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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诱获-第69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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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重剑杀人之多、看人头之快,都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见到的人无不触目惊心,暗暗感到侥幸。

    侥幸的是,幸亏那个剑不是削自己脑袋来的。

    除了重剑,他还有一把金弓,一桶羽箭。

    金弓如果按中华古代的那个标准,就是十石硬弓,他那个金黄的弓背,看似黄金打造,实际上比金子硬多了,只是他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材料。

    不过,那杆长弓的来源,他倒是清楚,来自那个大匠托斯,公认的第一工匠。

    他还记得托斯赠他弓箭的时候说大话:“这张弓,除你之外,无人能开,这桶箭,也只有你使用,才能够物尽其用,请你善待它们。”

    当时挪己还年轻,不懂是什么意思。

    只是因为他向来谦恭,尊重老人,很是感谢地接了过来。

    后来,他才知道,这套弓箭堪称神物,百发百中不说,而且中人必死。

    不过,也有一个缺点,就是那桶箭的数量有限,只有一百支,如果射丢一支就会少一支,补不回来。

    所以,每次射箭杀敌以后,他都要尽最大的努力,将那只箭回收。

    同时,他在使用的时候,就特别审慎地斟酌一下那个被射的对象是不是值得他损失一支箭。

    他也没有少花功夫,自己尝试打一些替代品,经过无数次努力,却从来都没有成功。

    那种他自己打出来的箭,放在那张弓上一射,不是半途落地,就是干脆断掉。

    在经过多少次尝试没有一次成功以后,他也就死了心,就把注意里转移到不让自己现有的箭矢减少上面。

    那就是射出去的箭,不但必须把目标射死,还要把那支致人死地的箭收回来。

    如果有人觉得他的箭好看,想把它自己收藏,那就对不起了,你也去死吧!

    有的时候,为了把那只箭收回,竟然要额外杀死十几个人之多。

    许多人,其实并不是他的初始射杀目标,就是因为回收那支箭的原因,而死于非命。

    其实,收回箭矢,在当时的习俗上,并没有太特殊的与众不同,因为当时的那些勇士,如果杀了另一个勇士,尤其是有名的勇士,都会将他的尸体抢过来,作为战利品,主要两个目的,一个夸示自己的战绩;另一个就是羞辱对方,不仅仅是个人,而且是整个军队。

    因为抢夺和保护死人而引起更大战斗、进而死亡更多人的例子,比比皆是。

    因此,挪己的夺回箭矢并不是不可接受的奇怪习惯;相反,他不抢尸体只抢箭矢的作法比别人更有人性。

    不过,即使如此,时间一长,他的因为收回箭矢而杀人的习惯还是传得广为人知,因为给他一个绰号,“护箭狂魔”。

    这个绰号,杜绝了一般人为了好奇而拿他的箭矢的作法,没有必要的话,谁也不会因此而冒着丧命的危险;但是那些知道他的箭矢宝贵的人,反而更加窥测了。

    随后而来的,就是更加周密的计划的夺箭行动,甚至有人为了得到一支箭,竟然冒着生命危险吸引挪己给他一箭,好创造靠近箭矢的机会。

    无论如何,他的箭矢越来越少,现在还只剩下八0支左右。

    他每天看着自己已经不满的箭筒,都要叹一口气。

    他现在最大的一个梦想,就是那里面的箭矢永远都是满载的一百支,他随便射,却永远也射不完。

    他心里觉得,如果箭矢重组,他可以单人独马一弓一箭,遍走天涯。

    他这种状态,只有一个人心中感到欣慰,就是那个给他制造并赠送弓箭的大匠托斯,自己的精品在挪己手里,果然得到了善待!

    挪己如此厉害,给人造成如此大的威胁,自然成了众矢之的,人人都想杀而后快。

    可是,不管用什么方法,最终都没有杀成,反而都被挪己所杀。

    他们被杀的原因,不是因为不重视对手,而是很重视,对于他的远处弓箭射近处重剑劈,都做了好几手准备,都觉得万无一失才动手的。

    可是让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就是他们准备的万无一失上面。

    因为事实上,挪己杀人,固然弓箭射死的很多,重剑劈死的也很多,但是更多的死亡是他的不被人知的武器所杀。

    这两种武器,迄今为止,依然不为人知,因为知道的人,全都被杀死。

    他们虽然临死的时候明白了自己怎么死的,却再也没有机会告诉别人,因为明白鬼不能和糊涂人说话。

    这两种武器,一个实际是后世的暗器,另一个不是暗器,却是隐藏的武器,只是到了近身交战的时候,出其不意地突然拔出来,给对手一个猝不及防。

    那种暗器,实际上就是他尝试打造那种箭矢而失败以后的废品。

    要不说他智慧高超呢,虽然打造箭矢失败,但是他哪里会作无用功?

    射出一段远路质量经受不住是吧?好,我不用那么远,近处使用没有这问题了吧?

    于是,他也不用箭杆了,只留下箭头,然后他就利用两只手指,用捻的方式给他加力,在短距离甚至跑得比箭矢还快,因为这是直接加力,不用借助其它工具,效果更好。

    加上距离近,爆发力、突然性,都增加了杀伤力。

    时间不长,他竟然发现,用这种暗器杀敌的数量已经和弓箭杀敌的效率并驾齐驱了。

    还有一个好处,这种暗器,可是自己制造的,没有数量先知,只要需要就可以源源不断地供应他。

    为了保密,他的工厂作坊,继续进行的还是那种失败的制作,成绩还是一支箭矢没有造出来。

    可是暗中早就转产了,只生产那种箭矢形状的暗器。

    而且也是一直到现在,秘密一直没有泄露。

    其实,他的暗器打出去以后,并没有回收,而是留在敌人的尸体里,只不过当时的人对死者无比敬重,是不允许对死人搞什么解剖一类的操作的。

    当然也没有什么外科手术,因为那个时候没有后来的外科医生,所以那种暗器一旦打入敌人的身体,基本上就成了一桩秘密,至死也不会被发现。

    另一种隐藏的武器,就是一种短剑,也就是他明着使用的那种宽长的重剑的一种缩小版,其实也是和他试图打造箭矢的一种副产品。

    其实就是后世的bi ,他一共打了二十把,在他围在腰间的战裙下藏了一圈,不但可以随时取用,两只手从不同的位置都方便拿取,还对他的腰部提供一层额外保护。

    那个时候的交战,都离不开近战,最后解决战斗。

    而近战的最典型形式,就是一手战盾,一手重剑,二人搅在一起,尤其是势均力敌的情况下。

    这种交战看似两个人的两只手都被占用,无暇搞事情;但是那是对笨人而言

    对聪明人来说,总是能在没有办法的地方搞出办法来。

    挪己就在那只拿盾牌的手上作起了文章。

    他发现在二人纠缠在一起的时候,有那么一瞬间,甚至几瞬间,拿盾牌的手可以离开战盾而不令它脱离它应该在的位置。

    而这个瞬间,就是杀死对方的战机。

    当然如果什么都没有,两手空空,这个战机基本没有用。

    但是手头上有二十柄锋利的bi ,就大不一样了!

    对于高手来说,一瞬间就能改变战局,何况还有几个瞬间?

    凭挪己的手速,可以将七八把必受扎进敌人的要害了。

    别说挪己本事就是战力高强的大英雄,哪怕他与对手处于下风,有这样的手段,他也能夺得上风了。

    因此,这招隐藏武器和精心策划的使用诀窍,也让挪己在近身搏斗的时候战无不胜,杀死了无数势均力敌的大敌,甚至逆袭了比他更厉害的英雄人物。

    如此一来,挪己威名远扬,在这场战争中的威信也很高,他一直占据了主导地位,尽管他不是自己一方的首领,首领是挪戊;也不是最为精猛的勇士,那是挪丁,可是他的智慧和稳重,却让他成为军中的定海神针,让大军不至于在错综复杂的情况下,迷失方向。

    在对方的军力非常强大的情况下,在自己的一方核心领导威信不足以服众难以达到同心同德的不利局势下,挪己深感自己的责任众大。

    他不但要保证自己战无不胜,而且要保证自己的战友不至于扯后腿,不说常保不败,至少也不能大败亏输;一旦出现猪队友,把事情搞得一团糟,自己也会独木难支,难挽大厦将倾。

    那个时候,顶多是自己独善其身不会葬身战场,但是其它战友自己的兄弟乡亲,则会无一人活命。

    思虑至此,他就利用一切时间,在大战之前,任何时候都可能一触即发之际,对他带领的那些壮勇进行教导和训练,提高他们的战力,指导他们在你死我活的战场如何提高自己活敌人死的可能性。

    除了这些技巧性的东西,他还特别强调的战场纪律。

    就是不要如同其它战队那样,一到战场就如同放了羊一样,只要杀了眼前的敌人就万事大吉,其它什么战术配合,战阵安排,尤其是大局和局部的关系,根本就没有概念。

    他要求他的战队说有成员,必须听命令行事,必须令行禁止,否则杀无赦!

    为此,挪戊史无前例地建立了一个战场行刑队,只要违反命令,事无巨细,一律当场斩杀!

    而且这种严格的纪律要求,不用等到战争打起来,在训练的时候就开始落实,他为此已经斩杀了一百多人,包括他一名很喜爱的侄子。

    他心里明白得很,一支纪律散漫的队伍,战场上会害死无数人。

    出了自己的队伍现在已经让他在短期内搞成了一支纪律严明如臂使指一样指挥畅行无阻的铁军以外,他的四邻兵勇也被他捎带脚严格要求了一把。

    他的威信让他可以达成这一点,那些首领都对他心悦诚服;即使开始有人并非如此,打过几次就都和别人一样了,因为挪戊方言,下次就不是教训而是真砍脑袋了。

    如此这般,挪戊和他的战队成为一支战备最好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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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7章 大军临城下完成合围() 
挪戊大军的东方,又是一个特殊的家庭,那是以诺活着升天以后,遗留在地上的家族成员。

    以诺升天,虽然只有他自己,没有如同中华上国传统观念中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现象,但是其它祝福还是有的,比如儿女众多,繁衍昌盛,生活富足。

    挪戊大力侵入这个地盘以后,实际上只是在强悍的白东家族和以诺遗族之间豪霸的势力,否则的话,那些地方不是被左邻就是被右舍占据,而根据右面的白东强霸的个性,被他占据的可能性居多。

    事实上,在挪戊揳入那里之前,那里都被白东所占据,而且正在对以诺家族挤压,缩小以诺遗族的生存空间,表现出一种没有止境的贪欲。

    挪己的强力入侵,不但获得了一部分白东的地产,而且起到了保护以诺遗族的作用。

    故此,以诺家族对挪戊心存感激。

    这个强大无比,而且心存良善的新邻居,以诺家族普遍认为,那是造物主给他们派来的保护者。

    挪戊在别人眼里,像天使一样,精擅谋略,统掌他的军伍。

    而且他也拥有一个船队,总共有120条海船,船首涂得鲜红,用这个与众不同的颜色,显得他们与众不同。

    不过,真不同的地方,不在表面,而是它们的内里。

    挪己能够插入玛勒列的子孙盘踞的地盘,并获得他们的拥护,说明了他高尚的人格魅力。

    当然,这里也不排除开始的时候,他采取雷霆手段,快刀斩乱麻一样,解决了一些捣蛋分子。

    那个时代的强者,不能消灭敌人,保护自己,根本算不上强者。

    这些捣蛋分子主要来自白东家族,反正挪戊也不待见他们,来一个灭一个。

    很快,就把那些心存捣蛋倾向的年轻人,一个个给收拾的不敢炸刺了。

    虽然他们年轻不怕死,但是不怕死不代表他们不会死。

    从最不怕死的开始死,死到那些比较怕死的人那里,也用不了多长时间。

    所以后来的那些白东族青年,就由捣蛋变成了怂蛋,改变态度,变得唯挪戊马首是瞻了。

    挪戊的左邻,又是另一番景象。

    当时塞特的子孙,起码是塞特的子孙,也许还有一部分该隐的子孙,都熟悉以诺的故事。

    那时候人们都活的时间比较长,随便活活就超过百岁,五六百岁绝对是常规,八九百岁也不少见。

    活的时间长,别的好处不知道有没有,但是一样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就是有大把的时间来聊天。

    什么侃大山啊,摆龙门阵啊,扯犊子啊,都是少不了的。

    当然,也要住的比较靠近才行。

    否则,那些扯淡的东西离得太远就难以进行了,尽管那个时候的人,嗓门一般都极大。

    聊天什么的要有内容,那个时候的新闻也不多,以诺白日升天,不管怎么说,都会是一个大新闻。

    尽管那个时候人们懵懵懂懂,还不懂这个新闻的实质,比天都大。

    估计要是放在后世,全世界的人都会前去围观,甚至不少人去拽以诺的衣服,相当那个一起升天的鸡犬。

    不过后世的人也有后世人的好处,至少一部分已经知道。

    有那么一条路,可以到达以诺去的地方,而不必当以诺一起升天的鸡犬。

    挪戊占领的地盘以东,接着就是雅列的长子以诺的地盘。

    以诺虽然在他365岁的时候直接升天,但是那个时候,他的长子玛士撒拉,已经三百岁了。

    除了玛士撒拉,他还有很多儿子。

    他们在老爸升天的时候,有的还没有长大,但是现在已经长大成人,领着他们的子女,参加了这次征战。

    不过,以诺的父亲情况有所不同。

    他虽然损失了以诺在他面前尽孝,履行长子的责任这样的好处,但是,他还有其他儿子。

    那些儿子,可以代替以诺,干那些以诺如果没有升天,所有该干的事情。

    第一件大事,就是传宗接代。

    实际上以诺的活着升天,对他整个家族都是一个极大的激励。

    因为在那事之前,人们虽然活的时间比较长,但是人们看到的,依然是难免一死。

    一个大活人突然死亡,倒在地上,化为尘土,对他们产生极大的震撼性触动。

    不少人看到这一幕,都对他们的生存意义,产生深深的怀疑。

    人生终有一死,所有的忙碌、所有的收获,都在死亡来临那一刻,变得毫无关系,因而也是毫无意义。

    那么,人们终生劳碌苦苦挣扎,所为何来?

    所以,所有人,凡是有思考能力的人,都难免看到的是一片黑暗。

    那就是自己的前景,也是所有人的前景。

    就在这种情况下,以诺升天了。

    以诺是义人,他做的事情与众不同,许多人对此并不赞同。

    对他坚持行义不以为然,都认为他人比较傻。

    不但得不到好处,还经常吃亏,故此成了人们教育儿女的反面教材。

    那些聪明的老爸老妈还有老爷爷老奶奶,都会对以诺指指点点。

    “瞧!那个傻子又办傻事了,吃了亏还不长教训!太傻了,缺心眼!”

    “你可别和他学,长点心眼儿,牢牢记住!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不过,如此势利眼的人,是过去。

    自从那个傻子白日升天以后,那些嚷的最厉害不要学以诺的父母都傻了眼。

    觉得自己才傻,没有最傻,只有更傻!

    和他们自诩的聪明智慧比,以诺的永生不死,比他们强了几万倍不止。

    以诺都做到了,可是他们连说都没有说到。

    更不懂得其中的道理,这还怎么比?在以诺面前,岂不是无比汗颜、羞愧欲死?

    以诺的人生,不啻是给他们黑暗的前景提供了一盏明灯。

    让他们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未来。

    同时,也给他们指引了一条明路,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

    如此一来,真正聪明的人,就会总结出来,要想达到以诺的结果,就要和以诺一样,坚持行义。

    如此的理解和坚持去做,使得风气为之一变。

    虽然立志行义不见得就保证行事符合义的标准,但是有这个心志和没有这个心志,二者是截然不同的。

    既然是以诺的家族,这个家族近水楼台先得月,得到以诺的榜样影响,也是理所当然。

    这就直接使得这个家族的成员,行义的风气浓厚起来。

    这个家族得到好处的一个效果,就是造物主对他们有更好的祝福和保护。

    他们家族的人口,就无比增多起来,简直就如同过江之鲫多得数也数不清。

    首先是以诺的儿子玛士撒拉,他在人类历史上创造了两个记录。

    第一个记录就是他活到969岁,比以前提到的那个人瑞雅列还多活了七岁,因此,他就是世上活的时间最长然后才死的人。

    也就是说,他是最抗死的人。

    估计玛士撒拉如果活在后世,所有的电视台都去请他主持节目——长生不死。

    第二个记录,虽然不算光彩,也是记录,就是在人类大洪水到来遭受灭顶之灾然后死掉的人,他是年纪最大的一位。

    作为年纪最大而又死于洪水的人,他肯定感触很深。

    当然他还有独特之处,就是那个没有经过死亡就升天的以诺,是他的亲爸爸,二人有没有什么隐私一类的东西流传下来,比如如何能够不死什么的,也是人们感兴趣的对象。

    所以,这个百里良骝觉得,如果他有机会,一定要亲自采访他老人家一下。

    保证感触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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