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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据传,而是事实!”叶天一脸淡然的缓缓说道:“血魔门的地仙,今日已经有两名陨落在了我手上,就算在有又有何惧,只要他们敢来,我就让他们有去无回。”
“您今日杀了两名血魔门的地仙!”
叶天的话犹如一枚重磅炸弹,在心云道长脑海中炸开,让心云道长脸上露出了强烈的震惊。
一直以来,在心云道长心目中,地仙属于传说中宛如神灵的存在。
而如今,这宛如神灵的存在,叶天居然说他杀了两名。
他丝毫不怀疑叶天这句话的真实性。
叶天,他了解虽不深,但叶天绝不是吹嘘浮夸,无的放矢之辈。
血魔门两名地仙被杀,虽然让心云道长震惊。但叶天短短半年之多,就从神境迈入了地仙,而且能轻而易举斩杀血魔门两名地仙,更让心云道长震惊。
所以,叶天的妖孽天赋,再次刷新了他的观念。
足足过了近一分钟,他才从震惊之中回过神来。
“叶师傅,既然您修为通天,不惧血魔门,那我现在就去将您的母亲接回来。”心云道长目视面前这个年轻的面孔,依旧有些恍然若梦。
叶天点了点头。
“那我去了。”心云道长说完,迈步走出了殿门。
心云道长离开心云观,正欲展开身法向山下而去时,忽然,身后一道清风袭来,恍然间,叶天与小黄狗已经站在了面前。
“叶师傅,您还有什么吩咐?”心云道长惑然不解的问道。
“一起去吧。”
叶天说完之后,右手一挥,一道灵力涌出,将心云道长笼罩,左手一挥,法器宝剑激射而出,向天际飞去。
在心云道长惊讶的目光之下,身体被叶天灵力卷起,腾空而起,化为一道长虹,以远超飞剑的速度,追上飞剑,最后落在了足有六米之长的飞剑之上。
二人一狗刚踏上飞剑,飞剑速度大增,以数倍音速,向西方天际破空而去。
…………
葫芦花村,位于华夏西方的大山深处。
这个村落属于被遗忘的村落,村民门依旧过着刀耕火种,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生活。这种生活,完全华夏古代的一个缩影。
但这里青山绿水,蓝天白云,与世无争,少了大城市那种压抑浮躁。所以,村民门虽然不富裕,但自给自足,已然够用,他们过得很开心。
…………
村边小溪旁的一块大青石之上,李清风盘膝而坐,正在修炼。
小溪之旁,十几名孩童站在岸边,用手织的渔网,不断向溪水之中游动的鱼网去,好不畅快。
在小溪的另一头,几名身穿粗布棉袄的妇女,正蹲在小溪边洗衣服。一边洗,一边欢快的聊着天。
这几名妇女之中,其中就有方若兰。
方若兰同那些妇女一样,穿着粗布棉袄,脸上洋溢的灿烂的笑容。
来葫芦花村半年多,方若兰从先前的不适用,到现在完全的融入了这座山村。
她身上穿着的粗布棉袄,就是村民门为她缝制的。并不是她没有衣服穿,而是这粗布棉袄虽不好看,但穿着很舒服暖和。
最重要的是,她不想特殊化,穿着与村民们格格不入的衣服。
如今,她过得很开心,只是偶尔静下心来,就会不由自主的思念担心叶天。
村民们也很喜欢善良勤劳的方若兰。虽然只有半年多时间,但村民们已经将她当做了村里的一员。
当然,李清风也得到了村民们的认可。
在村里,如果不是李清风一直喊着方若兰方大妈,村民们定会认为李清风是方若兰的儿子。
因为,李清风完全是将方若兰当做母亲孝顺,不管是什么重活,累活,李清风从未让方若兰做过,都是抢着做。
如果不是方若兰硬要做,甚至于洗衣服这种事,李清风都代劳了。
……………………
“清风哥哥,快过来与我们一起网鱼,这小溪里面有好多的鱼啊。多抓点,等下让方大妈为我们做炖鱼汤吃。我可喜欢吃方大妈做的炖鱼了。”
一名看上去十一岁左右,皮肤黝黑的孩子,一脸兴奋的向不远处的李清风喊道。
“是啊,清风哥哥,你不来的话,鱼可就全游走了。”一名只有八岁左右的孩童,眼见着鱼一条条的向下游而去,一脸的焦急。
“清风哥哥快来啊!”
“你不来,我们就要生气,在也不和你玩了。”
……
又有几名小孩催促李清风来网鱼。毕竟在流动的溪水之中,他们还是难以精准的网到鱼,就算网到,也只有极小一部分,大半都游走了。
李清风这才睁开双眼,面带微笑的站起身,向孩子们走去。
“清风,你可不能让孩子们失望啊,一定得多抓点鱼,不然可不够这么多孩子们吃。”方若兰一边揉着手中的衣服,一边笑着对不远处的李清风喊道。
“方大妈,您放心,只要我出马,这小溪之中一条鱼也别想溜走。”李清风一边笑着,一边脱掉鞋子,挽起裤腿,跳入了溪水之中。
“清风哥哥,你不冷吗?这溪水可冰着呢。”一名孩童惊讶的问道。
“清风哥哥可是武功高强的修炼者,岂能怕冷吗!”另一名孩童理所当然的说道。
李清风是修炼者的身份,不仅是村里的小孩,就算是大人们都知道。因为李清风在山中不知为村民们打到过多少猎物。
野猪,野兔,野牛……各种猎物不说,甚至豺狼虎豹都打到过许多。这些猎物,李清风都是一人赤手空拳,三拳两腿就能拿下。
在村民们惊讶的目光下,李清风才承认自己是一名修炼者。
…………
跳入溪水之中,李清风双手如电的向水中的鱼儿抓去。
每一次伸手,他都能抓到一条鱼。甚至有时出手一次,能抓到两条至三条鱼。
“清风哥好样的,你就是我的偶像。”
“清风哥,我要拜师,向你学习练武,以后抓好多的鱼,打好多的猎物,一年四季也吃不完。”
……
李清风的优异表现,引起了旁边孩童们的一阵阵喝彩。
…………
距离李清风不远处的高空之上,叶天与心云道长悬空而立,遥望着脚下这群传来欢快笑声的众人。
而小狗,就悬浮在距离二人的不远处,打量着脚下整个山村和群山。
对于旁边独自悬空的小黄狗,着实让心云道长惊讶了一下。他实在难以想象,叶天身边的一条小狗,居然都能悬空而立。
叶天既然如此逆天,他身边的小狗当然不一般了。这样想之后,心云道长才释然。
“叶师傅,您的母亲在葫芦花村过的还算开心,比我预想的好多了。”
心云道长原以为方若兰会在这种落后的村庄过不习惯。让他惊讶的是,方若兰似乎过得很开心。
他不知道,曾经生活在武陵市的方若兰,将叶天拉扯大,不知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遭受多少白眼与唾弃。
而在这里生活,反而少了都市之中那种压抑和浮躁,她岂能过不习惯。
叶天面带微笑,目光一直落在脸上洋溢灿烂笑容的方若兰身上。
第两百五十三章 感悟()
过了许久,叶天才将目光从方若兰的身上移开,落在了李清风与那些正在抓鱼的孩童身上。
过了良久,他又将目光转向远处田间,此刻,村内的男人们正牵着牛,耕耘着土地。
叽叽……
一股股清脆悦耳,此起彼伏的鸟鸣声,回荡在山林之中。
飞溅的溪水,溪水中跳跃的鱼群,孩童们无忧无虑的笑声,妇女们灿烂的笑容,男人们脸上滑落的汗水及爽朗的笑声,山林之中欢快的鸟鸣……
这一幕幕祥和与宁静,宛如连接成为了世上最美的乐曲,响彻在葫芦花村的上空。
活了十万年的无天魔皇,从小到大,他都沉浸在尔虞我诈与杀戮之中,每时每刻心都悬着,不敢放下。生怕一个不小心,就遭他人暗算,生死道消。
就算到了渡劫期修为,成就了大魔皇之位,依旧如此。
来到地球,为了尽快的提升修为,不被他人威胁,也为了重返修真界,他的心依旧悬着,不敢放下。
来到了远离尘世的葫芦花村,见到了村里如此祥和的一幕,他的心中忽然衍生出一种,想要留在葫芦花村渡此一生。
一直被他视为力量为尊,修为至上的观点,此刻都有些黯然失色,仿佛不在那么重要。
他不禁自问,变强为了什么?为了能永存于世,与天地同寿,或者睥睨万界,令万界臣服?那最后呢……他无法回答。
况且,修炼到自己理想的境界,就真的能安全,永世不灭吗?
曾经筑基期时,他经常被金丹期威胁。那时,他觉得只要修炼到元婴期,定然能安全,不被欺负。可是当他真正修炼到元婴期时,又被化神期威胁。
他又觉得修炼到反虚时,不被欺负。当他修炼到反虚时,又被合道威胁……
一直到他修炼到了渡劫期,觉得终于可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了。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他又遭受了许多渡劫期修炼者的暗算,依旧无法安心。
无奈,他只能继续攀爬,功法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渡过九重天劫,迈入大乘期。
可是刚迈入大乘期,他就被自己的义女暗害而亡。
就算没有义女暗害,他迈入大乘期,成功飞升成仙之后,谁有能保证以后没有威胁了。
这样永无止境的变强,变强……在变强,让叶天这一刻,觉得很是心累,有一种想要解甲归田之感。
这种感觉刚一衍生,叶天蓦然觉得自己的身体,乃至灵魂,仿佛得到了某种升华,如今的他,是他而非他。
这种感觉只能意会无法言传!
轰!
忽然,一道耀眼的金光自叶天体内溢出,向外辐散开去。
一米,十米,二十米……
这道金光直到辐散到方圆一公里时,才停止了辐散,
此刻的叶天,宛如一个巨大的太阳,照样着葫芦花,乃至周边的整片天地。只不过他散发出的光芒没有那般炙热、耀眼,只有祥和。
叶天五官舒展,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宛如神祇一般仰视宇宙星空,俯视苍茫大地。
“叶师傅,你……”
心云道长望着被金光包围的叶天,满脸震惊的同时,心中忽然衍生出一股想要俯首跪拜之感。
就连不远处正在大量葫芦花村的小黄狗,也是狗眼瞪大,狗嘴微张,显然也是相当的惊讶。
直径达到一公里长的金光,早已引起了所有葫芦花村村民的注意。
“你们看,天空之上那道巨大的金光是什么?”
“金光好美丽啊!”
“传说中,只要天空生金光异象,就有福泽降临大地!”
“那岂不是说,咱们葫芦花村被天地庇佑,有福泽降临了!”
……
这一刻,葫芦花村的所有人,不管是男人,女人,还是小孩,都仰望天空,目睹天空之中巨大的金光。
…………
金光的衍生,让叶天的心境仿佛进入了空灵之境。
他体内的黑洞灵根,忽然发生了变化。由黑暗之色,渐渐的转变成了金色,宛如一个金色圆球一般。
这颗金色圆球依旧充满着强大的吞噬之力。
让叶天惊讶的是,这颗金色圆球同样源源不断的向外溢出浓郁的灵力。这股灵力非常精纯浑厚,远超曾经修真界最好的洞天福地。
…………
翁!
躺在叶天空间戒指之内的无字天书,忽然发出了轻微的嗡鸣之声,金光闪烁。
曾经出现过的阴阳鱼眼,此刻再次在无字天书之中浮现,开始旋转起来。
渐渐的,无字天书之中浮现出了一道模糊的人影。这道人影从模糊,渐渐开始变得清晰起来。
直到最后,叶天终于完全看清楚,那道人影赫然就是自己无疑。
无字天书继续发生变化,最后变成了一棵巨大的神树,这颗神树宛如天地巨柱一般,顶天立地。树杈数以万亿,遮盖天地。
让人诧异的是,在这树杈之上,结着一颗宛如人形的果实。
果熟蒂落,果实从天空之中落下,还未落入大地之时,却消失在了虚空中。
画面转化,变成了一条街道上,而在街道的大青石上,静静的躺着一名襁褓中的婴儿。
婴儿被好心人收养,被遗弃,在被收养,再被遗弃。最后无人收养,流落街头,渐渐长大,以乞讨为生……
这名乞讨为生孩童,叶天很熟悉,因为就是他本人。
乞讨为生的孩童,渐渐长大,从被人欺负,变成了欺负者……再后来,被人带进了魔门,再后来……
画面从叶天小时候,一直到成为无天魔皇,纵横修真界,再到渡过九重天劫,晋升为大乘期被义女杀害,这时,画面忽然消失了。
无字天书重先变成了普通书籍,静静躺在空间戒指中。
此刻,叶天金丹期的壁障,忽然出现了一刹那剧烈的震颤。这股震颤一闪而过,金丹壁障再次回复牢固,不可撼动。
叶天周身的金光,这时忽然开始如潮水一般慢慢褪去,直至最后消失。
灵根为何变成会发光的金色圆球?无字天书中浮现的图像在预示什么?自己体内为何金光闪耀?
刚才发生的一切,让叶天心中疑惑众生,得不到答案。
“叶师傅,您刚才?”心云道长脸上的震撼依旧未消散。
“不知道,好了,我们下去吧。”叶天淡淡说完后,快如闪电般的落在了葫芦花村的村外,他不想因为自己的修为,给村民们带去不必要的惊慌。
“叶师傅,我去将你母亲接来吧,您就在这里等我就行了。”
“一同去吧。”
心云道长说完,正欲前行时,叶天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见到心云道长疑惑的目光,叶天微微一笑,道:“这次我们先不走了,在葫芦花村住上一段日子吧。”
心云道长脸上顿时露出了惊讶之色,微张的嘴巴宛如能塞一个鸡蛋进去。
第两百五十四章 高兴的方若兰()
“走吧。”叶天对着心云道长微微一笑,迈步向葫芦花村走去。
汪!汪!
小黄狗发出几声兴奋的叫声后,快步冲到了叶天的身前,大摇大摆向村中走去,模样神气之极。
心云道长过了良久之后,才欣喜道:“叶师傅,您能来葫芦花村居住,真的是太好了!这地方山清水秀,鸟语花香,蓝天白云,绝对比那大都市住着舒服百倍。”
心云道长也是很喜欢这葫芦花村,因为这里远离城市,民风淳朴。
最主要的一点,他如果和叶天一同居住在这里,交情一定会迅速升温,到时叶天在指点他一招半式,修为定然如火箭般攀升。
两人一狗,就这样迈步走进了葫芦花村。
“你们是谁,为何闯入葫芦花村。”
叶天与心云道长刚走进葫芦花村,就被远处正在耕耘土地的村民们发现,他们一脸警惕的快步走了过来。
也无怪乎他们会如此,葫芦花村地处大山之中,就算离最近的城市,都需要走上半个月(不算晚上),所以,数十年以来,进入村庄的外人寥寥无几。
但凡有外人进入村庄,他们都会心生警惕,毕竟能翻山越岭,费劲艰辛来此,断然不会是普通人群。
一般老百姓,谁会无聊跋山涉水,费劲半个月时间来到这深山之中的村庄?
“贫道刚走不过半年多而已,诸位就不认识了!”心云道长对走进的村民笑呵呵的说道。。
村民们走进之后,也认出了心云道长,一瞬间,他们脸上的警惕色,变成了欣喜之色。
“原来是道长来了,欢迎,欢迎。”
一名身材魁梧,国字脸的中年男子走到了心云道长身前,面带笑容的说道。
他就是本村的村长,钟振江。
心云道长在十年前与半年前均来过葫芦花村,村民们岂能不认识。
“这位小伙子是?”钟村长有些疑惑的问道。
“他就是方若兰的儿子,叶天!”心云道长道。
“小伙子,你这次来是准备接你母亲回去的吧。”钟村长笑着问道。
“谢谢大家这半年对我母亲的照顾。”
看着这些淳朴的村民,叶天脸上情不自禁的露出了一缕笑容。
“村长,这次叶天来,除了接母亲之外,也想在葫芦花村住上几日。”心云道长接着道:“不知可否方便。”
“道长说这话可就见外了,既然是方妹子的儿子,想住多久就住多久!”钟村长说完,转身对周围的其他村民说道:“你们说呢。”
“当然欢迎了。”村民们一个个笑容满面的说道。
“来,外面有些凉,进屋里去坐。”钟村长对叶天与心云道长示意了一个请的手势后,转身对身后一名十八九岁的青年吩咐道:“烨子,你赶紧去将方大妈与清风叫回来。”
“好嘞!”
这名青年爽朗的应了一声后,正欲转身离开。
“不用麻烦去喊了,我想自己去看看我母亲。”叶天说道。
“那行,方妹子与清风就在前方的小溪边!”钟村长说完,又对那名十八九岁的青年,道:“烨子,你就带叶天与道长一同去吧。”
“恩”
烨子点了点头,转头对叶天说道:“叶大哥,道长,你们随我来。”
叶天虽然知晓方若兰与李清风的具体位置,但别人一番好意,他也不好拒绝,所以点了点头,与心云道长一同跟着烨子向前走去。
汪!
小黄狗叫了一声,赶紧屁颠屁颠的跟着叶天身后。
众人这才注意到随叶天与心云道长一同进村的,还有一只小狗。
他们有些好奇,叶天与心云道长为何来葫芦花村,还带了这么小的一只狗。
毕竟,葫芦花村路途遥远,山路崎岖,荆棘遍布,带这么一只狗进来干嘛?总不会是为了好玩吧!
村民门虽然好奇,但还是忍住没问,毕竟这样问有些不太礼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