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前头的“小人”似乎感觉到有人在后面欣赏着,下一刻展现更大的幽默,她整个人往前扑,雪地陷下了一个人型凹洞。
有几秒那红衣人努力的挣扎,可身上的衣服真的太多了,动作很不灵活。
叶逢春好笑的走过去,从她后头往腋下一托,把她整个人由雪地里拉了起来。
“你还好吧?”
“没事,谢谢。”她将掉在雪地的几本书拿了起来,这才转过身道谢。
四眼一交接,彼此都是一怔。
“你?”
“你?”
“寇玫瑰!”
“叶……逢春?”
他失笑。“玫瑰小姐,看到我,你有没有一种小偷失风被擒的感觉?”
“……”
“我……我没有躲你。”会遇到叶逢春她真的是很吃惊。
有没有搞错?她只是搭公车下错站牌,又发觉肚子有点饿了,想说到附近的速食店随便买些东西填肚子,没想到东西还没买到就失风被逮了。
真的是有够无言。
坐在寇玫瑰对面的叶逢春扬眉,修长到可以去拍钢琴广告的长指端着咖啡轻啜了一口,看着方坐下的她,很快的又离了座。
“更何况……我有什么理由躲你?”进到有暖气的空间,她把身上的大衣脱了下来,挂到衣架上,虽然背对着他,可她还是可以感觉到有锐利的目光在她身后都快烧出两个洞了,且衣服总有挂好的时候,总不能一辈子都用屁股对着他吧!
在心中叹了口气,她化身老太婆的转身,坐回面对着叶逢春的位置。
“这个啊,我也百思不得其解。”他这人是很精的,只要是见过面、说过话的人,他总能看穿个七、八分,偏偏……这丫头他好像从未了解过她。她很神秘,像是因为不明原因,一直想和他保持着一段距离。
在他身边的女人分为两种,一种是爱慕他,这种女人会想尽办法和手段的巴上他;另一种则是视他为花花公子,距离能保持多少就多少。可寇玫瑰并不归类在这两种之一。
和他上了床又救过他,若她是前者,岂有放弃以此接近他的道理?若是后者,又怎可能会“盗垒”的假戏真做?
回避着他过于锐利的眸子。“这没什么好想的。”
收回了视线,叶逢春语带嘲讽,“这年头施恩不望报的人算是怪咖,感谢你让我看到人间有爱。”
她有些心虚的脸红。“你就当是这样好了。”
这丫头长得柔柔弱弱的,看不出还有骡子一般的臭脾气,这实在是令他……令他心好痒吶!他越是猜不透、看不透的人,他就越想了解对方,视她为挑战!
“我是已经这样认为了,可老天似乎不肯吶。”他装模作样的说:“今天让我们这样不期而遇,那就表示上天有意让我还这人情。”
“你不必如此。”
“我必须这样。”
“这实在是太奇怪了!”
“我也这么觉得。”他凉凉的说:“我追着人家报恩,恩人却躲我躲得像偷了我东西的小偷,这果真是有够奇怪。”他找上门她搬家,问房东她搬到哪儿?房东没说不知道,反而说,就算知道也不会告诉他。
这说明了房东知道她搬到哪儿,却受托守口如瓶。
“这年头不流行报恩。”寇玫瑰淡淡的反应。
这丫头就是要和他划清界线就是。“不报恩也成,可我弄坏了别人的东西,将它还原还是必要的吧?”
“还原?”她怔怔的看着他,不明白他话中意。
深知自己对异性的魅力,叶逢春从不吝惜展现自己可以增进魅力指数的笑容。
他慢条斯理的开口道:“虽然那天晚上上床的事在意料之外,可却是不争的事实。”清楚的看到有人的脸明显的红了,嘴角不禁勾起一抹坏心的笑。“你的第一次就这样没了,而且不是和自己喜欢的对象,我真的很抱歉。”
寇玫瑰红着脸瞪他。这男人够坏!
“你想说什么?”她的心跳加速。
“我认识不错的妇科整形医生。”
“妇科整形医生?”干啥忽然提这个?
“咳,我想我欠你一片处女膜。”
轰地一声,寇玫瑰的脑细胞给炸得尸横遍野,一时间脑袋当机、短路。
她的脸红得像煮熟的虾子,红艳艳的小嘴还微微颤动。“处、处……”
“处女膜。”她没听清楚他不介意再说一遍。真的,这一点也不麻烦!
她既尴尬又恼怒,“不必如此麻烦!”
这人真是顶级无赖,绝对的恶男!怪不得外面传他是“脱轨绅士”,标准的花花公子。可她在见识他这一面之前,却先看到了他最好的一面,这才……才……
“一如你不接受我的报恩,我也不喜欢欠人人情,那最好的方法就是我让你损失了什么,就奉还什么。”他笑得很诚恳,一点也不虚伪。
“不需要!”她的脸还是红的。
“可我认为很必要,更何况我弄坏的东西,你怎能阻止我修复它呢?”叶逢春一本正经的说。他皮厚过墙,加上忍功了得,要从他表情看出他此刻在内心其实已经笑到倒地打滚是不可能的。“现在医学科技发达,处女膜再造只是小手术,你只要忍着点,很快就可以『完璧归赵』了,再造童贞一点也不难,真的不难!”
“……”她的脸快烧起来了!还有,完璧归赵不是这样用的!
见她窘得巴不得自己瞬间消失,他进一步说:“你要是担心再造手术是别的不认识的医生执刀不好意思,虽然那不是我的强项,可……”
她只差没哀嚎求饶,即时阻止他往下说。“停!你说你要报恩是吧?”
他眨眨眼,很委屈道:“可是你说不需要,所以我才想『完璧归赵』。”
又……又来了!她的头好痛!“我改变主意了,我、需、要!我非常需要你的报恩。”来吧来吧,要报恩就来吧!再不让他报恩,她怀疑她会被他的话“炸”到尸骨无存而死。
“真的吗?”
她在心中叹了口气。“你高兴就好。”
“可我改变主意了。”
寇玫瑰错愕的瞪住他,心中升起了不祥的预兆,悄声的问:“你改变了什么主意?”
“你放心,我不会强押你去动手术的。”他挑着眉,有趣的看着她松了口气的表情,忍不住又补充了一句。“虽然我很想。”
她毫不掩饰的瞪了他一眼,不用伸手去摸都知道自己脸上的红晕始终没褪下。这男人……这男人……为什么她收集到的资料中,没有此人其实喜欢开黄腔和恶作剧这两点?她是不是了解他太少、太表面了?
“你要怎么报答我?”她可不想他口中的“改变”是太震撼的。
“这个啊……本来我想用钱打发了事,可我发现这样实在太侮辱人了。”她帮的忙太特殊,以钱报恩变得有点……咳咳,怪异!“我想过,报恩要不流于草率、有诚意,那得让我先了解恩人,了解之后再谈报恩法似乎比较实际,你以为呢?”
不知道对方欲意为何的时候,她通常保持沉默,以静制动。
这一点叶逢春也注意到了。他的救命恩人很有趣!
她究竟是少年老成呢,还是慢半拍?嗐,十七岁的少女啊……他宁可相信她是后者。“沉默是表示默许吗?”眉一挑他自顾自的说:“那好,我现在要开始来了解你这个人了。”说真的,他这人不喜欢浪费时间在无趣的事情上,而世上让他觉得有趣的事情又很少。
寇玫瑰是救过他,可,报恩的法子何其多,他实在没必要赔上时间和她周旋,但他不否认,她对他而言是特别的。
怎么个特别法?
就像那天晚上的事明明是他受人恩惠,也……咳,也顺道把人家吃干抹净,而且人家也很阿莎力的不要他负责,后来为了和他保持距离还逃得不见踪影,可为什么事后他老是有一种……
像是吃了闷亏的莫名其妙感觉!
寇玫瑰给了他不同于以往女人的全新“诡谲”感受,她像是一片火红中的唯一一点白净,让人很难不注意到她,继而想去接近了解。
因此报恩是手段,了解寇玫瑰才是目的,因为她似乎有太多太多秘密。
秘密啊……人人都有秘密,别人的秘密事不关己他也懒得去知道,可当别人的秘密牵涉到自己的时候,他不得不去知道吶!
“你要如何了解我?”她的神色慢慢缓和了。
“日常生活里多接触就会多了解,所以以后多见面吧!”他看着一个钟头前她在雪地里捡起的几本书,拿起其中一本。“《一千零一夜》?”他随意的翻动。
她有些尴尬的将书拿回来。“这是女生喜欢的书,男生看这个有点奇怪。”而且还是个二十几岁的大男人!
叶逢春笑着把书又拿回来手里。“女星拍的写真不也有一堆女人抢着买?好书是不分读者的性别、年龄的。这本书就借我吧!”
寇玫瑰看着他,然后开口说道:“只有真的非常喜欢的书我才会花钱买,因此我不太借人书。”
她八岁的时候就接触了这本书,除了觉得里头的故事很好玩、很精彩外,并没有特别的感觉。一直到她十六岁在外国又重新翻了这书,这回她注意到的不再是被讲的那些精彩故事,而是讲故事给那暴君听的聪明女孩,以及她和国王之间的微妙感情变化。于是她掏钱买书了。
接着她又说:“真的借出,为了确定对方真的有用心在看,我会和对方交换心得。”
叶逢春扬眉。“压力不小。”他笑了笑,“那也好,我很少花心思在这种读物上,也许可以得到什么启发也不一定。”他看的几乎是专业书籍,医学外的书都只是打发时间,现在居然有人要他看完童话还要有读后感?
鲜!挺鲜的!
只是他不知道到时候他的心得,会不会听得寇玫瑰一口鲜血就这么飙了出去。
欸~要了解一个人原来还挺不容易的!
第二章
“红心A、方块A、黑桃A,最后梅花A……”女孩看了下排出来的扑克牌,然后开口对寇玫瑰说:“第一张出现的牌是红心A,那表示是你先喜欢上对方的,再来是方块A,表示在你喜欢对方的同时,情敌就存在了。
“黑桃A是代表你喜欢的那个人,他和你之间一直有着情敌阻碍,这个男人只怕和你不是这么有缘。而喜欢你的男性梅花A又被黑桃A隔得老远,要你心动恐怕很难。”褐发美人一面将牌继续往下排,一面解释着卜算结果。
二十分钟后结果出来了,看着那一组乱牌,她索性将牌糊了。
“萝丝,我早说过叶逢春不适合你。”褐发美人今年二十,名叫爱丽丝。安得森,是寇玫瑰到美国来的第一个朋友。两人同在一家花店打工,继而成为无话不说的好友。
美丽的爱丽丝是哈佛医学院二年级的学生,却对卜算很有兴趣,也因此常被取笑是矛盾个体。
“我知道。”
“他是有名的花花公子。”
“嗯哼。”有情敌啊……她想着爱丽丝方才的话。对于一个花名在外的男人而言,要没有情敌只怕很难。
“那你还不放弃?”
寇玫瑰但笑不语,在心中幽幽一叹。
爱丽丝瞪着她。“喂,你到底喜欢他哪里?又是何时喜欢的?比他帅的男生对你有兴趣,你还拒绝呢!难不成你真的是从刚来美国见到他的那一刻起,就一见倾心了?”
说真的,叶逢春是哈佛医学院的助教,可萝丝并不是哈佛的学生,要见他还真的不太容易。
见好友没否认,她声音高了八度,“小姐,你不会第一次见到他就芳心暗许了吧?老天!那时候他全身是血欸!”
“处在车祸现场,他又是医生,要全身干干净净有点困难吧?”一年前她刚到美国,在花店打工,当她和爱丽丝正整理着当日收到的进口花材时,忽然在距离花店不远处听到了车子刺耳的煞车声,接着是近似爆炸的巨响,她和爱丽丝慌忙的冲出花店一看究竟。
只见一部超速的车子冲上安全岛,滑进了逆向车道和来车撞个正着,两部车子里都坐了不少人,鲜血染得车祸现场一片触目惊心,这时有人快速的穿越了围观人群,高声说道:“我是医生,请让一下……”
可能是在美国看到和自己一样的东方人,而且又是这种情况,让她忍不住对那位医生多看了两眼。
站在一旁的爱丽丝在看清楚对方后,忽然脱口而出,“叶逢春!老天,他就是哈佛医学院的天才叶逢春!”
“叶逢春?”名字听起来像中国人。
“他才二十五岁,已经是哈佛医学院的助教了,厉害吧!”
寇玫瑰眼睛一直盯在十余步距离外的叶逢春身上,他正在对车祸的伤患施救,虽然他身上、脸上都沾上红艳骇人的鲜血,可他认真的样子和心系病患、努力想救活对方的神情,让他连身上的血迹都变得神圣!
剎那间一股陌生的暖意熏心,令她更加移不开视线,她看不见围观的群众、受伤的伤患,她眼底只有那个叫叶逢春的人,此时此刻,叶逢春就像是聚光灯打在身上似的,她只看得到他!
动心的感觉是什么样她不知道,但……这就是心动的感觉吧?她想。
这也就是后来她厚着脸皮,频频拜托爱丽丝打听叶逢春的原因。
“叶逢春是情场老手,我不认为你这嫩娃能满足他。”爱丽丝忍不住碎碎念。
她可以理解女人喜欢叶逢春的原因。他长得帅、年轻且有崇高的身份地位,又出身医学世家,这样的男人的确是许多女人会投怀送抱的对象,可萝丝……
她才十七,十七岁的少女还不懂得权力金钱的迷人,还不知道“条件”才是男女交往的正道,她喜欢叶逢春和喜欢叶逢春的女人是不同的,她的喜欢并不涉及他的条件地位,是全然的喜欢和完全的崇拜。
说真的,这叫她有点担心,因为就她所打听到的叶逢春,他喜欢的女人最好是因为“条件”而喜欢他的,如同他最常说的一句话──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
但好友可不是钱能解决的问题,她怀疑他要如何解决?
她笑了,慢慢的走到落地窗前,拉开帘幔,“我也没想过要满足他。”外头又下雪了,雪花慢慢的由天而降,隔着窗子看它,它美丽而如柳似絮,可一伸手触摸却很快的消失化成水,自以为是的温暖根本留不住它。
“他就像是国家公园美丽的风景,很多人喜欢,可却没有人能真正拥有。有些人选择远远的欣赏,有的人就近参观,有些人看过了就算满足,有些人则选择买些纪念品,或是拍照留念。”
“你是后者?”
寇玫瑰回眸一笑。“我选择了非法盗采。”
她什么都跟爱丽丝说,包含叶逢春被“盗垒”一事。
爱丽丝怔了一下,笑了出来。“噗!哈哈哈……小姐,你真的很宝欸!这样的事你也可以说得这么轻松。”
寇玫瑰敛去了笑容。“我知道你担心我迷恋叶逢春会受伤,可其实我很清楚我不会是他想要的那个女人,所以,我不会奢望他终会是我的。但我却想要当有一天他拥住了他最终的那个女人时,我在他心里不会因为她而消失。”她要他记住她,要他深刻的记住她,因为,她现在也是这样深刻的记住他给的记忆。
对于她第一个喜欢的男人,她放弃了一些小小坚持,让一个男人在她心里占了些位置,让自己平静如湖面的生活扔进了一颗小小石子,她知道小石引起的涟漪终究会平息。
她想,这和她一贯维持的平静生活抵触并不大。
她才十七岁,她的未来还很长,她也明白叶逢春可能不是她最后一个男人,可她却知道,他在她心目中绝对是别人无法取代的。而她……
也希望以这样绝对的姿态存在叶逢春心中。
“你们东方人的一些想法还真奇怪!”爱丽丝收妥了扑克牌,重新戴上眼镜。
医学系的课还真不是普通的重,连一向号称打工女王的她,都得把所有工作辞了专心念书,她一向不是什么天才型的人物,不用功专心一点可不成。
在寇玫瑰拉开门要出门之际,她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叫住她。“萝丝!”
“嗯?”
“你不在家的时候你妈妈打过电话,她没再打你手机吗?”萝丝的妈妈她见过,是个个儿娇小的东方美人。
“我的手机难道又没电了?”她掏出手机看了看,果然又没电了。“没关系,我再打给她好了。”
“这手机是不是有问题?不是昨晚才看到你在充电?”爱丽丝提醒她。
“好像是欸!”这手机是爱丽丝换了新手机后,把旧的给她用。她也说了,将就点,这家伙只怕撑不久了。
“注意一下那『家伙』,它没事会很自以为是的替你关机,拒绝工作。”当它还是新手机时就有这毛病,只是后来修好了,现在怕是年纪大了,又在耍个性了。
“好。”她偷偷的看了下表。快三点了,再不走要来不及了!
说着她匆匆忙忙的就往外冲。看着她那急吼吼的样子,爱丽丝忍不住好笑。
这个性沉稳的“小老太婆”真的很好笑欸!明明还是个十七岁的少女,尤其东方女性看起来又比西方同龄女子小,第一次看到她,她还以为花店老板违法任用童工呢!原来“儿童”已十七。
萝丝有着十七岁的躯壳,可她怀疑她身体里其实住了个六、七十的老太婆!
她太沉稳了!私底下她还曾想过,萝丝是不是由儿童直接跳到老年,略过了人生的黄金岁月?否则怎会让人有这样的错觉──小姐她其实没有年轻过?
直到她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她看到她很“青春”的一面。
哈哈哈……真是太好笑了!
她们中国话说得好,果然是民以食为天吶!
瞧,平时走路、做事慢吞吞的她,为了吃还是可以由乌龟立即变身为马儿的,只是……
那东西真的有这么好吃吗?
香喷喷、热腾腾又QQQ嚼劲十足的大菠罗起士面包!
呵呵,比脸还大的面包看起来就是有份量,而且这种面包一定要热热的吃,一口咬下,里头的起士既香浓又有如同口香糖般的嚼劲。
真是好吃得不得了!
每天供应二十个,下午三点左右出炉,售完为止。可说真的,即使数量,时间明确,要抢到面包还得要靠那么一些些运气。
像今天,她到的时候还不到三点呢,可她也只能抢到一个。
捧着面包,她直奔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