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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诱获-第6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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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没等阿加说话,彩英就抢着说了。

    “我阿加哥应给是最好的一个人选吧?他和各位乡亲的关系最好,而且是一个非常勇敢的猎人,附近百里范围都是他的猎场,也就是那个恶霸黑狗才跟我阿加哥作对!其实,如果不是小妹我的缘故,即使那个黑狗也不轻易和阿加哥打架!对不起阿加哥,让你受苦了!”

    阿加先死的,彩英后死的,阿加没有看到彩英死,彩英却看到阿加死了,那种痛彻心扉的失去最爱的亲人的感觉,不是言语能够形容的。

    她一直深深掩埋这种痛苦,直到刚才,才把它表示出来。

    阿加道:“是那个黑狗混账,和小妹你有什么关系?各位,刚才小英说的有些溢美,我可没有那么厉害,不过,给大家带带路,介绍一下情况,还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大家给我一个效劳的机会,对了还有给小英一把表示感谢的机会,那以后我是不是就可以大家一起混了?别的不说,你们这个大屋子比我的那个小屋好多了,我一直就想给小英弄个大点儿的好点儿房子,才配我的小英,现在好了!”

    百里良骝道:“这个大屋子,哈哈!确实比你住的那个,好一点点儿!这样,我先问你几个问题,考一考你是否合格,好不好?”

    阿加道:“好!你问吧。”

    百里良骝刚要问第一个问题,突然想起了什么,说道:“我们似乎差了一个程序,没有把我们这些人给你介绍一下,你们二个人我们都知道叫啥了,一个叫阿加,一个叫彩英,没错吧?我们这些人,我也正式介绍一下,我叫百里良骝,是这里所有人的头儿,他们都很谦卑,都听我的指挥,你们两个今后也一样,听我指挥;其实呢,就是给大家服务,有什么事情都来找我,很麻烦的,他们都怕麻烦,所有只有我来了!下一个人,就是你们的小姐姐,无忧花;下一位,无忧花的姐姐,百里幽玲;剩下的那些,都是你的哥哥,来来,你们自己介绍自己。”

    这次因为过来的目的比价简单,就是看看大洪水,所以百里良骝带来的那些人,就是只有那些具有水下战斗特殊功能的队员。

    也就是那些原来在萯山山脉最后一座山峰和山那里的进入九渊的队员。

    “愚兄合浦人姓浦名珍!”

    “愚兄合浦人姓浦名珠!”

    两个身体敦实满脸水锈的汉子站起来,几乎同时发言。

    这两个人开了先例剩下的二十人人也都各报姓名。

    那些人的名字,就连百里良骝都没有记住,虽然以前就一起对付过异种动物。

    不过,大家也没有刻意记名字,等今后打交道多了,自然就记住了,还是依靠自然过程比较好。

    虽然百里良骝没有记住别人的名字,刚才首先介绍自己的哥儿俩还是记住了。

    原因是他们发现了一种巨大的珍珠。

    那就在沃水深渊中生长的河蚌珠,在他们返回后世的时候,带回去几万颗。

    因为后世,从来没有见到过如此巨大的天然珍珠,直径竟然达到一两米。

    他们觉得必然价值不菲,可以废物利用。

    而在原来的它们生长之地,那些东西都是废物。

    实质上,就是一些蚌类生物的一些受伤以后长成的伤疤。

    那是名副其实的他人废物,我之宝藏。

    带回来以后,在试卖一颗的时候,果然卖出了两亿美元的高价,震惊了整个世界。

    这也难怪他们在金字塔大赌场对那些黄金不感兴趣了。

    和那种稀有珍珠比,黄金又笨重又不值钱。

    等大家都轮番介绍了自己一遍,百里良骝进入实质问题。

    “第一个问题,你们这里的恶人,除了那个恶霸黑狗以外,还有别人吗?”

    依百里良骝的意思,如同黑狗那样的恶霸,他是见一个灭一个,不用等到大洪水的到来。

    “有!还有不少!简直是每一个大一点儿的村庄都有一两个!你们新来的不知道,那些恶人都是祸害活千年的东西,好人活个百八十年,他们却能活个上千年,反正我是从来没有见到他们死去!”

    百里良骝惊奇地问道:“那是为什么?”

    阿加说:“不知道什么原因,但是他们吃的好还不干活,估计可以帮助他们活的时间长一些吧。”

    百里良骝就更惊奇了:“难道你们吃不饱?难道他们可以不干活就有饭吃?”

    阿加道:“本来是可以吃饱的,可是被那些恶人抢去不少,就吃不饱了;还有,他们不干活,抢我们的东西吃,所以后来就不干活,因为他们都身份特殊,说是神的儿子,大家也就听天由命,任凭他们为所欲为了。”

    这些人的行为模式,让百里良骝想起原来他们碰到的那些英雄,奇人异士,难道还是那一来人?

    “你知道他们是从哪里来的吗?”

    为了验证他们都是什么人,百里良骝问阿加,加以验证。

    如果他们的父母就是常人,他们的身份来源,就可以肯定跟以前的那些所谓“神的儿子”什么的一样,不过就是比较厉害的人而已。

    “别人不知道,我倒是知道那个被你们打死的黑狗!因为他算他们中间最小的一个,他也是他父母生出来的,只不过他父亲很凶悍,不知道从哪里抢来一个女人,特别漂亮,后来就生出黑狗,几年功夫,就长得比大人还高,后来也没有停止长高,到了去年,也就十三四岁的样子,就无恶不作,也没有人能约束他了。”

    “他父母呢?你们这里的那些村长什么的,就不管?还有附近应该也有城市吧,城主都干什么吃的?”

    阿加道:“开始的时候,他们是管的,可是一旦那个黑狗长得特别高大,他们的父母还有那些村长、城主什么的,就成了他的帮凶!比如他们对黑狗抢我的小英,他们就会帮着黑狗,直到他成功,结婚生子!他们心里,都盼着黑狗的儿子也如同黑狗一样厉害。”

    无忧花听得气不打一处来,问道:“他们为什么为虎作伥?”

    彩英解释了一下。

    “因为那些所谓的英雄,比如黑狗,除了害人以外,还有一个好处,他们可以保护自己居住之地的安全!比如我们这里,如果有外地的英雄人物来掠夺,黑狗就负责把他们赶跑,否则就要受他们的欺负;你看,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他们就迁就黑狗,我们就只好被他欺负了。”

    听到这里,百里良骝就明白了。

    果然和之前他们遇到的情况一样。

    知道了这个情况,他也就打定了注意。

    反正他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遇到他们顺手就灭掉即可,也不用专门花功夫。

    遇到他们,算他们倒霉;遇不到,就让他们多活几天,大红水一来一勺烩。

    百里良骝往外看了一眼,问道:“刚才你们的那个场地,那些石碑是怎么回事?”

第1285章 碑文记古() 
百里良骝这个问题一提出,有一个人立刻就瞪大了眼睛。

    看来这个人比百里良骝还上心。

    这人不是别人,就是吴人晓。

    吴人晓本来是整个探险队的情报大队长,可是百里良骝觉得他在后世更重要。

    于是,就让他参加了特遣队,跟着无前二号打回后世。

    到了那个海盗的金字塔里,他的本来位置应该是不离无前二号,可以百里良骝潜入海底,进入山洞,发现了一些似乎是远古时代的东西,又把吴人晓给拉入海底洞穴。

    经过和那个自称是挪甲的死尸交通,听他说他是大洪水时代的幸存者,百里良骝有拉他勾了回来。

    搞得吴人晓也是进退两难。

    他当然愿意跟着百里良骝到处乱跑,到那些稀奇古怪的地方,发现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从本质上来,情报工作,就是发掘那些没有人知道的奥秘物事。

    具有超级强大的好奇心,是那些人的必备素质。

    吴人晓作为探险对的情报工作第一大拿,他的求知精神当然也是无与伦比。

    所以,他是满心愿意跟着百里良骝去。

    可是,那些面上的工作,整个探险队的情报工作,也很重要,尤其是事关大家的安全。

    不出事便罢,一旦除了问题,不说百里良骝,就是麦柯也会拿他试问。

    好在有燕飞天给他帮忙。

    燕飞天的情报工作,当然不如吴人晓专业,但是他有一个长处,就是他的电脑技术超级棒。

    这样,在收集、整理、分析情报上,就特别擅长。

    所以,吴人晓把全面的情报工作交给他来做,因为是有质量保证的。

    况且,燕飞天是首屈一指的黑客,窃密技术举世无双,这一点是和情报工作触类旁通的。

    他一个黑客,如同大盗一样,银行里森严壁垒的真金白银都能给偷来,那些情报就是防守在严密,和银行的动辄几十亿美元什么的,一般来说,在价值上,还是有所不如吧。

    所以几经考虑,稍事安排,吴人晓还是跟着百里良骝过来看大洪水了。

    尤其是发掘了万语通读取图片和实物信息的功能,他对这趟出差充满了信心和期待,那绝对是他情报工作的一个特大丰收。

    为了告诉攫取那个时代的情报,他甚至给自己准备了两个便携式万语通。

    准备见到好东西以后,一手一个,都按在目标上,收取情报。

    是不是全部马上解读不管,先收集起来,再找时间详细研究。

    对这个准备和通盘安排,吴人晓还是很佩服自己既顾全大局又灵活机动处置的。

    本来他过来以后,就想跳出机车,去搜集情报。

    他的两只眼睛金星密密麻麻地冒,他看到那些东西,哪怕只是一坨污泥,都是情报都是信息,而且是那种珍贵无比的无价宝级别。

    他眼睛的状态,就如同那些财迷见到狗头金发绿一样。

    可惜的是,百里良骝有严格命令,任何人不得自作主张,踏出机车一步。

    别说擅自行动,就是提出要求都不许。

    百里良骝想的是如何保证大家的安全,你随便提出出去的要求,岂不是扰乱军心?

    唯一一次机会,就是百里良骝救人那次。

    不过,那个行动没有他什么事,百里良骝自己动手了。

    等两个年轻人进来,吴人晓听他们在说一些不找边际的东西,他急得抓耳挠腮。

    有几次冲动,想端着便携式万语通跑过去,在二人的身上一通扫描,收取信息。

    他知道这个可行,以前不是在那个死尸挪甲身上干过,而且成功了吗?

    不过,他毕竟不是孩子了,干什么事情还知道三思而后行。

    意识到,对死人的那种行为,不能对活人用。

    那是对信息主体的一个极大的不恭敬。

    所以,他只好按捺住心中的渴望,老实听百里良骝和二个年轻人的言来语去。

    知道百里良骝问起石碑,他的两只耳朵扑棱一声直立起来。

    终于到了关键时刻!

    因为他也很早就注意到了那些石碑。

    如果一坨烂泥都充满信息,那么本来就人为地储藏了信息的物事,该有多么丰富的信息?

    听到百里良骝问话,阿加也往外瞟了一眼,确认百里良骝指的是什么东西。

    然后回答道:“那些石碑,我听老人说,是我们这个家族最早的一些成员死亡以后族人所做的记念!其实没有几个,因为许多人死了以后,啥也没有留下;他们有的人并不重要,死就死了;有些人不是好人,大家看他们死了,高兴得很,当然就更不会给他们立碑几年他们了。我听我爷爷对那些人介绍过,我还记得那块石碑对着先祖的一个什么人,比如亚丹、以挪士什么的……”

    “等等!你爷爷是谁?”

    吴人晓插话问道。

    他具有做情报工作的素质,一个信息不全的信息,不是一个好信息。

    “我爷爷是拉麦!难道你认识?”

    阿加怀疑地问。

    你那么对我爷爷关心,必定是熟人,否则干嘛那么急着插话?

    干扰了我说话的节奏,这似乎不是一个好习惯。

    吴人晓遭到质疑,赶紧申明:“不认识!不过我听到过他的名字,你继续。”

    暗中和创世纪记载核对了一下,果然有这个人,拉麦,乃是挪亚的父亲!

    阿加继续说:“最近一个死人,就是我爷爷,拉麦,就是两年前的时候,我给你们说说他为什么你们年轻就死了……”

    百里良骝问道:“年轻?他死的时候多大?”

    “777岁,我记得清清楚楚,因为那是我第一个经历的死人,而且是唯一的一个,我爷爷死的原因是……”

    吴人晓再次插话:“老大!我建议过去看看实物,强似纸上谈兵。”

    百里良骝问道:“有必要吗?”

    吴人晓道:“有!还记得我们的万语通新功能吧?一个图画胜似一千句话,对我们来说,这个可不是形容词。”

    百里良骝得到提醒,欣然同意。

    随后,就开着机车去那块矗立着石碑的地块。

    距离很近,很快就到了地头,大家还是没有出去,只不过是就近观看。

    那里总共也就十几块石碑,残次不齐,而且颜色和石头的种类也不一致。

    显然立石碑的人从来就没有统一规划,多半是兴之所至,信手拈来。

    大家第一个就来到那个最新的墓碑之处,其实也是所有墓碑中最大、最好看的一个。

    众人看去,上面还有几个字,通过万语通辨析,那几个字的意思是“拉麦墓地”。

    原来这个两年之前死的人,是阿加的爷爷拉麦!

    听阿加说的,活了777岁才死,算是夭折!

    岁数不说,应该是非正常死亡。

    这个要弄清楚。

    于是百里良骝和吴人晓配合,把机车靠近石碑,吴人晓把便携式万语通伸出机车,靠在了石碑上,为了顺利收取信息,二人使了个障眼法,还是隐蔽了那架万语通。

    万语通收取信息很快,大约也就是十秒钟左右,就把拉麦的有关情况都成功获取,储存在机车的系统里面,只要有进入系统的权限,就可以取阅。

    哪都成了文字信息了。

    根据信息披露,拉麦如果不夭折而是寿终正寝的话,应该是780岁死亡。

    这个岁数,如果和前面的那些一般都900多岁的人比,依然算是夭折。

    看来他是命定活不到他的先人那个高龄了。

    为什么只能活到780岁?

    因为他780岁那年是大洪水爆发的时候,除了造物主要救的人以外,其他人一概淹死。

    拉麦如果不死的话,也难逃被淹死的命运。

    因为他在造物主眼里不是义人,所以不会拯救他。

    就这个意义说,他在777岁死去,等于是保全了他的脸面。

    毋庸讳言,任何人死于大洪水,都被绑在了耻辱柱上,因为只有不义之人才会死。

    吴人晓和百里良骝这就需要搞搞清楚这个拉麦是怎么死的了。

    是被人杀害的吗?

    是因为义行被不义之人杀害?那样的话,他必备造物主所记念,就如同亚伯一样。

    还是因为多行不义必自毙,死于非命?

    如果死因是后者,他的死就和其他那些淹死的人一样,死于造物主的惩罚。

    具体死的方式是什么,不过是造物主的手段而已。

    结果二人一看他死的原因,不禁摇头不止。

    第一个感觉,就是挪亚这个义人,怎么会有这样的一个不义长辈?

    原来拉麦的死是根源他自己惹的祸,换句话说,他是作死把自己给作死了。

    他在776岁那年,妻子死了。

    虽然还有活力,实际上已经是老头儿一个,当个鳏夫安度晚年也不错了。

    而且有挪亚他们那样的义人照顾他。

    实在不行,也可以娶一房年龄相仿的续弦,互相抱团取暖。

    可是他不,他还心花花,要去外族抢一个年轻貌美的小姑娘。

    还给自己找一个理由,说是为了整个家族着想,生出一个神的儿子来。

    那必定是一个盖世英雄。

    他的抢人行动非常成功,果然抢来一个娇滴滴美娇娘。

    实际上他主要是依靠骗人才成功的。

    因为女方的家长和拉麦认识,谁也没有想到拉麦那么大年龄还为老不尊。

    女方家族一时措手不及,让拉麦得逞。

    拉麦带着枪来的美娇娘当夜就成婚入洞房。

    可是,他进入洞房以后,还没有来得及进入下面的程序,女方的复仇大军杀到。

    因为大胜而丧失警惕的拉美族人迅速一败涂地,找到那个洞房破门而入。

    拉麦的战斗里还是很强悍的,可是那个是时候正在脱衣服脱到一半。

    他急着要去迎敌,却被自己脱了一半的裤子绊倒。

    正常情况下,他还是可以起来拒敌的。

    可是那个被抢来的美娇娘对他恨之入骨,得到这个机会岂能放过?

    也找不到什么趁手的工具,当下挑起一尺多高,将全身的力量还有重量都集中在脚上,正踩在倒地不起的拉麦裤裆正中位置。

    只听咕唧一声脆响,可怜的老拉麦鸡飞蛋打!

    一声短促的嚎叫,拉麦竟然在这个万分危急的关头,昏死过去!

    前来救人的是那个姑娘的哥哥和未婚夫,一看拉麦倒地,不管他已经鸡飞蛋打,一刀将他脑袋砍下来,提着走了。

    当然,被抢的那个姑娘也跟着走人。

    踩人踩得如此利索的人,走路当然小菜一碟。

    老拉麦本来想着林老入花丛,结果闹个鸡飞蛋打,甚至脑袋都丢了,最后死尸闹了个三个头一个没剩。

    人都死了拉麦的族人,也没有心思去找那些死人的东西,就那样屈辱地死了。

    这样的罪行如果在法制健全的后世,一定会受到公正的审判,可是在拉麦的那个时代,众人都看作等闲,抢来女人当妻子,也是一种习俗,只要你抢得来,就会被社会所接受。

    比如拉麦那样的,家族也只是看到他是一个失败者而已,而不会觉得那种罪行让家族蒙羞。

    通过石碑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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