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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神红茶-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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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是我。”10分钟后,她在电话那端的开头就是如此简单。
  『你的电话只有你,我的电话可未必只有我喔!』
  “我相信你一定会乖乖地待在电话旁等我的,不是吗?”
  她的笑声透过话筒,反而有种稚嫩的感觉。
  『你说对了。』被她的笑声感染,我也轻松多了。
  不晓得是因为电话线可以提高她声音的温度,还是电话中的她原本就不冷,我觉得跟她在电话里聊天是很安全的。
  所谓的安全,是我不必担心我脱口而出的任何一句话,会引她射来一支冷箭。曾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忘了我们只能算是不熟的朋友,或甚至连朋友也谈不上。有点像是入了戏的男主角,当他情不自禁地搂住女主角并发誓一生一世爱她时,却忘了在导演喊Cut后,她可能只是别人的黄脸婆,拥有与他无关的喜怒哀乐。
  或是急着坐Taxi去宾馆和有钱人幽会。也许她甚至会抱怨刚刚男主角的拥抱太紧。
  我只记得她打电话来时,刚过午夜12点。
  这时的Cinderella应该已经换去一身的华服,脱掉那双玻璃鞋。没有华服和玻璃鞋的伪装,Cinderella才叫灰姑娘,而非她自以为的高贵公主。而当我挂上话筒时,仙女的魔棒失效,我才知道已经发生了什么事。
  “早上10点整,台北火车站西三门口见!”记得她是这么说的。我却忘了我是如何答应的。
  我甚至忘了我是否有答应。
  我只是看看墙上指着四点的钟,然后计算着还剩下几个小时的睡眠。
  我知道她不喜欢等人,所以我提早到西三门等她。但不喜欢等人的人通常会有个坏习惯,就是会让人等。就像会嫌饭不好吃的人通常都不会煮饭的道理是一样的。
  『嗯,你好。』我打声招呼。
  “唷!这么客气?好像我们是陌生人一样。”她歪着头微笑着。
  『去哪?』我问她。
  “你听我的?还是我讲你听?”
  『那还不是都一样。』
  “当然不一样呀!一个是请求,一个是命令。”
  她煞有其事地说着,好像很认真地在区分两件容易混淆的事。
  “不过不管是请求还是命令,只要让我当家就好了。”她笑得有点狡猾。
  『好吧!当家的,您作主就行。』
  所以,我发现了跟她在一起的好处:我永远不必担心要去哪里杀时间的问题。她总是可以临时想到要去的地方,然后挑选出当时她心理的第一志愿。俗语说:万事起头难。起了头后,以后似乎就不难了。从那天起,上至看电影逛街,下至坐那班4:55的火车,我们都会在一起。这样算约会吗?有时我心里会闪过这个问题。如果从旁人的角度,我们可能像是不做肢体接触的恋人。除了我们的肢体一直没有交集外,其它情侣们约会时该会出现的现象我们都有。
  唯一缺乏的是,我们从不争吵。理论上,争吵是不好的。但矛盾的是,人们的感情通常要累积到一定程度,才有资格争吵,也才会争吵。我常怀疑,是否应该说是我们根本吵不起来,而不是没有争吵的机会。她讲话的语气像冰,脾气也像冰,生气的样子更像冰。既使我有熊熊的怒火,恐怕也无法使冰块燃烧吧!?
  每当早上起床后,深夜睡不着,下午无所事事时,我总是会很理所当然地想到她,就像口渴时会想拿杯子倒水来喝。如果爱情的本质像口渴的欲望,那么她只是我解决欲望的过程?还是我满足欲望的方法?换言之,她是杯子?还是水?
  我也常想起一句话:“何自有情因色有,何缘造色为情生。”为何你会对她产生感情呢?那是因为她的样子已经深印在你脑海。为何你的脑海里会有她的样子呢?那是因为你已经对她产生感情。原来生命的本质是个回圈,连爱情也是。而当我惊觉时,我已陷入了回圈。唯一可拉我跳出这个回圈的,只有她的水晶耳环,或者说是她抚摸耳垂的动作。
  但就像流行歌曲里所唱的:“爱与不爱都需要勇气,于是我们都选择了逃避。”她逃避心理对他的思念,我则逃避她有男朋友的事实。如果在周玉寇面前不能提到黄义交,那么“他”就是我们之间唯一的忌讳。有一次,她模仿电影“流氓大亨”中,钟楚红的对白:“爱过一次,元气大伤。”这是她最接近忌讳的一句话。但也只有这么一次。我忘不了的原因是因为她也忘不了抚摸右耳垂。
  “如果,只是”如果“,你真的喜欢我的话,你会告诉我吗?”
  『假设,只是“假设”,你没有男朋友的话,你会喜欢我吗?』
  “”如果“你喜欢我,”假设“我又没有男朋友。你会告诉我吗?”
  『“如果”我喜欢你,“假设”你又没有男朋友。你会喜欢我吗?』
  在如果与假设之间,我们同时坚持着嘴巴的最后一道防线。
  也许,我和她跟典型的情场男女一样,谁也不愿意先松口。好像先松口的人会背负先沈沦的耻辱,或是冒着被嘲笑的风险。就像传说中的鹬跟蚌,互不相让的结果,便是等着渔翁来造成两败俱伤的场面。可惜情场上永远只有鹬跟蚌,从来就没有渔翁。所以我和她不仅都不是赢家,连输得一败涂地的权利也没有。
  不知道是第几次我们同坐那班4:55的火车,我只记得那天仍是个周末。那次她的话似乎特别多,多到竟然还 露出她的腰围。在火车快到桃园,我正准备等她头壳坏去也 露胸围时,她突然转移话题问我:
  “听过”4:55“这首歌吗?”
  『我没听过。是中文歌吗?』
  “是英文老歌,它是”爱你一万年“的西洋原曲。”
  『喔。好像有印象了。』
  “想听吗?”
  『好啊!』
  她拿出CD随身听,把耳机的一端放入她右耳,另一端放入我左耳。
  “准备好了吗?要注意听喔!”
  我点点头。
  她用食指贴近嘴唇,比了个“嘘”的手势。
  然后按下了PLAY键。
  【Yes I saw you at the station Long distance smile You were leaving for the weekend Catching the 4:55 With you new……】
  “好听吗?”听得正入神之际,她拔掉了我的耳机。
  『很好听。为什么突然想到这首歌?』
  “你很聪明的,自己想想。”
  『我只是聪明,而不是通灵。』
  她彷佛故意忽视我的抗议,只是淡淡地笑了笑。
  后来我才知道,她要表达的是歌词中的第三句和第四句。因为两天后,她从桃园中正机场离开台湾,到了美国。那是我最后一次跟她同坐那班4:55的莒光号。她没有说再见,也没有说bye…bye。当然更没像灰姑娘般,留下玻璃鞋。
  虽然这是可以预期的结果,但这种结果发生时,我还是无法接受。我想莫名其妙的开始势必要伴随着莫名其妙的结束。甚至当我用“开始”来形容我和她之间,根本就是莫名其妙。因为我们可能未曾开始。也许,我跟她不是不能开始,也不是不想开始,而是不敢开始。
  她在美国的日子,我仍然口渴。每当用杯子倒水喝时,我都会想:她是杯子?还是水?曾经认为她只是杯子,于是想换杯子来喝水。但后来发觉,即使她只是杯子,我还是会固执地当她是水。因为如果换了杯子,我就不想喝水了。我想,我将会因为这种变态似地坚持而枯萎很久。
  “喂。讶异吗?”一星期后,我却又听到她的声音。
  『当然讶异!你一切好吗?』
  “还好,快适应了。”
  『你走时怎么没告诉我?』
  “告诉你干嘛?你又不会跟我一起出国,那么何必知道。”
  『起码我可以去机场送你啊!搞不好我们可以在机场来个 泪而别。』
  “少无聊了。快把笔拿出来,我念电话号码给你。”
  『May I speak to Cinderella?』这是我第一次打国际电话,我练了好久。
  “This is Cinderella speaking… May I have your name,please?”
  『You can call me Number one!』
  “What do you mean?”
  『你可以叫我第一名啦!』
  “Shit!是你怎不早说!”
  『你听不出我的声音吗?』
  “你的英文那么烂,谁听得出来!”
  虽然我们仍能很轻易听到彼此贴心的问候,但我们的距离,已经不仅是空间,还有时间和气候,甚至是心情。
  “我们真的离得好远,远到足以让你听不到我的心跳声了。”
  “bye…bye,你的晚安我的午安。”
  “喂!你知道吗?其实下雪时没想像中冷呢!”
  “偷偷告诉你,这里的台湾同乡会会长好像很喜欢我喔!你该加油了。”
  “我发觉我有梅花性格喔!梅花是愈冷愈开花,我则是愈冷愈兴奋。”
  与电话相比,我比较喜欢收到她的信件。不管是有贴邮票的信,还是E…mail。除了说些生活学业上的琐事外,她最常重复的,就是那班4:55的莒光号火车。因为她一直很怀念跟我同坐4:55火车的回忆。她还说她曾在纽约火车站看到一班4:55的火车,不过是在第九月台。
  “管它的,我就上了车。反正在美国,到哪里都是陌生。So…Who care。”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只身在国外念书的女孩子,是不该没有眼泪的。起码在碰到端午节或中秋节之类的节日,总该象徵性地流下几滴眼泪意思一下。可是不管是在电话或信件中,我从未听见或看见她示弱。
  她总试图去“证明”她是快乐且不孤单,并尽可能炫耀异乡新鲜有趣的生活。即使述说她的车子在雪地里抛锚也是如此。有一句俗话是这么说的:“帅哥跟美女一样,你愈证明你是,你就愈不是。”那么,她愈证明她快乐,是否代表她愈不快乐呢?毕竟真正的帅哥美女,一看便知,不需证明。
  “耶诞节有一个月的假期喔!我回台湾找你。”电话中的她兴奋地说着。
  『好啊!需要我去接机吗?』
  “不用了。我到家会CALL你。”
  『嗯。』
  “干嘛反应这么平淡?你应该要雀跃万分呀!”
  『是是是。我真是高兴到无尽头啊!』
  “笨蛋!”
  “嗯。是我。”回到台湾的她,声音听起来是如此地近。
  『嗯……』我有点激动地说不出话来,毕竟九个多月没见面了。
  “明天出来见个面吧!”她没变,邀约总是用惊叹号,而不是用问号。
  『When? and Where?』
  “假装我们要坐那班4:55的火车,我们第一月台见!”
  『我能认得出你来吗?』
  “废话!你中华民国国民当假的吗?青天白日满地红总该认得吧!”
  我很轻易地认出她,即使火车站里仍然挤满了柠檬。但让她像苹果的,不知道是那熟悉而远远的微笑?还是青天白日满地红的装束?
  『你好像没变。』
  “会吗?你不觉得我变漂亮了?”
  『不,应该说变得更漂亮了。』
  “你倒是变得会说话了。”
  『去哪?』我也是没变,习惯让她当家。
  “我特地出来让你看我一下而已,只有10分钟。待会我爸妈要帮我洗尘。”
  『我已经看到了,那么?』
  “那么你就可以瞑目了。”
  『你的幽默感还是没变。』
  “很好,你仍然可以欣赏我的幽默感。我先走了,晚上再CALL你。”
  可能是巧合,她刚转身离开,火车汽笛声也响起。4:55的莒光号,还有她跟我,同时离开台南火车站的第一月台。
  “嗯。是我。”开场白没变,但声音哽咽了。
  『你怎么了?在哭吗?』
  “难道笑会是这种声音吗?”
  『为什么哭呢?』
  “我看到了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
  “你很聪明的,应该知道。”
  这次我突然通了灵,我猜她看到了那副水晶耳环。
  『然后呢?』
  “我在想我以前为什么那么傻?为什么不让我先认识你?”
  『于是?』
  “于是我气自己的无能,连忘掉一个人也做不到。”
  『因此?』
  “因此我更气了,我把它丢到窗外。”
  『然而?』
  “我发觉我好心疼。”
  『结论是?』
  “我……我好像根本忘不了他,尤其在知道他也到了美国以后。”
  我第一次听见她哭,她的哭声让我联想到杯子破碎的声音。
  我想,已经破碎的杯子,再也无法盛水了吧!
  耳畔彷佛又响起那班4:55火车离站的汽笛声……
  『Cinderella,放那首“4:55”的歌来听吧!』
  “你现在要听?”
  『嗯。请把CD音量开大声一点,我才听得到。』
  “为什么突然想听这首歌?”
  我没回答,只是叫她也一起听。
  就像我们第一次在火车上共用耳机来听“4:55”一样。
  与其说是她不能挣开那副水晶耳环的枷锁,
  倒不如说是我无法忍受水晶耳环的刺眼光彩。
  所以,再见了,欣蕊。
  不,你说过我仍然可以说英文的。
  【So bye…bye Cinder Cinderella Everything just has to change……】
  你也是很聪明,应该会知道这句“4:55”歌词的意思。
  阿妹
  阿妹也者,not张惠妹是也。
  她只是我的妹妹,从小我便这么叫她,到现在一直改不了口。
  她长得瘦瘦黑黑的。
  弯弯的眉毛,薄薄的嘴唇,尖尖的下巴,略小却清澈的眼睛。
  如果让她挽上发髻,拿把扇子,倒有点像是古装美女身旁的ㄚ环。
  她小我两岁,笑起来很天真。换言之,即一付智商不高的样子。
  从小我们便形影不离,共骑一辆单车,共用一张书桌,共睡一张床。
  不晓得这样算不算是“百年修得共枕眠”的另一种解读?
  我一直觉得她很笨,尤其当我发觉我的智商竟是全校第一的时候。
  不过,感情和智商是两回事。
  君不见愚蠢迟钝的郭靖和聪明慧黠的黄蓉仍是一对令人称羡的神仙伴侣。
  所以,黄蓉哥哥和郭靖妹妹的相处倒是没有隔阂。
  我们在海边长大,海边什么最美?大概是夜晚的星空吧!
  我和阿妹常爬到屋顶上去看星星和渔船的灯火,并让清柔的海风吹过耳畔。
  过没多久,她便沉沉睡去,然后我总会背着她,慢慢地爬下屋顶。
  到了床上,我再轻轻地摇醒她,因为我们还得再聊一下天,才会甘心睡觉。
  阿妹跟我其实一点也不相像,我聪明她笨;我皮肤白她黑;我安静她野。
  但我们都是天蝎座,一个善于隐藏住自己的星座。
  不过我在阿妹身上并没有发觉这种特质,她比较像是迷糊的射手。
  大概是她笨到连隐瞒自己的愚昧也不会吧!
  记得我国一时,有次她考完试后跑来问我:
  “哥,一只鸡有几只脚?”
  『两只脚嘛!连这也不会?』
  “ㄚ头!我给它写四只脚的!”
  『笨死了!你什么时候看过一只鸡有四只脚?』
  “我怎么知道?我又不喜欢吃鸡腿,所以吃鸡肉时也没在意。”
  『那你为什么猜四只脚?』
  “我以为跟我们家的小白一样ㄚ!”
  把鸡当做狗,难怪我一直怀疑她不是我的亲妹妹。
  国中时候的我,成绩一直保持在全校前三名。
  每次月考过后,学校总会有很多原子笔和铅笔盒等文具送给我当做奖品。
  我都会转送给阿妹。没贴红色“奖”字的文具,她会拿去变卖;
  贴着“奖”字的,她则自己用,而且用的心安理得。
  国中毕业后,我只身跑到台南考高中,也顺利考上第一志愿。
  虽然阿妹不说,但我知道她一直以有我这个很会念书的哥哥为荣。
  从此,我一个人远离家乡,过着缴房租的岁月。
  也从此,我和阿妹便过着聚少离多的日子。
  要升高三的那个暑假,阿妹也该参加高中联考了。
  她那种成绩,考高中大概是凶多吉少。
  不过我还是希望她至少能混上一所高中来念。
  『阿妹,快联考了,漫画少看,多念点书。』
  “哥,我不去考联考了。”
  『你说什么!国中毕业不参加联考还能干嘛?你真是不知长进!』
  阿妹被我突如其来的严厉口吻吓到,委屈地哭了起来。
  『哭什么!你不念书还能做什么?要去工厂当女工吗?』
  “哥…家里没钱,你还得念书,我想我应该要出去工作比较好。”
  阿妹抽抽噎噎地说完了这句话,然后用袖子擦拭满脸的泪水。
  而我则跑进浴室里,继续阿妹未流完的泪水。
  阿妹果然到桃园当纺织工厂女工,但晚上仍会去补校上课。
  那一年,她还未满15岁。
  她的生活不再充满偶像歌星的悦耳音乐,而是纺织机器轧轧的刺耳噪音。
  从此,我和阿妹不再算是聚少离多,而是一年内难得碰上两次。
  高中毕业后,原本希望考上北部的学校,这样我和阿妹的距离便可以缩短。
  以机率学来说,到北部念书的机率是比较高的。
  不过人生不是机率,我还是宿命般地被绑在台南。
  而阿妹的宿命则仍然在纺织工厂里。
  为了养活自己,也不想让阿妹有加班的理由,我开始打工赚钱。
  其实所谓的打工,也不过是一个星期有六天家教,
  外加寒暑假帮老师做点实验;或到补习班当老师;或到贸易公司打杂。
  曾想过到加油站打工,但怕因为吸入太多油气以致老景凄凉,
  而且一小时70元的价码太低。虽然这种薪水已比7…11略高。
  也曾想过当兼差牛郎,但身体不够壮;
  而不到KTV当少爷的原因则是长相不够帅。
  所以,我和阿妹都很忙碌。
  别人忙着念书把马子搞社团,我和阿妹则忙着赚钱。
  我们从不通电话,因为没办法。
  至于信件,当我写信给阿妹时,常常是下笔三四字,泪已五六行。
  而且我收到她的信时,通常也会使我垂泪到天明。
  我只好选择眼不见为净。
  大二那年,阿妹因工作疲累而在工厂昏倒,我才发觉她有贫血的毛病。
  当然,我是辗转得知的,阿妹绝不会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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