的条件下,劳动者的劳动直接成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社会根据每个劳动者提供的劳动的质和量,在全社会范围内按统一标准实行按劳分配。在我国现阶段实行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公有制有多种实现形式,不同企业存在各自的经济利益,由于生产经营状况不同,便会出现同工不同酬的情况。因此,不可能在全社会范围内按统一标准进行直接分配,这时劳动者的个人收入不仅取决于其劳动贡献的大小,而且还取决于所在企业的经济效益。    
    (2)按劳分配的实现要采取商品、货币形式,而不是劳动证书。马克思设想未来社会实行按劳分配是通过劳动证书,劳动者从社会领取一张证书,证明他所提供的劳动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实现必须借助于商品、货币形式。劳动者先以货币工资形式取得劳动报酬,再用货币工资购买个人消费品。这样,按劳分配的实现必然要受商品价格、货币价值和市场供求的影响。    
    (3)按劳分配还不能以每个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为尺度,只能以劳动所实现的价值量为尺度。马克思设想在商品、货币关系已经消亡的条件下,劳动者的劳动直接表现为社会劳动,按劳分配直接以劳动时间为尺度。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还是个别劳动,耗费在商品中的劳动时间还是个别劳动时间,不能成为分配的尺度。按劳分配只能借助于商品交换实现的价值量,作为衡量劳动者提供劳动量的尺度。因此,按劳分配的实现程度要受市场机制的制约。    
    (4)按劳分配与多种分配方式并存。马克思设想社会主义社会实行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公有制企业之间不存在独立的经济利益,按劳分配是全社会唯一的分配形式和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决定了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只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基本分配原则,而不是全社会唯一的分配原则,还存在其他分配形式。    
    三、按劳分配以外的其他分配形式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制经济实行按劳分配,但还存在一些非按劳分配形式,如福利性分配、资产性分配、经营性分配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除公有制经济以外,还存在其他所有制经济,这就必然存在其他分配形式,如个体经济的分配、私营经济的分配、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的分配。    
    上述绝大部分分配形式可以归结为按生产要素分配。生产要素包括资本、劳动力、土地、技术、信息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所有者投入各种生产要素,应该取得相应的收入。随着所有制结构的调整和完善与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按生产要素分配显得越来越重要。承认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合法性,是为了缓解生产要素的紧张程度,提高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    
    1福利性分配    
    福利性分配指因享受公有制企业福利待遇形成的收入。包括两种形式:(1)货币形式,如物价补贴等,直接增加享受者的货币收入;(2)实物形式,如住房、公费医疗等,可以减少享受者的生活费用支出,构成他们的实际收入。我国的福利制度起源于低工资制度,当时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对职工利益的保护。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福利性分配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要求,应进行改革,缩小其分配范围。    
    2资产性分配    
    资产性分配指投资于股票或债券得到的股息、利息、红利,以及银行存款所获得的利息,还有租金收入等。此外,企业凭借占有较有利的条件和国家资产取得较高收益,使这些企业劳动者比其他企业劳动者取得较高报酬,也属资产性分配。    
    3经营性分配    
    经营性分配指经营者依据其经营水平和承担风险的能力所得到的个人收入。具体表现为承包经营者和租赁经营者依据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合同规定取得的个人收入。经营收入和经营者承担的风险紧密联系在一起。    
    4个体经济的分配    
    个体经济是依靠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劳动从事生产和经营,个体劳动者的收入是劳动收入,而不是按劳分配。个体劳动者的收入中除劳动收入以外,还包括凭借占有的生产资料所获得的收入。    
    5私营经济的分配    
    私营经济是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经济成分。在私营经济中,企业主按资本分配取得利润;雇佣劳动者按劳动力价值分配取得工资。在企业主收入中,一部分是企业主作为管理者而取得的管理劳动的收入,属于劳动收入;大部分是资本收入,属于带有剥削性质的非劳动收入;还包括一部分机遇收入、风险收入等。    
    6外商投资经济和港澳台投资经济的分配    
    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是一种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其分配方式和私营经济相类似,资方按资本分配,雇佣劳动者按劳动力价值分配。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一种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在这类企业中,经济关系兼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二重性质,分配关系也表现出二重性,既有按劳分配收入,也有按资本分配收入和按劳动力价值分配取得的收入。具体则根据双方在企业中的资本、地位、作用、经营管理形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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