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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断鹊桥-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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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顾平

【,】

【节日简介】

七夕的由来

七夕,原名为乞巧节。七夕乞巧,这个节日起源于汉代,东晋葛洪的《西京杂记》有“汉彩女常以七月七日穿七孔针于开襟楼,人俱习之”的记载,这便是我们于古代文献中所见到的最早的关于乞巧的记载。后来的唐宋诗词中,妇女乞巧也被屡屡提及,唐朝王建有诗说“阑珊星斗缀珠光,七夕宫娥乞巧忙”。据《开元天宝遗事》载:唐太宗与妃子每逢七夕在清宫夜宴,宫女们各自乞巧,这一习俗在民间也经久不衰,代代延续。

宋元之际,七夕乞巧相当隆重,京城中还设有专卖乞巧物品的市场,世人称为乞巧市。宋罗烨、金盈之辑《醉翁谈录》说:“七夕,潘楼前买卖乞巧物。自七月一日,车马嗔咽,至七夕前三日,车马不通行,相次壅遏,不复得出,至夜方散。”在这里,从乞巧市购买乞巧物的盛况,就可以推知当时七夕乞巧节的热闹景象。人们从七月初一就开始办置乞巧物品,乞巧市上车水马龙、人流如潮,到了临近七夕的时日、乞巧市上简直成了人的海洋,车马难行,观其风情,似乎不亚于最盛大的节日——春节,说明乞巧节是古人最为喜欢的节日之一。

【爱的赞礼】

把全世界的女人都变成你◎赵宁

怎么样能够

把全世界的女人都变成你

那么真好

那么真糟

如果说如果 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你

那么

把你的影子缩小成零点零一厘米

移植在我的心底

那么

我一声迟到了三千六百五十天的叹息

忽然幻化成清越神妙的风笛

偷偷地告诉我



应该找另外一个字代替



我曾经爱过你◎普希金

爱情,也许

在我的心灵里还没有完全消亡,

但愿它不会再打扰你,

我也不想再使你难过悲伤。

我曾经默默无语、毫无指望地爱过你,

我既忍受着羞怯,又忍受着嫉妒的折磨,

我曾经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

但愿上帝保佑你,

另一个人也会像我一样地爱你。

爱是一棵月亮树◎玛丽·格丽娜 周庆荣/译

自从看到你,亲爱的,我就深深地爱上你,说不出为什么,有一种声音,它好似从很高的地方滑落。我仰头,月亮出奇的白,一棵树在悄悄地刻画阴影。

我的心灵,已经被那么多绿色的叶子塞满,看到你,我想把它们编成美丽的叶环。如果有一天,你走出月亮树,这叶环会围绕你,我的红红的唇是绿叶中羞涩开放的红梅花。

你的目光总那么冷峻,我不敢再看月亮,月亮树是魔鬼,你轻轻一跃,像只骄傲的雄鸟,而我的双目只有悲哀,泪水像月光。你可以伸展你的肢体,撒碎月的完整。我这颗年轻的心失去了平衡,站在月亮树下,想着爱的落寞,早升的黄昏星消失了,天上的霞霭在乱飞,我的心却没有归宿。

亲爱的,月亮树结果子么?在欧罗巴,据说月光下的果子是酸涩的。梦中的月亮树永远结不出果子。七叶树上荡秋千有多美妙啊,整个夏天的傍晚都像波浪在摇晃。

我的柔嫩的小手向你张开,如莲花蓓蕾刚刚绽放。在走到你身旁之前,我是一株无忧树。可现在月亮树在我心中建起一座宫邸,为了你,我把一些对我无用的东西都编成月亮树的模样,我的世界里没有你,到处是你。

你又说,爱是一棵月亮树,这一次我哭了。

黑夜,蟋蟀在树林里鸣唧,那曾经灿烂过的微笑,那曾经闪烁过的泪珠,那曾经绚丽过的紫丁香,在你和月亮树面前,都变成了一片白色的死亡。

那么,亲爱的,就让我去死吧!这个世界有太多的匆匆过客,他们都能任意漫游,他们的脚上散发着草香,他们的脸庞,闪烁着喜悦的光。他们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这些对我都微不足道了。

月亮树没有坍塌,我只有无边的悲哀。

约翰在菩提树下弹那把六弦琴,多少个夕阳黄昏,多少个旭日早晨,他弹着同一支曲子,我曾喜欢听见它,但我不能走近约翰,因为,我早已把自己交给了你。你能使人世间一切妩媚动人的姑娘,摒弃虚假的骄傲,拜倒在你的脚下。

爱,是一棵月亮树,一棵月亮树,亲爱的。虽然它不结果子,抑或结出的果子也是苦涩的,但我愿意,亲爱的,我愿意是遮住月亮树的一朵悲伤的云。

【初恋情怀】

你是我天空中划过的凄美◎乌娜姬

认识雨那年,我不过16岁。16岁的季节,本是如花的年龄,但是我的生活却无法阳光灿烂。越来越紧张的战事,牵动着母亲为父亲远行担忧的心,也让我的花季充斥着空袭警报的刺耳尖叫。日本人侵略的步子越迈越大,随着战争的激烈,我们家客厅的气氛也飘浮着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仿佛擦根火柴都会点燃一样,我总是大气也不敢出,望着母亲红肿的眼睛,心里默默地为远方的父亲祈祷。

雨就是在这样紧张的空气中,和爸爸一同出现在我家门前的。

他们的出现,造成如此的惊喜,母亲顾不得大家闺秀的矜持,激动地扑上去,任泪水在父亲的肩头纵横。我呆呆地望着门口那个男人,有一种恍如隔世的眩晕。

他站在门口,早晨的阳光将他的飞行夹克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也许是很久没有好好休息,他的神情透出一种疲惫,但是目光中充溢的却是浓浓的化不开的温柔。我不知道什么叫爱情,曾经在诗词小说中寻找的那份温柔的情感是不是就是爱情,他身边的空气充满了羊皮夹克好闻的味道,从那以后一直到现在,这样的飞行夹克和空气中荡漾的皮革的味道,是我心目中男子汉的标准。

我一直不肯开口叫他叔叔,其实他不过只比我大12岁,那一年他28岁,从南洋回国为国家效力。他们家和我们家本是世交,祖父在国外读书的时候经常承受他们家的帮助,但是他却是和父亲一辈的,我拒绝叫他叔叔,无论父母如何说我没有礼貌,我还是固执地叫他:喂。这是个不伦不类的称呼,我不能叫他叔叔,自然也不能叫他的名字,只有这样含糊地称他了。他笑着,笑影中浮动着淡淡的认可,他是个温文尔雅的人,出生在豪富之家,却没有一点纨绔子弟的气息,永远是和颜悦色的,淡淡的笑容给我梦魇般的16岁带来最灿烂的阳光。我心甘情愿地沉溺在雨带来的阳光中,直到姐姐的回来。

我的姐姐是父母的骄傲,她的美丽在后方的军人家属中闻名遐迩,而且性格极好,学养也高,和她站在一起,毛毛草草的我简直连丑小鸭都不是了。姐姐回来,我才知道,原来他那笑影中闪烁的阳光不是为我,这更像早晨的朝阳,美丽的朝霞只为了正午那瞬间的燃烧,从姐姐和雨的眼睛中我读出了默契,还有我不得不承认的,让我的心开始片片开裂的情感。原来他们早就认识,我终于明白他为什么也不希望我叫他叔叔了。

看着他身上似曾相识的毛衣,我想起去年暑假,姐姐埋头在房间不停编织的日子,今天那编织的作品正大方地穿在雨的身上,似乎早就知道姐姐的到来,它是那样明明白白地向我昭示着一段隐秘的感情,白色刺痛了我的眼睛,还有我16岁的心。

父亲和雨谈起前方的战事,总是忧心忡忡;我知道,父亲再赴前线那是不可避免的事实,而雨也将有翱翔于蓝天的那一天吧。在蓝天翱翔是多么浪漫而醉心的事情,但是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这段飞行旅程是要靠鲜血和生命来完成的。我开始害怕,害怕他的突然离去,害怕他和父亲谈论的关于战争的种种。虽然他眼中的柔情完全是为了我的姐姐,虽然他们的爱情在父母的默许下变得渐渐明朗,但是我仍然愿意,沉醉在我自己的幻想中不能自拔。

有没有人知道一个16岁女孩的暗恋呢?永远站在远方,默默地看着他,任思绪飞向他,任心灵靠近他,可是在他走近的时候又悄然地跑开,如同做了坏事,心头鹿撞。姐姐的幸福和陶醉让我心底的某个角落总是滑过叹息,我的姐姐她听不见啊,她红红的脸,她眸子中透出的信息是如何地折磨着妹妹花瓣一样脆弱的心。

该来的总是要来的,父亲和雨在家中住了不到两个月,就离开了。那天晚饭的时候姐姐没有下楼来吃饭,我知道她的眼睛已经哭得红红的了,现在一定还蒙在被子里哭着,把自己的声音压到最低,不能再给母亲为父亲牵挂的眉头添一缕忧郁了。晚上睡觉前,我跑进姐姐的房间,轻轻地拥抱着她,突然之间我觉得自己和姐姐似乎从来没有这样的血脉相连,我们守护着同样的幸福,祈祷着同样的希望:为父亲,也为他。

灾难从来不以人的意志改变的,先是战事吃紧的报道通过留守在后方的家属们悄悄地传播着,母亲的泪水和忧郁已经把她病弱的身体完全拖垮了,她病危的时候还在轻轻地呼唤着父亲,握着我们姐妹的手,不忍离去。姐姐哭得晕倒在母亲的床边,我知道,这些日子她内心的煎熬比我还要重多少倍。依然没有父亲的消息。

雨阵亡的消息传来的时候,我站在门口,望着他曾经站过的地方,那里他曾经笼罩在阳光中,向我微笑。他是英雄,我没有想到斯文的雨会是那样的勇敢,在万里长空中击落3架敌机后,驾驶着负重伤的飞机再一次撞向鬼子的飞机。他的生命,他的爱情,在蔚蓝的天空中划过一道永远的痕迹,深深地刻在姐姐的心头。我伸出手,抱住的不仅是空气,还有伤心。

姐姐在楼下呆呆地坐了一天,脸色苍白。她什么也没有说。

我的姐姐一年后死于肺病。正是秋叶红满山的季节,姐姐的嘴角凝固着动人的微笑,我知道她在那个世界见到了雨,这个永远成为我初恋的男人。

拉开窗帘,已是傍晚,残阳如血。

暮色中依稀有一道光亮划过长空。

我知道,那是雨永远的凄美。

我的初恋◎戴军

记得初恋时,很年轻。

初中毕业以后,我进了上海的一家化工厂,一个刚走上社会的孩子,对未来的生活是没有丝毫想法的。

现在想起来,当时的那些超重体力的活,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应该是一种惩罚吧,谁让他不想在学校里读书呢。

因为个头的原因吧,我被分到的工段,应该是全厂工作强度最大的地方了。领导找我谈过心,说你这孩子本质不错,先在最艰苦的地方干着,表现好就让你去团委上班。

所以,我就乐得屁颠屁颠地去了。

工作时间是“三班倒”,就是三天早班,三天夜班休息一天,然后三天午班,工作性质是挥铲子铲铁泥,拉劳动车,一天干下来,整个人是黑色的,很像煤矿工人。

但我咬咬牙还是能撑过来的。

也许是年轻吧,把这些活干完以后,我还有精力到处游逛,一个一个车间去找同龄的孩子玩。

一直走到三车间,我见到了她,就走不动路了。

她叫小青,很瘦但很美,工作服穿在她身上空旷得可以变魔术。

她把一头天然卷曲的长发塞在帽子里,后脑勺好像长了一个包。

每天,我一看到那个后脑勺上长“包”的人,心头就像小鹿乱撞,我和她翻三班的时间是一样的,找了个机会,我们就认识了。

从此,我每天只要一干完自己的活,要找我的话就得去三车间了。

我矫健的身影出现在了小青的工作岗位上,帮她开阀门,关管道,投原料,抄数据,打卡,买饭,还有就是接送她上下班。

那时的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但已俨然以她男朋友的身份自居了。

小青的歌唱得非常好,轻轻柔柔的,很有几分邓丽君的神韵。

每次上夜班,干完活,我们就坐在锅炉的平台上,我给她讲一些莫名其妙的鬼故事,希望她会吓得往我怀里躲,但她总是笑嘻嘻的听我讲完。

而我是个想像力极其丰富的人,讲着讲着,倒是我自己经常会被自己描绘的情景吓得半死。

冬天的时候最快乐,我们就坐在锅炉边上,把冻得麻木的双脚搁在炉壁上取暖。然后,我就会求小青唱歌给我听,她轻柔的歌声在冬夜里有一种清澈的纯净,暗红的炉火映在她的脸上,一闪一闪的,她长长的睫毛下,眼神是那么的晶莹剔透。

那时候,我觉得她是如此的美丽。

她的歌唱得好,很快就在厂里出了名。我每天踩着自行车载她上下班,她纤小的手搂住我的腰,我觉得好有面子啊。

这一年,化工局要搞文艺调演,她是厂里的代表。作为护花使者,我陪她来到上海市工人文化宫,她选了一首邓丽君的情歌来参赛。

那时候,我还是个愣小子,完全不懂唱歌,每天都央求她在锅炉边给我唱那首歌,她的歌声对于我来说无疑就是天籁啊。

比赛那天,等她唱完了,台下一片掌声。小青就下来坐到了我的身边,她用眼神问我,怎样?我伸出大拇指对她晃了晃,因为我觉得她太棒了!

她的手就紧紧地勾住了我的手。

我们就静静地坐在台下看别人比赛,谁也没有说话,只是把手抓得很紧。

职工比赛,什么表演形式都有,唱歌、跳舞、相声、小品。我觉得小青还是挺不错的,这种不错感觉一直维持到了毛阿敏出场。

那是十年前的事了,我对那一天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直到今天,我还没见过哪一个歌手,可以在台上那么的光彩夺目。

毛阿敏一出声,就把所有的人给镇住了。

她在台上唱歌,其他人的表演一下子就沦陷成了街边地摊的杂耍了。她的身上好像有一个光环,她唱歌的时候,整个光环就一直笼罩在她身上,让人无法直视她。

我和小青坐在那里,手脚冰凉。

回去的时候,大家都有些灰溜溜的。小青靠在我的肩膀上,轻轻地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唱成她那样啊?

我心想:你想太多了吧,这辈子休想了(没敢说出来)。

小青开始唱歌厅了,我理所当然地成了她的保镖。

我们住在闵行,那时候的路还不好走,坐长途车去上海要一个多小时。

我们就每天坐三个小时的车去上海挣五块钱的演出费。

小青唱完歌已将近午夜时分,我们再坐夜间的长途车回家。上海的冬夜是那么的寒冷,破旧的车子里四处漏风,在“乒乒乓乓”的响声中,我们紧紧依偎,相互取暖。

过了那个冬天,渐渐的,请小青演出的人多了起来,她开始一晚唱两三场,她开始有些不愿意我跟着她跑场了。

嘴上虽然没说,但我还是能感觉出来。每次她向别人介绍我都很不情愿,说我是她的好朋友,但别人都能看出来我们的关系。

直到那一天,出了那件事。

那天在厂里,刚吃过午饭,我们就坐在操场边上,看技校的那帮和我们一般大的孩子们踢球。

这时,就听到一声巨响,感觉脚下的土地也有些轻微的颤动。然后,就见厂区的东面腾起了一股浓烟。

然后,一个像飞碟一样的东西旋转着,从天空中高速划过。

我们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知道出事了。

紧接着,又是一声巨响,这次因为“飞碟”离我们比较近,所以响声也就特别的惊心动魄,我们知道,“飞碟”着落了。

我们一群人寻声飞奔过去,只见一个硕大无比的锅炉盖子躺在五车间的门口。

大铁门给砸烂了,大锅盖的前方不到五米处躺着一个女工,已经昏了过去。身体在微微地颤抖,她的两只脚被锅盖硬生生地切了下来。

所有的人都屏住呼吸,看着还在抖动的锅盖,然后看到了女工的那两只脚,在五米以外。这五米的距离,除了散落了两只脚,还散落了一些碎碎的、白白的骨头渣子。

小青躲在我的怀里,已然面无人色,抖得像疾风中的稻草人。

我使劲地抓住她,如果不抓紧她,我想我也会摔倒。

小青回家就大病了一场,然后,她就请长假不来上班了。

而见不到小青的我,不久也离开了化工厂,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活。

我有很长的时间见不到小青,也得不到她的消息。

每次回闵行,她总是不在。不在家,不在厂里,她就像在人间蒸发了一样。而我每次回家也只能待几天,所以,我总是带着遗憾走上南下的路。

在异乡月明星稀的午夜,我也常常想念她。

想念她的歌声,想念她的长睫毛,想念她冰凉的小手,想念我们靠在锅炉上取暖的情景。然后,我躺在八个人一间的宿舍里,蒙上毛巾,静静地流泪。

又是一年的春节,我和全国各地的民工一起挤了几天的火车,脏兮兮地回到了上海。

母亲对我说,小青前两天来过了。

我平静许久的心又狂跳了起来,追着母亲问:小青怎么样了?她变化大吗?她说什么了?

母亲苦笑着道:她过得不怎么好,找了个男朋友,比她大挺多的,她家里就很反对,她和家里闹翻了,现在住在男的家里呢,准备过年结婚。

然后母亲又说:这次是来送请柬的。

我一把抢过请柬,仔细一看,结婚的日期就是我回家的那一天。

我在寒冷的街上狂奔,希望能买到一件像样的礼物来送给她。

婚礼在一家不大的饭店举行,当我找到饭店时,那里已是人头济济,一片喜气洋洋。

当她看到风尘仆仆、一脸憔悴的我时,她愣住了。

伴娘是和她一起长大的小姐妹。除了伴娘,我应该是娘家惟一的代表了。

小青穿着一件白色的婚纱,薄施脂粉,一双眼睛秋水一般晶莹。

拉住她的手,我想告诉她,我依然很爱她,虽然在几千里外,我每天都在想她。

可看着她美丽的脸,我想了一路的话,一句也说不出口了。

她看着我,眼睛慢慢地湿润了。

熟悉我们过往的伴娘在旁边赶紧说:小青,小青,不能哭,妆要坏了,等一下还要拍照呢。

她一把就拉走了小青。

整个晚上,她就这样被所有人拉过来,推过去。

我就坐在角落里喝闷酒,大家都把我当成一个小孩,没人来理我。

一直到酒席散了,我都没找着机会和小青说话。

轿车把一对新人载走了,我和伴娘在寒风中坐车回闵行。

也许是酒喝多了,也许是累了,也许是失恋了,也许……夜风吹来,我扒住窗框,特别的想呕吐。

朦胧中,就听见伴娘在旁边絮叨地说:小青也是不得已啊,她怀孕了,男的比她大十几岁,逼着她结婚啊,她家里坚决不同意她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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