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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青春不迷茫-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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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把自己看得很低,但并不代表你就可以把我看得很低。我看我和你看我是两回事,所以请不要自作主张拉近咱俩的关系。

    微姐常说:有时候不见你就不舒服,可是见到了也不想说什么,点东西,吃东西,喝东西,结账,上车,把你放在小区门口,然后走人。有时候,人就是需要一个自我精神世界里的一个不可或缺的摆设。我的世界只有我一个主人,如果有一台洗衣机某一天突发奇想想成为我世界的主人,看我不拆了它。

    补一句:

    A:我出差太辛苦,你今天继续托梦让我梦到你吧,这样我才不会孤单。

    B:你太折腾我了,我跑过去太远了,昨天已经被累死了。不如我们取个中间的城市吧,找个陌生人的梦见面,让别人梦到我们吧,大家都不累。

    好动人的对话,和谐社会就应该过这样的和谐生活。

    “看,都忘了最后这段短话的主人是谁了。当时记下来的时候一定是觉得巨甜蜜吧,两年之后,谁又记得谁说过些什么呢?没有谁离开谁就不能活,不能活只是你觉得自己受了伤害,你要用对方来堵住伤口而已。其实你的伤口在你这些年的不断受伤害的过程中,早就学会了自我愈合。也许你脑子里还有念念不忘的惆怅,可你的心里早就放下了。也许你的嘴上还会絮絮叨叨的说你爱着谁,可你的伤口早就愈合,你都忘了伤口在哪了。

    这就是这个年代的我们。我们比自己以为的更容易受伤,但我们比现实的我们更容易承担。”——2012/10/10

我爸爸

    五一回家。爸爸很早就给了我电话,问我安排,然后说要带我去一个村子打渔,拔笋。

    我和我爸有一个共同特点,特喜欢走在陌生的地方,有山有水更好,一路走过去,一句话也不说,亦步亦趋,是我心目中的父子关系。

    而他也开始喜欢上了给我安排回家的行程,上次带我去了一趟有500年历史的古村落,然后站在村头跟我和朋友们分析风水,哪里是空旷的地,哪里是盘缠的河,村落里出了多少状元,村落的格局如何如何。每次他跟我说起这些,我就很认真地听上两句,越说越深奥时,我就扛不住了,蹦蹦跳跳拿着相机四处拍照了。

    我爸叫了两个家族的兄弟一起到了村落里,去的村落离郴州不过几十公里,从进山开始也只花了半个小时,山路左环右绕,青葱怡人,再转一个弯,景色变幻大有不同。

    我妈把车窗打开,说:这里空气好,赶紧吸几口,北京哪有那么好的空气。

    我妈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很喜欢让我占便宜,各种各样的便宜都让我占,一切都是因为平时我没有,而现在有了,赶紧赶紧捎上点。以前我会觉得我妈特无聊,现在我想,如果我是她,我可能会让我的儿子把土都挖一些带回北京去养植物。

    前段时间看完关于自闭症小孩的纪录片《远山远处》,我在想,如果我有一个自闭症小孩,我是否能够为他颠覆自己既定的思维,像纪录片里的父母带着小孩去了蒙古,求助他们都不了解的萨满巫术。孩子的父母为了治愈儿子的自闭症而被萨满法师用鞭子抽打浑身是伤,他们不明白这样做的意义,但是仍然忍了下来,一声不吭。我不敢肯定我会这样做,但是我肯定如果我有自闭症,我父母会这么做。

    坐在车上,更是这样想。

    表弟背着电箱在小河里打渔的时候,爸爸提着桶在旁边拾。他说他小时候就常常这么干,还说以前有人电太足,失手把自己电死了。他说的时候,再也不像以前那样,说到什么就希望我记住,于是扭过头来看着我说。比如以前上山采草药,他会凑近我,给我看各种植物的脉络,说它们都有什么用,我什么都记不住。而现在,他自顾自地说着。反而,他说的每一句我都记下来了。

    他教我扯什么样的笋,教我怎样把外表的皮给剥下去而不伤手。

    我已经29岁了。走在爸爸后面,爸爸专注地看着河里被电击晕而漂浮上来的鱼,指挥表弟去捕捞。我对爸爸说:我来背电箱吧。他说:这个很重,你背得动?我直接就从表弟身上取了下来,背了一路。

    我把电捕鱼的事情发到了微博上,好多朋友问我是什么感觉,只听说过,没自己打过。我就很得意地说起来。

    回到北京,翻阅着这些照片,心生感触。我爸也快60岁了,50多年中,他走过很多路,看过很多风景,体验过很多生活。我这近30年的生命,每一年每一月每一日都充斥着他双眼看过的一切。

    我身体里流淌着他的血液。

    他在我身后扶着教会了我骑单车。

    他托着我教会了我游泳。

    他给我传球教我三步跨栏。

    然后告诉我牙疼应该买甲硝锉,同学生了病说症状他就给我们开药方。

    带我去打猎,看原始地貌,陪我去漂流。

    告诉我如何看风水,带我去饭店的厨房看大师父做菜。

    给我做陀螺,简易滑板,也教我玩牌时如何算牌(哪怕他自己技术也挺一般)。

    做手术时让我换上无菌衣踩在凳子上看他在无影灯下忙碌,现在他还教我怎样用电捕鱼,拔笋。

    他给了我整个人生还不足够,他还不停告诉我如何思考如何进步如何实现自己的价值,然后,他分享了每一种他所学会的技能,他曾经因此而获得快乐的每种体验。

    如果我是我爸,我能做到他的一半吗?

    今天采访的张洪杰老师说:我老伴儿有脑血栓,我常常逗她,说我下辈子躲起来,不让你找到。她就慢慢地喘着气说,躲起来我也把你找到。我希望下辈子我们还要做夫妻。

    而林坤看着李小婉说:不知道是不是圣斗士看多了,我一直觉得我妈是雅典娜,而我是星矢,我会一直在她的身边守护她。

    每个人都很幸福地生活着,我觉得我幸福的原因是,我终于完完全全体会到了和他们待在一起的快乐,尤其是当我爸看到我也喜欢打渔,而我妈看到我帮她拔笋的时候。

    我真是一个好儿子。

    ——2012年6月29日

    他真是一个好爸爸——2012/10/10

你别走到一半,就不走了

    我是双鱼座。

    年轻的时候会不喜欢承认自己的星座,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星座又成为了我愿意常常提起的词。是啊,善良,容易相信任何人。细腻,察觉到一切对自己不好的因素,还要装作无所顾忌。坦然面对所有事情,明明心里难过得要死,还要死撑着安慰别人说没关系。

    人和人之间,总是以相同点而结缘。相同的年份,相同的区域,相同的熟人,相同的爱好,若是再好,还有相同的藏书,热爱过同一首歌曲,追过同一名歌星。

    因为经历过不同的人,说过很多不一样的话,要让两个完全不了解的人接受彼此,必须花长时间去交往,一点一点试探且共同经历,才有可能达成某些方面的一致性。因为有了一致性,才有好友这一称谓。

    所以当我们遇见,稍微有一些类似的人,便激动得不能自已。因为你不用再去解释当初看那本书时为何泪流满面,因为对方和你一个手势便能知根知底。你也不用在MSN上强调:对不起,我不喜欢刚才你的那个语气助词。然后对方还觉得你特矫情,特无理取闹,特小肚鸡肠,特莫名其妙。

    连一个“哦”的用法都能够说上个一二三四五六七的相同感受来,你不禁撑着手在电脑这头沉重了起来。

    我喜欢酒舵的你们是因为大家对人特豪气,说一不二。我们都冲动,都意气用事,都以认识彼此而觉得人生特带劲。我喜欢阳光般的你们是因为大家内心都有一块不被触碰的禁地,只是对彼此开放。我喜欢比我年长的你们,是因为你们常常告诫我很多你们经过多年才得出的结论,你们说得出我犯过的每一个错误,同样也能告诉我我的每一个优点。我喜欢我的父母,是因为我每次和他们理论,他们都会安静地听我说,然后默认我的态度。我也喜欢和我一起共事的你们,因为你们常常让我觉得生活很美好,皆因我们相信正确公平且善良的方向。

    我们皆在奋斗,我们沉迷每一次的集体聚会,芭提雅的一前一后沙滩上的脚印,湖南环水小岛上月光下的谈心,大排档的喧闹,临街边的加班晚餐。只因为有同样的你们在一起分享和继续。

    可人越是成长,越是担心这样的关系会猛然断裂。

    曾经死铁的关系决裂了,我问过自己:如果我们是亲人的话,是不是还有恢复的可能性。答案是肯定的,可惜,我们并不是亲人,所以没有先天的保护。哪怕几十年后,我们终于有一天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因为亲人的身份,我们可以低下头,可没有,于是再要好的关系也只能选择下辈子再见。

    所以之后,变着法子把自己认为要好的关系都变成亲人。我有无尽的底线,我有超级好的脾气,我可以忍受一些不满,只因,我一直把你当做亲人,所以请不要浪费这种信任。

    镜子说:我们都是独生子女,比别人更渴求有从小生活在一起的兄弟姐妹,只是谁又真正了解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呢?他们的关系真的如我们所想的那样和谐?那样无私?那样亲近么?无非是一座围城。

    所谓良缘是两情相悦,如有金玉为伴,才算得上是锦上添花。

    所谓朋友是机缘相识,若有无尽相似,才算得上是血浓于水。

    把每一个朋友都当做可以成为血浓于水的亲人去交往才是真正目的。有时,你花了十年时间共同成长,蓦然发现,那个被你称之为极像亲人的人却早已站在前方等你,第一句话便是:怎么才来?我已经在这里等了你十年。

    这一年,认识了一个很重要的朋友。我们称彼此为镜子。他总是让我反省自己,然后总结:他才是一个很靠谱的双鱼座。一晃两年就走完了,我们总是一致。在很多年之前,也许我也想成为他那样的人吧,就算是站近了看,他也透明得没有折射。我总是说,轻松一点轻松一点,后来发现,我们在一起时,他才是旁若无人的轻松。

    真正的好朋友就是一个身体里的两个灵魂。

    ——2012年7月31日

“大家加油!”

    2004年的今天,我带了一只皮箱到北京,心无挂碍。最不济最不济,我再回去,回到生活了18年的那个城市。

    6年后的今天,我看着73平米满屋的东西,满心悲怆。6年的时间,经历了种种人际的混战,朋友的伤害,或用身体死扛或被他人中伤,我终于建立起了自己的堡垒。

    今天在化妆间有人说:他们说你昨天说……他们说你提意见说……砍头砍尾的说法,换做我以前早就理论了,现在我可以完全把这当成一个笑话。

    以前去解释,去理论,是怕。怕自己得罪人,怕自己被人灭了,怕那些无聊的小感受。

    现在不去解释,不去理论,还是怕。怕浪费自己的时间,怕自己模糊了焦点,怕影响了品尝现世生活的胃口。

    6年,变了一些,也什么都没变。

    一只皮箱滋长成了一片小的热带森林。

    一位少年成了一个死皮赖脸的伪中年。

    以前每天按时更新博客。

    如今每周按时更新博客。

    以前每天幻想未来的生活。

    如今每天回想过去的每一天。

    以前,很难交到一个真心的朋友。

    现在,真心地去交每一个值得交往的朋友。

    以前,要说很多话才能试探继续再次相约。

    如今,说对一句话就能闷头喝下一整瓶酒。

    以前,认为自己什么都不打扮还挺帅的。

    现在,认为自己打扮打扮还挺帅的。

    3年前,几个年轻的化妆师跟着他们的老大,做节目的化妆助理。

    今天,那几个出去摸爬滚打的年轻的化妆师终又回来正式接手整个光线的造型和化妆。

    看着一群熟悉80后的人挤在化妆间忙碌,楼下100家媒体等着郭富城,等着舒淇,等着张静初,等着吴京邹兆龙陈木胜。小璐拿着对讲机说:《全城戒备》媒体见面会还有1分钟开始,大家加油!

    无论再过多少年,我都会喜欢那种“大家加油!”的口号。

    “下午在公司开会,偌大的会议室里挤满了两百号人。月底公司会进行创意大典,这是公司每两年进行的一次头脑风暴。作为公司最重要部门之一的电视资讯事业部当然不能输。我和丁丁张进行了十分钟的动员之后,然后对大家说:大家加油!所有人谈笑着走出会议室,感觉真好。”——2012/10/11

把每一秒当成一辈子来过

    你的ipod放在我这里已经两年。

    从未碰过。

    偶然翻出来,想起当初你交代我要拿去修理,把弄之间,发现机器里仍有电量。耳塞的部分是不行了,听不到音乐,当时你也是这么说,所以把你的ipod交给了我。

    划过目录,很多曲目我没听过,那是你每日必听的歌曲吧,我想。

    我拿出专属音响,把它的底座插在了上面。

    JimBrickman(金?布莱克曼),我没听过,他的音乐之后,是陈奕迅的《无人之境》。两首曲子连在一起,莫名的好听。这样的搭配在我的世界里是从未出现过的。

    后来,就这么着,一直听着你的音乐,脑海里也就慢慢浮现出我所不了解的你,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会听那么安静的音乐,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听那么伤感的乐曲。

    你问我了解你吗?如果是以前,我会说了解。

    你的性格,脾气,习惯的思维方式,失落时去的地方,我过生日你会送的礼物,我不用思考也知道答案。

    可是当我听了你的音乐之后,你再问我这个问题,我会愣一下,之后回答:或许不。

    这个我从未了解过的你的真实的世界,这才是完整独一无二的你。我所了解的那个你,只是面对我才有那样的思维,那样的反应,那样的节奏和表情。我所了解的只是应付着我的那个你,而不是真正的你。

    瞬间,我突然明白。很多人无论过了多少年,遇见旧知己,还会不屑地说:反正你是一个怎样的人,你当年……之类的话。

    其实这些话现在看来一点意义都没有。我一旦离开你,当下的我就不是你以为的那个我了。因为当时我在乎你,我才显得那么卑微,那么敏感,那么热切期盼。可一旦失去那种在乎,你是谁都与我无关,当初我的种种其实都是泡影,也是虚幻,更是烟火。不必一直记在心里,假设成为我人生的结局,那样终究对你不好。我比你想象中的总是会更精彩。

    昨晚和大家一起看了《离爱》大结局的粗剪版,哭了三遭。最后番茄从过去寄向未来的信写着:相爱太短,而遗忘太长。生命太短,而思念太长。牵手太短,而行走太长。相拥太短,而冷却太长。亲吻太短,而回味太长。相遇太短,而守候太长。

    生命若总是那样的悖论,我们就把每一秒当成一辈子来过。

    “现在看来,很多人包括自己就是那样,好起来时,温顺得不行,翻脸时,完全成为另外一个人。以前的人是逐渐变化,好歹有个变。现在的人是直接死机,连个招呼也不打。其实我也知道,越是翻脸不认人的人,越是重感情的人,因为控制不了重逢的想念,所以不如抑制涌起的杂念。越是能过渡平和,谈笑如昨的人,你在她们的心中也不过是个过客。你们就恨我吧,谢谢你们还记得我。”——2012/10/11

仇人让我活得更带劲

    有时候会想,为什么我的某个朋友会和另外的某个朋友是仇人呢?或者也会想为什么我的那个朋友会和我的仇人做朋友呢?

    我也很明白,在即将30岁的我心胸里居然还有仇人这个概念,简直就是幼稚到家了。别说谁会问我这个问题,那些但凡以为自己是个伟人的人都会这么说。

    他们维持着这个世界的和平,他们活得一尘不染像仙女下凡,他们是人类标杆,是人生灯塔,是进步的春药。

    装x的人是不会明白仇人这个概念的。其实我又是多喜欢仇人这个概念。因为有了仇人,我才会有前进的动力。觉得一定要比仇人生活得更好,才有意义。对我而言,仇人才是标杆,仇人才是灯塔,仇人才是春药,仇人就是我的心肝我的命。没有仇人,每天的生活索然无味,天下太平,总得生出点什么事儿来才行。

    仇人其实也未必是仇人。“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里的这个“人”,多半是仇人。以对方为镜,自己得到了,对方必定失去了很多。如果对方得到了,自己失去了,两个人的关系必定不怎么好。总之,两个人肯定不是朋友了。

    其实等再过几年,那些仇人又都成为了朋友,再谈起以前的那些看不惯,必然也会哑然失笑。

    最近给张爸发了短信,他从来不回。自从他和老婆回到了福建生孩子就没了音讯。

    记得他刚来管节目部的时候,我和晓曦哥商量不能和他合作,因为他挤走了时任老大的祖老师。于是每次开会都不发言,下达指令也不执行,想起来啊,幼稚死了。即使是这样的做派,也没阻止后来,他和大家形同父子家人的关系。

    总之,每个阶段我都是需要一两个仇人的,活起来才带劲。

    “年轻的时候,总把人生过得像电视剧,每集都想有一两个**,最后都以自己获胜而结尾。起码,现在看起来,前段时间的我是过得热血饱满,全当人生有镜头在拍摄似的。现在的我似乎又在印证另一个事实——人生不用非得找到竞争对手,只要你做好了自己,突破了自己,打败了你以为的那个自己,你就不可能还有对手。一个打败了自己的人,怎么可能会输给别人。

    突然想到了周伯通的左右互搏,然后心里发出一声:“哦。”——2012/10/11

究竟哪个举动会破坏一切

    两颗来自不同空间的石子,在特定的时候,撞击在了一起,起了火花,随即燃烧殆尽。

    我在听无印良品。

    我想起第一次去长沙的高速路上,外面飘着阴雨。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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