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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玻璃鞋-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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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
  她叹了口气。“东西戴久了会有感情,时间再长一点,有时还会有其实它是自己的的错觉。一般东西也就算了,『拗』了你我也不会心生愧疚,可这样东西不同,它对你的意义很重大。更何况……”
  她无奈的再叹了口气,续道:“这年头的治安真的很不好,我真怕人家会把我当银楼抢。到时候这玩意儿没钥匙又取不下来,我总不能拜托人家行行好,借我支手机叫你来开锁吧?”
  叶逢春失笑。“一般人会以为是艺术品,除非是行家才看得出它的价值。”
  “少来。光是想到你帮我戴上的那一天,一群贵妇名人盯着它看的眼神,现在一想起来还觉得怕怕的。”她一向是个超低调的人,这种会引起注意的东西与她不合。
  “这回你要我做什么?”
  寇玫瑰看着他好一会儿。“再帮我安排个相亲宴,这回最好是一对一。”
  “你大姐病才好吧?”而且他满看好她和好友的发展的。
  “这和她病才好没关系。”谁说只有大姐能相亲?
  “那是……”
  “我,我要相亲。”
  “……”
  “怎样?我也不年轻喽!二十六岁交往算正常吧?嗯……如果介绍的人条件不坏,互看顺眼,我这人是不排除闪电结婚的,毕竟有好对象一定要抓牢。”寇玫瑰看了他不太好看的表情一眼。
  脸那么臭干什么?该臭的人是她好吗?
  “你是我的奴隶吧?主人交代的事可别又像上回一样搞砸了,一定要帮我介绍一个最好的。”
  “你当年认真的心情到哪里去了?”
  “咦?”
  他静静的看着她,目光冷得像在看陌生人。“你说,遇上了真心喜欢的对象,你是怕失去而不敢去拥有的。说真的,你当时小心翼翼的态度,在那时十分令我另眼相看。可现在……”
  “你可以变,为什么我不可以?”
  她倔强、她愤怒!这些原该激起他的怒意,可因为了解她,知道她是个压抑型的女生,没有真的愤怒、极端的生气她不会乱发脾气。
  叶逢春轻柔的说:“我没有变,我一直是当年那个叶逢春,我们一起在公园啃面包、一起去逛街……”
  “我记得你的梨涡。”
  “以后你会常看到。”
  光一次她就跌入万丈“情渊”,差点爬不出来了!不,一直到现在也还努力的往外爬中。如果以后会常看到,她怕她真会出手当狐狸精!
  “玫瑰?”见她久久没说话,叶逢春唤了她一声。
  她慢慢抬起头,之前的怒气慢慢消褪。“你……真的很喜欢你在美国的那个朋友?”
  “对。”
  “除她之外,你心里容不下任何女人?”
  他笑了。“虽然很不甘心,可我想没有比这更合适的答案了。”
  寇玫瑰深吸了口气,突然问了个奇怪的问题,“叶逢春,你知道我有很好的记忆力吗?”
  虽然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这么说,可他还是回答,“我也不差啊!”
  “要比比看吗?”她向他眨眨眼。“以前念书背英文单字,总是一遍一遍重复的念,这样就会记得住、记得牢。不知道对于美好的回忆,这招有没有效?”
  “你有什么美好的回忆?”
  有啊!可惜都太短了。“我第一次见到你,其实是在你逃进我房间之前,那时你为了救车祸的伤患弄得一身是血,说真的,那时的你真是帅呆了。”
  她下定决心了,不去恨这个男人了!她该感谢他方才的诚实,他的诚实犹如在她不甘心的怒焰里浇下一桶水。
  他都承认心里只有某个女人了,她还生气什么?但她呢?对他而言她算什么?
  她不问了,不是女主角,她也不愿在别人的爱情里当女配角。
  “是吗?”他知道那不会是她第一次见到他,只是却没想到是在这样的情况。
  “该你了,就你对我的记忆,有多少说多少。”
  “在九年前某个月亮很亮的夜,我带着一身掐爆血袋的血逃进你的住所。接下来……咳咳,要详述吗?”
  “不用不用,那段就跳过了!我想那段记忆到你我白发苍苍都还忘不了。”那种事还能忘了的话,只怕不是丧失记忆,就是老年痴呆了。
  于是两人共同回忆从前的点滴,彼此讶异居然会记得如此仔细,如此深刻。
  “……那家大菠罗起士还真不错,是下午三点左右出炉对吧?每回经过那里的时候若时间对了,我还会走进去买一个吃。不过,后来变成忠实客户的是我的一个朋友,前前后后吃了几年,他的长相越来越适合替大菠罗起士代言了。”
  寇玫瑰笑了出来。“他是每天人家一出炉他就一手全包了吗?”
  “两个,他每天都在吃完中餐后,又抢了两个回来啃。”
  说真的,大菠罗的份量真的不小,她的食量在女生中已经算不小了,一次吃掉一个都会饱的!“你那朋友挺能吃的。”而且中餐还吃了东西。“不过我也曾有过一次吃掉两个的纪录喔。”
  “是吗?”不敢相信。“那种面包很适合在下雪的天气里热热的吃。”
  “我就是在那样的天气里享用了两个的,只可惜面包凉了。”犹豫了一下,她说:“其实……那两个面包其中有一个是买给你的。”
  “什么时候的事?”
  “在我离开美国回台湾的那个平安夜。”
  “我不在啊。”
  “嗯,所以我把那两个大菠罗在公车站的倚子上一并吃了。”寇玫瑰笑了,可心里却是有点酸酸的,为着十七岁那年的失恋吧?收拾了一下情绪,她说:“其实那年的平安夜,我是有点小遗憾的。”
  “遗憾?”
  她横了叶逢春一眼,讪讪道:“我还以为我可以收到你的礼物。”
  他送了,可是送货人员在圣诞节当日送达,东西又给退回,因为无人签收。
  之后他一直等到爱丽丝度完寒假,他才把东西交给她,要她转交给玫瑰。因为她始终不透露玫瑰在哪里,还说她转交东西给她后,若玫瑰愿意给他知道她在哪里,她自己会告诉他。
  很显然的,爱丽丝并没有把东西交到她手上,更别说他后来写的信和卡片了。
  这可恶的巫婆!
  没关系!听说她嫁到台湾来,这几天就会过来,他已经取得她的连络方式,且看看她怎么说。
  既然玫瑰没收到东西,那他有送不也等于没送?“你想要什么?礼物可以补送吧?”
  “算了,都过那么多年。不过,我的另一个遗憾是……没有和你跳支舞。”
  叶逢春扬眉,做了个邀请的动作。“寇玫瑰小姐,我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可以,不过国际标准舞例外。”两人很有默契的笑了出来。
  她家大姐就是被秋阳强迫跳国际标准舞给吓晕的。
  寇玫瑰将手交给他,身子慢慢贴向他,步伐随着他缓缓移动。她轻轻闭上眼,想象这是十七岁那年的平安夜……
  叶逢春的心跳平稳而令人安心,可她的心跳得好快!是不是即使她现在二十六了,可在面对叶逢春时,她还是青涩得犹如十七岁那年?
  感觉额头上被吻了一记,今天这样美丽的回忆在另一个九年后,不知道她会记住多少?叶逢春会记住多少?
  以往她讨厌这种没有一定正确答案的问题,可现在留个空间也没什么不好,有些东西说死了就没希望了,就像是……
  可以肯定的,另一个九年后,她和叶逢春不会有机会再像今天这样,回忆着九年前的点滴了。
  九年后啊?那个时候叶逢春想起今晚又是什么感觉?发现她其实是有点情绪化的?先前冷冰冰的拒绝沟通,后来变得凶巴巴的,再来……却又可以话当年,倚在他身上共舞。
  幼年时,她幻想着成为另一个聪明的灰姑娘,可她也是有条件的;她要穿上合脚的、舒适的,而且只专属于她的玻璃鞋。
  而今呢?她看上的玻璃鞋很显然并不合脚。也难怪,那只鞋本来就不是她的,又怎会合脚?
  可她恋上了王子,曾一度忍痛的想将过大的脚塞进鞋里,幸运的是,她还有脑袋,及时醒悟,不适合就是不适合,是别人的就是别人的,这才没做出削足适履的蠢事!
  只不过……适合她的玻璃鞋到底在哪儿?
  欸,王子要迎娶灰姑娘了,她却又要开始灰头土脸的逃亡生涯了。只是这回她应该不会离开太久吧?因为她纯粹只是要避开伤心事而已。
  离开前,先约爱丽丝出来叙叙旧,两人好多年没见面了,见老友的喜悦可以冲淡一些些心里的惆伥吧!
  “我可以知道你在想什么吗?”叶逢春突然开口。他发现只要她有点心不在焉的时候,就表示她又在暗中计划着什么事。
  他并不认为玫瑰在没有弄清楚她才是他心中的那个人之前,会这样冷静的面对他。他今晚刚来时,她的冷淡和有些不痛快,那种反应才是正常的,而现在……她却可以温柔得像只猫似的依偎在他身上。
  他从来不认为态度的极速改变是好现象。
  玫瑰她一定有所决定,有所计划!
  叶逢春不着痕迹的打量着她,脑海里转过几种可能,最后锁定一个最有可能的计划,他深邃的眸透着一些些的冷意。
  这女人!
  她抬起始终低垂的脸,笑道:“现在才发现一件事呢!”
  “嗯?”
  “今晚的月亮好亮、好圆,很像某个夜里的月亮。”她的手攀上了他的颈项,笑得风情万种,只要是男人应该很难拒绝美女这样的邀请。
  这样的话是勾引,他更加证实心中所推测的了。
  玫瑰不是当狐狸精的料,在言行之间对第三者她也同样无法认同,而今她却在认定他心里另有人的情况下想勾引他?
  她决计不可能以此为筹码,拿来和她认为他喜欢的那个女人谈条件,甚至搞破坏。那唯一的可能就是……
  她想要个纪念,然后又要逃得远远的了!
  一想到她又想离开他,叶逢春一阵恼意,可他隐藏情绪的功力绝对不会亚于寇玫瑰。
  她要纪念品?没问题,小Case!身为大男人若连这样的纪念品都给不起,那就实在太逊了!
  她要他就给,给多少是他的自由吧?!
  寇玫瑰啊寇玫瑰,你、完、了!
  当年二十五岁的他,给一个年仅十七的未成年少女“盗垒”成功!这件事一直到今天,他都还十分耿耿于怀。
  今天人家自己送上门,此仇岂有不报的理由!
  一阵契合的法式热吻开启了云雨前奏……
  这场云雨会持续多久没有人知道,至于叶逢春究竟给了多少纪念品,想必再另一个九年后,寇玫瑰还会记得巨细靡遗吧?
  七年多没连络的好友呢!
  寇玫瑰一看到多年不见的爱丽丝,彼此先给了个特大号的拥抱。
  爱丽丝变胖了,幸好基本上外观变化还不到认不出来的地步。爱丽丝在美国的时候就曾说过,日本料理是全世界最好吃的美食,因此约见面的地方会选在日本料理店她并不讶异。
  彼此寒暄过后才坐定位置。爱丽丝还忙着打量她。“萝丝,你还真是没什么变呢!噢!你们东方人真是得天独厚,想必十年后再见面你还是这个模样吧!”然后有点哀怨的说:“我比起几年前胖多了吧?”
  寇玫瑰看她气色颇佳,心情似乎很好,无名指上的钻石也不小,便避重就轻的回答,“听人家说,爱情得意的话,体重就会增加。”
  她果然笑哈哈,“我老公就是喜欢我这样有点肉的样子。”说到爱情……“那个……萝丝现在有喜欢的人吗?”
  寇玫瑰怔了一下。她这避重就轻对她自己而言还真是“避轻就重”!算了,女人聊天,哪次不是聊着聊着就聊到这里来了?“应该算是……单恋吧?”她苦笑。
  她搭明天的飞机,要飞到巴黎找三姐寇水仙。
  大造型师在法国买了别墅,这段时间她可忙了,别墅空在那里养蚊子,她正好可以到那里住一段时间。
  “你确定是单恋?人有时候在面对爱情的时候会缺乏自信,一旦没了自信,平常灵敏的感觉就容易在这个时候判断错误。”爱丽丝把进来时带来的大纸袋交给好友。
  “这是……”
  “早在你回台湾不久就该转寄给你的东西,打开来看看吧!”
  大袋子里有一个看起来有点旧旧的大盒子,从那盒子上的名牌Mark可以知道里头的东西一定不便宜。
  盒子一掀开,里头是一件少女穿的白色可爱洋装,盒子底还有几封信。“这是……”
  “叶逢春给你的东西。”爱丽丝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你回台湾的那一天,听说这件洋装就寄来了,这是他给你的圣诞节礼物,可是没人签收又退了回去。”她大略的把叶逢春送她东西和寄卡片要她转交的事说了一遍。
  “你为什么没有寄给我?”看着那件她十七岁时该收到的礼物,而今早过了穿上它的年纪的洋装,她的心情……不无遗憾。
  “那年你才十七,我总是以大姐姐的身份照顾着你。”她没有妹妹,萝丝贴心又可爱,所以她真心把她当妹妹在对待。“我知道你迷恋叶逢春,他若是和你差不多年纪的少年,我当然乐观其成,但他是个二十五岁的男人,又花名在外,你即使一再保证你没事,可我还是忍不住的会担心。”
  啜了口茶,爱丽丝接着说:“后来你为了你姐姐的事回来台湾,我一方面舍不得你,另一方面却觉得松了口气,生怕你留在美国会和叶逢春纠缠不清,最后会受到伤害。
  “这也就是后来他送东西、写信给你,我都未转交的原因。”爱丽丝说:“我想,他对你真的是挺有心的吧?近几年他好像都不在波士顿,可他每年的圣诞节还是会寄一张卡片过来给你。我看上头的住址,有在英国和日本寄的,也有在衣索匹亚寄的。
  “事隔这么多年他还惦着你,我想,他不是什么坏人,而且你也不再是十七岁的小女生,该有很好的判断力了。后来我曾想把东西寄给你,可我们失联了。”
  “这些卡片……都写些什么?”寇玫瑰的心慢慢的激动了。原以为叶逢春是扰乱她平静心湖的石头,却不知道在她的自以为是中,她也曾经大剌剌不脱鞋的走入了叶逢春平静的生活。
  爱丽丝有些尴尬。原本打算丢掉的东西她当然就……就拆开看了,不过后来的几张卡片她就没看了。现在萝丝问了,她又不能说她没看。“我看了几封,除了第一封之外,其他的卡片都只写了两个字──平安。”
  “嗯。”眼眸低垂,寇玫瑰没说什么。
  “当年咱们也是认为,你应该也只是单恋,却没想到叶逢春也动了心。”爱丽丝看着好友。“你现在单恋的那个人,还是……当年的那个他吗?”
  哪个他?当然是……
  想当年她还是小小哈佛人时就因为听学姐说,系上有个超美型的助理教授,他的课深入浅出没修到会后悔,所以就跑去选修,因此结下了孽缘。
  他就是那个只因为她爱玩扑克牌算命就叫她“巫婆”的叶逢春!
  那位先生手脚倒快,她前脚才踏上台湾土地,在先生家接到的第一通电话不是美国的家人打的,却是他打的!
  打来干什么?叙旧、关心?想得美喔。他是打来算帐的!
  算帐两字一说出口,她当然得乖乖的找上萝丝了。其实,即使他没找上她,她也会找萝丝把当年的事说清楚,要不然她就不会从美国把东西带过来了。
  寇玫瑰没有直接回答问题。“这次和上一次情况不一样,真的是单恋。”
  “是吗?”爱丽丝有点疑惑。
  “他是真的有喜欢的人,而且还有孩子了。”
  “可是……”如果真是这样,他干啥急着要她把东西带给萝丝?
  两人话说到这里,就听到和式包厢外一阵小男孩的吵闹声,因为对方说的是英文,因此格外引起寇玫瑰的注意。
  小男孩可爱的童音说着,“这里这里!就是这一间!”
  另一个声音是个外国年轻女人的,“约翰,小声一点,会吵到其他客人。”
  约翰?寇玫瑰对这个名字特别敏感,因为叶逢春的儿子也叫约翰。
  “妈咪,爹地,快点、快点!我要快点看『爹地』的女朋友,爹地说她美丽得像白雪公主!”
  这是什么“怪用语”?妈咪爹地走在一块,他们要一起去看“爹地”美丽得像白雪公主的女朋友?!这是……另类捉奸吗?
  寇玫瑰觉得真的很奇怪,很显然的,坐在对面的爱丽丝也把全副注意力挪到隔一扇和式门的通廊了。
  爱丽丝忍不住好笑,压低声音,“这是台湾新『奇迹』吗?”
  “我也很想知道。”
  不久,更大的“奇迹”出现了,有人叩了她们包厢的和式门。
  两人互看了一眼,很清楚的明白,那有趣的一家人就站在外头。
  犹豫了一下,寇玫瑰才开口,“请进。”
  门很快的被推开,寇玫瑰一眼就认出,那笑得很阳光,一点也不怕生的东方小男孩,是她在叶逢春信箱里看到的那个男孩子,而站在后头的褐发、身材微中广的男人……她没见过,至于他旁边的金发美女……
  天!是她!那个在多年前的平安夜和叶逢春紧紧抱在一起,他还送她红宝石项链的那个女人!
  他们……他们到这里干啥?
  “哈啰!我是安娜,是叶逢春的好朋友。”金发美女开口了,“这位是我的先生安迪,另外这小顽皮鬼是我们的儿子约翰,我们可以进去和你聊聊吗?”
  寇玫瑰一脸刚从外太空神游回来,一时心神还归不了位的模样。
  旁边那男人是金发美女的丈夫?天吶!到底是怎么回事?!
  因为寇玫瑰一时回不了神,客气的一家子在主人未同意前也不敢进来,最后还是爱丽丝开口,“进来吧!”
  寇玫瑰一路畅行无阻的进入了叶逢春在饭店顶楼的房间。
  一推开门,房间里头并没有开灯,落地窗的帘幔是向两边勾妥的,有一抹高挑身影正背对着她看着外头的霓虹灯海,即使在她进入,他还是没有回过头。
  千言万语无从说起,她缓步来到叶逢春身后,双手环住了他的腰,将脸贴近他的背,然后她低低的、含糊的开口道:“对不起,真的真的对不起……”所有的误会都解释清楚了。
  原来……原来那个令他心动的女子不是别人,正是她!
  其实她早该在爱丽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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