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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幻之旅-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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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心中掠过一阵歉意,就算我再无聊,也不应该让一个老人瑞在书房里饱受“二手雪茄”的煎熬。
  这是我的疏忽。
  但实际上,我最大的疏忽,并不在于这一根雪茄,而是自始至终,我完全漠视了聂院长此行的重要性。
  我甚至没有细想过,那颗曾经被聂院长衔了数小时的“黑珍珠”,它究竟是用什么质料和技术制造而成的。
  即使撇开“黑珍珠”不谈,聂院长对那座“古物探测器”竟然如此熟悉,就已经是一件很值得研究的事情了。
  可是,我却“没研究之至”。
  直至聂院长突然发出了一阵沙哑的呛咳声之后,我才蓦然惊醒过来。
  只听见聂院长在呛咳之后,又说了两句十分奇特的话。他道:“黄金!喇嘛!黄金!喇嘛!”
  他竟然把“黄金”、“喇嘛”这两句话至少重复了七八次之多。
  我不禁眉头大皱,完全不明白他这两句说话的涵义。
  我在柔软的皮椅上看着他,他却只凝视著书房的另一角。
  我循着他的视线望去,发觉他凝神看着的是我书房的窗子。
  窗子打开了一半,外面淅淅沥沥的,原来忽然又下起雨来。
  黄金、喇嘛、打开了一半的窗子,看来都是完全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
  再加上“古物探测器”内的那颗“黑珍珠”,更令人有着莫测高深、扑朔迷离之感。
  但我却并不重视这一切一切。
  我只是在想,如何能够早一点摆脱这个老人瑞的无聊纠缠?
  可是,就在这时候,我突然发觉那颗“黑珍珠”并不在那仪器内,也不在聂院长的嘴里。
  我不禁为之一愣。
  我望着聂一百,聂一百也在这时候望住我,脸上那三百条深刻的皱纹,因为他的微笑而折叠在一起。
  他在微笑,诡异地微笑。
  有什么好笑?难道他发现了什么?
  不,我不认为他能够凭着那座仪器发现些什么特别的东西,相反地,他遗失了一颗曾经衔在嘴里达数小时之久的“黑珍珠”。
  但那东西怎会不见了?
  难道聂一百竟然把那“黑珍珠”由窗子抛出我的后花园外吗?
  不,这是不可能的。
  因为那窗子只是半掩着,而聂一百坐在那座仪器面前,就算他真的要这样做,也会因为角度不对而无法成功地把“黑珍珠”
  抛出窗外。
  除非他离开他的座位,再向前走六、七步。才有可能把“黑珍珠”由窗子抛出去。
  但他一直没有离开过他现在坐着的位置。
  只是,那颗“黑珍珠”不见了,是不是他故意收藏在他身上某个部分,而居然没有给我发觉?
  我不再猜测,直接上前问聂院长:“那颗东西在哪里?”
  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伸出了他那鸟爪般的手。
  我不禁又是一呆。
  他要和我握手,然后告辞。
  我给这老人瑞气得连肺也爆了,我巴巴地赶回来,小心翼翼地陪着他,但他在借用了那座“古物探测器”,神秘兮兮地研究大半天之后,却连半个字也懒得再跟我说,便要告辞离去!
  无论我怎样套问那颗“黑珍珠”的下落,他也三缄其口,仿佛我说的是非洲土人的语言,他老人家根本就不懂得我在咕噜咕噜些什么!
  最要命的,就是这位老人家的年岁,已达到了横跨两个世纪的阶段,就算他怎样蛮不讲理,说来便来,说走便走,我也是无可奈何的。
  假如这人并不是聂一百先生,而是小高的话,恐怕非要给我揍得鼻青脸肿不可。
  外面又风又雨,天气变幻之无常,就像聂一百的性情,令人难以捉摸。
  聂一百来的时候,坚持单独行动,但他走的时候,却极之乐意让老卫送他回家。
  老人瑞既已离去,我本该大大地松一口气,但事实却恰恰相反。
  他走了,但他的神秘举止,却在我心中留下了一团谜般的雾。
  我是不是错过了某些东西、某些不可思议的怪事?
  那一颗“黑珍珠”似的球状物体,到底是什么来历?
  也许,我很快就可以在百货公司或者是精品店的玻璃橱窗里,发现类似的“装饰物”。
  但也许,那是天下间独一无二的东西,而这东西,却在我书房里神秘消失,无影无踪!
  聂院长无疑是个很老的老人,但也不见得人老了就一定糊涂!
  当聂院长聚精会神地利用那座“古物探测器”研究“黑珍珠”的时候,我竟然完全不加理会,却在抽什么古巴雪茄!
  该死!真是该死的笨虫!
  我是应该趋上前探头探脑,陪着他老人家一起研究那颗“黑珍珠”的。
  可是,在当时,我竟然认为抽一根雪茄,比起研究那神秘物体还更重要!
  到了这个地步,我就算想研究,也是无从入手!
  愈想愈是气恼,就在我重重一拳敲打在桃木桌上泄忿之际,有人斟了一杯伏特加,缓缓地向我递了过来。
  我一口气把整杯烈酒喝光,然后目光一转,厉视着那个人的脸,同时喝骂道:“春宵一刻值千金,你结婚到现在还不够四十小时,何以竟把娇妻冷落在闺房里,跑到我这里来胡作非为?”
  给我劈头便骂得狗血淋头的人,正是小高。
  他现在应该已经是“老高”了,但我决不会因为他讨了老婆而改变对他的称呼。
  就算将来他儿孙满堂、老得比现在的聂一百更老,他仍然只是我的小高。
  这个小高,别的本事也许不怎么样,但若论拍老卫马屁的手段,却绝对是无出其右的。
  其实,老卫这个人,并不很难相处,只要充分了解他的性格,要讨好他并不困难。
  老卫虽然年纪比我大,但脾气比我还臭七、八十倍。
  可是,他对孤寡老弱的怜悯心肠,又远远在我之上。
  小高很了解老卫,因此,他在老卫面前,永远都是个侠骨柔肠的好好先生。
  于是,老卫对小高的印像是愈来愈好。
  此后,小高在出入云雾居的时候,也是愈来愈方便。
  当我在书房里抽雪茄的时候,老卫已悄悄地把他放了进来。
  我是早已知道的,但却连看也不看他一眼。
  这混帐的东西,他现在还是新鲜出炉的新郎哥,却冒着风风雨雨跑到这里来,要是给司徒婉婉知道了,恐怕最少会气得吐出七、八两鲜血!
  正当我准备再狠狠地把他臭骂一顿的时候,他忽然亮出了一道护身符。
  一看见他这道“护身符”,我陡地呆住。
  虽然他亮出这道“护身符”的动作十分快速,但我目光锐利,一眼就看出那是司徒九特制的“九节竹信笺”。
  司徒九喜以青竹作为标记,连他自用的信笺,也印制了九节竹的图案,凡是熟悉他老人家的,一望便知。
  他早年曾是走租盐帮的一位长老,但却行侠仗义,极少参与帮中事务,反而喜欢云游四海,广交天下豪杰,直至晚年才生下司徒婉婉这个独生女儿来。
  老实说,我对于司徒婉婉这个女子的性格,并不怎么恭维,这大概是她有点霸气,性情并不温婉柔和之故。
  可是,对于她的老头子,司徒九先生,我却无法不肃然起敬,甚至是从心底里钦佩出来。
  司徒九早年的英雄事迹,姑且不论,就以最近几年来说,他仍然不断在华人社会中,有著令人侧目的英勇表现。
  他曾经有多次火拼各国黑帮的惊人战绩,在纽约唐人街,他曾以一人之力,闯入波多黎各人的酒吧地盘,把十儿个“鬼脸党”的电单车劫匪杀个片甲不留。
  这一战,他胸中三枪,背中八枪。
  幸好,纽约市的哈根探长,在这一战前两天,已把他自己的避弹衣借给司徒九,理由不明。
  两年前,我在纽约港口的自由岛上,拜会了神出鬼没的司徒九。
  我们在自由神像头部的了望台上喝酒,结果却给主管干涉,理由是司徒九在喝酒之后,忽然脱下了裤子。
  但千万不要以为司徒九脱下裤子是心理变态的行为。
  当时,我们正在谈论“快刀”这个话题。
  以我之见,当今世上刀法最快的人,应该是泰国的“刀神”乃猜。
  乃猜可以在一秒钟之内,左右手连续挥刀,把一个厚壳椰子切成三十六块。
  这是一个不可思议的纪录,任何人如非亲眼目睹,一定无法可以相信,天下间竟有如此奇人奇技。
  但司徒九却不赞成乃猜的刀法冠绝全球。
  他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乃猜的刀法,我是见识过,若论刀法又快又准,他是入流的,但最快的刀法,却还绝对轮不到他!”
  我愕然,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情。
  我主动追问:“有谁的刀法,能比乃猜更快?”
  司徒九没有立刻回答,只是把扁平的银酒壶高高举起,仰头大口地喝着酒。
  我性子急,再问。
  司徒九的眼神渐渐变得更深沉,一直把银酒壶里的酒喝个点滴不剩,才摇了摇头,道:“我不知道他是什么人,只知道他的速度,快得不能再快!”
  我听到这里,不禁为之愕住。
  司徒九的武功和见识达到怎样的程度,我是十分清楚的。
  就以我的刀法来说,虽然不可能比泰国的“刀神”乃猜更快,但却也不致于相差得太远。
  但司徒九对我在刀法上的评价,也仅是“勉可”两个字。
  但在那一天,他却形容一个连他都不知道是何方神圣的人的速度是:“快得不能再快!”
  这句说话若出自小高之口,我只会当作是放屁,但这话却是司徒九说出来的,其意义和分量自有天渊之别。
  我在一愣之后,随即问道:“九叔,你是说那人的身形速度极快?抑或是指他的刀法速度极快?”
  司徒九道:“两者都快得不能再快。”他说到这句话的时候,一张脸庞涨红得有如熟透了的红辣椒。
  我不期然倒抽了一口凉气,嘴里却问了一个幼稚、甚至是愚蠢的问题。
  我问司徒九:“有什么证据?”
  司徒九一听见这个问题,立时睁大眼睛,早已涨红的脸庞,更添上一分可怖的怒意。
  一看见他这种神情,我知道自己失言了。
  别说我的辈分,远远不及司徒九,就算是和他平辈论交的江湖兄弟,恐怕也不敢如此质问他“有什么证据”!
  以司徒九主观的角度而言,他老人家的说话,已经是铁一般的证据!
  要是连司徒九的说话,都只当作是小脚色在放屁的话,在他们那一辈的江湖人来说,简直是匪夷所思的侮辱。
  但我并不是他们那一辈的江湖人。
  因此,虽然我一时嘴快失言,虽然司徒九立刻勃然大怒,但他的愤怒并不持久。
  不到三十秒,他的怒火就化为长长的叹息,然后接道:“年轻人,我当然是有证据的!”
  他一面说,竟然一面把裤子脱了下来,露出了左大腿的内侧。
  在他左大腿的内侧,竟然怒凸着一条血红的疤痕。
  一望而知,那是快刀所造成的刀疤!
  只有极快速的刀法,才能造成那样整齐的切口。
  司徒九对这一刀,显然一直耿耿于怀。
  他是武学上的顶尖儿高手,若单以刀法而论,他绝对在我,甚至在泰国“刀神”乃猜之上。
  乃猜的刀法虽然比司徒九更快,但高手过招,短兵相接,刀招的速度,决非唯一决定胜负的因素。
  除了刀招的速度,还要视乎攻守双方刀法的变化,以至刀锋上的劲气、步法的进退方位,还有作战者的临阵经验,都绝对足以影响大局。
  我深信,乃猜的刀法再快,仍然无法在公平较量的情况下伤得了司徒九。
  但司徒九却曾另遇高人。
  那人的刀法,以及他本身身形的速度,都是“快得不能快”!
  因此,司徒九的左大腿内侧,给划下了一道曾经深可见骨伤痕。
  对于那样的一位高人,我当然很想进一步了解他的来龙去脉,但司徒九却坚决避而不谈,甚至连在什么国家、什么地域遇上这位高手,都不肯稍作透露。
  这种身份特殊的江湖前辈,一旦固执起来,恐怕用三千只野牛也不能把他移动分毫。
  我无可奈何,只好把这一刀当作神话故事,听过了便算。
  我只知道,司徒九为了这一刀而耿耿于怀。
  而我也因为这一刀没有了下文,同样感到浑身都不自在,仿佛捱了那一刀的人不止是司徒九,还有我!
  想不到一别两载,忽然会在这风风雨雨的时候,接到他老人家的信笺。
  信封并没有封口,但我相信小高绝对末曾将信件拆阅。
  小高也许是个混蛋,却一定不会是个卑鄙的小人。
  而他的岳丈司徒九,更是个胸襟远大、光明磊落的正直君子,他相信自己的女儿决不会拣错丈夫,因此由小高交付给我的信件,根本不必封口。
  司徒九不但在武学上有惊人的造诣,他的书法也同样苍劲有力,宛如铁划银钩。
  信笺上的内容如下:“云老弟如面:速与豪夫妇见我,切切速至为盼。”
  没有下款,也毋须有下款。
  这绝对是司徒九的字迹,信上所提到的那个“豪”字,就是小高,他叫高天豪。
  在这里,有一点必须要补充的,就是这封信是经过卷折重叠的,当小高将之交到我手上的时候,它看来简直和聂院长满是皱纹的脸孔不相上下。
  我看了这封信的内容,立刻把它递给小高。
  一看之下,他陡然呆住了。
  他呆了半晌,才喃喃地说道:“难怪我们的婚礼,他早已声明决不参加……”
  这一点,我是早已知道的。司徒九脾气怪僻,独生女儿出嫁,他老人家并不在场主持婚礼,在一般世俗人眼中,必然认为事情大不寻常,甚至会认为他对这个女婿有着无可化解的成见。
  但我却知道,事情并非如此。
  司徒九并不怎么看得起小高,那是事实,但这世间上可以令司徒九看得起的男人,在整个地球之上恐怕还不出五位。
  要是必须找一个他老人家看得起的男人才准结婚,我敢保证司徒婉婉十辈子都嫁不出去!
  所以,司徒九没有出席婚礼主持大局,和小高是完全没有关系的。
  倒是司徒九的宝贝女儿,在老父缺席的情况下,仍然照嫁可也,这才是精彩动人的一页。
  司徒九既没有主持女儿的婚礼,却又在女儿新婚后立即送来一封语气十万火急的信,究竟他老人家如今身在何处?又遭遇到一些什么样的事,非要急急和我会面不可?
  但我在未问司徒九如今身在何方之前,却首先问小高:“这封信是怎样送到你手里的?”
  小高一呆,随即答道:“是飞鸽传书!岳丈大人用鸽子把信送到婉婉手上。”
  听到这样的答覆,我不禁深深地吸一口气。
  司徒九无疑是个性情怪僻的老人,但他决不致于和现代世界大大地脱节。
  踏入二十世纪末,各式各样传送文件的科技产品大量面世,无线电话、图文传真机等等的设备触目皆是,为什么司徒九竟会采用如此古老的方式,要劳烦一只信鸽把消息传送到女儿的手上?
  难道他连空邮信件也不懂得投寄吗?
  当然不!
  他绝对不是一座古老石山,而且,我还知道他曾经在纽约一间颇负盛名的大学担任高级电脑设计课程的讲师!
  用一只信鸽来传递讯息,那是上一个世纪之前,人类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才会选择的方法。
  人无奈,鸽子也无奈。
  想不到到了这个年代,信鸽仍然大派用场,但我深信,其中一定有某种原因,否则司徒九绝不会为了“贪玩”而采用这种落后的通讯方法。
  看来,他此刻(最少在放出信鸽那一分钟)的处境是极其特异的,而且很有可能正处身于荒芜之地,除了信鸽之外,他再也找不到比鸽子送信更快捷更有效的方法。
  从时间上的推敲,司徒九放信鸽之前,小高的婚礼极可能尚未举行。
  但司徒九显然早已知道,高天豪即将会娶他的独生女儿为妻,因此才会有“豪夫妇”这三个字的出现。
  可是,他老人家到底身在何方?
  他并没有在信上写明,而小高也是讳莫如深,完全不晓得这位岳丈大人在搞什么把戏。
  那么,唯一有可能知道司徒九下落的人,当然非司徒婉婉莫属。
  而且,我更很有理由相信,司徒婉婉是知道这封信的内容的,所以她在考虑之后,才让小高把这封信交付到我的手里。(事后查证,我的推敲完全正确。)
  正当小高要拨电话找太太证实此事的时候,老卫回来了。
  第二章 战败而回
  外面正在下雨,而且雨势愈来愈大。
  老卫的衣衫湿透,头发也湿透。
  但我并没有问他为什么不带雨具,因为他变成落汤鸡,并不是一件大事。
  比变成落汤鸡更令人惊诧的是,他的两边面颊,不知如何竟然高高地肿了起来。
  我再看一眼,已看出那是拳击所造成的伤害。
  老卫竟然在护送聂院长回家的途中,遭遇到不明来历的袭击,而且他中的是群拳,显见对方并非一般等闲之辈。
  老卫当然是个会家子,就连我的拳法,也有若干招式是由他所传授的。
  虽然,拳怕少壮,他年纪渐渐大了,拳力肯定颇不如前,但等闲之辈三、五、七人,仍然绝不是他的对手。
  能够令他的面颊饱受重创的,定必高手无疑。
  要不然,便是重殴的结果……他孤身一人,好汉怕人多,蚁多踩死像……但答案却大大出乎意料之外。
  老卫分明已受了重击,但他却道:“一点点皮外伤,不打紧!不打紧!”
  我眉头大皱,道:“只怕你的颧骨也已给人揍得破裂,这是重伤!不是不打紧的皮外伤。”
  老卫道:“我……我挺得住!我没事!你别噜嗦!求求你不要在我面前噜噜嗦嗦!”
  我的眉头皱得更紧。
  每当老卫说话冗赘的时候,他就一定出了某种问题。
  我担心他的神经线已给人揍得乱七八糟。
  我拍了拍他粗壮的肩膊,道:“对方有多少人,七、八个?
  十五、六个?还是二、三十个以上?”
  老卫摇摇头,没答话,只是伸出了一根手指。
  我和小高互望一眼,两人的神情都显得有点诧异。
  只是一个人,便能把老卫揍成这个样子,其人的身手,绝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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