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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说边退,还是逃不过纤纤十指扣留。
“可是我听说你受枪伤,全身上下被打了七、八个孔──”
“被打七、八个孔还能在这里作威作福吗?”正义之师终于受不了地打岔,救众人于水火。“谣言止于智者。”
换句话说,信的人是笨蛋。
“嘿。”林凤吟像刚发现有第三人存在似的怪笑一声,忽略对方带刺的暗示。“原来你也在这啊,对不起哪,我太担心志尚,一时之间没有把你放在眼里,你不要见怪喔。”
只有一时之间吗?严肃味十足的东方眼迅速闪过疑问,对于她的歉意也抱持怀疑的态度。
“不要紧张,只是一点小伤。”男主角坚持和气生财。
“小伤也不能等闲视之。走走走,我带你到医院包扎伤口。”
“不用了吧。”让美人担忧是男人莫大的虚荣与自得,不过这也太扯了,只是一些小擦伤。“我洗个手就好了,只是一点小破皮而已。”
“不行啊!万一感染狂犬病怎么办?”
呃……封志尚笑得尴尬。
“他又不是被狗咬。”凉凉的讥诮飘来。
林凤吟听了冒火,身为中正第一分局名草封志尚后援会主席兼第一号死忠Fans兼总召集人兼护卫队等等等的她,怎么能忍受他人对自己拜倒的西装裤主人如此轻蔑。
“你是他的搭档耶!看到他手受伤,还不知道要带他去医院给医生看吗?”
“一点小伤而已。”任裘靡非常冷静。
就是因为这样过凉近冷的态度更让林凤吟生气。“任裘靡!”
“裘靡、志尚,老大召唤。”
老大,是他们对组长吴东明另一个称呼,经过当事人认证可以公开发行、口头相传的称号。
任裘靡点头做回应,封志尚则是对传话的同事招手喊声:“谢啦,马上去。”
由此便可窥见两人面对人事的态度迥异。
封志尚起身欲跟搭档一起进办公室,却被林凤吟拦下。“不行,你要先到医院处理这些伤口。”
“不用那么麻烦。”唉,他是很感谢林凤吟的好意,但真的只是一点擦皮小阳,不必费这么大劲。
“我坚持。”美女脸上是捍卫偶像的坚毅。
“老大在等我。”
“不行。”
两方僵持不下的情况直到第三边势力介入,才有转圜余地。
漆了红十字的白色急救箱从天而降,压上林凤吟丰满的胸脯。
“与其在这边吵,不如你做白衣天使帮他包扎上药,男人总是喜欢会心疼,呵护自己的女人不是吗?”属于Billie Holiday的中音域,却又带点薄荷糖的凉冷气息的声音淡言道。
“这还用得着你教!”真是的,她怎么没想到这一招。“来来来,先坐好,我替你消毒上药。我以前学过紧急救护,很会包扎伤口。”
“那就好,我先过去,你慢慢消受美人恩。”任裘靡转身,懒得理睬搭档的反应。
封志尚只能望见她的背影消失在组长办公室里。
她来是为帮他包扎伤口的吧?他猜想。
对这位少言冷淡的搭档,合作了半年多,他对她还是不太了解,只知道她办案认真,待人冷淡。
其余的,很惭愧,还是一概不知。
老大有交代,任务派下来,手脚要勤快,绝不能懈怠!
任裘靡与封志尚出外勤来到案发现场,向负责封锁现场的员警出示证件、在工作日志上签到,先后弯腰钻过黄色的现场封锁带。
“警官!”驻地派出所员警打了招呼,得到一冷一热的回应。“报告,据报案民众声称,大约一点半左右听见这间屋子传来枪响,所以报案。我们来到现场之后发现死者躺在卧室床上,胸口中弹。”
任裘靡提问:“法医和检座?”
“已经在路上了。”
“有找到弹壳吗?”封志尚一边扫视卧室四周,开口问。
“报告,在这里。”员警摊开掌心。“我在客厅发现的。”
任裘靡看看员警光裸的手掌,声音冷然:“你不知道搜证要戴白胶手套?”
“呃……”第一次受理命案的年轻员警心虚垂下脸。“报告,我、我忘了……”
“别这样。”封志尚皱眉,不赞同她过份冷绝的口气。“看他的样子也知道刚当警察不久,你是新来的吧?”
“是的。”
“以后注意就好了。”他拍拍新人的肩,有点埋怨任裘靡对基层员警的态度。
就算警察和警官的官阶不同,他也不认为可以摆出官僚的样子,当然官派样子并不可取,不过连主管都当不上的警正三阶,一样属于基层警力,有什么资格摆出不可一世?
和刑警同僚可以用这种态度他不反对,老鸟还犯这种错真的该打屁股,但面对一般员警,他并不赞同。
派出所员警和分局刑警的关系就像兄弟一样,对弟弟和蔼可亲一点也是应该的,他是这么想,再说一般情况下弹壳上不会有指纹。
“是没有指纹,但检验时多出来的指纹会给鉴识人员添麻烦你不知道?”一派公事公办的态度。“你忘记上次有个立委收到装有子弹的威胁信,把子弹一个接一个传着看,留下一大堆指纹破坏证据的事?”
任裘靡的声音飘来,封志尚才知道自己大意把心里想的全咕哝出来。
“我记得,但这次──”
“我来了,死者在哪?”气焰高张的声音扰乱乍起的争执。
“检座好!”外头一声声招呼打得响亮。
先是拿着医事包的法医向两人打过招呼走向床榻,接着是一名衣着光鲜时尚的女人走到门口。
“你们是承办的刑警?”
美女!封志尚忍不住吹了声口哨。“你是检座?”美艳得几乎不可方物。
“如假包换。”女检座启唇微笑,似乎已经习惯接受赞美的目光。
相较他的惊艳,任裘靡表现得很冷淡,连招呼都不打。
就是因为这样,让女检座特别注意她。“你是──”
“我叫封志尚,中正第一分局第三组。”自动送上门。
可惜被打了退票。“我不是问你,我是问她。”如果杨洛像这个男人一样垂涎她就好了,女检座暗叹,转移目标。“你叫什么名字?”
任裘靡只是轻轻扫过美艳的身影,注意力回到现场。
有个性!“我欣赏你!”这是天性使然,她老是欣赏和她不对盘的人物。“封志尚,她是你的搭档吗?”
封志尚抿抿唇,对于搭档比自己更受女性青睐的事情挺不满的。“是的,她叫任裘靡。”
“如果没事的话,请你让开。”她挡到她的路了。
“我也想象你一样有张中性的脸蛋,有没有人说你长得很俊俏?”
“你在妨碍搜查。”床榻方向传来法医低沉的警告。
“是是,杨法医大人。”啧。
任裘靡越过检座往客厅走。
“对了,两位如果有空的话,把书架后面暗房里的人一并带走吧。”女检座这边凉凉说道。
在场所有人抬眼扫向口出惊人之语的检察宫。
“奇怪了。”女检座才觉得有鬼哩。“你们没有发现死者是个摄影师吗?我刚跟死者的邻居嗑牙,他说死者家里有间暗房,大厦管理员老伯又说死者晚上有访客,难道你们不知道吗?我左看右看,找不到暗房也没看到人,只剩下这里没有探过,你们不觉得那个书架后面很可疑?我知道有不少知名摄影师喜欢把暗房设计得像密室一样,说不定死者也是。”
喀、匡!书架后面传来细微声响。
任裘靡与封志尚两人对看一眼,前者以手势交代其余人等离开卧房后,执枪面对书架,后者准备推移。
再交换一眼,开始动作!
书架“喀”地应声往旁边移,露出暗不见光的黑色空间。
“不准动!”
暗房里,一名女子气愤地瞪着刑警。
第二章
“我说不知道就是不知道。”
被带到侦讽室的女人双手环胸,坚决不与警方合作。
封志尚躺进椅背,拿眼前的女嫌疑人没辙。“小姐,这也太离谱了吧,人就死在你面前,你会不知道是谁杀的?还有为什么而杀?”
“有没有烟?”
“没有。”他不是瘾君子,怎么会有烟。
“我想抽烟。”
“只要给你烟就会配合我们警方办案?”
“我考虑。”
天生的女性拥护者、后天禁止刑求的规定使然,他起身找烟去。
“用不着对她那么好。”任裘靡手上拿着文件夹进门,同时按下搭档肩膀。“这个女人是张再重的女人,叫陈娟娟。”
张再重!通缉有案的枪击要犯,走私枪械和林森北路枪击案的嫌疑人!
闻言,女人白了脸,更证实她的话。
任裘靡将文件夹丢在桌上,靠在桌沿。“好了,可以说说张再重为什么要杀害死者了吧?”
“我……我不知道。”嚣张的气焰就此荡然无存。
“是不知道还是不想说?”她步步逼进。
“我……我是真的不知道!”陈娟娟突然无预警掉泪大哭。“你们不要逼我!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去的时候他就已经死了!我什么都不知道,呜……”
“不可能。”淡淡的声音不带一丝同情,冷绝得让人打哆嗦。
“讯问嫌疑人有必要那么凶吗?”封志尚出声:“还不确定对方是犯人,而且还是个女人,你身为女人就不能站在女人的立场对她和颜悦色一点?”
“呜哇哇……”陈娟娟配合地加强音效。
“你一定知道张再重人在哪里。”任裘靡再次逼问。
“我早就跟他分手了,怎么会知道他在哪里,呜……死的这个人是我的男朋友!我已经够难过了你还想怎么样!呜呜哇……他死了我也不想活了!我不要活了!出去以后我要怎么见人啊!哇哇……你们让我死了算了!一枪打死我,让我跟他在地下继续做情人算了!哇哇……”
负责侦讯的两人交换一眼,注意力又立刻被女嫌疑人再度哭哮引开。
封志尚赶紧抽张面纸给哭得满脸泪的陈娟娟。“你看,她已经哭成这样,不如等她情绪恢复平静再问吧,也许是张再重因妒杀害死者。”
“一定是这样!他一定是恨我,呜……”
“哭得很精采,可以去角逐金马奖了。”陈娟娟也是前科累累,目前还有诈欺案在身,一样是警方要抓的人。
“我没有、我没有,呜呜……你冤枉人,呜……我不要活了……”
“陈小姐,你别哭,只要你跟我们警方合作,告诉我们他人现在在──不,是有可能会在哪出没,我们一定会帮你。”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呜呜……”又是一波泪眼攻势,哭天抢地。
哭得真可怜。“裘靡,你就不能站在女人的角度为她想一想吗?她也许是被害者。”
“就是站在女人的角度才要她说实话。”
“什么意思?”
“陈娟娟目前有案在身、是常业诈欺犯,就算这件事跟她无关、她不知道张再重的下落,也是免不了吃牢饭。”
陈娟娟哽咽,一张脸更是惨白。
“坐牢的日子并不好受这点她应该很清楚。”
“你这是威胁。”
“你到底是哪边的?一直帮她说话。”
“我是尊重人权。”
“我是陈述事实──一个女人孤零零地蹲在牢里,就算张再重在外面花天酒地、逍遥过日养女人,她也不可能知道,更管不着,我记得……他有个老相好在花×花酒店,花名莉莉的,说不定──”
趴在桌上大演六月雪窦娥冤的陈娟娟突然粉拳一捶,面目变得狰狞。“他敢!被人拍到贩毒的照片还要我收尾!哼!以为我是笨蛋吗?把他藏在龙山寺附近的小屋就是要防他背着我去找那只狐──”
宾果!封志尚一弹指,收回怜悯的表情。“原来是为了灭口啊。”找到杀人动机了。
她、她刚说了什么!
意识到自己露口风,陈娟娟震惊得脸色青白交接,怒目直瞠两人。“你、你──你们在套我话!”
“这只是侦讯的技巧之一。”封志尚笑说,伸手欲拍搭档的肩,怎知人家闪了不让他扑空,真糗。
“龙山寺附近的小屋。”他重复。
陈娟娟喊得那么大声她会没听到吗?啧。出动逮人去。
“等我啊!”这女人老是偷跑。封志尚赶忙起身出动。
走到门口,不忘回头谢谢对方与警察的合作。“多谢合作,我们会将感谢状寄到女子监狱给你的,陈娟娟小姐。还有提醒你,下次假称死者是你男朋友的时候请先确定一件事。”
“什么事?”三个字几乎是咬牙出口。
“性别。”他笑得弯起桃花眼。“死者是个女人,虽然身材穿著打扮很中性,但她是个女人,除非你改变性向,否则实在很难让人相信。告辞,后会无期。”
两人一前一后离开侦讯室,把陈娟娟交给负责诈欺案、正在外头等着带人走的同事。
“你们不是人!”陈娟娟的怒吼声杀出侦讯室。
“是你有眼不识泰山,不知道他们是谁。”进来接手的两名刑事笑说:“他们是局里最有名的冰火搭档,问案是出了名的,以后罩子放亮点,别把我们警察当白痴耍。”
依照陈娟娟的口供,成功逮捕涉案的嫌疑犯交回局里给值班同事,下班回家已经东方天空微露鱼肚白。
任裘靡走出分局,正好与一窝蜂媒体记者擦身而过。
可怜的组长又要面对新闻媒体的麦克风攻势。
他们组里的老大,只会对手下部属叮咛、东吆西喝,要面对媒体,还得再练练官腔才行。
拉直风衣领口挡去凌厉的寒风,任裘靡叼根烟,点燃,吐出清晨第一道尼古丁提神。
轻拨开遮眼的额发,想象起长官欲哭无泪、欲振乏力的表情,她忍不住嗤出声,决定早点回家早休息。
“裘靡!”身后搭档熟得快烂透的声音拦住她脚步。
风衣衣襬在空中划出半弧。“有事?”
“你要回去了?”
“废话。”又吹出一道白烟。
“女人不要抽烟。”要他说几遍才听得进去。“对身体不好也不好看。”
“你管得真多。”是工作上的搭档可不代表他能管她的私事。
“我是为你好。”
“真为我好就不要烦我。”熬了一夜,没有人脾气会好。
“我送你。”
任裘靡似笑非笑,执烟的手指向靛蓝色的天空。“天快亮了,你不必发挥可笑的骑士精神。”
“我是你的搭档。”
“工作上的搭档。”她说得实际,也没有一点想跟他深交的念头。
封志尚无可奈何瞅着她。
半年多来,她始终都是这样,明明是搭档,可笑的是除了行动电话号码以外,他对她的事什么都不知道。
眼见同僚搭档相处如此融洽,他和她却一直格格不入。唉,他也想和搭档有说有笑,像哥儿们一样混在一起啊!
虽然说她是个女人,身手、办案的气魄却不输男人,射击命中率近九成、破案件数也是局里数一数二的,但就是──
个性太冷,除非必要,不会主动跟同事交谈。
怪的是,她的人缘并不差,不会被过度排挤也不会被刻意分化,归属独行侠之类,好象大家都认同她的冷淡,接受她这样的性格。
唯一不能接受的大概只有他。
但他情有可原啊!他跟她是搭档耶,是一天到晚出外勤都在一起的搭档耶,是天天都待在冰山找不到火取暖的直接受害者耶!他绝对有资格抱怨搭档的过于冷淡,害他不时觉得自己身处西伯利亚高原的冰天雪地吧!
他撇开第一次见面的龃龉,决心和她交个朋友,偏偏她不领情,老是送他冷水加冰块,半年下来,他快入籍爱斯基摩,移居阿拉斯加了。
能不能──释放点温度给他,一点点就好,他不贪心。
无聊,叫住她却半天不吭声。“没事的话我走了。”
咻──冬风凛冽,卷起脚边枯叶一片。
喀喀喀……被留在原地的封志尚冷得直颤牙。
“就不能交个朋友吗?”他咕哝。
真是不明白她怎么能冷成这样,媲美绝对零度。
咻──寒风再来一道,鼓吹鸡皮疙瘩起立举行朝会唱国歌。
唔,好冷!
不行不行,他要快点回家抱棉被。
单身刑警的悲哀就是办案熬夜,回家抱被,呜──
十二月的寒风阵阵,像刀子似的刮得皮肤又干又裂。
刚过六点,天还带着一抹暗沉得压人喘气不过的靛蓝,路灯未歇,稀疏的霓虹灯与红绿灯各自以独有的节奏变动闪烁,没有点缀台北不夜城的味道,反倒是增添不少的寂寥。
任裘靡走在回家的路上,其实并不想回家。
一个人的家,说穿了,也只是供她睡觉的地方、一个定期缴费的旅馆罢了。
沿着忠孝西路往中华路的方向走,平日车水马龙的大马路此时只有零零散散的车辆呼啸经过,隐约带着一点高度开发的城市底下暗藏的颓丧。
也许就是依恋与自己相同的气味,才会选择逛街似的走路回家。
任裘靡再点新烟,无视十分钟前她鸡婆的搭档提出的忠告。
一想起他,任裘靡的细眉就会不由自主弯成扭曲的毛虫状,她已经习惯独来独往办案,真的无法适应身边多了一个一具自动播放功能的大喇叭,不时传送单调刻板的警察规章,然后又自打嘴巴地违反它,在局里嬉笑地请负责文书的第一组女同事帮忙写悔过书。
半年来,她始终无法习惯身边多了个人。
曾经,她是在某个人的身边;但现在她宁可身边一个人都没有。
任思绪胡乱纷飞的时候,一声粗鲁的叫喝及四道人影挡住她去路。
四个年轻人其中两名是新宿味十足的装扮,另外两个是一身黑色皮衣裤,脸上──很遗憾的,没有一丝善意。
任裘靡越过他们,继续自己的路。
“给我站住!”带头少年A鼓着气大喝一声。
可惜目标万分不给面子地继续走她自己的路。
为什么这年头的小鬼连最基本的小混混姿态都没进步?三七步、头仰角三十度,斜眼看人,毫无新意,她心想。
是犯罪模式注定不断重复还是大家取巧下创新,以致台词千篇一律到让人倒背如流?
“拦住她!”又是一句。
不理人的脚步终于停顿,回过头。“要当带头的就要身先士卒,不要老叫自己手下死在前头。”
三名面露不善的年轻人闻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