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气息。
这下好了,她终于把楚龙飞甩掉了。
出了后门的时候,林贝贝高兴的转了个圈,当她停下来的时候,看见楚龙飞站在了自己面前。
林贝贝的笑凋落在嘴角。
第四十五章 秀才遇见兵
“跟我玩这些小把戏,你还嫩了点。”楚龙飞的脸沉了下来,“为什么总想躲开我,你不挺有勇气的吗,敢和我姐姐叫板儿。”
“我不勇敢,我怕你。”林贝贝堵气似的说。
“你不怕,你是第一个当面敢跟我耍把戏的女人,这让我更高看你一眼。”楚龙飞的眼神很锋利,给人非常大的压迫感。
林贝贝被猜中了心事,双手使劲的绞着,不知道该说什么,或做什么。他们俩人之间就像打仗,她出招,楚龙飞拆招,楚龙飞把她的招拆得七零八落,她则是黔驴技穷。
“现在你该跟我走了吧。”楚龙飞的表情很得意。
“不。”林贝贝还在拒绝。
楚龙飞像风一样走了过来,拉着她的手一声不哼地往外走。
“你做什么?”林贝贝踉踉跄跄的走在后面,楚龙飞的手像钳子一样,她根本无法甩掉。每次楚龙飞使用蛮力的时候,她都毫无办法。
“跟你这种女人讲那么废话根本没有用。”楚龙飞说完这句话后,任林贝贝说什么,叫什么,他都不理会。
最后,他把她带到悍马车旁边,打开车门,把林贝贝推上车,锁上门,然后自己坐到车上扬长而去。
“你简直就是个土匪。”林贝贝抓狂了,她遇见楚龙飞就是秀才遇见兵,有礼说不清。
她抓起车后面的纸巾盒就朝楚龙飞打去,楚龙飞一把抓住纸巾盒,说:“省省你的力气吧。”
黑色悍马一路疾行,楚龙飞开车不稳,非常愿意和别人抢道,车子就在路上拐来拐去,林贝贝只得牢牢抓住把手,即便是这样,她还是在左右摇晃。
等到下车的时候,林贝贝觉得眼前的东西都在打晃,她的脚也有些软,明明是站在地砖上,却像站在棉花上。
楚龙飞神色如常,看来飞车党是当习惯了。
“进去。”楚龙飞在命令林贝贝。
林贝贝站在原地不肯动,楚龙飞把她拉进了包房,将她按在了桌子旁。这时林贝贝才感觉手腕像着了火一样的疼,她低头一看,她的手腕已经肿了。
这男人的力气倒底有多大?
这时楚龙飞的电话响了,他出去接电话了。林贝贝这时有心情打量这个房间,这是一个相当豪华的包房。
房间以白色为主,桌子和椅子都是用白色的大理石制作的,水晶灯帘柔柔的垂下来,散发着柔和的光。
最绝的是房间的东面墙,是一个巨大的鱼缸,里面是五彩斑斓的鱼,在淡蓝的水里悠闲地游着,像会自由活动的宝石。
林贝贝不由自主地走过去,伸手触碰那面水墙,让鱼从她的五指间穿流。
“美吗?”楚龙飞不知什么时候进来了,倚在门口,抱着胸看着林贝贝,仿佛她是鱼缸中的美人鱼。
林贝贝收紧了面容,回到了座位上,背挺着直直的,对于她来说,楚龙飞就是这片美景中最不合谐的那一幕。
“你不吃吗?”饭菜端上来的时候,楚龙飞这样问着林贝贝。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吃。”林贝贝至今想不清楚,楚龙飞请他吃饭的目的。
“收到鲜花没有?”楚龙飞慢条斯理的问道。
“收到了。”
“你说男人送女人鲜花是为什么?”
“不知道。”
“林贝贝,别跟我装傻,我在追你你看不出来吗!”楚龙飞拍了一下桌子,弄得汤都撒了出来,林贝贝吓了一跳,这男人脾气真是太坏了,跟他那个姐姐简直是一模一样。
“追我?你在开玩笑吧?”林贝贝没有被吓住。
“这种事情有开玩笑的吗?”楚龙飞把一条项链扔到林贝贝面前,说:“给你的。”
林贝贝低头一看,是一条粗粗的白金项链,上面还有蓝宝石的坠子,看起来就很名贵。
“我不要。”林贝贝没有伸手去拿项链。
“好。”楚龙飞笑了,“这就是我想追你的原因,别的女人都太温顺了,没意思,但你不同,像个刺猬,浑身都是刺,我有种冲动,想把你的刺都一根根拔掉,看你在我面前能不能变成温顺的小白兔。”
林贝贝听得浑身发冷,有人会这样求爱吗?
“我们之间没有可能,我和你不是同一路人。”林贝贝拒绝。
“你没跟我相处,怎么知道我们不是同一条路的,说不定我们会非常合得来。”楚龙飞对林贝贝的拒绝不以为意。
“有些人不用相处,我看上一眼就知道。”林贝贝非常相信自己的直觉,像这样崇尚暴力的男人,她确实没办法欣赏。
“是吗?”楚龙飞轻轻的挑挑眉毛,“那你看杜明远第一眼如何?很好吧,他还不是把你骗得团团转,小野猫,我认为你看男人的眼光相当差。”
林贝贝涨红了脸,楚龙飞的话直中她的软肋,但她还是说话了。
“他至少不会去伤害别人。”
“他不伤害别人,就得被别人伤害,他一个大男人被我姐吃得死死的,我要是他,就一头撞死得了,我姐也不知道中什么魔了,就看上了他了。”楚龙飞表情里露出不屑。
林贝贝说不出话来。
“你若是跟了我,我保证让你吃最好的,穿最好的,住最好的,一辈子享不尽的荣华富贵。纵使你是大学生,毕业后一个月就几千块钱,还不够我一顿饭钱,然后你嫁人生孩子,没几年就变成了黄脸婆,那样有意思吗?你好好考虑清楚。”
楚龙飞的目光,火辣得灼人,弄得林贝贝不敢抬头看她,她也是第一次遇见这么有攻击性的男人,和他单独待在一起,她的头脑一直在高速的运转,神经也处于最紧张的状态,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被对方击倒了。
“我觉得一个月赚几千元挺好,也许像你说的,我会很快变成‘黄脸婆’,那是将来的事,但至少现在我不会后悔。”林贝贝回答得相当干脆。
“林贝贝,果然越来越合我胃口了,”楚龙飞竟然没有生气,“我也告诉你,我看中的东西我一定会得到,从无例外。”
林贝贝心情在往下沉,这意外着,楚龙飞的追求不会停止。
她站起身来,准备回学校,她这是等于在告诉楚龙飞,她也不会轻易的就服输的。
“站住,把这个拿着。”楚龙飞指了指桌上的项链。
林贝贝不肯拿。
“那好,我会把东西送到你寝室的,我想送的东西还没有送不出去的。”楚龙飞依然是那样的狂妄。
第四十六章 推来推去
果然,林贝贝还没回到寝室呢,那条蓝宝石项链却先到了,明晃晃的躺在自己的书桌上。
林贝贝真想把它扔掉。
她打心眼里不喜欢楚龙飞,楚龙飞嗜血,他笑着拍杜明远腿的那一幕她一直都不能忘,稍微有一点人性的人大概都不会那么做。
因为不喜欢楚龙飞,所以也不会喜欢楚龙飞给她买的东西,如果她接受了楚龙飞的礼物,那就等于要接受楚龙飞了。
和那种人生活在一起,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他会不会像她姐姐一样呢,自己只要稍作反抗,就会出手伤人。
想到这,林贝贝觉得浑身发冷。
珍珠耳环、钻石戒指……
接下来的日子,楚龙飞每隔几天就让人送来一件首饰,弄得林贝贝苦恼不已,他是想用钱砸死自己吗?
送到第五件的时候,林贝贝叫住了来送东西的那个女孩,她看起来不到20岁。
“麻烦你把这些都带回去。”林贝贝把所有的首饰都塞到女孩手里。
“不不不……”女孩吓得直躲,仿佛这些首饰长了嘴,会咬伤她的手,“我不能带回去,那样龙哥饶不了我的,求求你了。”
求求你?林贝贝听了有些傻眼,楚龙飞有这么可怕吗,他手下的人会如此怕他。
“你收好,我走了。”
看林贝贝发愣,女孩准备开溜。
“等等。”林贝贝叫住了她。
“你还有什么事吗?”女孩对她很谦恭,因为楚龙飞交待过她,要好好对待林贝贝。
“楚龙飞一般都在什么地方待着?”林贝贝决定亲自把首饰送回去。
“在龙凤集团的大厦里。”女孩说道。
林贝贝打车去了龙凤集团,因为她带着首饰,她怕坐公交车,这些首饰会被人偷了,那样的话,把她卖给楚龙飞,她也还不起。
到了龙凤集团,林贝贝自然见不到楚龙飞,她被保安带到了前台。
“请问楚龙飞先生在吗?”林贝贝有礼貌的问道。
“不在。”前台顺口回答,其实楚龙飞在,但前台打量了一下林贝贝,虽然长得有几分姿色,但穿着打扮很普通,跟楚龙飞肯定没有关系。如果她打电话告诉楚龙飞是这女孩找他,楚龙飞肯定得骂她,全集团的人都知晓,楚龙飞的脾气不太好。
“太好了。”林贝贝竟然乐了起来。
她抬头瞅了瞅接待台,上面有一个摄像头,正对着自己,她拿出一个盒子,打开后放在桌子上,然后看了看摄像头,她放得位置挺好,摄像头照得见盒子里的首饰,这样,她就不怕前台私下给藏起来了。
“麻烦你把这个交给楚龙飞先生,谢谢。”林贝贝说完,就走了。
前台看了首饰之后,有些傻眼,这女孩交给楚龙飞的东西这么贵重呢。她赶快把东西交给了楚龙飞的秘书。
于是几分钟后,这些首饰放到了楚龙飞的办公桌上。
“是谁送来的?”楚龙飞脸色骤变。
“听前台说,好像是一个女大学生。”秘书小心的回着话。
“她人呢?”楚龙飞“霍”地站起来。
“好像是走了。”秘书诚惶诚恐。
楚龙飞赶紧追下楼,来到大门口,可是哪里找得着林贝贝的身影。
把首饰还了回去,林贝贝觉得轻松了不少。第二天,楚龙飞出现了,他把首饰一件一件扔到地上,说:“既然你不要,我也不要,我说了,送出去的东西,我就不会收回来。”
然后,他老人家就潇洒地转身走了。
林贝贝弯下腰,把首饰一件件的捡起来。
“你们真惨,就这样被推来推去,”林贝贝喃喃自语,“该怎么处理你们好呢?”
林贝贝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几天后,楚龙飞收到了慈善总会的感谢信和发票,楚龙飞有些奇怪,他不记得最近公司有在做慈善。
看完感谢信后,楚龙飞把信撕个稀巴烂,原来林贝贝把那些首饰捐给了慈善总会,留下的姓名却是他的。
楚龙飞再邀林贝贝出来,林贝贝不得不前往,因为他仍是强拉着她去的,上次她的右手腕肿还没消,这次她的左手腕又肿了,两只手正好配成一对手镯。
这次楚龙飞带她来的地方,仍然如梦如幻。
棚顶是由无数的三角形玻璃拼接而成的,不同角度的折射着太阳的光芒,抬头看棚顶,能捕捉到七彩的光
棚下是一个个的房间,不过房间的围墙不是冰冷的土泥和砖瓦,而是生命力旺盛的植物和鲜花,抬头越过这些花墙,还能看见饭店的中心,有一道瀑布从天而降,瀑布边水雾迷漫。
林贝贝不得不承认,楚龙飞是一个有品味的流氓,他总是一袭黑,带给别人压抑感,但手表和里面的衬衣颜色都是亮的,让他看起来又不那么沉闷。
“咣”——
一道耀眼的光从楚龙飞手里飞出,飞到林贝贝眼前,这道光最后落在桌子上,发出了沉闷的声响。
林贝贝低头一看,是一条钻石项链,看来楚龙飞为了追她,花了很多钱。
接着楚龙飞把慈善总会的发票推到了林贝贝眼前,他盯着林贝贝好一会儿,才说:“看来以前买得那些珠宝都不入你眼,这次我请了个设计师,为你单独设计的,也就是说,这个世上除了你,没有人会拥有与你相同的项链。”
“对不起,还是不能收。”
林贝贝说话时,都不敢看楚龙飞的眼睛,她拒绝他太多回了,以至于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
还有,她是个珠宝盲,若是把一条真项链和一条假项链放在一起,同样光辉闪耀的,她的眼睛同时会对两条项链放光。楚龙飞如此煞费苦心,算是找错了对象。
“林贝贝,你倒底想怎样?”楚龙飞看起来相当不耐烦。
“是你想怎么样吧?”林贝贝反问道,有没有搞错,她与他之间,一直是他强迫自己收下他的花、他的珠宝,一直是他强迫自己与他吃饭,现在他竟然会这么问。
“我的耐心与时间都很有限,”楚龙飞声音很平静,却带着威胁,“在这之间我有心情陪你玩,在这之后,我没心情陪你玩。”
没时间?这是不是意味着楚龙飞奔对自己失去了兴趣?林贝贝紧绷的心情慢慢放松。楚龙飞这阵子追她的方式,太过猛烈,让她透不过气来。
“不过,我看中的东西都逃不过我的手掌心。”楚龙飞突如其来的弯下腰,表情有些阴婺的脸孔在林贝贝面前放大。
林贝贝吓了一跳。
第四十七章 暴风雨前的平静
楚龙飞真是没心情跟林贝贝“玩”了,鲜花没有了,那些砸人的珠宝也不见了。
最初,林贝贝安定不下,那句“我看中的东西都逃不过我的手掌心”,让她有些恐慌,接下来的日子,一切如常,林贝贝终于落得清静了。
倒是宋嘉彤跳出来打扰她了。
“周末有空没,去看电影?”
“不打扰你们的二人世界了。”林贝贝很识相,现在宋嘉彤和田季扬甜蜜的不得了,天天腻在一起,还觉得不够。
“你知道季扬他们是理科院校,女生很少的,有很多优秀的男生找不到女朋友。”宋嘉彤继续卖力的拉拢林贝贝。
“季扬的同学都太小了,一群小弟弟嘛。”林贝贝知晓宋嘉彤的意思,宋嘉彤希望她赶快交个男朋友,从失恋的阴影中走出来。
“呵,当年我说季扬小的时候,你说我偏见,现在轮到你偏见了。”宋嘉彤撅着嘴。
“你家季扬不一样。”林贝贝为了一句话,赔了一脸的笑。
这次过招,算是林贝贝赢了。但是宋嘉彤发挥了她软磨硬泡的功夫,到底成功的把林贝贝领到了电影院。
季扬带来一个男生,个子不高,有些微胖,见到林贝贝满脸堆着笑,除了介绍自己叫李守望之外,便不会讲别的了。
宋嘉彤买得票是情侣厅的,两个人一个座,扶手和背椅都很高,成功的遮住了四面八方的视线,非常适合情侣。
林贝贝不知道宋嘉彤和田季扬做什么,她只知道电影很好看,是部喜剧,她笑得前仰后合,李守望几次想和她说话,都被她的笑声给“憋”回去了。
一个半小时后,电影散场了,林贝贝跟着李守望出了电影院,她这时倒想起这个人的存在了。
走出影院门口时,林贝贝看见宋嘉彤正和别人说话,那个人她认识,宋星朗,他旁边依偎着一个女孩,海藻般的头发,象牙白的皮肤。
林贝贝也认得她,正是出现在培训中心的那个女孩。
“贝贝,还好吧。”宋星朗破天荒地主动跟林贝贝打招呼。
“挺好地呀。”林贝贝甜甜地笑,见到这么漂亮的女孩,她不自觉地收敛了很多,女孩面无表情。
看完电影,别无它事,林贝贝回到寝室,宋嘉彤照旧和田季扬甜蜜了一会儿,熄灯前才回来。
“李守望竟然说对你没感觉,”宋嘉彤有些失望,“他说你不淑女,笑得时候后槽牙都漏出来了。”
原来,那个看起来温吞吞的男孩一直在观察自己呢,这倒出乎林贝贝意料。
“我对他也没感觉。”林贝贝甚至记不清他的模样了,她原本的打算也是想把他变成生命中的游客,连评论也不用留下。
第二天晚上9点,林贝贝独自一人待在寝室里,本是不到熄灯时间不回来的宋嘉彤突然就推开了门。
“这么早就回来了?”林贝贝随意地问了一句,话刚说完,她这才发现宋嘉彤的表情不太对劲,严肃而慌张。
“贝贝,还记得李守望不?”宋嘉彤的语速比平时要快一些。
林贝贝困惑的点点头,她昨天刚见过那个男生,不可能这么快的忘记。
“刚才李守望被一个长相凶恶的男人拦住了,那个男人对李守望说,如果李守望再接近你,他就要对李守望不客气了。”
宋嘉彤的话把林贝贝吓住了,她本能的会把这些事情朝楚龙飞身上想,除了他,她实在想不出,还有谁像他一样,喜欢用暴力解决问题。
令她困惑的是,楚龙飞怎么会知道,自己曾和李守望一起看过电影?难道,有人在跟踪自己?
“李守望,他没有事吧?”好半天,林贝贝才说出话。
“没有。”宋嘉彤庆幸李守望不是惹事生非的人,那男人威胁他,他就低头沉默,况且他真得无意于林贝贝。
“那就好,”林贝贝舒了口气,“李守望还记得那男人的长相不?”
“当时天很黑,李守望没看清,只记得那男人长得很魁梧,方脸,头发很短。”宋嘉彤仔细回忆着田季扬的话,因为这些都是李守望通过电话告诉田季扬的。
方脸,短头发,这些特征与楚龙飞并不相符,林贝贝陷入了疑惑。
日子重归平静,李守望被恐吓成了悬案,没人站出来承认,李守望也没有报警,林贝贝的心却平静不复,她总担心会发生一些事情。
但是,什么也没发生,林贝贝照旧吃饭、上课、去图书馆借书……
“你也在这里借书啊!”正当林贝贝惦起脚尖,去勾那本《双城记》时,同班的谭书成和他打招呼。
“是——”
林贝贝一边吃力地说着,一边拿到了想要的书。
“这本书我看过,就是讲法国大革命的,我最喜欢里面的那句话‘这是最好的年代,这是最坏的年代’……”
谭书成侃侃而谈,他是班里有名的“书呆子”,眼镜片比瓶底还厚,看过的书比小山还高,而且他很愿意讲话,即使别人不想听他讲,他也会和别人说上半天。
林贝贝一边听着,一边在书橱中漫步,抽取自己喜欢的书,谭书成就跟在后边,帮林贝贝选书。这倒是一件好事,谭书成就像是一个现成的图书简介,林贝贝不用翻书,就知道里面的内容是什么。
“我建议你下次选一些古诗词欣赏之类的书,读那些书可以陶冶情操……”
已经从图书馆里走出来了,谭书成还在侃侃而谈,林贝贝的耐心在一点点的磨光,她想起了同学给谭书成起的外号“粘人书虫”,故名思议,就是能把人粘住的书虫。
恰如其分。
想到这儿,林贝贝忍不住笑了。
“你笑什么?”谭书成对林贝贝突如其来的笑有些不解。
“没笑什么。”林贝贝想敛住笑,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